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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之歌》读后感10篇
日期:2018-04-03 20:20: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

《荒野之歌》读后感10篇

  《荒野之歌》是一本由[英] 罗莎蒙德·基德曼·考克斯著作,后浪丨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180.00元,页数:228,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荒野之歌》读后感(一):不是荒野绝唱

  作为自然纪录片爱好者,户外爱好者,荒原爱好者,摄影爱好者,和寻找过野生动物的人,<荒野之歌>并没有让我震撼程度照片主要选自80年代到21世纪前10年的,但现在已经处于2017年,摄影师、摄影设备传播载体和所存记录都已经远远超于这本影集。再说,摄影集比起生动、集合各种摄影技术纪录片,特别对于野生动物这种拍摄对象,瞬间记录丧失延时变化,丧失镜头轨迹,丧失场景趣味性减少许多。但能读到摄影师的心声和拍摄过程整体过程还是很满足的。或者说,我读的不仅是一本摄影集,更多是游记,户外历险记。对于我,没有什么比刺探摄影师的心理和跟踪他们的足迹有趣了。 首先,每一个摄影师对我都是先应该膜拜的户外大神。所有的野生动物都难拍到。要拍企鹅,得到南极。要拍北极熊,得到北极。要拍孟加拉虎,得到印度次大陆。要拍群象,得到非洲大陆。要拍牦牛藏羚羊,得到羌塘荒原。这些地方,都不易到达。每个地方,对于不生活于该地的人,都意味远方,甚至不可抵达。历尽千辛万苦,到了地方,还不够,你要追逐到野生动物。这个过程比抵达艰难上千万倍,然而就这过程最吸引人:动物不了解人的善意恶意,动物也不会跟人心心相印,人与动物,很明显物种的隔离无论你的爱和追逐怎么深远永远人类一厢情愿。之后,你要顾及生命安全同时,要寻找构图,等待光线,等待姿势,等待理想中的镜头。可以说,野生动物的拍摄的每一张照片都是一次历险,或者很多次历险的艺术结晶。 樊尚·米尼耶(Vincent Munier)的极简主义作品给人一种美的享受,散发一种虚空和禅定的美感深深契合东方传统美学系统。这是我们都爱的樊尚·米尼耶的原因吧。他说,我在野外不是工作,而是享受。就算一无所获没关系。他不带任何人类的痕迹进入荒野,他用他的生命与自然交换,就像自然赐予他生命一样。他去到阿尔金山拍摄了牦牛,环境极端,动物胆也小,高原荒野,雪厚高反,暴风雪还让人迷失方向。高反会死人,迷路会死人,失温会死人。我想说,你们活着已经不容易。阿尔金山,羌塘北侧,这片地方我不陌生,在我的脑袋里我去过千万回,实际上还没去过一回。其实吧,那片荒原摄影师我就服一个杨柳松,就是那个七十七天穿越羌塘的杨柳松(我时刻都在宣扬我的偶像)。《高原精神》从稀有程度来说,并无稀有,就赢在意境上罢。他给予动物一种超乎精神、人类尚未能到达的境界。人在荒原里,动物在荒原里,都是同样的孤独,或者超然,或者合一。

  《荒野之歌》读后感(二):运气对摄影师来说到底有多重要

  当你准备用照片展示你所观察到的自然对象时,你就会意识到你需要寻找拍摄角度需要等待光线,需要被摄主体配合,还要考虑如何将故事浓缩进画面,不然的话,即便看到事物的美,也无法拍出想要的感觉

  所以,摄影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按下快门只需要0.001秒,但是也许摄影师为了这个机会,要花好几年的时间

  这种感觉在《荒野之歌》这本书里体现得特别强烈。这书精选了10位自然摄影大师代表作,并由摄影师本人介绍了他们是如何拍出这些直击心底的自然影像作品的。

  《荒野之歌》读后感(三):101%唱出荒野绝美的自然之歌

  当这本《荒野之歌》拿到手上翻阅时,实际只用短短的半个小时就能全部阅读完毕,但阅读完后带给读者的视觉触动却远远超过了这个时间。

  现代科技进步的社会加重了这个触动的戏码,一天当中我们绝大多数时间都在低头观看自己手机,用尽量快速的浏览时间去了解最新世界事态,同时夹杂着来源不明的图片,被压缩或剪裁过的画质,有着误导观看者的潜在结果。当阅读到作者的“原画册”,画质、构图等视觉感官变得明晰,更直接的去感受作者这张“原图”的立意。

  《荒野之歌》读后感(四):那么远,那么美

  人这个东西奇怪。动物整天琢磨的是吃自己的要防,自己吃的要捉,吃饱喝足了赶紧留个种。人不。现在除了人害人,动物能奈他何。人类崛起,动物消亡。人吃够了,却老惦记着动物。我是个幼稚的人,觉得动物它不爱人去打扰,人就不去打扰呗,人都强大成这样子了,给动物点空间让它们能生存不就行了?不行。人还贪心。他要用象牙就去杀大象,要用虎骨就去猎老虎,要用鲸油就去捕鲸鱼,这是直接的猎杀;间接的杀戮就是热带雨林开发、水土流失、垃圾填埋、大气污染,慢一点,但是更彻底。

  人还标榜活着不是为了吃饭。他好奇地球上哪有什么无人区,那里只是无人定居罢了。天上的卫星,地下的钻探,飞机越野车破冰船,红外相机,遥控拍摄,什么他看不到?动物只求人不去打扰,但你越躲,人的好奇心越盛。动物吃什么怎么吃、怎么交配怎么生、怎么玩儿怎么叫,人啥都想知道。这对动物不是一种打扰么?当然是。但不打扰怎么办?北极熊吃个海豹,看它选的那个地方才知道冰山的融化影响到了它的捕猎,没照片成么?美丽的老虎母女,琥珀色的眼睛平静地看着镜头,第二年就全被猎杀,没照片我们心里会痛么?巨大的象群,一家一家地分布在广褒的原野上,小象跟着妈妈走,还没有妈妈的腿高呢,当天晚上就受到伏击,死亡二十头,就为了人要象牙。没照片我们能相信这样的事情发生么?水土流失的照片,是地球上一条一条真实伤疤,流着血。雪鹄在足以冻掉人类鼻子的极寒中眯起眼睛。萌么?萌。严酷么?严酷。这是生存。

  我看这《荒野之歌》,身上经常不期然而起鸡皮疙瘩。自然的美,通过摄影师的劳作,他的视角,他的理念,他所认为美的东西,展现,震撼。荒野摄影是个职业,职业的背后,是对自然万物挚爱。有这个职业操守的人,顺利而自然地就是动植物保护者、倡导者和环境真相的揭示者。

  一百幅照片,哪一幅最为震撼,挑不出。十位大师,他们都有深为我叹服的理念。托马斯.D.曼格尔森,他的所作所为,我觉得最有代表性。

  他反对在人工驯养场进行拍摄——“这里饲养野生动物不过是为了从摄影、电影、艺术领域和工作坊中赚钱而已”。联想到近期曝光的鸟类“棚拍”,还有极为出名的“青蛙打伞”摆拍,为了展现所谓的“美”而对动物进行摧残,人性真是虚伪功利啊。

  他依然执着于让公众领略荒野的美妙价值,“在一张照片中捕捉动物在其生存环境中的样子,说明这是动物栖居的地方。这是当时的环境,是其本来面目和应有的样子。”什么是“应有的样子”?人类社会越发达,人离野生动物越远,我们只能看到摄影师让我们看到的东西。这是摄影师的理念,执有什么样的理念,就会有什么样的表达

  他还提倡展现野生自然照片的原貌,不要用电脑进行后期处理。这算是摄影的“原教旨主义”吧?我认识电脑处理照片高手,的确美,的确震撼,但我确信,任何摄影师最投入的一刻,还是按下快门的一瞬,绝不会有“随便拍拍就算了,后期再修么”的想法吧。处理过的照片的“美”是另一种美,但自然毕竟是它“应有的样子”啊。

  这一百幅绝美的自然照片,没有一幅不是热爱、执着、探索、等待和煎熬的产物,拍到了最精彩的瞬间,是经过千百次计算、千百次失败得出来的。八万张照片挑选出一幅自己最喜爱的展现在大家面前,这是多大的工作量,一将功成万骨枯。没有一幅不是光、动物与摄影师的天作之合。

  看这本书,一贯自诩“不挑错会死星人”的我,竟然没有挑出错误,只有一个用词觉得待商榷,但是应该是我过于挑剔,不算。这些年市面上图书更美了,但错也更多了,没什么错误的书特别不容易遇到,这个必须得表扬一下本书的编辑,有责任心,有水平

  特别美的一本书。特别震撼。来自荒野深处,也来自心灵深处

  《荒野之歌》读后感(五):摄影中,有哪些第一眼就感到震撼的照片?

  起这个标题,是受到知乎上一个同名问题启发。以我的解读,既然问到“第一眼看到就被震撼”,照片本身就得带有很强烈的冲击力。这种冲击力或许来自画面内容戏剧性,或许来自画面构图的精巧度、色彩对比感。总而,不需要任何文字的解说,你就能够被它吸引住。

  以这样的评判标准,倒是觉得最近在读的这本《荒野之歌》很值得分享。

  《荒野之歌》读后感(六):一个不懂摄影的人看《荒野之歌》

  之前有人找我写一篇关于摄影的文章,我拒绝了,我坦言我对摄影一窍不通,如果要写就像友邻说的应该写一本《学摄影,一生停留在白平衡》或是《摄影,一周从入门到放弃》。

  看完《荒野之歌》之后我不想谈摄影,再看八百遍我也对摄影一窍不通,只会拍手说“哇哦,这张好漂亮”,摄影是需要天赋的,即便我花光我所有的钱,变卖我所有的家当,我知道我也不会拥有这种天赋。但爱是一种天赋,我想说的是野生动物。

  我是自然和动物爱好者,朋友说对于你来说不就是喝茶和撸猫吗?他总结得很棒。茶和猫是我生活的一部分,而在我的房间之外,在这座城市之外,在太阳照耀着的冰原、雨林、海洋、荒漠,在我世界之外的世界还有很多我未曾踏足之地。

  我没有看过孤独的麝牛、晨曦的灰熊、石头上的狐狸、扇动白色羽毛求偶的丹顶鹤,也没见过露脊鲸的梦。我也未曾触摸过月光下的花豹、亲吻过披着朝霞的麋鹿。我甚至没有去过真正意义上的动物园,我不想看被圈禁的野生动物,他们不属于那里,他们应该是在我们的世界之外的那个世界。即使食不果腹、随时警惕着虎视眈眈的天敌,在大自然优胜劣汰中出生和死亡,这才是他们的生命和尊严

  我爱在大自然中的它们,惊叹造物主的审美,它们的美无可挑剔,它们的生命在呼吸之间都与这个世界息息相关。它们像它们跟自然是一体的,它们就是自然,不是我们生活中充斥着的粗制滥造

  喜好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我们可以对着猫猫狗狗,对着花花草草喜爱不已,我们可以把它们都纳入自己的世界中。但对于野生动物,我们除了喜好,更多的是尊重和对大自然的敬畏之心。我没有想过去要真的去触摸它们,像抚摸一块石头一样去抚摸它们的皮毛,它们有血肉有尖牙利爪,有属于它们的世界,人类的贪婪已经过多的伤害了它们,它们的皮毛、血肉、牙齿、利爪,盔甲,这些造物主赐予它们赖以生存部位,却是它们最危险所在

  对于野生动物更多的是好奇和适可而止的探索,我感激这些伟大的摄影师,把那么灵动的它们呈现在我们的面前,让我们可以看到在我们世界之外的世界里它们的存在。也感激这些摄影师在那些危险恶劣的环境里也选择了尊重它们,用一张张充满生命力的照片为它们发声,也让我们窥得这些动人的瞬间。我羡慕他们有这样的天赋和能力,而对于一个不懂摄影的我而言,我有的只有对自然和生命的爱和尊重。

  与它们共同生活在这个地球,我很荣幸

  《荒野之歌》读后感(七):不要观察,要多幻想

  城市间住惯,每日醒来所思衣食住行,睁眼所见同类脸庞。触手可及的动物,无外乎宠物猫宠物狗宠物兔子宠物鸟。偶尔去趟动物园,不是被鞠躬求食的棕熊逗出马戏团感,就是静观无精打采的困兽游荡。濒危野生动物的名单越来越长,但少人了解(甚至也没兴趣了解)这些生灵模样——像鸵鸟埋头,不去看这些色彩斑斓天差地别的物种,就不会发现它们其实跟人类一般无二;不理会这一层未褪的野性,就无从感知它们为求存所爆发出的勃勃生机;不会意识到自己的生活有所缺失

  转眼发现阿佛洛狄忒。这是翻开《荒野之歌》的第一念感触

  以前有位好友喜欢动物。闲聊时谈儿时梦想,说,要带相机去非洲拍大象。那么一晃的虔诚神情,诱出我脑子里极其有限的影像储备,登时感同身受,觉得能趴在《走出非洲》那样一片广袤荒野上,备长焦广角,拍大象老虎,看星河月升,活进去另一个世界,太美好,还不怎么用跟人打交道。

  空想是一回事,毕竟是一份亟需耐性、危险系数又高的工作,并非拍拍脑袋就能操刀。像摄影师弗兰斯·兰廷,为了拍好黑猩猩,在塞内加尔花了两个月时间跟踪,又在雨林里呆上数周时间等待他们接纳,即便如此,还得是蹑手蹑脚“偷拍”,才出来一幅《浴池》(P92-93,想要12-24mm TuT)。保罗·尼克伦去拍露脊鲸,在-1℃的水里潜了4个小时,身体都快失温。樊尚·米尼耶为了一只呆萌放空的雪鸮,鼻子被冻掉,后来削去了一块。

  我朋友大概还没去成,但他那样云淡风轻道出来的一个“计划”,却自此潜伏在我的意识里。偶尔想起,像要去分享别人的好物,有种亟待体验的蠢蠢欲动。

  《荒野之歌》读后感(八):这个世界不仅仅属于人类

  沉溺在自己的圈子里太久,会以为自己就是宇宙的中心。 很长一段时间,我生活在一个狭隘、忙碌、令人窒息的环境中,工作、电脑、表格、手机、汽车尾气,大量现代化的物件充斥着我的生活,我也就自以为是地认为这是全部生活,人类是这个世界的主宰。至于动物,除了餐桌上的牛小排炒肉丝炒兔丁红烧带鱼,我见得最多的,还是楼下咖啡厅那三只面无表情,神情呆滞的坐台猫。 它们,可能从出生就能看到死吧。

  “人类真是伟大。”甚至在逛博物馆的时候,我会这样感慨起来,“我们一步一步地走向今天,一点点地改变了这个世界,我们现在的生活多方便。” 太多时候,我会忘记,这个世界并不只属于我们人类。

  还好,这个世界上确实有着这么一群了不起的人。他们在其他人享受物质文明的时候,燃烧着自己生命和全部的热忱,守候在无垠的大漠、冰冷在两极,潮湿的雨林,他们用极度的耐心等待,拍下一张张令人惊喜的照片。他们的作品不断地提醒着我们——这个世界上除了我们,还有这样一群群美丽而神奇的灵魂,它们遍布在世界的每个角落。 在摄影集《荒野之歌》中,这十位摄影师便是这样了不起的人物。

  《荒野之歌》是一本非常优秀的摄影作品集,它一共收录了十位摄影师的作品。这十位摄影师有三个共同点: 1.他们都以荒野和野生物种为终生拍摄对象; 2.他们都曾经获得野生生物摄影年赛冠军; 3.都对他们的艺术事业满怀热忱。

  在这本书中,分别展示了这十位摄影师各自的十张代表作。正是这十位摄影师,用他们的胶片让我们看到我们在城市里不可能预见的光景,使我们敬畏自然。我小时候喜欢看《动物世界》,那时大人跟我讲,拍摄这样的纪录片非常之辛苦,为了完成野生动物的跟踪拍摄,摄影师们必须在危险潮湿的热带雨林中持续守候,才能获得这样珍贵的资料。我也记得自己曾经看过一个纪录片,一群摄影师为了拍摄犀牛产子,守候整整一夜,最后终于如愿以偿,十分欣喜。《荒夜之歌》的摄影师们想必也是如此吧,在经历了一系列与恶劣环境,自然生态斗争后,终于拍到了满意的照片,那种喜悦之情溢于言表,一切都只能在影像中体会。

  其中,摄影师吉姆·勃兰登伯格就提到,其中一张拍摄狼的照片,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改变了他的职业生涯的两张照片之一。正是这张照片,引领了他拍摄了一系列向狼致敬的照片。看得出吉姆·勃兰登伯格十分喜欢狼,在他提供的10张照片中,狼就占了三张,为了拍摄狼群,他和狼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狼们接受了他,但是很快,猎狼便要合法化了。摄影师拍下了美丽的照片,同时为狼们的命运担忧——狼群接受了人类,但人类却并没有那么容易接受它们。

  《荒野之歌》读后感(九):等待逐光的阅读

  第一次购买纸质版的摄影赛选集。才刚看完第一位大师的十张作品。太棒了,选题策划,到封面与装帧都出奇的简洁。想起小时候爸爸拿着画报给我讲猛犸象和剑齿虎的事情,也许冰河时代的人物创作灵感就来自我当时看过的那本画册。多次搬家那本画册早都不知所踪了。这本野生动物的世界我想不仅自己会一读再读,还会给孩子讲野生动物的故事,讲光与影,耐心等待与感恩善念的事情。

  下午在光线好的情况下发现页面上很多暗部用手触摸后会留下汗水的印记。但是用其他的纸张印刷画面感又不会这么好。

  《荒野之歌》读后感(十):我们怎样认识这个世界

  我儿子曾经问过我:爸爸你喜欢哪种动物。我说豹。他问我为什么,我说那是一种非常美丽优雅灵活敏捷的捕猎者,像个高超的杀手。然后我问他喜欢什么,他说不知道,他觉得所有的动物都差不多,最后想了想终于说了一句,那还是大熊猫吧。回答的很敷衍,我在中午跟同事商量吃什么的时候,经常用到这种口气。

  北京动物园里,我儿子指着笼里趴在木板上发呆的豹跟我说,爸爸我觉得它不太像高超的杀手,笼子的豹动作缓慢,眼神无光,我不知道怎么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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