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哈拉的故事》是一本由三毛著作,皇冠出版社出版的平裝图书,本书定价:160 TWD,页数:240,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一):永远流浪
我一直都喜欢三毛。喜欢她的勇敢,喜欢她的经历,也喜欢她的伤感。撒哈拉的故事,带着丰富的异国风情和三毛独特的幽默风趣,带着我们走入那个黄沙漫漫,水资源缺乏的国度。
我想,他会和荷西结婚,是因为他们各自都是自己的,他们都是完整的,而同时,他们是相通的,那是一种感觉。他们的人生目标也许不同,但是他们的生活宗旨却是同样的。同样的随性,同样的乐观积极。
喜欢三毛,喜欢那个在沙漠中行走的女人。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二):三毛。
三毛是个很出名的人物。以前对于三毛这个名字是停留在小时候的漫画书上,因为确实只有三根头发,所以对这个漫画人物印象很深刻。后来陆陆续续听到真实人物的三毛。似乎是在三毛去世的日子,有名的书《撒哈拉的故事》,还有一个师妹的推荐。最近买了kindle,恰好有这本书,就开始看了起来。这是我在kindle上看的第一本书。
开始读起撒哈拉的故事,觉得三毛真是一个可爱有趣的人。常常骗荷西有关中国菜的事。三毛和荷西之间的感情虽平淡却炙热,十分感人。三毛真勇敢,说去就去的沙漠,把沙漠的生活活出一番色彩。
三毛说,真正的快乐,不是狂喜,亦不是苦痛,在我很主观的来说,它是细水长流,碧海无波,在芸芸众生里做一个普通的人,享受生命一刹那的喜悦。那么我们即使不死,也在天堂里了。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三):濃的化不開的悲傷~傷害了我的驕傲~
三毛的書看的多了,就會有濃的化不開的悲傷~我是喜歡三毛的,也喜歡撒哈拉的故事,喜歡那句常出現的薩拉威人的話:你傷害了我的驕傲~喜歡三毛筆下的撒哈拉生活,喜歡坆場區的三毛溫馨的家⋯⋯一切都是那麼的有意思,令人敬仰的原生態的住民,令人向往的沙漠生活,不由的感嘆一句生活好好~但是看了哭泣的駱駝後,不覺間被一種濃的化不開的悲傷壓在心頭,繼而開始害怕再都下去~我喜歡三毛的浪漫喜歡她的流浪喜歡她的夢⋯⋯同時也害怕她那要求完美生活里的不完美。我是否經驗尚淺,還不敢面對生活的無奈,我想駐足不前,但又不想錯失成長所經力的新鮮。有人說三毛她是一個奇女子,充滿了流浪~我認得三毛的平凡,一個平凡愛做夢的孩子,向往四海為家的生活,不甘心再一處終老到死。三毛的離開有些難過,確有覺得難過是對三毛的過份要求,她把如此多的生活告訴了我們,給了我們無限做夢的想像,而我們確不滿足於她最後選者平淡告別自己激盪的人生,我們不需要拿世俗的枷鎖要求看破紅塵的仙子。她脫離了這個世界的一切,去追尋摯愛她的荷西去了~毫無留戀的去了~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四):你心之所向的撒哈拉
读书或是记笔记之类的事,要是搁在时间轴上看就有意思多了。这本书读了三次,笔记中记录分别是2012年10月25日、2015年1月4日、2017年2月1日。
2012年10月25日
这大概是我漫长的失落期中不起眼的一天,虽然之前看了《高原的百合花》,但当时并未读出什么悸动。于是撒哈拉变成了认知你的开始。如果说当时的我强迫自己相信终有一天会拥有心之向往的“撒哈拉”,那一定会难过到偷偷落泪吧。读完《荒山之夜》后久久不能平静,在笔记中写到:读完后抬起头看镜中的自己,乱糟糟的像一只小骆驼,如果可以,我愿意去撒哈拉走一遭,看你们就此相识然后不断相识,三毛和荷西、荷西和三毛。
那个时候啊,一心认为世界上最棒的男子莫过于荷西、与之携手的定是世界上最会搞怪的生活家。痴痴的认为没有得到骆驼头骨、或是什么其他奇奇怪怪的东西都不能算是完整的婚礼。
2015年1月4日
距离上一次看它已经过去很久了,久到我完全忘记了沙漠生活的苦,只记得他们温馨搞怪的细节。至于是怎样把一个破旧的一无所有的小房子变成家、怎样在沙漠中满足日常用水、又是怎样在荒山中差点失去了荷西、甚至自己,这些我都忘记了。
大概是我在中间的这些年里,不知道触动了什么神奇的开关,有一天醒来就忽然忘记了琐碎的烦恼,从失落期中逃走的那些天,我快乐的忘乎所以,也忘记了你们俩也在我的脑海中呈远离状。于是在三毛去世的这一天,又翻开了这本书。再见面没有了第一次的惊喜和好奇,可以不慌不忙的慢慢读你们的故事。
于是,这次也带了一些成熟后的理性,撒哈拉固然是远离人世繁华的好去处,但长期生活在这样的地方想必需要随身携带十二分的胆量和二十四分的忍耐吧,还不能忘记三十六分的坚强。在即将离开象牙塔时再回首,才发现原来撒哈拉是远在三毛心中的沃土。我等凡人怎有能力拥有三毛的旧址,你在沙漠中的一针一线、一片仙人掌、一副骆驼头骨、一匹白马、一条鱼,都是深谙美好之所以美好的道理。
2017年2月1日
再次读这本书距上次已有两年时光,毕业后的时间过自由且忙碌、于是两年的时间我做了很多以前都不敢想的事情。再回顾书中的内容已有了不同的期待和揣测。
于是我发现你我心中都藏着撒哈拉,像静待伺机偷袭的野兽般蠢蠢欲动。绝不是非要在撒哈拉办一场两人步行的婚礼才叫浪漫,就好像宝玉费劲地把烛台纸钱等拿着去看金钗却遭黛玉嘲笑,如果有心,对月自斟自饮也是对金钗的慰藉。于是我在找到自我的时候轻易的发现了藏在我心中的撒哈拉。
第三次读注意到一个描述,前提是三毛为荷西做了粉丝汤,书中对话如下:
荷西:“咦,什么东西?中国的细面吗?”
三毛:“你岳母千里迢迢替你寄细面来?不是的。”
荷西:“是什么嘛?再给我一点,很好吃。”
三毛:“这个啊,叫做雨。是春天下的第一场雨,下在高山上,被一根一根冻住了,山包扎好了背到山下来,一束束卖了米酒喝。”
这里有一些惊喜,因为在日本粉丝就写作“春雨(はるさめ)”,是不是在台湾对此物依然保留了日本人的叫法啊?还是说这纯粹是三毛这个吹牛大王又在说笑了?还请在台湾生活过的朋友替我解答这疑惑。
冬至。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五):Echo是蛊,网住繁花
《撒哈拉的故事》,最爱的一本,于我,也是意义最深刻的。好些年了吧,初识Echo,便是炙烈的漠漠黄沙夹着平淡不凡的柔软坚韧。
彼时沉迷各类小说,心浮气躁,窝在被窝眨眼便已是鸡鸣。Echo是蛊,璨若春花。忽然就醒过来,脸上湿润的。是孤身女子穿行大漠,是半封闭心中最柔软的乡愁。
“正是黄昏,落日将沙漠染成鲜血的红色。”她笑,手边是一直默默守侯的荷西。
“墙在中午是烫手的,在夜里是冰凉的。电,运气好时会来,大半是没有电。黄昏来了,我就望着那个四方的大洞,看灰沙静悄悄地像粉一样撒下来。”
泪是止不住了,心还是笑。为她的执着,为她。从此被一个名为Echo的女子网住了,心甘情愿。其实不够,没有阅历,没有流浪,如果和女友相约远行也算的话。只是期望,苦读着,想拼一把,只盼能有资格把握。一一走遍。
Echo,Echo。固执地唤着。没有缘由。爱她撒哈拉建起的罗马,爱她自私的不顾自己。
一直爱读书,家里到处都有书柜,但不论有了多少新的美味,她的,总是在最显眼的位置,能够随手拿下的。小心的品读,存放。朋友,是不肯借的,再三恳求,宁愿买本新的借出。最开始的那本,决心是要一直珍藏。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六):回声
某天恍惚的发现,原来自己都已经走了这么久这么远了。久到好多事情说起来都可以冠以“当年”二字。
有人说:小时候,快乐很简单;长大后,简单很快乐。小时候,爱哭的时候便哭,想笑的时候便笑,一切出于自然。不求深刻,只求简单。
随着时光的推移,反而是几个少时相识的好友,因为在最单纯的时候认识,才让人感到彼此的友谊如此沉稳而简单。
越是简单的东西,越是可遇不可求,所以往往越值得珍惜。
出于对台湾女作家Echo不乏传奇色彩的一生的好奇,用一中午看完了她写的《撒哈拉的故事》。 第一次,羡慕一个人的生活。
Echo,回声。
四个字母,两个音节构成的单词。寂寥,固执而纯粹。
仿佛感受到大风刮过幽谷山林,绿色的波涛翻滚起伏。闭上眼,听到树叶在风中哗啦啦的响。
沙漠的生活并不美好,甚至可以说是艰苦的。可是为了所谓前生今世的羁绊,她不管不顾的丢下所有也要去,就是那样一个恣意妄为的女子,灵魂像是一阵风,好奇心强烈,但是单纯善良如同孩童。让人在讨厌她的自我和任性的同时,忍不住心疼。
大概因为那是她的执念之地;大概因为有荷西对她的不离不弃生死相依。所以在她笔下沙漠中那些艰难的日子,苦也是甜。以一种平坦的怀抱来生活,一个干净的圈子,没有尔虞我诈,一个爱着彼此的人,平淡却幸福,没有不食人间烟火的罗曼蒂克,更多的只是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细水长流。
生存在那样一片沙漠中,落后的文明,冷漠愚昧的当地人,贫瘠的物质基础……生老病死都好似是如此自然的事。好像没有什么是很重要的,原来万事万物都那么渺小,自由自在多姿多彩的活着就是最重要的事情。
那一刻,我好像终于懂得什么是真正的以我转物,大地尽属逍遥。
记忆犹新的是,书中描写的非洲杂货店里那个腼腆的沙伦,父母早亡,跟着哥哥在店里帮哥哥买东西。沙伦是个不起眼的人物,没有体会过最温暖的亲情,没有享受过最真的友情,所以他把他一生唯一的感情“爱情”宣泄的淋漓尽致。一个单纯到让人觉得傻逼透顶的人。沙伦把全部财产给了一个别人看来胭脂俗透了,在他心中却是最高贵美丽的女神的易莎达。他想娶一位能跟他相守到老的妻子,换来的却是一场欺骗。可沙伦却不肯死心,为了日思夜想的易莎达不惜豁出了性命。所以当三毛看不下去,怒吼出那个女人只是婊子想骗他钱时,沙伦绝望的跑进了黑暗的旷野里。其实他从开始到现在,心里一直明明白白,只是不肯醒过来,不肯自救,他要的是爱,是亲情,是家,是温暖。这么一个拘谨孤单年轻的心,碰到一点即使是假的爱情,也要不顾一切的去抓住。
当三毛夫妇得知沙伦最终的选择,得知他不惜舍下这片沙漠--沙哈拉威人的根,也要去寻找自己心中的镜花水月时。
“你在想什么?”荷西问。
“我在想,飞蛾扑火时,一定是极快乐幸福的。”三毛如是说。
最喜欢的是,结婚记那一章中三毛与荷西步行去镇里结婚的场景:漫漫的黄沙,无边而庞大的天空下,只有我们两个渺小的身影在走着,四周寂寥得很,沙漠,在这个时候真是美丽极了。
其实沙漠本身是苍凉死寂的,可是那样的黄昏,在她笔下却变得如此宁静温柔。也许,与荷西在一起时,她也是敏感、脆弱、孤独的,只不过这种敏感、脆弱、孤独被浓浓的幸福所包围,或者说,生活太过丰富而充实,没时间表露痛苦,而荷西的死,带走了幸福,她便原形毕露了,就像是海水退潮,露出了礁石。所以即便她后来在《雨季不再来》中说:或许,我们终究会有那么一天:牵着别人的手,遗忘曾经的他。我依旧相信荷西一直在她的记忆深处,被岁月覆盖,等着找不到来路归途的她。她从不曾真正遗忘。
荷西说:我的愿望是拥有一栋小小的公寓,我外出赚钱,Echo在家煮饭给我吃,这是我人生最快乐的事。
荷西说:我是碰到你之后,才想结婚的。
荷西对三毛说:“Echo,你再等我六年,我读大学四年,服兵役两年,等六年过去了,我就娶你,好吗?”他给她的六年之约,磐石无转移,大概耗尽了她这一生的运气。每一个人无论如何游弋放逐,总有一个家与爱的归宿,和一个中意的人在一起,便是一种完结。一个人至少拥有一个理由去坚强。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在流浪。
所以,世亦不尘,海亦不苦,彼自尘苦其心尔。
无际的黄沙上有寂寞的大风呜咽的吹过,天,是高的,地是沉厚雄壮而安静的。 正是黄昏,落日将沙漠染成鲜血的红色。大地化转为一片诗意的苍凉。
三毛问:如果有来生,你愿意再娶我吗?
荷西:不,我不要。如果有来生,我要活一个不一样的人生。
三毛打荷西。
荷西:你也是这么想的,不是吗?
三毛看看荷西:还真是这么想的。
既然下辈子不能在一起了,好好珍惜这辈子吧!
百转千回的寻找,却发现没有任何能驱走关于你的记忆,根深蒂固,无法逃离。就像回声一样,绵绵不绝。
那是哪一年,他们在充满未知的未来面前决定携手同行。
天地有万古,此身不再得。
荷西:你是不是一定要嫁给有钱人。
三毛:如果我不爱他,他是百万富翁我也不嫁,如果我爱他,他是千万富翁我也嫁。
荷西:说来说去你还是要嫁有钱人
三毛:也有例外的时候
荷西:如果跟我呢
三毛:那只要吃得饱的钱也就算了
荷西思索了下:你吃的多吗?
三毛十分小心的回答:不多不多,以后还可以少吃点。
“走得突然,我们来不及告别。这样也好,因为我们永远不告别。”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七):再读三毛
对于三毛的想法很早就有了,想写,可是总是拖拉,今天终于可以开动了。
三毛是一个很懂得生活的人。对于这样的说法我想是每一个人认同的,在大部分的文字中可以看到一个对生活充满着热情、渴望、探求的心灵。从撒哈拉大沙漠中的日常生活,从结婚的随意,对撒哈拉人的认识等,都是生活的细节,只不过没有人太在意那些日常,周而复始的生活让人疲惫,但让三毛感到兴奋,带着对生活奇迹的探索,生动的文字表达出来的是生活的乐趣。生活本应该是多姿多彩,充满欢乐,否则,人生之意义多么的缺乏色彩。
三毛是一个让你伤感的人。很多人不能体会爱情的折磨,在未婚夫突发事故去世后,她的表现与荷西去世后,似乎存在很大大的情感表现区别,未婚夫去世表达很清淡,并没有太多,但依三毛的性情,对于自己的选择可是认真,与付出,但荷西去世后却表现得极端,那种把自己身心掏空的行为,同时感受着父母亲情的力量,在这样的氛围中让人随着她心痛。
三毛是一个性情中人。对于生活中的一切,有着自己的思考与认识,不随波逐流,对于家人、朋友、陌生人,有着强烈的中国式的情感认同。想哭就哭想笑就笑,这样的性情流露是中国人较为匮乏的情感体验。在闹学记中对于同学、老师的感情与相处,在沙漠中对于当地人的接待等是依随自己的想法与情感。后来对王洛宾的情感片段,也可以看出她对于自己总是那么的想当然,不回顾虑外界,只要自己的心情所能达到便可以。
三毛是一个谜一样的人。也许并没有太多人能走进她的内心世界去,文字并不能代表一切,即使他是性情中人,但文字总是修饰过,给外界的感觉与自我的心理是存在差距的。她的生活是随性的,结束自己的生命那么简单,正如她说,预知死亡是她喜欢的一种死亡方式。就这样去了,留下了很多唏嘘,也留下了太多的迷,给人以无限遐想。
对于三毛的认识是很晚的,大概是初中才有一些认识,以为与琼瑶相类似,以言情为好。到了大学才读过她的文字,但没有太深印象,买了盗版是2005年,那个时候是研究生,三毛去世已经10多年。文字这样的东西,即使这么多年仍旧不会感觉到陈旧与落后,仍能感受到些许乐趣,因为那是一种生活记录,生活是未成改变的,只不过人变了而已。看滚滚红尘是高中时期吧,电视上放的,张曼玉、林青霞,对于文艺片无法欣赏,对于剧作者也就跟不会关心,而橄榄树是初中便会唱了,音乐老师教授的,一个女的,不知道词作者,也不知道演唱者,也不能感觉到其旋律,极晚才知道那是三毛,一个台湾的作家,一个留下很多照片,但只能公开看到几张的女子。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八):我在你文字间哭泣
首先得承认,偶然间翻开一本书,认识一位作者然后爱上他或她是一件很美妙的事。
六月份的南京,火炉一样的寝室逼得我不得不出去好好看书,在图书馆一天,专业考试的书看的头大,翻开三毛《梦里花落知多少》,感觉一阵清风而来,这应该和冷气吹的凉爽身体有关系吧,我想。
不得不说,不同作家,不同时期的文字风格是略有不同的,看惯了张恨水的小说,习惯一板一眼,娓娓道来的记叙性的章回体形式,初看三毛的作品有点跟不上节奏。
三毛的文字风格,自我感觉,热情火辣、细腻深沉,不伪装,不故作高深。
早年的留学美国,游历欧洲想必对三毛的写作有深刻的影响,文字的语序也有英语的语法痕迹。不过,把故事背景放在西方,这样的文字也就自然许多了。此外,嫁给了荷西这个浪漫不失稳重的男人后,她的笔下无处不透漏热情奔放,直抒胸怀的情节。在丈夫因意外时候,笔风也转入赤裸裸的怀念和缠绵往事之中。
很喜欢书中写的加那利群岛上的生活,好像是在世外桃源一般,不多的人口,所有人都可以因为某个人而产生关系,这样,办事就方便许多。三毛写的邮局,让我觉得写信,是一件多么诗意的事情,还有那座大房子,到底是有多么的漂亮。那儿的人们,是不是天生就不会尔虞我诈,是不是不懂得人心隔肚皮。
爱上文字,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九):大漠的婚礼-结婚记
三毛即是旅行者,永远在旅途上,停留却不会长久
在大多女生看来,没有浪漫唯美的婚礼,没有婚戒,没有亲朋好友的祝福根本不算结婚
在读三毛之前,我是大多数,
读了之后,我仍是大多数,但是,我却明白了结婚的不同定义
对三毛来说,这些形式不重要,她的心里是撒哈拉,是大漠,心在路上,哪里结婚无所谓,怎样结婚无所谓,只要是荷西就好
甚至开始她觉得结不结都一样,反正结了婚也要有很独立的空间,独立的旅行,不用荷西陪着
所以说她是个奇女子
当读到她觉得填写种种结婚需要的文件太麻烦,懒得结婚时,我挺吃惊,不过这到也符合她我行我素的性格
文件终于办理完了,收到电话说明天就可以结婚,她居然不太开心“明天,你说明天?”她都不知道自己明天要结婚!
好吧,那就这样结吧,顺便电报给家人这个消息
结婚那天,三毛随意穿了件淡蓝细麻布的长衣服,随手抓了一把香菜放在帽子上,两手空空的就去结婚了
“你也许是第一个走路结婚的新娘。”荷西说。她却说想骑着骆驼飞奔去
婚戒都是证婚人提醒的,她都忘记结婚还需要这东西,拘谨的仪式终于结束了,结婚对她来说也许真的是一件麻烦的事情
他们回到住处,能令她感动的竟然是装饰着娃娃的蛋糕,吃过蛋糕,结婚终于结束
撒哈拉的故事刚刚开始,她在撒哈拉一共呆了六年,早已融入到当地的文化、宗教和信仰中,她的游记全部都是真实鲜活的生活写照,不会迎合任何人,想写什么写什么
所以读来轻松自在,经常能笑出声
在拥挤的红尘里,就跟着三毛走走停停吧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十):三毛——一个逃到人间的天使
三毛
中学时被老师羞辱,她试图割腕自杀;
结婚前夜未婚夫猝死,她想服安眠药了结生命;
爱人荷西死后12年,她终于用丝袜吊死了自己。
我总是认为上帝在以各种各样的方式折磨着这样一个美丽的生命,为的只是让她回到自己的身边。
她一定是天使,因其具有强大的独特的灵性。
她曾在文章中说到她可以预知事情的发生,好比在电话铃响之前她可预知,等到她走到电话旁时,电话铃声正好想起。
她的好友眭浩平在《三毛的最后一封信》中揭露三毛可以通灵,并在不加控制的情况下写出已逝之人的字体。
这些科学无法解释的离奇事件我无法去判定是否真实,但我愿意相信。愿意相信是因为三毛是一个逃到人间的天使,上帝为了要召回她,才不得不在她身上施加苦难使她厌倦人间的生活。
除此以外,我便不再愿意相信其他为何三毛会经历如此感情创伤的原因了。我相信,天国的她依旧恋着人间的那些人、事,天国的她依旧活着、潇洒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