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刺猬,温和善良的大叔一个。东北人。码字疗饥。仅此而已。
在这座城市的开发新区,有一栋刚刚投入使用的高层商务写字楼,够气派,也够高档。来来往往,和乘着电梯上上下下的,多是衣装光鲜体面的白领,金领。
母亲个头不高,30多岁的样子,神情里透着股子恭谨小心。至于她的穿着,叫人最先想到的字眼是:混搭。
混搭出个性,叫时尚,能成网红;混搭得一塌糊涂,则叫土气,惹人嘴角上挑。
明眼人用余光都能瞧出,在她身上,从鞋子到衣裳,从围巾到发饰,百分之二百来自街旁地摊。好在很是整洁,整洁到连半丝褶儿都没有。
跟在年轻母亲身后的,是个小女孩,六七岁吧,扎着一双羊角小辫,这儿瞅瞅,那儿瞧瞧,满脸都是按耐不住的新奇。
“很高。”年轻母亲的动静很小,说。
“那我们什么时能到上面?”
“囡囡,别说话了,应该很快就到了。”
年轻母亲边回答边羞赧四望,那眼神像在说,对不起,孩子没上过这么高的楼,也没坐过电梯,吵着你们了。
起初,同乘职员以为年轻母亲是保洁员,但从母女三言两语的对话中,很快听出她们来自乡下,乘电梯是找感觉来了。
哪料,小女孩看着同乘职员,脆生生说道:“我爸爸真了不起,这座楼就是他盖的。”
年轻母亲见状,忙把小女孩搂进怀里,退到了最后。
“她爸爸,哦,我男人只是个浇注工。他常跟囡囡说,站在顶楼,能看到我们的老家,也能摸到云彩。囡囡信了,非闹着要来看看。”
“那她爸爸呢?”有人随口问。
她爸爸出了意外,来不了了。”
接下来,职员们从年轻母亲那儿听到了这样一个事实——
这座高楼,的确浸透着小女孩爸爸的汗水。前些日子,在另一座工地上,小女孩爸爸不慎跌下脚手架,伤得不轻。为了少花点钱,等不及痊愈,他们就要回老家。也许从此以后,他们再也不会重返这座新城,可小女孩爸爸曾许诺,一定会带她乘坐一回电梯,上到能摸到白云的顶楼去看看。
于是,她们来了。
毋庸置疑,无数民工像极了不知疲倦的蚂蚁,从偏远家乡涌进城市,忙碌劳作,他们所走过的地方,座座高楼大厦拔地而起。他们虽是建筑者,创造者,却终究不属于这儿。此刻,面对小女孩如此简单的愿望,又有什么理由不去满足她?
短短片刻之后,几个职员陪着年轻母亲和叫囡囡的小女孩,走进了顶层的一间宽敞明亮的办公室。
隔窗远望,小女孩惊喜得喊起来:“妈妈,妈妈,我看到了好多好多的大楼。妈妈,云彩就在窗外呢,离我很近。我不是在做梦吧?”
那不是梦,是你那了不起的爸爸的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