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紧新媒体的“紧箍咒”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日发布新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明确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许可、运行、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并将各类新媒体纳入管理范畴。(5月2日 新华社)
时下,新媒体已经成为我们获取信息资源的最重视渠道。因为平时诸事缠身,我们没有更多的时间通过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获取资讯,而网站、微博、微信平等新媒体的出现,可以让我们利用琐碎的时间,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获取我们想要的信息。可以说,新媒体是确实节省了我们的大量时间,大大加快了信息转化为生产力的速度。
但不可否认的是,新媒体信息良莠不齐。网络的出现,加速了新闻信息的生产,信息爆炸时代真正到来。网络打破了主流媒体对新闻信息的垄断,各式各样的中小媒体脱颖而出,每天生产制造大量让人眼花缭乱的信息。每天发生的新闻事件有限,而新闻媒体则有成千上万家,为了抢时间、抢信息、抢读者,一些缺乏职业素养的新媒体营运者就会投机取巧钻空子,抄袭、拼接、篡改等行为就屡见不鲜了。但这些信息的含金量无疑是打折的,甚至会是对新闻事件进行一定程度的扭曲。
要勒紧新媒体的“紧箍咒”。网络不是无垠的天空,它有自己的边界和规矩。新媒体运营只不过是换了一个平台而已,它仍然要遵循媒体运营规范,遵纪守法、尊重公序良俗、尊重版权等。只要勒紧新媒体运营的“紧箍咒”,才能提纯网络信息,才能健康长久。
要勒紧新媒体的“紧箍咒”。首先,新媒体自己要心中有规矩,强化自律意识,按规矩出牌,进行正当竞争,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才不会随随便便“拿来”,而别人才会尊重你的劳动成果。其次,监管部门要勒紧新媒体的“紧箍咒”,严格执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新规,切实将新媒体纳入管控范围,提高营运门槛,强化主体责任,惩治违法违规者,保护知识产权拥有者。
媒体融合不单纯是平台的转移,还应该将责任意识、规矩意识、法律意识等媒体的修养一并融合。敬畏规矩,懂得克制,新媒体发展才能驶入快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