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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血的仕途(下)读后感10篇
日期:2017-12-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

流血的仕途(下)读后感10篇

  《流血的仕途(下)》是一本由曹昇著作,时代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9.90元,页数:307,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流血的仕途(下)》读后感(一):论仓鼠与厕鼠

      第一次知道知道这本书,是从一个同学那里听来的。由于本身就很喜欢历史,所以事后专门查了一下,当时看了一下,李斯关于仓鼠与厕鼠的论述。就被吸引住了。
      直到前段时间,不是很忙所以就买了一套,回家看。
      整体来说全书写的都还不错。尤其是关于李斯矫诏和扶苏的死,我觉得和其他人比起来更有说服力。整本书里面,我最喜欢的的一个片段,是在李斯给嬴政写谏逐客书的那一段。当时的李斯,刚刚在秦国站住脚跟,却又突然被一道《逐客书》,驱逐出秦国。从此又变得一无所有可想而知当时李斯心里的那种悲愤之情。然后李斯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写就了谏逐客书,仅凭一文,不仅让嬴政改变了主意,也从此奠定了李斯在秦国的地位。当然,同时也让让李斯的文章,在文史上有了“秦之文章,李斯一人而已”的赞誉。
       抛开书,说说李斯其人吧。前半生,从楚国一路颠沛到秦国,无亲无故无依无靠经历各种打压和政治斗争,终于在秦国的宫廷有了一席之地。盛年时,辅助嬴政灭六国,废分封而立郡县,何其荣耀。然而到了人生的结尾,却晚节不保,死于宦官之手。岂不可叹,可惜?

  《流血的仕途(下)》读后感(二):黄犬之叹

作者曹昇的历史功底深厚,文笔也佳。本书以正史为骨,辅以合理的文学想像和再创作,秦灭六国传二世而亡,这段历史原来在教科书上只是几段话,经此次阅读后,丰满不少。名臣有两种,一种是打天下,一种是坐天下,但李斯二者兼具,得遇千古一帝嬴政,琴瑟和谐三十余载。奈何老来一念之差,身死族灭。古来名臣善终不易,这点得佩服大清朝的陈廷敬,安全着陆。

李斯之书法、口才、文章俱佳。秦始皇五次巡游天下,立碑留迹之事,李斯一笔包办。从吕不韦相府中的门客干起,李斯的口才为他仕途提供了绝大助力,如发掘嫪毐解吕不韦之燃眉之急,如孤注一掷独面年轻嬴政一举入仕。文章方面,《谏逐客书》、《行督责书》等千古名篇也熠熠生辉。我被书中古文名篇吸引,特购《中国古典文心》(顾随)专门欣赏。

一个失败的帝王后面,不是站着一个女人女人,就是站着一个太监。秦二世胡亥背后的赵高,不得不佩服其在本作中的口才,数次濒死之境,以绝世巧舌使李斯改变心意,李斯最终死在赵高之手。

书中还有案例值得细细品鉴。如姚贾欲除韩非,怎么说服李斯作壁上观;如大将王翦带重兵外征,自污以安君王之心;如荆轲刺秦不遂,李斯挺身救蒙氏一族;如秦皇焚书坑术士怎变焚书坑儒

  《流血的仕途(下)》读后感(三):流血的仕途

    这是一个小人物成长为大人物的故事
    成功者成功后的故事总是为人所知,但在我看来,更该被人津津乐道的应该是他屌丝逆袭的奋斗经历。‘
    李斯逆袭的过程大抵是走了以下三步:
    1.”抛妻弃子“
    22岁的李斯,是一个小人物。此时的他,在一个小镇里,悠闲自在的当着衣食无忧却也无事可做的小小公务员,更有娇妻和两个幼子与其相伴,按照目前许多人的价值观,李斯的一生已然是个完美的一生。但是李斯不这么觉得,他自恃鸿鹄之志旷世之才华,何以能在这渺小的地方浪费生命虚度光阴。因此,他做出了一个非常了不起的决定,他要去秦国,成为那万人之上一人之下的主宰。为了实现这一宏愿,他离开了他的家人,意欲拜师荀子,学习相帝王之术。
    这个决定如若放在当今,那就是抛妻弃子去追逐自己梦想,是会被家人的唾沫淹死,被所谓的责任感给砸死的,我自问没有这样的勇气。但李斯说的一句话却让我为之一振,”个人之不肖譬如鼠,在所自处耳“,大概意思便是说人所处的地方决定这个人的价值比如说房地产,其实商品房从外观来看均是大同小异,为何各地的房地产价格有分贵贱,就在于所处的地方不同罢了。因为此,如果自负大才,那么择业的时候就该当往大城市跑,因为只有在大城市,才能有施展大才的机会。当然,如果选择像李斯那样的生活幸福快乐安逸,但却有一些无聊和烦闷,日子波澜不惊固然也是可以,但是等老了以后回想以前的光景,会不会是太没劲了呢?
    2.拜师荀子
   李斯凭借自己的大才得到了荀子的器重,和韩非成为了知己,在潜心学问了七年之后决定去秦国,开始实现自己的雄心壮志
    若想有所成,必须修炼内功,从内而外。我以为,在当今这个社会,文凭其实可有可没有,想要成功的路有千万条,正所谓”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但是有件事情却不能没有,那就是有一颗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心,不要放弃让自己受教育的机会。人生其实处处可学习,从老师,从同学,从书本当中,最可耻的一件事情想必就是终日无所事事了。人这一辈子想要过得幸福开心,钱要赚,书要看,两者缺一不可
 
   3.抱对大腿
   李斯一开始抱吕不韦大腿,从而能够得到正经职位养家糊口;之后又通过一系列机缘巧合,认定嬴政才是他的真命天子,从此开始抱定大腿不松手,走向了平步青云之路。
   人,借势方能所为,历史古今莫不如是,对于不名一文无权无势的人来说,个人的能力再强也不能掀起多大风浪,唯有借势抱大腿,方能行走在浪潮之巅。俗话说”女怕嫁错郎,男怕入错行“,我们在择业的时候亦是如此,要择好业,择对业,方能有所作为。而在进入了正确的行业之后,更要选对你的boss(大腿),大腿如果都不愿意帮你成长提高又不能助力你成长的话,那么重新选择一条大腿想必就非常重要了,跳槽的话或许即为一个正确的选择。
    
    

  《流血的仕途(下)》读后感(四):想象是最精彩的推演

读到下册,丢掉了之前对它过高的期待,读起来反倒感觉更加轻松。没有上册那么多的男欢女爱,作者的演绎也少了许多,事件的发展路线也更加清晰,李斯也慢慢地走下了神坛。
纵观书中所描写的李斯的政治生涯,使我想起了上学期修过的《领导科学与领导艺术》,对老师当时说的一句话记忆犹新,“从政是高危职业”。书中所写的除了李斯以外,众多的死于非命的政客无一不印证了这一道理,只不过他们不是历史的主角,是历史轮回带起来的飞尘。
赵高从唯唯诺诺的宦人仿佛一夜之间变成智勇双全的“斗士”,蒙蔽君王,架空李斯,铲除异己,各种招式用的手到擒来,李斯死后,赵高仿佛又没了神通,最后草草收场
书中秦二世登基之前的李斯走的太过一帆风顺,太过理想,这是我之所以无法消除曹三公子对李斯过度渲染的芥蒂,直至后来秦二世,李斯的接连失利,局势飞转直下。为名利累,这是我对书中李斯老年变颓的唯一理解
书挺好,故事也挺好。通篇读完,仿佛看过一部数十集的历史剧一样。我们都为这部剧安排了最好的演员,那就是我们的想象。
最后的最后,感谢曹三公子给我们分享他演绎李斯的传奇般的政治生涯,这种半猜半念讲历史人物的方式,可能无法满足每一个人的喜好,但我们总能从这本书中找到有所体会的东西,总之有所收获就好。

  《流血的仕途(下)》读后感(五):不在乎天长地久 只在乎曾经拥有

    没有李斯,也许就没有秦帝国,没有嬴政,也许李斯也不会名垂千古。李斯和嬴政,神一般的战友,匹配指数最高的搭档。有了嬴政的欣赏,才有了李斯才华充分宣泄的机会,有了李斯,才有了嬴政一统天下的驰骋。是怎样互相欣赏、互相依赖的两个人,比俞伯牙与钟子期还称得上是知己。但就是这么一个人,一念之差毁了秦帝国,成也李斯,败也李斯。可见,不管处于什么地位的人,利益永远是切身的。人无完人,只能这么替他解围。可怕的不是你误解我,因为这个时候我可以义无反顾慷慨激昂的驳斥你,唤回该属于我的一切,最可怕的是我心虚,即便是你再信任我,仿佛这一切都是虚幻的。做一个好人不难,做一个正直的人也不难,难的是当你处于万物之上时还能保持这样的心态,什么都没有的时候我豁得出去,一旦拥有了某种东西,就会变得小心翼翼,诚惶诚恐,为了身外之物把自身搭进去了。局外之人看起来是那么的悲哀,但当我们处于其中是又会是什么样的抉择,夜深人静的时候问问自己吧。

  《流血的仕途(下)》读后感(六):心痛不已

阅读这本下册,我不忍心阅读嬴政死时部分,真的不忍心,那可是公元前啊!这段历史,我不能判断是不是真实的,但所有关于嬴政的书中,都充分反映了此人之厉害,文武都非常杰出。但往往太厉害了,就希望突破命运之限,希望能够得到永生。 韩非的死我也是比较伤心的,如果韩信非不死,以韩非的性格必然保住秦帝国,他会坚持自己的判断,坚守自己的原则,可惜啊,他的在狱中判断出现问题,未向嬴政展示更强的能力,嬴政觉得他的能力已经留书了,无需留下此人。 在阅读《大秦帝国》时我对李斯是唾弃的,但阅读这套书时作者把李斯刻画得生动,如同眼前和身边的人,上册认识了作者笔下的李斯,下册最后部分我没有阅读,我不希望强大的大秦国轰然倒塌,皆因李斯、赵高和胡亥,经历了200多年积累,就被几个小人物给搅和了,被外部攻破。 任何人都会犯错误,李斯是在不该犯的错误上犯了错误,如果中国能够在秦朝稳定的基础上持续发展,哪还有美国什么事儿呢? 都是过客啊,把握今天啊!

  《流血的仕途(下)》读后感(七):垃圾啊

垃圾垃圾 凑字数 胡咧咧 不合理 凑字数 胡咧咧 不合理凑字数 胡咧咧 不合理凑字数 胡咧咧 不合理凑字数 胡咧咧 不合理凑字数 胡咧咧 不合理凑字数 胡咧咧 不合理凑字数 胡咧咧 不合理凑字数 胡咧咧 不合理凑字数 胡咧咧 不合理凑字数 胡咧咧 不合理凑字数 胡咧咧 不合理凑字数 胡咧咧 不合理凑字数 胡咧咧 不合理凑字数 胡咧咧 不合理凑字数 胡咧咧 不合理凑字数 胡咧咧 不合理凑字数 胡咧咧 不合理凑字数 胡咧咧 不合理凑字数 胡咧咧 不合理凑字数 胡咧咧 不合理凑字数 胡咧咧 不合理凑字数 胡咧咧 不合理凑字数 胡咧咧 不合理凑字数 胡咧咧 不合理凑字数 胡咧咧 不合理凑字数 胡咧咧 不合理凑字数 胡咧咧 不合理凑字数 胡咧咧 不合理凑字数 胡咧咧 不合理凑字数 胡咧咧 不合理凑字数 胡咧咧 不合理凑字数 胡咧咧 不合理凑字数 胡咧咧 不合理凑字数 胡咧咧 不合理凑字数 胡咧咧 不合理凑字数 胡咧咧 不合理凑字数 胡咧咧 不合理凑字数 胡咧咧 不合理凑字数 胡咧咧 不合理凑字数 胡咧咧 不合理凑字数 胡咧咧 不合理凑字数 胡咧咧 不合理凑字数 胡咧咧 不合理凑字数 胡咧咧 不合理凑字数 胡咧咧 不合理凑字数 胡咧咧 不合理凑字数 胡咧咧 不合理凑字数 胡咧咧 不合理凑字数 胡咧咧 不合理凑字数 胡咧咧 不合理凑字数 胡咧咧 不合理凑字数 胡咧咧 不合理凑字数 胡咧咧 不合理凑字数 胡咧咧 不合理

  《流血的仕途(下)》读后感(八):谁又能掌控历史的车轮呢?

单论写作手法,第二部不如第一部,大量引用文言文读着不免费劲,但论内容,第二部更是道出了李斯的起起落落,曲折动荡,再到他的结局,看着让我实在是唏嘘慨叹。李斯一生为了帝国,战战兢兢,反复思量,一步一个脚印的从一个无名小辈做到了当朝宰相,过程可谓是无比艰辛,绝不是靠好运气碰的,天命有,更多的在人为。他无数次死地而后生,最后却被一个做事没有底线的小人给彻底击溃KO,实在让人叹息,叹完再叹,叹叹叹。一步选错,步步都错,聪明善谋如李斯,最后也选错了路。如果他不曾选择和赵高合作去修改遗诏,结局也许不会这么惨。可是,若真的公子扶苏一朝为天子,拿李斯开刀泄怨,也是极有可能啊。所以啊,可见人是无法预知以后的,天地以万物为刍狗,选对了是运气,选不对那也没法子。唯一不能接受的是李斯真的要赐死蒙恬,最后又坐视赵高杀了蒙氏兄弟,最后不能自救,也是自己的一朝选错不得不错上加错吧。胡亥实在是弱智,论起他秦国的祖先,即使愚蠢如秦武王,也恐怕没有比他更甚的,愚蠢至极,难怪还真被赵高给杀了,估计历史上像他这样死的窝囊的皇帝,也没几个了。最后,作者寥寥数语,勾出了历史的快速更迭,更让人觉得无奈又震撼。历史的车轮,谁又能掌控呢?

  《流血的仕途(下)》读后感(九):脸厚心黑,才是人生赢家。


好像有个外国人说过读史使人明智,于是买了几本当当销售排行榜前列的史书来读,看完发现,销售排行榜靠前真的是有道理的,用戏谑的态度,写严肃的历史,这就是曹三的本事。
纵观全本,从李斯在单位上公厕发现耗子的习性随迁徙而变开始,就预示着这位大秦官场第一人也像他发现的耗子一样,会成为一个叱咤风云的人物。而这一路上,他身上所具备的官场哲学无一不是他的后辈李宗吾所总结的那门学问一般,脸厚心黑,人生赢家。
在李斯的仕途上,撇开他为仕途准备在荀老爷子门下和韩非耳鬓厮磨的时间不谈,一生遇到敌人无数,捡重要的说,吕不韦其实算是第一个。
从在吕府门前被打得半死,到见到吕不韦傲娇地让他终究杀了殴打自己的门口保安,李斯第一步就注定他会赢吕不韦,会比吕不韦笑得更久。这一出,是李斯坚持心子要黑的实践,而这一下,用八个保安的人头给自己代言。
在吕不韦实在对李斯没有想法把他推到蔡泽手下后,李斯为了见到自己所想要追随的那个他——嬴政时,充分发挥了脸皮厚的要领,不管王绾会不会因为帮他而被杀头,弄死都要进殿见赢。而当着嬴政赤身裸体露出一个三十几岁男人的全部,也就是这一厚的极致了。而这脸皮一厚,不仅让他有了和王的接触,更是让他直接进入了秦国的重大权力机关,充当长史,当上了可以说是战国最屌的特务头子。
李斯这人,有着明确的目标,有着独特的信仰,还有埋于尘埃多年所学会的忍耐等待,这样的人,不当特务头子,都是浪费了。
随后的李斯,帮助嬴政灭了嫪毐,套住尉缭子,平衡宗室权力,间接地造成了吕不韦的下课。可以说,嬴政一步步走到问鼎国内权力集大成的王,李斯起了百分之五十的作用。有这么一个脸厚心黑的帮手,任何一把手都有资格在梦中笑醒。
然而是人总有瑕疵,是人总要犯错,李斯之错,初衷不一样,犯在不同阶段,效果也不一样。
第一是对韩非,在曹三笔下,李斯对韩非那是绝对的真爱,可以说是你要什么我就给你什么,我只想你好,好得不得了才好。他明知道韩非是一心为韩,绝对不会对秦有什么有利的建议,然而他还是一心一意地希望凭借自己的努力保全韩非让他为秦效力,这就像一个被爱情遮住了双眼的女人,一心只想自己心爱的男人能够被父母所接受,让父母对他也如同自己一般喜爱,可惜的是,韩非最终还是没能保命,而且是死在李斯的手里。这其实也可以看做是嬴政对李斯的一次警告,你是我的臣子,不管你想要怎么样,我让你去杀你心仪的人你还得杀。
第二是对赵高,这一次李斯不是出于友情,而是出于自身的利益。如果赵高没有说出扶苏继位,儒家会当道的猜测,李斯也许还不会和他一起去搞沙丘之变,然而一想到会有儒家当道的可能,李斯终究还是为了自己而妥协了。他害怕自己被这个官场所吞没,被一把手所遗弃,权力这剂毒药他已服下数十年,哪里还有戒得掉的可能,而在这里,他既没有表现出赵高的脸皮厚,也没有表现出赵高的心子黑,一个厚黑都在自己之上的对手,终于将他送上了腰斩的刑场。
试想,如果李斯坚持到底,心子一黑,找机会在沙丘就杀了赵高,脸皮一厚,自己伪造个假圣旨随便找个靠谱的嬴政儿子继位而让扶苏继续戍边,他哪里会死得这么快,还落得个全家连坐的悲剧。
所以说啊,脸厚心黑,才是人生赢家,而最为关键的是,不仅要脸厚心黑,还要厚黑到底。
不忘初衷,方得始终。

  《流血的仕途(下)》读后感(十):《流血的仕途》看完啦

这本书书很精彩,作者见解独到,比直白的史书更深刻,由史实剖析人物心理,虽说不见得真的符合当时人物的心境,但当时的人真正的想法现在的人谁又能知道呢,起码更便于理解人物的某些行为,很喜欢这种风格,视角也很客观。
书中说李斯在楚国做守粮仓小吏的时候,由厕鼠和仓鼠的两种生活状态得出“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由此引发了他西去入秦的想法,现在想想要不是这两种老鼠让他有所感,是不是中国的历史都要改写。
再后来到咸阳,投吕不韦门下,忍辱负重,韬光养晦,只为等一个机会。终于豁出性命擅闯宫殿,说出了他和嬴政的同一个梦想。这时候,他的命运彻底改变,他不知道等待他的是什么,是生还是死?抓住机会,为了理想,他不惜拿自己的命去赌。这点我很佩服,佩服的不是他敢拼命,而是自信,还有之前的很多年的准备,他有准备了很多年的慷慨陈词,他相信他能说服秦王。
接下来,入仕为官,帮助嬴政诛嫪毐,驱吕氏,灭成蛟,多少阴谋诡计,尔欺我诈,李斯在这些阴谋诡计下,在嬴政面前展现了自己的价值,也真正的和嬴政站站在了一起,二者开始和二为一。
当秦国下逐客令的时候,又作谏逐客书,从而挽回自己的政治危机,如果没有谏逐客书,也许没有日后的秦国二号李斯。
嬴政十年,李斯任廷尉,主秦国司法,尉缭任国尉,主军事。没有了嫪毐,没有了吕不韦,仅存的宗室势力也完全败于外客之手。当年下逐客令的宗室,最后还是败了,他们不了解嬴政,不明白什么他志在天下,很多事宗室是做不到的,嬴政要的是利用价值。
统一天下后,废封建,设郡县,可见李斯不止是追求作一只仓鼠,是想做一个有理想的仓鼠,他希望他和嬴政共同缔造的大秦能万世永昌。
至于焚书,我觉得完全是为了逢迎上意,该骂,不过只是站在后人和我的角度,如果没有焚书,可能不会是现在这样,很多历史搞不清楚,到底有没有夏,商朝是怎么样的,夏之前只有神话吗?其实造成这些问题的不只是李斯,后来的项羽把仅存在咸阳宫的备份书也付之一炬,后来历朝历代屡次焚书,清朝大兴文字狱,又不知毁了多少古书,特别烦清朝,康熙,雍正,乾隆,篡改历史,编个破四库全书,谁稀罕啊,纵观历史各朝各代正应了血红雪白里的一句话‘历史是个婊子,凡是有权势的都可以玩一下’。
最后沙丘政变李斯还是从了赵高,聪明一世,糊涂一时,也就为自己以后的惨死埋下了种子。当时可能李斯不会料到,那个宦臣日后会有那么大的威力,胡亥大概不会那么昏庸,看到这我只能叹息了。李斯你关键时刻看人不准啊。
了解了李斯的一生,其实可以说是和嬴政绑在一起的,没有嬴政就没有李斯,嬴政帮他完成了他的理想,他帮助嬴政统一了天下,成为了始皇帝,也成就了自己,说到统一天下,应该说李斯对大秦是有功的,但只是细枝末节,因为统一,是秦国几代人的努力,前有商君变法强国,再有张仪连横破合纵蚕食六国,再有白起征讨杀伐,奠定了强秦的基础,秦统一六国,时势也。
用几个词概括下李斯吧,聪明,有才华,坚毅,自私,正是因为最后一个词,自私,造成了他以后的惨死。不过,谁不是自私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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