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号门》是一本由[美] 彼得·克莱斯著作,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52.00元,页数:504,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14号门》读后感(一):【试读】人们遇到永远改变一生的东西,凭借的往往是纯粹的运气
《14号门》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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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奔跑。
竭尽全力奔跑。仿佛整个地狱在追杀他。仿佛他的性命全依赖于他能跑多快。
但事实是他必死无疑。他在手术观摩室见过太多人流血至死,明白自己肋骨间有规律喷出的液体是什么。那把匕首以近乎于外科手术的精度完成了它的任务。
他不能只考虑自己。现在不行。有太多事情危在旦夕。他必须继续奔跑。
要是家族逮住了他,所有人都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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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遇到永远改变一生的东西,凭借的往往是纯粹的运气,内特•塔克能找到这套公寓也是一样。
那是周四晚上一场他根本不想去的派对。用“派对”形容似乎言过其实,但说它是“下班小酌几轮”又有点轻描淡写。在场的有五六个他认识的和十几个他应该认识的。介绍彼此认识的时候他没怎么留意,介绍完了大家也似乎没兴趣回去问清楚别人到底姓甚名谁。他们围着几张并在一起的桌子坐下,分享有些人会辩称根本没碰过的开胃小吃,喝着他们特别强调曾在更高级的餐厅喝过的贵价酒水。
没多久前内特终于意识到,在这种聚会上人们不会互相交谈,只会轮流向别人说话。他觉得谁也不会去听其他人说了什么。他只希望同事以后别再邀请他了。
之前对内特说话的男人在他记忆中是“记者,有个火辣的红发女友”。一两个月前什么人在这种聚会上介绍他们认识。和桌边的每一个人一样,记者认为自己是电影工业的一份子,尽管就内特所知,他的工作与制作电影没有半点关系。此时此刻,记者在哀悼一场被取消的访问。访问对象是个编剧,被制片人抓去临时修改剧本了。内特心想他会不会把这种内容写进文章:对高潮一幕的愚蠢修改,只为了讨好自我意识过剩的监制。
记者的独角戏忽然中断,内特意识到对方在等待回应。他用咳嗽掩饰冷场,端起啤酒喝了一口。“真是糟糕,”内特说,“你是彻底没机会了还是可以另约时间?”
记者耸耸肩,“也许吧。我这一周安排满了,他要忙着抓耳挠腮。”他也喝一口他的酒,“总而言之,我说够了。你怎么样?我有好久没在这种聚会见过你了。”
内特记得他在上周的准派对上还朝记者挥过手,而记者抬抬下巴向他致意,他也耸耸肩,答道,“没什么可说的。”
“你不是在写剧本什么的吗?”
内特摇摇头,“不,我没有。我不是这块料。”
“那你都在忙什么?”
他又喝一口啤酒,“工作,找新地方住。”
记者挑起眉毛,“出什么事了?”
“和我一起住的两个家伙即将各奔东西,”内特说,“一个搬回旧金山,另一个要结婚了,”他耸耸肩,“我们合住一幢屋子,可我一个人负担不起。”
“你现在住哪儿?”
“银湖。”
“有什么特别要求吗?”
内特思考片刻。除了室友之外,知道他在找房子的人都要问这个。“我觉得好莱坞附近最好,”他说,“我不需要很大的空间。我希望能找个工作室,一个月八百块左右。”
记者点点头,又喝一口酒,“我知道一个地方。”
“真的?”
对方点点头,“我刚从圣迭戈搬来的时候,一个朋友跟我提过。老房子,一零一公路附近,韩国城和洛斯菲利斯之间的灰色地区。”
内特点点头,“嗯,我知道那是哪儿。比我现在那儿离我上班的地方还近。”
记者又点点头,“我只住了几个月,但租金很便宜,而且景观不错。”
“多便宜?”
记者左右看看,说,“别告诉别人,我付的是五五零。”
内特一口啤酒险些呛住,“一个月五五零?这么点儿?”
记者点点头。
“是五百五没错吧?”
“对,而且包括所有公共事业费。”
“你骗我。”
“没有。”
“那你为什么搬走?”
记者笑笑,用酒杯指指火辣的红发女友。她在对面和他们隔了几个座位,正在听一个头发乌黑衣服也乌黑的女人说话。“我们决定搬到一起住,找个更宽敞的地方。再说……”
内特挑起眉毛,“再说什么?”
“那附近还是单那幢楼?”
“那幢楼。别误会,地方挺好。只是不适合我。”他掏出电话,手指划过五颜六色的屏幕,“你要是感兴趣,我好像还有那家物业公司的电话号码。”
《14号门》读后感(二):四星。给我最爱的阴谋论。还有克苏鲁。
我厌恶邪教。
也许是所有的一神教。
这件事跟《14号门》的关系是:故事中的反派是邪教教徒。借宗教之名而行恶事的小说我记得前两年读过一本《伊莎贝拉计划》,其中的反派也让我恶心。
我思考过为什么。我厌恶邪教的根源是什么?我想,是愚昧。我所真正厌恶的,是愚昧。那些公然贩卖“赎罪券”或是“都灵的裹尸布”的家伙们心知肚明自己在亵渎神明,我反倒不觉得他们会引起我生理上的不适感,统统杀掉就好;但面对花掉毕生积蓄购买年化收益20%以上的所谓理财产品的走路颤巍巍的老人们,你心中涌起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情绪根本无处安放。
所以就只剩下烦躁。
——蠢材们何德何能?
我知道我所持的观点已经游走在危险的边缘,但是,问题是:你如何对待愚昧?
《14号门》在豆瓣上的评分不高。我觉得可以更高些。我热爱克苏鲁。
故事发生在一幢古怪的公寓楼里,新租客探寻公寓楼的古怪的根源,然后,发现了世界的秘密。
一言以蔽之的带感。
抛开有关愚昧的话题不谈,我对一个探险故事的要求其实很简单,那就是,我热爱阴谋论。
是的,我知道,纳粹大概没在月球背面建造基地,并随时预备着卷土重来;是的,我知道,希拉里恐怕并不是一只蜥蜴人,共济会的高层们应该也不是;是的,我知道,他们没准儿是真的登上了月球,而且金字塔或许并不是外星人盖的……
是的,我知道,我认认真真地设计出的七次竹林会议的详尽内情其实不过是我为了挣点儿小钱所做的自由发挥,隐藏设定中聚集在南湖的那艘船上的人们大约也并没有各自背负着不同组织的使命与欲求……
但这些所有这些如果都是真的!
那这世界该多有趣!
《14号门》提供了一条新思路,对我来说,这足够啦。
足够我发出一声心满意足的叹息。
看评价那是相当的高,开始看了也还觉得有点意思,颇有点疑窦丛生的感觉。不过看着看着就感觉有股浓浓的国内网络作品的味道。主角么都是各路高人,开锁、解谜那是各显神通;使命更是不得了,直接拯救地球;还要扯上些历史上的牛人,原来他们身上隐藏着惊天大秘密!看到最后真心看不下去了,因为实在没什么看头了。
下面就随便说些逻辑上的问题吧。
1、既然三个字母的机构早就介入了,那为什么不把卡瓦奇伪装的好一点,比如加州纳瓦霍语研究中心之类的,这样又保密又低调,难道FBI就差那550块一个月的房租?
2、既然花这么大功夫保密,租客都得背景审查,内政部职员查卡瓦奇大楼都要立马换掉,这安德鲁是怎么乱入的?本来只是内特他们玩的的勇敢者的游戏,一下子就把天捅个窟窿了,真出什么事FBI兜的住吗?(外星人来了FBI也可以关门了)
3、鲸贼(外星人)也挺好玩,饭量很大(一顿吃好几十个人),卡瓦奇云游平行宇宙的时候尼安德特人就几千、看守几百,这不半年就得吃光了?当年尼安德特人那么少、繁殖能力也不高、平行宇宙条件那么恶劣(还得整天担心被吃掉),即使当年全都被鲸贼抓去饲养,只怕也不够鲸贼吃的啊!鲸贼靠什么活到现在的?
4、鲸贼大举进攻,奥斯卡被抓走了,内特他们想的不是重启卡瓦奇而是房间里找说明书,甚至冒死去找奥斯卡问秘籍。。。这智商低的有点离谱吧。。。后来还是重启卡瓦奇,早点干吗去了嘛?
5、俘虏了安德鲁以后,明知道他是危险人物(可能还是异形),为什么不一枪崩了?好像FBI老大爷是杀人不眨眼的人设啊!枪里还装小豆弹,关键还告诉安德鲁。。。你是暗示还是明示安德鲁暴起啊!
总算还有点亮点,人物刻画还行,语言还比较幽默,还是比较搞笑的,不过亮点也仅限于此了。
我用kindle看的,看完据说纸质版有500页。
好像花了很多倍的时间看了一部3小时的电影。
看完没明白为什么说这是亚马逊有史以来口碑最好的恐怖小说。一点也不恐怖,算是强行加入科幻元素的奇幻小说吧。看完再看书的封面上写的“人类之所以恐惧,是因为害怕失去”。想了两分钟,还是不明白为什么要这么写。
对人物性格的塑造和对话的描写很流畅,还是要佩服一下这位少年作家的天赋。不管是因为他真的厉害还是因为亚马逊是他亲戚。
对“彼岸”世界的描绘几乎就是将火星和古埃及拼凑在一起。聪明地将外星人的形态塑造成拥有数个肢体的章鱼,或者鲸鱼?这种形态与《降临》和<stranger things>,以及其它很多科幻作品中对外星人的描写契合。虽然我不懂,但是觉得有道理…
一栋楼,楼下的隧道直通到地质断层带。一扇门,门后的景象是另一个太空。一群人,因为同样的无聊,以及对同一个秘密的好奇而一起冒险。这个设置读起来天马行空,不讲道理的那种天马行空,但还是挺温暖的。
《14号门》读后感(五):人物比情节有趣
对我来说:
1. 各个房客和周边人物的个性被描写得淋漓尽致,栩栩如生,分辨度极高。尤其是语言和对话;
3. 这是我重启阶段性阅读计划后第一本放下手头所有事情一口气读完的书。阅读过程中始终集中注意力跟随作者设置的悬念和情节,等待真相揭晓的瞬间。但到了那个瞬间,并没有高潮被释放的快感;
4. 适合快速阅读,我直接用scanning的速度读完的,竟然所有情节都没有任何忽略;
5. 中文翻译很到位,用了许多时下的流行语,非常自然。有助于快速阅读;
6. 不会成为经典;
7. Kindle电子版本价格偏高,可能因为是新书,略感不值,再添几块钱可以看部电影了;
8. 看过就放的消遣。
That's it.
《14号门》读后感(六):我看了一本好莱坞电影剧本?
这本书是去年年初的时候编辑寄给我的,一直没看,到上个星期整理16年欠债的时候才翻出来,花四天看完了。
开头部分,不,应该说是前半部分都比较冗长无聊。谜题设置的零散无序,并不能特别勾起好奇心,更别说恐怖。人物的行为和语言像极了美式电影的套路,各种得意洋洋和抖小聪明让人略微审美疲劳。中间部分,准确说是 300 页开始,这本书进入神之领域,如果说设定中科图洛维奇(虚构)和尼古拉特斯拉两位科学家的登场勾起了读者足够的兴趣,那么威普尔·菲利普斯以及他的孙子——H.P.洛夫克拉夫特,伟大的爱手艺大人的名字的出现,则确实扮演了致命一击的角色。然后可惜的是,这是这本书最后出彩的地方,作者并没有利用好,或者说是根本放弃了把故事列入克苏鲁的体系与套路的想法。后面的发展简直可以用灾难来形容。
故事中的boss,“顶层狩猎者”,“鲸贼”的设定缺乏神秘感和美感,完全没有克苏鲁神话中邪神的那种恶意和威压。它们给人的印象仅仅是某种强大贪食又话痨的外星生物,或者说是某种机器都未尝不可。末世团体的由来缺乏解释,他们异常的生理构造本可以成为一个梗,却被有意无意地忽视了。最难以忍受的最后异世界探险的段落,完全沦为了二流好莱坞爆米花片的套路。节奏有了,但是为了节奏而节奏,中间始终缺乏逻辑和解释。
总而言之,这本书虽然沾染了一点克苏鲁的元素,但和克苏鲁完全是不同的套路。这可以说就是一部好莱坞电影的文字版,缺乏克苏鲁那种阴森、老派和恶意感,而这是一本恐怖小说必备的。
《14号门》读后感(七):和期待的不一样哦
看到百分之六七十的时候实在忍不住到网上搜了一下剧情,因为是从kindle上看的,说14号门是连续三年排名第一的恐怖悬疑小说,但是看了一半之后发现并没有那么的恐怖或者说是悬疑,和国内同类小说差别很大,可能是在写法剧情或者环境上国内外都有区别,最后还是坚持看完了,14号门外面竟然是太空,整栋楼是一台机器,哈哈哈剧透了
《14号门》读后感(八):人类最大的恐惧是未知
封面上印着人类最大的恐惧是害怕失去,但是就阅读体验来说,恐惧的根源还是未知吧。
本书的主角是一个生活空虚没有目标的人,机缘巧合下来到了卡瓦齐大楼租房,发现了大楼很多诡异的地方,然后沉迷于揭秘,并将守护大楼作为了自己的人生目标。
真的很久没有看到这种悬疑紧张的故事了,读者跟随主角一起生活,发现了大楼的各种古怪之处,随着谜团越来越多,事件也越来越匪夷所思。
最终所有的谜团都指向了14号门和控制室,打开14号门的前一刻,前面埋下的种子集体爆发,我认为是这本书的高潮。
打开门之后的事情,基本上都是在为前文填坑,结局部分随着谜团逐渐解开,虽然主角们的情况急转直下,但是作为读者来说,紧迫感是不断减轻的。(你已经开始胡扯了,还指望我们感同身受吗?)
特别是最后的异世界部分,什么都解释的明明白白,反而缺失了恐惧感。这时再读起来,我已经不是探险团队的一份子了,而是上帝视角俯瞰书中人物的喜怒哀乐。
仔细想来,如果没有这一段,这栋房子还是保留了一些神秘,虽说填坑不全也会被骂,但是这样的未知未尝不是恐怖小说的亮点呢?
不过话说回来,前面挖了那么多坑,后面都能够自圆其说已是不易,想要比谜团更精彩的答案,实在有些强人所难。
前面的设密我给满分,后面的解密只能给三分 ,总之我还是很喜欢,作为恐怖小说来说,真的值得一看
《14号门》读后感(九):《14号门》似乎不恐怖
这本书一共500页,断断续续,花了4个小时左右阅读完。
一、这本书大概是讲了:
1.内特住进一间神奇的公寓大楼,里面有各种各样的租客和神奇的生物。
2.收集有关大楼的信息。
3. 原来,14号门后藏着一个科幻的世界,奇遇,死了几个配角。
二、为什么说不恐怖呢?
因为本土恐怖小说会用大量的修辞描绘在环境描写中,比较符合国人的阅读心理。
而这本书是美国作者写的,然后翻译成我们现在阅读的版本,文化背景截然不同,所以阅读起来没那么深刻,没感觉到十分恐怖。
三、简评+提问:
1.介绍里提到《14号门》是亚马逊上口碑最好的恐怖小说,这个标签有点夸张。
2.这本书的文章如流水般顺畅,适合快速阅读(photo reading)
3.想问问大家,看完整本书,再看看封面,有什么感觉?为什么说“人类之所以恐惧,是因为害怕失去。”
《14号门》读后感(十):这算不上一本恐怖小说
买这本书的时候,可以说,我是被书前的评论吸引住了,我想,如此好的评论,就算再差,也不至于是流水账吧。
事实证明,我的想法得到了证实,虽然它没有流水账那么不堪入目,但是在一大段阅读时间里,我始终没有搞明白它所属的类别和它更深层次的意义所在。
我一度相信了豆评的话,这是一本定位尴尬的小说,这是一本好莱坞电影版的小说,没有一点值得被纪念,亦或是作为流传的理由的小说。
但是再反观这本小说,也许作者并不只是拘泥于古旧的恐怖小说套路,先烘托气氛,埋下谜团,再解开谜团,最后得到一种酣畅淋漓的痛快。
作者想要的却是在文字中,续写出一种恢宏宏大的气魄,一一种超自然的力量,唤醒我们心中的恐惧,而不是用惯了的——人的恐惧,是来源于未知。
这是一种创新。
相同得创新,在文体上也有所体现,这不是单纯的恐怖小说,这是一种结合,一种创新,一种新生。摆脱了旧的枷锁,进入尘封大门后的新的世界,以一种新的形式,面对恐怖小说的大流。
这不可谓是不勇敢,不可谓是不新颖。
当然,说这么多,并不只是一味地去表扬它,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就像大众所说的,这本书的情节完全就是好莱坞套路。没错,这就是最大的硬伤。俗话说得好,打铁还需自身硬,无论别人觉得你是创新还是什么的,自己的故事内容就限制住了你的发展。
然后吧,就是埋坑的问题,也许作者埋坑的时候比较随意,没有考虑那么多,以至于文章结束还有大部分的坑没有去填上。地面坑坑洼洼,故事疙里疙瘩。
最后一方面就是所说的类别,说一下我个人的意见,我觉得吧,创新是好,但是这本小说就像机器升级后产出的第一件产品,瑕疵遍布。作者需要做的是将机器先进行调试,直到它能生产出完美的产品来。
当然,这本书还是值得一读的。
大鱼海棠
2017.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