《诉讼》是一部由罗内特·艾尔卡贝兹 / 施洛米·艾尔卡贝兹执导,罗内特·艾尔卡贝兹 / 西蒙·阿布卡瑞安 / 梅纳什·诺伊主演的一部剧情类型的电影,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观众的观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诉讼》观后感(一):犹太婚姻和议论文的写法
鉴于我的长评《离婚诉讼和科斯定理》https://movie.douban.com/review/7516628/被打入冷宫,我只好破天荒地为一部只看过一遍的电影去写第二个影评。
电影名Gett,其实是犹太教法庭的离婚认可书,或者离婚授权书一类的东西。因为太多影评无视以色列和犹太教的婚姻现实又辅以太多臆想和主管判断。所以,我想先提一下以色列的犹太人的婚姻法和婚内性别情况的现状。
犹太民族确实历经男权社会,即便现时现刻说以色列人是男尊女卑的社会也符合现实。然而犹太民族有其特殊性,即便在男权社会的时候,犹太民族也有母系氏族的特点。典型的,只有当你的母亲是犹太人时,你才会被认可成为犹太人。反过来仅仅父亲一方是犹太人时,子嗣是不被承认为犹太人的。所以,实际上,以色列的女性地位并不如部分影评显现地那么不堪。而犹太民族又极其地尊重婚姻关系,并且严苛地规定一些双方义务尤其是强调男方的义务,如下
1.与妻子同居,不可分开。
2.履行婚约中所规定的经济义务。
3.具有保障妻子生存的能力,给妻子提供住所和衣物。
4.妻子生病,保证送其就医,并精心护理。
5.如妻子在战争中被俘,有义务将其救出。
6.妻子先去世,要给以厚葬并建立墓碑。
7.如妻子先去世,要保障后代的继承权。
8.如丈夫先去世,只要妻子守寡,她就有在原住宅居住和从丈夫遗产中获得生活来源的权利。
9.如丈夫先去世,其身后遗产将保障妻子把他们的子女抚养好,直到子女长大成人。
《塔木德》中也有很多描述夫妻关系的名句,选其一二来显示犹太家庭的性别歧视情况。
1.神不用男人的头创造女人,因为女人不可支配男人;但也不用男人的脚创造女人,因为女人不可成为男人的奴隶;而以男人的肋骨创造女人,是要叫她永远贴近他的心。
2.妇女必须保证在她和丈夫之间有一种平和的气氛,她应该爱戴她的丈夫。诚然,离婚可以被视作是家庭私事,但也应该是利用一切可能的力量来保证婚姻的完整。
不错的,以上种种可以发现犹太人对于婚姻的重视和婚内夫妻的地位相仿,外加上离婚之困难,才使得以色列成为世界上离婚率最低的地区之一。
来说说犹太人怎么个离婚法。如果一对夫妻感情不合需要离婚,尤其是在妻子失节的情况下,犹太人认为可以离婚。但必须在双方长时间冷静思考之后,以及地方社团的调解未果的基础上。当为家庭恢复和睦所做的一切努力都失败后,经双方同意,犹太宗教法庭将发布一份离婚书“Gett”,在拉比主持下,由两个见证人签字,再由丈夫交到妻子手中。以上这一程序毫无疑问也成为了导演的抨击对象。
现在的以色列,如果双方仅仅在政府当局办了离婚手续,犹太教会也不予承认。在大多数情况下,离婚双方需要先进行一次民事离婚,再由犹太宗教法庭发布一份离婚书,作为宗教机构对这一离婚的确认。
如果看到这里,你还觉得犹太婚姻中对女性一方有诸多不公的话,不妨接着看看以色列的新的婚姻法是如何处理如果男方坚持不愿离婚给予对方自由的情况的。
根据最新的以色列婚姻法,如果调解失败,女方因为合理原因提出离婚,而男方一味坚持不离婚,便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最初女方提出离婚,如果男方不同意,法院会没收男方的驾驶执照。之后则是吊销他的护照。在此之后如果男方仍不同意,法院会一步步取消男方的学历证书和证明文件,不承认他的专业资格,取消他的行医执照和律师证明等等。最终,长期坚持不离婚的男子,最终可能会落得财产和银行帐户都被冻结,甚至会被投入监狱,直到他同意为止。本片中,导演也对男主因为新婚姻法的境遇做了轻描淡写。
说以色列新婚姻法是令当地犹太男性愤怒的婚姻法这绝不为过。
让我们反过来想一个问题。诚然,片中的婚姻状况和婚姻的存续对女主而言是枷锁桎梏不假,但是离婚和婚姻存续的结束对于男主又意味着什么呢,居然让男主可以丢下学历、名声、工作和积蓄,甚至为此忍受牢狱。这即便不是意味着炼狱,怕是也差不太多。然而电影完全没有就此展开,并暗示男方的咎由自取。
所以,犹太法庭上的问题,非A即B。就像把一份产权,判给谁或是不判给谁并不容易。我想简简单单判决离婚的执行才是藐视犹太民族传统智慧。
顺便讲讲议论文。经历过天朝各种考试的我们,早已习惯议了议论文的写作。通常是这样的,根据一则材料,就XXXX情况,给出你的论点,辅以足够的论据支撑该论点。
有两个关键
1 “根据”所给材料,“就“XXXX情况 意在你的论点要有关原材料
2 论据“支撑”论点
不是说议论文不能有华丽的辞藻,夸张的比喻,清新的小诗或者恢弘的排比,只是关键的2点都不能少。拍电影,尤其是电影条件则宽松很多,不是命题作文,不存在原材料一说。基本上通过剧本来达成“支撑”电影传递的精神就行,就像论据支撑论点一样。然而这正是本片的问题。
电影的技法方面没问题,感染力也足够。所以导演想传达的情感或者观点相信可以充分明白地感知到。导演关注犹太人不同性别的公平问题,想用一起犹太妇女的离婚诉讼来抨击以色列的婚姻制度。但是这个论据恰恰出了问题。更不可思议的是,其实论据可以有很多,导演却找了一个很不合适的点。
从议论文角度来说,这电影是很难合格的。作为一个士兵,敢于冲锋是勇猛。作为一个统帅,妄图以己之短攻人之长,以卵击石就不简简单单是鲁莽了。不幸的是,统领和指挥正是一部电影中导演的职责。
《诉讼》观后感(二):小心内有大量情节描述
简直令人发指。以色列不是一个发达国家么?宗教法庭?确定不是在开玩笑?女人需要取得男人的同意才能离婚?然后男人还能凌驾于法庭之上?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这一切简直就是邪恶。
另一方面的确有证明了伊斯兰教的确是和犹太教(更神秘的一方)同宗同源,文化都类似。奇妙的是,谁被塑造成了恶谁还在大行其道?不都是一丘之貉么?当宗教试图控制生活的时候,就是至高的恶。
回到电影本身,这实在是个精彩的过程,很难相信1个房间,几名演员,简单的画面和家具,长时间的面部特写,我竟然饶有兴趣(并且愤怒着)地看完了。电影充满层层推开的情感逻辑,丰富的细节,充满张力的表演。在有限的空间内,很容易观察到各种各样的复杂关系,各种各样不同类型的情绪,各种小动作甚至角色站位,全部都隐晦、干净、毫不拖泥带水在恰好的时机内表达出来了。
开始只有夫妇两人的僵持不下,相当于乐章的开头陈诉,慢慢引入了证人,开始了电影最有趣的章节。
第一个证人,女主角的哥哥。他毫不犹豫地捍卫了男方,他试图站在男权一边,但是他情感上无法割舍,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妹妹的痛苦。或者可以这么理解———对于一个中国人来说,再熟悉不过了———就算他感受到了她妹妹的痛苦,比起骨肉亲情,他却选择了捍卫男权。
第二个证人,女主角朋友的妹妹,她是如何的同情女主角,但是她更关心自己的境况。她还对女主角的律师(根据戏份,我认为是男主角)充满爱慕,试图引起他的注意。但是至今单身的她却因此被男方的哥哥——宗教的代表,男权的代表给狠狠羞辱了。仅因为她是一个单身的女人。
第三个证人,女主角的女朋友,仗义直言,她大胆的抗议几乎可以看成是对这个可笑的法庭的讽刺。我这么理解女主角在她女朋友的大喊大叫中终于第一次放肆地笑了出声。
第四五个证人,邻居夫妇。典型的以色列社会模范夫妇代表。丈夫掌控一切,妻子唯唯诺诺地附和。邻居丈夫也选择了毫不犹豫地捍卫了了男方,邻居妻子作为附属,怕自己的丈夫,照顾孩子,辛苦操劳,为了丈夫的意愿生了4个孩子,为了一个男孩流了6次产,还要觉得自己幸福。她也同情女主角的痛苦,因为她也有这样的痛苦吧。不一样的是她通过自我麻醉和委屈求全忍受这一切,在她看来活着就只有这种方式吧,因此她还不住地劝说女主角也采取这种方式。
第六个证人,男方的教友。他在捍卫男方的同时,也不小心透露出了男方并不是他们为捍卫的那样,人人喜欢的圣人。但是这个人,他对女主还有些不是那么好看的觊觎。
第七个证人,除了捍卫男方,终于成功地把话题转化为对女主角人格的玷污。
女主角一开始的沉默克制,像一个黑寡妇一样包裹的黑衣服,一丝不苟的头发,到她有些压抑不住的小动作,凉鞋鲜亮的红指甲,到此处爆发地鲜艳起来的大红色衣服,当庭揭开了头发。法官都看不下去了。
有趣的是,男方的辩护教士,他的哥哥,从头到尾的辩护都是添盐加醋的捧高男方,偏低女方,到最后一次辩论完全是赤裸裸地道德攻击女主角。而女主角的辩护律师,却巧妙的每次从证人们试图粉饰遮掩他们夫妻的糟糕关系挖出真正的事实来。他也是唯一没有带着犹太教瓜皮小帽的人。
最终(5年之后!)女主得到了她想要的离婚,在法庭上,法官们要求男方女方的姿势和语言,完全是一种男方恩赐了女主的样子。但是男方又后悔了。这个地方简直精彩极了,完成了导演故事的最后一击。他反悔不是因为他还爱着女主角,他只是需要拥有女主角的贞洁,即使离了婚,她还需要在身体上从属于他。
很遗憾这的确也是婚姻这种东西开始的真正意义。
,一看这部电影,当然首先会想到的是《一次离别》。作为接近而对立的宗教文化,同样的离婚题材,简直被放在一起讨论是天经地义的。但是很明显,导演的着力点不一样。也许是国家政治开放度有差,也许是叙述风格,也许是导演本身是女性这就是在讲述感同身受的事情,《诉讼》表达了更深的力度。
,以色列和法国是什么关系?为啥角色们穿插地,尤其是私下交流法语?
《诉讼》观后感(三):火柴盒里的压抑
以色列电影《诉讼》(GETT)。讲述女性在宗教离婚法庭上没有权利的问题。
其实这不是以色列才这样,世界各国的犹太教徒都这样。那天This American Life还讲到过这个,美国的犹太人妇女要想让丈夫在宗教法庭承认自己有自由,那全看丈夫是个什么人了。这世界上还就有那么多小心眼儿的男人,即使实际的婚姻关系早已不存在,也死活不给女人这个自由。这种把人小命掐在自己手里,不动声色地、温柔地让女人饱受折磨的快感恐怕并不少见。
不过,如果只是那么一个直截了当的女权主义故事就不是以色列电影了。电影里男主是真爱女主的,不过是不善表达。电影没什么大制作,连外景都没有。很有限的空间,几个演员还都不瘦,却都很善于演压抑,在各自的位置上压抑着,压抑到我看到一半恨不能把那男的赶紧塞马桶里算了。
幸好是这种宗教法庭的认可只在宗教社区里起作用。如果一位离婚的犹太教妇女不非得再嫁给犹太教信徒,也不会受这个束缚。不信教的人恐怕很难理解为什么她不能止于世俗法庭的认可,一定要求得宗教法庭的那一纸离婚书。对宗教的虔诚只是其中之一,另外的问题在于犹太教的宗教社区为成员提供了很重要的社会保护网,规矩多,但是如果你听话,生活即使不富裕也不至于无着,还有周边的邻里亲情照顾着。挣脱这张网等于把长期喂养的动物放归大自然,学会生存是个很大的挑战。很多人从小在虔诚教徒家里长大的妇女不会轻易走出宗教法庭的束缚,或者从没想过这么做。
《诉讼》观后感(四):诉讼
无自由即无快乐——电影《诉讼》所展示的人性主题
本片名为“诉讼”,其实没有多少诉讼程序值得我们关注,吸引我们注意的是犹太教世界的男女平等问题,无论是在平时的夫妻关系中,还是在离婚案件的诉讼中,男性权力是至高无上的,那种尊重男权,压制女性的行为在本片中被展现得淋漓尽致,的确让我们瞠目结舌。
即使我们对压制女权的行为咬牙切齿,也无法对夫妻间的是非给个公正评断,正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更何况是人家夫妻间的事,即我们没有必要从薇薇安和以利沙这对夫妻之间的言词,来判断他们到底谁是谁非;而且,从所有证人证言,以及双方律师(或代理人)的辩论也无法判断到底谁对谁错,双方都是在各自立场上来自证有理或攻讦对方。在犹太教规下、在犹太教思维主导的法律下,只要证明丈夫是一个正派的人,没有家暴,没有生理缺陷,那么他就是无过错方,占有离婚的主导权,无论薇薇安方如何论证她过得不幸福,只要她丈夫不同意离婚,法官也不会支持她的离婚诉求。
整体来看,本片反映的是以薇薇安为代表的女性如何反抗男权,如何争取她们的权利,尤其作为一名妻子应有的权利,而最大的权利莫过于脱离其丈夫的权利——离婚自由。根据我们对薇薇安的面部表情的观察,在离婚有望达成的几个场合,她都会面露微笑,可见,自由已成她快乐的来源。然而,她想获得这种自由的诉求几乎得不到什么支持。法官只关注她有没有守妇道,所以他们几次询问她有没有与人通奸。似乎没有与人通奸就没有什么大错,就可以回归家庭,根本无视她回归家庭是否幸福,因为这三名男性法官根本就没想到一位女性的权利觉醒,不理解一位妻子可以违背丈夫的意志。法官是完全站在男权立场上的。薇薇安哥哥的妻妹支持她离婚,被男方代理人羞辱为“妒忌”,法官也不对这不恰当言论予以制止,甚至不公正地支持男方代理人对女方律师的人身攻击。
以利沙对妻子实施冷暴力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他要对抗妻子的权利要求。那么,薇薇安具体的权利要求表现在哪些方面呢?我们可以从相关证人证言中略窥一斑。首先,她需要独立自主权,不要做一个顺从丈夫的奴隶。这从她哥哥的证言中可以看出。她哥哥虽然认为他妹妹与妹夫的婚姻是个“灾难”,但他仍然鼓动其妹夫来对付其妹妹:“有时候男人得有点儿手腕女人才肯听话,不能总是那么放任她”。显然,她哥哥也看不惯她那种独立自主,不愿意为男人而改变自己的倔强个性,因为他就是这样认为的:“男人改变女人有什么奇怪的”。其次,对等尊重的权利。她不想在家庭中完全处于屈从的地位。尊重不对等就一定有屈从。薇薇安的友邻,阿布卡斯太太,在她提供证言时,说到尊重这点时就开始哭了起来,这无缘无故吗?她说的可是发自肺腑的话呀!“一个聪明的女人,应该知道什么时候说话,什么时候该住口。男人们想要的,无非就是女人对他们的尊重,再无其他,何况他还是一个如此宽容的男人,你要尊重他在先,你才会得到你想要的东西……要尊重你的男人,然后你自然就可以随心所欲了。”虽像肺腑良言,但却道出了女人的辛酸,阿布卡斯太太其实为自己哭泣,为自己完全屈从于丈夫而委屈。显然,薇薇安经常在家里争取对等的尊重权,才引来友邻的规劝,才引起丈夫的冷遇。第三,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她想自由去旅行,她想自由出入咖啡厅,她想自由交朋友,她不想像犹太教徒一样地生活,不想在周三就准备安息日的食物,她不想依附于一个人,他想拥有“不想跟一个人一起生活”的权利,但这一切都是她丈夫不能容忍的,因为她丈夫从此就失去了一个犹太教男人的尊严。在她丈夫还爱着她的情况下,要想改变妻子的生活方式,家庭冷战就不可避免了。
对于薇薇安来说,无自由即无快乐,而对于以利沙而言,无尊严即无快乐。纠缠许久的诉讼其实就因以利沙的不合作,说到底是因为他没有得到他应有的尊严。无论薇薇安的不顺从、还是她的自主意识,这些都让他不能跟其他犹太教徒一样,享有对自己女人绝对的控制权。其实,直到影片结束,我们才发现,横在以利沙心中的结就是他害怕自己曾经的女人再跟其他男人交往,即使已决定放她自由,他仍然需要妻子答应,不再跟其他男人交往,这似乎就是他用这么多年的诉讼的用意所在,无非就是为了他那点可怜的尊严和脸面。薇薇安以独身的承诺来换取自由,反映了犹太教妇女争取权利的道路仍然任重道远。
《诉讼》观后感(五):在一个宗教至上的国家,离婚有多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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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节奏的社会,连爱情都变得很速食,有些人,结婚到离婚一个月都不到。
你可知道,在一个宗教至上的国家里,离婚有多难?一个离婚官司,打了整整五年。
以色列影片《诉讼》,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关于离婚的故事。
Gett 诉讼
Ronit Elkabetz 罗内特·艾尔卡贝兹
影片曾提名第72届金球奖最佳外语片。
豆瓣评分8.3
烂番茄高达100%新鲜度。
IMDb评分7.7。
以色列不存在民事婚姻与民事离婚。
结婚和离婚都必须经过犹太教拉比的裁决。
丈夫一方的权利往往凌驾于裁决人之上。
女主欲与丈夫离婚。
丈夫不同意。
两人开始了长达五年的拉锯战。
《诉讼》所有的戏份均在法庭上展开。
在狭小的空间里。
法官、辩护人、男女主角、证人。
轮番上阵。
这种拍摄手法。
跟韩国电影《恐怖直播》如出一辙。
封闭空间的电影。
对导演讲故事的能力,节奏的把控,演员的演技。
都有极高的要求。
稍有不慎,就会使影片显得无聊。
左:《恐怖直播》,右:河正宇
《恐怖直播》河正宇作为唯一的主演。
在一间新闻直播室里。
给观众带来了一次完美的表演。
《诉讼》里每一个人物。
都有极强的表现力。
每个人都有鲜明的个性。
演员的演技,让整个片子增色不少。
电影开始。
辩护人的身影把画面分割成两边。
左边是冷漠的丈夫。
右边是充满怨恨的妻子。
无声的诉说着二人不可调和的矛盾。
一场看似简单的离婚案件。
随着各方证人的登场。
剧情层层推进。
悬念贯穿始终,让人喘不过气来。
第一个证人,女主哥哥。
他感受到了妹妹的痛苦。
却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捍卫男权。
第二个证人,哥哥的妻妹。
她表示同情女主的遭遇。
却因为单身身份。
被男主哥哥狠狠的羞辱。
第三个证人,女主嫂子。
大胆抗议。
坚定地支持女主离婚。
第四个证人,邻居夫妇。
丈夫掌控一切,毫不犹豫的站在男主一方。
妻子同情女主的痛苦。
却只能依附于丈夫。
不敢表露自己真实的想法。
第五个证人,男主教友。
坚决捍卫男主权利。
同时不小心透露出男主的一些缺点。
第六个证人,老年人。
捍卫男方。
污蔑女主人格。
在以色列这个男权至上的国家。
几乎所有人都站在男方。
没有人关心女主是否幸福。
女主的命运在一场场审问中漂泊不定。
让人产生极深的同情感。
看到这,你是否好奇。
他们为何要离婚?
没有财产纠纷,也没有出轨。
双方还不止一次的表示深爱着对方。
有时候,相爱的两个人不一定会相伴到老。
女主渴望得到丈夫的回应。
渴望拥有独立自主权。
她不愿当丈夫的附属品。
而男主对她只有冷暴力。
甚至不跟她说一句话。
他永远呆板、沉默,偏执而冷漠。
男主不同意离婚的原因。
是为了捍卫他的男权。
最后,男主终于同意离婚。
女主不得不接受丈夫提出的条件。
离婚后不能与其他男人交往。
这样的结尾更令人心痛。
女主终于得到她想要的结果。
得到了身份的自由。
却必须放弃身体的自由。
这种自由的代价,未免太大。
影片的最后。
给了女主的脚特写。
她正缓缓的走入法庭。
这也暗示着取得平等权利的路程才刚刚开始。
导演以一场离婚案件。
反映出以色列当前的社会状况。
导演同时也是本片的编剧及女主角。
罗内特·艾尔卡贝兹
《诉讼》是她婚姻三部曲中的第三部。
对于电影,她这样理解。
「我自己诠释的是捍卫生存权益的普罗大众。电影对我来说不仅是艺术,更是敲醒社会迷思的鼓钟。」
罗内特是女权主义者。
她的电影大多反映女性的现状。
抨击社会对女性的不平等现象。
自2000年,她一直担任以色列女权组织“姐妹”的主席。
很难想象,在社会高度文明的今天。
还有一群人如此不幸。
连追求自由都阻碍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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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观后感(六):基督教/犹太教对婚外恋的解释+一篇相关转载
个人,非严肃的研究,所以,也就不详细标注摘抄文章的出处了。
而最后一部分,是我个人的研究后写的。纯粹好玩,也别太较真了。用词不当,思维跳跃之类的,请多包涵。(我语文一直就勉强及格线上下的那种)。
谢谢。
【转】-----
只是人们对性行为的定性并不是绝对的。“自有记录的历史之初,立法者就努力为人们如何享受性快感确立边界,他们用一系列控制和惩罚手段来实施这些法规。在历史上的某个时期,某些形式的性受到一些人的鼓励,而在别的地方则会受到无情的惩罚。往后或往前跳一个世纪,或者穿越一个边境,一个社会无害的乐趣就变成了最严重的犯罪。”
伯科威茨认为,西方人的性道德大部分都源于《圣经》的旧约。如果不是因为犹太人急切地要把他们自己跟他们淫乱的邻居区分开来,西方人的性观念会非常不同。“希伯来人的特点是严格地限制性生活。犹太人意欲过圣洁的生活,无论是生意往来、饮食习惯或性生活方式。对此,他们制定了庞杂繁琐的规章制度。古犹太人的道德约束、甜蜜的羞耻感和对上帝惩罚的恐惧感对西方人性观念的影响之大是所有其他思想叠加也无法企及的。”最初的立法者特别关心性问题。对于跟猪、牛、妓女、家人的性关系,每个地方都有特别的规定。性比现在管理得更加细微,但同性关系是一个例外,几乎彻底被忽视,直到希伯来人视同性恋为跟谋杀一样可怕的罪行。
在非犹太、非基督教社会,性法规是为了引导和控制性冲动,以防它们引起麻烦,或者是跟财产继承有关。犹太教和基督教出现后,性成了一个集体关切。他们用性道德来定义自身,以区别于其他文化。上帝说,不要像周围地区的人那样行事,如果你们不听我的命令,不避免同性恋等等,我就会把你们从这里赶走。从《圣经》开始,个人的性出轨就成了针对整个社会的煽动行为,一个人的罪行使所有人都面临危险,这涉及的利益就大多了。
基督教对性行为的管制有多严格呢?一个生活在公元500年到公元1050年间的一个害怕上帝的人,在星期六、星期天、星期三和星期五不得跟妻子同房;在妻子的怀孕期、哺乳期、生理期(月经)也不行;婚后的前三天、大斋期、复活节之后的数周、圣诞节前后的两个月、圣日、白天都不行。这样严格的限制,据信直接导致了部分信教地区的人口负增长。
在18世纪,英国人认为跟处女做爱可以治疗梅毒,这激起了凌辱处女的狂热。这种观念一直延续到今天,非洲一些地区的人相信强奸处女能够治愈艾滋病。再比如关于同性婚姻,直到13世纪,同性结婚作为“灵修兄弟会”在地中海地区的教堂还会得到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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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诉讼》这部影片,涉及了一些很有趣的宗教问题。特意查看了些文章。说说有趣的圣经以及犹太经书上对婚外情的观点吧。
圣经出埃及记中,上帝给以色列人的"十诫",最后一条就是“不可贪恋别人的妻子”。这是对婚外恋的详细规定。
犹太教和基督教把 1) 婚外恋 2) 信仰/追随异教偶像 3) 杀人,这三项,作为人类的最深罪孽。被证实后,处罚只有是死刑。所以当主审的拉拜(犹太教的牧师)怀疑女主与她的律师关系亲密时,辩护律师会勃然大怒,指责并质疑仲裁大教主的能力,并要求更换主审。
有一点比较有趣,已婚男人与单身女子的出轨/婚外恋,完全没问题啊。犹太信仰中对于婚外恋的定义是:已婚女子与任何不是她丈夫的男人之间的性关系。Talmud(犹太信仰指导书)更进一步的定义:已婚女子违背丈夫的意愿,与其他男人保持亲密/暧昧关系。如果丈夫认同或要求妻子与其他男人发生关系,这都没关系(比如:换妻,群交之类的)。如果妻子错误认为别的男人是自己丈夫(比如醉酒后),或是被迫的情况下发生关系(被他人强暴),则不认为是出轨/婚外恋。
[注解]:Torah(律法,是希伯来圣经Tanakh24卷中的前五卷。而基督教的旧约圣经就是基于犹太Tanakh经书的文字衍生出的版本)
Torah律法,可以认为是整个犹太文化,教育,生活等的一切规范。而Talmud指导书则是对Torah律法的“说文解字”。犹太教智者们 不断的加入自己的注解,Talmud也成为犹太原教旨信徒们每日必须要学习的经书了。欧洲的不少教堂,曾经以它的学术价值,而收藏这部Talmud经书作为参考读物。直到梵蒂冈的教皇下令毁掉一切犹太经书。
Talmud这部规范化犹太人如何生活在这世界上的指导书,共分六个分类。其中有就有一个分类“Nashim”(家庭法),是指导如何管理女人,家庭生活和社会关系等。另一分类“Nezikin”(损害),就是指导犹太教处置犯罪刑法等规定了,其中就包括了婚外情的处罚办法。
继续说影片。有一点,经书上明确规定了。 如果丈夫怀疑妻子出轨。丈夫无需向“法庭”提供任何证据,并有权立即离婚。妻子需要自己找出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才能得到"法庭"的支持,劝说丈夫不离婚。妻子如果认为丈夫出轨,必须提供证据才可以提出离婚。
虽然女人出轨,她与情夫都会面临死刑。实际操作起来还是难度很大的。有几条苛刻的条件必须满足:比如要有2个以上的有效证人亲眼看到他们做爱(伊斯兰教要求4名目击者);确信后,会由宗教人士给予两人一次警告;如果还不悔改,则由几名主教审判确认后,才可以拖去很遥远的地方,处决掉的。这与伊斯兰教很相似,要证实出轨的难度极大。经书那时代,估计还没考虑到会有偷情的视频证据,不知道现在的拉比主教们怎么审的,呵呵。
圣经上奇葩的妖术:如果丈夫怀疑妻子出轨,可以用教堂里给的圣水混和屋子地上的泥土给妻子服用,并下毒咒。如果有出轨情况,圣经说,妻子的身体会肿胀,她和她的家人会受毒咒困扰。如果安然无恙,那就是没出轨。当然这在圣经出生的年代,在中东周边地区的各个文化传统里,都有这一招数。
有一部<被投石处死的索拉雅·M> http://movie.douban.com/subject/3263472/ 。是穆斯林那边石刑处决一名妇女的事件。想必是比较罕见的情况(如果事件真如书中所描述的)。这本原著书和同名影片,受到西方广泛关注。常被拿出来,作为谴责穆斯林对妇女暴行的例子,特别是对残酷的石刑的关注。新约圣经里,记录着犹太人曾经想策划以石刑处死基督耶稣;因此耶稣也骂犹太人是骗子,是恶魔的子孙。这一侮辱的名称,至今还能到处看到,比骂他们"猪狗不如"更具杀伤力。想必,石刑在当时中东地区是十分流行的一种处罚手段。
犹太指导书Talmud中的关于法庭职权,刑法,处罚部分“Sanhedrin”部分里,有描述石刑的各种规范,当然还包括烧死,掐死,砍死等手段的处决。
圣经比可兰经要有更多更多的暴力推荐。圣经里,有着更多对暴力/流血的描写,处处充满了恐惧。可兰经中的暴力虽然不多,但被穆斯林们长期作为行为准则保持了下来,多少世纪之前的文字,现在的解读都些出入,但还是极其的教条主义。而犹太教/基督教徒则对经文中的暴力推荐,会由时代环境的变化而做部分调整。相对的,犹太经书和虔诚的犹太教徒会更原教旨一些。
《诉讼》观后感(七):悲剧故事中的悲剧人物
基本上到了如今,大大小小的纠纷都能以一句“法庭上见”为解决方式,通俗些讲叫做打官司,专业些则称作民事诉讼,电影诉讼便以此为题。然而他要讲述的绝非是有关正义与善良的故事,世间的确是真切的存在着灰色的,他绝不算是错误,但也无人可以对其高声喝彩。
在犹太教的法律中,离婚的权利完全掌握在丈夫的手中,这种权益高过一切。于是,无能的法官、坚决离婚的妻子与坚决不离婚的丈夫齐聚一堂,单单看电影介绍,便了然清楚这是一场必然的悲剧。
简单的了解了电影中的文化背景,在电影当中,女人是以一种财产为男方所有的,而女人安于如此。因而,才催生出如此的宗教法律。我不想多说男权社会、宗教古板的戒条,只是单单在如此的悲剧故事当中,受害者究竟是谁。
天性注定我们更倾向于弱者,毫无疑问,受害者更可以博的同情。薇薇安嫁于以利沙三十年,受尽了折磨,为离婚奔波五年,终于守得云开获得胜利。回到故事起点,悲剧从何而起?薇薇安是爱过以利沙的,这点毫无疑问。而以利沙更是怀有偏执的爱。
俩人间发生了如何的事情?我们不妨设想,固守信条的丈夫与背弃信条的妻子,悲剧故事中的悲剧人物必定会发生悲剧,如石的丈夫选择了沉默,妻子不堪忍受,提出离婚。观看电影时,朋友问过我冷暴力究竟是如何的感受,回答时让我想到了每晚我放在窗台上的一杯啤酒,晨起望去,已经结冰了。
薇薇安是无比渴望以利沙的关心的,在如此的社会中成长,嫁人为妻,几乎便代表了将自己一切付诸他人。世界中从此便只剩了丈夫和家庭,家里不允许过多来客,种种戒条,毫无私生活可言,更令人崩溃的是连丈夫本身都对自己不理不睬,犹如上帝将其一切赋予我们,此刻他继而收回。
电影中高明的地点在于丈夫的人物塑造,呆板、沉默如石,偏执而冷漠。他容许了妻子对戒条的漠视,忍耐了羞辱。甚至不容许其他人对妻子贞洁的怀疑,甚至没有丝毫出轨的迹象。全篇电影里,唯一没有在镜头前失控的只有以利沙。
然而人们并不会看到这些,他作为不允许妻子离婚的丈夫,只意味着他是恶人和直男癌。要明白,在以利沙的世界观当中,结婚后,妻子便是他独有的私有财产,你动我财产,我要你命。大概就是这么一个的逻辑。然而他还是让步了,电影里最后一次法庭外的镜头里,他唯唯诺诺的坐在薇薇安的身旁,同他说了几句与家庭相关的琐碎言语,随即站立与窗前沉默不语。之后他同意离婚,却又因说不出允许妻子同他人交往而惹得法官大发雷霆。
诉讼存在的更一层深意是通过诉讼过程建立起过错与责任,向公民传递出改如何行为的责任。但在最后薇薇安终于守得云开时,我始终无法站在道德的至高点对此进行批判。一个独身女人无法生活下去的社会中,一个连至亲都无法与自己站在彼端的选择,经得起推敲、经得起广而布公世人吗?
然而,那便是我们的权益。
我明白这世间并非那么简单,或许离婚后的薇薇安会遭遇更悲惨的境地。然而那便是她的选择。这是我的人生,是的,我要选择的就是如此的人生。即便他人满心之爱都将辜负,即使自己的伤痛不减分毫。但那一刻的薇薇安仍然毫不迟疑,犹如娜拉出走般无悔的绝望。
电影中薇薇安说过一句十分有意思的话。如果这是在美国,哪怕是一次庭审不出席,这场离婚便可立刻敲定。有趣在,在这场天上有着神明和正义的法庭上,有的只是荒谬。
电影用110分钟叙述了一个时经五年的故事,画面中出现了不下十几次的x月后,时常让我有些分不清楚究竟那边是现实那边才是过去。影评是在十一点时起笔的,当某一刻看我看到前几分钟发的消息,在手机上所显示的已是昨天。这才蓦然意识到,时间的的确确是在一分一秒的过去着,而我的思想却未曾跟随肉体来到今天。
已经够了,在这里他们都是受害者。五年足以磨灭掉虔诚教徒大脑内的常识,却不足以撼动世俗的秩序、天上的权利。如果可以,我想看到教条分崩离析、男女终得平等的一天。那一刻一定会无比的有力和美,仿佛世间的恶与偏见都将褪去,再无性别、肤色、人种之别。只不过在那之前,我势必要经历无数个寒夜。
实在太遥远了喽~
《诉讼》观后感(八):幸福不能被拿来审判
电影《诉讼》讲诉的故事就像它的布景一样简单明了,从头到尾,电影的场景转来转去都没有转出那个法庭,故事的发展也只是在双方的不断证明中反反复复,最后还是回到原点,所有诉讼过程都成了白费劲。所以看这部电影很容易让人感到烦躁,越看越觉得无语和荒谬。看到最后,也只能对以色列这个国度哭笑不得了。
这场诉讼最让我感到荒谬的地方是它把别人的幸福拿来审判。原本是情感问题,最后变成了需要拿出证据来证明的是非问题。这样一种扭曲注定了不管这场审判持续多久,都不可能有任何进展。
对于伊利莎一方,他们千方百计极力要证明的一点就是伊利莎是一个好男人,是一个合格的丈夫。这是他们从头到尾用来打动法官的论据。伊利莎或许确实是某种意义上的好男人,安分守己,温温和和。这点薇薇安也没有否认。但荒谬之处就在于此,难道能够通过证明伊利莎是一个好男人,拥有成为一个好丈夫的能力这点就能证明这场婚姻的正确性吗?而法官判断婚姻的美满与否难道也只是凭借这种人品上的是非吗?
且不说没有人能比夫妻双方更有对这场婚姻的发言权与判断权,单说婚姻这件事。它建立的基础不在人格的是非,而在包容。包容最高的境界就是志趣相投,品性相合,达到完全的契合。最低的境界就是仅仅只是能够互相忍耐对方,这是婚姻继续下去的底线。薇薇安之所以在忍受几十年后才提出离婚,即是这条底线在不断的经受挑战之后终于崩溃了。
而不管是法官还是极力为伊利莎辩护的证人,他们之所以会天真的去为别人评判一段婚姻是否美满可行,是因为他们的心里有一个评判幸福美满的固定模板。按照他们的信仰传达给他们的这种模板,他们可以去判断一场婚姻的应不应该,好不好。当然这种模板是偏向男性的,如果男性品行端正,没有身体缺陷,他就是婚姻的正义一方。而且野蛮的下定论,这样的婚姻是让人满意的。这种情感代言形同与强奸。
再来看薇薇安这边,她所不断强调和证明的是婚姻给她带来的痛苦。这种证明原本就是不必要的,闹上法庭就是痛苦最好的证明了,而痛苦就应该可以成为离婚的最好理由。如果再要进一步证明,又岂能是通过言语所能表达的呢。他人的证词原本就只是从表面上对这对夫妻的观感,不可能真正涉及双方的情感深处。薇薇安的痛苦没有人能完全理解和解释,我们只能通过她的眼泪和控诉来判断。可是,非常可笑的就是,法庭不相信眼泪。
薇薇安原本希望通过法官达到离婚目的,但最后耗费了五年时间,还是以牺牲自己的另一个自由的代价换取这一个自由。这种结果说明再这样一种环境里,女性不管如何抗争都避免不了陷入可悲的境地。而要改变女性的悲剧,只有从根源上改变这种环境。
《诉讼》观后感(九):无自由即无快乐——电影《诉讼》所展示的人性主题
无自由即无快乐——电影《诉讼》所展示的人性主题
本片名为“诉讼”,其实没有多少诉讼程序值得我们关注,吸引我们注意的是犹太教世界的男女平等问题,无论是在平时的夫妻关系中,还是在离婚案件的诉讼中,男性权力是至高无上的,那种尊重男权,压制女性的行为在本片中被展现得淋漓尽致,的确让我们瞠目结舌。
即使我们对压制女权的行为咬牙切齿,也无法对夫妻间的是非给个公正评断,正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更何况是人家夫妻间的事,即我们没有必要从薇薇安和以利沙这对夫妻之间的言词,来判断他们到底谁是谁非;而且,从所有证人证言,以及双方律师(或代理人)的辩论也无法判断到底谁对谁错,双方都是在各自立场上来自证有理或攻讦对方。在犹太教规下、在犹太教思维主导的法律下,只要证明丈夫是一个正派的人,没有家暴,没有生理缺陷,那么他就是无过错方,占有离婚的主导权,无论薇薇安方如何论证她过得不幸福,只要她丈夫不同意离婚,法官也不会支持她的离婚诉求。
整体来看,本片反映的是以薇薇安为代表的女性如何反抗男权,如何争取她们的权利,尤其作为一名妻子应有的权利,而最大的权利莫过于脱离其丈夫的权利——离婚自由。根据我们对薇薇安的面部表情的观察,在离婚有望达成的几个场合,她都会面露微笑,可见,自由已成她快乐的来源。然而,她想获得这种自由的诉求几乎得不到什么支持。法官只关注她有没有守妇道,所以他们几次询问她有没有与人通奸。似乎没有与人通奸就没有什么大错,就可以回归家庭,根本无视她回归家庭是否幸福,因为这三名男性法官根本就没想到一位女性的权利觉醒,不理解一位妻子可以违背丈夫的意志。法官是完全站在男权立场上的。薇薇安哥哥的妻妹支持她离婚,被男方代理人羞辱为“妒忌”,法官也不对这不恰当言论予以制止,甚至不公正地支持男方代理人对女方律师的人身攻击。
以利沙对妻子实施冷暴力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他要对抗妻子的权利要求。那么,薇薇安具体的权利要求表现在哪些方面呢?我们可以从相关证人证言中略窥一斑。首先,她需要独立自主权,不要做一个顺从丈夫的奴隶。这从她哥哥的证言中可以看出。她哥哥虽然认为他妹妹与妹夫的婚姻是个“灾难”,但他仍然鼓动其妹夫来对付其妹妹:“有时候男人得有点儿手腕女人才肯听话,不能总是那么放任她”。显然,她哥哥也看不惯她那种独立自主,不愿意为男人而改变自己的倔强个性,因为他就是这样认为的:“男人改变女人有什么奇怪的”。其次,对等尊重的权利。她不想在家庭中完全处于屈从的地位。尊重不对等就一定有屈从。薇薇安的友邻,阿布卡斯太太,在她提供证言时,说到尊重这点时就开始哭了起来,这无缘无故吗?她说的可是发自肺腑的话呀!“一个聪明的女人,应该知道什么时候说话,什么时候该住口。男人们想要的,无非就是女人对他们的尊重,再无其他,何况他还是一个如此宽容的男人,你要尊重他在先,你才会得到你想要的东西……要尊重你的男人,然后你自然就可以随心所欲了。”虽像肺腑良言,但却道出了女人的辛酸,阿布卡斯太太其实为自己哭泣,为自己完全屈从于丈夫而委屈。显然,薇薇安经常在家里争取对等的尊重权,才引来友邻的规劝,才引起丈夫的冷遇。第三,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她想自由去旅行,她想自由出入咖啡厅,她想自由交朋友,她不想像犹太教徒一样地生活,不想在周三就准备安息日的食物,她不想依附于一个人,他想拥有“不想跟一个人一起生活”的权利,但这一切都是她丈夫不能容忍的,因为她丈夫从此就失去了一个犹太教男人的尊严。在她丈夫还爱着她的情况下,要想改变妻子的生活方式,家庭冷战就不可避免了。
对于薇薇安来说,无自由即无快乐,而对于以利沙而言,无尊严即无快乐。纠缠许久的诉讼其实就因以利沙的不合作,说到底是因为他没有得到他应有的尊严。无论薇薇安的不顺从、还是她的自主意识,这些都让他不能跟其他犹太教徒一样,享有对自己女人绝对的控制权。其实,直到影片结束,我们才发现,横在以利沙心中的结就是他害怕自己曾经的女人再跟其他男人交往,即使已决定放她自由,他仍然需要妻子答应,不再跟其他男人交往,这似乎就是他用这么多年的诉讼的用意所在,无非就是为了他那点可怜的尊严和脸面。薇薇安以独身的承诺来换取自由,反映了犹太教妇女争取权利的道路仍然任重道远。(作者:石板栽花,转贴请保持文章完整,2015年5月23日)
《诉讼》观后感(十):婚姻是人类复杂关系的总和
婚姻也许是世界上最为复杂之事,婚姻双方的是非曲直,更是让人难以弄清楚。各种的利益与情感,如乱麻式地纠缠在一起,所涉及到的各方人员,更是浩大,让人看着都头疼。所以中国有句老话,叫“清官难断家务事”,这话恐怕搁哪个国家,也许都是如此吧。
2014年的以色列影片《诉讼》,讲的就是三位老法官断家务事的故事。这部影片曾经获得去年的金球奖最佳外语片提名,是以色列才女罗内特·艾尔卡贝兹与其兄弟共同编导,并且由她自己主演的。这是一起夫妻离婚案,一诉就是五年,开庭无数次,就在那间小小的法庭里,双方争吵不休,还请来了各自的律师及证人,相继登台诉说,仍是剪不断,理还乱。在这五年不断提请的离婚诉求中,经历着其中一方因拒不出庭而入狱,另一方则因辱骂法官而被拒入法庭,因案件而让哥俩反目,一方的律师也差点被拖入这潭混水之中,其中的主审法官因生气而病倒……影片很生动地映证着家务事之难断与婚姻之复杂。
其实,影片的故事再简单不过,即是妻子提诉法庭,要求判她与丈夫离婚,而丈夫则坚决不同意;电影的场景亦不复杂,差不多均是在一间小小的法庭里展开,没有多余的表演余地,全靠着台词来推动故事情节;出场人物不算很多,都给观众留下足够鲜明的印象,特别是几个证人,出场只有一次,但每个角色都很出彩。他们的出场,把故事的外延扩大了,从他们的身上,可以看到法庭外面的情况。
一般离婚案件中,女性一方无疑更会得到人们的同情,在此剧中,观众打一开始,就对女主角薇薇安表现出同情。她一次次地跟随着律师来到法庭,每次均以失败告终。她丈夫伊莱沙就只有一句话,不愿意离婚,要求她回到家里,尽到妻子的责任。伊莱沙在法庭上认为,薇薇安作为妻子是合格的,她对于家庭很负责任,亦未有出轨的情形。在外人的眼里,他们夫妻之间也是和谐的,连薇薇安也认为,她丈夫从未对她动过一个指头。他们育有四个子女,丈夫亦辛勤劳作,抚养着整个家庭。
在法官及很多证人的眼里,觉得薇薇安要求离婚有些不可思议。在常人看来,他们还算是一对合格的夫妻。毕竟男女双方对对方的行为,并未有过多的不满,换句话来说,基本上还都是尽到了为夫为妻的责任。用中国通俗的话来说,是女守了妇道,而男亦是不抽不嫖。因此,在法官的心里,自然早已将心倾向了不愿离婚那一方。几次法庭上的反反复复,我们可以很清晰地感受到这一点。
这场旷日持久的离婚战,既让影片中的人物,也让观众都精疲力竭,感觉到非常的累。电影不仅是把婚姻中的各方行为,掰开捏碎细细地展现出来,既给别人看,也让自己看到自己的婚姻在别人的眼中是什么模样。同时,电影还从更高的角度来俯视婚姻,审视着婚姻中的社会关系。
因此,电影所描述的并非一件纯粹的离婚,宗教的介入又让这桩案件益显复杂。有许多观众在看了《诉讼》一片后很感慨,觉得原以为以色列是个相当开明的国家,竟未想到如此的保守,宗教如此深地介入到普通百姓的生活之中。确实如此。以色列,是一个没有婚姻法例的国家,涉及结婚与离婚之类的民事案件,一般皆是由犹太教的拉比组成的法庭来判决。据相关资料,全以色列有十三种类的宗教法庭,处理着相对应教派中的婚姻事宜。普通法庭是没有办法涉入婚姻纠纷的,而且跨教派的婚姻也无法得到仲裁。而且各个宗教其实也是把信众的婚姻大事,视为自己当仁不让的责任。古今中外,任何一个文化的婚姻礼俗,都有着一种完整的宗教仪轨。
可以更进一步地说,其实法律本身的起源,亦与宗教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弗朗西斯·福山在他的《政治秩序的起源》中也说,法律的公正与权威来源于宗教,源于上帝的授予,因此法律天然就高于王权的。君权神授,国王也得遵守上帝制订的法律。至少在基督教与伊斯兰教皆是如此,上帝或者真主才是人间公正的最后裁决者,而神职人员则代表着上帝秉公执法。作为前二种宗教源头的犹太教,就更是如此。
看《诉讼》这样一部以色列影片,会联想起前两年曾经看过的伊朗影片《一次别离》与《过往》,总觉得尽管他们的宗教有着很大的差别,但在处理婚姻之事竟有着极其相似之处。原因也就在此。
薇薇安在电影中所面临的法庭,就是这样一个宗教法庭。我们在电影中,也可将这个法庭做一番打量。从偶尔扫向法庭之外的镜头中,我们可以看到,到这样的法庭中处理婚姻的夫妻还不少,很多都在外面排队,等待着宗教法官的召唤。而法庭则设于一间小小的房间之内,三位年龄颇大的拉比作为法官高居其中,而原告与被告席则列于旁边,坐着原被告及他们的律师。证人席只是一个小小的桌子,位于原被告席之前。法庭内没有旁听席,无关人员不准入庭,而作完证的证人也得马上离开法庭。
这样的法庭其实与现代法庭在很多方面并无二致,原被告双方的陈词,双方律师的互辩,对证人的诘问,法官的时时干预……看此剧犹如看美国的法庭剧一样,你能欣赏到控辩双方的唇枪舌剑,看到案情的层层剥离,甚而能细致入微地看到人性。但在这样的宗教法庭里,你还能看到更多的东西,看到婚姻之中所掺杂的复杂文化,看到宗教对于人们生活的深刻影响,甚至可以看到中东地区的历史与现状。
婚姻从来就不单纯,一直就是人类最为复杂关系的总和。而在中东,在以色列,婚姻则尤为复杂。
在世界其他的国家,离婚官司也会打得旷日持久,一桩离婚案如本片中持续五年的,虽不算多,但亦不鲜见。但一般情况之下,离婚官司的纠缠不清,主要在于子女的归属与财产的分割,利益主导着婚姻之中的纠纷。只要两方在利益方面能够厘清,那么离婚的纠缠也就可以迎刃而解。而在《诉讼》一片中,这起离婚案久拖不决,则在于离婚的本身,并不涉及利益的牵扯。薇薇安与丈夫伊莱沙共同育有四个子女,皆已成人,所以子女的归属已不成问题。薇薇安有着自己的工作,能够挣钱养活自己,且在诉讼之中,双方也一直未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问题的焦点在于,双方对于婚姻的幸福与否存在着根本性的歧义。
在这桩案件中,其实是不存在过错方的。一般情况下,在世界各国的离婚案中,有过错的一方天然理亏,在离婚过程中会失去相当大的发言权。薇薇安与伊莱沙都不认为对方有过错,也未就此指责对方。男方认为,他已为家庭提供了必要的责任,并且尽心尽力让全家幸福。女方则认为,她在婚姻之中,并未得到对方的爱,而且对方还限制着自己的自由,即使对方对于自己没有家暴,而且自己生活无虞,不过感觉这样的婚姻却并不幸福。从薇薇安的叙述之中,我们可以感觉到伊莱沙是个非常固执的男人,有着很严格的宗教感,并对薇薇安有着冷暴力。薇薇安抱怨,结婚这么多年,伊莱沙未送过她一朵花,未与她一起看过一场电影,并且禁止她与任何朋友来往。
薇薇安应该出生在一个比较自由的家庭,从她作为美容师的职业及其穿着来看,她也有着自由的思想,自然与恪守着传统的丈夫有着很大的差距。在电影中我们也可看出,她请的是一位并不严格信教、经常忘带小圆帽的律师,而她丈夫伊莱沙的辩护人则是他的哥哥,一位很有成就的犹太教拉比。他的出场,又让本来很受宗教影响的离婚案,更加重其宗教的色彩。离婚双方的阵容,显然相当的对立,一方倾向自由而世俗,另一方则是传统与宗教,倒算是势均力敌。
但天平明显地偏向于传统的一方,也即是丈夫伊莱沙一方。如前所述,这是个犹太教法庭,法官皆是德高望重的拉比。更为重要的是,离婚与否,最重要的是得丈夫同意,如果丈夫不同意离婚,那么这案件无论如何判,婚是肯定离不成的。由此,影片中的诉讼,其实也变成了一个逻辑怪圈。薇薇安诉讼的目的,是想让自己与丈夫离婚;法庭判决的基础,是她的丈夫同意她的离婚请求;她丈夫应诉的目的,则是坚决不同意离婚。因此,这样一件简单的离婚案,就一审再审,一拖再拖,审了无数次,也无数次审而不决。
电影至此,矛头自然是指向了以色列社会的男权至上。导演也通过镜头,不露声色地把问题摆在观众面前,展现出她的批判锋芒。确实,影片所展示的问题也正在困扰着以色列社会,特别是其婚姻法案也饱受诟病。导演正是通过此部影片,在呼应着其国内民众要求改革宗教法庭、引入世俗婚姻的呼声。不过,电影并未止于此。这部影片的独特之处,在于导演并不只是从高处来俯视婚姻,来观察婚姻的文化基因与社会关系,而且也从细处着眼,以更多的颇有意思的细节,给予更多角度的探讨,表现出此问题的复杂性。这也使影片有了更为宽广的视域。影片用俯视来建构了一种婚姻的逻辑,而以鞭策入里的观察又来解构婚姻。
薇薇安与伊莱沙的婚姻究竟是怎么样的?从前述可知,在普通人的眼里,他们也许并不相爱,平淡相处,但还算相敬如宾,与以色列甚至全世界大多数夫妻一样,没有更大的矛盾与冲突,尚处于一种可维持状态。但导演却用镜头,化解着观众的这种看法。两人法庭相遇,曾经有着几次对视,导演毫不留情地将他们的神态细致而不厌其烦地展现出来。他们互视的眼神却表明了双方的相互憎恨,那是一种带着仇怨的冷漠。而他们的邻居作为证人出场,则又揭开了这个看似平静家庭的面纱。尽管这位由男方请来的证人邻居囿于种种情况,仍在称赞着这对夫妻的和平相处。但在对方律师的节节逼问之下,却抖搂出他们之间的争吵如同家常饭。
关于薇薇安作为妻子的贞洁,那是原被告双方都在竭力维护的。他们都认为薇薇安恪守妇道,即使与丈夫分居期间也未与男人有交往。但导演却以看似漫不经心的镜头,定格于薇薇安颇具风韵的穿着打扮,特别是她那双涂着红指甲的脚,或者暗示着她与律师之间若有若无的亲密。而最具爆炸性的指证,则来自于一位看似老眼昏花的证人。他说他看到在分居期间的薇薇安,在咖啡馆里与一个男人密谈。此言一出,如同扔出一枚炸弹,立即在法庭引起轰动。丈夫伊莱沙首先让证人别胡说,而后妻子薇薇安坚决予以否认,说与她交谈的是律师。但导演不动声色地将镜头转向了律师,将律师一副惊愕的样子展现于观众面前。薇薇安与伊莱沙之间的婚姻真相,也许真的只有他们自己才了解。婚姻亦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啊。从法庭上,是得不到任何公正的,得到的只是让自己再次受伤。
在影片中,类似这样的细节还有不少,导演在故事逻辑框架之外,又用细节构架了另外一个框架,这个框架是独立于故事框架之外的,这些细节零碎而不成片断,既无法证实也无法否认,她以这样的框架来说明婚姻的复杂性。前一个框架是架构于犹太文化与宗教之上的婚姻关系,有着鲜明的以色列的特色。而后一框架建构于这对夫妻之间,它具有世界的普适性。纯粹的婚姻是不存在的,婚姻不仅只是基于双方的爱情,还得加上双方的各种文化背景,以及此时彼刻的各自的心理状态。薇薇安为了争取婚姻的自由,想摆脱她并不情愿的婚姻,她就得如电影中一样,将自己的一切包括自己的隐私,都摆在众人面前细细地展现,让相关不相关的一众人,来述说你的婚姻在他们眼里的样子。而别人眼里的你的婚姻,也许与你自己的看法并不一致。不过,这也是婚姻复杂性的一个方面。
影片的结尾,留给观众的其实更是绝望。薇薇安最后终于等来了丈夫伊莱沙的同意,她可以离婚了。不过她也不得不接受丈夫提出的条件,即她离婚后也不能与其他男人交往。这又陷入了另外一个怪圈之中。她想摆脱自己的婚姻,谋得自己生活上的自由;不过离婚的结果,却是她得到了身份的自由,却得不到人身的自由。她无须对婚姻做出承诺,却得守住那个与她再无关系的前夫的承诺。总之,她变得更加不自由了。恐怕在这个时候,薇薇安已经是心如死灰了。影片同样以着细节来展现着这一变化:薇薇安的穿着打扮不再时髦,变得传统而保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