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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过是故事的偷听者
日期:2018-01-16 作者:珍妮特·伯罗薇 阅读:

我们不过是故事的偷听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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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角是小说的一个重要要素。我们可以用不同方法去表示和分析视角,但是不论怎么描述,视角最终关注的还是作者人物读者之间的关系。那么,这个问题就可以转换为:谁在说?对谁说?

谁在说?

  人称是作者在确定视角并开始写作时首先要明确的。选择谁来说是最简单,也是最基本的。小说可由第三人称(她走进刺眼的阳光里)、第二人称(你走进刺眼的阳光里)或是第一人称(我走进刺眼的阳光里)这三种人称来叙述。

  从读者的角度来看,第三人称和第二人称小说是由作者来讲述,第一人称小说则是由饰演“我”的这个角色来讲述的。

  第三人称

  第三人称视角就是由作者来讲述故事。根据作者对故事情况的掌握程度,第三人称视角又可分为以下三种:

  全知视角

  “全知作者”掌握了所有的信息,他直接把本应由读者思考得出的东西告诉了我们。一个全知作者可以这样:

  (1)客观地叙述故事的进展。

  (2)对人物的内心了如指掌

  (3)为我们解读人物的外表语言动作思想,即使人物本身并非如此

  (4)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从全景、远景、微观或者是历史的角度,为我们展示并告诉我们某处发生了什么,过去发生了什么或将来会发生什么。

  (5)为读者提供综合的反思、判断和真相

  有限全知视角

  有限全知视角是指作者可以部分拥有全知作者那样的叙述自由。该视角最常用的形式是,作者从这样的视角客观地看待事件,并允许他自己走进一个人物的内心,而不是其他人物的内心,也不具备明确的判断能力

  有限全知视角对短篇小说尤其适用,因为它能很快确立人物的视角或者感知途径。短篇小说是一种压缩的文学形式,它的时间或空间只允许它形成一种意识坚持从外部观察和始终紧扣一个人物的思想,有助于控制故事的焦点,还可以避免拙劣的视角转换。

  有限全知视角的另一个优点在于,它能够模拟我们个人的生活经历,即我们是无法洞穿别人的心理或动机的,那么这种模拟就会使冲突或斗争得以产生,并为小说的创作带来灵感。

  客观视角

  客观的作者将其知识限定于人物通过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所能观察到的外部事实

  第二人称

  第一和第三人称是文学作品最常用的叙述视角,第二人称只是一种特殊的、实验性的叙述视角,但这种叙述视角还是值得一提,因为有些写作者热衷于此。

  洛丽·摩尔的《成为作家》就为我们展示了读者是如何被第二人称的表达手法变成故事人物的。

  首先,要试着成为另外一个人,可以是任何人,如电影明星或宇航员,电影明星或传教士,电影明星或幼儿园教师世界领袖,遭遇惨痛失败的人。如果是一个失败者,最好在年少时经历过失败,比如在14岁时,早早的关键醒悟有助于你在15岁时就能写出抒发理想遭遇挫折的短诗。可以写池塘,樱花,风掠过飞向山林的麻雀翅膀

  作者在行文中赋予了你,也就是读者特定的特征和反应,假定你就是作者要塑造的那个人物,从而让你更加深入密切地融入到故事中。

  有些作者采用第二人称描写创伤,因为那种置身事外感觉可以消弭情感大起大落同时给人一种震撼力;而有些作者使用第二人称是为了使个人的体验具有普遍意义

  第二人称故事的基本模式是将“你”作为故事的一个人物角色。当人物在书信和独白中的称呼为“你”时,其实叙述者仍然是“我”这个角色。

  当全知作者用“你”称呼读者(你会记得约翰·多德林被困在多佛的峭壁上来回摇晃的情景),这就是作者对读者的“直接称呼”,但并没有改变第三人称叙述的基本方式。只有当作者把“你”变成故事中的角色,这样的故事或小说才算得上是用了第二人称叙述。

  不同于第三和第一人称叙述手法,第二人称关注的是人称本身,而且很难保持不变,因为它一不留神就会跳转到第三或者第一人称。当然,也有读者不喜欢第二人称的叙述方式,因为他们无法从故事的人物身上找到共鸣(你进了酒吧,喝得酩酊大醉)。虽然第二人称不大可能像第一和第三人称那样成为主要的叙述方法,但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你会发现采用第二人称叙述是一种诱人的体验。

对谁说?

  在选择叙述视角时,作者给故事的叙述者和潜在的读者都预设了一个身份,也就是这个故事是讲给谁听的?

  讲给读者

  大部分小说都是讲给“读者”听的,这是文学的惯例。当我们打开书,就会不自觉地把自己当作观众中的一员。毕竟,故事叙述者,不管是全知的作者还是叙述故事的人物,通常把读者看成是开放且愿意配合的普通人,而且他们认为那样讲故事无须什么理由

  对另一个故事人物讲

  更具体地说,故事可以讲给另一个人物或另一些人物听,这种情况下我们作为读者只是“无意中听到”故事而已,讲故事的人就当我们不存在

  1)在书信体小说或故事中,叙事的内容全部是一个人写给另一个的信或人物之间的通信,收信的人可能是陌生人,也可能是好朋友亲戚之类的,如几乎每年都会读李·史密斯的《圣诞家书》(The Christmas Letter)的读者。

  首先,我为去年没有写圣诞信而感到抱歉(抱歉没有回电话,也没有回信等)。事实上那段时间我什么也不能做,什么也没做。当时我被一些事情吓坏了,动弹不了。后来,我又特别忙。已经离婚的玛丽贝思那时来信告诉我:“不要做任何重大决定。”建议不错,可惜我没有听她的。我同意了分居协议,同意结束这段无过错的婚姻,也同意了桑迪马上卖房子计划。我只是想结束这一切,就像有时你突然抑制不住冲动想整理衣柜一样

  2)讲故事的另一种常用方式是独白,由一个人物大声地讲给另一个人物听。

  当然,这种变化可以是无限多的:叙述者可能是对朋友爱人亲密告白,或是在评审的大众或民众面前陈述事情的原委,或是在写一份专业性的福利情况报告,其中不能包含个人情感,抑或是在写一封情书倾诉衷肠,其实他和我们都知道这是一封永远也不会寄出的信。

  不管是哪种情况,这种叙述方式与直白地讲给读者听的故事所采用的叙述方式是截然不同的。听众和讲故事的人都被融入了故事的情节之中,其假设就是读者就在故事里,但这只是假设。就我们所处的这种似是而非的亲密关系的位置而言,我们不过是故事的偷听者。

  对自己说

  如果人物的故事是秘密或隐私,只愿自己知道而不想让故事以外的人知道,就会以一种更加私密的方式被表现出来。

  日记日志风格是指记下自己的所思所想,但不希望被除了作者以外的人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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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编辑 | 温不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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