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吧手机版
鲁迅杂文集经典读后感10篇
日期:2018-05-11 20:51: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

鲁迅杂文集经典读后感10篇

  《鲁迅杂文集》是一本由鲁迅著作,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2.00元,页数:288,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鲁迅杂文集》读后感(一):看地图时候想起来鲁迅

  那天看到止庵先生的一条微博:想起鲁迅的话: “我知道中国在‘盘古氏开辟天地’之后,有三皇五帝..... 宋朝,元朝,明朝,‘我大清’。到二十岁,又听说‘我们’的成吉思汗征服欧洲,是我们最阔气的时代。到二十五岁,才知道所谓这‘我们最阔气的时代’,其实是蒙古人征服了中国,我们做了奴才。 ”他后面注明这段话引自鲁迅先生的杂文《随便翻翻》。这条微博引起了不少所谓爱国者的不适,止庵先生还和他们来个几个回合。

  最近读这本《鲁迅杂文集》,发现鲁迅先生还有一篇杂文,对这个问题说的更明白,这篇文章叫做《吾国征战俄史之一页》。有不少人把蒙古人攻占俄罗斯当做中国历史骄傲的一页,鲁迅先生此文就是针对这一点而发。他在文中说:

  这只有这作者“清癯”先生是蒙古人,倒还说得过去。否则,成吉思汗 “入主中夏”,术赤在墨斯科“即汗位”,那时咱们中俄两国的境遇一样,就是都被蒙古人征服的。为什么中国人现在竟来硬霸“元人,为自己先人,仿佛满脸光彩似的,去骄傲同受压迫的斯拉夫种的呢?

  倘照这样的论法,俄国人就也可以作“吾国征华史之一页”,说他们在元代奄有中国的版图。

  倘照这样的论法,则即使俄人此刻“入主中夏”,也就有“欧亚混一之势”,“有足以壮吾国后人”之后人“之勇气者”矣。

  嗟乎,赤俄未征,白痴已出,殊“非吾国战史上最有光彩最有荣誉之一页”也!

  读完鲁迅先生杂文,我也暗暗感到惭愧,我之前就属于这类为蒙古人的征服感到自豪的人,当然,我骨子里是把蒙古人当做中国人的一部分的,因此把蒙古人的征服也当作了中国人的征服。记得以前上学的时候,大家伙在历史课上,看到元代中国那么巨大的版图,一直可以向北延伸到北冰洋,自豪的不得了。现在换位思考,俄国人大概也可以骄傲地把他们的版图延伸到南中国海了。现在,每次瞄到地图的时候,就会想起鲁迅先生的这篇文章,先生文章真可以振聋发聩。也许这篇文章也可以治治某些“皇汉”病患者

  《鲁迅杂文集》读后感(二):略论《略论中国人的脸》

  何谓杂文?记得在一篇文中有看到过一句话,“杂文这东西,拼两点,一是见识,二是文笔。” 这句话我是绝对赞同的。《鲁迅杂文集》通篇都是各式各样的鲁迅先生的见识,让人应接不暇。而这见识,可能更是灵光一闪,迸发出现在洗澡的时候,刷牙的时候,走路看到一些行人的时候等等。而鲁迅先生的文笔更是没的说,没有一丝累赘犀利,一针见血,是我爱的风格。顶讨厌花大量的词藻描述一件事,用太多废话来填充字数空格,那是耍流氓。这简约风格,其实并不简单,正如海明威所说的,文字,最好是有冰山效应

  《鲁迅杂文集》精选五十八篇,包罗万象,就不全提了。其中一篇《略论中国人的脸》实在是太妙,前头先是说了下中国人长相如何,西洋人长相如何,双方眼中的形象如何,又是日本人如何讽刺等等,后头居然论了下中国电影。这篇文是1927年发表的,可是写的东西居然现如今都适用。

  说起中西人的脸,我想我还是有点发言权的。我在伦敦待了七年,在英国我从一个少年变成一个少女。当然这并不是指我变了性,而是因为我觉得少年是元气淋漓,不顾前因后果的,而少女则是更愿意思考,开始观察了解世界。看《中国合伙人》的时候, 邓超饰演的孟晓峻约了外国大佬面谈,大老远从中国飞过去,枯等六个小时,喝了无数杯咖啡,被无视的一塌糊涂。在孟晓峻还年轻大学的时候,他不满老师腐朽趾高气扬的说,老师,你不懂,美国是唯一一个可以改变世界的地方,在那里,人人机会均等!后来他说,我那个时候真的too young too simple sometimes naïve, 我带着我自认为引以为豪的事业,可是他们连最基本的尊重都不给。只有我们站在纽交所挥锤的那一刻,他们才会真正的看到你,认可你,尊重你。电影里孟晓峻站在纽约时代广场,无比的迷茫,背后巨大闪亮的屏幕里滚动着新浪上市的消息银幕前的我感动完全不能自持,心里默默对这个编剧产生特别好感,这个编剧或者导演一定是留过洋的,没有出过国的人不会知道这种感觉。机会当然不是均等的!因为你就是黄皮肤,黑头发啊,与西洋人长的不一样啊。

  如果连自己都看不起自己的长相,那才是真正可悲。比如香港同学急不可耐地与普通话脱离关系,台湾同学们又急不可耐地在课堂上与China脱离关系, 当我们试图去反驳的时候,反倒惹来一身腥,什么I feel pity for you, 你们都被Communist洗脑了吗,Human Rights, 云云。

  我真的很希望我可以说出一些中国人看不惯西洋人的“长相”的事,可惜搜罗半天,倒还真找不出什么。大约真如鲁迅先生所说的那样,中国人的脸没有兽性。话说回来,其实西洋人有时也不喜欢自己的长相。澳洲人不满自己的总理颁布的法令,几百人上街游行,举着各种大逆不道横幅和涂鸦,总理被画成伏地魔的样子,飘在空中。把市中心围的水泄不通,街上路过的车子自行发出鸣笛以示鼓励支持。还不懂的人,请出门右拐看Woody Allen的电影。

  至于电影,自民国之后,现在是中国电影的好时候。那时的明星影片公司,联华影业其实与现在的华谊,光线,又有什么区别呢?人当时电影还远销海外呢。至于现在,有些人觉得你是带了自己的思想而拍,实则拍出了狗屎。而有些人觉得你如今来玩电影是为了赚钱,其实你是为了梦想。谁又搞的清呢。

  《鲁迅杂文集》读后感(三):看地图的时候想起来鲁迅

  那天看到止庵先生的一条微博:想起鲁迅的话: “我知道中国在‘盘古氏开辟天地’之后,有三皇五帝..... 宋朝,元朝,明朝,‘我大清’。到二十岁,又听说‘我们’的成吉思汗征服欧洲,是我们最阔气的时代。到二十五岁,才知道所谓这‘我们最阔气的时代’,其实是蒙古人征服了中国,我们做了奴才。 ”他后面注明这段话引自鲁迅先生的杂文《随便翻翻》。这条微博引起了不少所谓爱国者的不适,止庵先生还和他们来个几个回合。

  最近读这本《鲁迅杂文集》,发现鲁迅先生还有一篇杂文,对这个问题说的更明白,这篇文章叫做《吾国征战俄史之一页》。有不少人把蒙古人攻占俄罗斯当做中国历史上骄傲的一页,鲁迅先生此文就是针对这一点而发。他在文中说:

  这只有这作者“清癯”先生是蒙古人,倒还说得过去。否则,成吉思汗 “入主中夏”,术赤在墨斯科“即汗位”,那时咱们中俄两国的境遇正一样,就是都被蒙古人征服的。为什么中国人现在竟来硬霸“元人,为自己的先人,仿佛满脸光彩似的,去骄傲同受压迫的斯拉夫种的呢?

  倘照这样的论法,俄国人就也可以作“吾国征华史之一页”,说他们在元代奄有中国的版图。

  倘照这样的论法,则即使俄人此刻“入主中夏”,也就有“欧亚混一之势”,“有足以壮吾国后人”之后人“之勇气者”矣。

  嗟乎,赤俄未征,白痴已出,殊“非吾国战史上最有光彩最有荣誉之一页”也!

  读完鲁迅先生杂文,我也暗暗感到惭愧,我之前就属于这类为蒙古人的征服感到自豪的人,当然,我骨子里是把蒙古人当做中国人的一部分的,因此把蒙古人的征服也当作了中国人的征服。记得以前上学的时候,大家伙在历史课上,看到元代中国那么巨大的版图,一直可以向北延伸到北冰洋,自豪的不得了。现在换位思考,俄国人大概也可以骄傲地把他们的版图延伸到南中国海了。现在,每次瞄到地图的时候,就会想起鲁迅先生的这篇文章,先生文章真可以振聋发聩。也许这篇文章也可以治治某些“皇汉”病患者。

  《鲁迅杂文集》读后感(四):我为什么讨厌「文艺」这个词

  从读书到现在,我听过最多的词,就是「文艺」二字。这个词对我影响至今,从喜欢到诚惶诚恐,逐渐演变成一种厌恶。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第一次找到这个词,是在安妮宝贝的书里。说来不怕笑话,我读中学最大的愿望就是励志当一名古龙小说不入流的抠脚大汉,读安妮宝贝,不过是人生中的一次偶遇。

  读书这件事,从小学开始,我便走过许多弯路年纪小时没人带,自己也不会选书,整天看些童话书,十万个为什么,世界未解之谜之类的。家里也没别人家藏书万卷之类的,几乎是看什么买什么,加之父母对书的定义是,只有对学习用,考试有用的书才是好书,其他书不能看。我能看科普读物,都是每次考试取得好成绩时,父母为鼓励所付出心血

  值得庆幸的是,读中学时我开始接触互联网,在不断对网络世界的探索中,注册了新浪UC(不知道现在还有没)、网易邮箱、QQ等账户。中学那阵还没有新浪微博,微信就更不用提了。天涯说知道的,但没怎么混,现在我在天涯的发帖量都是个位数,最近一次还是跑去测试文案水平如何,那已是很久以前的事情随风而逝

  互联网的崛起迅猛,混迹在网络上的网红也在时间考验中起起落落,以前曾红极一时的网红,现在细想来,还有多少人活跃着,已不可知。所以最近老听见不少人在讨论,谁谁谁红了,谁谁谁赚了多少钱等等,我已看淡。一个人产品,若只能在短时间内昙花一现,倒不如深耕细作,慢慢发展的好。乔布斯就曾说过,「我真不知道未来会怎样,我一般考虑未来一至三年的事,最多三到四年算最多的事」。教主尚且如此,那些急着去赚钱的,就让他们去赚吧,何必急于一时。人应当看清自己,可以胸怀梦想,或许更多的是一步一个脚印的走下去。

  中学时的我学会上网后,一开始喜欢乱加好友,QQ推荐的好友加不够突发奇想,找来曾红极一时的八卦杂志,抄写下上面的地址,将QQ号、兴趣爱好等写上,花8毛钱投到杂志社,让其帮忙交友。没过多久,我便在杂志上看见自己的QQ,现在想来,若世界上早有圈粉这个词,可能我是做这件事的老祖宗

  只可惜当初圈粉的质量不高,我也没怎么经营,每天看着QQ上弹出各种加友信息乱成一团,更没兴趣聊天。现在我的好友不断下滑,QQ除工作熟人之间往来外,其他人已久不联系

  用广告行业的话说,我中学加好友使用方法,采用的便是「网络+传统媒体」的投放模式,一分钱没花,算是小小的站在风口上,当了一回猪。相比现在搞活动拉、送电影票、订餐减免等方式投入与产出,效果好很多,所以做人这辈子抓住机遇重要,可抓住后,怎样利用,还是要动一动脑筋。天生的商业嗅觉在我身上只能说是半成品,现在已不做那些事儿交朋友也会先聊一聊,觉得可以,投机主动出击,至于那种一上来就跟我谈钱、谈分成,想空手套白狼之类的最是厌烦。

  也是因为交友的缘故,我认识了一位女生,现在已记不得第一次是谁找的谁,可能是随意加的好友。我们俩的友谊从中学保持到现在,现在没事还会发个520红包什么的,正因这样,好多次我被朋友误以为谈恋爱了,事实上我是在撩妹,只不过技术比song zhong gay厉害些,毕竟他是电视剧梦幻版的,我虽隔着互联网,算得上是现实撩。

  认识这位女生后,我开始接触到安妮宝贝,中学时也没什么聊的,不知何时就聊到看书,之后她推荐我看安妮宝贝,我就去看了几本,没看完,现在家里还有她写的《莲花》、《春宴》。

  安妮宝贝书里的内容已不记得,只有模糊印象,无非是什么帆布鞋、棉麻衣、住旅店要自带床单,到哪儿找个人就浪等等。这些都模糊的印象,使我看见了「文艺」这个词。

  因为喜欢读书,从中心至今,一路走来,被许多人贴上「文艺」的标签。说实在话,我对这个词有过一阵子欣喜,觉得这是件挺装逼的事儿,可人叫得多起来,我开始反感,一是不知道背后人叫我是夸赞还是表扬,二是不明白「文艺」到底是个什么意思。直到最近读《鲁迅杂文集》(1918—1936精选),他提到「文艺」一词,解释说「文艺是国民精神所发的火光同时也是引导国民精神的前途灯火。」这篇文章是来批评所谓的「不见歌吟花月声,代而起之铁和血的赞颂」。

  鲁迅先生笔下对文艺的注解,从个人角度来说,这个词被赋予了时代感。现在呢,似乎去过西藏,读过几本书,或者日子过得小资一些的人,都会被贴上「文艺」的标签,肤浅得多。事实上文艺一词,需应该拆开来看,也就是文学艺术,要具有复兴精神,而不是所谓的生活化,物质化。文艺是要去冲破一切传统思想,敢于批评,睁着眼睛,说真话。现在大多数人没这个念头,把文艺变得类似于林妹妹般的无病呻吟,学不到她葬花中的哀怨,落得个东施效颦的名头。

  当然,你也可以说鲁迅先生那年头的文艺,就应该是发扬国民精神。现在文艺词性早已改之。那我无话可说,一个词随着时代而改变,是很正常的事情,可到底哪种文艺好呢?我不知道,我只晓得自己越发厌恶有人给我贴这种标签,惭愧得很。

  有阅读欲望的人会勇往直前,扫描二维码,关注后回复「豆瓣」,有你所想要的:

  《鲁迅杂文集》读后感(五):再次走近鲁迅

  在书中一篇名为《“题未定”草(六至九)》中,鲁迅提到很多作者因为选本编者的眼光问题而失去了本来面目,而在后世读者心目中成了一个固定的形象,比如陶渊明就以“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而飘逸了许久,实不知他其实也是有时髦摩登的“愿在丝为履,附素足以周旋,悲行止之有节,空委弃于床前”,亦有“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的金刚怒目。这些综合起来才是一个完整的陶渊明。

  此书为杂文集,我不知道如何定义杂文的,我认为里面有些是可以算是散文的,还包括一些演讲稿子。我读此书时产生了一个感觉就是:我以前总认为鲁迅是高高在上的,冷冷的,善于批评,不易接近的人,所以从前对他喜欢不起来,总觉得隔着的。其实犯的就是我第一段引用的那个错误,固化的认识了一位作家。

  后来开始陆陆续细读一些鲁迅的作品,包括从前学过的,读过的,慢慢地才开始靠近和理解他。尤其这本书里的两篇回忆文章,让我看到了先生对于青年人,对于朋友的爱惜和体贴。

  他对于柔石的回忆使我从笑看到哭,从温暖看到心痛。

  他将柔石要扶着他过马路:

  但他同我一同走路的时候,可就走得近了,简直是扶住我,因为怕我被汽车或电车撞死;我这面也为他近视而又要照顾别人担心,大家都苍皇失措地愁一路......

  我不知道这是先生的曲笔,还是真实的情况,总之这描述非常生动地让我看到了那一幕以及那情景里的感情,所以是好笑又温暖的。

  这篇文章的最后则是悲痛,愤怒又还怀着希望的,纵然他是恨“希望”的消磨生命,但是在这里他还是说出“但我知道,即使不是我,将来总会有记起他们,再说他们的时候......”他不希望他们的血是白流了的。在寂静沉闷的夜里,所有人,包括他的女人和孩子都睡了,他沉痛写下这些,为的就是希望这些年轻的他爱的生命不是白白牺牲了。

  而《忆刘半农君》里则是一种对于青年人堕落后的痛惜。初识鲁迅的刘半农是活泼勇敢的,也如他人所说,浅的。但是先生说:

  不错,半农是浅。但他的浅,却如一条清溪,澄澈见底,纵有多少沉渣和腐草,也不掩其大体的清。

  而后来,刘半农的变化在先生看来是往不好的方向了,所以便疏远了。而当听说半农到北京后曾经想要来看他,而自己甚至没有起过要去看半农的心思,于是心里又是感动和愧疚些,这是半农的忠厚,又何尝不是先生的真诚。

  他说,我爱十年前的半农,而憎恶他的近几年,这憎恶是朋友的憎恶,因为我希望他是十年前的半农,他的为战士,即使“浅”罢,却于中国更为有益。我愿以愤火照出他的战绩,免使一群陷沙鬼将他先去的光荣和死尸一同拖入烂泥的深渊。

  他对他,仍然是深深的爱惜。

  有人说鲁迅是睚眦必报,这我也不好说,因为读的文章少,而我看到的是他的眼里是不揉沙子的。大约是看到中国吃尽了传统文化的苦,所以非常痛恨那些个阴柔,虚浮,愚民,容忍等等的东西。《病后杂谈》里文人雅气空灵的讽刺,平静静静中又带着调皮,而后笔锋一转又开始写一本关于剥皮的《蜀碧》,惨不忍读,而评书者却能镇静评点文章风格如何如何,如此先生便指出中国文人另一个毛病,不光粉饰太平,还粉饰黑暗,为那些犯下恶事的人找些好事儿洗洗白,为那些被残害的生命捏造一个好的结局,而且是浪漫的美妙的。真是叫人气闷啊,从此我大约是不会再相信那些所谓一首诗一幅画便脱了险改了命的所谓传奇了。

  虽然有时觉得先生未免太苛刻严厉,然而却还是越来越喜欢他,因为他真诚正直,不来一点儿虚的,读他的文章越多,越是有此感觉。

评价:中立好评差评
【已有2位读者发表了评论】

┃ 鲁迅杂文集经典读后感10篇的相关文章

┃ 每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