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吧手机版
《故乡味》经典读后感10篇
日期:2018-03-06 来源:文章吧 阅读:

《故乡味》经典读后感10篇

  《故乡味》是一本由李成著作,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9.80,页数:280,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故乡味》读后感(一):故乡味:抹不去的家园追忆

  故乡味:抹不去的家园追忆

  《故乡味:抹不去的家园记忆》是一本散文集,每个单篇都有一个小故事细腻描写与细腻情感融于故事当中,别有一番趣味。有一天,我们是否都会成为没有故乡的无根人?

  物质富足了,固有的乡村氛围却一点点消失不见。挖掘记忆深处,深情回望童年少年的记忆,那里,叫故乡。乡亲们为生活付出汗水经历磨难考验,品尝喜悦也满怀忧伤小时候羡慕城里人,现在才深深意识到,故乡才是自己灵魂的最终归宿。对故乡的怀念,就像儿子母亲的情感。作者从记忆深处掘出的,除了喜悦、忧伤,还有对那片故土最深切的依恋。

  作者李成,安徽桐城人,自幼受家庭熏陶,热爱文学;十三岁开始发表诗歌,后毕业中国人民大学。历年来,在《诗刊》《十月》《散文》美文》《青年文学》《文汇报》《中国文化报》等全国一百五十多家报刊发表诗歌、散文,部分作品入选《中国年度诗歌》《星星诗刊五十年诗选》和“散文排行榜”“名报副刊美文精选”等诸多选本,有十数省份曾以其散文为高考模拟试题。诗歌作品结集有《裸夜》《海水动荡不停》等。现在新华社某部门供职。

  还记得,翻译家、原《世界文学》副主编林一安曾经指出,李成君的散文清新鲜活淳朴;他笔下的一花一叶、一菜一饭、一景一物,散发出浓郁乡土气息,颇能以小见大,令人倍感亲切。而无独有偶小说家曾曦曾经指出,这部散文集是我读到的来自南国故乡的最纯真优美的恋歌。它也会唤起每一个人关于故乡、童年、青春的深情记忆。在喧嚣岁月,它给我们一种曾经苦苦寻找的静美

  一个精彩片段,让笔者感叹不已。打谷场上的春天,当山坡阴面的残雪已消融,水渠里的水又淙淙地流淌起来,吹到人脸上的风不再那么刺人的时候,沉寂了一个冬天的打谷场也苏醒过来,成为村里人一个活动中心人们把去年堆积的没有处理完的谷秸堆扒开来,摊在场上再捶打一遍,然后放在那里晾晒;家中的稻谷需要挑出来吹吹风,马上要撒播的种子需要在这里筛选,甚至一些农具也被拿到这里来清理、修整。小小的门洞里人进人出,颇为热闹,确实是一年生计又开始的忙碌景象

  孩子们更是欢快,每天都要多次来到这里,他们来这里,当然是做游戏、找乐子。被一冬的雨水冲洗得那么平整光净的场坪,正是做游戏最好的地方。画上一道道格子,在上面跳房子;用纸折叠成“三角”,一个掼一个,赌起输赢;用铁叉在地上画一个个圆圈,然后比赛单腿独跳;鼻梁上顶木杆,看谁顶得最久;滚铁环、打弹子、抓子儿、斗鸡、拔河……花样很多。

  作者文笔的确很牛,写得很细腻。忧伤但不沉痛,诗意却不造作,作者对故乡的回忆是多愁善感的,微带点琐碎,恰是每个普通凡人真实的情感。故乡于我,于作者,于我们每个人而言,都是一抹淡淡的乡愁,记忆深处的那一个个故事常常触动我们内心柔软角落

  《故乡味》读后感(二):故乡的原风景

  读完李成的《故乡味》,我想到了一首纯音乐——《故乡的原风景》,单纯优雅而不娇柔。在这喧闹城市里,我们为生活忙碌、奔波,似乎连那仅存在记忆中的故乡味也已渐渐淡忘。

  午后闲暇,读着这本《故乡味》,却似乎又回到了玩弹珠、打元宝、丢沙包、跳绳、过家家的无忧时光。不过得知作者最感兴趣的昆虫竟然是“黄牛”时,我不免有些皱眉,因为这种长着两根长长触须的甲壳类昆虫,是我最忌讳的。

  最要我印象深刻的是“打谷场上的春天”,不在农村长大的孩子或许不知道什么是“打谷场”,那是收获季节时,挥洒汗水,却又满怀笑容的地方。而在这个机械化的今天,早已没了打谷场的踪影,但那些快乐的时光却永远留在我们记忆深处,正如作者所说“我也曾像故乡土地上的一棵树,与万物一同自由生长。”

  只是,不知道你心中的故乡味又是什么样子的呢?

  《故乡味》读后感(三):故乡就是一抹擦不掉的记忆

  漂泊异乡的人很多时候找不到归属感,失意时,梦醒时,彷徨时成功时,生养自己的故乡都会像云朵一样漂浮至眼前,让人久久沉浸其中,慢慢从或痛苦兴奋情绪中抽离出来,回归自我。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或许故乡早已是物是人非,就连花草树木也都变了模样,可是所有的一切依旧鲜活的留在记忆里。偶尔的时候,我们甚至以为脑海里浮现的一切都是真实的,那些人,那些事。

  时间从不曾停下自己的脚步,就像你我都在改变,故乡也一直在变。当温暖场景悄然浮现,它们支撑着我们继续向前。也许早已回不去,可是故乡并不曾远离。它像母亲一样,用最慈祥目光始终注视着我们离开背影;它像父亲一样,所有的爱意都不曾说出口,但我们知道他对自己的期盼牵挂

  还记得打谷场上的“抢羊”游戏吗?那个总是被自己有意捉弄的姑娘是否早已换了模样?

  还记得村子里“老虎来了”的传闻吗?儿时的自己总是既害怕又希望真的看到老虎窜到自己家门前?

  还记得乡村寂静的晚上,当深蓝的幕布拉下,我们和小伙伴在村道上、在田埂上奔跑时听到的那一声声“发沃—发沃”的布谷鸟叫吗?学着电影里的样子,布谷鸟叫成了我们接头的暗号。

  还记得跟儿时的伙伴一起说着自己远大梦想吗?画家科学家作家……如今,有几人放弃几人实现那些梦想,又有几人仍旧奔跑在实现理想的路上呢?

  还记得总是给自己水喝的王奶奶吗?或者那个老是吓得小伙伴满处躲的赤脚医生?又或者是那个总是一声声叫卖惹得自己口水直流的豆腐师傅

  记忆是神奇东西。当它的碎片一一向我们涌来,我们知道那是回忆的阀门被打开。少不了也有让自己遗憾或者伤心过往,但是我们总是会更多的想起让感动自己的人、事、物。

  李成笔下的故乡没有那么深邃,没有那么刻骨铭心或者触目惊心,但正是这些看似琐碎、看似微不足道的山石草木人事景物,不正是我们平凡普通人的记忆吗?我们离开了故乡,但故乡并不曾远离我们。它就如同骨肉,早已与我们融为一体。如果说还有什么是我们始终不能忘怀的,我想对故乡的回忆一定是其中之一。故乡就像一抹记忆,抹不去,擦不掉。

  这一刻,我想起了小时妈妈做的我最爱吃的土豆丝的味道,想起了我的故乡和那些可爱的人们。

  《故乡味》读后感(四):再难觅,故乡迹

  《故乡味》,作者挖掘记忆的最深处,深情的回望少年时期,并将记忆中最美的人和景用文字恒久记下来。打谷场、春耕、老房子,都深深的扎根在作者的脑海里,很多年后依然可以清晰的回忆起,写出来。现在这样接地气、写农村的文章很少读到了,可能因为我自小在农村长大,读着分外熟悉和亲切。我的童年里也有一方忘不掉的天地,挥不去的记忆。

  从我们的下一辈开始,多数会成为没有故乡的无根人,在千篇一律的钢筋水泥中长大,没有接触泥土,没有独特的记忆。我应该属于在老家长成的最后一批人了,现在村里剩余的多是五六十岁以上的老人,稍微年轻一点的,都在镇上市里买了楼房并定居,我们都说,再过二十年,村里就没人了,现在老家村里的房子有些都已经空出来了。现在的小孩不像我们,是在农村中长大,他们的爷爷奶奶姥爷姥姥都是在市里看他们。读着《故乡味》,我想借机把我的老家回忆一遍,把我的童年试着去写一下。

  在上小学之前,我一直长在村里,即使后来进城读小学,每个周末的两天,每年的寒暑假,我都在老家的姥姥家度过,所以对于土地十分的熟悉。在进村路的两边,我们也有类似打谷场的地方,不过我们土话的发音叫zhang(二声)。进村的路下洼,两边微微高起,按户划分地区。每年收麦子、收花生时节,也会有如书中脱谷的夜晚描写那样,妈妈姥爷舅舅全在zhang上,围在自家的地方,村里大队在那里立了几根竹竿,扯了线,竹竿顶端绑着灯,隔不远的地方就有点亮光,大家围坐着,背后是码放的很整齐的花生垛,面前放着放倒的板凳或者那种很大的木锨,妈妈他们就一次拿起一把花生,然后在那些工具用力kun,把花生打掉,花生蔓扔到一遍。勤快的家庭通宵达旦的干,很快就可以干完,人数少的家庭,半夜回家休息,完成的慢。带着壳的花生白花花的凑在一起,白天晒一晒,用铁锨来回的扬几次,把石子啊花生蔓啊都弄干净,然后一人挣袋一人装,一袋满了用绳子一系往边上一放。隔得近直接用独轮车推回家,隔得远的用牛车或者手扶拖拉机载回家。

  这些存在于记忆的最深处,在很小的时候大家聚集在zhang上干活,后来都是在自家的门前。麦子收割时,起初没有收割机,完全人力割,背顶着毒辣的太阳,几个人一排一起向前移动,然后把割好的麦子捆成一垛一垛的,搬回家自己用一种头部是个长板可以三百六十度旋转的工具把麦粒打出来。后来有了收割机,机器开过,麦子被收割了,麦粒随即就可以被打出来,解放了人力。然后储存一部分麦子,卖掉一部分,再有一部分打成面粉供全家吃。

  我小时候那个年代虽然玩具烧钱,可是大家晚的都很开心。用碎布条缝的沙包,跳皮筋,跳房子,老鹰抓小鸡,和泥巴捏泥人,书中那些记忆中的玩耍,我小时候都玩过,现在想起来仿佛还在眼前。村里边左邻右舍认识,在门口一呼唤,能出来一大堆小孩一起玩。现在的小朋友多是家长用小车推着,孤零零的自己玩,道路是水泥,公园种着花草不让乱挖,他们的生活条件好了选择多了,却总感觉不如我们的童年有意义乐趣多。

  上大学之后,老家的老人搬到了城里,很少有机会再回去,回去一次就特别珍惜,割麦子收花生,都用手机拍照记录了下来。今年姥姥在老家的房子塌了,重修,每个周末我都回老家,去看看曾经记忆中的房子如何盖起来,并用手机记录,我觉得以后可能都不会再有这样的机会去看去近距离接触了。

  故乡离我越来越远,故乡的标记也没有了,再过几十年,村里彻底没了亲戚,就是彻底与故乡断绝联系的时候。《故乡味》,作者用自己的笔写下难忘的故乡,我也追随作者,回忆我的故乡。故乡存在我的脑海里我的心里,故乡迹,却再难觅。

  《故乡味》读后感(五):故乡是一部心灵史 ——读《故乡味:抹不去的家园记忆》有感

  故乡是一部心灵史

  ——读《故乡味:抹不去的家园记忆》有感

  文/岸晓风

  读到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李成先生的《故乡味》,对于我们这些出生在农村的孩子来说,马上会有一种引为知音的感觉。

  全书分为三辑,全部是写的作者小时候生活的村庄的人和事,那种难忘的记忆、纯真的情谊和饱含深情的描写,让人仿佛又回到了那种单纯、温情美好的农村生活,虽然这是一种一去不复返的生活、一种通过回忆过滤了某些痛苦的生活,但是我们仍然和作者一起,通过回忆和阅读,而始终乐此不疲

  正如作者所说,在某种意义上这也是一本献给我自己、献给我自己心灵的书。一部描写乡村生活的心灵史,值得我们认真去回味。

  《故乡味》读后感(六):知了、河流、煤油灯……触碰最柔软和美好的故乡童年往事

  “用铁丝做成一个圈,插在竹竿上,拿到某个屋角黏上一些蛛网,就可以拿来黏蝉了……”作者的童年经历和我多么相似,童年往事放佛就在眼前,虽然我的童年没有用黏好蛛网的铁圈黏蝉,但是会用这样的设备在盛夏的傍晚在水塘边或者屋檐下捕捉成群的蜻蜓,红的、粉的、黑的、黄的,乐此不疲。至于说捕捉蝉,在我们那里,孩子们虽然喜欢,但是更喜欢挖蝉的幼虫,蝉还没有长出翅膀前,是蜗居在泥土洞穴中的,经验丰富的孩子们能够挖开洞穴找到那些蝉的幼虫,这种情况少见,更多的是旭日初升的早上,或者雨过天晴的午后,蝉的幼虫为了蜕变,会从树底下的洞穴沿着树干往上爬,这个时候的幼虫既不会飞,也跑不快发现了就能逮到,而且炸起来很好吃,所以孩子们很喜欢抓幼虫,其实这和鲁迅笔下捕捉麻雀的童年往事一样,那个年代的乡下孩童都会经历,童年往事大抵如此,可能因为地域差异而略有不同,但乐趣是相同的。

  现在,这样的童趣回想起来无比温馨和快乐,总忍不住感叹时间去哪儿了,想要有机会重新体验一下,可惜生活压力和在城市奔波,这样的经历越发难得了,只能借助书本来寻找童年回忆,这本书恰恰满足了这一需求

  在这本书里,这样的故乡童趣俯仰皆是,比如水上人语声中:“在池塘和沟渠之间,遍植杨树、柳树、春天到来,杨柳发芽,春风拂来,婆娑起舞……”我的印象中,童年总是离不开水,或许这和南方多水有关,再比如映山红一文中:“山径两侧时而可见映山红,一棵棵、一簇簇,没有规则地开放着……”总能让我不由的想起家乡前山、后山的映山红,还有空气中浓郁的乡味,不是映山红的,是春天山花灿烂散发的芬芳。因为学校旁边就是后山,山也不高,看到漫山遍野的映山红,几个同学就会争先恐后的上山,一把一把的摘映山红,还有野麒麟(一种野果),满满的童年山间往事,都被作者短短的几句话给撩拨了出来,一发不可收拾。

  当然,任何作者都难免带有自己的印记,本书也不例外。很多童年趣事或者童年记忆,在90后、00后看来已经有些虚无和缥缈,有了历史陈旧感。比如作者讲到煤油灯的片段:“没有电灯,只有一盏煤油灯。这盏煤油灯虽然总是沾满油污,但只要能让它的灯芯跳动起来,熊熊地燃烧着,我就充满欢喜……”煤油灯的童年记忆,90后、00后的同学们估计是感受不到了,哪怕是最贫困的地方,这种古老的设备也应该不多见了,他们除了从书本或者博物馆外,很少看到煤油灯之类的老古董了,这类带有乡下气息的老物件,有浓厚的年代感,但又总是特别吸引人。记得我童年的时候,一盏煤油灯点起的时候,不仅吸引了寻找光亮的飞蛾,也吸引了亲朋,没到夜晚,父母点燃煤油灯,总会聚集一批亲友,畅谈到十来点,谈些什么已经记不清楚了,但是有好吃的总是少不了我们这些小的,所以那昏黄的煤油灯,还有那被煤油灯熏黑的灯罩总是让我回忆,无忧无虑又有零食相伴,这样的日子真是快活。

  在这本关于故乡和童年的集子里,看到作者信手拈来的文章,却常常不经意间触动情怀,想到自己的童年。这是本书难得地方,毕竟,能够唤起读者共鸣的书籍并不多。其实,在我看来,写故乡、童年往事往往是一把双刃剑。既好写,又不好写。写的好,能够引起所有读者的共鸣,写的不好,所有读者都能明显感觉到。毕竟谁还有故乡和童年呢?!而且故乡、童年永远是人最柔软也最珍贵的回忆地带,是心上人胸前的朱砂痣,红的永远鲜艳夺目;是诗人眼前的床前明月光,总是美好的不忍让人玷污,这也就对写故乡和童年的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作者写的故乡、童年趣闻,不熟悉的往往抱着猎新、猎奇心态来看,没有新奇往往吸引不了这类人群,对于熟悉作者故乡和有类似童年经历的人群而言,则抱着挑剔和回忆的心情来看,作者哪个片段没有写好,就容易被熟悉的人揪出来。

  由此可见,无论是对熟知的人群还是对不熟悉的人群,写故乡和童年都是压力和挑战,可是作者做的很好。我是浙江人,作者是安徽人,在大范围上讲都是南方,但是毕竟隔了千把公里路,十里不同俗,风土人情还是有很大差异,我的童年和作者的童年显然不一样,但是作者本书,就能有这魅力,我所熟知的,他肆意书写,勾起我的回忆;我所不熟悉的,他写的津津有味,吸引着我的好奇心,让我增广了见闻。

  但是,略有可惜的是,这本书的文字特色少了点,或者说这样的文字特色不适合写故乡或者童年趣事。梁实秋在写雅舍的那种文笔写故乡和童趣,想来一定绝佳,贾平凹写的文集中陕西和童年的散文,也独具特色,这种依靠文字营造的魅力在本书中少见,是为可惜和不足之处。不过,瑕不掩瑜,这本书能够唤起我对童年的回忆和对外省乡土生活的向往,已经让我十分喜爱。

  《故乡味》读后感(七):最难忘的乡情乡味

  最难忘的乡情乡味

  读《故乡味》/by烟波浩渺1980

  中国人对故乡有种执念,从古诗文就可以读得到,关于乡愁的古诗数不胜数,如《古诗十九首》中的“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 胡马来自北方,故依恋北风;越鸟来自于南方,故巢宿于南枝。比喻不忘根本。

  如屈原的《九章》“鸟飞反故乡兮,狐死必首丘”原来的意思不用多说了,后来多用做对故乡、国家的思念。

  如余光中的诗作《乡愁》,其中对故乡的怀念化作像是邮票、船票、坟墓、海峡一样意象,愁怨却又怀念。

  本书是作者李成对故乡回忆的写照,一部充满了乡情、乡味的散文集,写出了作者对家乡的热爱,以及对现在生活的反思。

  李成,安徽桐城人,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部分作品入选《中国年度诗歌》《星星诗刊五十年诗选》和“散文排行榜”“名报副刊美文精选”等诸多选本,有十数省份曾以其散文为高考模拟试题。诗歌作品结集有《裸夜》《海水动荡不停》等。现在新华社某部门供职。

  作者开篇序言的题目就说:我是有故乡的人。他发现,越是在庞大的都市,越是很难把那里认作家乡,因为它太大了,你作为沧海一粟又太渺小了。从文学创作的角度来说,一位作家如果没有故乡总是一种缺憾,就像没有根一样,没有归宿和立足点一样。于是他举了鲁迅先生的例子和老舍的例子做对比,对比家乡在其作品中影响作用,真实生活过的和想象中家乡一定是有区别的。因此作者特别感恩命运把他放在故乡的田野上,让他能够在那片土地上艰难的扎根生长。故乡是他创作的源泉,从不会枯竭。故乡是他描绘的最怀旧的画卷,永远篆刻着人对根本的记忆。家乡的风土人情,安徽的山山水水滋养了作者童年少年时的心灵,像是一棵大树扎根入土底再难撼动,再难忘却,那故乡的云、水、树都是可入料的素材。

  本书是一本关于家乡的散文集,看题目很像是一本写故乡美食的书,其实对于作者来说故乡除了美食,更多是回忆。在那里生活的每一缕气息,每一日的日出日落,家长里短等等都包括在其中。每一篇篇幅不是很长,叙述、思考和畅想融合在一起,旧时、现在一同串联起感情的线路,读起来从不会感觉琐碎,更像是一叠叠小菜、一杯杯香茗,久吃不厌,久喝不腻,引发出很多的共鸣,让我读完之后也发思乡的幽情。作者书写乡情时情感真实有底蕴,不虚假,不会为了回忆而回忆,非常自然而然的感觉。像是写春耕、打谷场、童年的游戏,邻居、篾匠等故事,作者将各种逸闻趣事,各种心酸情事汇聚一起,读的时候心情也是思绪万千,唏嘘感叹不已。在喧嚣的闹市,在孤独的心情中,在书中可以寻找到一种沉静的力量。看到其中乡情可以让心情渐渐平静下来。

  作者非常擅长引经据典讲一些相关的诗词曲,再引到自己关于家乡的事,把家乡时写得韵味悠长。如《楝花风》一文中这样写到:“楝花风”是什么风?,我读到宋诗里嵌有“楝花风”字样的诗句,不仅这样想。如何梦桂 再和昭德孙燕子韵》:“处处社时茅屋雨,年年春后楝花风。”蔡有守 清明登镇海楼寄梁七》诗:“远念 辽阳 还积雪,故乡吹暖楝花风。”后来,我才知道楝花风是“二十四番花信风”之一。“二十四番花信风”以梅花始,以楝花终。“开到荼蘼花事了”开到楝花就进入夏天了••••••然后再写故乡中这种树木给家乡人带来的习惯,写这种树木在一些典籍中的传奇故事,为读者介绍了关于此树种种,那花香的味道在记忆里,仿佛久经不散。

  在《乡村生活散记》中写“偷牛贼”中引用海子的诗句:“雨夜偷牛的人/爬进了我的窗户/在我做梦的身上/采摘葵花”从海子所指的“偷牛贼”的意象解析,到旧时牛对农户的影响,官府禁止盗牛的规定,再到作者家乡村民对偷牛贼的群情义愤,把这种人和这种行为一一细说,讲述只是乡村一事,那种过去的记忆就此留存下来。另外还有关于杀狗、水井都是浓浓的乡味啊,也是我小时候在乡村长大的记忆,虽然略有不同。作者这样歌颂井:大地围拥着我,泉流滴滴/在黑暗的深处枝叶怒放如花。

  本书就是作者李成童年、少年时的所见所闻所感,也是最刻骨铭心的往事,从中可以看到其故乡的原生态,风物和人情,是他对家乡一次深情回望。

  2015年9月19日星期六

  如有转载经授权后方可,请豆邮联系笔者或2933702061@qq.com。

  《故乡味》读后感(八):北方的云,南方的雨

  在北京好多年,每年夏秋之际,云卷云舒,天空阔朗。而南方正是秋雨绵绵,一场秋雨一场寒。

  与作者算是半个老乡,他皖南,我皖北,我比他晚生十年。可翻一翻书,不忍卒读,与很多记忆重叠。比如煤油灯,比如没肉吃,比如城里来的孩子,乡里人情。

  很小时住在姥姥姥爷的老房子里。在那栋房子里度过十多年,冬天和妈妈弟弟挤在一张硬板床上入眠,每个早晨阳光从门口照进来,光线里看到无数细尘翻腾。姥姥在煤炉上给我们烤棉衣,暖了软了递给我们。

  老房子前有株老泡桐树,春天时候,紫色花朵开在没有树叶的枝头,盛极然后落下。春夏伸开碧绿手掌,到盛夏树荫浓密,遮天蔽日般。晚上在树下放张用木头框架和麻绳结成的床,不远处的歪脖子柳树旁燃堆草沤一阵烟驱蚊,姥爷摇着蒲扇挠我痒痒,爷孙两个笑成一团。

  那时候常常停电,就在灶台上方点盏煤油灯照明,后来电力充足,不总停电,门口装盏灯,在树下灯影里第一次吃柿子椒,甜的,不辣。吃辣椒之路便自此开始。隔壁的女孩和我是最亲密的伙伴,妈妈没生养时从舅舅家抱她回来养,后来弟弟出生。她有个很秀气的小名,长相甜美,和刘涛很像。念书一直比弟弟优秀,考取大学,现在是名IT工程师。隔壁的隔壁的隔壁,主人家合肥城里的外孙女转学来我们这儿,皮肤白气质好,会跳新疆舞,说话好听,然而是个命运凄苦的孩子,母亲病逝,父亲再娶,后妈容不得她。

  早春时候麦苗返青,家人在田里除草,和姥姥剜碧青一篮面条菜回家,煮面时放一大把洗净的绿色叶子,白白的面条汤变成浅绿色。这也不算好吃,最好吃是挑一筷子猪油进去搅化,汤面上一层灿灿的油花。喝一口泛着猪油香的汤,吃口感比舌苔略粗的面条菜,才算是度过一个完整的春天。

  屋后一片大株楝树开一蓬蓬紫色繁茂细花,香气浓郁。每个下雨天经过楝树下,跟着妈妈去上学,在树边塘沿常常见到癞蛤蟆,每次都吓哭。有一年不知怎么了,塘里养的鱼全都泛起肚皮浮于岸边的水面,第一次在野水里手抓鱼。

  春夏从外面玩耍回到屋中的一刹那,明暗对比的几乎让人误以为是失明。

  梅雨时节,被子潮湿得能拧出水来,馒头上一层霉绿绒毛,雨季结束,院中青石板路上摆上床,搭几条麻绳和竹竿,晒满一院子的棉被与衣服。

  夏天打麦场上的一间南向房里支上煤球炉子,坐满满一锅凉水,放少许米,烧米茶。熥一包馒头,就腌蒜和腌蛋。农民嘛,分给哪块地都会用心地种好,收成总是是自己的。打麦场后面大娘家种一园子蔷薇玫瑰,香气铺鼻,还有癞葡萄,外壳状似蛤蟆,剖开,内里红色果瓤甜似蜜。中午家里吊扇急速旋转,看着一片片扇叶,就在想会不会掉下割断我的脖子。

  舅舅夜里甩下我们跟屁虫,去捉来十七年蝉向姥姥邀功。蝉掐腿洗净腌好,就是次日早上一碗油煎的美味。妈妈带着弟弟来北京看爸爸,姥爷每天从棉被包着泡沫箱子的货郎手里买三支5分钱冰棍插在搪瓷杯里收好,一支接一支递给我。

  黄龙缸里取一瓢水喝,有时能见到百节虫。

  在二姨家消暑,看《壹号法庭》和《阿尔卑斯山上的少女》,偷涂她口红,在唇边舔一舔,原来不是所有的红都是甜的,口红就是是苦的,吃“香香”牌饼干,口红染到饼干上,误以为嘴巴破了,吓坏了,拿块纸擦掉口红,明白不是血,才缓过神来。偷穿她高跟鞋在屋里走一圈又一圈。

  隔条路的桃树南边,是姥姥的菜园,园里有株公槐树,从来不开花,只是每年长高。树下种着花生,“白房子,红帐子,里面住着白胖子。”有年姥姥种了草莓,结果后,天天守着它们由小到大,由青变白再变红,直到青味变成甜蜜。没有树荫的地方种着黄瓜和番茄,在 园里玩着玩着摘下它们冲也不冲就吃了。

  秋天四姥爷家园子里几十株枸杞红得像天边晚霞,树下开满各种秋天的花。有年春天姥爷从中移植几株菊花到打麦场,到秋天满场灿灿的颜色。

  冬天穿双姥姥新做的红色灯芯绒泡沫底棉鞋,踩着一路寒霜跟在妈妈身后去上学,冷了就和同学玩“挤油”取暖。有回二姨给我买了双红色靴子,每天穿着不下脚,好像可以跳舞到天边。薄暮时分,烟囱里升起疏薄炊烟,映着西天残存的一点天光一道道村路上落着薄薄冬雪,年前自地窖中取出秋天贮存的红薯,熬一大黄盆褐色麦芽糖,爆米花,炒玉米花,做糖板,还要蒸一大黄龙缸的馒头包子,正月前半月不起灶火。元宵节姥爷给我们做猫耳朵风车,糊手提的花灯笼,葱绿的船身玫粉的流苏插蜡烛处的透明玻璃纸。还有二姨小姨居住的小城里昏黄街灯下细雪晶晶洒下泛着鳞光。

  一年四季月光下和伙伴们玩捉迷藏,有回藏到我家马枣树下的牛草房里,粘了满头干草。

  在那处房子里住了十来年。直到舅舅结婚。而我也念了中学。新房子在老房子一路之隔的南边,砖墙瓦顶。有一进院子,院子中间有条水泥路通往堂屋,右边是园子,左边空旷的地面。

  新房子门前有三株巨大的桃树,花开时,是令人心神俱为之柔软的粉,外出回家,在村口望见一团云霞,就是我的家。

  院墙西南角搁一盆黄玫瑰,四季无人照管,自开自落,长得很好,枝叶繁茂。

  院中一株姥姥自田里移植的野樱桃,三年后开花结果,粉白樱花在仲春随风飘落,经过树下,落得人满脸满身。麦收时分,粒粒橙红色樱桃脉络饱胀清晰,如初生婴儿皮下血管。此时在樱树旁的葡萄藤下仰望串串绿色果实,盼着快熟快熟,是蜗牛与黄鹂鸟的心情。

  转眼就到了九月,河南岸的园子里红薯垄间的胡萝卜,当地拔下一根在水下冲一冲,比什么山珍海味都好吃。舅妈生下小表妹,围住一盆炭火,小表妹的眼珠随我移动转动。我和小舅妈住在一张床上,背“一年好景君须记,最是橙黄橘绿时。”腿上突然生出一大片“茧片”,奇痒难忍。用酒精还是什么压下,已记不清。

  妈妈效仿孟母,搬到学校住,要给我和弟弟一个好的学习环境。学校图书馆也归她管理,每逢节假日完成作业,我就拿把钥匙打开图书馆的门,坐在书架间,一本本书地读,直至读完整个图书馆里的文学书、奇谈录。

  春天四月念书路上总遇到薄雾轻轻覆盖下的芍药园,五月青青麦子上的薄纱样雾带,以及春末夏初雨后的阵阵蛙声,夏日林间不绝的蝉鸣,夜里妈妈摇不停的蒲扇。98年夏天妈妈带弟弟上北京,姥姥带我在家念补习班,夜夜看电视到十二点,姥姥边摇蒲扇边念我,睡觉吧,你妈知道了该生气了。念着念着蒲扇一垂睡着了。冬天早上妈妈煎盘馒头,冲碗姥姥磨的花生芝麻米粉,暖暖地去上学。家里和别人家闹矛盾,我给小表妹煎蛋,蛋黄没熟,小表妹哭着说,姐姐姐姐,这怎么吃?我骗她,这样吃最有营养。

  老房子堂屋门板背面有两只栩栩如生的粉笔画的鸟,不知谁的作品,自我记事起就在,直到姥爷去世后那年回家,老房子坍塌,那两只鸟都还完好无损的呆在那儿,仿佛一切都没有改变过,忽然泪下,不能返回的是那些旧时美好的时光。

  07年姥姥去世,08年姥爷去世,乡愁从此就是席慕容的诗,“故乡的歌是一支清远的笛,总在有月亮的晚上响起。故乡的面貌却是一种模糊的怅惘,仿佛雾里的挥手别离。离别后,乡愁是一棵没有年轮的树,永不老去。”

  永不老去。

  《故乡味》读后感(九):一封写给在农村长大的孩子的情书

  我打小生活在农村,是地道农村孩子,然后却一度羞于提及我农村孩子的身份。大概是在是十一二岁的时候,随父母到了南方的城市生活。当我第一次置身在高楼耸立的都市之中,望着熙攘的人群和身边高速驶过的汽车的时候,几乎是惊呆了,或许还有些惊恐。在学校里,城里的孩子背的书包、用的文具都是那么独特而绚丽,看着他们操持着一口流利的普通话交流,显得那么不卑不亢的,我内心生出了一种自卑。

  有一回上美术课,课本里讲到我家乡的一种剪纸,老师在讲台上当着全班的面说:这就是XX家乡的剪纸哦!这时全班同学都向我望来,而我却默默低下了头。有段时间,故乡,被我无情地锁在了某个角落。

  然而,当我离开故乡的时间越长,经历的事情越多,并且开始逐渐熟悉这个叫作城市的庞然大物、每天机械地行走在这个千篇一律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时候,心中对故乡的怀念在一天天变得强烈起来。

  在我读过李成的这本《故乡味》后,那种积郁已久的情愫好像一下子找到了宣泄的出口。诚如作者所言,多么庆幸我是有故乡的人啊!“生长在农村,真是命运对我的恩赐”。所以,我有些自私地认为,这简直是写给我这样一个从小在农村长大的孩子的情书。可能是因为我的家乡与作者家乡相距并不是太远的缘故,在这本书里,我几乎看到了乡村童年记忆的一切。

  “乡情“是人类共有的情感,也一直为文学作品所歌颂。所以,往大了说,具有人类情感共性;而往小了说,又有个体私有性。优秀的文学作品,往往两者兼而有之,却也是很容易弄巧成拙。我认为,李成的《故乡味》正做到了这一点,作者用平淡而优美的文字中描绘自己心中那抹不去的家园记忆,我读了就像是写给我的,而即使读者非农村生长,也依然会被作者这种哀而不伤的乡情所感动,这就是共性。

  书中,作者共分了四辑来回忆故乡,大体上可以概括为乡村场景志,这部分描写了农村中特有的一些生活、农作场景,比如乡村孩童们的乐园——春天的打谷场;乡村人物志,这部分回顾了生活在故乡的形形色色的人物,比如那对因为玩儿”娶新娘游戏“而生出单纯、美好感情的一对小伙伴,相信在农村长大的孩子如果读到这段文字,肯定会忍不住会心一笑的,而当看到青梅竹马的他们长大之后却不得不分散,又只能无奈地感叹命运无常;然后是乡村风物志,描写了乡村的花草树木、瓜果时蔬;以及最后的乡村风俗和乡村记忆志,描写了作者家乡特有的一些风俗以及曾经在农村特有的时代记忆,比如乡村电影。

  这其中,我以为最出彩的当属第三辑:乡村风物志。

  我之前简单了解过作者,是来自安徽桐城的。这个在清代出了方苞、刘大櫆、姚鼐等“桐城派”代表文人的地方,曾被誉为“文都”。生长在这样一个文化底蕴深厚的地方,而其父又是人民教师,作者的传统文化根基之牢固自是不用怀疑。所以在书中,能很明显地感受到作者传统的“士大夫”之气。尤其在第三部分的某些文章,更是让人想起近代散文平淡、冲和一派的特点。

  尤其《山芋》一文让人印象深刻,真可称得上是文学性、趣味性和知识性三者兼而有之。并很容易让人联想起周作人和叶圣陶两位先生的著名小文:《故乡的野菜》以及《藕和莼菜》。我从小在家乡就是喜欢吃山芋的,却不知道山芋竟然也可以用辣椒腌制了来吃,香甜的山芋长时间腌在重口味的辣椒里,有些让人难以想象。果真是一方水土一方人啊。我还是更怀念在大冬天里,从地窖取出一块山芋,往烧锅的灶里烤着,也就是做好一顿饭的功夫,香喷喷的山芋就烤好了。像作者说得一样,确实是越靠近烧焦的地方越是好吃。至今想来,依然要垂涎三尺。

  此外,《豆腐纪事》一文,也是很容易让人想起汪曾祺先生的《豆腐》一文。当然相比大美食家汪曾祺先生娓娓道来关于豆腐的各种吃法、做法,本文更多地侧重在那个艰难的岁月中吃上一顿豆腐几乎算是过节上了,更有一番心酸在其中。

  现如今,早已不会有如此拮据的日子了。冬天的大街上轻易就能买到烤山芋,一年四季里可以随性所欲地吃上一顿豆腐。然而,作者却是再也寻不到曾经的滋味了。某些东西,正在消失不见。于是,作者迫不及待地要用文字记录下这些故乡的味道和记忆。因此文中也能感受得到作者淡淡忧伤的笔触下散发的怅然若失的乡愁。这是献给故乡的一首挽歌,一曲咏叹调。

  去年冬天,我时隔多年回农村老家,几乎被一座座林立的大楼吓了一跳。曾经,我家那座小楼在村里还算得上中等以上水平,如今却像个拘谨放不开的小娃,变化多大啊!其实,每个人都有追求更好生活的权利,没有人需要为了谁的什么情怀去固守贫穷。那一刻我终于意识到,故乡终究要生活在我的记忆里了。然而多么庆幸,我们还可以书写;多么庆幸,我读到了这本《故乡味》。

  《故乡味》读后感(十):远离的故乡,渐逝的童年

  对于乡村,所有的记忆大约关于童年。关于童年的追忆,场景大抵都发生在乡土之上。与作者的《故乡味》一样,那些时光许多是有趣的,些许时候经历一些苦难,大部分还是无忧愁,无忧虑的。这几乎是所有乡村童年所具备的特征:贫穷得有些时候吃不上饭,更别说肉,缺少连环画,但却翻开了大自然的百科全书,流连期间,忘而知返。

  《故乡味》的童年要比我的乡村童年多一些苦的味道,却也多一些乐趣。经历过右派存在的年代的普通人,多少是苦过的,虽然作者的笔触下大部分是欢快的,却也从那些下放的知青,上海人,以及右派中看到时代的烙印。作者的笔触所到,描绘出的是乡村的习俗,乡村的风情,乡村的人与事。我最为喜欢的是那些普普通通的人,无论他们的生活是困难,或者是欢愉,生命总是最为有价值的存在,无论乡村或者是城市。那些已经遗失的猎人,那些半夜看看不懂《红楼梦》的乡村孩子,那个看起来并不像的偷牛贼,还有没有多少牙齿吃腊肉的亲戚。这些鲜活的生命,是最浓重的故乡的味道,不管走多远,想必萦绕着作者。

  没有历经苦难时代的我的乡村生活却也不比作者的要有趣,源自小时候是一药坛子,极少下床玩耍,偶尔触碰到自然,也都是匆匆印象。作者与自然的对话也是要多得多。他有他和他的植物的情感,有与他的小动物的情怀。即便有些时候那些生命的名字都不被分清,学名是什么也没有弄清楚,无疑,直接的抚摸动植物比在百科全书的纸张是触碰要来的惊心动魄。虽然我的故乡在南国,作者的故乡在北国,那份感情的流动却也能够在文字密布的纸张上相互碰撞,激起火花。那份联想,也就形成了童年另一种追忆。

  故乡渐行渐远,童年也再回不去。城市化似乎成为了始作俑者,而市场经济四个字也可以解释所有进化过程的原因。当然不是如此。乡土的远离,除了城市化,大抵还有的就是乡人自己忘却了生于斯,长于斯的文化。追忆乡土文化与童年的文字并不能阻拦它们在一股钢筋水泥和渐渐遗忘的潮流中缓慢远去,却也多少给予自己安慰,给予后来者一种回味与探索。面对乡土文字,希望多一些记录,却又不那么希望,似乎这些记录是在给死亡者一种回顾,也像一种墓志铭,而我所想要的,是永生,是常青的乡土。

评价:中立好评差评
【已有2位读者发表了评论】

┃ 《故乡味》经典读后感10篇的相关文章

┃ 每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