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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后感精选10篇
日期:2018-08-12 04:36:02 作者:文章吧 阅读:

《尘埃落定》读后感精选10篇

  《尘埃落定》是一本由阿来著作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8.00元,页数:385,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尘埃落定》读后感(一):已知历史看历史有点神秘

  突然想到一句话“历史总是惊人相似”。这句话仔细品味起来,有点悬疑,有点神秘,又带点沾沾自喜。沾沾自喜也许就是指我们能从中汲取经验,然后掌控我们的时代

  这部书给我最大的感觉是神秘。书中所有人都有一种神秘的色彩,土司们、二少爷、央宗、和尚喇嘛等人的神秘色彩更为突出。当地的环境以及民族文化也充斥着神秘色彩。我们不是藏族人,对他们的所有很难理解。而人类对待陌生东西总是认为其有神秘的因子,并对其感到陌生和疏离感。所以,对这部异域风情很浓的小说产生神秘感是理所应当的。不过,我相信这部小说就是有神秘的本质的。文中的二少爷,在正常人傻子边缘游走,我们搞不清,书中人也弄不清,唯有时代替我们说清了。外国文学老师说过,一部好的作品一定是以一种新颖形式反映出民族特色。这本书有一定的地位,与它反映的独特的藏族土司制度、独特的笔调密切相关。

  什么是聪明人?我相信大智若愚,聪明反被聪明误道理人生在世做人不要太聪明,还是傻一点好,傻一点,你不会费神去算计别人,也不会想要得到太多;傻一点,别人不会对你百般嫉妒,他们会让自己同情心保护你。在如今这个浮躁世界,我们还是傻一点,专注于爱就好,不要太功利。仔细想想,成为“土司”的你,不会快乐多久,因为你会担心你的权利被别人夺走;担心自己一落千丈;担心自己活不长。

  在生活中一定要反思自己的笨,不要看轻身边任何一个人,他们每个人都有聪明的地方

  历史是残酷的。昨天看了一个白岩松关于“智慧”的演讲,他说“时间是最有力量的东西”,时间能带来一切。历史就是巨大的时间,我们古代的典籍无不在强调大的时间空间概念,我们的一切智慧都在时间空间之中。历史就是时间积累而成,他成就过多少,又毁灭过多少?历史是大部分创造的,这种潮流,顺者昌逆者亡。土司制度的灭亡正是如此,时代所致,没人能够阻挡,只有先看到潮流的人,顺应潮流的人才能生存!可谓“适者生存”。

  我不知道如何才能做一个能够看清世界的自己,我不能保证自己不会像书中那些聪明人一样迷茫,看不到变化。希望自己不断进步,过好这一生

  人性复杂的,好人坏人边界模糊的。书中的爱情不知道属于什么。二少爷对于卓玛、塔娜以及其他人是爱情吗?我唯一明确的就是,二少爷在乎卓玛,可能是一种懵懂的爱情,他不断的回忆,只是因为放不下自己当初的那份感情;塔娜是一见钟情,但也不完美,我不懂。

  大部分人都死掉,“傻子”也死掉,有一种诡异,但是却又决绝。这是人的一种信仰,他们早已与自己的土司制度融为一体,土司制度灭亡,他们不可能活下来。

  他们用死来说:“就让我们一切毁灭来推动新生事物茁壮成长啊!”

  我想每一个毁灭的旧事物都有过不为人知垂死挣扎与决然的奔赴死亡;每一个新生的事物都有长年累月的汲取所需与势如破竹的成长。

  另外,这部小说更写出了人性的残忍,人性的规律,那种等级,那种天生注定的不平等才是普遍的。

  摘要

  除了亲生母亲,几乎所有人都喜欢我是现在这个样子。要是我是个聪明的家伙说不定早就命归黄泉,不能坐在这里,就着一碗茶胡思乱想了。

  虽然这样,方圆几百里没有人不知道我,这完全因为我是土司儿子缘故。如果不信,你去当个家奴,或者百姓绝顶聪明的儿子试试看看有没有人会知道你

  所以,当他故意把雪踢到我脸上,我也不怪罪他。即使是奴隶;有人也有权更被宠爱一点。对于一个统治者,这可以算是一条真理。是一条有用的真理。正是因为这个,我才容忍了眼下这种犯上的行为,被钻进脖子的雪弄得咯咯地笑了起来。

  骨头,在我们这里是一个很重要的词,与其同义的另一个词叫做根子。根子是一个短促的词:“尼。”骨头则是一个骄傲的词:“辖日。”世界是水,火,风,空。人群的构成乃是骨头,或者根子。

  土司太太以为儿子已经后悔了,摸摸我的脑袋,说:“儿子阿,你要记住,你可以把他们当马骑,当狗打,就是不能把他们当人看。”她觉得自己非常聪明,但我觉得聪明人也有很蠢的地方。我虽然是个傻子,却也自有人所不及的地方。于是脸上还挂着泪水的我,忍不住嘿嘿地笑了。

  在我们信奉的教法所在的地方,骨头被叫做种姓。释迎牟尼就出身于一个高贵的种姓。那里是印度--白衣之邦。而在我们权力所在的地方,中国--黑衣之邦,骨头被看成和门坎有关的一种东西。那个不容易翻译确切的词大概是指把门开在高处还是低处。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土司家的门是该开在一个很高的地方。我的母亲是一个出身贫贱女子。她到了麦其家后却非常在乎这些东西。她总是想用一大堆这种东西塞满傻瓜儿子的脑袋。

  麦其土司的官寨的确很高。七层楼面加上房顶,再加上一层地牢有二十丈高。里面众多的房间和众多的门用楼梯走廊连接,纷繁复杂犹如世事人心。官寨占据着形胜之地,在两条小河交汇处一道龙脉的顶端,俯视着下面河滩上的几十座石头寨子。

  寨子里住的人家叫做“科巴“。这几十户人家是一种骨头,一种“辖日“。种地之外,还随时听从土司的召唤,到官寨里来干各种杂活儿,在我家东西三百六十里,南北四百一十里的地盘,三百多个寨子,两千多户的辖地上担任信差。科巴们的谚语说:火烧屁股是土司信上的鸡毛。官寨上召唤送信的锣声一响,哪怕你亲娘正在咽气你也得立马上路。

  顺着河谷远望,就可以看到那些河谷和山间一个又一个寨子.他们依靠耕种和畜牧为生。每个寨子都有一个级别不同的头人。头人们统辖寨子,我们土司家再节制头人。那些头人节制的人就称之为百姓。这是一个人数众多的阶层。这又是一种骨头的人。这个阶层的人有可能升迁,使自己的骨头因为贵族血液充溢而变得沉重。但更大的可能是堕落,而且一旦堕落就难以翻身了。因为土司喜欢更多自由的百姓变成没有自由的家奴。家奴是牲口,可以任意买卖任意驱使。而且,要使自由人不断地变成奴隶那也十分简单,只要针对人类容易犯下的错误订立一些规矩就可以了。这比那些有经验的猎人设下的陷阱还要十拿九稳

  总而言之,我们在那个时代订出的规矩是叫人向下而不是叫人向上的。骨头沉重高贵的人是制作这种规范艺术家

  骨头把人分出高下。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才是科巴(信差而不是信使),然后是家奴。这之外,还有一类地位可以随时变化的人。他们是僧侣,手工艺人巫师,说唱艺人。对这一类人,土司对他们要放纵一些,前提是只要他们不叫土司产生不知道拿他们怎么办好的感觉就行了。

  释加牟尼之前,是先知的时代,之后,我们就再也不需要用自己的脑子思考了。如果你觉得自己是杰出的人,而又不是生为贵族,那就做一个喇嘛为人描绘来世的图景吧;如果你觉得关于现在,关于人生,有话不能不说,那就赶快。否则,等到没有了舌头,那就什么也说不出来了。君不见,那些想要说点什么的舌头已经烂掉了。百姓们有时确实想说点什么,但这些人一直要等到要死了,才会讲点什么。

  她的眼泪就流下来了。我说过,在这一天,我懂得了做一个王者是件多么好的事情。也懂得了一个王者是多么地容易感到伤心。她的泪水一下来,我就觉得心上的痛楚渐渐平复了

  这也是有学问的人的一种毛病。对眼前的什么事情都要解释一番。

  “不要告诉我明天是什么样子,现在天还没有亮,我却看到自己比天黑前过得坏。

  我们无法给他们派上用场,之所以陈列它们就因为别的土司没有这些东西。如果有一天有种什么东西从架子上消失了,并不是被人偷走了,而仅仅是因为某土司手里,有了这种东西。

  生平第一次感到有种东西从生活里消失,而且再也不会出现了。在此之前,我还以为什么东西生来就在那里,而且永远在那里。以为它们一旦出现就不会消失。

  一个人在人们已经将她忘记时回来,是非常不明智的。因为以前的一切都已经在遗忘中给一笔勾销了。

  聪明人就是这样,他们是好脾气的,又是互不相让的,随和的,又是固执己见

  我真有点可怜哥哥。他是天下最聪明的人。他的弱点特别怕自己偶尔表现不够聪明。平常,他对什么事都显出漫不经心的样子。那并不表明他对什么事都满不在乎,那是他在表现他的聪明---毫不用心也能把所有事情搞得清清楚楚,妥妥帖

  我问,除了他的教派之外,别的教派的人,比如,济嘎活佛那个派别是不是也要读这本书。得到了肯定回答后,我心中的疑问反而加深了:“那你们为什么彼此仇恨?”

  我想我问到了很关键的地方。他好半天没有说话,我又听到了河水在官寨下面的岩岸下轰轰然向东奔流。翁波意西长叹了一口气,说:“都说少爷是个傻子,可我要说你是个聪明人。因为傻才聪明。“他说,”你要原谅垂死的人说话唐突。”

  最后他问:“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

  :“是行刑人就不会害伯,不是行刑人就会害怕。”

  父亲告诉我,土司跟土司永远不会成为朋友。所以,有几个忠心耿耿奴才朋友不是坏事

  不想凡事都赢的人是聪明人,

  眼下,只有春天一天比一天更像春天。

  这个姑娘壮健,大方。几年前,我有一个侍女卓玛,想不到,这个世界还按原样为我藏了一个卓玛在这牧场上,浑身散发着牧场上花草芬芳。我说:“你叫卓玛吗?

  但已经完了,我和她的缘分,我对她的牵挂,在这一天,就像牛角琴上的丝弦一样,嘣一声,断了。人的一生,总要不断了断一些人,一些事,好吧,侍女卓玛,我再也不会挂念你了,当你的厨娘去吧,做你的银匠老婆去吧!我心里说着这些话,向草原的深处走。

  就在这时,我突然明白,就是以一个傻子的眼光来看,这个世界也不是完美无缺的。这个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是这样,你不要它,它就好好地在那里,保持着它的完整,它的纯粹,一旦到了手中,你就会发现,自己没有全部得到。

  亲爱的父亲问我:“告诉我爱是什么?”

  “就是骨头里满是泡泡。”

  亲爱的父亲问我:“告诉我爱是什么?”

  “就是骨头里满是泡泡。”

  这是一句傻话,但聪明的父亲听懂了,他笑了,说:“你这个傻瓜,是泡泡都会消散。”

  “它们不断冒出来。”

  运气好的意思就是上天照顾命运之神照顾,谁也不会把我怎么样。

  当这世界上出现了新的东西时,过去的一些规则就要改变了。

  一个骄傲的人不容易意识到自己正在犯下什么样的错误,更不要说是一个骄傲的女人了。

  这些自以为聪明,自以为漂亮,自以为有头有脸的人要体面而不要忠诚

  再说,只要想想她是怎么到我手里,没办任何仪式就跟我睡在了一个床上,就不想对她低三下四了。正因为这样,每当我们离开床;穿上衣服,说起话来就带着刺头,你刺我一下,我也刺你一下。

  我听人说过,历史就是由好多的第一个第一次组成的。

  这时,哥哥跟我妻子说了第一句话,哥哥冷冷一笑,说:“漂亮的女人一出现,别人连名字都没有了,真有意思。”

  塔娜也笑了,说:“漂亮是看得见的,就像世界上有了聪明人,被别人看成傻子的人就看不到前途一样。”

  这时,哥哥跟我妻子说了第一句话,哥哥冷冷一笑,说:“漂亮的女人一出现,别人连名字都没有了,真有意思。”

  想事情就是自己跟自己说悄悄话

  没有什么疼痛不会不过去的,眼前的疼痛也是一样。

  这片土地上每出点什么事情,僧人们就要忙乎一阵了。要是世界一件坏事都不发生,神职人员就不会存在了。但他们从不为生存担心,因为这个世界上永远都有不好的事情不断发生。

  历史就是从昨天知道今天和明天的学问

  他是在诱使我服从不同的规则。当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就会发现,人家已经准备下一大堆规则。有时,这些规则是束缚,有时,却又是武器,就像复仇的规则。麦其土司利用了他们的父亲,又杀了他们的父亲,他们复仇天经地义,是规则规定了的。店主兄弟不在河边上杀我,因为我不是麦其土司。杀我他就违反了复仇的规则,必将受到天下人嘲笑

  高高在上的土司们其实都十分寂寞

  银子有了,要么睡不着觉,要么睡着了也梦见有人前来抢夺。女人有了,但到后来,好的女人要支配你,不好的女人又唤不起睡在肥胖身体深处的情欲。最后,土司们老了,那个使男人充满自信的地方,早就永远地死去了。麦其土司被一身肥肉包裹着,用无奈的眼睛看着曾跟自己有过云雨之欢的茸贡土司。

  我想告诉他们,事情不必去找,到时候自然就会发生。需要的只是等待,人要善于等待。

  要是一个东西人人都想要,我也想要;要是什么东西别人都不要,我也就不想要了。女人也是一样那怕她是天下最美丽的女人,哪怕以后我再也见不到这样美丽的女人。

  他们认为是这个镇子使他们的身体有病,并且腐烂。谁见过人活着就开始腐烂?过去,人都是死去后,灵魂离开之后才开始腐烂的,但现在,他们还活着,身体就开始从用来传宗接代,也用来使自己快乐的那个地方开始腐烂了。

  凡是有东西腐烂的地方都会有新的东西生长。

  在我看来,在什么地方都是一样的。这不是说我不知道寂寞是什么,但我很少感觉到它。书记官说,他们不理解你是个傻子吗,这就是傻子的好处,好多事情伤得了平常人伤不了你,我想,也许,情形真是如此吧。

  我们跟着整个官寨落下去了。下降的过程非常美妙,给人的感觉倒好像是飞起来了。

  血滴在地板上,是好大一汪,我在床上变冷时,血也慢慢地在地板上变成了黑夜的颜色。

  《尘埃落定》读后感(二):尘埃落定,一切顺其自然吧

  尘埃落定,一切顺其自然吧

  文/Miss D

  在买书的时候 看到这本书的简介就买了。

  其实是为了2个字,傻子。

  就像《阿甘正传》一样

  似乎在人们眼中的傻子

  总能教会我们这些所谓的聪明人很多事情

  如果我是导演我肯定会把这部小说拍成电视剧的

  毕竟是一个时代的兴衰史

  一部制度的兴衰史。

  看了这部小说很向往去大草原那样的地方。

  辽阔 贴近自然 感受不一样的人文风情

  文章开始就说“我”是个傻子

  是土司酒后跟母亲上床之后生下的我

  但却屡屡做出一些非常人能做的事情

  就是与世俗的格格不入

  比较“奇葩”

  于是这样的人就是“傻子”了。

  回到现实生活

  跟风随大流的一大波

  有那么多人被所谓的心灵鸡汤洗脑着

  男朋友都是活在公众号里

  心灵导师们说男友应该是如何如何的

  底下一群聪明人就跟随导师

  去要求男友成为这样的男友

  当有一个人不跟随出来反对的时候

  好吧 那个人就是傻子

  最近一段时间

  很多大V大号被封

  百万粉丝甚至千万粉丝的号

  因为文章言论出格被封

  而这里也显示出

  在我们国家是有很多“聪明人”

  他们很容易被洗脑

  他们喜欢按着别人为了阅读量而定的生活方式而生活

  直到被封

  可能有聪明人转战到另外的导师去了

  可能有聪明人觉得遗憾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这样的追随很可怕

  是没有主见导致的嘛?

  我想是因为没有信仰吧

  在小说里

  当傻子二少爷一天天长大

  表现的越来越优秀的时候

  土司决定让2个儿子南北两方各自经营

  也正是因为这样

  让傻子土司拥有了自己的追随者

  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征服了管家 随从 行刑人

  甚至 还拥有了最美丽的女人为妻子

  真是狠狠给那些认为他傻的人一巴掌啊

  在我们生活中自称是傻子的人不多

  但自称是聪明人的很多

  就算不表明

  种种行为都很高傲的来展示自己的聪明

  殊不知聪明反被聪明误呢?

  在这部小说里将人性的贪婪欲望展现的淋漓尽致

  老土司为了土司权利

  不惜设计一个假让位

  不惜赶走自己的继承人

  为了自己的情欲

  杀死最忠诚的头头

  人都是自私自利的

  而傻子土司

  他是仁爱的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他也是包容的

  他慧眼识英雄

  翁博弈西的才华得到他肯定

  做了史记官

  在小说里傻子土司

  每天醒来时常不知道自己在哪里

  自己是谁

  其实这个问题

  我们能回答嘛

  我是谁?

  我在哪里?

  我活着为了什么?

  “就在这时,我突然明吧,就是以一个傻子的眼光来看,这个世界也不是完美无缺的。”

  “这个世界任何东西都是这样,你不要它,它就好好地在哪里,保持它的完整性、它的纯粹,一旦到了手中,你就会发现,自己没有全部得到”

  其实我还从书中明白了

  合作才是共赢。

  土司与土司之间喜欢打仗

  来扩充自己的版图

  来证明自己的权利

  殊不知只有吸收新事物

  合作方能长久。

  还有就是

  傻子土司其实已经知道了这样的结局

  可还是用心在经营

  也许是自己的无能为力

  也许他更享受过程吧。

  那么

  不管结果如何

  用心做事吧。

  《尘埃落定》读后感(三):傻不拉几的机智与幽默感

  如果你喜欢《百年孤独》那么读这本书的时候应该会产生相类似的愉快体验,故事的背景陌生而又传奇,简直就是一个好故事的沃土,更不用提第一人称是个地位颇高的傻子了,而也正是如此让我更加偏爱《尘埃落定》里这种傻不拉几的机智与幽默感。

  首先要称赞一下在此书所展现的藏地民族在男女之事上的淳朴开放。麦琪土司和央宗的一见钟情,虽然是不合理的爱可是却描写的合理万分,处理方式也是简单粗暴地直接抢人,比起汉地的勾心斗角来说土司可是自由可爱的多啊。然后,开遍火红罂粟的肥沃土地里的阵阵悸动也能拍出个唯美的大场面来了吧……而更妙的是结构上的清晰完整,从这里直接铺垫到后面的复仇故事,而复仇故事又一直贯穿到结尾。

  还有就是关于傻子内心极其丰富的心理活动。因为是傻子,所以做什么都合理,看什么都特别。真正的世界在傻子一本正经的叙述中飘起来了,连复仇也是约法三章地命中注定。而我们这位傻子主人公最让人叫绝的机智也就是这份听天由命的态度。对卓玛的依恋塔娜的爱都是源自最原始的本能,还有对书记官的喜欢与同情从一开始便是一种直觉,甚至连选择也都从不刻意为之,大智若愚所谓便是如此吧。

  书中对于人物和场面的描写都极为精彩。尔依和索郎泽郎两个忠心耿耿的小厮令人动容。还有那金色的麦浪和汹涌的人潮广阔的无边无际的麦琪家的领地都见证着时代与一切一切的尘埃落定,创造出一种伤感而又带着美好的乡土意境。

  《尘埃落定》读后感(四):尘埃落定那一刻,心却飞了起来

  银子、女人、鸦片、生杀大权,土司是一片藏地的王。借“傻子”的双眼看完土司制度从强大到红色汉人来了土司制度瓦解的兴衰史。只是我不知道一开始从下人们的角度对土司制度的不满到最后唱响土司的挽歌,怎么去寻找一个平衡点。但终究尘归尘土归土,尘埃毕竟是尘埃,最后还是落进了石头缝里,只留下寂静的阳光在废墟上闪烁。

  关于人物:最后我也不知道傻子是不是真的傻,但傻子有时候总是比聪明人更聪明,所谓大智若愚吧,扮猪吃老虎总是那么舒畅。相对于塔娜的惊艳,仆人桑吉卓玛纯粹、毫无瑕疵的爱和长情的陪伴更令我动容。

  红色汉人来了也打断了阿来那像诗歌一样飞起来的文字。就此打住吧,我想一段时间以后我还会再捧起这本书,因为我的心已经随着阿来的文字飞了起来。最后,感谢好朋友的推荐。

  《尘埃落定》读后感(五):权力面前无父子,美色面前无弟兄——读《尘埃落定》

  一直都很期待这本书,是因为喜欢它的名字——尘埃落定。最初还以为会是一个光怪陆离的悬疑或者爱情故事,看过以后,反而得不出什么总结性的定义了。书中涉及到的内容很多:权力、爱情、战争、宗教、奴性、市场经济,等等等等。

  除了对书中一开始出现的活佛和喇嘛,还有后来出现的白色汉人和红色汉人这几个特定的角色搞得不是特别清楚外,其它的人物关系倒并不太影响一个北方汉人了解中国西南地区历史上最后的土司部落在解放前的民族生活。

  (虽然每次看到土司都会让我跳戏联想到吐司面包,但最终还是理解了“土司”的含义。"土司制度"是封建王朝统治阶级用来解决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政策,在土司统治下,土地和人民都归土司世袭所有,土司的职位可以世袭,但是袭官需要获得朝廷的批准,并向朝廷纳贡。而土司统治下的人民,应该就是“翻身农奴把歌唱”中的“农奴”了。)

  看书的过程很轻松也很享受,主要得益于作者优美的文笔,以及文笔下争相出场的优美的女子。无论是土司的二太太还是三太太,还是土司傻儿子的这个侍女或是那个侍女,更不用提最后即便背叛过土司傻儿子多次也能获得傻子原谅的妻子,各个都有独特之美,各个都能引得男人们欲罢不能。而这些欲罢不能在作者笔下,又都像广袤大地上绚烂的罂粟花一样美得热烈、奔放,只让人觉得性事是最自然不过的事情。

  傻子在书中是隐喻,与傻子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他的聪明哥哥。全书以傻子为第一人称讲诉了他从记事到被杀的十多年中,家族中与家族间的斗争。(只不过他记事的时间比较晚——十三岁,是在第一次与侍女有了亲密接触后才记事的。)

  家族间的斗争,无非就是为了土地、为了金钱、为了女人而战。但书中利用很大的篇幅描写了人们在饥饿下的状态:对食物渴求的眼神、甚至食物散发出的气味都足以激发生存下去的欲望。这样一种饥饿的状态,让我对“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产生了质疑。人应该是在满足了"食"后,才会进而追求“财”,而不管人还是鸟甚至其它生灵间的斗争,其实最根本的起因只是为了裹腹。

  比较家族间的斗争,土司家内部的斗争也毫不逊色。

  毫无疑问,土司的职位会世袭给智力正常的大儿子。从小没有给哥哥造成继承威胁的傻弟弟,自然可以得到哥哥的喜爱。可当傻子逐渐长大成人,多次的“无心插柳”让土司家族更加强大富有,甚至得到了子民自发的拥戴后,哥哥对大智若愚的弟弟就由爱生恨了。这种恨以“与弟媳通奸”的方式得以发泄,得以“占领上风”。

  如果说因为继承,哥哥对弟弟的恨应该还算是人之常情,毕竟这在我泱泱大国五千年的历史上屡见不鲜,别说哥哥盼着弟弟早死,为了继承,儿子盼爹早死,大家也都不觉得奇怪了。

  土司家的就更奇葩,反倒成了爹盼着儿子早死。

  把自己的权力传给“钦定”的继承人后,老土司越发病老,几近死亡。可偏偏大儿子死在了自己的前头,权力重新回归的老土司居然起死回生,反倒精神焕发了。重新活过的老土司这次聪明了,不到自己死亡的那一刻,权力再也不能让给自己的傻儿子,即便他早已明白傻儿子并不是真的傻。

  傻子的傻,其实是作者的故弄玄虚。

  傻子善良、纯粹,还拥有一双先知的眼睛。因为傻,就更接进于真实,因为真实,就更接进于顺应自然。红色汉人的到来,就是一种顺应。

  红色汉人的到来,结束了土司家族的生命,也结束了土司间的斗争。但斗争其实并没有停止,只是一场更大的斗争吞噬了土司家族的斗争而已——白色汉人与红色汉人之间的斗争。

  只要还有男人,只要还有女人,这世间依旧会上演人与人之间斗争的剧目,永无休止。而又有多少人明白,人们之间斗来斗去的看似是权力、是金钱、是美色,其实斗的只是一口粮食而已。

  愿上天保佑吃饱了饭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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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尘埃落定》读后感(六):意识超前的傻子,让“聪明者”无地自容

  刚开始写小说的时候,封一个信封投稿,寄到好几千公里以外的地方,要是主编3个月没有回信,意思就是被毙掉了。"阿来说,今天是互联网时代,对于网络文学来说没有具体的审查环节。这固然带来了很多新鲜生动的东西,但这样的状态可能过于容易,导致大家会降低甚至放弃一些标准。现状是有大量低标准的东西存在,但我们不要忘记,文学最终的高标准没有消失,仍然应该被大家追求和坚持。” 2018年,央视的一档叫做《朗读者》的节目上请来了作家阿来。之前只是听说有过这样一位茅盾文学奖得主写过一本小说叫做《尘埃落定》,而这个节目给了我一个可以走近这位作家的窗口。在和董卿对话的过程中,他谈到自己的求学历程,谈到自己的写作态度还有作品起初不被人接受的窘迫。在这场对话里面,我能感受到他心底里对文学的尊重和对待写作的严肃认真的态度。并不是每一个作家在完成一部作品之后都能够有勇气说出不允许改动一个字这样的话,也并不是每一个作家面对自己几年不能发表的作品还能保持一种冷静淡然的态度。

  然而阿来就是这样一个固执的作家,这和他的人生经历有关,更和他骨子里的一股子自信劲儿有关。这让我想到一位诗人曾经写过的一首诗,大概意思就是说好的作品就是好的,并不因为接受到别人的赞美吹捧才成为一部好的作品,也并不会因为几年时间无人问津就被当作坏的作品。2018年读到《尘埃落定》,距离它的发表时间已经过去二十年,可是在时间的洗涤之下,这部作品依旧保持着鲜亮的颜色,依旧在中国文学史上熠熠生辉。

  《尘埃落定》这部小说以一个“傻子”的视角记录了西藏阿坝地区麦其土司家族和临近土司之间纷争,仇杀,发展并逐渐消亡的过程。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一个是藏族太太所生,被认为是最有资格继承土司衣钵的人。另个是麦其土司和汉族女人酒后所生,被所有人当成傻子。 虽然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了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

  私以为小说当中傻子的塑造太成功了,并且每次读到傻子超越时代的预言都不得不佩服作者对现实生活的深刻体悟。在这个世界上,傻子太少,假聪明的的人太多,尤其是在当前这个新媒体过于发达的年代。在一个社会环境里面,表达过于容易,就会流于肤浅,并且常常会陷入到当局者迷的陷阱当中。在社会发展角度,二十一世纪最缺少的是人才;在灵魂发展的角度,这个时代最缺少的是独立思考的精神。苏格拉底说:“不经检审的人生是不值得过的。”我们如今生活在巨大的信息流中,就像生活在遭到污染的海洋里的鱼。必须要学会时常浮出水面,只有这样才能在复杂的信息当中找到一条出路,只有这样才不会忘掉大海本来的模样。

  学者们更愿意从历史角度探讨这部作品对于中国文学的重要意义,时代洪流下的土司制度,由存在到消亡,带着西藏地区特有的神秘感,让读者掀开时空的缝隙感受过去,感受文化。我更看重这部作品里面诗意的语言。和诗歌写作的经历密不可分,阿来的文字里面存在着一种特殊的质感和美感。有的作家写作是先有整体架构,然后就像穿辣椒一样在一根绳子上面添置内容。而阿来的写作的过程却好像是先有局部,然后通过一条线将不同的局部贯穿开来。比如小说开头的野画眉和白雪,比如大片的罂粟花和乳白色的汁液,还有最后飞在空中又落下的尘埃。大量的细节和略带魔幻色彩的描写使得小说张力十足,带给读者巨大的感官冲击。

  尊重自己,尊重文学的作家值得受到读者的尊崇,希望阿来能够在之后写出更好,更有力量的作品。

  摘录一段我很喜欢的这段描写:“旋风越旋越高,最后,在很高的地方炸开了。里面,看不见的东西上到了天界,看得见的是尘埃,又从半空里跌落下来,罩住了哪些累累的乱石。但尘埃毕竟是尘埃,最后还是直接落进了石头缝里,只剩寂静的阳光在废墟上闪烁了。我眼中的泪水加强了闪烁的效果。这时候,我在心里叫我的亲人,我叫道:阿爸啊!啊妈啊!”“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

  《尘埃落定》读后感(七):一些笔记

  一个傻子,往往不爱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这样一来容易受伤的心灵也因此处于一个相对安全的位置。

  聪明人就像是山上那些永远担惊受怕的旱獭,吃饱了不好好安安生生地在太阳下睡觉,偏偏这里打一个洞,那里屙一泡屎,要给猎人无数障眼的疑团。可到头来总是徒劳枉然。

  人们吐出的口水是那么的丰富,许多苍蝇被淹死在正慢慢肿胀的死人脸上。

  这也是有学问的人的一种毛病,对眼见的什么事情都要解释一番。

  我看着她从灯光下后退到黑暗里,生平第一次感到有种东西从生活里消失,而且再也不会出现了。

  百姓们纷纷从沿着河谷散布的一个个寨子上赶来。他们的生活劳碌,而且平淡,看行刑可说是一项有趣的娱乐。

  一个带点傻气的人笑起来,总有些莫测高深的味道。

  人只能毁在自己手里。

  高潮的到来,也就是结束。

  想事情就是自己跟自己说悄悄话。

  《尘埃落定》读后感(八):大王派你来巡山

  这是一本读起来很奇妙的小说。

  整个故事像一场大梦。

  阿来的文字是沉缓的乐曲,即便是终章,也并没有什么激昂的篇章。

  “我在床上变冷时,血也慢慢地在地板上变成了黑夜的颜色”。

  多像是歌剧拉下了帷幕啊……

  欢快的小调夹杂在其中,是傻瓜儿子与侍女卓玛的情谊,是他与广阔土地、蓝天白云、冬日落雪的对视,是热热闹闹熙熙攘攘的集市,是他的两个小厮对他的忠贞情谊。

  我也像是在梦中看完了整本小说。

  它像是一条小溪,在草原上渐渐和其它的溪汇成了河。

  美妙的词句就是波光粼粼和五颜六色的鱼。

  水向下流,顺着低矮处,偶尔碰到大坡,就积聚一会儿力气,然后翻过去,一个大浪打过来。

  最终,河流进了海,你再找不出曾经的河的痕迹。

  但它在你的心里流过。

  并且,你还想让它一流再流。

  感谢阿来,让我又一次领略文字和篇章的美妙。

  《尘埃落定》读后感(九):看尘埃落定

  在图书馆随意闲逛,看到这个名字,就不自觉地拿起来,尘埃落定,特别熟悉的感觉,它早已声名在外,所以我应该听过,不陌生。但是那种淡淡的喜欢可能不仅仅因为听过而已。翻开试读了2页,感觉不错,遂借走。但究竟因为什么原因而没有读完,是真的记不清了。

  时隔六七年后,2013年底的时候,恰逢《尘埃落定》出版15周年,还是那种莫名的熟悉感,外加漂亮的封面、阿来的手稿和为出版15年而作的后记再一次吸引了我。又一次试读,不但故事情节、文字记忆犹新,就连大学卧在床上读此书的情景也历历在目,看来是真的拒绝不了它了。

  没能够一气呵成,年前读了一大半,年后读了一小半,陆陆续续跨度也持续了三四个月,所以又重复了过去的纠结,看到后面,前面记忆就有些模糊。不过还好,简单的人物关系,利落的故事情节,倒也成全了我。阿来富有感情地进行了大量的描写,以一个既是局内人又是局外人的身份讲述了整个土司家族兴盛到结束的故事。史诗般的巨著又充满了浪漫主义色彩。书的文学性、艺术性和可看性都很强。只是现在的我太功利了,一看书就想迅速获得知识或是启发或是感动,而小说,出色的小说总是需要我回味一下或是深思一下才能有所启发,我懒得如此。

  傻子是未卜先知的,但是对于其他人来说土司的灭亡却是轰然的,而我对《尘埃落定》那种淡淡的喜欢化作淡淡地阅读,继而淡淡的消化,最后淡淡的遗忘。

  其实生活中最久远的恐怕就是这淡淡的,轰轰烈烈的东西来势汹汹,但也会瞬间坍塌,只有这淡淡的才会回味悠长、绵绵不绝、历久弥新。

  其实,真心想再读一遍,但是好像力不从心了。

  对的,就是力不从心,最近干好多事情好像都力不从心。世界太大,纷繁冗杂太多,想要抓住很多、得到很多,结果却发现做什么都是力不从心,对什么都无法全身心投入,总是顾此失彼、朝三暮四。

  谁能帮我把欲望理理清,把心洗洗净?

  我想就像傻子一样,静静地坐在院子里,什么也不想,望向远处的草原,看着身边的尘埃,一点点落定,等时间慢慢流逝,而已。

  2014-3-13

  《尘埃落定》读后感(十):读《尘埃落定》

  文字很朴实,稍比起来一些“华丽”的句子也显得很实在,却有一种吸食鸦片的感觉,不起眼却摄人心魄。

  很像是在读一个古老的传说,或者一个遥远的神话,总之给人一种不真实的年代感和久远感。而造成这种感觉的原因,目前我是未找到原因。语言?故事?事件的神秘性?

  总之,目前的感觉是,明明应该很舒服,却总感觉哪里不对。好像天空马上就要撕裂掉一个大口子,而“我”,明明有了不好的预兆,却不知道该怎么做。

  ———————————读完 23%的感受

  读的过程中,想了解一下当时的历史环境,看了几篇书评,无意间看到了最后傻子死去的结局,于是作罢。虽然本就猜到这个结局,可是突然间看到,还是生出一种苍凉感。

  故事越往下读,越像是一位即将逝去的老人喋喋不休的去叙述他的一生。开端的这种缥缈的神秘感给人的是惊喜,可是一直是这种重复的惊喜,不免有些乏味。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一点小感受,并不影响我继续读下去的兴趣。而我在初读时遇到一个疑惑,似乎也渐渐找到了原因。阿来用灵动的语言,让读者如同在读诗一样飞了起来,可是故事却仍实实在在的就在那里。为什么虚无缥缈,为什么会有这种神秘的久远感,我想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作者是以一个傻子的视角去写的。因为是一个傻子的角度,我们只能跟随他的“傻”的思维(或者非正常思维)去探索这个故事,在“傻”与“不傻”之间,我们可能会把自己搞晕,而这种“晕眩感”,可能就是这部作品的与众不同了。瞧,我也把自己搞晕了,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

  但在我看来,这种“晕眩感”不尽然都是好的,他也有缺憾。我们只能看到傻子的思维,傻子的感触,却走不进其他人物的心里路程,进一步对当时的历史环境造成了一种缺失感。

  ———————————读完83%的感受

  如果kindle上读书时间计算准确的话,我用了7个小时读完这本书。读完之后,没有了一开始那种探索神秘的激情,只剩下对当时历史环境所造就得结局自己傻子死亡的无力感。

  我两个点比较触动或者说比较深刻。

  第一个就是傻子真傻吗?傻子是土司与汉族太太生的一个傻儿子,大家都觉得他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可他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这让我产生了傻子与聪明人的思考。傻人有傻福,可正因为他们的思维机智、思考方式、逻辑原理与常人不太一样,才成就了他们的智慧或神眷本源。而作者阿来就这样一个傻子,放置于这样神秘的宗教和时代运势的背景下,我是目前心存问号的。

  第二个点是侍女桑吉卓玛对我的触动。作者阿来对爱情的描写,实在是真实而细腻,让人想一直重读和回味,实在是一大亮点。几个女性人物实在是不讨我个人喜欢,不想过多描述,只是卓玛这个人物,可能只是书中一个配角,却让我欢喜让我忧。为什么喜欢呢,可能只是觉得,在那样的环境下,她能做到勇敢,善良,坦诚……

  写到这里,突然想到第三个点,也是我认为本书的一个亮点,那就是作者对性爱的描写。肉体的交触本就使人的心理变得微妙和复杂,作者充满诗意的性爱描写把爱情的渴望、理想、美好、矛盾、背叛、无助表现得淋漓尽致,令读者蔚为畅快。

  ——————————读完100%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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