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天湖小舟 图 /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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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龙哥出名的这一年,36岁,按说,也是正值当年,风华正茂。
可是他的出名却是用他的命换的,换言之,他出名的时候,已经死了。
当他行凶不成被反杀砍倒在地,血淋淋的场面却引起了网友的盛大狂欢,可能他自己都想不到会是这样的下场。
事情发生在8月27日晚,也就是昆山龙哥在这个人间的最后一个晚上。
网上的视频显示,当晚在昆山某路口,一辆公交车停在右转兼直行车道内等红灯,这时一辆宝马车从后面驶过,看到红灯,便压线欲强行从一旁的非机动车道右转。
但是,非机动车道上,一位穿白色衬衣的小伙子骑着电动车等红灯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这时,宝马车上下来了两个人,指责电动车挡住了他们的道,且边说边把电动车推到了人行道上,看似事情得到了解决,宝马车上的两个人准备上车离开。
可就在这时,昆山龙哥出场了。
他下车就直奔电动车小哥,一顿拳打脚踢,电动车小哥只是防御着,并没有还手攻击。
打完还不过瘾,昆山龙哥又转身回到宝马车上,拿出了一把大砍刀,对着电动车小哥就是一通挥砍。
许是用力过猛,昆山龙哥挥舞的砍刀不慎掉落在地上,终于被激怒并且也为了保命的电动车小哥眼疾手快,从地上抢起砍刀,对着昆山龙哥就砍。
被砍的昆山龙哥跑到宝马车旁,想要上车躲避或是寻找武器,可是电动车小哥紧追不放,很快,昆山龙哥就被砍得血肉淋漓,最终不治身亡。他嚣张的一生,就定格在36岁。
网上几乎是一边倒的声音,支持白衣男扫黑除恶,为民除害,认为纹身男是罪有应得。
昆山龙哥,全名刘海龙,祖籍甘肃,不到20岁就出来闯荡江湖,从甘肃到北京,又从北京到了昆山。
视频里,他嘚瑟而任性,嚣张又跋扈,满身的纹身和文玩串子大金链是他的标配,而他的履历,更让人瞠目结舌。
2001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2006年9月7日因打架被昆山市****局处行政拘留五日;
2007年3月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2009年5月11日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1年3月24日释放。
2013年7月19日因本案被昆山市****局刑事拘留,2013年8月23日被逮捕……
2001年,算起来那时候的龙哥只有18岁,可是已经开始吃牢饭了。2001年到2013年,12年间,他几乎有七年的时间都是在监狱中度过的。
也许是一身的纹身给了他专横跋扈的底气,也许是坐牢的经历让他觉得有与众不同、高高在上的霸气,也许是武侠片看多了,以为满身横肉、一身纹身、一把砍刀就可以横冲直撞、浪迹天涯。
可是他忘了,兔子急了也会咬人的。
你把别人逼得无路可退,别人就敢与你同归于尽。
有网友这样调侃道:混黑道这么多年,沒有被砍死在血雨腥风的地盘争霸战中,却被一个路人用自己的刀,砍死在大街上。
想起去年发生在武昌的砍头案。
在一家火车站的小面馆里,一位年轻人要了一碗再普通不过的面,标价4元,结帐的时候,老板要收5元,于是双方发生了争执。
年轻人问老板:“牌子上写着四块钱一碗,你怎么要多收1块钱噻?”
当年轻人对价钱提出质疑的时候老板非但没有解释,反而语气极其轻蔑:“我说几块钱一碗就几块钱,你吃得起就吃,吃不起就不要吃,你给老子滚。”
他的这句话让两人发生了争执,老板一把掐住了这位年轻人的脖子,把他抵在墙上。年轻人的两个同伴们急忙劝解,事态渐渐平息。
没多久,本来已经平息下来的老板和年轻人又再次起了争执,老板再次揪住了年轻人的衣领抵在墙上。
身材瘦小的年轻人吃了亏,怒气难消,于是他趁人不备,冲到店内的厨房,从案板上抄起一把菜刀就向老板砍去,从店内一直杀到店外,最终把老板的头砍下来扔到了垃圾桶里。
杀了人之后,年轻人就一直在现场蹲着,直到警察赶来。
因为一元钱,老板丢了命。
如果多一些宽容,多一些厚道,得饶人处且饶人,那么,这两起案件都将不是这样的结果。
昆山龙哥和面馆老板都死于对他人的轻视与傲慢。
同样被傲慢毁了的还有浙江温州的林女士。
她在温州第一桥“火锅先生”吃火锅,服务员正在另一桌点火,她喊服务员过来加汤。
她说:“喂,那个谁,赶紧过来,快来给我加点汤,烧干了怎么吃啊。”
服务员看了一眼她的锅,觉得锅里还有水,于是在给邻桌点了火端了锅底之后,才过来给林女士加汤。
林女士认为服务员怠慢了自己,十分不满,指责服务员态度差,并称要投诉对方。她说到做到,利用微博指责服务员和整间餐厅。
服务员找到林女士,请她把微博删掉,说如果自己有不对的地方,两人可以私下解决。
林女士出言不逊:“你他妈是谁,删不删微博是我的事。”
受到侮辱的服务员瞬间失去了理智,冲到开水间用塑料盆接了开水,然后对着林女士从头上淋了下去!
从昆山龙哥的霸道,面馆老板的强势,再到林女士的盛气凌人,他们都为自己的过激言行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老祖宗几千年来留下的祖训,不是没有道理的。
武力或傲慢,或许可以占得一时的上风,但是时间久了,吃亏的还是自己。
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
没有约束的自由不是真正的自由,让我们对法律、对规则都心存敬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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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天湖小舟,公益人,独立作者,出版小说集《此去经年》,《有事就联系,没事各忙各的》,公益团体——普力联益会发起人、会长,喜好读书,闲暇时间写字。公众号:天湖小舟(t)。新浪微博@天湖小舟。
*文尾曲:汪峰《春天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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