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狗的眼睛》是一本由[哥伦比亚] 加西亚·马尔克斯著作,南海出版公司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5.00元,页数:192,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蓝狗的眼睛》读后感(一):每个人都有几种孤独,在不为人知的世界里。
每个人都有几种孤独
在不为人知的世界里
每个人都有几个世界
在久久埋藏的孤独里
我们小心翼翼的活着
害怕被人发现所谓的孤独
我们孤独的只剩下时间
在自己的世界里
谁又不是这样
只是我们从不表现
我们在时间里迷了路
假装总被人需要
其实只是孤独前行
然后流泪在心里
我们在为失去了的世界而哭泣
我们失去的太多了
你可曾想
我们也总在得到啊
因为得到
所以失去
之所以孤独
也是因为我们曾经被需要过
蓝狗的眼睛
还有那些曾经可笑的话
才能证明我们在时间里不断的游走
也许在梦境里
也许在困境里
也许在恐惧里
还好我们在不断长大
《蓝狗的眼睛》读后感(二):《蓝狗的眼睛》每个短文个人解析
以下的内容只能算是对这本短篇小说集的一下认识,肯定有很多理解失误的地方,不喜勿喷
值得记录的是这是我看的由陶玉平老师翻译的马尔克斯作品的最后一本!
第三次忍受
这是我阅读的第11本马尔克斯的作品(南海出版局),第一个故事,给我总体有两个感觉,第一是恐怖至极,读起来令人毛骨悚然。特别是老鼠吃人的那段! 第二个感觉是,文字流畅华美,如诗一般的描述!
故事描写的是一个7岁的男孩死了,母亲找的医生说,还会生长。所以母亲常常用尺子量身高。长高了母亲快乐的。一躺就是18年,到了25的时候,男孩不再生长了,也标志死亡。这个从七岁就躺在棺材内的人开始腐败!
故事后面主要是围绕这男孩的所思所想,所见所闻,展开描述。文字充满了恐怖!男孩害怕孤独,害怕被老鼠吃掉,也害怕死亡,害怕被活埋!男孩想大声疾呼或者动一动身体,但是无能为力!感觉像是描述一个植物人!应该就是!最烦人的是他身边的噪音,像脑子里有人在用力敲打,用金刚石在打洞!
本文的标题《第三次忍受》,题目耐人寻味。那三次?开头写的是忍受噪音;后来对动物恐惧,也是忍受
第三次我想应该就是结尾,男孩彻底死了,他想呼喊,但是无能为力,最终放弃。
我读出的无奈啊,大概现实也有这样的人,他们可以选择对外大声呼喊反抗,但是最终他们沉默了。正如有句话:有些人活着却已经死了。
之前读的是《我不是来演讲的》这书里面的文字,很有张力,有的文章,如《我的朋友穆蒂斯》,很是幽默,但是这篇文章真真是目前为止看到过的作者最黑暗的文字作品了
埃娃在猫身体里面
这是本书第二个故事,情节依然很黑暗!根据标题可以知道,主人翁名叫埃娃。讲述的她生前生后的故事
生前他是因为自己的美貌而痛苦!感觉有小虫子在自己体内爬着!楼下柑橘树又埋着自己的孩子,每晚恐惧这个孩子会爬起来去找她!这是一个身心俱疲,又患有失眠症的,偏偏还继承了前人美貌的女人
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某个夜晚。她感觉到了自己的变化:口内分泌液体,黏住了口舌,需要一个柑橘来化解!于是他下床去找柑橘!死亡过程没有特意描写!应该是坠楼而死!
死后他到了另外一个世界。甚至对自己的美貌都开始怀念起来。可最令她无法释怀的是死前对柑橘的渴望!他想到可以附身到别人身上。她想到母亲现在不在家,在家的只有一只猫!于是又开始考虑附身在猫的身上的各种可行与不可行。等到她下定决心,发现世间一切都变了,才知道时间已经过了3000年!一切都晚了
这个故事相对比较容易理解
大致这几方面:
2.文章在某种程度对女人美貌进行了探讨!美貌对某些人来说,反而是一种痛苦!在一定程度,美貌是一种虚荣心的体现
突巴耳加音炼星记
这篇文章没有怎么看懂。但是延续了之前的恐惧和死亡
看到文章后半部分提及的“大麻”“可卡因”,终于明白了一点,那就是这是一篇吸毒的人的狂想曲。他开始还很享受这个吸毒,逐渐的吸毒让这个人疯狂,疯狂中出现了“哪个人”,最终让他想要了结自己!
文中关于他父亲的那段描写最棒,一会儿父亲变大,一会儿变小,最终变成一群一模一样、跑来跑去的小人。
查了一下资料,《突巴耳加音炼星记》中的“父亲”暗喻,最后孤独得连孤独都没有了
意识流写的真的太好了……
死神的另一根肋骨
本篇短文继续延续之前的黑暗死亡恐怖的主题,写的是一个人突然醒来,闻到了马尔福林的味道——兄弟死了,用这种药品防腐!
“对双胞胎兄弟的尸体的印象已经牢牢扎根在他生命的中心位置”这句话可以看出,兄弟的死对这个男人的刺激还是很大的,前段的梦以及后文应该是对兄弟的怀念。后文有一段讨论,他认为死去的兄弟,是镜子里面拉出来,现在再取照镜子,镜子会是空空的!这段描写就像是一部恐怖片的情节一样!
再后来,“也许等到死掉的那一个机体腐烂的时候,他,活着的这一个,也会在他自己活生生的世界里开始腐烂”,他感觉自己也在死去, “现在一切都不要紧了。在他和他的坟墓之间只隔着一样东西:他的死亡。他心灰意懒,听见那滴水珠,大大的,重重的,精确地落在了另一个世界里,落在了那个理性动物所在的错误而荒唐的世界里。”
可以说这篇文章展现了兄弟之情,如果马尔克斯所有文章都弥漫这孤独的气息,这篇读完有这样的感觉:当自己的双胞胎兄弟死了,世间留下我一个人——这是种失去至亲的孤独
镜子的对话
这篇文章是上一个故事的延续,那个男的清晨醒来,几乎忘记了昨晚的恐惧。他起床后,开始剃胡须,整个过程,除了描写男主剃胡子的过程,还描写了镜子中那个男人的过程!是不是还会想起“镜子中那个人是不是兄弟”?最有趣的是,他剃胡子中途,看到镜子中的人在流血,刮伤了,但是他自己去检查的时候,手上却没有流血!期间他一直在思考一个以P开头的单词,其实第一次出现的时候我就猜到是“潘多拉”,这个还算是很简单的!最后的时候男主成功的想起来了。这其实是一个简单的描写一个男人早上起床洗漱的一个描述性文章,小小的文章已经超越了简单生活本身
剃胡须中间他闻到了浇了汁的腰子的味道,结尾的时候,马尔克斯真会比喻啊,把这个流口水的男人形象的比喻成了狗!
三个梦游者的苦痛
以女主的尖声哭声开始,女主不再笑了
之后这三个人开始谈起这个女主的过往,结尾还有对她抱有的一丝希望
个人觉得点睛之笔是这2句话:“她身上唯一没有摔坏的是对被人疏远的恐惧,是与生俱来面对虚无的恐惧”——人对孤独的恐惧的来源 以及“她的确是个人,却自觉自愿地慢慢放弃了生命的功能”——所以爱你的人才会痛苦
这个故事和之前的比不那么晦涩难懂,同时翻译的很是流畅!
(一个人的自我放弃,别人是无法救赎的。人终其一生,很多时候,都只有依靠自己,如果我们自己放弃了自己,那就真的完了!人在这种自我放弃的情况下,头脑是短路的,别人的话怎么都听不进去,所以如何能够理解别人此时的对自己的担忧关心,以及由此带来的痛苦?我想人还是太自私了,有的时候太关注自己,所以才会像这个故事里面那样孤独而没救。我想马尔克斯写了那么多的孤独,真的就是为了揭示人类孤独的本质?或许也像之前的黑色幽默一样,让我们看到世界的荒诞,从而思考自己的人生,思考如何让自己的人生更有价值!)
关于纳塔纳埃尔如何做客的故事
这个故事是目前最有趣味的一个故事
讲述的是一个叫纳塔纳埃尔的男人“做客”的故事。他先是去擦了一下皮鞋,由于没有零钱,就去错零钱,期间两个人进行了一段对话。之后纳塔纳埃尔下定了决心,去拜访一个看上去一直在等待某个人的女人。突然的拜访自然不受欢迎,而纳塔纳埃尔首先是突然的求婚,然后便开始自言自语的谈论起之前那个擦皮鞋的。中间这个女人提及了一个名叫克罗蒂尔德的人。纳塔纳埃尔最后对这个女人失去了信心,表示这个没有见过面的克罗蒂尔德或许更合适
这是个荒诞的故事,对别人一点儿都不了解的人,突然上面求婚,甚至对一个名叫克罗蒂尔德的产生了兴趣!虽然文中没有明说,但是我们大致可以猜到,这个叫克罗蒂尔德的人,应该是这个女人的丈夫。可以说这个男的有妄想症
文中有句话出现了四次,“这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我想结局用这句话也不为过
纳塔纳埃尔有个很大的特点,那就是希望别人能够理解按照他的思维进行交谈。在和擦皮匠的交谈中,几次的提问都是语无伦次,让人摸不着头脑,如果不是擦皮匠追问,真是摸不着头脑。
最后纳塔纳埃尔给女人叙述这个擦皮匠的时候,却用这句话来讽刺那个擦皮匠。以为这样可以讨好女人,实不知适得其反。我们从女人的态度可以看到,中途女人还是“笑了笑”,可见也不是完全的不接纳这个不速之客。但是纳塔纳埃尔的夸夸其谈,以及对擦皮匠的不尊重,再加上自己的妄想,最终激怒了女人。最可笑的是,这个时候纳塔纳埃尔还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反而将希望转移到了从未见过面的不知性别的克罗蒂尔德的身上。真是荒唐可笑!
(她已经到了忍耐的极限,“我对您那些擦皮鞋的一点儿兴趣都没有” 他冷冰冰的说
“我也发现了这一点。”纳塔纳埃尔说。这会儿,他倒成了房子里那个觉得自己孤零零的人)
文中的这段话,大概告诉了我们:孤独是有时候是因为不被接纳。而在某种情况下,孤独还可以被转移!原本孤零零的女人,而今看来没有纳塔纳埃尔孤零零!反而觉得纳塔纳埃尔这样的小人物蛮可怜的
蓝狗的眼睛
终于拜读到以本篇短文为书名的短文!
这个故事很简单,一男一女在梦中相见,男的看到女的的眼睛,说了一句蓝狗的眼睛,于是往昔记忆的大门打开。原来两个人每天晚上都在梦里相见, 但是到了第二天,男的会把梦中的一切忘记,所以在现实中他永远都找不到这个女的!而女的不会忘记这一切,他在世间每个角落,都写上“蓝狗的眼睛”这几个字, 希望在现实之中唤醒这个男的的记忆。
马尔克斯在许多不同文章小说里都运用梦这种手段,比如《爱情和其他魔鬼》。这些文段对梦的描写不是为了让文字更具魔幻性,就是烘托主人翁的的孤独恐惧!这篇短文可谓是马尔克斯所有梦境描述里,最独树一帜的!全文梦是主场,现实却成了装饰!读完后,不经会觉得书中梦就是现实,现实才是梦!梦本就是虚幻的,经马尔克斯这么一系列的描述,又添加了魔幻的色彩
如果说之前的描写都是精神上的孤独,那么这篇短文还多了一部分身体上的孤独!女主夜不能寐,原因每晚思郎之情愈演愈烈,以至欲火焚身!精神上的孤独寂寞,总会引起身体对应的反映,相互相应,最终身体和精神都都得病一样能够难熬!
看完之后,有时候我在想,如果这个梦是男主做的,会不会其实女主并不存在?也许所谓的每天晚上都做同一个梦,也不过是梦的暗示?我们都有这样的经历,在梦里,我们觉得好像无数次来到某个地方或者之前见过梦里的某个人!所以也许作者是借梦中这女主以及同女主之间的谈话交流,反衬出现实中男主的孤独和渴望——就像《镜子对话》的男主一样,清晨一醒,便忘记了头晚的焦虑和恐惧。
有时候觉得,有些梦还是醒来后忘记比记住的好!
石鸻鸟之夜
这个故事讲的是三个被石鸻啄瞎眼睛的人,一路摸索前行,寻找回去的路的故事
这个故事可怜可悲,本来应该得到帮助的三个人,却没有人帮助他们。因为他们坚持认为是被石鸻鸟啄瞎眼的。而其他人认为这是报上的虚假报道,“这事儿是不可能发生的”,同时帮助他们会让别人疏远自己/让别人觉得自己也在撒谎!最痛心的是最童真的小孩儿,担心其他孩童的用石头砸他,也不愿意伸出援助之手。
最后这三个瞎子中一人提议去墙角待着,这个时候,另一个人说,“别急,至少等太阳照到脸上的时候再说。”——人间都是冷冰冰的,唯独天上那个火球能够给这三个瞎子一丝温暖!
这样的三个人是孤独的,是无助的
读完,我在想其实这三个人不瞎,真正的瞎子是其他人——他们不相信石鸻鸟能啄瞎眼睛,他们对那些需要帮助的视而不见,他们的自私蒙蔽了他们的双眼——他们比瞎子还要瞎!
六点钟到达的女人
这个故事很长,应该是这个故事集最长的一篇之一了,写的是一个每天6点来的女人来到何塞的店里面,之后两人开始了交谈
何塞口口声声的对女人说“我爱你”,这个女人真的是6点来的吗?或许她真的是5点30来了!开始何塞一直忙东忙西,实在是没有在意女子的一举一动
我想女人并不想走,她要的不是一刻钟,要的是何塞的一句话!她以为放弃她“肮脏”的勾当后,何塞能够真心接纳他,何塞没有!她以为他说他要离开这儿,何塞没有挽留,却在帮他思考那儿可以买到上发条的小熊!何塞没有理解,只有同情,他继续忙些早高峰期前的清洗整理!
这算是其中要表达的一个东西吧——个人认为,但是如果考虑到中间关于杀人的谈话,我们发现了一个可怕的真相:女人杀了一个嫖客,希望何塞能够作伪证,她不是6点来的,是5点半来的——可怜的老实的何塞!
有人弄乱了这些玫瑰
这个故事就不多说了,一个四十年前死去的男孩,想要引起自己的妹妹姐的注意,让她知道,他弟弟一直都在这个房子里面孤独的等待着她的注意
男孩是孤独的。他死后就一直待在这个房子内,一直等到20年前他的妹妹回来,那时候房子四处都是蜘蛛网,他的灵魂都是僵硬的!20年后,妹妹回来,可是他的妹妹没有注意到他的存在!
他的妹妹也是孤独的,20年除了卖花,就是在椅子上晃来晃去
这是两个孤独的人的故事
总结觉得这个故事没有《蓝狗的眼睛》功底深
纳沃,让天使们等候的黑人
这是一个很复杂的故事,不容易明白
主要是有三个人物,纳尔,女孩,黑人
大致的故事情节是
十多年前,纳尔每周六都要去看一个合唱团的表演,特别关注里面的一个黑人。至到有一天这个黑人的位置被人代替,纳尔确信他不再来了!纳尔平日最大的乐趣就是唱歌,这个合唱团的天使看中了他,想让他加入这个合唱团。想了办法就是让纳尔一天买到一把梳子,这样他回去梳马尾巴的时候,会被马踢到中脑袋!踢中后,纳尔头昏昏的,一会儿醒来,一会儿睡过去,感觉应该是因此导致终身残疾了或者死去了!而那个邀请他去合唱团的人一直在旁很有耐心的劝说邀请等待。注意文中时间有几个跨度:三天三夜,2年,十年或者十五年,100年!最后纳尔好像是想通了,但是要找到自己买的梳子!
纳尔平时的工作除了照顾马匹,就是给房子里面的女孩的唱片机上发条。直到人们发现女孩自己上发条的时候,才注意到纳尔。找到纳尔后,纳尔一直胡言乱语,最后被关了起来,但是纳尔的时间却一直停在被马踢中脑袋那个时间,对他来说,时间已经停止了!
这个故事里面比较悬乎的是,这个女孩儿,也不是常人,似乎和纳尔一同停止了时间!最诡异的是结尾唱片机想起,可是发条确实断了的!!怎么回事?结尾给了答案,那是纳尔在唱歌!?
————不知道 这个故事没有怎么看懂,特别是那个小女孩是什么情况啊!!有人知道的告知一下
有人从雨中来
读完这个故事,我想到了之前的《突巴耳加音炼星记》。结尾我不经要问,这个雨中而来的不速之客,到底是幽灵,嫌弃而离开?还是根本就没有来过?
5年前,女主A不再对雨中屋外的声音抱有幻想——因为那个人一直都不进来。
5年后,一个下雨天,外面又响起声音。女主B去开门,带回来了一个男人,让他取暖,给了他一瓶酒——也是整个屋子里面唯一的食物!
结尾的时候,女主A问B还有什么吃的?B说,没有了。担心男的听到,两个女人向那个男子看去,结果他隐没在黑暗里。
大概这两个女人看到的,其实是他们的寂寞和孤独吧
值得注意的是,文中提及了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
伊莎贝尔在马孔多观雨时的独白
这个故事描写的是周日弥撒开始下起了雨,从开始因为下雨而快乐,到人逐渐严肃,到洪水,最后雨过天晴,火车也重新开进了!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出现了一个个人物:一个是每周二都来讨要一枝蜜蜂花的女人。其他书集也有描写
周日 狂风大作,下雨了。凉快了,心情愉悦
周一 搬花,和八月炎热的天气对比,雨不会停,院子空荡荡的烦人!开始感到酸楚烦人
周二 上午,奶牛赶不走,下午闷热难耐,讨花的女人来了,失明的圣赫罗尼莫没有来唱歌;吃饭顺序打乱,奶牛死了
周三 房子被淹,大伙儿忙着搬移家具 周三下午 夜晚提前到来,晚间睡觉闻到味道,女主以为是尸体的味道!
周四 距离时间气味等都没有了,女主梦游了一段,最后醒来还是很恍惚,以为是周五,甚至喊她去弥撒都不惊讶!听到火车汽笛声音,暗示雨停了
有时候某种现象的持续会导致我们思维的迷失!
最后说一下,这是我看的第11本马尔克斯的书,发现马尔克斯的作品里面,气味,唇上的味道,蛐蛐,时间,梦这几个意象时常出现,有些人物相互交织,大家可以多注意一下!
《蓝狗的眼睛》读后感(三):马尔克斯的短篇集之一
自从有了《百年孤独》名扬天下,马尔克斯的作品被评论的时候就离不开孤独这两个字了,在这本《蓝狗的眼睛》的腰封上写着马尔克斯的14种孤独,因为这本书里收录了十四篇短篇小说,当然了合十四为一其实就是灵魂上的孤独。对于,六点钟到达的女人早一刻钟还是准点都无关紧要,其实她要说的是她早来了是有原因的,可是店主只是知道这位妖娆性感的女士每次都会六点到达,他只需要附送上牛排还负责埋单就好了。至于这个女人的倾诉到底要说些啥听得懂听不懂都是这个女人自己的事情了,店主都会认为这个女人六点到达。同样的名篇蓝狗的眼睛也是一样,这里面有狗啥事吗,还是有一条具体到蓝狗的啥事吗,哦,对了继续细化是关乎蓝狗的眼睛啥事吗,其实都没有了,只是一句蓝狗的眼睛。就像各类旅游景点都会有人留点某某到此一游一样,这个留下的是某某还是那啥啥,还真的是没人懂,有时候不是你懂的就能剧透了,就算是看到有一条蓝狗的眼睛也未必懂了。所以,看了十四种孤独不够的还可以看看理查德耶茨的《十一种孤独》这里面一样是孤独,和马尔克斯的孤独有啥不同或者说是加一起二十五种孤独了,你懂的你需要去看书了。
《蓝狗的眼睛》读后感(四):书中喜欢的句段
对于这本书任何我要作的评论和笔记都是浅薄的,那些文字它是烙印在你肌肤里和流淌
在血液里的。只能把文字摘抄下来,让刺骨的恐惧和孤独留在这。
第三次忍受
6页 简单说吧,这是‘一种活着的死亡‘,货真价实的死亡....
9页 他像一具真正的,无可置疑的死尸一样沉重,但他觉得这样其实更加轻松,连维持死亡的呼吸都不用做了。
10页 他躯体沉甸甸地躺着那里 但很宁静,没有一丝一毫不舒服,就像世界突然停止在那里,没有任何人来扰乱这沉寂,又好像这世上所有的肺部都停止了呼吸,不想打断着空气中轻盈的安宁。他觉得很幸福,像一个孩子仰面朝天躺在密密的青草地上,看着白云高高地飘过午后的天空。尽管他知道自己已经死去了,永远地躺在了他那蒙着人造丝的棺材里,他还是感到幸福。
15页 等他感觉到在自己的汗液中游泳,在某种又黏又稠的液体中游泳,就像当年在妈妈的子宫里游来游去的时候,也许他就活过来了。可他已经准备好忍受死亡了,也许他就死于甘心忍受。
《蓝狗的眼睛》读后感(五):大师年轻的时候
那噪音又响起来。那是一种冰冷、锋利、硬邦邦的噪音,他早就十分熟悉,只是此刻它变得尖利而伤人,仿佛一夜之间他已经无法适应它。这句充满悬念的句子是马尔克斯短篇小说《第三次忍受》的开头,在看完卡夫卡的《变形记》后一气呵成写出来的。这篇小说以整整一个版面发表在一九四七年九月十三日的《观察家报》上,这一年马尔克斯二十岁。是大师正式发表的第一个短篇小说。《蓝狗的眼睛》汇集了马尔克斯二十岁到二十八岁的十四个短篇小说。属于大师文学生涯的童年期。
每一个写作到高峰或者说写出自己风格作品的作家,在写作初期有一个摸索和找寻的过程,马尔克斯也不例外。然而,他又有属于他自己的特性。十四个短篇的共通性的关键词是:死亡、时间、腐烂、意识流和坍塌。空间、时间、梦境、荒诞、恐惧散落在这些精巧的篇幅中,像一个在实验室反复做实验的学生,有目标的探索。
短篇集的第二篇《埃娃在猫的身体里面》在处女作发表六个星期后,再次刊登在《观察家报》。两篇小说的发表时间相隔不到两个月,行文的叙述艺术和纷繁呈现的意向特征,以飞跃的姿势前进。似乎别的作家要走六年方能抵达的路,在马尔克斯那儿,短暂的六个星期就能到达。
每次她会都会想起那个‘孩子’,想象着他梦游一般,在院子里的青草之下,柑橘树旁,嘴里噙着一撮湿土。她仿佛看见他在黄土之下用指甲和牙齿挖掘,想逃离啃噬着他脊背的寒冷,寻觅通往院子的小小地道,人们正是顺着这条地道把他和好多蜗牛埋在了一起。”
这是《埃娃在猫的身体里》的一段话,若抽出来看,仿佛是《百年孤独》里的句子。这是马尔克斯的特别之处,二十岁,写作的第二个短篇就开始构建自己的文学城堡.《三个梦游者的苦痛》里描摹数不清的钟表、蚯蚓、吃土的人、失眠症,读来仿佛他乡遇故人,这些如标志性的特征,在大师后来的长篇中都能找到,像在练习本上描绘马孔多的雏形。马尔克斯写这个短篇时二十二岁。
写于一九七五年的长篇《族长的秋天》,族长用权力想让钟敲几下就敲几下,以期延长生命。对死亡的抗拒和恐惧,马尔克斯早在二十一岁写《突巴耳加音炼星记》时,有精确迷人的叙述。恐惧,不仅仅源于对未知的茫然,还包含着已知死亡是必然性,从意识中滋生、分裂繁殖出对恐惧的恐惧。第一次读马尔克斯的作品不是《百年孤独》,是在网上以远高于原价,八十年代初出版的《马尔克斯中短篇小说集》(毫无疑问是盗版,印数达五万册,想象中走在街上的人人手一册)。庆幸自己的这个阅读顺序,在大师的每一部长篇中都能找到早期短篇小说的情节或痕迹,故旧与新知的交织,有种奇异的引诱,一部一部找来迫不及待地读下去。
二十二岁写的《镜子的对话》,通过六根六识用精微流动的叙述让“我”站在自己的生命中观见、审视灵魂。对生命清晰智慧的认知,在大师的文学创作童年期,满眼皆是。模仿一句大师在《埃娃在猫的身体里》结尾的句式:他在青春正盛,深刻地思考书写死亡的那天算起,已经过去三十年了。
“这时她才明白,从她第一次吃柑橘的那天算起,已经过去三千年了。”
时间和空间无边界地拓展、回旋,模糊与清晰交错穿行,贯穿着大师的整个文学生涯的所有作品。这本早期作品集子里,这一技艺反复试验、打磨,以令人讶异的速度勾画出个人风格强烈的叙述艺术和叙述途径。幽灵,时隐时现出现在不同短篇的行文中,在马尔克斯笔下像玩耍在手里的九连环。写于一九五零年的《有人弄乱了这些玫瑰》,和一年后的《纳沃,让天使们等候的黑人》故事有意的模棱两可,含糊不清中藏匿着因果关系的倒置,像一个结构精巧的九连环,读者在阅读过程中有想要一一解构的趣味。语言天赋,用技巧来构建小说已然成为大师的艺术风格。
《百年孤独》中马孔多下了四年零一个月的雨,在马尔克斯二十八岁那年就开始下了。这本短篇集的最后一篇《伊萨贝尔在马孔多观雨时的独白》,早期略微生硬的比喻,此刻如天然长成,大师文学城堡的钉铆、檩条、窗扇、门楣如同梵高的素描,静静等待构建,等待上色,直到瓜熟蒂落。
我写作,是为了让更多的朋友喜欢。大师说过的这句话被不少人奉为圭臬,单一地认同这句话的字面意思,是一种潦草的轻率。如果用心读过大师不同时期的作品,很显然,马尔克斯写作并不是为取悦于人。大师也有他的小狡黠,谈话聊天访谈中,善于不动神色地扯野棉花。一如他在作品中不动色地藏匿。
(发在个人公众号天水碧:tshuibi2016)
《蓝狗的眼睛》读后感(六):《蓝狗的眼睛》每个短文个人解析
以下的内容只能算是对这本短篇小说集的一下认识,肯定有很多理解失误的地方,不喜勿喷
值得记录的是这是我看的由陶玉平老师翻译的马尔克斯作品的最后一本!
第三次忍受
这是我阅读的第11本马尔克斯的作品(南海出版局),第一个故事,给我总体有两个感觉,第一是恐怖至极,读起来令人毛骨悚然。特别是老鼠吃人的那段! 第二个感觉是,文字流畅华美,如诗一般的描述!
故事描写的是一个7岁的男孩死了,母亲找的医生说,还会生长。所以母亲常常用尺子量身高。长高了母亲快乐的。一躺就是18年,到了25的时候,男孩不再生长了,也标志死亡。这个从七岁就躺在棺材内的人开始腐败!
故事后面主要是围绕这男孩的所思所想,所见所闻,展开描述。文字充满了恐怖!男孩害怕孤独,害怕被老鼠吃掉,也害怕死亡,害怕被活埋!男孩想大声疾呼或者动一动身体,但是无能为力!感觉像是描述一个植物人!应该就是!最烦人的是他身边的噪音,像脑子里有人在用力敲打,用金刚石在打洞!
本文的标题《第三次忍受》,题目耐人寻味。那三次?开头写的是忍受噪音;后来对动物恐惧,也是忍受
第三次我想应该就是结尾,男孩彻底死了,他想呼喊,但是无能为力,最终放弃。
我读出的无奈啊,大概现实也有这样的人,他们可以选择对外大声呼喊反抗,但是最终他们沉默了。正如有句话:有些人活着却已经死了。
之前读的是《我不是来演讲的》这书里面的文字,很有张力,有的文章,如《我的朋友穆蒂斯》,很是幽默,但是这篇文章真真是目前为止看到过的作者最黑暗的文字作品了
埃娃在猫身体里面
这是本书第二个故事,情节依然很黑暗!根据标题可以知道,主人翁名叫埃娃。讲述的她生前生后的故事
生前他是因为自己的美貌而痛苦!感觉有小虫子在自己体内爬着!楼下柑橘树又埋着自己的孩子,每晚恐惧这个孩子会爬起来去找她!这是一个身心俱疲,又患有失眠症的,偏偏还继承了前人美貌的女人
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某个夜晚。她感觉到了自己的变化:口内分泌液体,黏住了口舌,需要一个柑橘来化解!于是他下床去找柑橘!死亡过程没有特意描写!应该是坠楼而死!
死后他到了另外一个世界。甚至对自己的美貌都开始怀念起来。可最令她无法释怀的是死前对柑橘的渴望!他想到可以附身到别人身上。她想到母亲现在不在家,在家的只有一只猫!于是又开始考虑附身在猫的身上的各种可行与不可行。等到她下定决心,发现世间一切都变了,才知道时间已经过了3000年!一切都晚了
这个故事相对比较容易理解
大致这几方面:
1.不要患得患失,要有决断,不然会错过很多机会
2.文章在某种程度对女人美貌进行了探讨!美貌对某些人来说,反而是一种痛苦!在一定程度,美貌是一种虚荣心的体现
3.珍惜现在拥有的,别等失去在后悔!
突巴耳加音炼星记
这篇文章没有怎么看懂。但是延续了之前的恐惧和死亡
看到文章后半部分提及的“大麻”“可卡因”,终于明白了一点,那就是这是一篇吸毒的人的狂想曲。他开始还很享受这个吸毒,逐渐的吸毒让这个人疯狂,疯狂中出现了“哪个人”,最终让他想要了结自己!
文中关于他父亲的那段描写最棒,一会儿父亲变大,一会儿变小,最终变成一群一模一样、跑来跑去的小人。
查了一下资料,《突巴耳加音炼星记》中的“父亲”暗喻,最后孤独得连孤独都没有了
意识流写的真的太好了……
死神的另一根肋骨
本篇短文继续延续之前的黑暗死亡恐怖的主题,写的是一个人突然醒来,闻到了马尔福林的味道——兄弟死了,用这种药品防腐!
“对双胞胎兄弟的尸体的印象已经牢牢扎根在他生命的中心位置”这句话可以看出,兄弟的死对这个男人的刺激还是很大的,前段的梦以及后文应该是对兄弟的怀念。后文有一段讨论,他认为死去的兄弟,是镜子里面拉出来,现在再取照镜子,镜子会是空空的!这段描写就像是一部恐怖片的情节一样!
再后来,“也许等到死掉的那一个机体腐烂的时候,他,活着的这一个,也会在他自己活生生的世界里开始腐烂”,他感觉自己也在死去, “现在一切都不要紧了。在他和他的坟墓之间只隔着一样东西:他的死亡。他心灰意懒,听见那滴水珠,大大的,重重的,精确地落在了另一个世界里,落在了那个理性动物所在的错误而荒唐的世界里。”
可以说这篇文章展现了兄弟之情,如果马尔克斯所有文章都弥漫这孤独的气息,这篇读完有这样的感觉:当自己的双胞胎兄弟死了,世间留下我一个人——这是种失去至亲的孤独
镜子的对话
这篇文章是上一个故事的延续,那个男的清晨醒来,几乎忘记了昨晚的恐惧。他起床后,开始剃胡须,整个过程,除了描写男主剃胡子的过程,还描写了镜子中那个男人的过程!是不是还会想起“镜子中那个人是不是兄弟”?最有趣的是,他剃胡子中途,看到镜子中的人在流血,刮伤了,但是他自己去检查的时候,手上却没有流血!期间他一直在思考一个以P开头的单词,其实第一次出现的时候我就猜到是“潘多拉”,这个还算是很简单的!最后的时候男主成功的想起来了。这其实是一个简单的描写一个男人早上起床洗漱的一个描述性文章,小小的文章已经超越了简单生活本身
剃胡须中间他闻到了浇了汁的腰子的味道,结尾的时候,马尔克斯真会比喻啊,把这个流口水的男人形象的比喻成了狗!
三个梦游者的苦痛
这篇文章写的太棒了,一气呵成,很喜欢
以女主的尖声哭声开始,女主不再笑了
之后这三个人开始谈起这个女主的过往,结尾还有对她抱有的一丝希望
个人觉得点睛之笔是这2句话:“她身上唯一没有摔坏的是对被人疏远的恐惧,是与生俱来面对虚无的恐惧”——人对孤独的恐惧的来源 以及“她的确是个人,却自觉自愿地慢慢放弃了生命的功能”——所以爱你的人才会痛苦
这个故事和之前的比不那么晦涩难懂,同时翻译的很是流畅!
(一个人的自我放弃,别人是无法救赎的。人终其一生,很多时候,都只有依靠自己,如果我们自己放弃了自己,那就真的完了!人在这种自我放弃的情况下,头脑是短路的,别人的话怎么都听不进去,所以如何能够理解别人此时的对自己的担忧关心,以及由此带来的痛苦?我想人还是太自私了,有的时候太关注自己,所以才会像这个故事里面那样孤独而没救。我想马尔克斯写了那么多的孤独,真的就是为了揭示人类孤独的本质?或许也像之前的黑色幽默一样,让我们看到世界的荒诞,从而思考自己的人生,思考如何让自己的人生更有价值!)
关于纳塔纳埃尔如何做客的故事
这个故事是目前最有趣味的一个故事
讲述的是一个叫纳塔纳埃尔的男人“做客”的故事。他先是去擦了一下皮鞋,由于没有零钱,就去错零钱,期间两个人进行了一段对话。之后纳塔纳埃尔下定了决心,去拜访一个看上去一直在等待某个人的女人。突然的拜访自然不受欢迎,而纳塔纳埃尔首先是突然的求婚,然后便开始自言自语的谈论起之前那个擦皮鞋的。中间这个女人提及了一个名叫克罗蒂尔德的人。纳塔纳埃尔最后对这个女人失去了信心,表示这个没有见过面的克罗蒂尔德或许更合适
这是个荒诞的故事,对别人一点儿都不了解的人,突然上面求婚,甚至对一个名叫克罗蒂尔德的产生了兴趣!虽然文中没有明说,但是我们大致可以猜到,这个叫克罗蒂尔德的人,应该是这个女人的丈夫。可以说这个男的有妄想症
文中有句话出现了四次,“这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我想结局用这句话也不为过
纳塔纳埃尔有个很大的特点,那就是希望别人能够理解按照他的思维进行交谈。在和擦皮匠的交谈中,几次的提问都是语无伦次,让人摸不着头脑,如果不是擦皮匠追问,真是摸不着头脑。
最后纳塔纳埃尔给女人叙述这个擦皮匠的时候,却用这句话来讽刺那个擦皮匠。以为这样可以讨好女人,实不知适得其反。我们从女人的态度可以看到,中途女人还是“笑了笑”,可见也不是完全的不接纳这个不速之客。但是纳塔纳埃尔的夸夸其谈,以及对擦皮匠的不尊重,再加上自己的妄想,最终激怒了女人。最可笑的是,这个时候纳塔纳埃尔还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反而将希望转移到了从未见过面的不知性别的克罗蒂尔德的身上。真是荒唐可笑!
(她已经到了忍耐的极限,“我对您那些擦皮鞋的一点儿兴趣都没有” 他冷冰冰的说
“我也发现了这一点。”纳塔纳埃尔说。这会儿,他倒成了房子里那个觉得自己孤零零的人)
文中的这段话,大概告诉了我们:孤独是有时候是因为不被接纳。而在某种情况下,孤独还可以被转移!原本孤零零的女人,而今看来没有纳塔纳埃尔孤零零!反而觉得纳塔纳埃尔这样的小人物蛮可怜的
蓝狗的眼睛
终于拜读到以本篇短文为书名的短文!
这个故事很简单,一男一女在梦中相见,男的看到女的的眼睛,说了一句蓝狗的眼睛,于是往昔记忆的大门打开。原来两个人每天晚上都在梦里相见, 但是到了第二天,男的会把梦中的一切忘记,所以在现实中他永远都找不到这个女的!而女的不会忘记这一切,他在世间每个角落,都写上“蓝狗的眼睛”这几个字, 希望在现实之中唤醒这个男的的记忆。
马尔克斯在许多不同文章小说里都运用梦这种手段,比如《爱情和其他魔鬼》。这些文段对梦的描写不是为了让文字更具魔幻性,就是烘托主人翁的的孤独恐惧!这篇短文可谓是马尔克斯所有梦境描述里,最独树一帜的!全文梦是主场,现实却成了装饰!读完后,不经会觉得书中梦就是现实,现实才是梦!梦本就是虚幻的,经马尔克斯这么一系列的描述,又添加了魔幻的色彩
如果说之前的描写都是精神上的孤独,那么这篇短文还多了一部分身体上的孤独!女主夜不能寐,原因每晚思郎之情愈演愈烈,以至欲火焚身!精神上的孤独寂寞,总会引起身体对应的反映,相互相应,最终身体和精神都都得病一样能够难熬!
看完之后,有时候我在想,如果这个梦是男主做的,会不会其实女主并不存在?也许所谓的每天晚上都做同一个梦,也不过是梦的暗示?我们都有这样的经历,在梦里,我们觉得好像无数次来到某个地方或者之前见过梦里的某个人!所以也许作者是借梦中这女主以及同女主之间的谈话交流,反衬出现实中男主的孤独和渴望——就像《镜子对话》的男主一样,清晨一醒,便忘记了头晚的焦虑和恐惧。
有时候觉得,有些梦还是醒来后忘记比记住的好!
石鸻鸟之夜
这个故事讲的是三个被石鸻啄瞎眼睛的人,一路摸索前行,寻找回去的路的故事
这个故事可怜可悲,本来应该得到帮助的三个人,却没有人帮助他们。因为他们坚持认为是被石鸻鸟啄瞎眼的。而其他人认为这是报上的虚假报道,“这事儿是不可能发生的”,同时帮助他们会让别人疏远自己/让别人觉得自己也在撒谎!最痛心的是最童真的小孩儿,担心其他孩童的用石头砸他,也不愿意伸出援助之手。
最后这三个瞎子中一人提议去墙角待着,这个时候,另一个人说,“别急,至少等太阳照到脸上的时候再说。”——人间都是冷冰冰的,唯独天上那个火球能够给这三个瞎子一丝温暖!
这样的三个人是孤独的,是无助的
读完,我在想其实这三个人不瞎,真正的瞎子是其他人——他们不相信石鸻鸟能啄瞎眼睛,他们对那些需要帮助的视而不见,他们的自私蒙蔽了他们的双眼——他们比瞎子还要瞎!
六点钟到达的女人
这个故事很长,应该是这个故事集最长的一篇之一了,写的是一个每天6点来的女人来到何塞的店里面,之后两人开始了交谈
何塞口口声声的对女人说“我爱你”,这个女人真的是6点来的吗?或许她真的是5点30来了!开始何塞一直忙东忙西,实在是没有在意女子的一举一动
我想女人并不想走,她要的不是一刻钟,要的是何塞的一句话!她以为放弃她“肮脏”的勾当后,何塞能够真心接纳他,何塞没有!她以为他说他要离开这儿,何塞没有挽留,却在帮他思考那儿可以买到上发条的小熊!何塞没有理解,只有同情,他继续忙些早高峰期前的清洗整理!
这算是其中要表达的一个东西吧——个人认为,但是如果考虑到中间关于杀人的谈话,我们发现了一个可怕的真相:女人杀了一个嫖客,希望何塞能够作伪证,她不是6点来的,是5点半来的——可怜的老实的何塞!
有人弄乱了这些玫瑰
这个故事就不多说了,一个四十年前死去的男孩,想要引起自己的妹妹姐的注意,让她知道,他弟弟一直都在这个房子里面孤独的等待着她的注意
男孩是孤独的。他死后就一直待在这个房子内,一直等到20年前他的妹妹回来,那时候房子四处都是蜘蛛网,他的灵魂都是僵硬的!20年后,妹妹回来,可是他的妹妹没有注意到他的存在!
他的妹妹也是孤独的,20年除了卖花,就是在椅子上晃来晃去
这是两个孤独的人的故事
总结觉得这个故事没有《蓝狗的眼睛》功底深
纳沃,让天使们等候的黑人
这是一个很复杂的故事,不容易明白
主要是有三个人物,纳尔,女孩,黑人
大致的故事情节是
十多年前,纳尔每周六都要去看一个合唱团的表演,特别关注里面的一个黑人。至到有一天这个黑人的位置被人代替,纳尔确信他不再来了!纳尔平日最大的乐趣就是唱歌,这个合唱团的天使看中了他,想让他加入这个合唱团。想了办法就是让纳尔一天买到一把梳子,这样他回去梳马尾巴的时候,会被马踢到中脑袋!踢中后,纳尔头昏昏的,一会儿醒来,一会儿睡过去,感觉应该是因此导致终身残疾了或者死去了!而那个邀请他去合唱团的人一直在旁很有耐心的劝说邀请等待。注意文中时间有几个跨度:三天三夜,2年,十年或者十五年,100年!最后纳尔好像是想通了,但是要找到自己买的梳子!
纳尔平时的工作除了照顾马匹,就是给房子里面的女孩的唱片机上发条。直到人们发现女孩自己上发条的时候,才注意到纳尔。找到纳尔后,纳尔一直胡言乱语,最后被关了起来,但是纳尔的时间却一直停在被马踢中脑袋那个时间,对他来说,时间已经停止了!
这个故事里面比较悬乎的是,这个女孩儿,也不是常人,似乎和纳尔一同停止了时间!最诡异的是结尾唱片机想起,可是发条确实断了的!!怎么回事?结尾给了答案,那是纳尔在唱歌!?
————不知道 这个故事没有怎么看懂,特别是那个小女孩是什么情况啊!!有人知道的告知一下
有人从雨中来
读完这个故事,我想到了之前的《突巴耳加音炼星记》。结尾我不经要问,这个雨中而来的不速之客,到底是幽灵,嫌弃而离开?还是根本就没有来过?
5年前,女主A不再对雨中屋外的声音抱有幻想——因为那个人一直都不进来。
5年后,一个下雨天,外面又响起声音。女主B去开门,带回来了一个男人,让他取暖,给了他一瓶酒——也是整个屋子里面唯一的食物!
结尾的时候,女主A问B还有什么吃的?B说,没有了。担心男的听到,两个女人向那个男子看去,结果他隐没在黑暗里。
大概这两个女人看到的,其实是他们的寂寞和孤独吧
值得注意的是,文中提及了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
伊莎贝尔在马孔多观雨时的独白
这个故事描写的是周日弥撒开始下起了雨,从开始因为下雨而快乐,到人逐渐严肃,到洪水,最后雨过天晴,火车也重新开进了!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出现了一个个人物:一个是每周二都来讨要一枝蜜蜂花的女人。其他书集也有描写
周日 狂风大作,下雨了。凉快了,心情愉悦
周一 搬花,和八月炎热的天气对比,雨不会停,院子空荡荡的烦人!开始感到酸楚烦人
周二 上午,奶牛赶不走,下午闷热难耐,讨花的女人来了,失明的圣赫罗尼莫没有来唱歌;吃饭顺序打乱,奶牛死了
周三 房子被淹,大伙儿忙着搬移家具 周三下午 夜晚提前到来,晚间睡觉闻到味道,女主以为是尸体的味道!
周四 距离时间气味等都没有了,女主梦游了一段,最后醒来还是很恍惚,以为是周五,甚至喊她去弥撒都不惊讶!听到火车汽笛声音,暗示雨停了
最后说一下,这是我看的第11本马尔克斯的书,发现马尔克斯的作品里面,气味,唇上的味道,蛐蛐,时间,梦这几个意象时常出现,有些人物相互交织,大家可以多注意一下!
《蓝狗的眼睛》读后感(七):笔记
“”可后来我们才知道,她身上唯一没有摔坏的是对被人疏远的恐惧,是与生俱来面对虚无的恐惧。
从那时算起,已经过去很长时间了,我们都已经习惯看见她坐在那里,辫子总是编了一半,她好像已经溶解在自己的孤独里了,看是能看见她,可她好像失去了天生的现身本领。所以我们现在都知道,她再也不会笑了。因为说这话的时候,她的语气自信而坚定,就像上一次说她不会再走路了一样。我们好像都有把握以后某一天听她说“我不再看见东西了”或是“我不再听东西了”。 她的确是个人,却自觉自愿地慢慢放弃了生命的功能,慢慢地把自己的感官逐个丢弃,直到某一天,我们将发现她靠在墙壁上,就像生平第一次睡着了一样。
也许这一天的到来还很远,可我们三个人就这样坐在院子里,真希望那天晚上能突然听见她突然爆发的,如碎玻璃般的尖厉哭声,至少那样我们能有点幻觉,觉得家里又有个孩子出生了。当然也是为了相信她获得了重生。“”
我想再没有比马尔克斯写的更冷彻的孤独了。我没有把握,十年以后,我看到这段文字之后我估计还是会热泪盈眶。
《蓝狗的眼睛》读后感(八):幽冥气质催生魔性幻想
(刊于《经济观察报》2016年1月25日,发表时标题有改动)
文/俞耕耘
时至如今,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名字早已与拉美文学爆炸、魔幻现实主义不可分割。当《百年孤独》的巨著光耀笼罩了作家的所有声名时,我们似乎遗忘了马尔克斯还是短篇的圣手,未曾注意到作家如何在短篇小说中运思、酝酿并积淀着魔幻风格。如果说短篇集《蓝狗的眼睛》映照出马尔克斯的一种书写特质,我想那就是小说绝对压倒的“描述性”。作为一种描述的小说,它似乎并不好读,也并不捉人眼球。它极大考验着读者心境耐性的深度、视知感官的丰富以及情绪浮动的敏感。
可以说,马尔克斯大大提高了小说阅读快感的限域:此书很多篇目不依赖对白、不营造冲突、不塑造形象、不构建情节。它只是描摹经验化的身体感知、超验化的心灵玄想以及超时空的异在体验。这让人想起,把小说写成哲学的穆齐尔,同样以精致绮丽、繁复至极的描述性取胜。如果你神经不那么纤微易感,如果你想看曲折波澜的情节,那么它只会令你焦躁而痛苦,无助而惆怅。因为,书中找不到曲折凄恻的爱情传奇。马尔克斯如幽灵一般,只是求索着生存与死亡的可能、恐惧、焦虑和绝望,探寻着梦幻与真实的对峙、渗透、转换与统一。
梦与醒、真与幻始终是此书的一大主题,马尔克斯通过小说不仅传达着尼采酒神精神般的迷狂沉醉,更是为了达到似梦似醒、亦真亦幻的艺术至境。因为在作家看来,也许主人公的“梦游”、“出神”或“死亡冥想”更接近生命的本质,更能抵达身体经验的真实,时空感知的超越。
《埃娃在猫身体里面》就是一则马尔克斯式的“变形记”,它与卡夫卡的语境和情绪如此相近。只不过卡夫卡描述了高度物化绝望导致的“身体改造”寓言,马尔克斯则赋予焦虑以一种存在思考:挖掘了人的时空意义和灵肉分裂的张力。埃娃深恶自己的美貌驱壳,认为它是自己不幸的根源。美貌是一种痛苦的重负,它只能接受祖先的遗传,别无选择。“它们就像肿瘤,像癌症”,恶性增殖,寄宿肉体之中。你会觉得主人公反常得不免突兀、不可思议。其实若以症状看,主人公不过是典型的重度抑郁症。马尔克斯却点石成金,将其高度艺术哲学化,把失眠的胡思乱想变为一种自由联想,把谵妄的幻听幻视作为一种时空体验。
“她诅咒先人,她睡不着觉都怪他们。是他们经年不变、原模原样地把这种美貌代代相传,就仿佛是当妈的死了以后摇身一变,重新把自己植入女儿身上”。作家描绘了一种西西弗斯式永恒轮回的绝望,如何停止循环之链,这不仅是一种来自家族诅咒母题的再现,更是一种历史意识对个体生命的映射。埃娃穿越时空回溯而上,听到地下冥府“孩子”的召唤,看到祖辈腐朽的骨骸,作家开启了一种天地人神共在的至境。个体生命犹如置身所有时间叠加的集合,从而“进入一个新奇、陌生、再也没有空间概念的世界”。
马尔克斯在思索,人如何可能摆脱自身,成为“不是自己”。小说总在追求一种绝对虚空、没有形体占位的抽象存在,认为焦虑恐惧的本源即是身体知觉的“烦”。当埃娃最终成为“不可见”的幽灵时,她的存在也将没有维度、确证和用处,绝对的自由产生了后悔的伤感。马尔克斯使她附体于猫,这并非简单的异想天开,而是反思了灵肉两分的哲学。附体究竟是人的精神意志主导动物身体,还是动物身体生成原始兽性?“她第一次明白了一件事,在自己的一切美德之上,原来还有一个形而上的女人的虚荣”。马尔克斯替我们回答:人最终受自由意志的强力支配,不愿舍弃人的躯壳。
《有人弄乱了这些玫瑰》中的“我”与埃娃一样采取了幽灵叙事,因为亡灵具有汇集、凝滞、穿刺时间的功能。“我感觉她还像四十年前的那个小姑娘一样”,“四十年过去了,她变胖了,也变老了”。“我”却成为一个缺席的观察者,隐身的介质,永远恒常,以死时的样态默默关照生者的生活。“我”能辨识的只有来自气味、声音的记忆,只能用无影无踪的风吹乱玫瑰证明我有来过。这也是对无形有象观念的诗性表达。
马尔克斯犹如一位催眠大师,在小说中反复利用冥想术混淆梦幻与现实界限、通过自由联想切换各种图像场景记忆。读者也不禁在阅读中经历“出神”的游离状态,沉浸在出窍的体验中。《伊莎贝尔在马孔多观雨时的独白》正是因雨而生的意识流梦呓杰作。从雨水初下的沉醉到雨水不停的抱怨,最终雨产生了焦虑的疼痛感。马尔克斯的自由联想穿插着“统觉”的魅力:味觉、听觉纷纷融入视觉画面。它并非伍尔夫琐屑断裂的现代主义,而是有着清晰的情绪逻辑轴线,从感知绵延至思想,时刻强调着情境、行为与场景的感应关系。继母“活脱脱一副出现在家里的幽灵模样”,而我“自己也有她这种超自然的天分”。对死亡体验的冥想,成为作家挥之不去的迷恋。“公墓”、“尸体”、“死人”之所以反复出现,是因为死亡标示着身体感知可能的极限。“人们对距离的感觉消失了。对时间的感觉头一天就有点儿变样,现在则彻底没有了”。作家始终在梦幻中进行着空间实验,只有对肉身感官进行消解,对具象躯壳进行驱逐,才能进入抽象的异在空间,得到超越救赎。在《三个梦游者的苦痛》中,“她”自言不会再走路了、不再看东西了、不再听东西了。“她的确是个人,却自觉自愿地慢慢放弃了生命的功能,慢慢地把自己的感官逐个丢弃”。
这一主题在《死神的另一根肋骨》中尤为明显,梦游中福尔马林的气味挥之不去,时刻象征着腐朽的死亡气息。作家对身体感知的“减法”剔除可谓不厌其烦,再次展现了肉身的消逝、失重与沉浸的过程。“他”时刻感到双胞胎兄弟的尸体对他生命的侵蚀,这原本只是一个荣格式的隐喻:对死亡恐惧的无意识“阴影原型”总是侵入同化着意识域的边界。死亡冥想让“他”与尸体之间建立了一种力量博弈的关系:与自己一模一样的尸体形象,让人重新审视究竟是“他”分裂出死尸,还是死尸侵蚀“他”导致腐烂?马尔克斯的生死观或许悄然明晰起来,“这两个身体在空间里的分离仅仅是一种表象,实际上他们俩是一体的,是一个整体。也许等到死掉的那一个机体腐烂的时候,他,活着的这一个,也会在他自己活生生的世界里开始腐烂。”马尔克斯以一种王尔德式“人与画像”的对应建立起生与死、不朽与腐烂的映射关系。最终,作家再次表达了对“凡人躯壳的溶解”,对“那个理性动物所在的错误而荒唐的世界”的弃绝。
同名小说《蓝狗的眼睛》表面关于情爱,实则更多探讨了梦与醒、失忆与铭记间矛盾的无望。很难想像,凭借梦中暗语“蓝狗的眼睛”,一个女人陷入了执狂,在现实中寻觅梦中的男人。梦能否共感?梦中的密约暗号能否在现实中辨识?当这个“对上号”的男人出现在女人面前时,作家却似乎开了一个悲观的玩笑:他只不过是一个“醒过来就把梦里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的男人”。爱与遗忘也许总是一个悖论。《关于纳塔纳埃尔如何做客的故事》仿佛延续了《蓝狗的眼睛》的冲动、执念和迷醉。一样是突兀缺少缘由的情感,“她在等一个此前从未认识的独一无二的男人”。而男主人公却仿佛被催眠,进行着荒唐滑稽、没有理由的造访求爱。一种不知所云,无法对话的孤独充斥其中,马尔克斯只是写出了情感中随机主义的试验。
《六点钟到达的女人》也许是全书最“好看”的高潮之作。这里所言的“好看”有两个内涵:一是它容易阅读,没有玄想、魔幻和梦呓,富于“现实风格”的日常质感。它一反绵延不绝、繁复延宕之感,显示出海明威般的简约包蕴。二是它精于悬念设置,有对白、有形象,有情调,引人入胜。初看小说,你会以为这不过是一位呆头男店主和一个“打白条”的妓女间的调情对白。然而细看,其中有很多风情化的奔放暗示,包括店主何塞对妓女的爱慕与顺从(“女王”称谓反复出现),妓女对何塞的试探与挑逗。何塞让人想起卡西莫多,丑陋富于同情;妓女让人联想嘉尔曼,妖冶不失热烈。而直到尾声你才发现,这次调情只是为了遮掩一个罪案的情节:妓女杀死嫖客,利用何塞的老实,伪造没有作案时间的假象。原来作家废了那么多口舌笔墨,只是为了使何塞供出“伪证”中的到达时间,马尔克斯的耐心与机巧让我们叹服。
风格即人本身,这句话用在马尔克斯身上或许再恰切不过。“魔幻”非充溢生命激情、耽于奇绝狂想之人不能为之。当你阅读短篇集《蓝狗的眼睛》,就会发现作家的魔性从哪里来,幻想从何处寻。答案是一种幽冥气质的生命灌注。幽,代表了他对晦暗无形之物的探寻、对超越此岸现实的关注;冥,隐喻着他对灵魂游弋时空的冥想、对肉身感知死亡的迷恋。可以说,这些都成为此书绵延未尽的神思与风致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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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狗的眼睛》读后感(九):蓝狗的眼睛—大师年轻的时候
坦率的说这不是我第一次接触马尔克斯的作品,和大多数人相同,我最早接触的是他最富盛名的小说《百年孤独》。但又不大相同的是,这本书我当初只是浅尝辄止,没有读完就打了退堂鼓。记得上中学的时候,我曾和同学打趣的说过这样一段话:“《百年孤独》我读完第一页就知道它是本好书,然后就默默收到了自己书架的最底层。”这句话当然展现出我过去理解力的欠缺和阅读品味的低劣,但另一方面,我又很庆幸自己没有一知半解的把那本书读完,就像我先前说的,好书是不能白白糟蹋掉的。
今天这本短篇小说集《蓝狗的眼睛》收录的是马尔克斯早年的作品,包括他的处女作。但这一点我也是事后才知晓的,我当时只是单纯而强烈的被这本书的名字所吸引,所以就果断收入囊中,知道这一点后也觉得惊喜非常。这篇小说集收录的是马尔克斯1947年到1955年的作品,大概有近十年的时间跨度,我们从中能清晰感受到他早年就显现出来的浓重个人风格,也能察觉到他在写作上的进步。这本书的外文名叫做《蓝宝石的眼睛》,但中译本译为了《蓝狗的眼睛》,这个译法好像引发了不少读者的疑惑,可对我个人而言倒是还好,毕竟我是单纯被这本书的名字所吸引的。
初读这本书,我的感觉还是十分“苦闷”的,因为对于最初的几篇小说,我不能完全理解透彻,阅读进度也相对缓慢。马尔克斯的文字充满隐喻和暗示,甚至有一种催眠作用。他对感官是十分敏感的,敏感到我这个迟钝的人根据文字想象那些感觉时,都会感到不适和淡淡的疲惫。在第一篇小说《第三次忍受》中,他曾描写到那种“震动椎骨的锋利噪音”,我跟着他的描写去体会那种感觉,真的觉得头皮发麻。但不可否认的是,马尔克斯在写作早期的作品真的不好读,而且不成熟。刚开始我以为读的苦闷,是自己的理解力不够,当然我的理解力也着实不高。但结合我阅读他1948年之后作品的“畅快体验”,我还是能确定自己先前的观点的。不得不说,大师也曾经年轻过。
在这本文集中,我最喜欢的反倒不是那篇做为这本书书名的小说《蓝狗的眼睛》。可必须说的是,这篇小说确实在上个星期启发了我自己的创作。我在自己的小说中“狂妄”模仿马尔克斯的风格,结果连一点点皮毛都没有学好。我最喜欢那篇《六点钟到达的女人》,我被这篇小说中结构巧妙的对话,和置身其中的代入感所吸引。马尔克斯在这本小说集中收录的故事大多情节不繁复,但他风格强烈的描写和巧思,总是能给你一种独特感受。我是不理解“魔幻现实主义”的,所以在这篇文章中强调这一点,之于我个人而言也没有意义。但以这本文集为跳板,我想这将是我理解它的一个契机。
我购入《百年孤独》的时间正是马尔克斯去世的那一年,先前因为对盗版的深恶痛绝,他的作品不曾在中国正式出版。从现实情况上看,我与马尔克斯在时间上是完全错过了。但我现在却有种强烈的冲动,重新拾起《百年孤独》,真正感受马尔克斯的魅力。
《蓝狗的眼睛》读后感(十):神也是年轻过的
小时候看《百年孤独》,完全是中邪的状态,那个昏天黑地废寝忘食,那个如痴如醉浑然忘我……恐怕以后都不会再有了吧。想当年我也算是微胖界的小公举呢,寡言而自卑,没得早恋只好拼命读书,也不管看得懂看不懂,中外名著一本接一本地猛嗑,也颇看了些司汤达狄更斯勃朗特的,然而邂逅老马的时候还是惊为天人了,妈呀简直就是开启了新世界的大门啊!我这拉美荤可不就是那时候开的吗?现在想起来还是一样脸红心跳耳热鼻塞【咦?】,敢情这个老头儿根本就是个初恋一般的存在呢。 然而初恋是盗版,呵呵。 有那么一段时间,坊间盛传,对于向大陆出版社出售版权这件事,老马本人是很抗拒的,因为他平生最恨的就是盗版,而我国直到1992年才正式加入《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那时候第一代盗版商恐怕都已经四世同堂了吧……“死后150年都不授权中国”这句狠话也不知到底是不是老马亲自撂下的,想想还挺羞愤的。于是多年以后,当我得知良心土豪“新经典”竟然以100万美元的天价买下《百年孤独》的时候,还以为是假新闻来的。谢天谢地我终于有一本正版老马了,谢天谢地,《我不是来演讲的》、《霍乱时期的爱情》、《枯枝败叶》……陆陆续续地,都来了。于是收尽“新经典”老马成了个情结,就好像还债一样的。有今生之年应该能出齐的吧,感觉我就快圆满了,而“新经典”也即将成仙…… 刚读完最新出版的《蓝狗的眼睛》,内心也是怪澎湃的。对于这本短篇集,一直都很好奇很好奇,因为这14篇作品成稿于老马还是小马的时候:头一篇,《第三次忍受》,1947年,20岁;末一篇《伊莎贝尔在马孔多观雨时的独白》,1955年,28岁。想想啊!神也是年轻过的!学者和批评家们更感兴趣的或许是这些早期作品与《百年孤独》们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以及他那时堪称华丽却稍显虚浮的漂亮字句——小伙子无疑是个烘托气氛的高手,前面几篇(《第三次忍受》、《埃娃在猫身体里面》、《突巴耳加音炼星记》、《死神的另一根肋骨》这4篇最为典型,下称“死亡小四篇”)翻来覆去地写着死亡,写着孤寂,老鼠乱窜蛆虫狂扭,也是阴暗潮湿得够叫人心塞,干干净净的书页仿佛都沾染了来自墓地的腐败气息,溢出了尸油——然而,怎么说呢,总觉得差了点儿什么,好像他的注意力不在人物身上,甚至都不在情节上,而是试图用他充满隐喻、充满暗示的文字催眠你,像个巫师……尽管主题颇沉重,可是总感觉飘飘的,不厚实,有种令人不适的堆砌感……总之呢,小马先生尚未成长为那个让亿万文青顶礼膜拜的大神,乍一看还跟我认识的那些爱写黑童话的反骨少女长得有点像。可这并不影响小马先生成为一个迷人的写作者,他一直为人所称道的创造伟大开头和结尾的神功在那时似乎就已初具,还有那些他信手写下(不太有绞尽脑汁的痕迹呢)的亦真亦幻的细节,都让你不得不相信,在写作这件事上,有些人真的是天赋异禀。 举几个栗子好了。“今天是星期天,雨也停了下来,所以我打算带上一束玫瑰去给自己上坟。”(《有人弄乱了这些玫瑰》的开头)一场事先张扬的死亡;“这时她才明白,从她第一次想吃柑橘的那天算起,已经过去三千年了。”(《埃娃在猫身体里面》的结尾)千年孤独。至于神细节,就捡我最喜欢的一个说说好了:“他是七岁死的,那时他妈妈请人给他打了一口绿木棺材,小小的,给孩子用的。可是医生发话说,还是给他做一口大一些的吧,一口正常成年人大小的棺材。先前那口棺材太小,会妨碍他长大,他会变成一个畸形的死人或是一个古怪的活人,而一旦他停止生长人们便无法察觉他的病是不是正在好转。母亲听从劝告,按成年人尸体的尺寸给他做了一口大棺材,为了使棺材正合适,又在他的脚那头垫了三个枕头。”“不久,棺材里的他开始长个子了,因此每年都要从离他最远的枕头里抽出一点儿羊毛,好给他腾出长个子的地方。”(处女作《第三次忍受》)天杀的枕头和羊毛!不行了我太吃他这一套了也么哥! 如果你觉得这些都不算什么的话,好吧,人有百千种,萌点各不同……现在我就跟你说说小马先生最厉害的地方!请容我轻描淡写地敲出这四个字:飞速成长。前后8年,14个短篇,他不停在试,试主题——比如《蓝狗的眼睛》(1950年)中的爱之无奈(这篇真的很妙!诡异又动人,看到后来会有点想哭),也试风格——比如《六点钟到达的女人》中的黑色幽默(是那种揪着线头一点一点拆的写法,很好玩儿),待写到最后一篇——《伊莎贝尔在马孔多观雨时的独白》(1955年)时,已经有那么点儿魔幻现实了,他似乎找到了对他来说最舒服的写作姿势,整个作品的面貌焕然一新,全没了“死亡小四篇”的轻飘飘,那种成熟而从容的气味真是好闻极了。对了,之前那篇《有人从雨中来》(1954年)中还提到了一个Super Star——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好惊喜的!简直就像走着走着路突然撞见了二十年没见的大表哥!【喂!】 咳咳,写什么当然很重要啦,但其实我更关心的是,在写出《百年孤独》这种传世神作之前的十几二十年前,年轻的加西亚•马尔克斯先生都在想些什么——哎呀并没有装酷啊人家是真爱呢——可是直到读完最后一页,我也说不清楚他究竟在想些什么。最近在电视上看到一个会唱歌的九零后小姑娘说目前她人生中最重要的两件事就是恋爱和减肥。年轻人就该这样吧,身轻如燕地去跟喜欢的人抱在一起,荡来荡去……硌来硌去。可是小马先生似乎更关注疾病、恐惧、死亡、梦境这些(对年轻人来说)有点非主流的东西,八成是有一个傲娇而早熟的老灵魂呢。然而还是谢谢你,小马先生,谢谢你把你最美好的年华都用来写写写了,谢谢你的天分也谢谢你的成长,谢谢你最终成为了我最爱的那个老马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