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事儿》是一本由彭浩翔著作,国际文化出版公司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2.00,页数:187,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破事儿》读后感(一):爱来爱去,只剩自己
比如封面故事里的男女,男的为了延迟快感,百般想象、甚至看着电视
身下的女人却误会,以为男人对自己丝毫兴趣全无,一下子也泄了气
或许这就是关系吧,不说出口,猜来猜去,只能猜错,也不肯认错
所以,愿意相信的人是有福的,比如书中的大头阿慧,看起来被人戏弄
却因为坚持而最终成就了一段好姻缘,好老公好孩子好家庭,是属于好女人的
但是,什么是好?没有人会从心底承认自己是坏人,即使坏也是情有可原的
世间多得是荒唐的事情,有些事巧合地让人叹息,都怪自己好奇,不知道又怎样
不去计较,就做一个傻人能不能更快乐一点,反正人生就这么短短又匆匆
就像某一天同事说,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大概就是胡同里的傻子,吃喝睡玩
不用为了生计和欲望离开父母,不用为了感情而劳心伤神,不用害怕哪天孤独地死去
《破事儿》读后感(二):事情是这样的
一开始真的以为是破事儿,然后看到最后发现,这样的事儿只能总结成破事儿。而他却始终是用最脱俗雅观的方式说一些本不体面的事情。经历丰富的人往往喜欢用最简单的语言组织一些不是所有人都经历过的事情,彭浩翔就是其一。而故事集本身的营养和看完通透的感觉也不过就像作者自述一样:毕竟我也只是顺道整理一下自己的过去,就像你来我家探我,我一面跟你闲聊,一面收拾书柜一样,看似无礼,但其实也不会对你构成太大影响,对吧?
不过其中有一个茫茫破事儿中很有意思的描述:可是当大家看到下坠速的速度丝毫不减,我们各人仍要从对方那再无东西可弃掉的身躯上,寻找可能弃掉的东西。
这是一次两性之间的对峙。
《破事儿》读后感(三):破事儿到底破在哪儿?
名为破事儿,其实就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些场景,它发生于人与人交往的过程中,饮食男女,巧合偶然。
破事儿不破,只不过它太琐碎,太瞬间,太尴尬。我们见过、听过、经历过,甚至刻意忘记过。很少有人把它们记录下来。
但是香港作家彭浩翔做到了。他以有趣的视角,把一个个片段打磨、放大,组成了完整的个体。你一旦读起来就很难收手,因为《破事儿》的18个短篇小说都弥漫着生活气息,情不自禁就会产生代入感。
为什么每个人都有破事儿?
1
心机的友人
《大头阿慧》第一段就明确了人物关系:阿慧把阿琪当做最好的朋友,可是,对于阿琪来说,阿慧只是其诸多好友中的一个。
小说从一开始就不平等的设定,让后面的发展更加夸张、变形。阿慧凡事喜欢和阿琪商量,可是自私的阿琪常常为了自己而搪塞阿慧。讽刺的是,凡事听从阿琪顺口一说的阿慧最终拥有了幸福,自私的阿琪最后并没有得到想要的一切。
阿琪这一朋友形象很典型,她像极了我们身边的某某。从小到大,我们都会遇到这样耍心机的人,只顾自己利益,说出的话自己都不相信,却总在一本正经地教育它人。而对方往往傻乎乎地浑然不觉,还以为朋友是真心对自己好。
最有意思的恰恰是小说结尾。
即使多年以后,阿慧仍然傻傻地把阿琪视为生命中最要好的朋友。这就是现实,这才是生活。至于她们之间有没有翻脸过都已不再重要,生活总是既美好又残酷。
2
熟悉的陌生人
交往三周的女友突然告诉“我”她是指甲刀人魔,每天需要吃指甲刀作为能量补给。将信将疑的“我”逐渐了解女友关于吃指甲刀的各种细节,比如她每周吃四、五个指甲刀就够了,但是她的有些同类一周要吃三百多个。
女友最喜欢吃无印良品的指甲刀,因为味道鲜甜。女友也曾提起过小时候在表哥家偷吃指甲刀险些被发现的事。
当“我”要求女友到家里表演吃指甲刀的时候,女友认为是一种侮辱,不高兴地拒绝了。
画面感极强的小说到此戛然而止,这篇也是小燚最喜欢的一个故事。
而且是男主角的女朋友。她知道自己是异类,又希望像正常人一样生活,不想被外界打扰。来自先天身份的苦衷没得选择,只能接受。
当自己信任的男友让其表演吃指甲刀时,显然已经触碰到了她的禁区。吃饭是每个人生活的一部分,尽管它算不上多大的隐私,但也没上升到表演的高度。
也就在这一刻,熟悉的恋人瞬间变成了陌生人,气氛异常僵硬,仿佛能够看到空气中大写的尴尬。
3
十分钟的恋人
《增值》是整本小说最精妙的一篇。
一个嫖客与妓女交易完成后,突然被妓女求助给手机电话卡增值(即充值),因为她听不懂广东话。女孩把买好的增值卡和手机交给他,然后经过了十多分钟的复杂操作,他帮忙增值成功。
在增值的十多分钟,他们两个人突然变得很纯粹,一个是需要帮忙的女孩,遇到了一个男人,然后就顺其自然地求助而已。他们坐着的床,仿佛什么都不曾发生过。就连女孩一个依靠都是那么自然,轻松。乃至最后女孩回以他一个纯洁的拥抱作为感谢,都不再和性有关。
这是一种微妙的变化,从场景到人的内心,十分钟让他们变回了自己,卸下了伪装和防备。
男人沉浸在如第一次约会般的美好氛围里,最后男人甚至想请女孩吃饭聊天。因为那十分钟,他们的关系同样增值了。
《破事儿》很好看,彭浩翔不仅是个优秀的作家,编剧、导演、制片人、艺术家这些职务也做得有声有色。
他曾拿出小说《破事儿》中的几个故事拍了同名电影,以及系列微电影。集结了陈冠希、杜汶泽、陈奕迅、余文乐、冯小刚、麦浚龙、邓丽欣、钟欣桐、田蕊妮等知名演员,电影《破事儿》反响不错。因为这些故事实在很适合呈现在大荧幕上。
老实说,小燚最欣赏的还是彭浩翔的导演身份,没想到他的文字也这么有趣。
不可思议的是,书中作品居然都是二十年前写的,那时刚二十出头的彭浩翔同学脑子里整天都在想些什么,真的好诡异啊。
最后,引书中一段话作为收尾:
尘世有几许事可堪动地惊天,还不是去似微尘。所有种种,回头再看,就那么回事。爱欲生死,也不过是破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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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事儿》读后感(四):关于签名售书活动上的一点破事儿
签名售书活动篇:
周六有幸参加外滩画报举办的活动,可以跟我最喜欢的导演近距离的接触,领略他的风采。签售会过后,彭导演给我留下了很好的印象,印象如下:
1.彭导演是个很nice的人,在给每一个人签名的时候都很彬彬有礼,耐心满足每个人的要求。
2.彭导演的普通话真的很烂,他在用普通话跟一个不会听粤语的粉丝交流的时候,我差点就笑翻了。
在会上彭导说到,他的作品会以他的身处的本地文化为背景,但对于他的书和电影反而起了个“破事儿”这样的非粤语式的名称,甚是奇怪。但苦于本人不是美女,也做不出乖张的姿势去吸引彭导的眼球,虽是踊跃举手发问,但无奈总得不到彭导的青睐,这个疑问始终未能向导演求证,非常遗憾。倒是旁边的一位人物,脱了鞋,光着脚蹲在自己的座位,侍机而高举他的鞋子,终于博到了彭导注意,并很自以为的提了一个他觉得彭导一定会很感兴趣的问题,那一刻,我打消了要发问的想法。
读书篇:
第一次有机会捧得作者签名的书在手上阅读,这种感觉真不错,记得上次一口气把整本书读完已经是十年前读《挪威的森林》时候的事了,彭导的作品亦是文如其人,十分荒诞搞怪。
由于是看了电影在前,读书的时候,电影中的景象会不经意的在脑海浮现,电影里的角色也一一对号入座,十分过瘾,令人不忍释卷。
y the way,在《关于蓝白红的三部曲》里读到了村上春树的味道,想必彭导也是他的fans之一。
《破事儿》读后感(五):尘世有几许可堪动地惊天
之前看过彭浩翔的电影《破事儿》,那其实是根据他自己的一部微型小说集改编的电影。现在这部小说集也引进了。作者在序言里说,大陆版经过了一些增删。我没有机会比较香港原版,不知道增删在何处。让我困惑的是为什么这样一部作品也要被增删?难道它也有政治不正确的问题?
这个问题暂且搁在一旁,说说小说本身。每一篇都是短小精悍的故事,很有趣,故事背后没有蕴涵什么大的道理,有的只是一种对生命中一些无常、一些巧合、一些痛苦和无奈的戏谑和调侃。书的封底上写道:尘世有几许可堪动地惊天,还不是去似微尘。这是杜汶泽在推荐序里的话,说得很有道理。在当事人看来惊天动地的事情,在旁人看来不过是一些破事儿;若干年后,当事人自己回头来看,也许也会为当初的痛彻肺腑付之一笑吧。这也许正是书名《破事儿》的意思所在。
看这样的作品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了解文学作品改编成影视作品需要经过怎样的变化和处理。与那些原著作者是一个人、影视剧的创作者又是另一个人或者另一群人的改编过程不同,彭浩翔自己包揽了原著、编剧和导演,之间不存在理解不同的问题,如果小说和电影之间有什么不同,那便是将文字诉诸影像所必须要进行的改变。当然,这里面也有彭浩翔自己经过这些年想法发生变化的成分,毕竟这些小说已经是他10年前写作的了。
《破事儿》读后感(六):破事实不破,人生寓此中
喜欢彭浩翔的电影是从《伊莎贝拉》和《出埃及记》开始的,然后又慢慢温习了他先前的作品,唯一遗憾的是到现在还没有买到《公主复仇记》的DVD,又懒得在网上去下载,这也成了我观影生涯中一个可大可小的遗憾。
什么遗憾啊?知道遗憾是什么意思吗?没经历过人生的洗礼,没经受过苦难的考验,没见过大风大浪,没看过暴风骤雨,你不配用“遗憾”这个词。
说的太对了。但是真的得死过一次,才能看破世事,参透人生吗?其实,有时我们太过仰视人生,把人生看得太过神圣,人类追寻人生意义的旅程也已拖拖拉拉了几千年,至今还没有一个确切的说法。何必搞得这么累呢?彭浩翔在这里给我们这些上不明白人生为何物者,上了通俗易懂的一课。正如他自己在后记里面所说:“尘世有几许事可堪动地惊天,还不是去似微尘,所有种种,回头再看,也不过是些破事儿。”说的看似玩世不恭,实却一针见血。一生当中记得住的事儿,乏善可陈,就算是记得住的,自认惊世骇俗,放到别人眼中,又似狗屎一坨。人生的意义,我看,其实就在于平时的点点滴滴当中。
金培达在序中有一句:“破,正是因为事件本身的不完整,而完整的人生,却又是由这些破事儿组成。”此乃大实话。
破事实不破,人生寓此中。
《破事儿》读后感(七):好一堆”荒唐”的破事儿
有趣,近来读的几本书还都有那么些意思。
都是小故事,短篇,不长。
很有后现代的意味。不是简单叙事。
文学评论家约莫会很喜欢这本小书。里面的故事,若是想分析,总有分析的道道。
有性。有艳遇。有讥诮。有荒诞。有死亡。有明显的虚构的意味,却可以操着写实的口吻。
故事和故事没有多少连贯性。不过调调很一致,主题,不外乎以上。
我这人记性是变的好差,大概是故事读的很快,或者是彼此间联系没那么紧密,也不能记的很全面。
记得,有个指甲钳人魔,说是个爱食指甲钳的姑娘,当然,吃这东西总是要避人耳目偷食。还有某生,死去的女朋友过节总还魂来为他做那活儿。还有某人谈的一个空姐女朋友,阴郁怕失去,最后莫名自杀,而且她死去只是报纸上新闻一则,和某人一点儿现实关系也没有:空姐也没对外说有这么个男朋友,或者朋友。还有某个曾经淑女美好的女孩子意外被劈腿,从此男孩打扮爆粗口,后来还回去找前男友,以性作为报复,总是假意和好、缠绵缱绻后不辞而别,自认为让前男友空欢喜。还有个阿斌,意外和传言是同性恋的上司产生交集,然后,上司倒是没什么表示,阿斌是从此恍恍然,总像是做个亏心事一样,上司请他吃顿饭硬是不敢让同事知道,要命的是,扯了谎还叫同事还有女朋友识破了。蓝白红三个故事前的最后一篇,说是男的讲自己有“公德心”,问下去,是说自己每次如厕,见有粪便沾在池子上,就努力拿尿液往下冲,这样洁厕员洁厕时就不觉得那么恶心了——所以原先不登大雅之堂的东西也白纸黑字变成描写的对象。
你不好说什么。谁也没说文学作品就该是飘忽存在于现实生活之上的。何至于要假正经显得自己不食人间烟火,对这种文字侧目不敢直视呢。只不过,在这些正正经经说事儿的文字里忽然转到这么篇东西,错愕之余,觉得作者还真是个随性的主。再想来,好像作者也从来没想表明自己是卫道士一类的正经人嘛。“满纸的荒唐言”。
《破事儿》读后感(八):使用度测评《指甲刀人魔》
彭浩翔的东西,最好是不要翻开啦,如果翻开的话你就会像我现在一样睡到十点钟上班迟到,顶着黑眼圈盯着电脑屏幕。
个人认为如果你还不认识这个人,就去看他的电影,而如果你爱这个人,那么你需要去看看他写的东西。说真的,他写的东西都听碎的,就一点点一点点的东西,可是这个一点点的东西就是让你感觉很妙!
比如《再不爱就软了》里面有一段在《春娇与志明》中出现的情节,一个丑陋的姑娘,在网上和一个可爱的男生(当然是姑娘自认为可爱的)“相恋”很长一段时间,于是决定见一下面。不过姑娘上的“真相”是模糊+处理过的,于是姑娘犹豫得快死掉了,可是她终于还是下定了决心要和这个可爱的男生见上一面。可是最有趣的事情来了,男生将姑娘约在CBD的楼下茶餐厅,如果作为一个约会的地点未免有点太寒酸了。姑娘虽然和男生见到面了,可是男生说是要去开会于是匆匆离开了。
那么,你说,男生为什么把姑娘约在CBD的餐厅见面了?
就是这样的故事,彭浩翔的短篇小说差不多都是这样子,简单的一个故事,你看完却需要回味一下。
说说他写字的方式吧,有一种很特别的港人做派,平实但是十分幽默有趣,那么幽默有趣是十分克制的一种,唔,你有见过那种绷着脸说冷笑话的人么?大概就是那种状态。
我一开始以为这是他的独有的一种叙述方式,看过《穿KENZO的女人》一书,发现却是一般的情境。
起因:彭浩翔第三本,前面两本是《再不爱就软了》,这本是他的一种自我描述的东西,零零碎碎却是可爱有趣。《爱的地下教育》这本就是恋爱指南,用回读者信的状态写下的(顺带鄙视一下《人生需要揭穿》)。
阅读时间:两个小时(期间洗了个澡);
阅读亮点:
1、每个有趣的小故事都可以成为一个聚会的梗哦;
2、有电影,顺便去看看吧!
3、宁浩的序写得很赞!
《破事儿》读后感(九):非精英的旗帜
最喜欢那个 一毫子暴力 (一毫子是什么意思呢。。。)
看到关于香港书展的报道,据说《新京报》的记者问他,你会自己在家拍照片放在自己的书里么?彭回答,为什么,我又不是郭敬明。不过我后来听说他的书卖的很好,考虑也这么做,不过大家要给我时间,让我先减肥。
哈哈哈
看了他关于自己童年的介绍,感觉他一直不喜欢所谓的精英人物。而书中所描写的大部分也都是小市民的爱欲情仇(好像武侠小说。。。)。他说他很喜欢听别人讲故事,也许他觉得最真实的东西就藏在这些小人物的故事中。
看书后的后记,这些故事实94年左右他发表在报纸上的,那个时候他23岁。感慨。可以感觉到90年代中香港那种气氛。书中的故事充满了巧合和吊诡,最难的是很短的篇幅,跟人一种最后顿住的感觉。
长篇写人性,短篇写故事。
期望看到彭的长篇。
另外,很喜欢书的开本和封面,很香港的感觉。
《破事儿》读后感(十):宅男的鬼马心事
书不厚。有很多推荐序,加上自序、后记,书的内容相当的“破”和Trivial。段与段之间的空白,像一条深深的海沟,分裂了本微不足道的小心事。
彭导也许不是宅男,但这些心事符合宅男宅女。香港的城市空间,凑足了也只是弹丸之地。这里没有大叙事,大场面。小的东西,还要继续去分拆,宅民们便是这样被把玩,一个面一个面掠过。
破事儿这个词含有强烈的观念进去。当年20出头的小彭不缺乏想法,但说叙事才华未免言之过早,拍成电影时才有老成之相,感情也见充沛。
是以这些如微尘的事儿要集结成世,不是它们能担当大任的。它们本就破,怎么能完整为水晶球折射天上人间?不如淡淡地做它的Trivial之梦。
人的一生可能性无限,一一选择归来却是条单调轨迹,所以不奇怪十多个小故事会比你的脑袋光怪陆离。这仍是件非常自然的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