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右下角的时刻表机械地从18:59变成19:00,夏天的网约车已经到了楼下打电话催促她上车,她接完电话胡乱地收拾了一下桌面,跟大家匆匆道个别,便奔赴今晚和朋友们的烧烤之约;佩奇脱下身上披着的粉红毯子,对着角落喊了一声:“你走不走”,角落里的张十五一边啪嗒着键盘,一边应着:“ 马上就好。”
分针走一圈,耳边就会不间断地传来“再见”的道别,我瞅了瞅身后那只长年以不可名状姿势躺着的大熊娃娃,对同桌的饭饭说:
“饭饭,你今天加班吗?”
“我不知道欸,你要加班吗?”
“加吧,我把海报在这儿做完,就不带回家做了。”
饭饭看了眼电脑里的待办事项,说
“那我和你一起加班吧。”说完继续忙活起来。
结束了今日的工作后,最后一班公车末班车已经过站,上了网约车,我看着手机里显示还有16分钟到达目的地,期盼司机大哥再顺路多接几个单子,这样我又能理所应当的迟一点点回到住处。然而路况就像恋爱中的女人一样造作,赶着上班时,偏偏塞成永恒,想慢点时,偏偏一路畅通。
下了车后,我在楼下附近的街道徘徊,对面橘黄色的路灯把我的影子分成了两半。我摘下左耳的耳机,跟着音乐轻轻地唱起歌来,被自己处理得当的颤音迷得神魂颠倒,于是用意念幻想出一个大舞台、一个长发的贝斯手、一个戴着鼻环的鼓手和一个大花臂的吉他手。我们在聚光灯下面对着一望无际的疯狂乐迷开始准备倾情献唱,而对面小区一辆红色奥迪打着车灯缓缓驶出,给我的演唱会现场打下了停止键。
我把耳机戴回左耳,不自禁笑出了声,身后的两个影子像在催促我:“该回家了神经病。”那一刻,被一股孤独的力量惹得酸鼻子。
以前还是广告狗的时候,准点下班几乎是奢侈。我们常常忙到深夜,见过凌晨两点、三点、四点、五点的广州,回家摊在床上变成一件迫不及待要做的事情,纵使男友准备了一桌子的早点盛宴,也丝毫不能动摇我睡觉的决心。但凡有一天能9点之前打卡下班,都觉得受宠若惊,但凡有休息时间,都势必睡足一整天。
后来终于成了实实在在的工作狂,身心俱惫地辞了职,也分手了。恢复了好久,才开始了朝九晚五的正常工作生活。拥有了双休,时间也富裕起来。
可是每天准时下班回到空荡荡的家里,却变得手足无措——玩会儿手机,翻会儿书,撸撸猫,抽会儿烟,喝口酒。不如看电影好了?最后,还是穿上外套出门骑行或漫无目的地散步,期盼沾点儿人气。
刚开始独居生活的时候,对一切都感到新奇,会不辞辛苦地跑到宜家,选购各种心仪的家具,那些储物箱、书架、酒杯、调酒器、蜡烛、落地灯,每一件物品都精心购置;会一回到家就脱掉衣服,像个男孩一样只穿条内裤,悠然自得地在房子里踱步;听到动情的歌,会忍不住跟着大声哼上几句;一听到Maria Bona,一定会停下手中的一切事情,一边想象电影情节,一边骚气地扭起来。
久而久之,当一个人在家拿出通讯录没人可约的时候,煮的中餐晚餐总是失手煮太多吃不完的时候,猫咪依偎着自己睡在一起的时候,摊在床上看光照下飞扬的棉絮发呆的时候,还是会觉得这个家里似乎缺少了点什么,越发安静,越想逃离。
那些“习惯了一个人”、“一个人多好啊,自由自在”的话,可能都是大家都是强装坚强的说辞吧。
倘若能够有人和你一起分担喜忧哀乐,在没有友人约会的时候和你出去看会儿电影撸个串喝口小酒;在明媚的周末清晨一起去喧闹的菜市场买些新鲜西兰花肉丸子,回来做顿丰盛的午餐,吃饱喝足后,两人心满意足地往床上一躺;用油腻的嘴唇亲吻对方;猫咪自觉地去了阳台晒太阳,连光照下飞扬的棉絮都是成双成对地飘落。
前段时间,Mingo和我说起他在咖啡店一天三班直落,从早上9点到晚上11点的生活,他说:“反正一个人在家也没事干,不如上班。”
换做以前,我会感到特别不能理解,对于像他这样觉得一个人生活“没事干”的人,我一定会忍不住说:你可以多找点感兴趣的事情做呀,看看书,看看电影,挺好的。
在我宁愿在公司加班,在冷清的街道上逗留也不愿意回家的时候,在说服自己“一个人挺好”的时候,我好像突然明白了。
可能在他心里,也有一个下班后不想回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