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认真的样子,像是一杯长岛冰茶”
文:贪欢
长岛冰茶起源于美国纽约长岛,上世纪90年代起风靡全球。长岛冰茶不是茶,只是色泽很像红茶的一款鸡尾酒,用伏特加、朗姆酒、金酒、龙舌兰酒四种基酒再加入可乐、薄荷、柠檬汁调制 ,原始配方调制的长岛冰茶酒精度可达40度以上。
1.
安安大三的时候,第一次进了酒吧。
那是期末考试的前三天,室友二苗说看不进去书,想去酒吧喝点酒听一夜歌,叫安安一起去。
到了酒吧才发现二苗还叫了很多人,她一个都不认识。
二苗长期在外面做兼职,认识了很多社会上的人,发个朋友圈就能叫来一大群。
她有时候很羡慕二苗,尤其是看着她和别人拼酒玩游戏,和学校里乖巧的样子判若两人。
二苗扔给安安一张酒单,她看了看,都是些名字奇怪的酒,有个“长岛冰茶”看起来还不错,冰茶?冰红茶吗?她心里想着,招手唤来酒保点了一杯,继而躲在角落里玩起手机。
她向来没有和陌生人打成一片的能力,二苗常嘲笑她,这样下去早晚要孤独终老。
2.
不一会儿,长岛冰茶上来了,但还没来及喝,便被二苗叫过去围成一圈玩游戏,是个很经典的聚会游戏,断指。
规则很简单,每人有十根手指,轮换着说一件自己没有做过的事情,比如你说“我没有抽过烟”,抽过烟的人都要弯下一个手指,如果在场有人没抽过,那么你和这个人就不用断指;但如果只有你一个没做过这件事,就自己弯下一根手指。到最后谁最先断完指头,谁就要选真心话大冒险。
这游戏可说是迅速拉近陌生人距离的神器了,没几分钟场上的气氛就变得热火朝天。
“我没进过女厕所。”
“我没谈过超过三次恋爱。”
……
每一次都有不同的人弯下手指,最后一个男生推了推眼镜,认真地说“我从没因为失恋感到痛苦。”
听完这句话,大家有一瞬间的静默,二苗一边弯下手指一边说:“潘子你这不对啊,作为一个情圣你从来没受过情伤,这不科学啊。”
男生笑了一下,“那又怎样,没用过心。”
“好啊,渣男。”大家一哄而上,气氛又重新闹腾起来。
安安哪经历过这样的阵仗,没玩两轮就断掉了所有的手指,成为了第一个光荣的选手。她的大冒险题目是潘子出的,要她一口气喝完面前的饮料。
一杯茶而已,这有什么难的?安安举起杯,一仰头,咕咚咕咚下肚,再有意识,就是第二天早上了。
3.
阳光照进宿舍,投射出一小片阴影,打在安安的脸上,安安睁开眼睛,头痛欲裂,起身,看见二苗嫌弃的脸。
“滴酒不沾点什么长岛冰茶啊,那可足有四十多度呢大小姐。”
“啊?我以为是茶……再也不喝了。”安安垂下头,努力回想长岛冰茶的口感,酸甜的,还有些辣,不喜欢。
二苗又神神秘秘地望向她,“昨天潘子和我一起送你回来的,找我要了你的微信,我估计他对你有意思。”
潘子,那个“情圣”?安安皱了皱眉。
“玩玩嘛,别这么认真。”二苗笑了,推了她一把。
不认真,对她来说比认真还要难一些。
潘子真的开始约她,有时是电影有时是吃饭,总是对她的口味,他会约在小西天的电影资料馆,看芬兰的文艺老片《勒阿弗尔》,会带她去老街后面的胡同,吃少有人问津的私房菜,他没再带她去过酒吧,大概也知道她并不喜欢,只问过一次,“长岛冰茶好喝吗?”她说一口气喝下去的,不怎么记得味道。
“那么还打算再尝试一次吗?”
“还是算了吧。”
4.
成如你所见,潘子不是个长情的人,但不知道怎么,却和安安一来一往相处了一年多的时间。未曾上床未曾亲吻,充其量不过有车疾来猛地拽住安安,燥热的掌心触碰到湿凉的小手,舍不得那几分凉意,便腆着脸多占了几分钟的便宜,等到拐角就心满意足地松开。
或许是想要安定了,不是有那么句话呢,遇见她之前,从未想到余生,遇见她之后,却希望余生尽快到来。
于是某天,他又约安安吃饭,吃过饭两个人在路上走,他装作漫不经心地对安安说了一句:“不如,我们试试在一起?”
安安低下头,沉了很久,瓮声瓮气地回了一句:“还是算了吧。”
又过了很久。
“嗯,那就算了吧。”
不是不想,就是不信任,比起不信任对方,更不信任自己。安安觉得自己寡淡,如何能长久地让潘子喜欢,既然不能,又何必开始。潘子觉得自己滥情,说实在话他也不确定,对安安的喜欢究竟是因为未曾拥有还是会始终如一。
不愿意种花,是因为不愿意看见她们掉落;为了避免结束,于是避免了一切开始。
纵然内心波动如斯,字字总关情,却没能改变劳燕分飞,天各一方的结局。
5.
后来潘子玩起了极限运动,全世界各地地跑,不发朋友圈,不更新微博ins,除了他自己,没人知道他在哪里。
安安有天晚上接了一个电话,放下电话就拽上二苗去了大三时去过的那间酒吧。
什么都不做,只点了一杯长岛冰茶,一口气喝完,愣了几秒,又睡过去了。
驻唱歌手刚好唱到那一句:“拿来长岛冰茶换我半晚安睡。”
明明看起来寡淡如茶,却叫人醉梦难醒。
那天晚上潘子在南极的朗姆酒吧,天气冷得打紧,大家围坐在一起喝朗姆酒取暖,又玩起断指游戏。酒吧老板的小女儿也一起参与,但是因为年纪小,很快就落了下风。到她说的时候,她的视线环绕所有人,声音清脆地说了一句:“I’ve never lost my love.”
看着面前的篝火,潘子静悄悄地弯下了自己的食指。
写在后面:这个故事写好有两个多月了,首发在另一个公众号上,那是个美食情感类的公众号,每天的推送是一道菜讲述一个故事。编辑招我去写,我一开始也不会,但写着写着渐入佳境,竟写了不少好故事。
我做文案有半年多的时间了,昧着心肠写过很多东西,有偏驳的三观,有伪造的经历,也有违心的话语。久而久之,会陷入到一种自我怀疑,我是不是一个,为了赚钱可以不管不顾的人,那段时间很矛盾,一方面需要钱,一方面又厌恶写这些东西的自己。
直到遇见这个编辑。
她很少改我的故事,向来说我一气写出来的,一定是好东西,有时候会很认真地同我讨论故事里的人,有哪一部分是我,又有哪一部分是我的身边人。
我常同她讲,有时间我们一起到五道营的日料店坐坐,她不屑地说你又不喝酒,那你已经丧失了人生一多半的乐趣了。
差点就要约成了,结果她前一天喝了假酒,转天睡到下午,说头疼的要命,改天再说吧,反正都在北京,我们这么近。
于是,就一直没有见过面。
她手里的账号数据一直不太好,在她那家公司里大概也没什么话语权,她又是那种很酷的女孩子,不是很喜欢这些情情爱爱的东西。于是某一天,她和我讲,她要辞职了。
我说也好,还年轻,可以去做些喜欢的事。
她说就是可惜了,还没见过你。
我也想是啊,可是。
我曾经有一群很好的朋友,我们每周都一起吃饭,聊天,看投幕电影。后来他们一个接一个地离开这座城市。
最后只剩下我自己。
我有时候想起和他们在一起的时光,像是梦一样的,我这辈子都没有过这样多的朋友,大家都喜欢我,愿意同我攀谈,给我熬粥喝,带我看他们最喜欢的电影,不会怪我愚钝或者庸俗,会让着我。
他们的理想太轻盈了,每个人都活得那么天然又单纯,为了理想可以忍受贫穷,甚至居无定所的疲惫。而我太沉重了,我像是个被生活压垮的小老太太,过早领会了这个世界最现实的一面,遂渐渐游刃有余,八面玲珑了起来。
不通人情,也是一种本事。象征着宁可与世界较量,也不肯随波逐流的勇气。我很高兴我曾有过这样一群朋友,他们平凡,却不庸碌。
就像是《禁闭岛》里的那句,“是要愚钝地活着,还是清醒地死去”。
我很怕离别,因为大家都太过忙碌,我很难去奢望自己在别人心里的位置,值得要他们跨越千山万水来见我一面。或者我有朝一日足够清闲,可以坐很久的绿皮火车去见他们。
大家就这么分开了,道一句珍重,然后或许这辈子,这辈子都不会再见。
又过了一个月,她发朋友圈,在印尼,很快乐的样子。我没问她还回不回北京,要不要找工作,人活一世,能快乐,就很不容易了。
她叫呆息,我有时叫她阿呆,有时叫她息息。
她是我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