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合之众(修订版)》是一本由[法] 勒庞著作,中央编译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5.00元,页数:256,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乌合之众(修订版)》读后感(一):《乌合之众》启发点
1.本书的意义在于发现问题而非解决问题。
2.英雄和群众的历史作用孰重孰轻?英雄创造并领导文明,群体更具有巨大破坏力。
3.群众的民主权力和个人权力一样,不受宪政制约就会成为暴政。
4.群众只知道简单极端的感情和观念,缺乏理性和自控力,素质变低下,对推理无感,有深刻的保守本能、总落后于博学者好几代,个人目标被集体目标代替,使个人有意识人格消失、无意识人格得势、易于发泄本能欲望,易受名誉、光荣、爱国主义号召,易受暗示、幻觉和轻信。
5.领袖要具备意志力、信仰、名望,利于话语更具说服力;不能有太多怀疑精神;演说时要多借助感情而非理性、要根据效果不断改变措辞;通过断言、重复和传染扩大影响;很少超前于民意,往往顺应民意;往往头脑褊狭;言语中的含糊不清反而增加其神秘感。
6.种族气质对群体性格影响重大,制度和政府就是种族的产物,改善它们需要由“必要性”而不是“思辩式推理”来推动,否则会带来更压迫的集权制度。
7.教育要鼓励多从实践中获得细节、默默推敲、在心中逐渐成型,以此或早或晚会产生一些提示,使他们着手新的思想、改进或发明。
8.影响群众想象力的非事实本身,而是它们发生和引起注意的方式。
《乌合之众(修订版)》读后感(二):好大一坨“乌”合之众
古斯塔夫•勒庞的这本著作其法文原版名为为<Psychologie des foules>。若直译,应该译为《群体心理学》。当推出英文版时,名称改为了<A Study of the Popular Mind>,并添加了一个主书名<The Crowd >。在这里,无论是法文版还是英文版皆是以研究对象为书名,表述上但求不失公允。但到了该书推出中文版时,却直接将书名译为《乌合之众》。虽然不能否认采用这样一个极为吸引眼球的书名,必定有其商业方面的考量,但这样一个书名却同时也恰如其分地表达了本书的观点与作者的意图。这么一来,可以说是让读者带着观点去阅读,并结合自己的切身体验去印证。
阅读过程中,联想起高中时代读金庸先生的《天龙八部》,当时最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的两处桥段。其一便是为什么那些曾经爱他敬他的丐帮兄弟,在发现乔峰或者说是萧峰是契丹人后,竟顿时便要将其除之而后快。那一声声此起彼伏的“契丹狗”和“杀了他”仿佛终于点燃了人群中每一个丐帮兄弟沸腾的热血与爆棚的“正义感”。其二便是新宿派的众弟子们在少室山外前一秒还高呼着:“新宿老仙,法力无边;神通广大,法驾中原”,可紧接着在看到丁春秋败下阵来后,仿佛他们大脑中都有这么一个开关,他们旋即转换开关,振臂拥护虚竹并呵斥丁春秋为“丁老怪”!
现今回过头来再试图理解金庸先生笔下的这两个桥段,整个人豁然开朗。这两个桥段清晰明了地印证了古斯塔夫•勒庞的观点。即群众没有真正渴求过真理,面对那些不合口味的证据,他们会充耳不闻。凡是能向他们提供幻觉的,都可以很容易地成为他们的主人;凡是让他们幻灭的,都会成为他们的牺牲品。而人一旦进入群体中,智商就严重降低,为了获得认同,个体愿意抛弃是非,用那本就寥寥无几的智商去换取那份让人备感安全却又可悲至极的归属感。
结合近期亲历的一桩事,看来这么多年过去了,还是有一部分国人没能从文革这场噩梦中醒来。同时也枉我学生时代常以熟读鲁迅于人前自夸,竟忘了大先生早就警示过他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我真是不长记性!该打!该打!这书真算是白读了!
嘘!烦请诸位安静点!您听听外面的叫卖声。
卖脑子哟……卖脑子哟……卖脑子哟……
亲,您要来点吗?
《乌合之众(修订版)》读后感(三):写的百字荐书感言
面对双十一,所有人都头脑发热,塞满购物车,然后发现很多东西都亟待退货;想抢个小米手机,在饥饿营销的势头下熬夜奋战,结果发现“见面不如闻名”。激情褪去,理智回归,我常常在思考为什么我们会有这些莫名其妙的行为。看完古斯塔夫.勒庞的《乌合之众》,也就很好的解释了自己身在“异质性群体”中的行为模式——心理易受暗示、感染从而转化成不断重复渲染下的本能。
佛洛依德称《乌合之众》“精致地描述了集体心理”,是一本“当之无愧的名著”。的确,一本伟大的著作可以产生一千个哈姆雷特。而我也仅能留心着我所能接触的现象,探索这些有限的思考。相信随着生活阅历的丰富,这本书能回味无穷。
我们或许还是呐喊群体中的一员,赚着白菜的钱,常常操心体制与民主的大事,“什么是民主?”“什么是体制?”“民主好不好?”“这届人民行不行?”当空旷寂静的世界没有回声时,我们不妨低头翻阅这本《乌合之众》。
《乌合之众(修订版)》读后感(四):《乌合之众》——群体非理性
本书首次出版于1895年,当时作者54岁。通读全书,作者引用了大量历史事件进行论证,如1789年爆发的法国大革命、1792年法国九月惨案以及1871年巴黎公社等。此外作者还以生活经验、新闻报道的事件为论据。
全书共分为三卷,按照从现象到原因、从一般到特殊的逻辑层层展开。
第一卷以“群体心理”命名,介绍了群体的心理特征。第一章概括地揭示出群体的一般特征:群体中有意识人格消失,无意识人格得势,群体的感情和思想变得与自觉个性不同,又因暗示和传染的作用转向一个共同的方向,此即“群体心理统一性”的心理学规律。在集体心理中,个人的才智、个性均被削弱,无意识的品质占了上风,因为群体中的个人只是把他们共同分享的寻常品质集中在一起,所以群体只具有很普通的品质而显得平庸。但是,以下现象不容忽视:群体中个体数量庞大,群体成为无名氏,约束着个人的责任感消失,个人敢于发泄出自本能的欲望。群体中每种感情和行动都有传染性,群体中的个人易于接受暗示,而立刻把暗示的观念转化成行动,而暗示的性质决定群体是犯罪群体还是英雄主义群体。基于以上现象的影响,作者在第二章讨论了群体的感情和道德观,概括出群体的具体心理特征:群体冲动、易变和急躁,易受暗示和轻信,情绪夸张且单纯,偏执、专横和保守,虽经常放纵自己低劣的本能,但却不时表现出极高的道德(某些一时表现出来的品质,如舍己为人、自我牺牲、不计名利、献身精神和对平等的渴望)。第三章研究群体如何受观念影响,作者从群体观念形成的角度进行了初步讨论。观念只有经过形象化的改造,变得通俗易懂,才能被群体接受,当然,这种被改造的观念只有经过很长时间,进入无意识领域变成情感,才能真正产生影响。另一方面,群体推理能力低劣,没有批判精神,因而要想打动群众,只能通过形象而不是论证。群体形成的观念(群体信念)具有何种特点?第四章则对其进行讨论,得出:群体信念盲目服从、残忍偏执以及要求狂热的宣传,即具有宗教感情所固有的特点。
第二卷以“群体的意见与信念”命名,在上卷分析了群体的心理特征与精神结构之后,承接上卷第三章,具体讨论群体意见和信念的形成。深层次影响群体意见和信念的因素为间接因素,即赋予群体心理以特定属性,使某些感情和观念得以发展的间接性准备因素。第一章对此加以论述,列举了种族、传统、时间、政治和社会制度以及教育五种因素,其中尤其强调种族的重要性。第二章讨论能够成为实际说服群体的资源,即群体意见的直接因素,具体包括:形象、词语和套话、幻觉以及经验,是对上卷第三章的具体化分析,强调了群体不受推理论证影响,只能接受形象。既然群体意见的形成受制于间接因素与直接因素,那么是谁如何利用这些因素进行实践?第三章则对此进行阐述,领袖的意志是群体形成意见并取得一致的核心,领袖借助断言、重复和传染的手段进行动员:作出简洁有力的断言,不理睬任何推理和证据,不断重复的说法会进入人们无意识的自我的深层区域形成动机,人群中间情绪迅速传染,迫使个人接受某些意见,接受某些情感模式。此外,名望是说服群众的一个基本因素,享有名望的人、观念或物品,经传染,立刻受到人们自觉不自觉的模仿,使一代人接受某些感情或表达思想的模式。第四章讨论群体因间接因素和直接因素,在领袖的领导下所形成的信念和意见的稳定性。既有重要而持久的牢固信念,也有多变的意见,作者把多变的意见归因于昔日普遍信仰的衰落、群众势力的不断增长以及报业发展使得不同意见呈现在公众前。
第三卷以“不同群体的分类及其特点”命名,在前两卷讨论了群体心理的特点以及群体意见信念形成之后,本卷具体讨论了四类异质性群体。第一章对群体进行分类,将群体分为同质性群体和异质性群体,其中异质性群体由任何特点、任何职业、任何智力水平的个人组成。后四章分别讨论了犯罪群体、刑事案件陪审团、选民群体以及议会四类具体的异质性群体。作者在分析每类具体的群体时,应用前两卷阐述的理论,发现各类群体既有群体的一般共性,亦有特殊性。作者坦言陪审团受着感情因素极强烈的影响,很少被证据打动,但同时表露出对陪审团制度的维护,因为它能缓解法律的严酷性;此外,作者并不反对普选制,因为即使把选举权限制在聪明人中间,也不会改进投票结果,因为一切集体不管成员如何,都患有智力低下症,人们仍将主要受自己感情和党派精神的支配。在社会问题上,由于未知的因素数量众多,从本质上说人们的无知没有什么两样;在对待议会的态度方面,作者认为议会的运作虽然有困难,但仍是人类迄今为止已经发现最佳的、摆脱个人专制的统治方式。
最后在本书结尾处,作者回溯人类文明的起源发展的三个阶段:文明诞生之初是野蛮人的时代,是一群混乱的人群,没有什么东西把人们牢固地联系在一起;后来由于环境的一致、种族间通婚以及共同生活的必要性,有着共同特征和感情的群体——种族形成了,进而形成民族,摆脱野蛮状态。种族的禀性作为稳定的基础,决定着一个民族在狭小的范围内变化;之后文明的老年期降临,作为种族支柱的理想衰弱了,凭此建立的宗教、政治和社会结构也开始发生动摇。个人的个性和智力增长,个人自我意识过度发展,甚至取代了种族集体意识。由于宗教、政治和社会信仰的毁灭,以及现代科学和工业的各种发现,人类的思想正经历转型,现时代呈现出群龙无首的过渡状态。群体的力量是现代至高无上的力量,人们就要进入群体的时代。随着某些观念的传播,人们通过结社意识到了自己的力量,民众的各个阶层进入政治生活,群众的神权就要取代国王的神权了 。因而一个民族联合体最终会变成一群缺乏凝聚力的个人,这样缺乏凝聚力的群体被个人的利益和愿望搞得四分五裂,无法治理自己,以至于需要国家的领导介入。作者在分析了以上从野蛮到文明再到衰落的三个阶段之后,得出群体因种族理想的衰落,回到了最原始的状态——乌合之众,这是一个民族生命的循环。
评价与思考
第一,作者尤其强调种族因素。作者对不同的种族进行了评价,“尤其在拉丁民族的群体中,可以看到专横和偏执能够发展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已经彻底破坏了盎格鲁-萨克逊人所具有的那种强烈的个人独立感情。拉丁民族的群体只关心他们所属宗派的集体独立性。”此外,作者更是将种族因素作为群体意见和信念中的间接因素,种族的信仰、制度和艺术仅仅是种族气质的外在表现。对于异质性群体而言,种族影响巨大,“种族的因素使不同的异质性群体几乎完全不同。”“种族的气质对群体性格有着重大影响。”
第二,作者对妇女的评价有失偏颇,带有歧视性。作者认为妇女儿童野蛮人是低级进化形态的生命,他们冲动、急躁、缺乏理性、没有判断力和批判精神、夸大感情。去他那提全然不知怀疑和不确定性为何物,“它就像女人一样,一下子便会陷入极端。”
第三,关于历史观,作者认为“只能把史学著作当作纯粹想象的产物,它们是对观察有误的事实所作的无根据的记述,并且混杂着一些对思考结果的解释。”作者基于群体易受暗示和轻信的特点,认为集体观察极可能出错,因为个人幻觉通过传染的作用影响了同伴,所以群体证词极不可靠。作者认为历史不可知,但笔者认为史学著作中虽然可能有记录者想象的成分,但随着考古学等学科的发展,人们有更多的依据去相互印证著作中的历史记录,去接近历史真相。现代人虽无法还原历史,但却可以无限接近历史。作者认为史学著作记录是群体的产物,而彻底否定历史记录的价值,笔者认为其过于极端。史学著作并非均群体作品,此外,群体所述未必一定虚假。
第四,关于传统,作者把传统作为群体意见和信念中的间接因素,强调传统对群体意见和信念的重要影响。“传统代表着过去的观念、欲望和感情。”“民族是在历史中形成的一个有机体,只能通过缓慢的遗传积累过程发生变化。支配着人们的是传统,当他们形成群体时,就更是如此。”作者也承认,传统是需要被突破的,但这种突破需要时间的力量,不可暴力革命式的一蹴而就。“没有传统,文明是不可能的;没有对这些传统的破坏,进步也是不可能的。关键在于从稳定与求变间取得平衡。理想状态是,保留过去的制度,只用不易察觉的方式一点一滴地改进它们。”
关于制度,作者并不认为制度可以改正社会的弊端,“各种制度是观念、感情和习俗的产物,而观念、感情和习俗并不会随着改写法典而一并被改写。一个民族不能随意选择自己的制度,一种政治制度的形成需要上百年的时间,改造它也同样如此。”“一个民族并没有真正改变其各种制度的能力,以暴力革命为代价,它可以改变其名称,但是其本质依然如故。”“必要性和时间承担着完善宪政的责任。”“深刻影响群体禀性的手段,不能到制度中去寻找。各民族受着它们自己性格的支配。”作者强调制度是建立在民族性格的基础之上的,而民族性格的改变需要漫长的时间,而决不会通过一部法典、一场暴力革命就可以改变。
钱穆在《中国文化要义》一书中,也曾对传统与制度作过论述:“政治制度必然得自根自生,纵使有些可以从国外移来,也必然先与其本国传统,有一番融和媾通。”“政治制度是现实的,每一制度,必须针对现实,时时刻刻求其能变动适应。但无论如何变,一项制度背后的本原精神所在,即此制度之用意的主要处则仍可不变。此即是此一项制度之自然生长。从变动中寻出它不变的本源,这便是所谓历史传统 。”“制度决非凭空从某一理论而产生,而系从现实中产生者。理论是此制度之精神生命,现实是此制度之血液营养,二者缺一不可。其实革命的本质,应该是推翻制度来迁就现实的,决非是推翻现实来迁就制度的。 ”
制度无法随意建立,要以传统为依托,而传统是民族的观念、情感和习俗的综合反映。制度应依循传统的变迁而变化,而不是相反。笔者承认制度须根植于传统、根植于现实,即使是移植域外制度,也必须经本土化改造,否则会“水土不服”。但笔者认为制度亦会反过来影响传统、影响现实,如法律制度虽根植于社会现实而设立,与社会现实脱离的法律制度终究是一纸空文,但同时法律制度也会对人的行为进行指引和教育,久而久之,会影响人的观念情感,在一定程度上改造社会现实、甚至改变传统,所以我们才需要优良的法律制度来守住社会底线。
第五,作者在谈及群体意见多变的原因时,将报业最近的发展归为原因之一。报纸只反映意见,仅仅提供信息,而不引导意见,在公众思想的变化中随波逐流。“(报业)不断把十分对立的意见带到群众面前。每一种个别意见所产生的暗示作用,很快就会受到对立意见的暗示作用的破坏,结果是任何意见都难以普及。今天,一种意见还来不及被足够多的人接受,从而成为普遍意见,便已寿终正寝。”作者批评了政府在领导舆论上的无能,并指出政府的这种无能导致政治越来越受多变的、非理性的群众冲动的支配,群体的意见越来越倾向于变成政治的最高指导原则。群众民主意识觉醒,表达出自己的诉求,作者对群众想法过于多变充满不屑,并对用这种多变的意见充当政治指导原则充满忧虑,作者认为政府应当积极领导舆论。
最后,在阅读本书的过程中,笔者联想到了一些生活经验。例如作者在谈及群体情绪的夸张与单纯时认为“观众要求舞台上的英雄具有现实生活中不可能存在的勇气、道德和美好品质”,而很多国民对奥运选手的要求不正是如此吗?尤其是刘翔北京奥运会退赛之后引发的舆论,恰恰表现出国民对刘翔提出的超高要求。此外作者在谈及刑事案件陪审团制度时,认为“陪审团受着感情因素极强烈的影响,很少被证据打动”,但“应当大力维护陪审团,只有它能缓解法律的严酷性”。以刑事案件陪审团为主角的电影《十二怒汉》讲述了一个在贫民窟中长大的男孩被指控谋杀生父,案件的旁观者和凶器均已呈堂,看似铁证如山,而担任此案陪审团的12个人要于案件结案前在陪审团休息室里讨论案情,而讨论结果必须要一致通过才能正式结案的故事。陪审团成员投票由最初的1:11压倒性地认定有罪,到最后12票均认为不能认定有罪,呈现出强烈反差。最初格局的形成,反映出了勒庞所述的群体非理性,很多陪审员受到弑父这一道德强烈谴责的感情因素影响,并未深究证据与说理。不过影片呈现出的反而是群体由非理性到理性的变化,抑或是非理性的群体受到领导者(8号陪审员)的领导,得出了理性的结论。
由于知识与生活经验所限,该书还有很多值得思考的部分笔者未能深入进行讨论,以下罗列是与本书主题相关的经典书目:
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
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
埃里西·弗罗姆:《逃避自由》
乔治·奥威尔:《1984》
约翰·密尔顿:《论出版自由》
弗洛伊德:《群体心理学与自我的分析》
约瑟夫·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
《乌合之众(修订版)》读后感(五):值得一读
不得不说作者的许多观察和论断是有道理,而且是一针见血毫不留情的。但是读起来太枯燥啦!不断在瞌睡边缘徘徊。
竟然说妇女属于低级进化形态,最没有主见,极易陷入极端!如果作者生活在今天,一定早就被唾沫淹死好多回了。
话说回来,书里认为一个人一旦加入一个群体,就会在群体的影响和暗示下丧失独立性和自我道德约束,在“法不责众”的认知下,从一个守财奴变得挥霍无度,从怀疑论者被改造成信徒,从老实人变成罪犯,从懦夫变成豪杰。
在群体意识横扫一切的威力下,再也没有人可以对英雄或者大家推崇的人说半句微词。人们对群体的依附欲望是那么强烈、被认同与接纳的渴望掩盖了理智,事情的真相不再重要。
“群体可以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但是也能表现出极崇高的献身、牺牲和不计名利的举动。”这种即使只是暂时的道德净化作用,以前没有意识到。有些英雄就是在这样一个狂热的局势下被造出来的。以往一提到mob,就想到个人隐藏在群体力量背后所实施的打砸抢、甚至谋杀。
我向来讨厌politics, 但是看此书过程中,忽然意识到深谙群体对个人思想和行为的影响和作用,从而加以利用或防范,一定会是这些人的必修课。
《乌合之众(修订版)》读后感(六):总结及小议
在心理学上,“群体”指组织化的一群人,他们受群体精神统一定律的支配。群体成员不一定要同时出现在一个地方,成员数量也可多可少。构成群体的个人会获得一种集体心理,这种心理在结合时产生,不同于孤立的个人。人在独立时,会对自己的欲望加以限制,而在群体中时,很难不去想:群体是个无名氏,因此也不必承担责任。在群体中,个人可以被带入一种完全失去人格意识的状态,在群体发挥催眠影响的作用下,会做出一些同他的性格和习惯极为矛盾的举动。群体在智力上总是低于孤立的个人,但是从感情及其激起的行动这个角度看,群体可以比个人表现得更好或更差,这全看环境如何。 群体的特点主要有五点:1.冲动、易变和急躁。所有的刺激因素都对群体有支配作用,并且它的反应会不停地发生变化。群体是刺激因素的奴隶,它屈从于这些刺激,因此群体也极为多变。群体因为数量上的强大而自觉势不可挡,所以会屈从于孤身一人时很容易抵制的诱惑,从而变得激愤狂暴。2.易受暗示和轻信。群体通常总是处在一种期待注意的状态中,因此很容易受人暗示。同时群体受无意识支配,对理性无动于衷,失去一切批判能力,除了极端轻信外再无别的可能。3.情绪的夸张与单纯。群体的感情通过暗示和传染过程而迅速传播,就会变得夸张。群体因为夸大自己的感情,因此它只会被极端感情所打动。4.偏执、专横和保守。群体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感情,对于意见、想法和信念只会全盘接受或一概拒绝。同时由于自己的强大,群体便给自己的偏执赋予专横的性质。群体受无意识因素的支配,因此很容易屈从于世俗的等级制,难免会十分保守。5.道德。群体在长久表现出来的品质,如尊重社会习俗、抑制私心等上是不道德的,而在一时表现出来的品质,如舍己为人、自我牺牲、不计名利等上是道德的。 观念有因一时环境影响而来去匆匆的观念和具有极大稳定性的基本观念。给群众提供的无论是什么观念,只有当它们具有绝对的、毫不妥协的和简单明了的形式时才能产生有效的影响。形象化的观念之间没有任何相似性和连续性,而群体完全缺乏批判精神,因此不会察觉到同时流行的观念之间的矛盾。高深莫测的观念为了进入群体的智力范围并对它们产生影响,往往会低俗化和简单化。观念在群众的头脑中扎根需要很长时间,根除也一样。群体借助表面相似的观念进行推理,但其实他们并不推理或只会错误地推理。群体推理的特点,是把彼此不同、只在表面上相似的事物搅在一起,病吧具体的事物普遍化。知道如何操纵群体的人给他们提供的也是这种论证,这也是能影响群体的唯一论证。包含一系列环节的逻辑论证,对群体来说完全是不可理解的。正像缺乏推理能力的人一样,群体形象化的想象力不但强大而活跃并且非常敏感。群体的理性被搁置,因此头脑中能产生出极鲜明的形象。只会形象思维的群体,也只能被形象所打动。只有形象能吸引或吓住群体,成为他们的行为动机。影响民众想象力的,并不是事实本身,而是它们发生和引起注意的方式。 群体信仰所采取的宗教形式是宗教感情,这种感情有着十分简单的特点,比如对想象中某个高高在上者的崇拜,,对生命赖以生存的某种力量的畏惧,盲目服从它的命令,没有能力对其信条展开讨论,传播这种信条的愿望,倾向于把不接受它们的任何人视为仇敌。群体的信念有着盲目服从、残忍的偏执以及要求狂热的宣传等等这些宗教感情所固有的特点。一切政治、神学或社会信条,想要在群众中扎根,都必须采取宗教的形式——能把危险的讨论排除在外的形式。即便有可能使群众接受无神论,这种信念也会表现出宗教情感中所有的偏执狂,它很快就会表现为一种崇拜。群众需要宗教,即使宗教信仰的对象变了,宗教感情却没有变。基于宗教感情看历史上很多大事件,会发现只有群众的灵魂想让它们发生时才可能发生。在这些事件的深处,总可以找到的绝不是统治者的权力,而是群体灵魂的运作。 决定群体意见和信念的因素有间接因素和直接因素两类。间接因素能使群体接受某些信念,并且使其再也难以接受别的信念;直接因素则使观念采取一定形式并且使它能够产生一定的结果。所有重大历史事件中都有这两种因素相继发生作用。有些间接因素具有普遍性,它们是群体一切信念和意见的基础。这些因素就是种族、传统、时代、各种典章制度和教育。1.种族。种族的重要性远超其他因素,种族的影响决定着群体气质的特征,不同国家的群体表现出不同的信念和行为,受到影响的方式也各不相同。2.传统。传统是种族综合作用的产物,代表着过去的观念、欲望和感情。没有传统,文明是不可能的;没有对这些传统的破坏,进步也是不可能的。困难在于如何在稳定与求变之间取得平衡,对于一个民族来说,理想的状态是保留过去的制度,只用不易察觉的方式一点一滴地改进。群体具有保守性,总是死抱着传统观念不放,反对变革。3.时间。群体的意见和信念是由时间装备起来的,因而一些观念可实现于一个时代,却不能实现于另一个时代。4.政治和社会制度。制度能够改变社会的弊端,国家的进步是改进制度与统治带来的结果。一个民族并不能随意选择自己的制度,制度和政府都是种族的产物,它们并不是某个时代的创造者,而是由这个时代所创造。就制度本身而言无所谓好坏,在特定时刻对一个民族有益的制度,对另一个民族也许极为有害。5.教育。教育不会使人变得更道德、更幸福,也不能改变本能和天生的热情,而且在不良引导下害处远大于好处。教科书式的教育让人只会背书和服从,同时为社会底层创造一支无产阶级大军,随时准备造反。人们所需要的教育是专业教育,并通过它提高智力,专业教育是重实践,而非理论。 直接因素包括四点:1.形象、词语和套话。群体易于被形象所产生的印象左右,形象不一定随时都有,但可以利用词语和套话激活。词语的威力与所唤醒的形象有关,独立于真实含义。最不明确的词语,有时反而影响最大,如民主、社会主义、平等、自由等。词语的形象因时代、民族而异,词语和套话在失去形象后就成了空话,空话可以让使用者免去思考的义务。2.幻觉。宗教幻觉或是哲学和社会幻觉可以使各民族创造出辉煌的艺术或文明,没有则会陷入野蛮的原始状态。3.经验。经验能让真理在群众心中牢固生根,让过于危险的幻想归于破灭,为此,经验必须发生在非常大的范围内,且一再出现。4.理性。理性对群众心理产生影响是其消极价值。群体不受推理影响,因此群体从不受理性的指引,而受感情统治。 群体的头领的意志是群体形成意见并取得一致的核心。领袖最初往往不过是被领导中的一员。这里的领袖更可能是实干家而非思想家,他意志坚强,聚集成群的人会完全丧失自己的意志,本能地转向一个具备他们没有的品质的人。群众中的大多数人,对除自己的行业以外的问题都一无所知,而领袖就是他们的引路人,使他们不必为说理操心。同时群众领袖具有无需任何后盾的专制的权威使群众服从。在政府甘心受人怀疑,越来越没有力量的今天,这些领袖正日益倾向于取代政府。充满活力但只拥有一时坚强意志的领袖往往成为一时冲动的英雄,而拥有长久坚强意志的领袖则会与文明史上最重大的事件联系在一起。同时越简洁有力的断言,不理睬任何推理和证据,就越有威力,领袖则通过断言、重复和传染对群众进行动员。动员后会因环境而获得巨大的威力,即名望。名望往往与成功相联系,失去成功往往也会失去名望。名望分为先天名望和个人名望。先天名望与名誉、荣耀、财富共存,而个人名望则为个人所有,长于人的生命,众人对其拥有者会自觉服从。名望也会因探讨而受到磨蚀,所以神与人要保持距离,不容探讨。 群体的意见和信念有重要而持久的信仰与短暂而易变的意见两类。普遍信仰是文明的真正基础,其长久扎根与根除都极为不易,根除则需借助暴力革命。各民族明白普遍信仰的好处,所以在捍卫自己的意见时,总是表现出不宽容的态度。。无论从哲学上看普遍信仰多么荒谬,它都会进入最清醒的头脑,对人们实行着绝对的控制。一切与民族普遍信仰和情感相悖的东西都没有持久力。同时,昔日的信仰逐渐失去影响力,群众势力不断增长,报业的发展让政府在舆论上变得无能,使得群体中易变的意见比以往都多。不存在任何引导意见的力量,再加上普遍信仰的毁灭,其最终结果就是对一切秩序都存在着极端分歧的信念,并且使群众对于一切不明确触及他们直接利益的事情,越来越不关心。由于讨论和分析的缘故,一切意见都失去了名望;它们的特征很快退化,持续的时间之短很难唤起我们的热情。现代人日益变得麻木不仁。当一种文明让群众占了上风,它便几乎没有多少机会再延续下去了。如果说还有什么事情能够推迟自身的毁灭的话,那就是极端不稳定的群众的意见,以及他们对一切普遍信仰的麻木不仁。 群体一般包括异质性群体和同质性群体两类,前者包括无名称的团体(如街头团体)和有名称的团体(如陪审团、议会等),后者包括派别(政治派别、宗教派别等)、身份团体(军人、僧侣、劳工等)、阶级(中产阶级、农民阶级等)。种族的因素使不同的异质性群体几乎完全不同,种族的气质对群体的性格有重大影响。除种族因素外,无名称的团体缺乏责任感,而有名称的团体则发展出了责任感,这使他们的行动有很大区别。 以上是本书的主要观点,需要注意的是,这本着眼于群体心理学的书,其中很多观点在今天的研究下已经被证伪,同时书中一些种族主义以及性别主义的言论和观点也需谨慎对待,尽管这更多的是一种偏见而非歧视,没有多少恶意。这种种族主义更多的是基于文化而非生理,很大程度上与常说的“国民性”类似。以今日之眼光看待此书,可以显然看出其得失并存,这里可以从弗洛伊德对勒庞继承与批判的矛盾态度得出结论:勒庞对人群和集体的突出特征有相当敏锐的把握能力,但是他并没有对它们做出令人满意的说明。 尽管这本书存在着诸多不足,但这本成书于1895年的著作一直畅销至今必有其可取之处。这一个多世纪以来,难道人们的心理从未发生改变吗?不一定,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群体注定会走到这一步。这部习惯上被称为以法国大革命事件为基础的群体行为的社会心理学著作对今日之中国社会行为竟有着极其精准的描述和解释,足以见得本书从历史事件入手,最后跳脱出去寻得了普遍规律。同时也可以看到中国在社会发展上究竟落后西方多少年。我认为本书经久不衰的原因不在于对行为的解读而在于精准的描述,因此其当代意义,在于发现问题的功能而非解决问题的功能。 勒庞早就预言,“我们就要进入的时代,千真万确将是一个群体的时代。”随着媒体和通讯社交网络的极大发展,更多的声音得以被听见,但人还是那个人,和从前并没有多大不同,因此群众也更容易被各种意见诱导,迷失在意见的汪洋中。在这样一个时代,各种意见领袖不断被群众推上神坛,进而疯狂带节奏,人们也身陷舆论的狂欢中浑然不觉。近期的事件从“江歌案”到各种幼儿园,回溯以往,延及未来,有多少次非理性的狂欢,就有多少次疯狂的打脸,有多少次关注就有多少次遗忘。人们追求所谓的正义,不过是借助群体的力量表达自我排除异己。那我们追求的有多少是民主,又有多少是民粹?我向来是不去点评时事的,一方面我没有相关的知识储备、专业背景,另一方面我们见到的信息真假难辨。所以我倾向于沉默,在见惯了风向不断转向之后,我就更倾向于沉默。我不是理中客,但也不会去盲目跟随大众,尤其是在见识过群众的力量之后。无数的事情告诉我们,群众的民主权利就像一切个人权利一样,当它没有受到恰当的约束时,只会转为暴虐。莫言说过,“当众人都哭时,应该允许有的人不哭。”我素来是对集体主义保有一定距离的,当然,我不是说要标新立异,刻意不同,而是一定要有自己的思想。当群众见识到群体的力量时,就不会轻易放手,政府对于舆论的把控也就越来越困难。不过民众沉醉在民主自由的世界中可不会管这些,甚至对于舆论的反转也毫不在意,因为他们可以让政府去背锅,将一切缘由归于政府公信力的丧失,仔细想来倒也没错,毕竟—— 人民万岁!
2017.12.11
《乌合之众(修订版)》读后感(七):勒庞把读者也当成了乌合之众
大一就听专业课老师,不止一次说过这本书,没想到十年以后才读。
作为一本公共版权的书,在国内再版多次,读者甚多。但许是盛名在前,如今读来反而没有那种震撼。
一是本书的核心论点,通俗讲即所谓“人一到群体里就变得盲从”,放到现在确实有点老掉牙了。而且这个论点多少是有失偏颇的。但反过来说,这种现象是确实一直存在于我们身边的,不得不服勒庞的洞察力。
二是本书的论述逻辑,多少有点混乱,更多的是个人经验主义,虽然不少说的不错。但如果你是一个习惯理性推理的读者,会受不了他这种说到哪儿是哪儿的表述方式。而且书里的论据多涉及法国大革命,那段历史本身也挺乱的,于是就乱上加乱了……至于涉嫌种族和性别歧视,放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倒也不奇怪,并不能因为这个就把勒庞一棒子打死。
三是,我怎么觉得,作者似乎在把读者当成了书里写的乌合之众呢!
最后,建议大家都好好读一读罗伯特墨顿在书里写的《乌合之众的得与失》。
《乌合之众(修订版)》读后感(八):一个人喝杯下午茶思考
最近写文章取名越来越随意。
不知道作者写这本书的时候是凝眉沉思还是悠然随意,但直觉判断更似前者,一来很多场景式描述、事实资料取自法国大革命历史背景,作者是法国人必然有一种特殊情愫,不论是忧国家动荡变革的不幸还是对其民族特性的责之殷切;二来是作者的表述方式,很有意思,虽然他指责领袖用直接论断、重复、暗示等技巧影响群体心理,但是本书的写作也是开门见山论断性结论偏多,缺乏充分有效的逻辑架构支撑,强调的手法同样不止一次运用,或许其背后的内心有一番怎样的澎湃情绪。
我读这本书倒是一个人边喝下午茶边翻阅,顺便取支笔勾勾画画些随感——纸质书的好处就在这里。事实上,这本书启发我进行相关思考的时间要远远长于阅读内容的时间。
一时兴起买的精装版比较厚,但内容字数仍是有限。客观说,时代和环境的桎梏仍然在,比如作者对种族的偏见,对性别的歧视,还有一些缺乏事实和逻辑的乏善可陈的观点,它的畅销也许得益于大多数论断的准确和让我们觉得感同身受,譬如某些生活场景可以直接验证书中观点,即使到了如今跨越作者生活的时代。最大的问题,在于我们看到了现象,从现象溯及其心理学实质是一大进步,然而也止步于此:这都是提出问题以及对问题的延伸,那么如何解决问题呢?或者说,假想自己置身于群情激愤的群众之中,他们因为爱国等正面情绪的驱动开始施展暴行,比如不做分辨杀死叛国者的全部亲属或者同村人,自己明知道这种行为在道德、法理上都是错的,该如何实现“保护自己安全且同时说服群众”的目标?作者没有说,所以我只好自己喝茶思考。
这个话题引申一步可以讲到危机公关。因为在信息时代,很多危机的产生是由于网络普及,每个人都可以发声成为信息源,一些有意或无意制造的错误信息或者偏于绝对化的观点往往容易让人信以为真,进而参与到转播扩散中,无形中可以聚集起数万规模以上的ID众口一词。比如发生某灾难后微博上的“逼捐事件”,也许这个例子不甚恰当,但是有些留言回复的网民确实比较符合“乌合之众”的描述定义。没有共同的阶层或职业背景,因为某个事件触发偶然集结到一起,人数优势给个人“壮胆”,他们认为自己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出了事也无需负责,所以言谈的情感控诉更激烈,更甚者恶意和戾气也肆无忌惮喷薄而出。
勒庞说,群体可以更大程度的为恶,也可以在更大程度上表达善意。个人愚见,群体发声,而个人隐入其中,最大的特点之一可类比如今网络上的匿名。“三人成虎”,倘使真有三个人跑去找魏王说市中有虎,魏王见这三个人之前尚要录其名姓备查;而形成群体,往往成百上千的规模,量变引发的质变就是每个人独特的身份、记号统统被削弱,群体想要表达的即我想要表达的,一种明显的幻觉便是自己更有力量了,也就有更大的勇气去尝试平日里理性权衡下不会做的事。
群体的智商普遍偏低于个人,即使是那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职业精英,同样会“智商变低”。我想其中一个因素,是每个人或多或少会受到所处时代、环境的限制。亲身经历的事实是最直接的观察、思考资料来源,参与这些事实的都是处于时代大背景、地理(或其他同质属性)大环境下的普通人,因而这些事实无不带有时代的影响和印痕。如同在亚里士多德时代,囿于观察设备和技术的局限,地心说已经是很先进的想法,普通人的理解范畴又怎能轻易超越?除此之外,如果意识到群体的盲目,仍在洪流中随波向前,是不愿,不敢,还是不能?也许是不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又何必要非和大多数人过不去,浪费时间和精力一争长短;也许是不敢,情绪激动的群众很难通过说理讨论改变自身想法,利益平衡下为了正义真理开罪大多数人大概并不是明智的举动,一旦招致他们对自己的伤害打击更加得不偿失;也许是不能,如果观点见解当真超越时代,手无寸铁何以抗争,罗马士兵怎会懂得阿基米德的所思所想?
于是又回到起初的话题:当意识到群体的无理性,如何解决?
留待各位读者思考。
《乌合之众(修订版)》读后感(九):一群理智的人在一起,居然更不理智
人们常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跟优秀的人在一起,将会变得更加的优秀。那要是跟一群理智的人在一起,会变得更加的理智吗?古斯塔夫·勒庞说:“跟一群理智的人在一起,会变得更不理智”。
一群理智的人在一起就是一个群体,当人们聚在一起的时候,他们的感情和思想将会全部都处于一个频道上,这时候他们的自我个性就会消失,从而形成一种集体心理。而这种集体心理,往往是受某种暗示所决定的,一旦这个暗示被群体中的大部分中的人所接受,那么这个群体中的人就都会接受。这时候就不是个人理智不理智的问题了,而是这个群体不理智。
写《乌合之众》的古斯塔夫·勒庞一位法国社会心理学家、社会学家,同时也是群体心理学的创始人,有“群体社会的马基雅维里”之称。精神分析学的创始人佛洛依德评价说:勒庞的《大众心理学研究》是一本当之无愧的名著,他极为精致地描述了集体心态。
一群人在一起就是一个群体,聚在一起的时候他们的个性将会消失,形成一种新的集体心理,而集体心理又容易受人暗示和轻信别人所说的话。就跟你去旅游一样,会有一个导游,导游就是那个领袖。导游会告诉你,哪里好玩,哪里可以吃好吃的。这时候人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的时候,是极具缺乏安全感的,同时在群体中又是丧失了理智的,只要导游说一句话暗示一下:这个东西不错,很多人来了这个地方都买一个回去送人。群体中只要有一个人,去购买了这件物品。大家都很容易轻信导游说的话,慢慢的大家都买了,就剩下你一个人没有买,这时候,你不会去进行购买吗?你会购买的,因为你处于一个群体中。
假如是一个聪明的人,上了985、211的大学,考上了博士。但是在生活面前,你的理智将会瞬间荡然无存,在群体中你的个性将会消失,你的理智将被剥夺,及其容易接受别人的暗示和轻松别人的话,你的学历在群体的心理面前显得如此的单薄。
孤立的个人具有主宰自己的反应的能力,但是群体并不具备这种能力。一个人的时候,常常可以独自思考一些问题。但是一群人在一起的时候,特别是当一个群体中出现一个权威比你大的人,这时候这个群体将会丧失了思考的能力,而你将会听从这个权威人士的话。这是由人类的本能所决定的,一切群体动物都有服从头领的本能需要。在营销方面,这个本能也一直被人所使用。我们经常可以看见电视上在卖药品的人都是穿着白衣服写着某某医院的主治医生。一旦穿上白色衣服,他就代表了权威性,人们就很容易服从他。尤其是处于一个群体的时候,更是如此,服从权威也是人类的本能。
理智是什么?百度百科上解释理智是理性和智慧的结合。一个群体是有理智的,不过这时候群体的理智是低的,就像一群猴子,真正的理智就存在猴王身上的,而不存在整个群体的人里。而这时候的理智就显得低了,一群人的在一起显示出来的理智却是一个人的理智。人类往往是聪明的,但一群人在一起的时候,往往又是不够聪明的。
影响一个群体的是那些简单的观念,而不是高深的观念,那些能够最简单的打动人的观念,而不是抛出一大堆概念让一个人思考的观念。《乌合之众》中写道:影响民众想象力的,并不是实事本身而是它们的发生和引起注意的方式。人们往往只会注重事情发生和引起注意的方式,就像之前很火热的中美贸易之战,人们只会关心这件事的发生和为什么引起注意的方式。极少的人会去思考这个贸易会对我们的生活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难道,我们人就是这样,无法改变吗?并不是,我们还可以“慎独”。群体只是我们生活中的一部分,大部分的时间我们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而且,我们一个人是处在无数的群体当中的,总有一个群体中你是那个理智的人。总是有人害怕独处,怕自己不合群。但,只有一个人独处的时光,你才是自己,才有独立思考的能力。
在群体中,一个人更多时候是没有理智的,是跟着群体里的人一起做事。享受独处的时光,只是当你独处的时候,你才是理智的自己。
《乌合之众》讲的就是这样的大众心理学。罗素·罗兰说:“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在知道生活的真相后仍然热爱生活。”
深度的思考,深入的读书,一书一世界。我是深度读书,公众号:深度读书了吗(shendudushu),欢迎你一起来思考这个世界!
《乌合之众(修订版)》读后感(十):永远参与其中,时刻置之度外
《乌合之众》是超越时代的存在,因为它描述的是人类社会,只要人类社会还在蓬勃发展,群众心理就永远存在。作为个人,我们能做的,或许就是参与其中的置之度外。
我对于心理学产生的兴趣,来源之一,就是斯坦福大学曾做过的“监狱实验”,这个小小的实验,还原的或许就是二战时,纳粹的心理。但“纳粹”只是一个标签,今天它是一群人,明天,它也可以成为另一群“善良”的人的标签。
人的基因本质上是没有善恶的,因为一个人的行为,除了自身品格,更多的是被外界的环境所控制。这点或许很多人不愿意相信,毕竟面对自己的阴暗面是件艰难的事情,很多人更愿意相信,相同的情况下,自己会比当事人做的更好。
说个最近的网络暴力吧,事情虽然已然脱离了理智范围,但伤害别人的人还在认为自己在为民执法就有些不可思议了。这个事情就是近期某娱乐网红明星发的一段视频,和一段舍我其谁的博文,希望看完《乌合之众》的每一个人肉小伙子的网民自己想想,换了你在地铁上,你真的愿意出手相助?不用给谁承诺,就想想自己会不会陷入可怕的沉默螺旋。当事人确实有错,应该交给执法机构,而不是被你和一群狂热分子去辱骂。既然狂热份子包揽了正义,社会还需要法律吗?还需要教育吗?
文明是需要群众的大度的。
对于帮助他人这件事,社会心理学也做过相关的实验,帮助他人有三个前提,第一,你注意到了。第二,你认为这是紧急事件。第三,你要感觉自己有责任。我想谁也不希望,某天因为自己赶时间,没有注意到一旁需要帮助的孕妇而被录制视频上传网络吧。你也知道,只要处于道德劣势,你就会百口莫辩。这确实很可怕。
我们不可能拒绝群体,因为我们自身就带着性别属性,年龄属性等等。我们就是群体。但能否在面对有剧烈情绪煽动力的事情时,抽离事件旁观一下?保持头脑的冷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可当你努力过了,你才能打心底地明白,有些属性不是你。比如,《钢琴师》里帮助犹太人的德国军官。永远参与其中,时刻置之度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