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人》是一本由麦洛洛著作,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CNY 32.00,页数:281,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野人》读后感(一):爱是不灭的光明
起读《野人》之初被其标题和封面狂野不羁的风格所迷惑,以为摆在自己面前的将是一场如少年派般的奇幻漂流,但当我跟着这位九零后作家走入内蒙古大漠的风沙深处,一步一步,走入囚住沈氏两代人命运的漠北监狱,一步一步,渐渐忘了出发的路径和心情,只剩那些透过纸张和文字,一颗仍然热着的心想要诉说的有关爱的梦想。
尽管我一直笃信,二十五岁已是没那么容易被感动的年纪,但看《野人》的过程中竟也有好几次流泪哽咽到翻不去下页。为每一段让人揪心的情节,也为一个个在命轮中无奈挣扎的生命:对双胞胎儿子爱得彻底又愚蠢因而误了两个孩子一生的姆娘,舍不得哥哥坐牢而代替哥哥将人生和思念永久囚禁在漠北的弟弟屎聪,为了向弟弟赎罪而一再放弃自己所想所爱的哥哥“沈世聪”,错将哥哥当成弟弟去爱和等待,以为可以将错就错却最终在时光的打磨下变得丑而平庸的周喜儿,以及不计其数的,用温暖的爱和宽容来成全他人美梦的路人们。在这个故事里,我们看到的每个人,他们都是因为无所畏惧的爱着某个人而全力以赴,尽管前进的每一步都痛得那么撕心裂肺,就是不肯放手。屎聪不肯放手的是对哥哥的思念,被关在漠北监狱的黑屋子里疯了一样的嘶吼和哀求,哭瞎了双眼就只为能和哥哥通一次电话,而哥哥的一通电话就可以让原本放弃一切回归打算的废人屎聪燃起重回人世的希望;沈世聪不肯放手的是自己的罪孽,亲手埋葬对王阿碧的爱恋,负责任的迎娶弟弟的爱人,即使在多年后终于承认自己是爱喜儿的,却还是过不了心里的坎,相比被囚禁在漠北,心中却有最彻底的自由的屎聪,他才是真正的被爱囚禁者;喜儿不肯放手的是她的爱情,其实也不用一直纠结她爱的到底是哥哥还是弟弟,当初她疯子般哭着求他留下来的那个人,冒着生命危险跋山涉水来到面前时,她告诉他,不要再打扰别人幸福的生活。而她的命运也是书中人物里最令人愤慨的,但她又有何错,女人的深情与狠毒在捍卫爱情时本就可以划等号,她也不过是执着地爱着一个有关爱的梦想罢了。
谁在年少的时候没有那样一个让你想用一辈子精心守护的人,你关于爱情和未来的每一个微小梦想里都希望有“他”的参与,“他”也许是亲人,也许是朋友,也许是陌生人,也许是他,也许是她。然而长大的路还有那么长,那么长,请允许有人短暂地失散和缺席吧,只要你知道,爱是不灭的光明,总会照亮他回家的路。
《野人》读后感(二):超出预想的震撼
其实买这本书的时候,是为着微博上那些触动心灵的只言片语。决定一睹故事的风采。预计一个晚上读完,轻松而随意的欣赏然后忘记。
真正开始读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太低估了这本书。一个晚上只读了一半。并不像多数的小说那样大量的对话和空白冒充页数。这本书的内容非常厚实,每一页都是满满的字,每一句话都要认真去读,才能明白作者想表达的含义。故事让我几次忍不住泪水滴落,我原不是那么容易感动的人,看了太多的小说,心肠已经慢慢硬了起来。却跌落在作者所编织的庞大的网里,无所逃脱的绝望。文笔也变得很成熟,这点其实在微博上的句子里也有所展现。比我小一岁的年纪,有着这样的厚度和灵魂,自行惭愧啊。。。总之,非常之震撼,非常之为自己之前的假设感到不好意思。。。我太低估了这本书,也太低估了这个作者。
当然也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略显得太刻意,迫切的去把文章写的有深度,有内涵。比如萤火虫的意义,比如野人这个词在文中的大量被提及等等,其实大可不必。这样反而显得累赘,很多内容和情感稍微提一下就好,读者都会明了的。而且,过多的思想表达,显得文章的情节不够紧凑。虽然不至于读不下去(事实上我还是很迫切的想读下去的),但是却有一点拖沓的感觉。
当然,已经进步了好多,也是非常值得一读的故事。期待大麦子更多的精彩作品!
, 我一页一页的翻过去的时候,一直在默默感叹。这么些字你都用手写出来也太不可思议了!
----一个不算书评的小书评
《野人》读后感(三):郭敬明的“徒子徒孙”
不长,载上海《文学报》
朋友在中学教书,一天给我发来微信:现在不流行郭敬明了吗?原来近来他班上的学生都在迷恋两本青春小说:沈肯尼的《破碎的时光》与麦洛洛的《野人》。一查,确实这两三个月来卖得挺疯。一般而言,青春文学市场由郭敬明领衔的“最世文化”作家群主导,竟然有人能够异军突起,还是让人心生好奇。
可结果令人失望,只叫人徒增感慨:即便市场上没有了署名“郭敬明”的作品,但郭敬明的影响无处不在,二者无论故事构造、文笔、风格都与郭敬明如出一辙。先看《破碎的时光》,它充分模仿了《夏至未至》的残酷青春,深入学习了《小时代》的炫富与拜金,其华丽、空洞、矫情、无病呻吟的文字风格也深得郭敬明真传。故事以繁华都市上海为背景,围绕四个闺蜜展开,然后牵扯出几个肯定是俊朗并且多金的帅哥(这不是《小时代》的人物设置吗)。同样是上流人士挥金如土的生活,同样是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与友情的纠葛。深深爱着女一号纪忆的柏铭哲,肯定是各种完美,当然“秀恩爱,死得快”,突如其来的波折总是难免的:父亲以死相逼,平白冒出来的未婚妻(想起了《小时代》中的顾源了吗),更不幸的是得了绝症(这是《小时代》中的崇光的节奏)。又来了个深爱着女一号的男二号,可最后却失手杀人入狱,女一号苦苦等着他(《夏至未至》的陆之昂)。女一号竟然还有个她不知道的妹妹,始终戴着人格面具生活,其实她的内心早被嫉妒腐蚀,伺机报复(《夏至未至》中的七七)……我们的青春偶像小说家,其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令人叹为观止———想到哪扯到哪,不讲逻辑,没有细节,整部小说就是由一些概念化的人物遭遇各种模式化的意外连缀而成。
两部小说除了在故事设置、书写风格上深受郭敬明影响,更重要的是,作品表现出宿命意识及忧伤情绪,与郭敬明作品一脉相承。宿命意识,即认为人的命运为看不到的上帝所主宰,人不过是他手中的牵线木偶,不幸与灾难都无法逃遁,忧伤便显得天经地义。可事实上,这所谓的宿命与忧伤并无多少现实的根基,它们是不及物的、莫名的、飘零的、来去无踪,但却如病毒一般疯狂繁殖生长。说到底,忧伤的产生根源于自恋,即年轻一代人被保护得太好了,任何一丁点挫折——哪怕是鸡零狗碎的小事都足以让他们产生精神上惊天动地的幻灭感。因此两位年轻的90后作家,包括他们的绝大多数读者,现实生活中生活优渥、衣食无忧,比起一大批农村青少年或者刚迈入工作岗位的蚁族来说,着实太幸福了,可他们的作品却总是传递出绝望的信号,仿佛他们都是全天下最不幸最痛苦的人。可以想象,深受这些小说影响而成长起来的一代人,必定是与社会隔绝、习惯逃避责任、喜欢顾影自怜的“原子人”。
如今批判郭敬明已成为文化界一种潮流,的确,郭敬明现象值得我们思考和反省,可不应仅限于此,当市场没有了郭敬明,可走俏的依旧是他的“徒子徒孙”,足以证明了:不仅仅是郭敬明造就了时势,同时时势也造就了郭敬明;假使没有出现郭敬明,自然会有他的替代者出现。我们的社会需要反省,是什么样的土壤造就了“郭敬明们”的风行。
(个人看法,粉丝轻喷)
《野人》读后感(四):错位
洛洛的三本书是都看了的,可以说,这本书的确是较之以前的作品成熟了。虽然言语上总让人觉得矫情,姑且当做是作者年龄、阅历太小又急于追求那种成熟的感觉吧,总的来说至少故事情节、人物设置我还是喜欢和肯定的。
同以往一样,仍是灰暗的基调,却蕴藏了超越生命的情感。救赎、自由、光明,都可以算得上是文章的主题吧。错位的命运,错位的爱情,错位的人生,最终归于亲情这一点上,也就无所谓错与对。不论是这两兄弟,还是他们在十八年中结识的形形色色的人,所有人的命运也许真的早就冥冥注定。结局是无言的,两位主人公从此开始的飘零或许是他们最好的归宿。
读罢此书,至少合上书的那一刹那,我的心是满满的。
《野人》读后感(五):给我的感受
说句实话,当我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还不知道作者是何许人也,因为我也与世隔绝了十几年,确切地说是与书本的隔绝,与文化的隔绝。 书中的沈世聪其实只不过是一场罪恶的见证者,只是他平时和那些罪恶的实施者过往甚密而遭受牵连,本应该没什么大罪,却被某些当权者为谋一己之私,将轻罪重判,或是成为某人的替罪羊。而孪生弟弟沈世慧却为了浓浓的兄弟情而顶替了哥哥沈世聪,就这样阴差阳错的把一个本应该有无限向往的青年从大都市的上海赶进了内蒙北部的荒漠,过着悲情而与世隔绝的生活。但兄弟之间血浓于水的亲情,纵有千山万水也无法阻隔。弟弟不惜用毁灭自己来救赎哥哥的顽劣;哥哥一生都在为了挽救弟弟的意念中拼命地改变着自己,却一直活在愧疚中。 虽然我是从农村踏进城市,却是生活所迫的最底层的农民工,每天从早一直干到深夜,如同一台永不停歇的机器,渐渐在劳累中迷失曾经的自我,隔绝了书本,更隔绝了文化,脑海中驻扎的依然是老一代作家的大名。当我看完这本书时,不由自主百度了麦洛洛,没想到居然是九零后的年轻作家,而早已声名显赫了!这么年轻却能写出如此意味深邃的作品,让我不仅感叹后生的可畏,更让我自惭形秽起来!
“因为你根本不知道,只有现代的生活才会引人堕落。你不会知道,原始是一种回归,是一种美。”虽然结尾不免闲得有些虚幻,但全书对蒙北荒芜的描述以及对书中人物人性的挖掘,不由得让我相信故事的真实。
《野人》读后感(六):炒作出来的书
买着书完全是冲着麦洛洛的名头去的,因为本人是一名腐女,关注夏河和洛洛很久了,哈哈,其实也不是他们之前有啥值得我敬佩或者学习的地方,只是他们满足了我作为一个腐女的 YY 的对象,美型的攻受啊~~~所以一冲动就买了《野人》,结果,冲动是魔鬼,唉~~美人还真的只能远望而不可亵玩焉,美人我们欣赏就算了,别把美人的身影拉近你的现实中,不然,失望啊~~
说到这本书,哎,真的非常不怎么样,连我去羞涩文化组或功德无量组下那些Bl小说都不如,或者说连Bl小说作者的工笔都没,只是一味追求所谓的心灵鸡汤,感情思考,背景装着有深度。。。
《野人》读后感(七):原始是一种回归,是一种美——读麦洛洛《野人》有感
一听到“野人”,我下意识地联想到原始人——不开化、性情粗野,甚至是不穿衣服、以树叶遮私……《野人》中的野人,是一群长年生活在内蒙古以北的一座监狱里的犯人。那里风沙持久而暴烈,浑浊得污染了天空。
这批由于种种原因而变成杀人重犯的囚犯已经蜕化为原始野人,他们生存的环境不啻于半原始社会。
小说中,有一处描写深深地震撼了我。屎聪跟着越狱成功、隐姓埋名的老史晚上出猎,抓了一只野兔回来。两个人在荒原上架起篝火,吃了烤野兔。……麦洛洛此时写道:“蒙北监狱的生活还只是半野人的,可眼前的老史,已经完全蜕化到纯野人的地步了。”
是啊,经过蒙北监狱快十年的半野人生活,屎聪已经完全适应了荒原的气候,“像这里一切相生相克的生物一般,把身体里最原始的本能发挥到极致”。屎聪如此,比他早入狱的老史亦是如此。
屎聪刑满释放,乘坐火车回到上海。从包头开往上海南的火车上,屎聪把住火车横栏不放,被三个列车员死死往下拽的那一幕,也久久地停留在我的脑海中。屎聪对回家有一种恐惧,他觉得那个遥远的上海真的遥远了,远得他不可再触及。回到陌生的家中,屎聪慢慢地不再洗澡,原来白白净净的公子哥变成了现在稀脏的“野人”,身上散发着糜烂的臭味。他重新过上了“野人”的生活……
看着弟弟的痛苦,世聪为了赎罪,放弃一切,陪弟弟重回蒙北大漠。屎聪回到蒙北的那天晚上,看到了许久不见的萤火虫。萤火虫散了一地萤光,他和它说话,讲述自己逃狱的经历。他看着周围熟悉的环境,心里突然感到很安慰、很安全。这里是属于他的,他也是属于这里的。
只有现代的生活才会引人堕落,原始是一种回归,是一种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