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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分工论》读后感100字
日期:2022-04-14 03:03:25 来源:文章吧 阅读:

《社会分工论》读后感100字

  《社会分工论》是一本由[法] 埃米尔·涂尔干著作,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56.00,页数:388,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社会分工论》精选点评:

  ●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

  ●开始读的时候感觉很迷茫,读到后面才能串起来。读这本书前建议看一些关于早期社会的人类学著作

  ●这本300多页的社会学经典是法国结构主义社会学家涂尔干的博士毕业论文,虽部分论述颇显啰嗦、诸论点颇为繁杂且难读,但宏大明晰的框架、对道德、法律、伦理的引证已经足以展现他年轻时便已有了过人的社会学天赋。此书主论社会分工的起源、影响因素和社会连带关系,以压制性法律与恢复性法律为切口,区分了靠共同信仰和共同情感来保证机械团结的低级社会形态和靠劳动分工而形成可以展现道德特征的有机团结的高级社会形态,且推断随着未来社会容量与道德密度的增加,在组织社会中劳动分工必然会接近理想的自发状态,并可由此实现人类博爱的理想。最后给出分工的失范只是现代社会的一个过渡阶段,且要达到理想社会形态的首要任务就是为人类自身确立一种新的为人类所需道德的结论。总之,涂尔干可谓是一个站在以人类关怀视角的高度来分析社会问题的伟人。

  ●社会演化是人类反抗熵增的持久性战争,分工是这场的战争的产物,而不是武器

  ●确实是“重要的书”啊,清晰、坚定地处理最尖锐的问题。

  ●慢吞吞、断断续续、踉踉跄跄地,看完了。其实看前半部分,很是吃力,对我来说是打脑壳的,不过,总开了这个头吧?!幸好到阅读后期,看两本提到它或者与它同一领域的书,相互联系着,也发现自己并不是全然不懂的。

  ●社会分工论是涂尔干的博士论文。。 相当精彩。但是也不得不看出这本著作也并非是他理论最为成熟的时候,仍然在探索期,在著作中可以切身感受到作者的疑惑,已经疑惑的尚未解决。

  ●逻辑之缜密,令人咂舌。

  ●涂尔干真是该死的有魅力!虽然他的总结陈词总让我迷惑自己在之前几十页和他恐怖的逻辑缠斗的意义........

  ●漫长假期的最后一本

  《社会分工论》读后感(一):个人记录

  这本300多页的社会学经典是社会学家涂尔干的博士毕业论文,虽部分论述颇显啰嗦、诸论点颇为繁杂,但宏大明晰的框架、对道德、法律、伦理的引证已经足以展现他过人的社会学天赋。此书主论社会分工的起源、影响因素和社会连带关系,以压制性法律与恢复性法律为切口,区分了靠共同信仰和共同情感来保证机械团结的低级社会形态和靠劳动分工而形成可以展现道德特征的有机团结的高级社会形态,且推断未来的组织社会中,劳动分工必然会接近理想的自发状态,并由此实现人类博爱的理想。最后给出分工的失范只是现代社会的一个过渡阶段,且要达到理想社会形态的首要任务就是为人类自身确立一种新的为人类所需要的道德。

  《社会分工论》读后感(二):读书笔记

  英才会更加专业化

  劳动分工适用于有机体,与生物学想通。

  劳动分工是社会秩序最重要的基础

  今天道德意识的强制力应是:各尽其能 社会担心人们过于专业化

  一,如果分工的作用只有创造文明,则它是不必要的,因为它只是在减少自己带来的危害

  分工带来的文明的进步对道德生活产生了微弱的积极作用,更别提艺术

  与伦理领域不同,道德家没有一个客观标准,文明不应被纳入道德领域,所以劳动分工(创造文明的东西)也应是道德中立的

  人们在权衡分工带来的经济进步与道德退化

  二,

  用友谊和婚姻关系类比分工得到一个结论:分工可以产生团结感

  性别分工是产生婚姻团结的根源

  孔德认为分工为我们提供了各种活动的全部领域,并不是被普遍限定在单纯物质利用的范围里。

  如果分工需要秩序和团结的假设成立,那它就是道德的。

  如何证实—通过外在事物

  1. 法律: 团结如果加强,互动就会增多。但在研究现象时,不能确定两者的因果关系。互动越多,法律越多。对于反驳的回应:如果某种社会团结单纯是由习俗表现出来的,那么它肯定只是一种次级秩序。

  两种制裁:压制性 恢复性

  压制性

  规范不是恒定的,犯罪也不能通过理性评估罪孽的大小

  犯罪是对集体感情所构成的危害 且要达到固定的平均强度(乱伦)

  共同意识:社会成员平均具有的信仰和感情的总和(是一种社会心理形式,有自己的发展模式)

  在禁猎季节进行渔猎:并不与感情抵触,但不利于统治权力保护共同意识,一切犯罪都是直接或间接地从集体意识出发的。低级社会犯罪最严重,自我同一社会的集体意识最有威力

  惩罚从为了报复到为了自卫

  惩罚的真正作用在于,通过维护一种充满活力的共同意识来极力维护社会的凝聚力。

  恢复性

  社会也存在于这种看上去完全私人的关系中,社会赋予契约强制力。

  *共同的意识在碰撞时会堆积起来,融合成更大的能量,变成更有活力的观念。大型集会里特别容易产生狂热的情绪,因为单个人的意识已经和所有人的意识共通了。

  恢复性法律表现出一种积极的作用,表现了基本上从劳动分工中产生的协作

  *两种积极的团结 离心力和向心力

  由团结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紧密程度主要取决于1.共同意识与个人意识的关系2.集体意识的平均强度 3.集体意识的确定程度

  宗教对社会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微弱,共同意识的发展跟不上个人意识,(人逐渐开化,差异变大,共同意识变得脆弱模糊)劳动分工逐步取代了共同意识曾扮演的角色来维持高等社会的统一

  社会生活的两个来源:1,个人意识的相似性 2,社会劳动的分工

  《社会分工论》读后感(三):渠敬东:如何阅读涂尔干

  《社会分工论》的出版,意味着学术界公认的涂尔干“四大名著”今天已经全部出齐,而且,其中的三部著作还出现多种译本并存的情况。不过,这样的说法也不准确。因为早在1935年,《社会分工论》就有了王力先生的译本,收入商务印书馆的“万有文库”。无论是与二、三十年代的学者们相比,还是对这个距离原书问世足足有一百多年的译本来说,我们都似乎有一种歉愧的心理,汉语学界对西学的引介和推广还是太滞后了。

  不过说到底,研究依然是最重要的。而深入研究涂尔干的社会理论,光靠“四大名著”还不够。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学者的工作不能只限于把一个译本照模照样地“抛”给读者,或者在前面“塞”一个不疼不痒的“交代”,而应该通过个人的研究指明与这个文本有关的各种限度,如翻译的限度、理解的限度、诠释的限度,乃至批判的限度,等等。具体来说,《社会分工论》也有其自身的限度,特别是当我们考虑到国内现有的社会学语境时,问题就更复杂了。比如,直到今天,许多社会学者依然把《社会分工论》所反映的社会思想看作是一种社会决定论,甚至还从头到脚给它涂上有机论、功能论和观念论(或是唯心主义)的色彩,好像这些社会学奠基人(包括马克思在内)都彻头彻尾地操守着形而上学的风格。诚然,我们并不否认像涂尔干这样的思想家都脱离不了当时的思想限度(比如涂水干确实受到过有机论的影响),但如果把他们单纯说成是一个决定论者,恐怕思想史上就不再会发生那场惊天动地的变革了,今天也不再会有作为生活方式的社会学了。

  这就是我们今天阅读《社会分工论》的一个限度。在许许多多的教科书上,都写着涂尔干社会理论的首要原则就是“社会决定个体”或“一切皆为社会”,就像在谈到马克思的时候总说“物质决定意识”一样。但是,这些教科书的作者并没有向读者指明涂尔干这一论述的限度,没有说明社会学的形成,不仅在于确切意义上的“社会”的形成,更在于以启蒙和理性主义为基础的“个人主义”的形成。也就是说,社会学恰恰是围绕着人们看似背谬的“个人主义问题”而展开的。所以,才会有马克思为摆脱物化生产而提出的“社会主体”,即阶级的观念,才会有韦伯从意义和理解出发的“社会行动”概念。当然,涂尔干也不例外。

  对我们来说,涂尔干在《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中所提出的“社会事实”概念,有很大的迷惑力。人们常常从曾经受到过的唯物主义的传统教育出发来理解这一概念,似乎“社会事实”就是摆在我们眼前的看得见、抓得着的硬邦邦的东西,就像中学政治教师常常说的桌子和椅子那样,既没有意识,也没有观念和道德上的基础,更何况“理解”了。可涂尔干却说,所谓的社会事实,就是既有的社会生活,既是现实的,也是历史的;我们所使用的器具、我们所继承的财产、我们所遵循的习俗、我们所持有的观念、我们所依凭的道德、在我们身上流淌着的历史,等等,所有这些都是社会生活,而且是日常意义上的社会生活。在这一点上,涂尔干与马克思意义上的物质论并没有什么区别,传统意义上的观念论与物质论(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的冲突,显然无法概括这些社会基础;观念即是现实,观念即是事实。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涂尔干在《道德教育》中指出,社会学与以往哲学的区别,就是不单从先验的角度看待生活,也不从先验概念的决定论角度来考察社会事实:归根结底,社会学是一门实践的科学,或者确切地说,只有实践才是社会学的最终效果。

  不过,光说个人离不开社会(社会团结),光说我们必须回到现实本身中来,社会学还不足以找到它的立身之本。就此而言,《社会分工论》倒为我们提供了新的灵感。首先,社会学的根本问题,就是“现代个人主义”的问题。这虽说与人们通常理解的社会学好像有点儿文不对题,但是,倘若没有现代意义上的个人,我们在哪儿能找到相应的“有机团结”呢?很显然,社会与个体相对立这一庸俗的论题,并不是涂尔干纠缠不休的问题;相反,《社会分工论》的核心议题,却是“理性个体”究竟为现代社会带来了什么样的道德效果?这也是涂尔干区分“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的理论企图。这两种团结的区别在于:在社会分工的条件下,劳动分化和职业分化为什么会在给个体造成限制的同时,使个体的知性和理性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进而使社会团结发展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就此而言,涂尔干强调了社会分工的两个根本意涵:一是分工为现代社会带来的启蒙效果,也就是解放知性的效果:个人首次获得了用自己的知性来引导社会行动的可能性。比如,传统法与现代法的区别,归根结底是制裁法与恢复法(或秩序法)的区别,现代法的基础,是契约关系中的理性主体。二是分工为现代社会带来的道德效果:具有专门职业的个体,并不像古典经济学所设定的“经济人”那样以利益最大为准绳进行社会行动,而是通过实践理性来构建真正意义上的社会道德。比如,法人团体或职业群体所贯彻的公共精神,既不同于原来带有神话和宗教色彩的集体意识,也不同于抽象意义上的人道主义。

  除此之外,涂尔干也没有忽视分工所带来的历史效果。他后来为《社会分工论》撰写的“再版序言”,反而给该书的以上论述提供了一个历史限度。这篇序言讨论了法人团体的形成史,却没有拘泥于还原前现代史的原貌,而是着重揭示了这一历史对现代史的影响和作用:比如,从社会史的角度来说,公共性是否是理性的一个基础,专业性与知性又有什么样的关系,法人团体的公共精神是否是为现代性提供了历史可能性,能够为理性的限制本身带来什么样的道德限制,等等(详见《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第1-3章)。这一研究表明:分工并不是现代性的专利,相反,分工史和职业史所具有的法和道德意涵反而为现代史的形成提供了限度和可能,为个人主义的知性和道德效果提供了资源和限制。进一步说,这样的历史研究,也表明了社会学所持有的历史态度:历史的理解并不是历史主义的理解,不具有决定论的意涵,而是理性本身的历史实践。历史构成了真正意义上的社会生活和它的有限性和可能性。

  只言片语,只能谈一谈阅读的感受。也许,阅读同写作一样,都是件很困难的事情。把一部上百年前的经典著作解读成一种教条或几句格言,对我们来说并不难;只有当我们用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学态度,用我们深陷其中的生身情境来体味这些文字的时候,才会发现这些文字就像我们的切身生活那样,到处都是限度,到处都是张力。或许,这才是阅读的自由。

  原文来源:中国图书商报 2000-07-25

  《社会分工论》读后感(四):《社会分工论》的法社会学小摘

  本书问题意识的缘起,在于劳动分工竟被道德化(pp.4-5),professional成为一种责任,通而不专成了对规范的违反。

  涂尔干认为,劳动分工之得以被道德化,定是因为劳动分工满足了道德规范所对应的需要,因此,原因不在其诞生civilization——其组成因素,经济、艺术、科学,都不具备道德属性,“文明并没有包括道德标准,它在道德上是完全中立的。如果劳动分工的作用只限于创造文明,那么它也只具有同样的道德中立性”(p.17);而在于在人与人之间建立一种团结感,使社会成为可能(p.20; p.24)。

  欲检验这一命题,必须确定劳动分工产生的团结在何种程度上带来社会整合,是否是社会凝聚的主要因素,这就需要测量社会团结,而社会团结却是一种难以测量的道德现象,为此,涂尔干选取外在的法律作为这一内在事实的代理变量(p.27),“社会成员联系得越紧密,就越能维持彼此之间以及群体内部各种不同的关系。……任何持续存在的社会生活都不可避免地会形成一种限制形式和组织形式。法律就是这些组织中最稳固、最明确的形式。普通社会生活的不断扩大,必然同时伴随着法律活动相应地增加”(p.28),由此,“只要把不同的法律类型区分开来,就能够找到与之相应的社会团结类型”(p.31)。法律的本质是可进行制裁的行为规范,制裁可分为压制性制裁和恢复性制裁(p.32),涂尔干即以此区分法律类型。

  考察压制性制裁、刑罚的起因,即考察犯罪的本质。所有犯罪的唯一共性,就在于除几种例外情况以外,犯罪是每个社会成员共同谴责的行为,损害每一社会里最最普通的人的情感(pp.36-37)(涂尔干指出正是因此,[至少在前“法定犯时代”,]我们可以“假定任何人都不是法盲”,违法性认识错误作为消极的责任要素;也正是因此,压制性法律的运作始终有些分散,或多或少地靠整个社会来承担)。“社会成员平均具有的信仰和感情的总和,构成了他们自身明确的生活体系,我们可以称之为集体意识”(p.42),犯罪的本质就在于触犯了强烈而又明确的集体意识(p.43),“不该说一种行为因为是犯罪的才会触犯集体意识,而应该说正因为它触犯了集体意识才是犯罪的。我们不能因为它是犯罪的就去谴责它,而是因为我们谴责了它,它才是犯罪”(p.44)。

  检验:如果对犯罪的界定是确切的,那么它就可以把所有刑罚的特征展示出来。刑罚的原始形式并非血亲复仇,而是集体的愤怒对所谓的“宗教犯罪行为”(涂尔干2006[1899])的反击(p.54),而不论原始还是现代,刑罚的性质始终是报复,是抵偿、反击对集体意识的冒犯;刑罚的本源是社会的,而血亲复仇带有私人性,远不是刑罚的原初形式。刑法保护这集体意识、集体的相似性,以及相似性产生的社会团结——这种来源于相似性的社会团结,便是机械团结(pp.68-69)。涂尔干以此来证明可以通过压制性制裁测量机械团结的相对重要性。

  恢复性制裁只是把事物恢复原貌,不带任何反感情绪,受制裁者没有受羞辱,名誉也没有受损害,其中集体意识处于非常微弱的状态(pp.73-74)。恢复性制裁确定的关系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消极的,纯粹是一种回避;另一种是积极的,能带来协作。

  积极关系、协作所体现的团结,都是从社会分工中产生,因此摆脱了集体意识的影响——“要想成为共同情感的对象,那么首要条件就是它必须存在于,或者体现在每个人的意识里,所有人都对它有单独的而且一致的印象。毫无疑问,如果某些职能都具有某种普遍性,那么所有人都能感觉到它们。然而,如果这些职能越来越专门化,那么能够了解所有职能的人将会越来越少”(p.88)。这种归因于劳动分工,以个人的相互差别为基础的社会团结,便是有机团结。不同于机械团结中集体意识覆盖个体意识,个体简直成为社会支配的物(pp.90-91),有机团结中违法不再敏感地触及到共同的社会精神,这引起微弱的反击情绪。

  值得一提的是,消极关系、回避虽然本身不会带来社会团结,但“一个实体能够产生凝聚力的首要条件就是,它的各个部分绝对不能相互纷扰,相互冲突。……凡是存在消极团结的地方,都会有积极团结的存在,它既是前者的条件,又是前者的结果”(p.81)。

  而两年前曾在《发现社会》(柯林斯、马科夫斯基2014[2010], 166-168)中读到的涂尔干使实然契约论“被证明为一个不可能的虚构;契约只可能产生于社会建立之后,而不是之前”“必须先存在一种‘前契约的团结’,然后才能使契约生效”,否则理性人都将在囚徒困境博弈中选择背叛,根本没机会发展到无限次数博弈——社会形成,也正是出自这里(pp.81-83)。

  [法]涂尔干:《社会分工论》,渠敬东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7年版。

  [法]涂尔干:《刑罚演化的两个规律》,载[法]涂尔干:《乱伦禁忌及其起源》,汲喆、付德根、渠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德]马克思:《论犹太人问题》,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第三卷),中央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美]兰德尔·柯林斯、迈克尔·马科夫斯基:《发现社会——西方社会学思想述评》(第八版),李霞译,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

  《社会分工论》读后感(五):分工的社会,更需要秩序与规范

  作者:章友德,上海政法学院社会管理学院院长。

  1898年,涂尔干创建了法国《社会学年鉴》。围绕这一刊物,形成了一批年轻社会学家团体──法国社会学年鉴派。

  当时的法国,正处于现代社会的形成期。涂尔干一心要以社会学家的身份回答现实问题,帮助社会维系整合,达到安定。他的三部主要著作《社会分工论》《自杀论》《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无不紧紧围绕秩序和整合的主题,分别回答了靠什么达到社会团结和整合、社会整合与个人的关系、团体意识对社会和个人所起作用这三个问题。

  今天的中国社会,同样处于转型期,重读涂尔干经典之作《社会分工论》,便有了十分现实的意义。

  研究社会事实

  提到社会学,有一个人是跳不过的,那就是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

  涂尔干生于法国东北部的一个犹太人家庭,1882年在巴黎高等师范学校毕业后,先后在桑斯等地的中学任教,后来受聘于波尔多大学,并在波尔多大学创建了法国第一个教育学和社会学系,逐步将社会学引入教育体系。10年后,他转任巴黎大学的社会学与教育学教授,成为以社会学教授身份被大学聘用的第一人。

  当时,社会学还属于道德思辨的哲学范围,涂尔干则极力主张社会学从哲学中分离出来,成为一门独立的社会科学。他甚至主张,将一切社会科学统一于社会学中,变为各种特殊的社会学,如宗教社会学、法律社会学、道德社会学、经济社会学等,当然,今天的社会学分支早已远远超过他当初的设想。

  涂尔干给社会学下了定义:一门以比较的方法研究各种社会制度和社会历程的科学;同时为社会学确立了有别于哲学、生理学、心理学的独立研究对象和方法,即社会事实。社会事实具有不同于自然现象、生理现象的特征。它先于个体的生命而存在,比个体生命更持久。

  《社会分工论》是涂尔干1893年的博士论文,是其开山之作。一开始他就表明了反对单一功利主义思维的立场,指出社会是多元的,是由种种矛盾的部分组成的,因此必须有一种限定与平衡。社会分工是一个经济学现象,但他却从中找出非经济内核:劳动分工并不是纯粹的经济现象,现代工业造成的劳动分工使它在大多数社会领域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促进了现代社会的诞生,但同时也出现了各种社会问题。

  在这部著作中,涂尔干提出了很多为后世所沿用的社会学的经典概念——诸如“社会团结”、“集体意识”、“功能”、“社会容量”、“道德密度”以及“社会分化与社会整合”。与功利主义者思维不同的是,涂尔干认为,对现代社会所存在的各种问题的解释,应在社会事实中寻找原因,而不应在生物学与心理学中寻找原因,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就应该是各种社会事实。

  现代社会必须达成一种平衡,但如何达成这种平衡,需要从一个新的视角去解释。涂尔干主张阶级合作,反对用阶级斗争的理论解释现代社会。因为这一创造性的解释,他当之无愧地成为现代社会学的奠基人。

  解释社会失范

  人类社会是如何不断演进的?现代多元社会是如何形成的?涂尔干对现代社会形成的解释独具视角。

  他通过对“机械团结”与“有机团结”、“环节社会”与“分化社会”以及“压制性制裁”与“恢复性制裁”的纵向二元划分,探讨了历史演进的基本规律。他认为,社会结构的变迁必然会导致道德的变化。面对日益败落的道德伦理所形成的现代病态社会,我们不能漠不关心,而应该思考如何解释社会问题的形成原因,并有效解决社会问题。

  在对社会问题形成原因的认识上,涂尔干极为清醒。一方面,他承认社会转型使社会处于失范状态,个人主义价值使现代社会呈现原子化状态,社会的加剧分化使各种犯罪和自杀迅速增加;但另一方面,他并未因此而反对社会分工,相反,他认为社会分工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分工本身不会造成社会的肢解和崩溃,它的各个部分的功能会形成一种平衡,形成一种自我调节的机制。

  但仅有这样的认识是不够的,涂尔干提出,要建设完整的现代社会,需要确立道德和法律的应有地位,需要在集体意识形成的基础上提升社会的道德密度,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社会分工的功能。

  确立一种道德

  不少人在读涂尔干的《社会分工论》时,容易产生的是疑惑:所谓从机械团结到有机团结,不就是先分工后交换吗?这种社会分工,不就是现代社会的普遍形式,不就是自己每天在做的事吗?分工之后的交换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求,为什么说是一种团结?而不是亚当·斯密所谓的“看不见的手”指挥下的结果?

  涂尔干认为,社会的运转不能只靠市场机制,还需要价值共识。

  在以共同意识为社会纽带的传统社会里,社会的整合建立在牺牲个性的基础上。血缘关系、国家感情、宗教道德等都是社会团结形成的动力,触犯了集体意识的犯罪行为将受到集体的报复性制裁。在他称为“机械团结”的传统社会里,社会依靠成员高度一致性、共同的归属感得以维系。

  而在“有机团结”的现代社会,成员间的差异日益增加,但他们通过分工合作相互连接在一起。在从传统到现代社会转化的过程中,带有强制性的共同意识将随分工制的扩大而衰落,集体在新的社会规范形成过程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它使社会因为形成凝聚力和调节力而存在。这种形成的规范不应该以某些人的利益为前提,而应以整个法人团体的利益为前提。“目前我们的首要任务就是要为我们自己确立一种道德”,并为现代社会建立与此所适应的公共制度。

  这一时期的社会整合更需要具有互动的灵活性,个体更需要具有自由活动的空间。“整体的个性与部分的个性得到了同步的发展,社会能够更加有效地采取一致行动。”

  社会分工形成的“有机团结”较之“机械团结”更加具有社会整合功能,是文明进步的集中体现。这一时期社会对个人失范不再采取压制性制裁,而是采取与“有机团结”所相应的恢复性制裁。这种恢复性促进了社会凝聚力的提升,它的完善标志着人类文明的进步。

  消除反常根源

  现代社会是契约社会,人们为了创造新的生活条件产生了分工,生产力的发展不是分工发展的原因而只是分工的结果。慢慢地,传统的集体意识开始减弱,个人自由不断增加,人格更加鲜明,竞争导致专业化的发展,使得技能更加复杂化。“个人不再紧紧束缚于他的历史,更容易适应新出现的各种环境,分工的发展从而变得更加便捷,更加迅速了。”现代多样化的社会由此形成。

  因此,社会分工形成的规范也就成为了维护现代社会团结的纽带。

  针对现代社会主要因个人私欲增长和道德调节缺位造成的失范,必须充分发挥道德规范的调节作用。只有重建起一种与现代社会分工结构相适应的多层次、全方位道德体系,才能真正消除反常分工带来的种种社会问题。这也是涂尔干在书中最为关心、并试图回答的问题。

  当下中国也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与涂尔干所处的时代虽有不同,但同样存在道德失范现象,也普遍存在着反常分工和病态分工。法律规范和道德秩序的建立有助于解决这些问题,但更为根本的解决之道是消除产生这些反常分工的社会根源。重读涂尔干的《社会分工论》,无疑能给我们提供重要启示。(文/章友德)

  众说《社会分工论》

  涂尔干认为“对一切社会问题的解释,全应在社会事实中找原因,而不应在生物学与心理学中找原因”。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排斥生物学和心理学,我们依然需要借鉴很多生物学和心理学的知识。凡是对社会学的发展有益的东西我们都应该借鉴,凡是能够促进社会学研究的东西我们也应该要学习。有时候,社会学看起来像是一门交叉学科,是因为我们能够博众人之所长。当我们还不够强大的时候,我们需要从其他学科汲取营养的时候,当我们足够强大的时候,能够从其他学科看到我们的影子。(叶茂愉)

  一种思想之所以会有生命力,并不是因为它可以通盘解决各种问题,而是因为它为后人铺陈了各种活生生的问题。

  时代车轮滚滚前行,碾压出一道道深深浅浅的印记。当我们阅读涂尔干这部充满历史感又有着预言性的伟大作品时,会被他精妙的语言和缜密的逻辑所震撼,也会被书中所传达出的知识和力量所折服。个人信仰日益缺失的今天,我们应当竭力寻找属于自己的道德。正像涂尔干所处的那个时代,尽管百废待兴,尽管社会学作为一种长期处于非法地位的学科,他依然能够建立一套独特而严密的社会分工论。如果读者能够尽力思考并达成自己的道德和目标,令社会变得完满团结,我想这是涂尔干的这部《社会分工论》流传至今的最大意义所在了。(Strudel)

  评价一个社会学家水平高低,有两个维度。

  维度一,可能性。首先要看他给社会思想界带来了多少新鲜的理念和观察角度,哪怕只是点燃新的火种,捻起新的头绪,挑出新的话题。

  维度二,真实性。“新”只是一个起点,最重要的,却是尽可能正确。

  涂尔干这本书最大的贡献,在一个“新”字,极大地丰富了社会学的可能性。“新”第一体现在洞察力,新颖的观察视角。他的很多直觉思考异常地有趣而发人深省。比如,把集体意识这种抽象概念落实在法律条文上,提高了可量化可对比性,是非常聪明的做法。

  其实每一本书在每一个读者身上都会有一个独一无二的生命历程。因为作者只负责演绎,而博采众长是读者自己的责任,尽信书不如无书。从这个角度上说,《社会分工论》无疑是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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