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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的签名的读后感10篇
日期:2018-06-12 20:25: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

万物的签名的读后感10篇

  《万物的签名》是一本由[美]伊丽莎白·吉尔伯特(Elizabeth Gilbert)著作,中信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2.00元,页数:446,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万物的签名》读后感(一):她不要伟大,她要丰饶的一生

  其实《万物的签名》这本书我看了很久,前20%断断续续看的,结果在端午放假之前整个故事出现了一条让我想追下去的线索,在端午假期濒临结束时候熬夜消化,因为还剩下30%的时候根本不甘心放下。

  我眼中好的小说人物性格合乎逻辑,没有超然完美传奇;故事情合理,没有故作悲情或者跌宕;笔调自然旋律和谐,我想要看到作者创作大小说的耐心而不是骗取同情、不值钱共鸣、对伟大或者完美的虚伪的赞扬。

  《万物的签名》做到了。我不好意思说我是在大众书局泛泛翻阅的时候被它的封面吸引住,那段时间还在读日本小说,觉得语气语调和英文写作的小说还是很不同,想分开赏味。

  小说的女主角是一个从小受到贵族教育的人,故事发生在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女主角阿尔玛出生于1800年,不漂亮,牛高马大,长相也丝毫没有可圈可点之处。父亲是极具商业眼光的英国商人贫寒出生经历粗厉的岁月通过倒卖植物药材积累巨大财富,在费城拥有豪华庄园母亲是荷兰贵族的后裔,精通多门语言的植物学家

  女主角阿尔玛从小受到的教育严苛充实,她在语言、数学、植物学方面很早期就表现卓越能力和天份,尚未成年开始发表植物学的论文,而伴随她终生的研究是苔藓学。为什么是苔藓?在她成年落寞的岁月里,她找到了一份够研究很久的事业——聪明女人竟然可以把无聊时间拿来让自己成为某个领域专家

  故事基本在讲这个女人的一生,她聪明,自私叛逆,因不漂亮而自卑,因才识过人而自信。她极度理性甚至质疑亚当和夏娃故事里的不应该是苹果树,她极度果断可以在五十岁时将自己的人生清零从头来过。她面对爱情稚嫩勇敢不掩饰对纵情肉体向往,面对失败又用最冷静心情去寻求答案。之所以阿尔玛精彩,是因为她像每一个女人,她纠结反复,会在大事临头时经不住用最恶意的揣测去衡量生命中不幸,又因为她不像大部分女人,冷静下来伴随她一生大部分时光的是严格的自省和矫正。

  蒋勋说曹雪芹最可贵地方在于他经历了荣华富贵在人生最低处的时候回首繁华,有自省和宽容,而阿尔玛的一生最丰饶的地方在于她面对自己的错误和失败的时候,能及时止损,尽可能少的哀怨后悔,尽可能多的——改善自己。

  有很多人分析阿尔玛母亲对她过分严格的教育的时候说,这样的教育造成了她的悲剧,可是我觉得这个教育并不悲剧,因为它让阿尔法成为一个特别完整的人,她可能在感情上不顺利,可能是个大多数男人不喜欢的女人,可能是过分理性缺乏温柔的,但是她回望自己一生的时候可以微笑说自己特别幸运

  我喜欢这本书,我喜欢女人的复杂性以这样的方式展现出来,阿尔玛在自己职业上有很高的成就,可是她钟情于去粉饰这份功名利禄,她带着若干的困惑科学精神,研究透了一些东西,也永远无法接近另外一些东西,但这个女子美的地方在于她不要成为伟大的女人,她要丰饶的一生,因为她是个贵族,骨子里被刻下的尊严

  上帝创造万物的时候都就下了签名,终其一生我们要寻找的是最与众不同的自我。

  《万物的签名》读后感(二):灵气自苔藓生长

  这本书非常特别。

  首先很少有一本书把女主写的这么不漂亮,大多数书中的女主漂亮又聪慧,再差一点容貌普通但也拥有坚忍内心或者特别之处。而这部的女主强壮如同男子,有一蓬硬而杂乱头发。就是这样一个毫不纤细女孩,也在作者的描述下显得灵气逼人。

  我会有在看书的时候想象画面习惯,而这本书让我想起的不是具体的某个场景,而是像是那些可爱动画。女主是穿着裙子胖胖的女孩,不美丽但也随性可爱;她的妹妹永远温柔端庄,喜怒不形于色,但是美丽异常;芮塔是快活的小精灵。白亩庄园被我想成一座漂亮的城堡,里面有大片玻璃温室,虽然地处美国,可是那些植物总让我想起茂密热带雨林,而童年时期的女主大概就是《疯狂原始人》中的某个女孩形象。之所以会把它想象成动画,也是觉得只有动画才能表现出书中的趣味与灵气。

  我很喜欢书中关于“万物的签名”的说法,虽然女主很不喜欢,可是上帝将自己的名字藏在万物之中,有更高的智慧在试图与我们交流这个说法,真的特别打动我。

  《万物的签名》读后感(三):苔藓时间的乐与人类时间的苦

  ‘每一朵花、每一片叶子、每一颗果实和每一棵树的设计中,都隐藏着改善人类的线索。整个自然界就是一种神的代码,包含着造物主的爱的证明’。这就是德国老皮匠雅各布-波墨“万物的签名”理论书名寓意,与佛教里一树一菩提,一花一世界理念有些神似。

  书中放了四幅勒杜泰的植物插图,他是18世纪法国著名的植物画家,最为人知的是他的《玫瑰圣经

  让我亲切的书

  这是一本让我倍感亲切的书,尤其是在刚刚写完博士论文的时候看到它,18、19世纪一长串熟悉的名字跳跃其中:

  班克斯,掌管皇家学会40余年,他是一个大强盗,在他一手操纵下,英国从世界各地掠取了多少动植物资源!“班克斯的帝国博物学”是去年毕业师兄李猛的博士论文,有兴趣的看官可以去搜索李猛发表的相关文章

  林奈,18世纪影响最大的植物学家,也许今天的人们已经记不得他曾经提出的性分类系统,但今天的动植物分类一直还沿用着他的双名法。

  钱伯斯,http://blog.sciencenet.cn/blog-273976-740440.html

  拉马克,达尔文,华莱士,这三位想必大家都很熟悉了。

  菲奇,19世纪的植物画家http://blog.sciencenet.cn/blog-273976-748226.html

  库克船长……以及贵格会、丘园、郁金香热、皇家学会、塔希提岛、金鸡纳等那时候与博物学关联在一起的热词。这本书的译者对博物学并不是太熟悉,所以会把博物学家翻译成自然学家(naturalist),博物学翻译成自然历史(natural history)等,不过作为文学翻译,这样的失误也情有可原了。

  我很希望能找到这本书女主的原型,这位虚构的女苔藓学家不过是18、19世纪活跃在植物学领域的女性的一个缩影,那时候从事普及写作、植物艺术、研究、与植物学家通信的女性难以穷尽。

  “植物学,”佩克教授训练有素的屈尊态度复述,“对女孩子来说,是一种最具有教育意义的休闲活动,是唯一适合女性的科学研究工作,我始终如此认为,基于这项学科没有残忍成分,也没有数学的严密性。我自己的女儿也精于画野花。”……“女士手指较为灵巧,你瞧,比男人柔软。有些人说,比男人的手更适合精致的植物采集工作”(p78)

  这位科学家表达观点正是18、19世纪较为普遍的一种观点:植物学是适合女性的科学。典型的如卢梭,在他的《第七次漫步》和《爱弥儿》里谈到,植物学没有矿物学那样枯燥乏味实验繁重体力劳动,也没有动物学残忍的解剖,也不像数学物理那样抽象,是最适合于女性的学问。这种观点在18世纪启蒙文化中盛行,卢梭的《植物学通信》是最受欢迎的普及读物,也有大量女性效仿他,写这样的书信体普及作品。那时候的女性如书中的女主阿尔玛,都没上过学,植物学主要是和作为一种爱好和休闲活动。相比之下,像阿尔玛一样能著书立学的植物学家寥寥无几,阿尔玛折射了作为女科学家在那个时代深深无奈。阿尔玛把时间分为神圣时间、地质时间、苔藓时间和人类时间,她自己生活在后两者,苔藓时间里的她快乐满足的,人类时间里的她孤独痛苦

  苔藓时间里的科学赢家

  “历史上没有哪个吃得饱、体质好的聪明女孩死于学问过多”,或许就是在父母这样的进步观念下,阿尔玛从小就被鼓励学习各种语言和各门学科,她的教育主要来自母亲和家庭教师。父亲亨利跟随探险船队去采集植物,之后靠植物药材发家,成为费城的土豪。他是真正的土豪,在海外殖民地种植药材和经济作物,在自己的大庄园建了专业的温室,引种世界各地的植物,他邀请各方科学名人到家做客,赞助有潜力年轻人,还喜欢囤积图书,虽然从来不看。丰富物质和文化生活,让阿尔玛学习和探知自然的路上乐此不疲。家里的大庄园是她探索自然的天然乐园,她没有一般女孩的斯文,对一切虫鱼鸟兽花花草草都感兴趣,无所畏惧,8岁的时候她就在母亲的协助下解剖了羊头,父母也鼓励她去撒野,即便一身烂泥也不会受到任何指责。这样的童年生活与那个时代深闺淑女们的生活大相径庭,也为她日后走上科学的道路打下坚实基础。而且,家庭广泛的社交圈子让她有机会掌握最新的科学进展,结交圈里的朋友,还有优秀的出版商,即便是最后她出任荷兰霍特斯植物园苔藓馆馆长,也得益于植物园掌门人是她的舅舅,只有这样显赫的家庭背景才能让她在科学上走得更远。因为阿尔玛也深知,作为女人,要在科学圈里立足有多么不易:她早先发表的论文都是匿名,让读者误以为是男性;她与达尔文、华莱士同样有革命性的进化论思想,也因为自己是个女人而不敢发表。但不管怎么样,她也是幸运的,发表了大量的学术论文,出版了几本苔藓专著,担任苔藓馆馆长,结识苔藓研究领域的大牛们,与华莱士畅谈进化论等。

  阿尔玛研究苔藓,带着理性和情感:苔藓是一个人鲜有人关注的领域,竞争小;情感上,她觉得苔藓有尊严、沉默、智慧和谦逊,它们优雅含蓄,而不像那些开着大花的植物傻傻的。苔藓让她找到最终的归宿,也只有在苔藓的世界里她能找到自己,保持激情,为之奋斗。几十年的苔藓研究,也让她悟出了自然界的变迁,与钱伯斯、达尔文、拉马克、华莱士产生思想上的共鸣。她的思想最终被压在箱底,有些遗憾,但华莱士的受邀到访让她终于碰到知己,还有她精心打造的苔藓园,为她的苔藓时间划上圆满句号

  她的进化论终究没有发表,因为“利他行为”的生物解释没有得到解决,她的性别也让她没有信心像达尔文那样发表出来,其实这是作者非常巧妙安排。不禁让人想起《寻秦记》里的男主项少龙的结局:为什么项少龙的名字没有留存史册?焚书坑儒啊!

  人类时间里的孤独患者

  其实我不喜欢作者把阿尔玛塑造成一个孤独甚至可以说孤僻的学究和老处女。从小就不像个女孩子,与父母收养的漂亮妹妹形成鲜明对比,她似乎从来就没被人当作女孩子,也无法吸引男人。48岁的时候她与年轻植物画家普鲁登斯结识相爱,可是她满怀期待婚姻确实一场荒谬的精神婚姻,在短暂有名无实夫妻生活之后,她和父亲把丈夫派往太平洋的塔希提岛去管理香荚兰种植园,直到丈夫去世也没有联络

  她在科学上穷究到底的习惯让她在生活上也多了更多的痛苦。在普鲁登斯和父亲都去世后,她放弃全部家产跟随远航船队去塔希提岛去寻找丈夫生前留下的裸体画里的男孩。她的婚姻和这次远航看得让我心塞,她浪费那么几年,丢下她热爱的苔藓研究,选择远离朋友和家人去漂泊,就为了去寻找那个男孩。我不禁在塔希提岛的篇章难过地批注:为什么不是去找你的苔藓?!。历经千辛万苦,终究是解开了那个谜团,也让她这一生唯一一次亲近一个男人,可是有什么意义呢?一个和自己完全背离的人,一段虚幻的爱情和婚姻,让一向理性而实实在在的科学家险些丧命,而这些冒险与她的科学完全无关,然后用一个晚上来实现自己一生的情欲渴望。这样的安排,实在不乏迎合市场口味嫌疑,如果只是为了科学探险,或许吸引的就只有少数人了。

  或许我太过于理想化,我太期望在阿尔玛的身上,集合着成功的科学事业和幸福的婚姻,而不是一个无趣、粗野、孤独的女汉子。这样的形象甚至让她对自己产生了怀疑,她的学问没有造福别人,晦涩的苔藓学著作也没人为之欢呼,她是“处女、寡妇、遗孤、继承人、老妇人,也是头号大傻瓜”,好可怕。她身上的学究气息,迎合了人们的“第三类人”趣味诉求,女科学家们似乎就该是这样,只能拥有科学,越难以拥抱幸福?这也不禁让我想起了麦克琳托克,孑然一身,毕生奉献给科学,还有人人皆知的居里夫人,在实验室里的形象也一副灰头土脸黑色长裙,乱糟糟的头发,生活打理不好,不会做饭…伟大的女科学家们注定就该这样么?或许历史在进步,优雅美丽的女科学家们正在打造一片新天地

  原文:http://blog.sciencenet.cn/blog-273976-884930.html

  《万物的签名》读后感(四):做有尊严的苔藓

  一口气读完400多万字的厚厚一本,眼痛,心乱。书是几个月前买的,一直未翻一页,我是在等,等一个寒冬时节围炉夜坐,不要打扰地沉浸其中,任自己思绪由作者带着越过千山万水,经人世沧桑。

  《万物的签名》是一部上乘之作.简言之讲200年前一个富可敌国的学霸女继承人成为一个了不起的植物学家的人生史诗.

  书中描写的每个角色基本都可以发展为当下喜闻乐见的狗血言情剧,家族争产剧,姐妹撕逼剧,甚至男男剧.......但,什么都没有,竟神奇地都没有.

  一个智慧尊贵的女主,穷其一生追求爱与真理,爱而都不得.人生中最好的时光,大多都用来面对最卑微的一种植物----苔藓。

  男主第一次见女主问:苔藓有什么地方让你欣赏?

  “它们的尊严,沉默和智慧.谦逊........那些大朵艳丽的花有时看起来像傻傻的白痴,张大着嘴摆来摆去,显得那么不知所措.”

  我喜欢作者对植物大篇幅的描述,期间烘托出对自然深深的敬畏.

  上帝在世界上每一朵花,每一片叶子,每一颗果实和每一棵树的设计当中,都隐藏着改善人类的线索.

  前段写女主父亲冒险发家史.亨利精明而准确地与各国包括中国的进出口贸易,创下了惊人财富进而缔造了自己的商业王国与植物王国.想想美洲黄金时代的中国正发生什么,鸦片战争太平天国,一个腐烂了的王朝陷入最后的挣扎.

  后半段大量描写了塔希提,那个毛姆《月亮与六便士》里令高更魂归于此的小岛.按时间先后,本书女主先于高更到岛上,只是男主人公在岛上画裸男,高更在画裸女.一虚一实,辉映成趣.

  书里我比较关注的是两姐妹的这条线.十岁的女主家里突然领养了一个与她同龄的养女.美得无以复加的养女就是派来反衬女主的不美吗?除了冷漠地各自长大,我担心的一切都没发生.

  平淡克制得犹如没有戏剧冲突.

  小说从女主20出头母亲过世继承万贯家业,妹妹嫁作他人妇.

  毫无预兆地时间一下就垮过了28年.姐姐变成老处女除了照顾父亲外主要就是观察苔藓.妹妹因为无私无畏地支持废除奴隶制,变得一贫如洗.这哪是我们所熟悉的那种亮闪闪的豪门千金样?这仅仅只是一个抑郁老处女,一个清贫苦行僧.

  情节的反转,来自于女主获悉妹妹牺牲了自己的爱情希望能成全姐姐.结果男生心灰随意娶了她两的闺蜜,妹妹意冷随意嫁了老师.五个人全都苦逼.有人疯了,有人死了,有人孤独终老......

  隔了近半世纪,51岁的两姐妹第一次相拥而泣.

  女主把所有的财产转给了贫困交加的妹妹,并指定把自家宏伟的庄园改为黑人学校.自己从此浪迹天涯!

  女主说:我拥有的,远超过我的需求.

  好金光闪闪的人品,好牛逼哄哄的人生.虽然二人性格悬殊,都明明可以非常显赫地过一生,却都有异常朴素的心境,真的尤为可贵可敬.

  后面的什么神秘主义,灵异事件,利他主义,自我牺牲,进化论.......看得几分恍惚.

  当最后82岁的女主说:在我走到人生终点之际,我对这世界的了解,比我来的时候多一些.

  我也说:看完这本书,对这世界的理解,比我看之前多一些.

  《万物的签名》读后感(五):我也想成为一个心满意足的老太太

  在一周之内就把这本不算轻薄的书看完了,此书的主题、思想、人物塑造对我来说还是比较新颖的,因此不断前行,真爱这种感觉。

  万物的签名,书里有解释成上帝在世界上每一种植物的设计中,都隐藏着改善人类的线索。这种线索使人向上,使人疯狂,使人着迷。然而现在高速运转的社会切断了人和自然的联系,人们往往呆在舒适的空调房里,小心翼翼地用目光透过玻璃,看这个世界。说什么与神的互动,与人的互动都少了吧。人是缺少不了面对面的交流的呀,熟悉或者不熟悉的人也好,不能被定格在网络上。适者生存,我不相信网络上跳脱的人会一直跳脱下去。

  书里的女主除了聪明的脑瓜子,富裕的身世,有涵养的家庭,其实就是个普通人。不过,有了那几点之后,也无法再普通到哪里去了。所以说一个人是被基因和环境所塑造,以后一定要抓好两点,对自己对后代都有好处。女主阿尔玛的生活的确是优越而充满智慧,不像我等平民,她看的书都是学术性的。但是她有所突破的地方就在于在她那个年代,她找到了自己的感官体验,并为此疑惑而着迷。不自怜自哀,知道什么是需要什么是更重要的,这才是生活智慧的地方。世上神秘而美妙的事物有很多,只是人们偏偏给它们上了标签,让它们不可说,不可说就不可说吧,至少它们没有对生活有任何损伤。

  安布罗斯的存在对于阿尔玛,而于我来说都是一个谜,尽管他给了阿尔玛悲痛和灵感。不过是因为他的存在,才使阿尔玛走出白亩庄园,追寻真相。似乎真相就是,安布罗斯始终是个善良而软弱的人。无可奈何。然后塔希提之旅让阿尔玛有了另外一种生活,打破自我,超越死亡,物竞天择。

  阿尔玛也还是寂寞过,痛苦过的,但是她的智慧,她的思想,她的工作拯救了她。又不会死,哪有那么多时间折磨自己,去看书去学习。在阿尔玛的世界里,有宇宙时间,地质时间,苔藓时间和人类时间。没有什么办法,身为人类只有在人类时间度过,学会处理自己的琐事。但是阿尔玛也很幸运,她有许许多多的时间是在苔藓时间中度过,研究苔藓让她生活充满动力,也让她找到存活的道理。(危机越大,进化越迅速。/自然界的美与变化,不过就是无止境的战争所造成的有形遗产。/最珍贵或最优美的个体,可能不是最具有韧性的。)

  她还幸运在,她的确在生活这个谜中发现了知识。她是一个心满意足的老太太。这个美妙的心态让我也对生活充满了向往,对智慧充满了追求。恩,我长大了。要做个有思想的人了。

  《万物的签名》读后感(六):万物的签名

  万物的签名

  微博账号:素人读书

  文:张三水

  《万物的签名》可能是我这几年来除却经典名著外读过的最好的一本小说了。本来看了四百多页的篇幅预计是两个月内读完。可是一读就停不下来,大约两个星期甚至是更短的时间内读完了本书。半夜读完这本书,睡不着觉。很多很多感动的地方让我不断思考上帝对每个人的签名。

  这本书在我看来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阿尔玛在白亩庄园的日子,第二部分是阿尔玛坚持去希塔提找寻安布罗斯的真相,最后一部分是阿尔玛回到霍特斯植物园的科学研究及人物命运的终结。

  故事以一八零零年一月五日,阿尔玛惠特克的出生作为故事的开始,以她生命的消逝作为故事的结尾。阿尔玛出生在一个十分富裕的家庭,她拥有一对强大聪慧的父母,可以从小就在白亩庄园这所豪华的植物宫殿里研究植物,同样幸运的是从小就可以与很多学术界的科学研究者共进晚餐讨论很多学术性的问题。她从小受到良好的教育,聪慧过人的她四岁起就会四种语言。家境殷实充满智慧的她,在遇到她的妹妹普鲁登丝之后开始注意到自己致命的缺点,“只有通过可怕的比较她才突然感知到这一点:普鲁登丝纤细柔弱,阿尔玛则是大块头。普鲁登丝的头发像是用金白色丝缎纺出来的,阿尔玛的头发则是铁锈的色泽与纹理——而且更糟的是朝四面八方生长,除了朝下。普鲁登丝的鼻子是小花,阿尔玛的鼻子则是一棵生长的番薯。如此这般,从头到尾:一个最凄惨的描述。”

  她与母亲领养的普鲁登丝的感情线索贯穿了整个故事,而普鲁登丝和阿尔玛从一开始的尴尬,不沟通,不喜欢彼此,直到芮塔的出现才得到了改善。芮塔虽然是世界上唯一能把普鲁登丝逗笑的人,可阿尔玛和普鲁登丝之间的情谊也只有芮塔在场时才能存在。在故事的前半部分,这一对姐妹,没有太多的情义可言。而霍克斯的出现,以及阿尔玛冒了风险告诉普鲁登丝她对霍克斯的爱慕,则改变了五个人一生的命运:阿尔玛孤独的一生,普鲁登丝和霍克斯相爱却不能在一起,分别嫁娶不爱的人共度痛苦的一生,狄克逊娶了貌美如花却不爱自己的普鲁登丝,芮塔则嫁给不爱自己的霍克斯不久就精神失常,常年住在精神疗养院。这对一个真正幸福的人的一生来说,他们中,根本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称得上幸福二字。好在阿尔玛得知普鲁登丝的牺牲后把遗产的大部分给了普鲁登丝用于废奴事业,两个人才真正释怀,亦亲亦友。

  当比阿特丽克斯在临终的时候说:“永远别离开你的父亲。”她答应了她的母亲,并且真正的做到了。她在白亩庄园开始接管一切事务,尽管她内心真正想做的事是研究苔藓,这个她从不厌倦如痴如醉的工作。直到她从霍克斯那里看到安布罗斯画的兰花时,她的命运开始了转折。她邀请有着非凡艺术才华的安布罗斯来到白亩庄园,两人彼此吸引,最后结为夫妻。婚后一个星期内,阿尔玛便发现安布罗斯渴望的是白色婚姻,随即失望透顶,虽然深爱着她的丈夫,也不得不把安布罗斯送到了地球的另一端。安布罗斯去世后的她收到了扬西带来的他唯一的遗物——他破旧不堪的旅行箱。在旅行箱中发现的安布罗斯画的裸体的男孩,怀疑丈夫是恋童癖的她在父亲去世后决心探寻事情的真相。正如她母亲比阿特丽克斯教导过她的话:“一切事物都必须追踪——即使是你无法理解的东西。”也正如他父亲去世前所讲:“你自己去弄个水落石出。”阿尔玛探求真相的性格也告诉自己,去塔希提去找寻事情的真相。而这成为了另一段故事的开始。

  对于已经52岁的阿尔玛来说,离开她生活了52年的白亩庄园,跨越太平洋,前往塔希提开始一段生活,不管是长途的海上航行,还是完全陌生的环境,以及年过半百的她来说,都是不小的挑战。而她为了探寻真相。默默忍受着一切。

  白亩庄园虽然拥有各种奇花异草,终归只是一个小小的庄园。曾经,阿尔玛通过它了解世界,探寻植物的秘密,进行苔藓的研究。白亩庄园给了她很多,但是那是一个小世界,她所要了解的是另一个世界。一个真正与大自然接触的世界。

  在航海过程中,“她看见星星在平静水面上的长长倒影,像火炬般闪闪发亮。”“除了星星和海浪,没有任何东西。”

  她深爱着安布罗斯,才能够忍受岛上恶劣的环境。同样的,她也收获到了人生宝贵的财富——塔西提的美景:“他给阿尔玛看洋洋大观的海绵、海葵和珊瑚——清澈的热带浅水域中的吸收之美。他告诉她那些色彩缤纷的鱼叫什么名字,告诉她塔西提的故事。他一次都没有问过她的人生,这使她如释重负:她无需向他撒谎。”“她看见马泰瓦伊湾在安静和暖和的夜晚像镜子一样光滑。她头顶上的满天星斗在水中映出完美的倒影,仿佛此时有两个天堂:一个在上,一个在下。这般的沉默与纯净令人惊叹。”

  在岛上,韦尔斯牧师也是一个很好的伙伴,在他的身上,阿尔玛看到了另一种人生与坚持。虽然在自己常年的找寻以及希罗部队的帮助下,走遍整个岛也并没有找到画中的人。她不禁失望,怀疑。就在她要放弃离开的时候,明早的出现让她重新燃起找寻真相的希望。明早告诉他了一切,而他的丈夫安布罗斯并不是死于感染,而是悲伤过度,自杀而死。安布罗斯这一生对于灵魂的追求,没有人能够超越。他单纯的就像天使,却没能带给他人和自己好运。

  明早带着阿尔玛来到了安布罗斯发现的洞穴:“山洞里不仅为苔藓所覆盖,而且因苔藓而搏动。不仅翠绿,而且绿的发狂。明亮的翠绿色几乎在说话,仿佛穿过视觉的世界,想移居到听觉的世界。苔藓是一层厚密、活生生的毛皮,吧每一块岩石的表面变成神秘的睡兽。难以置信的是,山洞最深处的角落闪着最亮的光芒;阿尔玛惊叹的意识到,那儿完全缀满光藓宝石般的精密结构。”

  “妖精的黄金,龙洞的黄金——光藓是最珍稀的洞穴苔藓,这种假造的宝石,从地洞的永恒暮光内部像猫眼一样闪闪发光,这种不同凡响的闪亮植物,每天只需要最短暂的一丝亮光,就能焕发永恒的光彩,这种光彩夺目的魔法师,其光辉的表面骗得数世纪以来的旅人相信自己发现了隐藏的宝藏。然而对于阿尔玛来说,这正是宝藏,比真正的财富更为慑人,因为整个山洞都笼罩在神秘闪亮的翡翠光泽中,从前她只是在显微镜瞥视苔藓的时候看过缩影······而现在她就完全站在其中。”

  这座漂亮奇异的苔藓洞穴,更像是安布罗斯送给阿尔玛的一份珍贵的礼物。“安布罗斯一直觉得你会喜欢这里。”是的,阿尔玛为这景象感到满足,而安布罗斯对阿尔玛的了解及喜爱,恐怕是世界上最单纯的情爱。在山洞中,阿尔玛把对安布罗斯的爱和遗憾通过明早得到了终结。这是她这一生唯一一次的结合——在她五十多岁的时候,也是她这一生最纯粹的一次结合。在爱情上的她是痛苦失败的,但是她和安布罗斯的灵魂至少是有一点点共通的,或许他们深爱着彼此。

  在最后“哈鲁拉普”的游戏当中,阿尔玛在经历了百态人生后,又开始了一次新生。“她扯住她的朋友,仿佛要捏碎她的喉咙。”“她从海里大步走出来,好似诞生于大海。”

  而故事的最后一部分,阿尔玛选择了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她放弃了白亩庄园的一切,来到了霍特斯植物园,幸运的是,她在这里是快乐的,她的亲人承认她,爱戴她,她又一份责任重大的工作。“对阿尔玛而言是快乐的四年,为什么不?她有了一个家;她有了家人;她能和远在费城的普鲁登丝和汉娜克定期通信;她在霍特斯植物园拥有一份责任重大的工作。”

  故事的结尾处“我们总共有三个人,他这么说。”三个人好像是阿尔玛的一生——她的亲情——亨利,比阿特丽克斯;她的爱情——霍克斯,安布罗斯;她的友情——普鲁登丝(她们之间的关系更像是朋友而不是血亲),芮塔;她的研究——达尔文,华莱士。四十多万字的故事就以阿尔玛在植物园中的最后画面定格静止。

  为什会觉得感动?书中每个人的性格都不相同,虽然是一家人,可阿尔玛并没有变成像他父亲那样重视钱财;也没有像她母亲那样理性至上。她的父亲把所有财产都留给了她。她的父亲鼓励她去找寻真相。他父亲不让她离开自己不仅仅是需要她,更多的是对她的爱。“亨利,把火炬塞到她手中,把火托付给她,让她像一颗火热的彗星穿过草坪,穿过辽阔的世界。没有其他人有权将火炬托付给一个孩子。没有其他人能赋予阿尔玛取得一席之的权利。”他父亲虽然脾气暴躁,但对阿尔玛就像看待一颗珍珠。他告诉阿尔玛永远都要有一笔赎金,阿尔玛也并没有从他父亲身上找到任何东西。亨利的赎金是阿尔玛,而阿尔玛的赎金是她的知识。阿尔玛在得知普鲁登丝的牺牲后,以他父亲的名义重新分配了遗产,这是对他父亲的救赎。也是对普鲁登丝的感激和报答。

  阿尔玛按家庭来分的话应该属于公主的生活。可是她的生活完全跟公主没有缘。她没有放弃过对爱情,亲情的追求。即使在安布罗斯死后,依然追寻真相,后半生对普鲁登丝的废奴事业的支持,在霍特斯植物园和舅舅表亲的生活。都是她对于爱的追寻。

  在条件恶劣的塔西提岛上,她没有放弃对真相的探寻。她是勇敢坚强的。

  在苔藓的研究方面,从她幼小的时候到她年老,她一直在专注于一件事。她对科学的热爱及探索,不比任何一个科学家逊色。

  “她不觉得财产该属于她。她觉得对她个人相当重要的一份事是,从此以后,在世上闯出自己的路。”从女性的角度来看,阿尔玛想要追求的是独立的生活,她看似孤寂,却在研究中度过了幸运的一生。

  正如她自己所说“我确实觉得我很幸运。我很幸运,是因为我能在研究世界当中度过一生。因此,我从来不觉得自己微不足道。人生是个谜,是的,往往还是一种考验,可你若能在其中发现一些知识,你就应该坚持下去——因为知识是最珍贵的东西。”

  “我只求了解这个世界。现在我可以说,在我走到人生终点之际,我对这个世界的了解,比我来的时候多一些。同时,我的一点点知识,丰富了其他累积起来的历史知识——可以说,丰富了伟大的图书馆。这可不是简单的事。能说这种话的人,都过着幸运的生活。”

  《万物的签名》读后感(七):你愿意亲吻我这颗装了百科全书的脑袋吗

  本月新世相的最后一本书,花了一个星期才看完这44万字,看完一个能干且有才智的女人的一生。

  阿尔玛出生在一个家财万贯的家庭,原本可以像个公主一样等待王子上门求亲,她只要做出选择就好。可惜,她的父母不是传统有钱人家的父母,他们对孩子有很高的要求。好在阿尔玛也自小博学多才,在母亲病逝之后,也能顺利接手“女主人”的位置,解决所有工作和家庭上的麻烦。可是,她一生都与爱情无缘,内心里她把这归结于缺乏美貌,她嫉妒妹妹的丽质。

  阿尔玛的父亲和保姆汉娜克总是安慰她:“孩子,耐心一点,你会遇上那个很好的丈夫的。”如果我是她的朋友,我应该也会这么安慰她。没有人会诚实的告诉她:“你可能会一辈子孤单,与心爱的植物作伴。”真正意义上接受这个事实,还是因为韩剧《我亲爱的朋友们》。忠楠奶奶是她们“奶奶圈”中混得最好的,有很多的钱,开一家喜欢的餐厅,可以花很多时间在艺术品和读书上。你可以说她是65岁纯真老姑娘,也可以说她是追求爱情未果的老处女。非常有这样的可能,当我们老了,还在暗恋,享受悸动,为一条短信辗转难眠,但也仅此而已。

  阿尔玛把宝贵的时间都投入对植物的研究中,写了许多闻名的论文和著作。年轻的时候,以为霍克斯是她的未来,结果霍克斯娶了她最好的朋友。年老遇到安布罗斯,他们结婚了,却不是她想要的婚姻。他把她当灵魂,却没办法与她结合。她被内心的欲望和渴望吞噬,不曾料到她等来的丈夫竟是人生最致命的打击。

  《华盛顿邮报》评论说这是一本光芒四射的小说,屁也,这明明是多么让人心碎的故事。

  想象一下,此时此刻有多少女博士正对着镜子问:“实话实说吧。哪个人会把戒指戴在我这双敲击科研论文的手上?哪个人会亲吻这颗装了百科全书的脑袋?”

  《万物的签名》读后感(八):4月读的第一本小说

  这本书真的读了蛮久,原谅我读书慢。不过跟随着阿尔玛的一生,是她对自然规律逐渐觉醒的一生,小的时候博览群书,通晓几国语言,有单纯的研究环境,优渥的家庭环境给她提供了开阔的视野、可供研究的安静环境。

  不过细细想来,我很好奇,那个年代没有小说之类的么,大概偏理性的思维注定了她感情上遇到的问题,想来几本启蒙读物对她来讲不见得是最好的引导呀,没有觉察到妹妹的感情,一厢情愿的喜欢霍克斯,最终遇到类似形婚的安布罗斯。

  不过纵观她的一生,到过很多地方,有热爱的事业,可以专注的思考,还是很让人羡慕的。书中提到四种时间的理论(神圣时间、地质时间、人类时间、苔藓时间),很有趣,大多数时候,我们只生活在人类时间,对于安布罗斯他想在永恒空无的神圣时间,超脱时间之外,阿尔玛绝大部分时间想住在缓慢、围观的苔藓时间。有时思考一下,如果任由思想穿梭在不同的时间维度,会不会是一件有趣的事情,每个人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下总会做出不同的倾向和选择。

  至于万物的签名理论,书中有解释即上帝在世界上每一朵花、每一片叶子、每一颗果实和每一颗树的设计当中,都隐藏着改善人类的线索。

  《万物的签名》读后感(九):永无止境的生命探寻:读《万物的签名》

  2015年的年末,用了一天时间,读完了伊丽莎白.吉尔伯特的这本将近500页的《万物的签名》。我在积蓄着薄薄的积冰的街道上缓慢前行,脑海中不断构筑着小说里的场景、人物以及对话,看着雪后晴朗的天空泛着蓝白相间的淡淡光亮,而后,夕阳的余晖渐渐掌控了整个天幕,我忽然想起了书中描绘的那个“芳香之地”——塔希提岛。

  《万物的签名》是我近几年的读书历程中最让我感动、也最是最让我惊叹的一本书。目前,它在我并不厚实的读书名单上,我给予她“亚军”的位置,在我心中的“冠军”,是雨果的《悲惨世界》。

  这是一本光彩夺目的书。

  这样的盛赞并不过分。

  只要你能选择一个并不繁忙的午后,以一种虔静而安稳的心态打开它,你会发现,你是那么容易被它所吸引。作者吉尔伯特紧凑而细密的语言,扎实而具有分寸的结构,会引领每一个人进入这本书,探寻它的每一寸肌肤,深入它的表层肌理。

  简括说来,《万物的签名》是一位女植物学家的人生简史。

  女植物学家阿尔玛出生在一个富有的研究植物学的家族,她的父亲亨利先生与她的母亲掌管着一个令人艳羡、称奇的植物学帝国——白亩庄园。小阿尔玛自幼聪慧好学,只是她长得并不美丽:又高又大,顶着一头像火焰般的头发,她的童年就在与藏书室的厮磨中安稳而心满意足的度过。直到有一天,一个美丽的不可方物的女孩,突然闯进了她的生命。这个女孩是白亩庄园的园丁的女儿。一天深夜,园丁杀死了自己的妻子(原因是妻子的放荡不羁使他再也忍无可忍),并随后自杀,留下了她的宝贝女儿——这个人间尤物。阿尔玛的父母看到这个小女孩可怜,于是将其收养,从那一刻起,这个美丽的女孩被唤作“普鲁登丝”,阿尔玛有了一个妹妹。妹妹普鲁登丝与姐姐阿尔玛是那么的不同,普鲁登丝像一只金丝雀,而阿尔玛则像个大番薯。姐姐的学识使她成为家里人的骄傲,而年幼的普鲁登丝也试图迎头赶上姐姐。普鲁登丝可鄙的身世,让她每每在众人面前都一贯保持沉默。事实上,如果她过多的发声,那么她则被会当作所有人的焦点,而她,并不喜欢这样被人过多的关注。日子一天天在静默中流淌。机缘巧合,姐妹俩又遇到了一个新朋友,勇闯白亩庄园的芮塔小姐,她像一只活泼的小鸟打破了沉闷的姐妹俩的生活,芮塔为他们三个的友谊写了一首歌词,亲切的称呼他们三个是“提琴、勺子和叉子”。芮塔很巧妙的充当了姐姐阿尔玛和妹妹普鲁登丝之间的粘合剂,只要有她在,姐妹俩就不再尴尬,他们三人在一起的时候,天是那么的明澈,风是那么的和暖。谁都以为日子会在悄无声息中缓缓前进。女孩们逐渐长大了,先是芮塔,芮塔告诉阿尔玛自己要结婚了,结婚对象竟然是阿尔玛爱着的、与她志同道合的年青的植物学家霍克斯,这对她无疑是晴天霹雳;随后是她的妹妹普鲁登丝,她准备下嫁给姐妹俩年幼时候的家庭教师——一位陈腐无趣的废奴主义者迪克逊。得知这两个消息后的阿尔玛,尽管内心波涛汹涌,但尽量保持镇定,她体面而妥帖的安排好芮塔和妹妹的婚礼,为她们献上最诚挚的祝福。然而,妹妹和好友婚后的生活却并不如想象中那么完美:妹妹普鲁登丝在丈夫的影响下,厉行清俭节制的生活方式,常年粗茶淡饭,穿着简朴寒素,他们生养了6个孩子,但姐姐阿尔玛却发现妹妹过的并不快乐;她们昔日的好友,在遭受孩子的接连夭折之后,身心崩溃,被好友阿尔玛和丈夫霍克斯送进了精神病院。多年的独居生活,渐渐磨砺了阿尔玛的心性,不过她仍对“性”抱有强烈的幻想。直到,她遇到了比她小10岁的年青画家——安布罗斯。阿尔玛以为她找到了生命中的珍贵的“另一个自己”,却发现,自己的丈夫从来不曾与她有过身体方面的接触。她的丈夫,具有纯而又纯的处子之身,笃信上帝,虔诚的希望与阿尔玛过一种“白色婚姻”(精神婚姻),阿尔玛感觉到了巨大的欺骗,于是,她在盛怒之下,将安布罗斯“发配”到遥远的塔希提岛,让他去那里掌管她家族的产业。又过了一些年,阿尔玛得知了安布罗斯在塔希提岛去世的消息,来人给阿尔玛带来了安布罗斯的遗物——一箱子画作,并命令阿尔玛烧掉这些东西。阿尔玛没有照做,她打开了箱子,发现里面除了植物画作以外,就是一个模样英俊的小伙子的裸体画像,她开始怀疑自己的丈夫是一位恋童癖患者。与此同时,身心憔悴的阿尔玛找到自己的管家,一位善解人意的老妇人,诉说自己心中的苦闷。这时,她才得知,当年她的妹妹普鲁登丝同她一样,爱着霍克斯,而为了成全姐姐和霍克斯,她心甘情愿的嫁给了她并不爱的迪克逊,霍克斯与普鲁登丝心心相印,但最终,霍克斯却娶了自己不爱的芮塔为妻......为了弄清画上的人物是谁,也为了打消自己心中对于安布罗斯的怀疑,阿尔玛立刻搭乘船只,驶往塔希提。历经重重困难,阿尔玛终于找到了她的丈夫的画作里的那个小伙子——一个被叫做“明早”的塔希提少年。“明早”将他与安布罗斯的交往和盘托出,令阿尔玛颇感意外的是,自己的丈夫并不是什么恋童癖患者,他苦苦追求的是一个“精神上的旅伴”,在这个世界上,安布罗斯是一个没有家的人,对阿尔玛来说,安布罗斯是一个巨大的谜团,他是一个天使般的人物(每个人都这么说)。与“明早”短暂的会面之后,一切秘密已经昭然若揭。她告别了塔希提岛上的传教士和“明早”,踏上了前往她的舅舅家的旅途(因为她的父亲临死前,将白亩庄园留给了她的妹妹普鲁登丝),她此时,已经无处可去。

  这位与科学事业打了半辈子交道的老处女,终于抵达了自己的另一个家——位于荷兰的一个植物园的舅舅家。她将自己在海上航行期间写的论文交到舅舅手上,冷漠的舅舅对她的才华颇感惊异,迅速留下她,把她当成家里的一员。寒来暑往,又过了几年,舅舅去世了,阿尔玛通过各种渠道搜集最新的有关“进化论”的论文,并因此结识了颇有研究成果的华莱士先生。二人在舅舅的家愉快的交谈,交换彼此的研究成果。小说的最后,阿尔玛扶着一棵树,颤巍巍的站立在黑漆漆的夜色中。

  原谅我花费如此多篇幅讲述这个激动人心的故事。阿尔玛,这个终其一生都不曾有过爱情的老处女,将自己最美好的年华奉献给了土壤间顽强生长的小生命——苔藓。她拥有过人的理性头脑,健硕发达的肩膀和一头活力十足的红发,她那有着34个房间的大庄园,可以保证她衣食无忧的父母,这些是她生命中看得见摸得着的幸福源泉。她的苦恼,是十几年,甚至更多年与自己的妹妹寡淡而冷漠的关系,然而,她并不知道的是,她的妹妹用自己崇高的利他主义和自我牺牲默默的支持着姐姐,宁愿一生过着清淡的生活;她的愠怒,是她的丈夫安布罗斯,坚守着心中圣洁的愿望与神圣的使命,不愿与她有丝毫床笫之欢。这是她生命中难以抹灭的暗淡的一处角落,会让阿尔玛在后半生的自责中度过。

  这部小说,没有运用时髦的“意识流”“闪回”等诸多现代派的手法,它像一本展开的浩瀚的辞典,又像一本女性的私密日记,将一个女人被爱缠绕、纠葛的一生原原本本的展呈在我们面前。这是一本颇具野心的书籍,在这本书里,作者吉尔伯特用7年的时间搜集资料,使得故事最终的呈现方式具有微观与宏观的融合,灵与肉的激烈搏斗,社会时代的变迁更迭以及主人公内心的强烈震颤。每一个笔下的人物,都有其必须存在的理由,吉尔伯特的功力,能恰到好处的处理好主角与配角之间的关系,那些配角充当了阿尔玛生命中极为重要的一环,事实上,阿尔玛的一生就好比一段链条,缺了哪一环节,都不能称其为完整。她的妹妹普鲁登丝,是她的另一面镜子;她的管家,是她的港湾;她的父亲,是她的国王;她的安布罗斯,是她心中的一座迷宫;阿尔玛最终选择了将自己完全交给安布罗斯的精神旅伴——塔希提的王子“明早”,是不是对于身在天堂的安布罗斯是一种安慰?抑或对她自己,是一种迟来的交代?一种生命的契约?

  吉尔伯特试图在书中为我们搭建一座充满魅惑和神奇的微观世界,同时,以一种全知的视角,将波澜壮阔的时代画卷与个人内心的汹涌澎湃相结合。这是一个属于阿尔玛,这个声名卓著的女植物学家的自我世界。尽管她不曾享有人世间最平常的夫妻之爱,但她却在用整个生命与世界对话,探寻这个世界的内在构造,它的运行方式,它的每一寸肌肤和纹理。吉尔伯特借用阿尔玛的经历,告诉我们:生命的造化,我们了然于心。

  《万物的签名》读后感(十):万物的签名 读后

  一月里断断续续读完这本《万物的签名》,这是关于一个女人漫长一生的故事。女主人公阿尔玛不同于通常小说女主美丽聪慧兼具,事实上阿尔玛的外貌并不具备任何吸引力,像男性一般高大强壮的身躯,粗硬杂乱的头发,线条硬朗粗犷的面庞,没有人会把她和美丽这两个字联系起来。 阿尔玛的长处在于她有着极其聪明超越常人的头脑,以及从小饱读诗书博古通今的知识。在她身上理性和严谨似乎总是超越了感性和感情的存在。 如果说在阿尔玛无忧无虑的童年时代,她还没有充分意识到外貌和头脑的差距,妹妹普鲁豋丝的到来则以一种相当尖锐的方式让阿尔玛更充分的认识了自己。 普鲁豋丝的美貌闻名费城,阿尔玛在对比之下显得丑陋,面对慕名而来想一睹普鲁豋丝芳容的人,亨利曾说:“在我看来,其貌不扬的这个可抵十个美人儿。”父亲的这句话对女孩们来说无论如何算不上夸奖,只是更加放大了各自的缺陷。这不能不说是她们的不幸。 普鲁豋丝小心谨慎地保持低调,让人尽量少的注意到她的美貌。她努力学习语言,哲学历史,舞蹈绘画,同时也钦佩着姐姐的博学和聪颖。阿尔玛只注意到普鲁豋丝的美貌和寡言,却无法了解,寡言不是因为妹妹愚笨,而是因为即使沉默不语也无法避开诸多男人垂涎欲滴的眼光。 各自的短板和缺陷筑起高墙,姐妹两人终身都被困在各自的边界内,无法拥抱,无法互相理解,始终疏远。 在阿尔玛的成长过程中,充足丰富的精神世界以及对大自然的探索吸引了她大部分是注意力,她只是关注于她的知识和书本,她的苔藓,她的大自然,她的欲望,却鲜少关心注意到身边人的情感。妹妹,父母,保姆汉娜克,家中的其他人,像是始终隔着一层真空隔断,这种疏离和冷漠,也让跟随着阿尔玛视角的读者对阿尔玛以外的人缺乏了解,充满迷惑。这也是她和普鲁豋丝终生难以亲近的原因之一。 也许阿尔玛本该在白亩庄园,在书本和苔藓研究中安稳度过她的一生。她早就不再奢望爱情之类的会发生在自己——这样一个缺乏美貌和吸引力的女人——身上。 直到遇见安布罗斯。这个像天使一样的男人。 他们因为彼此的才华和头脑而互相吸引,如同知己般的惺惺相惜,他们一起工作聊天,彼此坦诚,几乎形影不离的度过那段无比美好的日子。 起初我觉得他是一名极具才华的植物学家,自然研究者,他创作出来的震惊世人的精美逼真的兰花石版画也使我着迷。后来发现他沉迷于某种超自然的主宰力量,相信可以无需开口就进行心灵的对话,还有他所阅读的那些荒谬的书籍,让人以为他是一个神棍,一个不切实际的狂想者,甚至是有着恋童倾向的邪恶男人。但后来随着阿尔玛远渡重洋去往塔希提,了解到当地人对安布罗斯始终如一的高尚品格的赞颂,发现关于“明早”的真相,无疑,安布罗斯是一个纯净美好如天使一般的男人。 难以想象安布罗斯怀抱着怎样的心情踏上这场流放之旅,他是否想过自己再也无法回到美国?他是否也因为对这场婚姻的理想而破灭承受着折磨?敏感脆弱的安布罗斯是怎样度过在海上漂流的风浪,怎样在荒芜孤寂的塔希提抚平心里的痛苦? 这场悲剧在于,他们彼此对于这场婚姻,从一开始就不是抱着同一个目的,有着无法调和的深刻误解。 安布罗斯的死令人心痛和震惊。他学习塔希提当地人在极端悲痛中会采取的方式——割伤自己的头,切割自己的手指尖,却因为缺乏当地人掌握的分寸和技巧,在心灵的痛苦和身体的伤痛折磨中死去。 他终于可以尽情拥抱他一直渴望着的神灵与天使。 小说阅读到大半,我甚至有些怨恨阿尔玛,是她害死了安布罗斯。如果不是阿尔玛伤心愤怒之下把他流放到塔希提,如果他可以留在宁静又丰盛的白亩庄园不再受颠沛流离之苦,我敢肯定安布罗斯可以创作出更多精美的画作震惊世人,充分发挥他的才华,也可以在宁静的生活中继续探索追寻上帝和天使的踪迹。 但若不是被流放塔希提,安布罗斯不会遇见明早,也不会有那样一个极端孤寂的环境去倾听上帝的声音,去发现藏在自然万物中神灵的线索。 外表的缺陷让阿尔玛无法吸引到异性,也注定无法体会到爱情的美妙和浪漫。她一生中爱过的两个男人都不爱她,霍克斯和安布罗斯,一个自始至终深爱着她的妹妹,一个只想献身于上帝变成天使。 忍不住想若是阿尔玛具有普鲁豋丝哪怕一半的美貌,会不会能够顺利遇见一个更好的男人,拥有她求而不得的爱情,她会不会在甜蜜幸福的家庭生活和成功的苔藓研究中度过圆满的一生。但是换个角度来说,我们也无法说阿尔玛的一生是不幸的。 她终究品尝过爱情的滋味,既有苦涩的单恋,也有和安布罗斯在婚前短暂的仿佛爱情般的亲密相处。 在爱情之外,她也建立了自己的事业,研究苔藓,出版著作,提出“竞争转变论”,以及管理母亲家族植物园的苔藓馆,充分发挥她的非凡头脑的作用。 她去过远方,漂洋过海跨过半个地球,在遥远孤独的塔希提赤脚踏遍这个海岛,在靠近海水风雨飘摇的法垒中听海听雨,长久的直面自己的心灵。她从不通人情世故,到能够理解照顾他人,以及晚年融入舅舅的家庭,享受到亲情和欢乐。 虽然爱情缺席了,但这依然是很长很好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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