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榴莲的读后感10篇
日期:2018-03-17 21:12: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

榴莲的读后感10篇

  《榴莲》是一本由滕洋著作,新世界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2.00元,页数:250,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榴莲》读后感(一):榴莲:彩云之光的上方

  文/徐江宁

  滕洋的文字总是那么的清馨自然,不似时下有些80后的文字有些矫揉造作,所以滕洋笔下人物都相当富有生活感。我在阅读《榴莲》一书时,常会浑然不觉的走入了杨健的那个世界中。我有时在想为什么杨胖子那么一个老好人,却不是像叶振美那类最时尚前沿的女生喜欢类型呢?后来在读完小说之时,我才明白并不是杨健长得胖,在女生面前不讨巧,而是他的性格低调沉默,他永远自己意愿去向和价值观

  这部小说另外一个显眼儿的人物,就是小说的女主人公,被杨健戏称为“榴莲庞”的庞欣欣。她在世纪广场手机,在大学门口卖臭豆腐,还与保卫科科长叫板。在大多数人眼中,她可以说是一个典型的弱智女。在小说前半部分,她除了给人留下傻得可爱一面,几乎没给读者留下别的什么特别印象。不过在小说的后半部分,当杨健去庞欣欣家吃饭,在庞欣欣的书桌上看到了厚厚的用漂亮的笔迹写着的笔记时,还有那句没有回答的问句,“你姐姐想考大学吗?”。就足以在瞬间改变读者心目曾经那个榴莲庞的印象。

  弱智女也也可以有梦想,就像野百合终究会有只属于自己的春天一样。在这一刻,我们看到了小说女主人公庞欣欣那鲜为人知的侧面,顽强的性格,顽强的人生,顽强的梦想。小人物也可以有大梦想,不论是谁,只要心中怀揣着梦就是一件了不起起的事儿

  在《榴莲》这部小说中,我们能在杨健和庞欣欣的身上,看到一代年轻人幼稚一步一步走向成熟,走向那个物欲横流的成人世界。关于成熟,我想起了滕洋在书如是说的一段话,“一个人的成熟,并不是他带着一种被磨平了棱角的温吐,恰恰相反,明确知道自己是什么,想要什么,并不说出来,只是一步一步不疾不徐实现自己的目标,或至少为之坚持努力,哪怕最终实现不了也不要灰心丧气抱怨,而是淡然一笑,说自己努力过了足够了。或者表现强烈的生存欲望,并不因自己的处境自卑气馁,不断地挣扎着在狭小的生存空间里努力地活下去”。

  青春青涩已经褪色,成熟在向我们欣然的招手。只要我们可以做到“如榴莲般奋不顾身”,那彩云之光的上方就是我们梦想的彼岸

  《榴莲》读后感(二):you belong to me

  必须承认,我在看我的学生滕短短同学的《榴莲》的时候同时还在为了工作看着一个外企女员工的自恋向上爬手册,为了我自己人生总是想不通的各种问题答疑解惑看着he’s just not that into you。然后,我必须承认的是,在这三本书里最让我愉快的,显然是《榴莲》。

  《榴莲》写得是个我特别特别熟悉的故事,那就是暗恋的故事。暗恋是全世界我最熟悉的感情方式,它安全干净清脆活泼,收放自如的同时还冷暖自知,用我一个男学生的话说就是“暗恋最美好,暗恋都是桃花源”。用我自己的话说就是,“缺心眼儿的姑娘生磕,实心眼儿的姑娘暗恋,有心眼儿的姑娘暧昧。”我这辈子当过缺心眼儿,实心眼儿,唯独没能力尝试有心眼儿,不得不说是人生至大憾事。

  我不知道是不是只有青春期当过不被任何人注意的女胖子的姑娘才会在其后拥有强大幽默感来百折不挠的自我解嘲,反正我是。在当了长达十年的“熊六郎”、为无数个班花系花校花前仆后继的左支右突抵挡蜂拥而至的不靠谱追求者、为更多的男性友人做过更久的狗头军师张,在月色下散步在小雨里奔跑的替人家出谋划策排忧解难之后,某一天,我突然发现,我成熟了!因为有个我很崇拜的女教师告诉我,女性成熟的标志就在于她是否舍得拿自己打岔,我当时就苦笑着告诉她,如果以这个为标志的话,小张我16岁不到就成熟了。很熟很熟,简直是熟透了。

  所以我说不出我看《榴莲》时的心情。那些似曾相识气息,远远注视着却用不可企及身影,那些青春的狗血,那些狗血的青春。我全有过。有些东西至今都在影响着我,叫我一想到仍然心跳不已,言不及义却死死不肯说破;还有一些能让我至今都保有微笑,保有情怀,保有对看到“you belong to me”那一章流眼泪不脸红的冲动

  从没有谁属于过我。我自己的青春也从没有完整的属于过谁。然而,就算是自弹自唱,自娱自乐,自说自话,我也百转千回过。谁能说我的幻灭就没有什么东西留下来呢。

  我实在不是个会写书评的人,我只会写观后感。单说感想的话,我的特别简单,只有一句而已。

  滕短短同学,请来考我的研究生

  《榴莲》读后感(三):短短哥,你能不能别写得这么好笑,害人家一直想往下读啊??!!

  終於忍不住,前一分鐘剛合上短短哥的這本《榴蓮》。

  跟最美麗最純潔最可愛的sarah哥一樣,俺也是真不會寫書評的人,就說說自己的小感受吧。

  好看。這本小說最大的特點。尤其是小說的前半部份,幾乎每三五行就有一個笑點,特別過癮。就像後記里寫的,短短哥“筆鋒很硬”。雖說寫的是青春校園暗戀傷感小故事,卻絕不是以往那些“哀傷”的筆調。比起那些故作煽情的文藝腔調,短短哥的“冷幽默”段數早已凌駕於同類小說之上。

  到了小說的後半段,當我已然沈浸在倆”野胖子“糾結坎坷的命運之中時,看到”野胖子“的春天終於到來時,竟莫名傷感起來。畢竟暗戀的故事誰沒經歷過三兩次呢?!

  總之:

  要笑點的,短短哥給你們樂子;要哭點的,短短哥給你們刀子

  年輕人看了覺得,寫的就是自己;上年紀的人看了,覺得寫的是曾經!

  男生不會覺得小家子氣,女生看了不會覺得有距離!

  哇晒,男女老少都來拜讀一記吧,總能在書中找一個你喜歡的點。

  話說,短短哥,已然是我心中一句驚嘆了!

  我身邊一群無聊到死的人,成天要我推薦小說給他們看。

  不多說,明天我就把這本書鄭重推薦給他們去!!!

  7月13日

  +-×÷ +-×÷ +-×÷ +-×÷ +-×÷ +-×÷ +-×÷ +-×÷ +-×÷

  在拿到了短短哥以“亲笔签名”加持过的新书之后,珍妮哥忍不住立马嗑了起来。

  在经过“呼哧”而非“扑哧”,“刀背”而非“刀刃”,以及“实在不行就卖了去”之后,本人作了一个艰难的决定

  无论如何都得忍住心中强烈的欲望,每天仅嗑一页,且在一天中最郁闷的时候嗑之。

  这样一来,时不时容易惆怅的珍妮哥就可以从容笑对未来的一百余天啦。

  蛤~搂住了,忍住了,好货必须得留着慢慢嗑!

  哇晒,说着哥又受不了了...再去嗑个几页先!

  6月7日

  《榴莲》读后感(四):榴莲女孩,自卑心,美好的感情三角

  庞欣欣的榴莲气质从头到尾贯穿了整部小说。榴莲是百果之王,榴莲是爱憎分明,懂得榴莲的甜蜜和美好就要从学会如何解除它坚硬扎手的外皮开始

  小说中,庞欣欣在杨建主动短信表白后却冷静回复他:请你再想想。这对于杨建是始料未及的,也是整个故事中最打动我的地方。面对一个外形丝毫不占优势的女生,她的感情对于男生来说就像自选超市里的一瓶矿泉水,立等可取。杨建在这之前都是瞧不起庞欣欣的,他对她有着极大优越感,哪怕是在她的“淫威”下帮她卖臭豆腐,他都是在心里保留着对庞欣欣巨大不满。但是到后来,当他对她的感情开始发生变化,从躲闪到注意再到关心再到同情,最后是一种怜香惜玉式的不忍,但这一切对于庞欣欣来说,都不是爱情。所以她回复他:请你再想想。你是否真得爱我。爱从来不是施舍,不是同情,不是怜悯,不是毫无止境的关心。而是互相理解,彼此依赖。庞欣欣的美就在于她从始至终都保持头脑高度清醒,她明确地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这一点也是杨建慢慢从她身上学到的。杨建看来是喜欢吃榴莲的那类人,他有耐心,也有好奇心。他没有被庞欣欣的外表所“迷惑”,他在偶然性和机遇的推动下,慢慢地了解了庞欣欣的为人,并学会接受和习惯庞欣欣表达感情的方式。这就好比解除了一个人的伪装,对于榴莲女孩,就是拔掉了她表面凹凸不平的刺。唯一可惜的是,小说全篇都是从杨建的视角来推进的,没有关于庞欣欣的内心独白。对于读者来说,这枚榴莲的外皮有些厚,有机会真想钻个眼进去一探究竟。

  叶振美最令我感兴趣的在于,她不是一个从天上掉下来的大美女,她曾经也是一只丑小鸭。这样的设置让这个人物有了很多层次感,也比较立体。说来祈耀对她的感情还是很纯粹的,并不只是基于外貌,而是真心喜欢,或者理解。只是还是丑小鸭的叶振美被自己大面积的自卑感所淹没,不知不觉亲手断送了自己的感情。其实所谓后来她的“大美女”一说,也是个讽刺,她用追求外表完美来填补自卑,她的感情观很狭隘,或者说她是不懂感情的。如果拔高一点,用女权主义说法就是“把男性的性观念内化为自己的审美标准”。与此同时,杨建对于她的感情,所谓的“暗恋”,也是一个道理。他只是把她当作一个美丽向上的梦。至始至终,他对她的了解都是很表面的,远远不如他对庞欣欣的了解。当然,这样是源于叶振美从来都没给过他机会,叶振美最擅长的是伪装,伪装开心,伪装快乐,伪装成功,她的面具戴了太多层,最后搞得连自己都认不清自己,更不用说祈耀了。她总认为是祈耀不要她,是祈耀像风一样琢磨不定,其实真正不定的是她,她败就败在她莫名其妙的自卑感上。这一点,也是青春期女生的通病,总嫌自己不够好,总想着要减肥,要瘦身,要漂亮。而庞欣欣有点后青春期的感觉,爱谁谁了,反正老娘就这个样,看不顺眼就一边呆着去。相比较而言,还是先把自己搞定了,再想着怎么搞定别人的好。

  杨建的暗恋说实话,我不觉得是暗恋吧,仅仅是一种觊觎,偷窥,有好感但是藏着掖着。因为他无法做到真正去了解对方,他好像也并不想这么做。这种单方面的YY,或者是幻想,归根到底是要玩完的,因为不是往成事的方向走。他喜欢叶振美,是因为他从来没有认识过一个美女朋友,因为天底下所有男生都喜欢美女,所以他也必须喜欢。这也是一种自我的迷失吧,在不知道自己要什么的时候,就先看看别人都要什么。后来他选择了庞欣欣,恰恰是因为他发现其实自己不是那种仅仅喜欢美女的人,他喜欢的是一种性格,或者是理解和适应了一种相处方式。他觉得那样比捧着一个美女更舒服,更踏实。其实杨建胖不胖无所谓,男生胖一点反而更有安全感。他的自卑跟庞欣欣和叶振美都不同。庞欣欣是别人以为她会自卑,其实她一点也不自卑,叶振美是别人都以为她不自卑,其实她特别自卑。杨建的自卑不仅仅是基于外貌,很多是他性格所致,他天生不愿拒绝,不愿得罪人,他不懂得推辞,不懂得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这一点很天平,想要把一切都摆平,其实恰恰是不可能做到的。

  庞欣欣的固执旁若无人唯我独尊的性格拯救了杨建,她一次次地刺激教会他如何面对自己真实的内心。而叶振美则从反方向帮助杨建做着排除法,也是从侧面帮助杨建发现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么。如果一个感情三角可以长成这个样子,对于每个当事人来说,都是一次有着丰厚收获的美丽体验

  《榴莲》读后感(五):你是最好的,你知道么!

  决定搞这个闯作的前半个月(甚至更久),我一直在脑海中酝酿到底该怎么写,写到哪里,是官方还是内部,是爆料呢是爆料呢还是爆料呢。

  结果是,以上问题均无解,下笔仍然很艰难,因为圈子太小,人太熟悉,而我又太重视

  短短是我同吃同住四年的大学同学、革命战友情感狗头军师,是饭醉团伙的兄弟、IT业者、歌唱家、缝补小工和削皮器,是我最亲爱的姐们。我们真的不是拉拉,她不是我男朋友我也不是她男朋友,我们的关系无比纯洁,但我是真的热爱她。

  她写《榴莲》的整个过程是我眼见着过来的,无数个她噼里啪啦敲键盘让我神经衰弱无法入睡而暗暗诅咒她的夜晚,无数个她蹲在凳子上回头问我: “哎这样行么?”的时刻和无数个突然兴起而进行的饭醉活动都仍旧留在我记忆深处。庞欣欣叶振美和宁小宁,她们每一个我也很熟悉,说的话或者小动作在我这里全都有画面,是作者的自我投射?当然有,当然没错,可短短其实并不是她们当中的任何一个,她把自己最珍贵的情感和最殷切的期许分给了三个人,然后让她们去旧地重游经历一些她经历过的,或者让她们大步往前,试试她尚未遇到的。

  大众笑位我哈哈哈哈的捧场,哭位却有点不着四六,看到谭祈耀文艺兮兮的抽烟我要哭、钟昊和小宁打情骂俏我要哭、庞欣欣生命力旺盛什么也能豁出去我也要哭,这些我只能远观的、渴望做到却没法实现的、艳羡的或者鄙夷的爱情,一次过看了,联想很多,回忆也勾起不少。如果说唏嘘的感慨一年年那么我们也不必回望了,当时想做的都做了想说的一句也没落下就够了,真的不用懊恼和后悔,没有那些醉了又醒醒了又醉的时候我们不会比现在更好。

  是的,我矫情了,没法儿不矫情不是么。除了抖包袱讲笑话,那些看似不经意的字句背后往往还隐藏着被眼泪浸透了的故事,夜深人静想抒情的时候怎么办?想学希区柯克偷偷出现的时候怎么办?短短比我聪明,她尽量避免了赤果果的文艺,而是在每章的结束悄悄真身出镜,跳出来,跟读者聊聊,是不是看累了? 是不是夜了醉了就想哭?那就……一起吧!

  这样的段落在我看来弥足珍贵,我总是反复看上两三遍,它们充满感情并且真诚,不是漂亮词语的无意义堆砌也不是假大空瞎逼咧咧,是真正的内心剖白,她无意逼迫读者们接受她的感情宣泄,没有大而无当的金句名言,只不过是情之所至,想告诉你这些,看过就过了。

  很难,写到这里我仍旧觉得很难,但过去已经过去,我们是挺过来的那些。有些情感也许被延宕了,但是没关系,朋友们,见面喝三杯,争抢话筒唱过几首饮歌,那些胭脂色的、香槟色的伸手可折的,那些倾慕过牵挂过伤害过的,就立刻重现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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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够,当然未够,总觉得有要说却说不出说不完的话。不过不重要了,祝贺你的第一本书!它很漂亮,比我们当初预想的样子还要好。我也替你的小朋友们高兴,他们真应该多看看不脑残不肥猪牛不瞎文艺的书。

  希望,越来越好!

  另外,如果必须要爆一个料的话,那么

  这本书原本应该叫做《野胖子也有春天》

  《榴莲》读后感(六):我很胖,可并不代表我不应懂得爱与生活

  看完《榴莲》,我就去下了Bob Dylan版本的《you belong to me》,然后单曲循环多天直到现在,我恍然觉得日子一下子被拉回高一的冬天,许多午夜,我都听着Jason Wade的那版,从耳机里抓着吉他弦粗糙的震动不肯撒手,简直都能让这歌给搞得心绞痛而死。

  其实,《榴莲》没有像我上面说的那种惨兮兮的口气,可是它真的不是搞笑,它只是幽默。滕洋已经自叙地非常准确,“我在把自己一点点剖开,还假装成一个没有痛感的人,麻木地指着自己心上的那些伤疤对你说:看,它们长得多幽默”。幽默,多多少少带点笑中带泪的意思。勇于自嘲的人才是强大的,而最强大的莫过于自嘲得坦荡自然。所以杨健这么多年无妞可泡,庞欣欣摸爬滚打没人爱,可就是他们俩最终活得无比实诚。

  对,实诚,我想这就是滕洋的《榴莲》带给我的最大感受。无论是曾经有过或现在依然,在你自愿或被迫地看了巨多白烂青春故事后,你会知道,要碰上一本《榴莲》,是多么好而难的事。它更像生活的小说,而非小说的生活。你边看边乐,还怪难受的,后来你才知道这才是该看的青春故事,是从皮肉里面拿出来的东西。没有膨胀的发梦,没有大善大恶的跌宕,只是轻轻地说着几个人,一些事,再来一出平淡的结局,告诉你,生活真就这样。你得不到的,你就是得不到,你要是得到了你就不会是现在这么强大的你了。

  可是开始的时候大伙都意识不到这一点,我们的男主人公也是。他知道他生命的眼前正摆放着一摊蚊子血和一颗白米粒(虽然这颗白米粒的体积颇为硕大……),可他还是会妄想着蚊子血心有伤口的时候横着大身板去给人家堵风,连白米粒百年一庆的生日都不管不顾。他以为白米粒是备胎,零风险的待岗,可当他真正提出交往的时候,白米粒并没有一下子就失守缴械欢迎占领。这也是我最喜欢庞欣欣的一点,那就是,胖榴莲也是有尊严的,说不定比瘦黄瓜还要厚重。庞欣欣的重口味,来自于世俗生活。她扮演着稳住小说基调的角色,而不致使故事失控。这也正是当下青春小说稀缺的现实品质,不卑不亢、挺直胸膛、抹完眼泪擦鼻涕的现实品质。它让杨健,让这个故事,显得格外的站得住脚跟。

  在看叶振美和谭祈耀的那段过去时,我会有点头皮发麻,可还是义无反顾地相信,并且被触动了,甚至有些窝囊的感同身受。我们都晓得,哪个文青不矫情,更何况还是懵懂的年少两只。必定会有其中一个,因另一人而从被动变为主动,可无论如何那都是被动催发的主动,永远听他由命。你爱慕他的光芒,被灼伤也在所不惜,甚至你逼着自己向他靠拢,想成为他,去成为他,哪怕相似于他也甘愿。但是所有的所有,你是不会告诉他的,一丝一毫都不想。因而叶振美虽口口声声说为谭祈耀的自由,很大成分也是为了自己的尊严。这也是使她得以全身而退的原因,她爱他,的确像是她一个人的事情。

  我想《榴莲》大概是我几年来看过的最棒的青春故事。读了许久太多的冰冷调调,总以为自己就要这么无可救药的硬邦邦下去,好在拾得这个大榴莲。它让我有了些微的血气,不是狗血,不是热血,是通体发热的舒服。我是瘦子,所以来评论这个胖子故事似乎有些不知廉耻。啊,可是不管是野胖子还是死瘦子,都是有权利和义务去懂得爱与生活的呀!

  《榴莲》读后感(七):我所知道的和我所不能了解的

  如题~~~

  我所知道的滕洋~~~

  我发誓~~不多~~

  关注这本书蛮久了~~从短篇开始~~就想着什么时间长篇能出~~

  书拿到手了~~~~

  踏实不少~~~~

  我想在每一个平凡无奇得人身上都有一个杨健~~~喜欢着自己心中完美的遥不可及得叶振美~~~有时候深刻的嘲笑着自己的懦弱和小贪心~~

  是的庞欣欣不会吸引我们的目光~~

  她其貌不扬~她很会自保~或者说她很滑头~~她很难缠~~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确定一定以及肯定~~我被她雷到了~~~天平一度倾向完美的叶振美~~~

  不过~~~~后来

  我还是真的就被她打败了呢~~~

  好在我们有滕洋给我们的杨健~~~~

  好在一切情节一如我想象得一样不做作不矫情的舒服~~~

  庞欣欣直爽很干净得性格,像极了我所羡慕的一些朋友们~~~

  我开始夸这个姑娘了~~~

  真诚~自然~或许还有点儿小暴力~不舒服会骂人~~喝点儿胜利的小酒儿~~~很直接的女孩子~~~有什么理由会被我们的主人公拒绝呢~~~~

  所以~~~到后来~是水到渠成的事儿~~~

  书还是滕洋一贯的硬风格~~

  一直以为滕洋的风格很男性化~~这样很好~~直接拒绝了矫情~~~

  但是书毕竟是书~~~我也只是一个普通的读者~~~

  我一不是滕洋的同乡~二不是滕洋的同学~三我只是一个普通的读者~~

  对于《榴莲》~~我有我所知道的~

  对于作者~~是我所不能够了解的~~

  我大概知道滕洋姐写书得时候很忙~~~

  和她说不上两句她就“闯作”去了~~

  真的很辛苦吧~~

  呵呵~~~

  总之~书很有看头~

  希望大家都去买了~~~~~

  说句矫情的话

  “姑娘,你真的很棒呢”

  《榴莲》读后感(八):从一种文体气质说开去

  标题到作用不是提纲携领,而是抒情达意,又或者像自报家门。不管你是出书立传,还是在QQ空间抒发人生感悟,只要是写字就有个文体派系之分。就像这篇文章,题目就告诉你这是近来江湖上风头正劲的装逼体。所以《榴莲》同《野胖子也有春天》是不一样的,他们带来的是不一样的气质走向。两本书见面,一抱拳,一个说,在下昆仑派的,另一个说,鄙人德云社的。当然这看起来又有点像有点像过气的对联体(某些同学不要对号入座)。两个名字,滕洋选择了前者,亦是在气质同气势中做出了选择,两者虽不矛盾,但终归是有取舍。但不管怎么说,我们先看到的是现在的榴莲,一个有气魄的榴莲。

  这种气魄给写作带来了众多优势与便利,就像打仗占领了制高点。具体说来有两点,第一是自嘲的空间,因为有了这种气魄,在对杨健和庞欣欣刻画上,滕洋有了更加“毅然决然”的底气和坦荡,对倆人都狠下毒手,由此产生的笑料也是贯穿始终,令人捧腹但又不至于让人心生同情。第二是男性视角的选择,这种技巧在滕洋已经是驾轻就熟了(早先滕洋对男性视角的选择看起来更多的是出于对自身的保护和隐藏),那些男生之间的动作和对话都被拿捏的有板有眼,这多要归功于语言上的气魄。我认为,滕洋更擅长的是杂文体,以气势取胜;当然,也有人说书信体更适合滕洋;还有人说,你们说的都不对,滕洋最擅长的是天涯体;滕洋自己说,最钟意短篇。短篇就像匕首,刀刀见血,不留余地。(谁说滕洋最适合写小品来着?!!!)

  那我们来说说榴莲的坏话,唯一值得诟病的是装帧,粉色是我所能想到的跟这本书最不搭调的颜色(没有之一),其不和谐程度超过了屎黄。还有就是有点残忍的腰封,让人近乎绝望。还好把这两层套去掉之后,白色书面可以让这本书还原了本来面目。还有就是书中每页都有的暗花图案,除了给阅读带来障碍外,没有别的用处。当然这不怪滕洋,也不能怪封面设计。我们只能相信这是商业考量后的产物。就像滕洋博客搬家一样,是市场的要求。当然,商业不意味是坏事,只是可以商业地更加委婉一些。其实我是想说,《榴莲》不是滕洋最好的文字,尽管它已足够好了。

  一个作者不管写什么都是在写自己,有的写下是害怕遗忘,有的写下是为了遗忘,因为回忆并不可靠,而且变幻无常。滕洋用她的第一本书讲着大家既熟悉又陌生的故事,这些脉络在她以往的文字中反复出现,那些面孔变换着名字,在不同的场合出现,重复着做着相似的事情,这个故事终于被印在纸上,应该是最后一次被记录了吧,那些写成文字的故事现在都已经被当事人和旁观者席坐一堂,付作笑谈了。庞欣欣,叶振美,滕洋,她们在十二岁之前是一个人,后来叶振美和滕洋丢下庞欣欣离开了,她倆一同走到了二十二岁,然后滕洋又丢下叶振美走开了,变成了我们看到的滕洋,而庞欣欣和叶振美只能被滕洋写到小说里给别人看,她们也都长到了二十二岁,天各一方。是这样么?不如我们笑谈吧。

  《榴莲》读后感(九):与你相比,我显得微不足道。

  总觉得可以一气呵成的语言,真正要落笔的时候其实很难。我害怕自己的文艺劲、小情绪、矫情伤害到这本书的睿智,却又蠢蠢欲动,卡在中间的这种预备状态,和面对面与爱人讲分手的脆弱真是异曲同工。

  读这本书的时候,你一定和我一样,无法抑制地跳跃着自我代入,你有时是那么淡的叶振美,有时是天杀的庞欣欣,有时是想要大段大段自我剖白的杨健,读到最后,你一一否决,你谁都不是。是,你只能看着,偶尔用湿湿的手掌抹抹牛仔裤,脑子里嗡嗡响,可是不关你的事,一句轻描淡写的话就可以将你迅猛地抽离。庆幸的是,你不必向往,他和她就像是你和某个面目模糊说出名字竟然咬到舌头的人一样,他们总归不是江直树和袁湘琴。

  “我们”这个词很巧妙,在英文中,we是可以被当作动词来用的,中文有没有发展至此我没有深究,但是书中分分明明时时刻刻地在“我们”。包括杨健被振美“我们”时隐晦的难堪、被庞欣欣“我们”时幽默的无奈、被宁晓宁与钟昊“我们”时的偶尔向往偶尔神伤——“我们”好像一个看不见的沉重的火圈,被套着,被隔离着,被默认着。

  如果你不经意地“我们”过,被“我们”过,你会感同身受,你会与我一样,合上书,偷偷打开某个或许不再更新的不老歌,听背景音乐的《喜帖街》、《爱情》或者《you belong to me》,直到按捺不住拨出一个陌生又熟悉的电话号码。

  《榴莲》一点也不重口味,它很淡,淡得让你流不出来泪,只能够哽咽。只是仍然有很多的句子以及声音,与密码一样只与记忆中的某个特定的人或时光相互齿印暗合。

  《榴莲》读后感(十):前半生的叶振美

  我记得高一的时候听我哥说他有个朋友在读电影学院还叫滕洋,我只想问:她谁啊?不过,电影学院,应该还不错吧~~后来,baidu成性的我baidu了一下,结果导致一直忍不住看她的小说.那时候各种迷茫不知道该如何用二本成绩杀进北京的我决定:考电影学院吧.

  只不过,在电影学院两年,直到短姐毕业,貌似和短姐还是不熟,撑死在电梯里度过安静的半分钟.= =|

  讲回这本书~

  拿到这本<榴莲>,还是感觉很兴奋的.我喜欢吃榴莲,每年夏天回深圳必吃的水果,尽管在几年前我因为对它气味的恐惧望而却步.所以我总觉得榴莲有一种特别的气质,是不被人了解的.是因为那些看着它带着刺或是带着不讨喜的气味就远远闪开了,不想努力去了解它的人永远也不会知道隐藏在这些之下的,其实还有点甜甜的香醇的味道.

  作为一个常年宁愿不看老师布置的必看电影也要疯狂看各种偶像剧的人,我还是要说,我喜欢短短的这本小说.

  没有偶像剧那些一浪又一浪的冲击性情节,但是,那些我们都曾有过的感情,会让我回想起更多书之外的.如果叶振美的爱情是一部美好的偶像剧,庞欣欣就是一部大陆家庭伦理剧.我们的前半生是叶振美,那后半生就是庞欣欣.所以,爱情以后留下的就是面包了.再晚清醒,就是连面包屑都没有了.当我们一次又一次在我们所认为的爱情中撞得头破血流,我们就再也不会那么奋不顾身了吧!也许彪悍的庞欣欣前半生也可以是那个美好的叶振美呢?

  庞欣欣的彪悍,也许有很多人不齿,但是谁能保证,多少年后的我们不会这样呢?一个能让你安心、毫无顾忌地放下所有包袱的人,才有温暖感。叶振美,永远也只能变为心中的一个影子,足够美,就是她的意义所在了,因为那些不属于你的,终究还是只能打上一个烙印:回忆。杨健只是成长了,成熟了,理智了。叶振美和谭祈耀的过去他不能参与,未来那个曾被谭祈耀改变的叶振美,他也不能参与。

  整部小说,我是在大概看了三分之一以后才兴奋起来的,可能因为要出门以及各种奇怪的原因让我没办法连着看,直到今晚才把剩下的三分之二一口气看完。我其实一直很好奇叶振美和谭祈耀在一起的那些年到底发生了什么。看那一段,是让我觉得最美好的,大概每个人都有过像叶振美那样奋不顾身地去爱一个人吧!明恋也好,暗恋也好,第一次总是最美的。

  不记得在哪里看过,第一次爱一个人是感性,第二次爱一个人是惯性,第三次爱一个人就是惰性了。有时候想想也挺可悲的,年轻的时候疯狂的爱一个人,回想起每个小暗恋的感觉还是那么生动,而且有时候还可能很囧,还会疯狂地躲在被子里骂自己是大傻X,可是,那不就是青春么?靠,我就是喜欢,要你管?!

  尽管前两天某男看我如此兴致勃勃看这么青春的爱情小说,我还是不得不要在心底OS:靠!我就是喜欢,要你管?!

  杨健在第二次和某女相亲的那一段,实在让我觉得杨健天生就是会被“好人卡”砸死的命,可是,偏偏在那一段,我最喜欢他,他突然成熟得,让我觉得可爱的不行。

  也许是因为前段时间看了《败犬女王》的缘故,我总会不停想起学长对无双说过的话:“对,我们在一起什么都可以做,我们可以结婚,可以生小孩,可以环游世界,因为我们有规划我们有未来,所以全世界人要我们在一起我们就在一起。可是那一个,也许你哪里都不想去,什么事都不用做,即使不结婚,你也想赖在他身边的人,即使没有规划,没有未来,全世界人都阻止你,你还是想跟他在一起的那个人,才是你真正想要的。”

  对,叶振美追求的就是那样完全纯粹的爱情,我想,直到现在,我心中认为的爱情还是那样能让我去奋不顾身的,我也羡慕所有能对自己渴望的一切都奋不顾身的人。我想,爱情大概是可以让一个焦躁的人安静下来,让一个安静的人活泼起来的,是想要不管在任何时候都一直注视着那个人的。可是,有时候,偏偏那种感觉永远是一直难以维持下来的,除非在它最美好的时候戛然而止了。以后再相识的爱情,就会如庞欣欣般努力地活着了。拥有强大的生存本能没什么不好,更何况庞欣欣的生存哲学是充满自尊的。有时候也想像一个男人一样活着,疼了忍着,累了忍着,想哭的时候也死咬着嘴唇,那种不管什么事情都想靠一个男人来解决的女生,也许有点可笑。不需要求人,不需要低声下气,庞欣欣就是庞欣欣,真实存在的庞欣欣,无论什么时候都有让自己的小宇宙坚强运转的动力,那才是我们需要尊重的。用一句恶俗的话说就是:如果连你都不爱你自己,能奢求谁爱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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