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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文化重建视阈下的南宋初期诏狱研究》经典读后感10篇
日期:2018-09-05 03:09:01 作者:文章吧 阅读:

《政治文化重建视阈下的南宋初期诏狱研究》经典读后感10篇

  《政治文化重建视阈下的南宋初期诏狱研究》是一本由董春林著作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89.00元,页数:264,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政治文化重建视阈下的南宋初期诏狱研究》读后感(一):很新颖的选题,旧话新说

  宋代政治的研究成果不可谓不多,说汗牛充栋一点儿也不夸张,永远不变的主题就是政治人物斗争,这本书似乎并不是谈人物斗争,与寺地遵那本南宋初期政治史有些相似,也有不同,有些新意。今天才决定看看,前些天看过推送,没想到豆瓣也有推介,只是滞后了些。看到过目录,觉得很精彩,应该可读性强,只是定价显贵,看京东活动时再买吧。

  《政治文化重建视阈下的南宋初期诏狱研究》读后感(二):政治无冤狱

  我不敢说完全看懂了这本书,但是对于作者提出的“非对等政治交换”的概念,我还是挺感兴趣的。

  西方有一句政治谚语君主精明在于他知道每一件事物价格。政治的游戏规则建立价值考量上的等价交换。作者笔下的“非对等政治交换”并不属于政治常态,尤其是在南宋初期内忧外患的局面之下,更加不易。我注意到作者在总结全书时,认为“非对等政治交换”的前提是有一个强权环境问题是绍兴年间南宋政权是否处在一个强权状态下,作者没有单独论述。但从和议的目的和诏狱的结果来看,皇权专制或者说皇权和相权的二元专制才是赵构和秦桧的最终目标。所以与其说强权环境给予“非对等政治交换”以实现机会,不如说诏狱在道德失衡的情况下确保了和议成为“国是”,进而实现了最终的皇权专制。

  赵构用他精妙的权术证明政治的玩法不仅仅是等价交换。他的权术有效利用了王安石变法为靖康之耻背锅的契机,利用扶植道学来打击王学。实质上是利用道德来“反道德”。

  通过诏狱,不仅证明政治无冤案,也证明“政治正确”的背后实质上就是政治利益的“正确”。在当时的政治语境下,其实就是赵构个人的政治利益。今人一直在沿用的二元对立历史评价方法论其实不过是低水平的道德语言。其实哪有什么对立的政治,不过是对立的利益罢了,否则何来绍兴和议?

  政治早已经将道德抛弃,或者说道德从来没有进入过政治的视野。用道德去评价历史,起步就等于挂了倒档。

  读历史,首先不要谈道德正确,其次透过政治谈利益,最后历史人物没有善恶只有成功失败

  《政治文化重建视阈下的南宋初期诏狱研究》读后感(三):理性看待历史,和愤青狂躁无关

  通常不喜欢书评,既然写了就要说明几点:

  其一,时下有些历史学之外的年轻人自谓喜欢历史,胡乱说历史,不读文献,不尊重历史研究者,一腔热血,以爱国为所谓出发点轻浮之极。比如,时下,有人热衷于占领道德至高点曲解历史,拿历史人物说话,这都是老黄历了还自娱自乐。说什么岳飞英雄同时秦桧宋高宗都成了最大恶人,这种二元分化论的历史观源自于古代圣王思想,把人物二元划分只为了好统治,时至今日,难道还要这么认识历史人物么。人物是多元的,读过听过蔡涵墨写的东西的人都知道,秦桧原来还是个多元人物,有才。再者关于宋高宗,王曾瑜认为那是个荒淫无道的人,最坏坏的人。王先生态度人生观不错,但这么看历史人物有些极端了。看到以上有人评论作者该书没专题写岳飞,我觉得很可笑的问题嘛,为什么非要专题写岳飞,难道非要作者给岳飞案下个结论看看吗,作者避重就轻客观谈这些诏狱已经担心有非分论争了,居然还有瞎眼者提此。这本书以前听作者提过,最近才认真阅读了下,觉得尽管有很多不足之处,但能够较为客观审视历史而不谈人物对错,已经是有价值了。

  其二,这个书引用文献并没有重视后人言论,而是尽可能引用有史可征的信史。满本书我几乎没找到《金陀粹编》之类的大量引用情况,这是可喜的。最近读到姜老师等人的文章,都提到有些史籍记载不实的问题。这些史籍显然大多非当朝人记当朝事,而是身后人记前辈事,这就让人疑惑了。比如顾老师曾写一篇文章讨论莫须有”之罪的,这个话原来是来自于熊克时代的野史,拿宁宗朝的东西解释高宗朝的事确实可笑。

  其三,这本书不足之处是理论认识尚待提高,居然提到的理论问题没有详细解释,要么就不提,提了又没系统的认识。我个人的理解是,作者想要表明的观点是政治规则分规则和非规则两种,执政者可能通过两种手段来获取利益,非规则可以实现规则内不可能实现的利益,之后再重建新规则。

  《政治文化重建视阈下的南宋初期诏狱研究》读后感(四):新视角与再讨论

  南宋初期所发生的以反对绍兴和议为事端的一系列诏狱事件典型的如岳飞、李光等流传千古的历史冤案),与南宋初期的政治环境及政治文化重建不无关系。此前学界虽对岳飞、李光等人的历史冤案已有很深入的研究,但此前未见专题讨论南宋初期群体诏狱事件的著述,更未见以诏狱事件为中心专题探讨政治文化变迁的研究专著。从这一角度上看,本书的选题和论述颇具新意。

  传统的南宋政治史研究都被限定在民族兴亡及相关议题上,探讨政治事件时也常常受到伦理道德的困扰,以至于南宋政权的政治构想及政治路线常常被丧权辱国的论调所遮蔽。该论著对南宋初期诏狱事件的探讨,没有陷入传统人物评价及道德评判的俗窠,一定程度突破了传统的研究模式。比如,针对 “曲端冤案”,历来人们倾向于将曲端之死归咎于其与张浚的个人恩怨,并且后人往往以曲端死后张浚的政治得失为基点来定义此案的属性,这不仅受非理性的道德思维左右,并且还以“后见之明”的眼光来评判已发生的历史,这样便难以客观考察曲端之死的根本原因。作者更关注曲端的个人经历与当时执政者的取向,进而指出曲端的专横跋扈与高宗凝聚政权向心力诉求相逆反才是根本原因。作者对人物评判思维的警惕不仅表现在将诏狱置于即时环境中考察的研究方式,也体现在追究道德评判的潜在功能。作者曾提到:“如何解释即时的社会道德观念及执政者的道德取向,将是探究南宋初期和议事件及诏狱事件的又一思路。”当然,作者提到宋高宗的仁孝、休兵为民、政治清净等道德说辞并不能说明执政者持什么样的道德观念或道德取向,充其量这只是执政者惯用的政治伎俩。但这种着眼于政治交换逻辑的研究视角确实十分新颖。

  另外,该论著研究对象是南宋政治文化重建视阈下的诏狱。南宋初期诏狱事件频发已成为一种时代性的政治现象,这些诏狱事件不仅包括绍兴年间与秦桧相关的群体性政治冤案,还包括建炎年间因围城罪臣问题发生的张邦昌、宋齐愈等狱案,这些狱案都属诏狱政治案件。按作者的推论,这些诏狱事件的审刑程序也近乎一致,起诉阶段都曾肆意主观捏造证据,台谏官也曾对案件推波助澜,有罪推定融通其始终。按戴建国先生《宋代诏狱制度述论》一文中已指出,诏狱是由皇帝掌握判决权和宰相控制审核权的政治性狱案,毕竟是刑事案件,同样需要因循一定的法律条文,走过完整的法律程序。可见,南宋初期的诏狱事件同样也要遵循法律程序,只是审刑程序如何避重就轻,可能仍取决于执政者的价值判断

  此外,以事件史为线索,主要关注点是政治运作过程,研究思路清晰,符合当前政治史研究的新方向。以往有关传统帝国时代专制政权的研究,都是在国家制度层面描述君主的形象或政权特征,对政治过程的客观描述较少。同时,由于专制政权下政策实施现实存在一定的落差,使得此前的研究者对政治事件所涵盖的即时政治利益也缺少系统全面的考量。邓小南先生《祖宗之法——北宋前期的政治述略》一书曾指出:“政治史研究,要注意鼎革、突变,更应该探求渐次过渡、承接递进的脉络;既要看到时代变迁的影响、制度之间的差异行为选择趋向的不同,也应该辨识其内在理路的传承与融通。”南宋初期政治文化正待重建,所谓诏狱事件,似为政治运作过程中一个插曲或诱因,作者提到“绍兴更化”与孝宗初年的政治重建关系,即揭示了政治过程中的变化运动。作者把“绍兴更化”解读为宋高宗的“政治转向”,绍兴末年制度更革与吏治整顿,显然是政治规则重建的重要内容,但这一时期宋高宗政权先前的政治目的并没有嘎然而止,新的政治生态直到宋孝宗朝北伐失利之后得以实现。金人在绍兴末年再度南犯与宋孝宗意欲重建政治生态与政治理想的愿望不谋而合,此前诏狱虽然大多已经平反,但曾身陷诏狱的张浚却又涉足新的政治纠葛之中,这种沉浮不定的政治人生最终让步给了孝宗朝“内修以图恢复”的政治路线。

  总之,该论著着眼于南宋初期的诏狱事件,抛开传统政治史研究的人物评价模式,以事件史为线索,系统研究南宋初期宋高宗政权的政治活动。这样借助法律层面及政治文化语境对诏狱事件的解读,以及对南宋政治文化变迁的研究,为我们了解南宋政治文化提供了又一新视角。南宋政权初建时即面临内外交困的政治动荡大环境,如何稳定政权及重建政治文化环境是南宋政权首要解决的政治课题。从南宋初期的实际情况来看,宋金关系和地方军事势力分立是南宋政权最为头疼的政治问题,此前学界已对此有过深入的研究。但从政治文化重建视角探讨这些政治课题的成果却不多,通过诏狱事件窥见这些政治问题发展脉络及政治目的的研究更是有限。该论著将研究视角锁定在南宋初期冤狱这样非规则政治事件的政治目的及政治过程上,通过对诏狱事件所创造政治利益及扭曲社会道德的两歧性研究,初步勾勒出政治交换的逻辑路线,这样的研究思路具有一定的新意。

  但我们也同时应该注意到,这部论著也存在不少需要商榷和讨论的问题。比如,有些逻辑不清之处,是著提到绍兴诏狱导致了社会道德失衡,道德失衡的表现在哪里?作者虽然回避对人物评价,但并没有回避对张浚、赵鼎等人物价值观的解读,是否真正客观的讨论政治行为?作者并没对南宋军费支出与国家财政关系进行解读,所谓军费支出与政治决策之间关系的论证不够充分,如何判断绍兴和战成本?这些问题或可成为作者或同行继续研究讨论的话题,也希望借此种疑问推进宋代政治史的研究。查阅该书作者的研究经历,了解到该书应该是在其博士论文基础修改完成,后又申报了社科项目题目有所改动,内容有所升华期待再版修订时修正存在的诸多问题。

  总体来说,这部专著优点良多,初步解决了南宋初期诏狱事件与政治运作之间的潜在关系,勾勒出宋高宗政权通过制造诏狱事件获取政治利益的路线,是为宋代政治史研究的创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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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文化重建视阈下的南宋初期诏狱研究》读后感(五):逻辑和方法先不谈,硬伤实在太多

  知网上看的博论,看的不算很仔细,但已经发现好几个bug:

  1、

  “绍兴十一年八月,金朝归还了徽宗的灵枢梓宫及高宗生母太后韦氏,十一月缔结了宋金和约。”

  ——韦氏是绍兴十二年才回到南宋的。没逗号后面的半句还可以认为是笔误,有逗号后面的半句就显然是认知有误不是笔误了。号称研究这段结果基本事件的时间表都理不出来也是服气的。

  2、

  “司勋郎张巨山”

  ——这里无疑应该写作张嵲。但结合引文(《宾退录》记张嵲为秦桧献“德无常师主善为师”一言解围时以“张巨山”称之,从头到尾没提名)和前后文,作者显然是引《宾退录》记载时以为“张巨山”就是全名,不知道“巨山”是张嵲的字。

  另外,半年之内已经是第二次发现文史学科的硕博论文出这种不知道算大还是算小的硬伤了。

  3、

  汪叔詹老实说不好算“告讦”过岳飞。他只是把王俊的告首状递上去了。当然以王明清李心传为代表的南宋主流舆论显然认为当时不扣下王俊的状子就是混蛋,然而看作者通篇的观点立场,把汪叔詹也算进来显然不是因为赞同李心传,而是压根就没搞清楚过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

  4、

  岳飞不援楚州,放弃泰州,绍兴十一年不援淮西。

  ——看到专门辟出一章论证诸将跋扈就觉得不会好了,但bug集的这么全还是让人有点不忍直视:史料是需要辨析的,史料是需要辨析的,史料是需要辨析的。要是做别的题目,在第三次援淮西的问题上直接拉寺地遵站台也就算了,毕竟写博论的一般都没时间看书+外来的“大师”金口玉言;但既然研究的就是高宗时期诏狱,那就算你讨厌王曾瑜,是不是也应该起码把岳飞诏狱里每条罪名涉及的原始记载都看一遍?就算脑子是浆糊,全看完一遍也还是分不出到底谁在扯谎,那稍微提一下反方意见的存在,是不是也能显得更有史学工作者基本素养一点?

  何况第三次援淮西就算了,楚州和泰州是什么鬼?楚州被围,其他将领包括刘光世在内连搭理都不搭理、宰执叫去解围都撒泼打滚不去,岳飞当时不过一个和赵立平级的中层军官,内无粮草外无援兵连特么军衣都没有,而且到处上书写信求爷爷告奶奶都没人给,但最后还是带着人去了真刀真枪干了好几仗,这能叫“不援”?说个“援助没成功”行不行?泰州则是楚州陷落以后宋廷明确下旨说可以放弃的,岳飞不光本部全师而退还保了起码二十万往上的平民撤到江南,稍微有点军事常识就知道这其实是个胜仗而且是相当不容易的胜仗,搁欧美得找大导拍起码三小时的片子不煽的观众哗哗掉眼泪就算输的级别。也就是在现在的天朝,这事儿不吹就算了还特么能成罪状。

  ——当然,以上bug只是看知网上的博论看到的,不能确定实体书里还有没有。没准都改过来了也不一定。——我觉得最起码“绍兴十一年八月,金朝归还了徽宗的灵枢梓宫及高宗生母太后韦氏”应该是改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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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话说回来,这年头史料辨析也许已经不是必须的工作了。不选择性使用史料、不忽视不利证据更是近于奢侈。因为这几年至少我看的一些人文社科的博论,说实话都更像在讲故事——自己创造一套理论或者提出一个观点,然后能找来看起来足够多的材料支持、能自圆其说就行。

  但是很遗憾,本书在讲故事这条上都不成功:

  首先,作者此文说是研究南宋初年诏狱,但实际花了相当长的篇幅在论证“和议省钱”。——因为作者全文的核心论点基本可以翻译成“搞和议有益国计民生,所以大兴冤狱以维持稳定,保证大家不再反对和议是对的”,总之“和议在经济上划算”这点,必须在论证时先敲定,否则赵构用心良苦的形象就不能成立。然而作者自己都不得不承认,和议之后南宋的财政状况并未好转,苛捐杂税反而增多了。于是作者只好找了个托词:“由于本节篇幅及内容结构所限,对于绍兴和议签订前后的经济差异,笔者不想作全面细致的比较”。

  但这个闪避并不能躲开一个对作者的论证至关重要的问题:既然和议后经济压力并未缓解反而增大,那么如何证明宋高宗一意议和确实是为了民生,而不是在自我粉饰?作者在论文里说是因为“从绍兴十二年之后的诸多史料记载中,笔者常常看高宗休兵为民的言论”,但是拜托~ 天朝到了宋代就已经开始有点“文明过度”的症候了,都知道人言可畏舌头能压死人,这种情况下哪个上位者会敞开心扉直接对着臣下和民众高呼“不好意思啊大家我就是要榨你们的血汗钱送你们的人头好让自己过的爽”?

  再退一万步说,即便假设“和议后日子更不好过”只是由于赵构秦桧与金人议和后的政策失当,而不能证明其议和前的动机就不纯,那以民生为目标花费巨大代价搞和议,结果和议后目标没实现不说还搞出了一个更烂的摊子,是不是也得问个责?作者通篇着力论证的“用民生的利益去补偿各种冤案引发的道德失衡”又从何说起?又凭宋高宗的嘴,说给民众补偿了就是给民众补偿了?

  实际这也是作者全文论证的第二个大问题:通篇都在讲冤案是政治需要政治需要,用作者文章里的典型论述就是“兴冤狱以促成言论统一的时代意义,与求稳定主和议的长久国家利益,不期而遇的结果是推动了绍兴年间的政治发展”;“宋高宗政权堪称‘政治成熟’的官僚群体……他们能够按照‘理性’的行动原则,客观考量政治利益的轻重,适时地行用非规则政治行为来谋取政治利益”,blabla 但抱歉我看完全文也没闹明白这些被作者反复强调的“政治发展”、“政治利益”到底是什么,怎么就发展了怎么就又取得重大成果推动历史前进了,理论定义也好史实论证也好总得给一个吧?且不说后人研究历史需要有自己的评判体系,就算全从宋高宗的视角出发,到这儿是不是也得问一句:您折腾这么多到底图嘛?

  其实看通篇的意思,我觉得作者好像还是想说宋高宗最后富贵善终,可见之前的所有举措都是有其合理性的,这大概就是作者认为的“政治”。只可惜,这么浅薄的理解,不能算“政治”,顶多叫“权谋”,甚至算“权谋”都有问题:要巩固权位的话,那和北宋的老祖宗们一样“异论相搅”发动群众斗群众就可以,为什么一定要搞作者自己都承认造成了“道德失衡”的冤狱还一定要死很多人?如果不搞这么难看就巩固不了,那是不是说明你别的地方另有更严重的问题?

  最后,作为题目是“南宋初期诏狱研究”的论文,全篇居然没专门的章节讨论岳飞诏狱,这点我也很服气。不过看作者行文时字里行间的扭曲劲儿和一些明显是不情不愿硬塞进去的修饰词,我很怀疑是因为作者的导师戴建国老师就没让他写——戴建国老师早年写过专门分析岳飞诏狱的论文,持论公正研究细致扎实,而且去年翻了翻新作,论点应是到现在也无更改。不像朱瑞熙,早年在岳飞研究上也算有成绩的一方诸侯,近十来年却不造为嘛,逮机会就要为了“当皇帝的卖国也不算卖国”隔空掐王曾瑜,也是很不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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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的最后,还想吐槽一点:作者在博论里反反复复强调应该摆脱道德是非的评判和评书演义史观去研究历史,感情之强烈简直要溢出纸面直喷到读者脸上。其实这观点不错,至少没全错(虽然政治也好法学也好历史研究也好永远都不能摆脱价值判断,只是有些时候为了更好的讨论问题要请价值判断有条件的、暂时的退场而已),但问题就在于,即使摆脱了道德话语,完全从功利角度去看,赵构也是个失败到家的皇帝:完颜亮南侵时,如果不是金国内部哗变,如果不是虞允文陈康伯李宝等一批文武大臣再次超额打工+超水平发挥,那么赵构毫无疑问要步上他父兄失国辱身的老路,再次使出航海技能也救不了他。这点即使是宋人编著的《三朝北盟会编》都承认。然而近年来以作者为代表的相当一批历史研究者,大概是迫于学业之辛苦和领域之专精,见不及此,只记着高宗最后有福享以寿终很人赢,就试图把他一生所有的行为都合理化,以便发“前人之未发”,看似新巧出奇颇能惑人,实则已经与时下大众纷纷灌各种成功学鸡汤甚至信邪教拜神汉毫无区别。

  或者换个说法:坏确实不是问题,但是蠢就真的很让人受不了了。而身为多少还是执掌着一些话语权的“姿势分子”却蠢到这种地步,就需要当心历史会不会有一天“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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