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写作的话,你要寻找一个让你感觉到安全的地方,这个地方就是故乡。所以我写作就是回家。”
上周六,《朗读者》第二季在大家的掌声和不舍中落幕,在这期以“故乡”为主题的节目中,作家余华聊起了对故乡、童年的回忆,并朗读了自己的作品《在细雨中呼喊》。
01 原来你是这样的余华!
读余华的小说,多半会觉得这个作家严肃、沉重,但看完这期《朗读者》,很多人的对他的印象来了个180度大转弯:“原来你是这样的余华!”
余华说起小时候调皮装病,结果让父亲误以为自己得了阑尾炎,然后阑尾就这样糊里糊涂给割掉了……
阑尾:我才是真的绝望……
他还说,后来的评论家们之所以赞扬他的语言简洁,其实是因为自己认识的汉字不多……
好吧,你是大作家,你说什么都是有道理的……
谈到一位作家,当然不能不说他的作品;而说到余华,大家最熟悉的应该就是他的小说《活着》。
余华曾说:“作家的写作往往是从一个微笑、一个手势、一个转瞬即逝的记忆、一句随便的谈话、一段散落在报纸夹缝中的消息开始的,这些水珠般微小的细节有时候会勾起漫长的命运和波澜壮阔的场景。”
而小说《活着》就是这么来的。
说起来可能有点不可思议,《活着》的第一星灵感的火花来自于余华听到的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Old Black Joe)。
歌中的老黑奴一生历尽苦难,家人也都先他而去,但他依然友好地面对世界,不带一句抱怨。这和《活着》中主人公福贵的人生经历和生活态度何其相似!
余华最初打算从旁观者的角度,也就是用第三人称来写《活着》,但发现推进起来困难重重;直到他把第三人称换成了第一人称,让福贵出来讲述自己的生活,自此不受任何阻碍顺利完成。
“福贵的讲述里不需要别人的看法,只需要他自己的感受,所以他讲述的是生活。”余华说。
年轻时的福贵是老一辈人口中大骂的“败家子”的典型,吃喝嫖赌败光了家产不算,还为此让老爹搭上了性命。
母亲在自己意外被抓壮丁后死去,儿子有庆为救临盆的县长夫人抽血过多死去,女儿凤霞难产大出血死去,妻子家珍害软骨病死去,女婿二喜工地遇难死去,外孙苦根吃豆子活活撑死——到最后活着的,唯有福贵自己。
余华说,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同时,《活着》还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03 除了《活着》,余华说他的中短篇才更值得关注
关于《活着》,无论是小说还是电影,这几十年来都有无数人在讨论,但几乎没有人知道在《活着》之前,张艺谋原本要拍摄的其实是余华的另一篇小说——《河边的错误》。
中篇小说《河边的错误》创作于1987年,最早发表在《钟山》1988年第一期。看名字,这篇小说好像有点小文艺的感觉,但其实它写的是一个超级烧脑又别具一格的探案故事。
一个河溪环绕的江南小镇上发生了一桩凶杀案,但因为凶手是个疯子,不受法律制裁,所以疯子逍遥法外连续作案。刑警队长马哲忍无可忍,一枪打死了疯子,之后为了躲避法律的制裁,他在妻子和局长的哀求下承认自己也是个疯子,进了精神病院……
余华爱在自己的小说里“杀人”是出了名的,《河边的错误》也不例外,两万多字,死了四个人。
这篇小说一度被认为是余华对中国传统侦探小说的戏仿和拆解,或是余华式暴力美学的展示和人性深处“恶”的证明。
无数的线索和伏笔,无穷的荒诞意味,十多年来,它被反复讨论,也总能让人有不同的理解和发现。
而谈到他的那些中短篇小说,余华说:“除了《活着》,我这些中短篇才更值得关注,它们所记录下来的,就是我的另一条人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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