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信人》是一本由马克斯·苏萨克著作,南海出版公司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5.00元,页数:268,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足够的心智和技巧,以此传递明确的价值观,姑且叫它们“议题式小说”。
和苏萨克之前的《偷书贼》不同,《传信人》是抽掉“纳粹”背景的叙事,回到了平庸的日常生活———主人公艾德,是一个“普通的出租车司机、小镇里的小混混、性爱侏儒、不讨母亲喜欢的儿子”。这个“平凡的化身”,命运在一场蹩脚的银行抢劫案中得以改变,首先他和朋友马文莫名其妙地抓住了劫匪,成了小城的英雄,然后开始收到一些带着神秘色彩的扑克牌,这些扑克牌带有一种强制性的力量(不断有陌生的人闯入艾德的生活,用并不排斥暴力的方式督促他去走进扑克牌指向的人),促使艾德开始接触虐待妻子的丈夫、失去情人几十年的老太太、和情人约会的母亲、赤脚练习跑步的女孩、教徒寥寥的神父、因子女太多生活艰难的家庭……这是艾德之前没有触及的人生,在他们面临着不同的困境之时,艾德出于本性,施以援手。
一直到扑克牌指向了他最好的朋友:里奇、马文、奥黛丽。多么熟悉的套路!艾德像超人一样,促就了一个又一个的圆满结局。最后的扑克牌,指向了艾德自己居住的“航运街26号”,谜底揭开,一切来源于一个试图对艾德做点什么的年轻人,他安排了一切,包括一年前杀了艾德的父亲。
故事的结尾,倒是和《偷书贼》十分类似,那个安排了一切的全能先生,也写下了一切,成了一个全知者(他像上帝,也像是作者)。等到你把全书读完,当你信以为真的时候,苏萨克才告诉你,噢,这是一个虚构的故事。究竟有没有一个当代中国作家,可以和马克斯·苏萨克对应?大概是麦家。特征尤其明显的是,他对《风声》的处理,一开头就用貌似真实的叙事来诱导读者进入虚构的陷阱。
足够的心智和技巧,安排出“把假的说成真的”效果,以此传递明确的价值观,姑且叫它们“议题式小说”。这类小说的出发点,往往不是为了阐述一个故事,而是想阐发一个观念,故事不过是阐述这种观念的路径。精湛的技巧使文字具有画面感,适合改编成电影。温暖的价值观,则适合传播于大众。我相信这种有技巧的传播的效果,大江健三郎的《个人的体验》对我的温暖,10年都没降温。其实,熟悉北村的读者可能对此类小说并不陌生,北村有《愤怒》等诸多典型的“宗教议题小说”,但即便是北村这样熟练的小说家,还是显得“太小说”了、“太虚构”了。小说,毕竟是门精致的手艺活。
2008年11月02日
《传信人》 (澳)马克斯·苏萨克 南海出版社 2008年8月 25.00元
每次逛图书馆借一本不知内容的书,像一次冒险、一次赌博,充满惊喜。
艾德生活的小镇可以说衰败,年轻有抱负的都跑去城市发展,剩下的是老弱孤单、家庭暴力强奸、罪恶、未婚妈妈等等,他的生活也毫无生气,不去读书、虚报年龄当司机、每周和好友打牌,他对此无所谓,也不为所动。但当一次意外的邀请,他慢慢改变,重新挖掘出他善良的本质。
他在小女孩家的门廊拥抱她、以另一个人的身份陪伴孤独的老妇人、鼓励一个没自信的跑步女孩、请单亲妈妈吃一份雪糕、为一个家庭更换灯笼灯泡、为神父聚集人们做一次礼拜祈祷、充当坏人使一对兄弟感觉手足之情、光临一个无人问津的电影院。
甚至,他让母亲说出真相,说出她的爱与对生命的失望;他让朋友重新找工作,让马文能勇敢面对过失,让奥黛丽与他共享三分钟的舞蹈。或者他不有钱,但经历这些后,他是个富有的人,他让小镇多了点人间的温暖,并且最终温暖自己的心。
有些片段,是很能启发我的:
我们坐在前廊台阶上,那里一半在阴影下,一半在阳光下。也碰巧了,我坐在黑暗中而汤米坐在阳光下。很有象征意味。······我本来想和他一直待在门廊上直到太阳能照耀到我们两个,但是我没有。我站起来走下台阶。与其去等待阳光,我宁可去追逐它。
“是人的原因,不是地方。即使你离开了这里,不管去到任何地方,你都是这副样子。”“如果我要离开这个地方···我要首先确定我在这里是不是更好”
三分钟,告诉她我爱她。
三分钟,让她承认她也爱我。
我看着她的赤脚、她的脚踝、她的皮肤,然后一路看到她的脸。我在脑海里拍了一张她的照片。她的疲倦的眼睛和清晨起来乱蓬蓬的稻草色的头发。嘴唇上轻轻略过的微笑。她的小耳朵,她的光滑的鼻子。还有最后剩余的爱,奇妙地缠绕着···
她让自己爱了我三分钟。
“三分钟可以持续到永远吗?”我问自己。但是,我已经知道答案了。
多么美妙的一本小说,完全意料之外,如上天恩赐,让我也有幸陪同艾德经历一翻,最后,收到艾德“信”的信息,传递下去···
《传信人》读后感(三):从偷书贼到传信人
有时候你会觉得一件事、一个东西很平凡、很平庸甚至简单到了幼稚的地步,因为它没有一下子击中你、打倒你,甚至诱惑你,这就是为什么口味会越来越重的原因——实际上你是麻木了。
马克斯·苏萨克的文字与故事便是简单到了幼稚的地步,实际上刚开始读的时候我有些来气:我怎么会选了这么一本小儿科的书?
从偷书贼到传信人,我都在这么埋怨自己:它太像一本经历了商业包装的书了。可是无论如何,它到底还是吸引了我,打动了我——怎么会?怎么会是如此的简单?怎么会被如此简单的事情打动?
可是,这是事实。
最近我总在想一件事,实际上我也没得出什么结论,这事儿便是大众与小众的关系。
一直以来我自以为是不会向大众文化靠拢的人,结果苏萨克的两本毫无技巧与悬念的书让我简单的感动,成为票房奇迹的《海角七号》也让我看着舒服,甚至那些被批评为越来越商业化的乐队也招我喜欢,这是怎么了?是我老了吗?我不可避免的将要溶为“大众”了吗?
或许,“商业”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毕竟生存才是硬道理,而你要传达的东西当然是被更多人接受、认可才更好,只要不媚俗。
对的,只要不媚俗,商业一点儿又何妨?
《传信人》读后感(四):带有悬疑色彩的心灵鸡汤!
刚刚看完这本书,其实觉得没怎么看懂,整个故事似乎已经结束,又似乎没有结束。作者没有交代让他传信的人为什么说他杀死了艾德的爸爸。也许,作者认为这根本不重要,他想让大家更多的关注故事本身所表达的传递爱的重要性。也许,作者自己也没有想到更好的理由来让这个发起人的行为更有合理性。
这本书是一本真诚却让人感到虚假的书。串起各个小故事的线索很假,导致整个故事看起来假,但单个小故事本身给人感觉很真实、很真诚。整个情节设置没有书评中讲的那么好。总之,整个给人的感觉就是一本带有悬疑色彩的心灵鸡汤。
不过,在艾德每次完成任务之后,我的确也能感受到那种快乐和满足。尤其在他和他妈妈的那场对话,我哭了。人是在救人的时候,自救的。在现在这个社会,大多数人在疲于奔命的时候,只顾得了自己,对于身边的家人、朋友都不是发自内心的关怀,因为我们甚至都没有好好的关心过自己。因为有太多的无奈,所以甘愿懒惰的去接受,混混沌沌的过日子。
这本书告诉人们:爱是发自心底的关怀,而通过关怀别人,自己才能获得关怀,才能让自己感受到爱,从而解救自己。
总之,买了这本书,我不后悔!
《传信人》读后感(五):也给自己传个信儿
在社会上不受尊重。
一无所有。
·······
我经常会问自己:“艾德,19年的光阴之中,你有什么成就?”答案很简单:
一无所成。
读到这一段,我第一个反应就是:想到了我自己。不同之处在于:第一,我不再19岁;第二,我或许比艾德好一点儿,但是仔细算来也没好到哪儿去。
艾德是《传信人》这本小说的主人公。小说的情节没什么复杂。艾德原本是一个小镇上开出租车的落魄青年,有一个酗酒、早逝的老爸,一个不靠谱的老妈,几个热衷打牌的朋友,这些朋友中有他心爱的姑娘,这姑娘也许也爱他,可是却并没打算和他在一起。一次,一个特别没遛儿的劫匪导演了一场打劫银行的戏码,艾德在事件中生擒了这个劫匪,于是一跃成为小镇上不大不小的英雄人物。从银行打劫案之后,艾德的信箱里就开始陆陆续续的收到某个神秘人放进去的各种花色的扑克牌A,扑克牌上面留下了令人费解的线索,每条线索都指引着艾德去完成一项任务:帮助受家暴迫害的母女,安慰因战争而在年轻时丈夫便牺牲的老奶奶······任务一共12件,最后的三件绕回艾德身边三个最亲密的朋友。总的来说,就是一个救赎他人进而得到自我救赎的故事。
在故事的推进过程中,艾德完成的每个任务,都饱含了人间温情,细腻、温暖,让我想起那句老掉牙的说辞:“人间自有真情在”。我猜这是大部分读过这本书的人都会有的感受。因为那些人和式,没法儿让人不动容——他们遭遇的,很可能我们也遭遇过。艾德就是这的一个“传信人”,不管他最初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来完成这些任务,无论是他帮助的人,还是他自己,最后都得到了最好的结局。
不过坦白说,这部小说,真的是太像一本儿小说了,从人物到情节,无一不像是舞台上刻意安排好的:演员、剧本、灯光、布景,只等导演一声action。这样的情节只能存在于一个留白的空间里,在现实中无法找到对照,也不可能有翻本。可是在书中,他居然就那样发生了,整个过程还很流畅:就是会有那么一个人,会在你觉得自己一无是处、人生无望的时候出现,给你指引,帮助你找到生命的价值,而这个人到最后还是你的杀父仇人。我这个双鱼座,就算是再擅长幻想,也绝不会在闲着没事儿的时候幻想这样的戏码会在自己的生活中上演——我倒是宁愿在看过《哈利波特》之后去相信世界上存在魔法。
我始终觉得,不管什么东西,达到极致之后,都会更容易对他做出判断,反而是那些游走在中间地带的东西最难以言说。比如童话故事,人人都知道那永远都不可能成为现实,所以即使为他付出再多的幻想与期冀也不觉得荒唐;比如写实类的小说,因为那是实实在在有可能发生的东西,所以人们便会笃定的去相信;但是《传信人》恰好处于这两者之间,令人觉得离现实很近,但当你伸手想去抓住他的时候,他又会悠忽远去,并告诉你:请千万别天真的相信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你的真实生活里。
不知道为什么,看艾德,我总是能想到我自己,因为我也在经历与艾德相同的迷茫,不过他比我幸运,因为他出现在小说的虚幻世界里,在那个世界里,有人为他安排了一条自我救赎、寻找自我的路。而我却没有,所有的一切都要靠自己慢慢的摸索。也许也会撞得头破血流,但是还是告诉自己,自己会有像艾德那样美好的结局吧。
现实没有“传信人”,可我也依然坚信“人间自有真情在”,看完了《传信人》,我也给自己传个信儿吧。
《传信人》读后感(六):传信之旅,心之旅
传信之旅,心之旅
读着书里的文字,与主人公一起走完了这趟神秘而曲折的传信之旅,感觉自己的心好像也一起经历了这段旅程。
出租车司机艾德过着百无聊赖的生活,对于他来说前途无望,爱情无望。直到有一天,一场离奇的银行抢劫案彻底改变了他的生活,让他从小混混一下子变成大英雄。但是改变并不只是这些,他的信箱里出现了几张扑克牌,上面要么写着姓名,要么写着地址,这些线索指引着艾德走上了神秘的传信之旅……艾德的传信之旅中有形形色色的人,有与他素不相识的人,有他最好的朋友,有他的家人,甚至还有他自己。
第一张牌,方片A
这是艾德的第一个任务,但它并不简单,艾德要面对一个强奸犯,他要用那把放在他家邮箱里的枪惩罚那个人,这种经厉足以让一个小混混做几天的噩梦。尽管这样,这件事让艾德更加勇敢,让他的心里多了一份责任。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那个赤脚女孩,一个喜欢光着脚跑步的女孩子。在书中,她问了艾德一个问题:“你是不是天使一类的人啊?”我想,这应该是对于传信人最好的回报吧。一个小混混,只是一些小小的举动就让对方的心中无限温暖,“天使”这个名词让他渐渐感受到自己的价值。
第二张牌,梅花A
第二个任务似乎更加简单,但同样充满温情。一个孤独的神父,到他的教堂去的人很少,只有几个流浪汉在他家周围等待救济。为了让他开心,艾德安排了“认识神父日”,虽然多数人是被啤酒诱惑来的,但神父非常快乐。在那之后的日子里很多人会在周末来到教堂做礼拜,为自己及身边的人祈祷。受人尊敬的神父对艾德表示了真诚的感谢。“予人玫瑰,手有余香”别人快乐,自己也会更加开心,艾德似乎更加喜欢自己的任务了。
第三张牌,黑桃A
这次他传信的对象中竟然有自己的妈妈,这是一次亲情的考验。他妈妈在和一个男人约会,但艾德对这些一无所知,也许他并没有真正的了解自己的母亲,他认为妈妈不爱自己,可从妈妈的话中他知道了“像这样恨你,需要很深的爱”,她只希望儿子有所成就。可以说,对于艾德这是一次心灵的洗礼,如果不是这次传信任务他永远也不会理解妈妈对他默默的爱。大多数人在一段时间内都可能对自己的父母非常不理解,但我们需要铭记的是不管他们表面的行为是如何的,他们所做的所有事都源自——“爱”
第四张牌,红桃A
你是否真的了解每天和你在一起的朋友?你是否真的知道他们大大咧咧.随和懒散背后隐藏的秘密?也许你根本不知道。当他的朋友们坦诚地向他敞开心扉时,当艾德帮他们解开心里的“疙瘩”时他们的友谊更加坚不可摧。友谊就是如此奇妙,每天待在一起不一定能培养出最美好的关系,试着走进朋友的内心世界也许会让友谊更加璀璨。
最后,鬼牌
这次他要传信的对象竟然是他自己。在有些事情上经常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了解自己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当传信任务接近尾声时,这趟旅程绕回圆心,艾德拯救了自己,他完成了完美的蜕变。他不会再像以前一样混沌的消磨时间了,他要做些体现自己价值的事情,他要奋起并且有所成就。他要更好的对待身边的人,包括他的朋友,还有,他的家人。
艾德奇妙的旅途结束了,接下来一定会有更多的“艾德”开始传信之旅,开始心之旅。因为“如果想你这样的家伙都能奋起,那么为别人做一些事情,或许每个人都能做到,或许每个人都可以超越自己的能力,做得更好。”其实我认为,到了这个时候到底是谁派艾德传信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传信人的生活态度将会改变,他们的未来将会与众不同。
《传信人》读后感(七):奔波其实是一种幸福
下午看完马克斯·苏萨克的《传信人》。
里面有一段对男主角好友里奇的叙述。里奇20岁,没有工作,懒散消极,领失业救助金,半夜一点钟坐在厨房听收音机。寂寞,空虚。
“我走进了他眼里的黑色中,在一座由不知名的、空旷的路径组成的迷宫中寻找,在里面深深的某处找到了他。他孤独地走着。街道变化,旋转,但是他从没有改变步伐或者情绪。”
他消极,毫无目的,不知道活着应该干什么,所以过一天是一天。没有什么好,也没有什么不好。
他每天晚上都坐在厨房,不论收音机里在播什么内容,说的都是同样的话:
里奇,你绝对是自己的耻辱。
他坐在那里,就像是一道伤口。
人们都渴望存在感,但有些时候却会被各种事实以及自己的软弱折磨得溃不成军,眼里心里都是绝望,都是对自己的唾弃。于是,消沉,对生活灰心,对自己灰心。
漫长而空虚的时间真的可怕。它可以磨灭一个人的心智。
以上这些都不是这本书的主旨。我只是在晚上做题的时候忽然想明白一件事而已。
正如里奇和男主角的对话:
“我只想做一件事情。”
“什么事,里奇?”
“想做一件事。”
他尚未知道自己应该做些什么,但是他知道自己要去行动,要去做些什么让现在的自己动起来,让自己死水一样的生活有点波澜。
昨天上视听说课的时候,老师说,“Ambition is the best thing a young people can have. It is a decoration.”当时课程的主题是stress。我们在讨论去一线还是二线城市发展比较好,老师最后总结说,趁着你们还年轻,就去拼去闯,不然等到你们年纪大了,即使有雄心壮志也没有力气再去开拓。Stress, challenge什么的都算不上什么。
我忍不住想起进入大学以后的自己。
进入大学后,时常会觉得空虚和迷茫。整天感觉就在挥霍青春,消耗时间。若说人是有不同颜色的,那么我一定是苍白的。深深地觉得,灵魂苍白无力,懒散没动力。生活就像一潭死水。我知道,受挫折后一蹶不振什么的不能是我的借口,但我偏偏无耻地屡次拿来当挡箭牌。于是,每次看到那些努力前进竭力优秀的同伴时,总会被他们的光芒刺痛双眼,总会觉得自卑,总会觉得羞耻。一种无法言说的羞耻。
于是,消沉,空虚,无所作为。搞不清自己想要什么,即使面临被屠宰的危险也懒懒得不愿动。
自我责备,消极,罪恶感,失望,抑郁,绝望。如此循环反复。
我不知道做什么来改变,也没有行动。
可是 做些什么总比什么都不做 都好啊。
这学期的课程都很变态。于是,在自己上周一个早上要做两个presentation的悲催经历后,舍友下周更是被迫要同时做4个presentation。两天多的时间里还要看完两会所有媒体报道资料,写4篇报道。接着,办一份报纸出来,周一展示。
我们总是打趣道,开学的第一个月里把这学期所有的pre都做完了,以后会很轻松。
说是这样说。但一旦忙起来,烦恼会压得你痛不欲生。
我想起上学期最后那一个月为了拍摄视频作业奔波的痛苦,以及连续在机房呆一个多星期剪片剪得天昏地暗的酸涩,以及其中还夹杂着熬夜准备新闻播报的大作业展示。现在想起,回忆里不带一丝痛苦,只觉得充实与满足。我做了我能做的,并且有所收获。
所以,过去那种因为自己碌碌无为的懊悔与愧疚,全都是因为我真的浪费了很多时间。比如整天坐在电脑前看无聊的小说与视频,一次次地刷新豆瓣,一次次地等待。
这种散漫都抵不上我前天背的单词,抵不上我昨天跑完内环后的酣畅淋漓,抵不上我下午的阅读,抵不上我今晚的复习,抵不上我此刻的认真反省与剖析。
以往悠闲消遣的时光,都抵不上我每一个为作业为社团焦头烂额的时刻,抵不上我和朋友相聚的时刻,抵不上一个人用心看电影阅读听歌的时刻。
一万个空虚的它们抵不上一秒的充实。
我想要过的是有目标的生活,是有事可做的生活,是可实现的生活。
尽管现在我还是很迷茫,看不到自己的真心,但是我要去做。宁愿去为一件事情忙碌,也不愿意站在这里四顾茫然,空虚着一个人的空虚。
过去我一直很不待见杨幂,反感她在各种电视电影的高曝光率,觉得她在透支自己的价值,觉得她什么片都接,让人厌烦。但是现在我想我懂她说的一句话:“你永远都不知道没戏可拍的日子有多可怕。”
因为经历过那种空虚,那种漩涡般的黑色空虚,所以知道它的恐怖,知道一个人闲下来的时候会多么容易胡思乱想,会质疑自己会自我厌恶——
所以,宁愿不停歇的奔波。
因为,我还有事可做,我还能有存在的价值。我们总是需要在别人、社会的“需要”中体现自己的存在。
我知道,人要内心强大,要带着理想脚踏实地站在这片土地上,要独立,不能把自己依附在别的东西上。而现在的自己,只想抛弃无谓的焦躁与空虚,在与迷茫、颓丧的对弈中,安静下来,一步步地用力走好我的路,即使缓慢,即使遍体鳞伤。因为,我知道我把一个人关起来寻找所谓的目标是荒谬可笑的事,我需要用累叠起来的经历,我需要去体验,才能明白我想要什么,想过上怎样的生活。即使平凡但绝不平庸。
所以,享受你的忙碌。
Fly To Tomorrow.
给你最近发现的陪着你的
童圆喻的歌:
http://cn.streetvoice.com/music/gibsonchou/
《传信人》读后感(八):死神太大,温暖正好
让死神讲故事的《偷书贼》让我迷了一年。今年作者卷土重来,让一个跟你我一样平凡的小人物讲故事。他讲的是一次旅程,他的语气是玩世不恭,他的文字依然撼动心灵——而这次,故事不残酷,故事很温暖。
如果说《偷书贼》是作者正儿八经的那一面,《传信人》就是作者有趣的那一面了。——个人而言,我对《传信人》的喜欢要远远超过《偷书贼》,因为它好读,里面每个人物都那么生动,对话更是让人喜欢至极!
因为故事实在抓人,这本书很快就能读完。但是里面很多的语言让人回味良久,寓意也很深。可以说,读这本书你要做好准备,你可能会边读边笑,但大笑之后,可能紧跟着就是眼泪。
《传信人》读后感(九):小混混也可以成为天使
现代人不相信童话,不相信素不相识的人。每个人都在忙碌奋斗,在往最顶级的舞台挤,无暇顾及他人,甚至无暇审视一下自己的心灵。相比于这些,一张莫名奇妙寄到信箱的扑克牌就促成了一个人踊跃甚至不辞辛苦地去帮助毫不相识的人,更像是一个虚幻的童话。
但相信不相信是一回事,有时候我们还是需要一些童话,就像是魔杖点化一样,点出心里热乎的一角,也让自己重新认识自己——不管你多么渺小,多么平凡,都有可能超越自己的能力,变得更好。写《传信人》的澳大利亚的年青作家马克斯•苏萨克才30出头,也许正是因为年轻,所以叙述的故事才更有真善美的理想色彩。
看《传信人》,感觉它的文字并没有太多华彩呈现,但也算生动。书中有趣的对话,和对几个人物的生动描写可圈可点,很吸引人。但最值得称道的,是整本书独特的叙事方式和结构。
马克斯•苏萨克讲故事的本领不得不让人佩服。先是在《偷书贼》里令死神首度开口讲故事,这次又让寄到主人公艾德信箱里的神秘扑克牌成为引领故事的主角,成功吊起读者胃口。
主人公艾德因为一起闹剧般的银行抢劫案,阴差阳错成为抓住劫匪的英雄和社区名人。随后信箱里便有了一连串的扑克牌,上面写着奇怪的文字,艾德破译了这些文字,并遵照着文字的指示把信息传递了出去。虽然他还在想,19岁时,鲍勃•迪伦已经是纽约格林尼治村经验丰富的表演者;萨尔瓦多•达利已经创作出了几副出色的、有叛逆精神的画作;圣女贞德已经是全世界的通缉要犯,她引发了一场革命,然而19岁的艾德•肯尼迪一事无成。可是一无所成的艾德还是可以让自己成为一名传信人,给本来素不相识的人们带去光明、希望和温暖,用他独有的方式。
“出名要趁早”,张爱玲说。在这个名人辈出的年代,不说出名了,有所成就就是大多数人实在的梦想。可是,为什么好像我们总是过着日复一日的无聊生活?就像艾德妈妈不愿意一辈子在像垃圾场一样的小镇生活一样。或许,我们也能收到一张艾德那样的扑克牌就好了——即便过着无聊的日子,也可以使自己的生活有意义起来。
可是,还有一个问题,如果我们真像艾德那样收到了扑克牌,会像他那样成为一名“传信人”吗?起码对我,我不敢肯定。最有可能的,我会把它当作一个无聊的恶作剧,或者玩笑扔掉。不管怎样,肯定是不会像艾德那么有创意地去探寻,并把它当成一个又一个的任务去完成。所以,即便有了扑克牌,能不能成为像艾德那样的传信人,对很多人来说还是一个未知的问题。也许艾德对妈妈说的话才是真理:不是地方的原因,是人。
在忙碌的生活中,去留意一下身边的人吧,也许,彼此就能带来了温暖。在怀揣着梦想奋斗时,并不妨碍我们成为一名“传信人”——一个传递爱与希望、与光明的人。
不是鲍勃•迪伦、不是萨尔瓦多•达利、不是圣女贞德又怎样呢?不管你我是谁,不管有多大成就,不管身处大都市还是不起眼的小地方,不是一样可以超越自己,成为更好的人吗?同时,还使自己对身边的人来说有了意义。这,也许就是作者要传给我们的信息。
是的,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传信人”的。更重要的,自己就是信息。
《传信人》读后感(十):每个人都是传信人
文学PPT准备以这个为题。最初到图书馆是想借《偷书贼》,无奈已经被人借了……不过这本《传信人》也意外的不赖。在读书过程中我一直在猜谁是幕后主导者,弟弟?上帝?爸爸?到最后反而是觉得无论是谁都不重要了。
慢慢地觉得自己与主角艾德相似。无所作为,懒散,被动等等……但是若是像我如此普通的人都能去帮助别人,给予别人什么东西的话,那些比我更有能力的人更是不在话下了吧。
在帮助别人的同时让自己也得到了救赎。不管自己有多么的渺小,始终不要失去向善之心。
在阅读这篇小说的时候我想起了一部法国电影,《天使爱美丽》。他们默默的去帮助别人,没想过要得到回报,却也在给予过程中获得了什么。
我对于文学的鉴赏能力还比较低,说不出什么华丽的词。但是这本书我相当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