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遇者》是一本由[南非] 纳丁·戈迪默著作,漓江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3.00元,页数:240,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偶遇者》读后感(一):别样的逃离
文/夏丽柠
南非女作家纳丁•戈迪默在1991年即夺得诺贝尔文学奖。于2014年逝世时,曼德拉总统在唁电中写道:我们失去了一位伟大作家,一位爱国者,失去了一位平等和民主的呼喊者。”纵观她的人生,也许反种族隔离的社会活动家、非洲国民大会成员以及公众人物的身份,比世界级知名作家更有意义。
《偶遇者》是戈迪默发表于2002年的一部长篇小说,讲述的是富家女朱莉与非法移民阿布杜的故事。这两个无论在时间和空间上都无法做过多交集的人,居然成就了一段姻缘,而姻缘给各自的人生带来巨大改变。 “偶遇”的玄机折射出小说的一个特质:无中生有。由此,我们得以窥见女作家娴熟的写作技术与发想故事的能力。
我起初以为,小说的前半部完全“无料”。百无聊赖的朱莉,在拥挤不堪的闹市上撞了车,修车时遇上了工人阿布杜。小伙子的一句“那就是你的命”为富家女大开脑洞。天生富有是她的命,父亲专横是她的命,母亲改嫁是她的命,继母登堂是她的命……还有,与一个非法劳工成双入对也是她的命。注意,我在戈迪默的描述里没有感受到爱情,只有不停消散在空气里的寂寞。我把朱莉对阿布杜的情感当作是对原生家庭的厌倦与挣脱。
如果说这场恋爱是特定生活条件下的产物,那么,阿布杜被遣返回乡的一幕,便是改变两人现状的助推器,而朱莉坚持与阿布杜返乡,阿布杜坚持与朱莉结婚,就成就了后半部精彩转折的气场。其实,戈迪默前半部略显拖沓冗长的铺垫,在后面的阅读中看来是必要的。阅读慢热型作家的小说,有时快乐会来得迟一些。
若将门罗的短篇小说《逃离》与戈迪默的《偶遇者》相比,门罗一点也不显高明。尽管两篇小说长短不同,故事不同,角色不同,貌似没有可比性。但是,其本质都是写“逃离”。门罗是写在家庭这么个微小容器里逃来逃去,而戈迪默写的却是摒弃浮华、远离故土,重新活出一片天地,那是推翻一切的勇气。如果说门罗所描绘的是生活的无奈,那么戈迪默想表达的就是重生的意愿。这么说来,好像后者的故事更令人振奋,戈迪默的“逃离”更具有革命性。
但是,戈迪默的小说终究还是隐藏了政治动因。朱莉与阿布杜打破原来生活的轨迹,获取新生活的故事中,暗藏着对南非防备性社会准则的谴责。我总是试图在阅读戈迪默的时候,剥去她“南非良心”标签。但是,屡战屡败。一位成功的作家,最无法改变的正是自己的创作初心。
朱莉在沙漠之中的生活,起初有委屈、有折磨,有无所适从,但是慢慢有沟通,有融合,有心与心的靠近。戈迪默好似在说种族、文明和原生活都阻隔不了人们善良的本性。然而,小说结尾朱莉“留在沙漠”的决定正是对于戈迪默这个主旨的最好证明。真心佩服女作家能够把“彩弹”留到最后,的确惊艳四座。
这不是一本爱情小说,而是一个“逃离”的故事。爱情与婚姻嘛,就是帮助朱莉与阿布杜逃离的工具。女作家用自己锋利的笔尖,戳破了我们墨守成规生活的假面。改变的勇气,是人生的颂歌。阅读戈迪默,也是一种不期而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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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遇者》读后感(二):迥然不同的背景造就不一样的选择
女主人公朱莉是南非一位富豪的千金,他的父亲和家族在当地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但,她对此却一点也不引以为傲。她厌弃那些奢华的宴会,反感那些权和利的交流场所,在这里,她没有任何归属感。无意间偶遇修车工阿布杜,她才似乎找到了一些慰藉。二人互相吸引并深深相恋。但,劫难随之而来——阿布杜并非这个国家的人,他的家乡在遥远而贫穷的沙漠地区,他是偷渡至此,在这里他并没有适当的身份,甚至连这个名字都是假的,他随时都面临着被驱逐出境的危险。
二人想了一切可能想到的办法,却都无济于事,当阿布杜因其非法移民身份将被驱逐出境时,朱莉不顾一切与他结婚,并追随他回到他贫穷落后的沙漠故乡。在这片沙漠地区,朱莉似乎终于找到了归属感,她努力融入当地生活和文化,学习他们的语言,尊重他们的信仰,希望能与丈夫在这里过上幸福无忧的生活。但,阿布杜却并不甘心困居这块望不到头的沙漠里。如他们初遇时一样,朱莉在寻找自己存在的价值,阿布杜在寻找能让自己体现价值的地方。
其实,分歧一直都在,她与生俱来,或是轻而易举就能获得的东西,他需要耗尽生平巨大的力量都不一定能够得到。因此,尽管两人依然深爱着对方,但对社会和人生观的不同选择,使得他们非常可惜地许了不同的愿,最终又一次渐行渐远。
《偶遇者》读后感(三):《偶遇者》:秘而不宣的情理之中
每段故事都是无中生有。由此,我们的生活,其实刚好是由无数的“偶遇”组成。它们或长或短,或喜悦或悲伤。每段这样的情绪之中,我们起初惊喜着,以为自己发现的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完美他者”,但其实,我们中就会发觉,所发现的,不过是不曾发现的自己。
作为纳丁•戈迪默生前出版的最后一部长篇小说,很多人对这位当时八十岁的老人交出的“作业”并不满意,主要原因是它“并不犀利”。故事如同一杯温吞的白水,讲了一位富家千金与一个非法偷渡而来的修车工相爱、共同出走到分道扬镳的故事。与戈迪默惯常表达的、为她赢了无数声誉的自由、平等、抗争的“良心主题”相比,这部作品,似乎只是在唏嘘爱情在现实面前的无力。
可倘若细细品来,这杯“白水”,似乎又不那么简单。女孩朱莉与她“最满意的爱人”阿布杜一道离开自己的国度,去往封闭的、贫瘠而未知的远方。这看似是一场“因为爱情”的逃离,但这逃离其实又绝非如此简单。在遇到阿布杜之前,衣食无虞的生活其实让朱莉对自己充满了无力感,而对自己那“并不干净”的父亲,她同样也充满了厌恶。她并不喜欢自己生来拥有的一切,尽管这一切在旁人看来如此令人艳羡。在这样的处境之下,与阿布杜的“偶遇”,就如同是困局中的一线光亮。没有人知道一道来历不明的光亮会将人引向怎样的目的地,但有的人,一定会义无反顾。
而另一方面,对于男人阿布杜来说,这场偶遇对于他而言,意义同样既清晰又模糊。邂逅一位美妙的富家千金,既是对自己在异国孤独的灵魂的犒赏,又是自己可以谋取成功的一条路径。尽管当他面临遣返,这位“大小姐”也没能帮他留在这“富饶之地”,但带上这异国的爱情回到故土,姑且也不算是狼狈难堪。可在他眼里,自己的故乡,终究是破败而没有希望的。既然尚未完成“征服”,他便一定要全力以赴。
所以《偶遇者》所诠释的,其实是俗世间爱情最普遍的形态——毫无关联的两个人,命运却在某一刻在意外相交,他们相互吸引,以致于误以为,一刻的相交便意味着可以永不分离,而彼此的拥有就是最美好的天堂。可是在共享一段虔诚而曼妙时光后,彼此命运终将渐行渐远。而这相遇的意义在于,倘若没有交集,我们便无法确认自己。只有在爱情里,我们才有足够的兴趣与激情去了解另外一个存在——他或因为与我们自己无比相似而令人安心,或是因为陌生的诱惑而充满魅力。我们用力去爱,仿佛无论怎样的现实都无法把彼此分开——可最后要割舍一段情感的,还是我们自己。与其说我们认清的是现实的残酷,倒不如说这样的故事展现的,是我们自己命运的无端与完满——命运无常,不过是方便每个人实现各自倔强的自己。
当然,除了爱情,《偶遇者》对的故事,同样也存有从现实——“民族主义”的角度来解释的空间。爱德华•W.萨义德对这部作品颇为推崇,其实《偶遇者》的主题,与萨义德的观点有异曲同工之处,便是民族主义的国度,对自己存在的合法性是不够且无法自信的。而在通常所习惯的对信仰或是文化刻意强调的背后,隐藏着不断深入的出走和断裂的危机。所以逃离,或许将是人类某种意义上的常态——它既现实,又的确是源于幻想的。它终将止于一双无辜的清澈眼眸——在那里,流浪者确认了自己的存在,回到了自己那回不去的故园。神爱世人,世人爱神,而世人也终将学会爱人。
不要忘记故事里另外一个重要的人物,卓越的产科医生小阿希先生。他帮助偶遇的朱莉和阿布杜去往自己想去的地方,而同时,他的工作便是不断地“偶遇”——他摒弃欲念,偶遇每一个无助的女人,同时又邂逅每一个新生者。尽管偶尔节外生枝,但他的祝福,总宝贵而高尚,同时也可以得到真诚回应。
《偶遇者》读后感(四):想象力才能改造我们的生活与见解
《偶遇者》具有某种复调的风格,主人公朱莉和阿布杜两人的叙事中,不断穿插着两人的思想历程和价值判断,而戈迪默自己仿佛未做任何价值评判,却能以细致入微的笔触展开对种族、文化、宗教及身份认同的深思,并引发关于生命归属的哲学追问。更值得一提的是,戈迪默在自己的文学书写中与时代保持距离,审视潮流,关注着自己国家的现实命运,在这个意义上,这是一条反观时代和社会的文学之路。正如她自己所言:“生活、见解,都不是作品,因为只有在远远站立与涉足其中之间的张力中,想象力才改造二者。”作为一个主动的见证者而不是被动的顺从者,一个真相的发现者而不是现状的接受者,戈迪默能够从文学的命运中看到人类彼此相连的命运,去想象不同于现状的未来。
戈迪默之前的一部《无人伴随我》,道出了人的孤独本质。“人的真实处境与他的可能性之间永远不相吻合”。存在——占据着某种时空,本质是一种“欠缺”,因而朱莉和阿布杜戚戚然地,总想向着各自所欠缺的理想人生疾驰而去——虽然最初朱莉是懵懂、浑噩的,而阿布杜对于自己想要什么,太心知肚明了。对自由的向往,在二人之间却是没有界限的。然而,朱莉的自由与阿布杜的自由,却使他们渐行渐远。“消失吧。用另外一个名字。”朱莉在为阿布杜默念出这句福音时,其实也是在为自己祈祷,
关于爱情,阿布杜和朱莉最后处于若即若离之间,戈迪默再次选择了一种开放式结局。但是能够体悟戈迪默的读者一定可以看出:在爱情的最终,无论是留守沙漠的朱莉,还是独自出发的阿布杜,内心都是无尽的孤独。然而什么可以支撑着彼此继续呢?戈迪默似乎给出了答案——希望。小说的最后写道:“他一定会回来的。”这是朱莉的大嫂在安慰朱莉,也是她在自我安慰;确切地说,这也是戈迪默对于南非的新未来的路漫修远,所展露出的意味深长的微笑。
《偶遇者》读后感(五):深刻剖析人性的当代力作
戈迪默借朱莉之口道出真实的沙漠,并毫不留情地批判欧洲人笔下隔靴搔痒的沙漠,那些关于沙漠的小说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沙漠。“永恒的是沙漠,而水让一切有意义。”而阿布杜,是一向厌恶沙漠的,“沙漠是一种对他所憧憬和渴望的一切的否定”。沙漠是人性的叙事逻辑显露出来的地方。离开这片贫穷然而养育了他的土地,阿布杜并非毫无犹豫,正像他对母亲的眷恋:“对她,是一种把儿子再次生出来的撕裂之痛;对他,是一种再一次被从母体向外挤的惊骇之感。”
然而,正是阿布杜所假以成长的沙漠,那片他根本不想让朱莉踏进的沙漠,那片他以为会让朱莉避之唯恐不及的沙漠,成为两人最大的分歧和障碍。沙漠让朱莉找到了生的欲望与存在的意义;她对自己所成长的南非富人区深恶痛绝,而沙漠却像她前世的恋人,“一个想知道水是什么,就得跟沙漠一起生活过”。水,就是朱莉所假以存在的根基和意义所在。在一次意外之旅中,朱莉发现沙漠中生长着碧绿的稻谷,她被深深震撼了:这是“可以提供一种超越一切意义之外的存在”。
《偶遇者》读后感(六):那些连爱情都无法解决的冲突
在读完了全书掩上书卷的那一刻,我不禁发出一声赞叹:到底是大师!
《偶遇者》的作者是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南非国宝级作家纳丁·戈迪默。本书是她生前最后一部长篇小说。《偶遇者》的核心故事其实很简单,不过就是一个富家女和一个穷小子的爱情故事。用本书封底上的故事简介表述也不过就是:“南非富家千金朱莉和修车工阿布杜——两个背景截然不同的“偶遇者”,却相互吸引并深深相恋。当阿布杜因其非法移民身份将被驱逐出境时,朱莉不顾一切与阿布杜结婚,并追随丈夫回到他贫穷落后的沙漠故乡。在朱莉努力融入当地生活和文化之际,阿布杜却不甘心困居沙漠,千方百计想逃离这种生活……”这样的故事并不鲜见,甚至在网络小说当中也有类似的情节,这种情节在编辑的推荐文案里的表述是这样的:“她,想去哪儿就去哪儿;他,无论去哪儿都会回到出发地。她,想拥有什么就拥有什么;他,唯一拥有的就是一片沙漠。她最后只去了他能去的地方,带着她拥有的一切,投入到他唯一拥有的沙漠之中……”
从某种意义上说,爱情是一个人的理想。阿布杜认为朱莉爱他、跟随他,只不过是她实现逃离过去的一种方式,一个“冒险游戏”,而朱莉也确实是在逃离她本来所属的阶层,甚至在面临困难的时候也拒绝向那个阶层求助,而在阿布杜看来,朱莉的父亲的那个阶层才是世界的主宰,他们“知道是怎么回事”,甚至可以很直白地说,朱莉的父亲才是阿布杜的梦想,当然,是在“那个自由的世界”。朱莉想逃离的世界是阿布杜的梦想,而朱莉愿意追随阿布杜而进入的那个世界却是阿布杜的“反梦想”,他一生唯一的愿望就是摆脱那里,摆脱这个被上帝抛弃的地方,哪怕会因此摆脱亲人和爱人,也不惜进入那个“真正的世界”。在此我们无法也没有资格评价阿布杜的价值观,我们只能承认这种价值观巨大的力量,以及这种价值观的象征意义。
就在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全世界似乎都在讨论穆斯林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在此我不想就这个问题多说什么,我只能说这个世界充满了矛盾和冲突,这种冲突甚至连爱情都无法调和。朱莉解决冲突的方法是投入进去,并试图进行沟通,想把“水”引进“沙漠”,而阿布杜则只想逃离这个不被世界所承认的世界。而最终这个世界会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世界,我们谁都不知道。
《偶遇者》读后感(七):不是南非,是阿拉伯世界
不要以为戈迪默是个南非作家,就以为这本小说写的是南非。《偶遇者》的聚焦所在是阿拉伯世界。
就像小说所写的“偶遇”不是偶遇——一个南非富家千金跑去和一个偷渡来的、身份不明的修车工主动交往、上床、谈恋爱,还抛家去国跟着这个男人回到阿拉伯世界做媳妇,这怎么叫偶遇——,作家戈迪默关注阿拉伯世界也不是偶然。
生前作为世界著名的公知作家,戈迪默,和她的朋友萨义德、桑塔格一样,对于阿拉伯世界的现状饱含同情,在道义和言论上给予了足够的支持,但就是因为出席了一次以色列的文学大会,引发了一场不小的风波。《偶遇者》(The Pickup)出版于2001年,距离那场令她名誉遭损(至少在阿拉伯世界如此)的风波还有六年。
现在说伊斯兰是个世界性问题也不为过。所以我很想知道,作为小说家的戈迪默,她对阿拉伯世界的发现是什么呢?作者以她人道的笔触所做出的最大发现是:沙漠有永恒。我没必要做寻章摘句的工作,但把男女主人公最后的选择和冲突都归结在沙漠身上,有草率之嫌但我也认为是简单扼要的,这就是戈迪默想说的:易卜拉辛因为从小生活在沙漠边,留给他的印象永远是绝望,沙漠隔绝、扼杀了他所有的渴望,所以他一直在谋求逃离;而外来者朱莉却在这个时间之外的存在里,在冷漠的外表里发现了一股代表永恒的力量,她被吸入、被折服,所以她决定留下来。在这里,作者的价值判断几乎就是泾渭分明的,通过朱莉厌倦的口吻,西方文明社会幻化成为惟利是图、堕落无耻无聊的代名词,而一无所有的沙漠和《古兰经》几乎就代表了精神世界的纯粹。去了美国的易卜拉辛前景堪忧,而留在沙漠边上的朱莉心安气顺……
当然,这只是小说的一个层面,但是我极不喜欢的一个层面。作者一方面对西方文明社会(南非、美国)作道德化评价,对其进行价值审判,另一方面却对这个阿拉伯世界的无名小国所存在的种种问题来不及做出什么有价值的思考。也许这部小说的时间延续的长度不够,但是由此给人造成的印象便是,它根本没想认真地认识阿拉伯世界。
戈迪默女士当然不至于如此狭隘,她对暗流涌动的伊斯兰反抗势力,对于伊斯兰世界里的女性角色地位,在小说里都有敏锐的观察,可是这些层面的努力都抵不过这个层面的失败。这是小说最重要的一对矛盾,发生在男女主人公身上,决定了这部作品的分量。爱情小说是个不错的故事入口,但也可能成为推卸责任的借口。
一年之后发生的“9.11”,六年之后发生在她自己身上的口诛笔伐,不知道又会让这位以良心饮誉世界的作家又作何感想?如果让她续写一个第二部、第三部又会是什么样子呢?
《偶遇者》读后感(八):64
我们不该过分去指责纳丁•戈迪默在这本小说中缺失的创造力,如果能知道小说出版之时,我们的小说家已经快80岁高龄。不像电影创作者可以终其一生都围绕着电影制作(想想曼努埃尔•德•奥利维拉吧),小说创作实则是一种耗费时间、精力和脑力的劳动。某种程度上,体力上的优势可以为小说家发出更响的声音助以一臂之力。
当我们从这个角度来看《偶遇者》,撇开那些溢美之词——比如封底萨义德和库切作出的热情评论,一位也许出之于友情,一位也许出之于自身后殖民创作的寻求——本书还是拥有可以圈点之处。戈迪默尝试进入一个她所陌生的穆斯林世界,展现全球化背景下少数族裔的生存状况。这个已经不断被染指的世界已经远非殖民主义文学中所展示的,出自一种异域风情的想象。戈迪默的人物是真实地记录了在不同阶层、不同背景成长的两股力量在全球化背景下交汇境况。
朱莉作为一位外来者,自身带着西方世界的鲜明印记,却努力想要融入穆斯林当地环境,这也许只是出自于戈迪默创作的一厢情愿,处于主题探讨的目的。我们会发现,小说中的这位叙述者细密地牵引着人物,让他们卷进富有探讨意味的社会命题,让他们陷入困境,然后通过行动来揭示作为所赋予他们的存在意义。在某种程度上,戈迪默践行了“介入文学”主旨:通过回应社会问题,以期改变社会现状。而这也一直是这位反种族隔离的女斗士一贯的创作手法。
从一开始两人因为修车的“偶遇”,到后来阿布杜因为非法移民被驱逐出境,两人因而结婚,再到穆斯林世界的生活,以及最后阿布杜远走美国,朱莉一人固留原地。这些通过简单编排组织起来的情节,如果削去树干上长出的枝叶,实则只有一篇短篇小说的容量。之所以能够发展为一部长篇,则得力于与托宾略微相似的絮叨语言极其延伸开的情感内涵,这也多少反映出这位诺奖女作家晚年创作力衰退的迹象。
作为一位普通读者,尝试从《偶遇者》中体验到阅读快感,将会无果。其原因一方面出于情节上的简单而缺乏想象力的编排,其次略微拗牙的翻译也造成了困境。当然,如果我们将其看成是一份向社会现状发出的檄文,正如两位大批评家萨义德与库切所所采用的解读方式,情况将发生转变:小说的价值也在于此。
《偶遇者》读后感(九):一次别离
这里套用了阿斯哈法哈蒂的电影《一次别离》作为标题,正因为“出走”,把朱莉和阿布杜推向更远的地方,也把他们彼此之间推向不同方向。
作为化名,阿布杜这个名字仅仅是一个逃避被新南非驱逐的策略,当然,在这个国家,还存在着无数个“阿布杜”,作为没有身份的人,逃避、隐瞒、生存、边缘、驱逐是他们永恒的主题。蜷缩在车底,浑身油漆,这个异国人暂时的存在于“我们”之间,结局真能像阿布杜所设想的那样吗?美国真的是一个到处充满机会的地方吗?其实朱莉再清楚不过,阿布杜所在的约翰内斯堡只是另外一个底特律,另外一个隐喻。
“但她想的并不是底特律,事实上他从未到过底特律。她想起的是芝加哥和纽约贫民窟,想起的是坐在破旧旅馆黔的台阶上的那些衣衫褴褛的老大爷和红脸老太婆。还有破旧旅馆,专供‘有色人种’移民和生而贫贱的美国黑人那种,房间都只有一张床大小。”
不过,戈迪默似乎不对阿布杜前途或者选择进行评判,她只是陈述,陈述一对男女出走的故事。作为阿布杜的“偶遇者”朱莉,在小说的前半部分,我们看到她那中产阶级的生活画卷,奢侈品、信托基金、豪车、自己的房子、酒会、圆桌帮是朱莉在这个地方的标签,她自己也正是她形容父亲朋友们“对未来有掌控权”的人,最终,她就像阿布杜选择放弃舅舅的汽车产业一样放弃了富裕的生活,两张机票,她与阿布杜来到了“沙漠”,来到了阿布杜口种的“你能指望在沙漠里长出什么来呢?政治腐败、宗教迫害、边界冲突”的地方。小说的后半部分,朱莉踏进了阿布杜从小生活的村落,她像一个游客,好奇观察这个陌生的世界,学会融入,她学习阿拉伯语,学习古兰经,试着带头巾,与阿布杜在斋月祷告禁欲,做了马亚西姆的知己,教英文、学厨,在展现穆斯林村庄的过程中,她似乎也慢慢形塑另一个朱莉,刚开始这个形象是模糊的,一年多的时间,新的“朱莉”逐渐变得清晰起来。在朱莉的经验和认知中,街道的尽头是另一条街道,而在这个村落,街道的尽头是沙漠。她在沙漠中看到什么呢?贝都因人和一只流浪狗:
“那条流浪狗静静地走开了,她一直做到内心的骚乱慢慢平复,被解开为止。沙漠的沙子可以分解一切冲突;现在他内心游乐一个空间,这空间至少可以让一个清明的思绪降临:这里就是目的地。”
沙漠是永恒存在的,无论你来或不来,回不回头,它一直在那,朱莉的内心升腾,她似乎找到了她的“目的地”。
此时此刻,阿布杜也在着手筹备着去美国的计划,为此他付出了好几个月的努力,想尽了一切办法,终获那张入场券。此时此刻,朱莉决定留在沙漠。
奇妙的复调,阿布杜想要离开朱莉找寻的目的地,去往朱莉所恐惧的地方,朱莉反之亦然。是什么将这对男女推开,推向不同的方向,更远的距离呢?如果说从约翰内斯堡出走,到一个陌生的村落,开始新的生活过于理想,那么从熟悉的村落出走,到一个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是否也是一种天真呢?他们彼此共同面临别离,出走地都是南非,一个主动,一个被动,一个受到这个国家欢迎,一个不受欢迎,一个寻找永恒,一个寻找机会,是什么让他们双双出走呢?而这个特定的地点选在新南非。
如果我们从以往戈迪默的其他小说主题里去寻找,我们看到的是南非独立前后,及其各自表述的系列问题,有反对种族隔离、有权力斗争腐败、有命运的悲剧等等。朱莉和阿布杜恰恰生活在南非取消种族隔离,获得自治权的背景下。中产阶级的空虚迷惘,边缘人群的苦痛挣扎,正在这个刚诞生不久的国家发生着,如果人们当初怀着欣喜的期盼和努力去建立一个全新的南非,那么在建立后曾经发生在前殖民时代的各种故事,似乎又在这个崭新的国家重现,历史开了一个玩笑,不过它向来如此。虽然种族隔离制度取消了,但“隔离”依然存在,这种隐性的“隔离”不正体现在阿布杜和朱莉的爱情故事中吗?
虽然选择出走或许出于无奈和追随,但是编织出两人的一系列历史、民族、信仰、经验、阶层等元素发生了奇妙的化学反应,它为两人开辟了相反的轨道,开往不同的方向。在他们追求内心的理想时,却也正是事实不断逼近的过程,一旦他们彼此达到了,他们也只好亲手把对方推向更远的地方。在这个“悲欢离合”的故事中,戈迪默在小说最后借赫蒂彻之口所说:“他一定会回来的。”也许是一种自我安慰,或者是心怀期盼。
《偶遇者》读后感(十):欲望与逃离
南非作家纳丁·戈迪默的作品。富家千金与屌丝男的故事或许已在许多作家笔下被描写诉说,但如果加上非洲,种族,白人,黑人这些元素,一个本可以浪漫的故事就会变的沉重,变的复杂,变的让人绝望。
白人富豪千金-朱莉因为修车而认识了修车工-黑人非法移民阿布杜,两个背景完全不同的阶层种族因此而陷入爱河。朱莉没有那种白人至上的观念,相反她一直在逃离,逃离她的富豪老爸,逃离她应有的社交圈,她选择平淡,普通与一种义无反顾的自由。阿布杜也一直在逃离,逃离家乡,逃离祖国,逃离他的身份,逃离他的阶层,两个互相逃离的人遇到了一块,得到了爱情。当阿布杜因非法移民身份被驱逐出境时,朱莉毅然决然地与她结婚,回到他那只有沙漠的故乡,女人依然只是附属品的故乡,在这里朱莉选择努力融入,并且找到了令自己心安且自由的堡垒,而丈夫又一次计划逃离,逃离这个另他难堪甚至羞辱的故乡,两个人都在按照自己的欲望生活,最终在沙漠故乡这个交点而越走越远,朱莉选择了阿布杜一直渴望逃离的沙漠家乡,阿布杜选择了朱莉一直逃离的都市盛宴。
作者在这里没有评判,却为我们编织了在非洲大地上种族,肤色,信仰的这张大网下,每个人的欲望与逃离,每个人面对生命的那种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