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规学》是一本由柯华庆 / 杨明宇著作,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的323图书,本书定价:58,页数:2018-10-1,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党规学》精选点评:
●这他妈什么蛆,心理扭曲就去自我了断,举报不怕下地狱吗?
●禽兽不如
●恶心。想给负分
●一星运动,送一程
●村头厕所又没纸啦
●nmgb
●期待家风学。。。
●始作俑者,其无后乎!
●义愤!现在法律似乎承认正当防卫,那么面对新“柯老”以笔为武器,我们自当夺而杀之。
●好书!
《党规学》读后感(一):来简单说一下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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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完了。
《党规学》读后感(二):中国第一本《党规学》有哪些有意义的探索?
《党规学》是中国第一本系统论述党规理论和部门党规的教材,是对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探索。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当我们将党规放在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来考察时,党规研究的意义就凸显出来了。在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构建方面,《党规学》做出了以下几点贡献:
第二,中国共产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党章和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依据。先进性是中国共产党的自我定位,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领导地位的必然要求。“党内法规”中对党员和党组织的要求要高于一般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要高于一般党员。“党内道德”体现为党内法规中对党所追求的理想、秉承的宗旨、弘扬的道德的成文化表达,以舆论和内心强制为作用方式。党法与党德两种规范以不同的内容、作用和运行方式将“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紧密结合在一起,以刚性约束为底线,以道德弘扬为追求,凸显出先进党作为社会主义领导核心的政治道德。
第三,中国共产党依据党导法规领导国家。2018年8月24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要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继续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党导法规”确立和规范党的领导权,规范党的领导与人民民主之间的关系。《党规学》发现、提出和运用了“党导法规”概念,指出党导法规与党内法规不同,其接受对象不但包括党员和党组织,也包括非党主体。党的领导法规制度的特殊性在于它不局限于党的自身治理领域,而是与党的对外领导相关。党导法规是党行使领导权、制定政策的依据,党的政策中的重要内容又引导着国家法律的变革。党导法规以民主集中制为桥梁,衔接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是构建党规与国法一体化的突破口。
第四,社会主义法治的模式是党规与国法并存的二元法治模式。十八大开启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党规与国法构成的二元法治,是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族的转折点,也是人类法治发展的里程碑。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的平面治理模式,这种二元法治模式由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构成,以党导法规为二者的连接桥梁。中国共产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依据党导法规领导国家,依据国家法律治国理政。将党内法规、党导法规和国家法律统一于宪法之中是社会主义二元宪治的体现,保障“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
第五,党规是法治中国的核心。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最高政治领导力量,若不将党的自身治理和党的领导权纳入到法治的轨道上,社会主义国家将无法真正走向法治之路。“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规能否对党员及党组织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关系到党员的德能和党组织的凝聚力,关系到中国共产党能否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因此,党规是法治中国的核心。
对以上五个观点,您认同还是反对?《党规学》详细论证了以上观点,探讨社会主义法治与资本主义法治的不同、中国共产党与国家权力的关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权、中国共产党党规的效力来源、党规与国法的关系等一系列理论问题。如果您关注中国法治和社会主义法治的未来,相信《党规学》能给你带来启发。
党规研究小组
2018.11.08
《党规学》读后感(三):第一本《党规学》适合哪些群体阅读?
党规是法吗?《党规学》是第一本系统论述党规理论和部门党规的教材,是对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理论探索。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的性质和国情决定的。当我们将党规放在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来考察时,党规研究的意义就凸显出来了。
你可以把《党规学》看作一本学术著作,该书探讨了社会主义法治与资本主义法治的不同、中国共产党与国家权力的关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权、中国共产党党规的效力来源、党规与国法的关系等理论问题。领导党区别于执政党,是社会主义国家的特点。领导是一种领导者与追随者的关系,领导者与追随者以互相提升的动机和道德水平而彼此结合。领导党既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又有道德上的进步性,以整合多元利益、引导人民。基于中国共产党是德性党、先进党和变革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导党。一党领导下的民主政治必须以法治的方式去保障实现,所以社会主义的法治体系中既包含国法也包含党规,以达到党的领导、人民民主、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
你可以把《党规学》当作一本实践指导,作为日常学习和工作的参考。《党规学》系统性地总结了党规功能、规范、制定、执行和解释适用。第九章(党规的运行)将党规从立规到实施的整个过程分为立规、执规、司规、守规四个部分,分别详细介绍了各部分的概念、原则、主体、程序等;第十章(党规的适用)主要介绍党规在具体案件中是如何被适用的,分为党规解释、党规推理两个部分,介绍了相应的概念、原则和方法。《党规学》还对部门党规中的具体制度作了详细、系统的介绍。第十一章(党章)确立了党章是党内的根本法的性质,并介绍了党章的历史和内容;第十二章(党内法规)分为党的组织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党的监督保障法规三个方面,对党组织的构成、关系、职能,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思想建设、纪律建设,党的监督主体、内容、方式、监督保障作了详细的介绍;第十三章(党导法规)介绍了党导法规的概念、特征和分类,并对其中具体制度的历史沿革和具体内容做了详细的介绍。有些概念和观点具有独创性,是建立在对现实中党规规范的研究和党规实际运行情况的总结之上的,而不是对法学中的某些概念、说法的简单套用。例如:第六章(党规规范)提出党规规范中特有的信条性语句;第七章(党规的渊源)对党规效力来源于宪法的讨论;第八章(党规的效力)对党规的认可效力、规范效力和实际效力的分析;第九章(党规的运行)将党规的执行方式分为自行执行和监督执行等;第十章(党规的解释)对现有党规解释体制的分析,等等。
你还可以把《党规学》当作一本教材,将它用于教学或自学。《党规学》具有全面性、系统性和实用性。《党规学》将党规学研究分为党规哲学、党规理论与部门党规三个部分,突出了研究的不同层次和系统性。党规哲学探讨党规学的学科定位,探究党规起作用的机理,理性反思党规现象,引发学习兴趣、激发深入思考和讨论。党规理论的主要内容是通过观察、发现和认知社会主义国家党规现象及其运行过程来揭示党规的逻辑结构、因果关系、党规效力,为进一步研究打下扎实的基础。部门党规学采取规范分析的进路,根据规范对象和方法的不同将现有的党规进行分类研究,形成了由部门党规构成的制度体系,可以帮助你快速形成对党的各种制度的总体性把握。《党规学》的写作方法和章节设计体现了通俗性、实用性和开放性。从写作特点上来看,语言表述通俗易懂,对概念和理论配有举例说明,章节内容调理清晰、重点突出,便于读者理解、学习和查找。从章节设置上看,各章附有“本章小结”和“参考文献”便于读者把握重点和扩展阅读。
无论你是奋斗在一线的领导干部、党务工作者还是党内法规的研究者,《党规学》都是你需要的一本书。无论你的专业领域是法学、党史党建、政治学或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党规学》都是你感兴趣的一本书。只要你关心中国政治和法治的未来发展道路,《党规学》都可能对你有所启发。
党规研究小组
2018.12.08
《党规学》读后感(四):柯华庆关于网传 “柯华庆教授举报宪法学教材”事件的说明
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作者。
作者:党规研究小组(来自豆瓣)
来源:https://www.douban.com/note/733757185/
2019年1月,我收到信息,网络上有人说我举报了宪法学教材,并将我黑化贴上了“告密者”“举报者”等标签。
我只是一名普通学者,始终追求“理性之思想,自主之精神”,对待学问严肃认真,尊重事实、推崇逻辑。我只是一名普通法学教授,不知道宪法学界有何秘密,因而无密可告。对于网传,我认为清者自清,无需多言。“流言止于智者”,很多读过我的文章或者与我有过交往的人都建议我说点什么,我想那就说说吧。
2017年,我有幸参与《宪法学》教材的修订工作。按照分工,除了负责修订第四章“国家性质与国家形式”,我还撰写增加的一章“党的全面领导与依宪治国”。为了做好修订和撰写工作,我系统阅读了公开出版的宪法学教材,发现中国宪法学教材存在一些可探讨的问题,便与教材修订工作负责人做了交流。
经过进一步深入思考,我撰写了《社会主义宪治下的宪法专业教育》一文,提出当前宪法学教材的一些突出问题和编写中国宪法学教材的基本原则。2018年6月20日,我通过电子邮件将该论文提交给“中国宪法国民教育高端论坛暨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宪法学教学专业委员会2018年年会”的承办方西南大学法学院。因各种原因我未能参加该会议,所以该论文没有被承办方公开。我已经通过微博发布该文(https://weibo.com/laweconomics?refer_flag=1005055010_&is_all=1),承办方可以证明该文与参加会议论文完全相同。
2018年上半年,我在接受某报社内参部记者采访时,介绍了《社会主义宪治下的宪法专业教育》一文中的内容。当时记者特别提出要不要用化名,我认为完全没有必要。采访稿于2018年8月9日刊登在某内参,引起了领导重视。这或许就是“告密说”或“举报说”的缘由。
前不久,倡导“社会主义宪政”的T教授撰文,对我的研究领域和研究能力提出质疑。2015年初,我提出党导立宪制(又称“立宪党导制”)是社会主义宪治模式,在网络上发表了《中国式宪政——试论党导立宪制》,七万余字的《论立宪党导制》发表在《战略与管理》2015年第7期内刊。此后,我发表了两篇宪法论文:《党导立宪制及其合理性》发表于《治理研究》(原《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18年第3期,《党的全面领导与依宪治国》发表于《学术界》2018年第11期(摘要被《新华文摘》2019年第7期转载)。我的研究也得到了一些法学家的重视,如香港大学法学院前院长陈弘毅教授在Constitutions, Constitutionalism and the Case of Modern China(https://papers.ssrn.com/sol3/papers.cfm?abstract_id=3027562)中系统介绍了“立宪党导制”。
我认为,一个理论正确与否最终还是要回归到理论本身的解释力和预测力。党导立宪制理论认为,社会主义国家中,党应该领导立宪,同时党应该在宪法和党章的规范之内。党导立宪制理论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社会主义宪治的总结和提炼,也是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然而,自从2015年3月我提出党导立宪制理论以来,我就处于被攻击的漩涡之中。为什么这样的常识中国主流宪法学界视而不见、甚至于挑战呢?我最近写了《学术与政治》试图阐释这个疑问(中华好学者网http://www.zhonghuaxuezhe.com/,精华部分发表在《治理现代化研究》2019年第4期),其中第五节“例证:为什么中国宪法学界盛行伪学问?”对中国主流宪法学界提出了学理性的批判。中国宪法学界的伪学术问题一直存在,大家却心照不宣地去维护。我只不过是《皇帝的新装》中那个揭穿皇帝什么也没有穿的不识趣的孩子而已。
耐人寻味的是,这件事不是由大陆宪法学界公开回应的,而是由香港某大学宪法学教授Zhu先生首次披露,后由坐过牢的NGO工作者Liu先生推波助澜。
经过这个事件,我深深认识到,这件事不仅仅关涉我,更关乎中国宪法学界的未来。中国宪法学到底应该立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社会主义政治还是应该将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和美国资本主义政治当作普适的宪法和政治标准?少一点照猫画虎,多一点实事求是。同志们且思且行吧!
最后,感谢一直关心和支持我的读者和朋友,谢谢你们!!
柯华庆
2019年9月10日
柯华庆,中国政法大学党规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实效主义法学和改革哲学、共同自由价值和党导立宪制理论创立者。中山大学哲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和康奈尔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斯坦福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主编中国第一部《党规学》(上海三联书店出版),在上海三联书店出版“柯华庆著作序列”:《第三次变革》《论共同自由》《实效主义》《直觉主义逻辑的语义基础》等,独著《合同法基本原则的博弈分析》(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在《哲学研究》《法学研究》和《教育研究》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
《党规学》读后感(五):亦开风气亦为师——评柯华庆教授主编《党规学》
党规学,是近年来法治研究中一个正在勃兴的重要领域。从根本上说,这是作为史诗级政治现象的中国共产党的治理业绩正逐渐为世界认知并认可的结果。关注二十一世纪世界政治文明走向,一个非常值得分析借鉴的个案就是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中国共产党及其治理经验的研究,理应进入有志于在法政学科内有所建树的学者的选题视野。
柯华庆教授主编的这本《党规学》正是以远见卓识而振聋发聩的哥白尼式著作。全书秉持两个核心观点:第一,“党规是法治中国的核心”,从法治类型差异的角度进行仔细区分。指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盛行的自治型法治只是法治类型的一种,而且在历史上只是一种极其罕见的现象,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法治属于领导-管理型法治,属于法治的另一种类型。这既驳斥了将法治定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自治型法治一尊的谬论,有力反驳了一些人散播的认为建国后前三十年总体上“无法无天”、制造前后两个历史阶段根本对立的历史虚无主义观点。《党规学》提出“党规是法治中国的核心”,论证了社会主义国家与法治兼容的可能性,把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许多高效率、低成本、接地气的治理经验纳入中国法治研究的视野中,有效打通了改革开放前后两个时期的治理脉络。第二,书中将“党规”的内涵界定为“党内法规”和“党导法规”,认为“党导法规”的内容不仅包括中国共产党内部事务,还包括中国共产党与中国人民、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中国共产党与社会、中国共产党与其他国家机关关系的调整,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生活的依据,也是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工具。这个概念区分,顺利实现了党规与国法、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之间的衔接,真正讲清了“党是领导一切的”在法治制度上的发生机制,也有力的驳斥了此前一些人炮制的“党大还是法大”之类的伪命题。
就学术风格、理论气象、思想境界而言,我认为这本书有以下几方面的显著亮点:
二是:冷眼向洋看世界,咬定青山不放松。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以党规为核心的法治中国道路,理应吸收世界各国的治理经验,也只有在世界历史范围内比较权衡,才能更好地展现自身的魅力。以此观之,中国的法治建设一定是睁眼看世界的,绝非固步自封的。但毋庸讳言,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与世界进行文化交流的过程中,不时出现照搬照抄之弊,更有人借机鼓吹全盘西化。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除了一部分人水平有限、鉴别力不高、在改革开放初期缺乏经验之外,也不乏有人在根本立场上有问题,下决心要改旗易帜。特别是当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已经被实践充分证明走对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被证明是人间正道的时候,有些人还在揣着明白装糊涂,就更说明了这一点。
柯华庆教授主编的《党规学》一书,力图避免并矫正上述这些毛病。该书在思想资源上博采百家,积极借鉴了西方学术界的许多思想资源,但并没有陷入对这些思想资源的迷信和盲目崇拜,而是经过自己的鉴别、取舍、提炼,吸收真正有说服力的内容。换言之,《党规学》是睁眼看世界,但是冷静地看,而不是头脑发热两眼发红地看,因而真正做到了洋为中用。例如,书中关于法治类型的分类,就是受到美国学者昂格尔教授《现代社会中的法律》一书的启发,加以创造性的发挥阐释的。作者提炼、熔铸这些西方思想资源的根本尺度,还是紧紧立足中国社会发展实践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法治轨迹。这是贯穿全书的根本问题意识,诚可谓“咬定青山不放松”是也。
三是:旧学商量加邃密,新知培养转深沉。党规学是典型的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这对治学者的学术素养提出了极高的要求。柯华庆教授的学术履历与人生经历富有传奇色彩:早年长期研究数学,是中山大学第一位逻辑学博士,受过严格的逻辑学训练,有深厚的哲学功底;曾研究法经济学,再转向法理学,直到近年聚焦于党规学;出身农家,曾在基层工作多年,对中国社会基层的治理风貌深有体悟;曾赴美国康奈尔大学等高校访学,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多学科的学术背景、丰富的人生阅历,可以算作“旧学”,经过多年的沉淀发酵,内化为作者独到的视角、严谨的逻辑、宏阔的视野,从而为他的党规学研究这样一个跨学科、交叉型的“新知”提供了宝贵的思想资源。回过头来,党规学研究这样一门“新知”又促进了作者此前长期积淀的“旧学”的创造性转化,使之发挥更大的价值。党规学是一个全新的学术领域,本也没有现成的路径可以效仿。现有的法学学科内那种壁垒森严、划分细密的学术分工与太过专门化的人才培养模式,恐怕也无法培养出适应这个学科要求的人才。因此,柯华庆教授这种理论与实践并重、中国与世界对照的治学路径,固然带有其个人人生思想轨迹的烙印,但可能也无意中揭示了该学科的一般发展规律。
《党规学》一书中的观点,读者不论赞赏与否,总会被引起真诚探讨的想法。这是那些一潭死水、了无生气的学术八股文所做不到的。柯华庆教授及其团队的党规学研究,虽然仍有修正、补充、发展的空间,但从扭转风气而言,不啻于一场哥白尼式的革命,其贡献是无法抹杀的,而且会越来越清晰地凸显出来。这本《党规学》,既是注定要被超越的,又是可“超”而不可“越”的。党规学这门新兴学科,正在蓬勃发展,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才投身这个学科深耕细作,这个学科有望逐渐成为法政学科真正的显学。《党规学》一书初版后,被很快超越应当是必然的命运,也是所有党规学研究者的热切期待。可“超”而不可“越”之处在于:对法治中国的研究、对党规学的后续发展,都绕不开柯华庆教授所奠定的哥白尼革命式的根本原则,而只能在这一根本原则之上进一步完善发展,而不是推翻、颠覆这一原则。随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独特的政治文明逐渐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更多的认同并引领世界政治文明前进的方向,只要中国法学界的学术主体性真正树立起来,那么学术界迟早也会给柯华庆教授这一公正的评价。
谨向柯华庆教授及其团队表示热烈的祝贺与诚挚的敬意!
【作者简介:孟瑜,90后独立学者,中国政法大学学士,清华大学硕士,研究方向为法哲学、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与当代中国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