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良铮译唐璜》是一本由[英] 拜伦著作,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89.00,页数:824,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查良铮译唐璜》精选点评:
●原文和译文都读过,很喜欢查良铮的翻译,收一本存着。朱莉亚的故事第一喜欢。锦上添花的是这是男朋友替我收的。
●留下的故事 由莫扎特来诠释
●精彩
●受老师的影响,他是最喜欢的英国诗人
●略失望
●没心没肺美男子
●拜伦是绝对的天才!虽然下册觉得很啰嗦,但也足以理解他的苦闷。
●认识一个男人
●语言是诗歌的灵魂。英文诗与我今生恐怕无缘了。
●一边嫌啰嗦一边觉得诗才绝妙,一边嫌过于铺张一边叹其未完。感谢译者。
《查良铮译唐璜》读后感(一):为什么是《唐璜》?
一个死者的文字,
要在活人的肺腑间被润色。
——【英】奥登《悼念叶芝》,穆旦*译
*诗人穆旦,本名查良铮,文中统一称呼为穆旦
毫无疑问,《唐璜》是穆旦一生中最重要的作品。
穆旦所译的《唐璜》,正如王佐良所说:“这两大卷译诗几乎可以一读到底,就像拜伦的原作一样。中国的文学翻译界虽然能人迭出,这样的流畅,这样的原作与译文的合拍,而且是这样长距离大部头的合拍,过去是没有人做到了的。”(王佐良《穆旦的由来与归宿》)
而穆旦在翻译此书时遭遇的困厄之艰,为此书倾注的心血之深,以及苦等十多年依然等不及出版就与世长辞的遗恨,更是为此书平添几分悲壮。
这样一本特殊而又富于传奇色彩的书,自然难免带着一些不解之谜。而最令我好奇的,是穆旦究竟是如何看待《唐璜》这本书的,究竟是什么真正的吸引了他、让他最终选择把《唐璜》作为自己诗歌理想的寄托?
之所以好奇,首先在于穆旦决定翻译《唐璜》,其实并不是一件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事。
穆旦五十年代翻译的重点,并非包括拜伦在内的英国诗人,而是普希金和俄国文学。当时他对于拜伦诗歌的见解,最直接的材料就是1955年出版的《拜伦抒情诗选》。此书一共收入40首短诗,20首长诗选段,其中绝大部分都是抒情诗,包括其所选的5段《唐璜》选段中的4段。这些诗的风格与《唐璜》的主体风格,可以说恰好处于拜伦诗歌风格的两个极端。
尤其值得注意的,则是他在1957年发表的一篇文章《漫谈<欧根·奥涅金>》中的一句话:“(欧根·奥涅金)这部诗体小说,据说是从拜伦的‘唐璜’得到启发的,然而,拜伦的长诗,如今能从头到尾看它一遍的读者已经不多了,只就这一点而言,普希金的作品(在同是描述当代生活的范围内)在艺术上就高出了一筹。”这是穆旦在五十年代仅有的一次提到《唐璜》,看起来,虽然他当时已经在《拜伦抒情诗选》中翻译了几段《唐璜》,但他对《唐璜》并不怎么感兴趣,而且认为《欧根·奥涅金》之于《唐璜》在艺术性上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而他在五十年代最后一次提及拜伦,则是1958年的那篇《雪莱抒情诗选》译者序,然而依旧和他在《拜伦抒情诗选》前记里的观点差不多。
所以,穆旦对拜伦诗歌发生重大改观、从而做出翻译《唐璜》这个决定的关键时间,应该就在他那“沉默的三年”里。(1958年12月,穆旦被天津市人民法院宣布为历史反革命,判处管制三年,期间他被逐出讲堂,到图书馆监督劳动,不得从事任何创作、翻译工作。)
还有一个令我感到疑惑的地方是,穆旦为何没有在这部他最看重的译著里留下任何“个人文字”?
穆旦生前出版的个人译作中,绝大多数都有他所写的序言或者译后记——介绍原作者生平、分析其作品特点、发表个人评价,最不济也会附上一小段内容提要,简要介绍分析几句。他去世后留下的作品里,和《唐璜》差不多时间翻译的《丘特切夫诗选》中,就附有一篇很细致的译后记,而他最后修订完成的《拜伦诗选》中也附有《拜伦小传》一文,唯有一本没有译完而且看起来并不像是为了出版而译的《英国现代诗选》中也没有穆旦的个人文字。对于一向心思缜密、创作严谨的穆旦来说,《唐璜》这部他从开始到结束翻译时间跨越十年多、修订三遍、注释详尽、寄给出版社之前还特意去信询问能否出版后才亲手用牛皮纸包好寄出、又一直牵挂到临终的书,居然没有附上序言或者译后记之类的文字,当然不会是出于遗忘,只可能是穆旦故意不写。
而现在能找到的,关于穆旦在翻译《唐璜》之后,他对于拜伦诗作的看法,主要是出自他在1976年12月~1977年2月期间与朋友的书信。在这里,他始终强调的是拜伦诗歌形式和技巧上的特点——叙事诗、意大利八行体、讽刺现实的技巧,或者就是畅谈其实用价值,比如可以借鉴或模仿这种叙事诗的形式,拜伦诗能够影响中国的新诗甚至复兴新诗等。对于拜伦诗中的内容和思想,则只是泛泛而谈。
假如仅仅从他在这些书信里对拜伦诗歌的评价来看,我们似乎会得出一个结论:他之所以翻译拜伦诗,纯粹出于一种理性的、实用的、工具性的考虑,而拜伦诗最大的价值就在于其可以被借鉴或模仿的形式和技巧上。
对此我感到略蹊跷,因为这并非穆旦评价诗人和诗歌的一贯标准。比起形式,穆旦从来是更加重视诗歌的内容的,何以他偏偏对拜伦诗歌采取了重形式而轻内容的标准?
不仅仅是书信,他同期为《拜伦诗选》而写的《拜伦小传》也颇有些蹊跷之处。
我向来是非常喜欢读穆旦的诗歌评论的,尤其是《雪莱抒情诗选》译者序、《漫谈<欧根·奥涅金>》和《丘特切夫诗选》译后记。他经常会对诗歌做出抽丝剥茧般的层层解析,他甚至深入到诗人的精神深处去理解这个诗人,借由这样的一种心灵交流,来对一个诗人的作品进行鞭辟入里的研究探索。
然而,只有对拜伦,穆旦例外了。不仅没有为《唐璜》留下只言片语,即使在《拜伦诗选》里,他依然没有“译者序”“译后记”这种从他个人角度阐释拜伦诗歌的文字,而主要是在介绍拜伦生平。关于诗歌部分,他只是强调了一下拜伦用于《唐璜》等几首诗的一种独特诗体:意大利八行体,对这种诗体和其中蕴含的技巧做了个简单的描述:“半庄半谐,夹叙夹议,有现实主义的内容又有奇突、轻松而讽刺的笔调。”对于《唐璜》的看法,他也只是引用了他人的观点,自己的观点则未着一字。
为了解开心头的疑惑,我仔细的比对了《拜伦抒情诗选》和《拜伦诗选》中选诗上的差异:
对于短诗部分:
删除了《拜伦抒情诗选》其中三首:《噢,哭吧,为那些》、《在约但河岸上》、《噫!在最为娇艳时被摄夺去》,增加六首:《莫瑞先生致函波里多里先生》、《致莫瑞先生(“今代的斯垂汉……”)》、《威尼斯颂》、《咏卡斯尔雷》、《约翰·济慈》、《致莫瑞先生(“为了瓦尔格瑞夫……”)》。
对于长诗部分:
1、增加了《英国诗人和苏格兰评论家》选段1首“郝兰德公馆”。
2、减少了《恰尔德.哈洛尔德游记》选段1首“我不是不爱人类,但我更爱自然“,由原来的10首变为9首。
3、删除《锡雍的囚徒》《贝波》《青铜世纪》选段,而收入了已经完整译出全诗的五首长诗:《科林斯的围攻》、《锡雍的囚徒》、《贝波》、《审判的幻景》、《青铜世纪》。
4、对《唐璜》选段做出大幅修改,将原来的5首选段删去其中4首:“伦敦”、“给弗莱太太的忠告”、“诗创作”、“生命”,而增加了另外9首:“寻找英雄人物”、“诗人自讽”、“歌剧团”、“购买奴隶”、“威灵顿”、“英国的官场”、“拜伦和同时代的人”、“时光不再”、“资产阶级”、“上流社会”、“议员选举”,合成10首(唯一保留的1首为“哀希腊”)。
正如书名的变化上所体现出来的,与《拜伦抒情诗选》相比,其中的“抒情”成分减退了,而变为一本更加全面、均衡的《拜伦诗选》:
首先穆旦在短诗中删去了几首纯抒情诗,增加了几首现实讽刺诗;
而他主要增加的五首长诗,除去他在七十年代初已译好的《贝波》、《审判的幻景》、《青铜世纪》这三首讽刺诗外,又特地在整理时补译了两首拜伦早期的富于抒情色彩的叙事诗《科林斯的围攻》和《锡雍的囚徒》。对于这五首长诗,穆旦在书信里形容它们“各有一长,足见拜伦之才”(1977年2月12日致巫宁坤的信)。可见,穆旦是特意精心挑选了拜伦不同诗体、不同题材、不同风格的五首长诗来展示拜伦的才华。
最后,对于《唐璜》,他所选的也恰如他在信中说的,是能够展示拜伦“那粗犷的对现世的嘲讽,那无情而俏皮的,和技巧多种多样的手笔”(1977年1月5日致巫宁坤的信)的选段。
这样一本诗选,和他不久前翻译的另外一本诗选《英国现代诗选》形成了非常鲜明的对比。在周珏良为《英国现代诗选》所写的序言里,他这样说到:“这本诗选是个诗人之选,而非学人之选。它不是一本各方面顾到,对各种流派、各种风格的诗人均有所反映,在大学课堂里可以用作教本的那种选集,而是一位诗人跨越了文化和语言的障碍,在与不同文化传统下用另一种文字写作的另一些诗人的心灵上交流的产物。”如此看来,《拜伦诗选》,恰恰是一本“学人之选”。
所以,我认为,有必要把《拜伦诗选》和《唐璜》区分开来。
穆旦在1976年12月~1977年2月留下来的所有关于拜伦诗歌的看法,其实都是针对《拜伦诗选》的。他当时由于《唐璜》可能出版而一方面大受鼓舞,觉得还能够为社会、为中国诗歌贡献一点力量,另一方面则终于卸下了《唐璜》无法出版这一块压在心头数年的巨石,出于这样一种现实的、积极的、如释重负的心情,他在旧作《拜伦抒情诗选》的基础上整理出了《拜伦诗选》。就像他说的,“我相信中国的新诗如不接受外国影响则弄不出有意思的结果。这种拜伦诗很有用途,可发挥相当影响。不只在形式,尤在内容即诗思的深度上起作用。我把拜伦和普希金介绍毕,就可以睡大觉了。也不想再占用时间译诗了。”(1976年12月29日致杜运燮的信)《拜伦诗选》可以说是他奉献给中国新诗的最后一个礼物,他编译这本书的目的,也确实是纯粹出于一种理性的现实考虑。
也正因为此,我认为穆旦在此时对拜伦的评语,并不能将他对拜伦的真实想法涵盖其中。
唯一引人深思的,是穆旦在《拜伦小传》一文的最后,引用了1972年出版的剑桥《英国文学简史》中的一段话为拜伦作了总结:“只在纯抒情诗上,他次于最优;因此读者不应在诗选中去了解拜伦。仅仅《恰尔德·哈洛尔德游记》、《审判的幻景》和《唐璜》就足以使任何能感应的人相信:拜伦在其最好的作品中不但是一个伟大的诗人,而且是世界上总会需要的一种诗人,以嘲笑其较卑劣的、并鼓舞其较崇高的行动。”
作为一篇附在诗选前面的介绍性的文章,穆旦却借别人之口说“读者不应在诗选中去了解拜伦”,言下之意就是,如果读者想要了解拜伦,就不应该只读这本《拜伦诗选》。换句话说,穆旦内心非常清楚这本《拜伦诗选》的作用,以及它的局限:真正的拜伦,不在《拜伦诗选》里。因为这个真正的拜伦并不仅仅是一个诗人,他甚至超越了一个“伟大的诗人”:因此,穆旦在前面所赞美的拜伦诗歌在形式和技巧上的成就,即他试图通过《拜伦诗选》所展示出来的那些,只是拜伦作为一个“伟大的诗人”的一面。
真正的拜伦还有更加崇高的一面:他“是世界上总会需要的一种诗人,以嘲笑其较卑劣的、并鼓舞其较崇高的行动。”而这个拜伦在哪里呢?对于穆旦而言,自然就是在《唐璜》、这部拜伦毕生的最高杰作里面。
如今,我们已经很难了解到穆旦当时究竟是出于什么想法而决定翻译《唐璜》的了,但我们可以想象一下,背负了污名的他,是在怎样一种孤寂、绝望的心情下读到了《唐璜》,又是怎样在这黑暗的岁月里发现了真正的拜伦。虽然我们无从得知他当时的心理路程,但我们能够看到历史的结果:穆旦开始翻译《唐璜》,他用尽了自己作为一个诗人、一个翻译家的全部力量来让这部异国诗歌在中文世界里再现它本来的光辉。而他又是如此热切地期盼着这本书能够早日被世人看见,以致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他还是不甘心自己看不到那一天。就像巴恩斯在为他的“懦夫”英雄肖斯塔科维奇所写的书《时间的噪音》里说的,“音乐想在它被写下的时代被听见。音乐不像中国蛋:把它们埋在地下,时间越久越好。”诗歌亦如此。
到最后,我似乎还是没有解开自己的疑惑,还是不知道为什么穆旦偏偏如此特殊对待《唐璜》和拜伦。不过穆旦为丘特切夫,在1963年3月也就是他差不多开始翻译《唐璜》的时间,留下了一篇将近两万字的译后记。或许,我们可以从那篇译后记的最后一段话中,领悟到一点隐藏在穆旦内心深处的关于拜伦和《唐璜》的真实想法:
……革命民主主义批评家杜勃罗留波夫在对丘特切夫的评价上曾作过精辟的提示,和前面所引证的列宁的评语一起,可以作为我们研究诗人的指针。在《黑暗的王国》一文中,杜勃罗留波夫说过:
“根据作家洞察现象的本质时有多么深,和他在自己的描写中掌握生活的各个方面有多么广来判断,人们也就可以决定他的才能有多么大。若不这么做,一切都是空谈。举例说吧,费特君有才能,丘特切夫君也有才能:怎样来决定他们之间相对的意义呢?毫无疑问,没有其他办法,只有来考察他们每个人所达到的境界。那么,我们就能看出,前者的才能只能在面对平静的自然现象时获取浮光掠影的感印方面发挥全部力量;而后者呢,除了那以外,却还有炽热的激情、严峻的力量和深刻的思想,这种思想不仅是由自然现象,并且还是由道德问题,由对社会生活的关心引起的。对这两位诗人的才能的评价应该就包括在这一切的揭示中。那时候,读者即使没有任何美学的(通常是极为含糊的)评论,也会理解到这一诗人或那一诗人在文学中占有怎样的地位。”
《查良铮译唐璜》读后感(二):《献辞》前三节译本比较阅读
本文主要分析查良铮译本的献辞前三节(翻译时间为1960s);参考的译本有朱维基译本(翻译时间为1950s);还有吴兴华于1940发表的翻译片段。
原诗及译文的格律:《唐璜》原诗是严谨的格律诗,采用的是“意大利八行体”(ottava rima),八行为一节,每行为五步,韵脚安排为abababcc,前六行押交叉韵,后两行变为叠韵。查良铮和吴兴华均以格律诗来翻译格律诗,吴兴华译本韵脚大致上按照原诗押韵但偶有几行没押上;查译本则做了变化,改为xaxaxabb,前六行只押偶数行;朱维基译本为无韵散文。
原文(献辞DEDICATION前三节)
1
ob Southey! You’re a poet—Poet-laureate[i],
And representative of all the race,
Although ‘tis true you turn’d out a Tory[ii] at
Last,—yours has lately been a common case,—
And now, my epic renegade! what are ye at?
With all the Lakers[iii], in and out of place?
A nest of tuneful persons, to my eye
Like “four and twenty blackbirds in a pie[iv];
2
Which pie being open’d, they began to sing[v]”
(This old song and new simile holds good),
“A dainty dish to set before the King[vi],”
Or Regent, who admires such kind of food;—
And Coleridge, too, has lately taken wing,
ut like a hawk encumber’d with his hood,—
Explaining metaphysics to the nation—
I wish he would explain his Explanation.
3
You, Bob! are rather insolent, you know,
At being disappointed in your wish
To supersede all warblers here below,
And be the only Blackbird in the dish;
And then you overstrain yourself, or so,
And tumble downward like the flying fish[vii]
Gasping on deck, because you soar too high, Bob,
And fall, for lack of moisture quite a-dry, Bob[viii]!
[i] Poet-laureate:桂冠诗人。
新牛津双解词典解释:an eminent poet appointed as a member of the British royal household. The first Poet Laureate in the modern sense was Ben Jonson, but the title became established with the appointment of John Dryden in 1668. The Poet Laureate was formerly expected to write poems for state occasions, but since Victorian times the post has carried no specific duties.
根据维基上关于英国“桂冠诗人”的描述,“桂冠诗人”的历史渊源是比较复杂和悠久的,但在拜伦所生存的时代(十九世纪初),“桂冠诗人”这个头衔所具有的意义,是1668年John Dryden被任命后所确立起来,后来就成为了一种固有的制度。
维基上还引用了一段吉朋对这个制度的批评。拜伦非常欣赏吉朋的《罗马帝国衰亡史》,对这段话想必他也读过且赞同。
From Augustus to Louis, the muse has too often been false and venal: but I much doubt whether any age or court can produce a similar establishment of a stipendiary poet, who in every reign, and at all events, is bound to furnish twice a year a measure of praise and verse, such as may be sung in the chapel, and, I believe, in the presence of the sovereign. I speak the more freely, as the best time for abolishing this ridiculous custom is while the prince is a man of virtue and the poet a man of genius.
— Gibbon: The Decline and Fall of the Roman Empire: Chapter LXX (footnote)
按:Robert Southey在1813年成为桂冠诗人,一直做了30年,直到他去世即1843年。也就是说,拜伦从开始写《唐璜》直到去世的几年里,桂冠诗人一直是骚塞。
[ii] Tory:托利党员。
新牛津双解词典解释:A member of the English political party opposing the exclusion of James II from the succession. It remained the name for members of the English, later British, parliamentary party supporting the established religious and political order until the emergence of the Conservative Party in the 1830s.
查译本注释说:托利党是当时的执政党,也是后来的保守党的前身。托利党代表大贵族大地主利益,反对法国大革命,也反对国内民主运动。
按:骚塞早年支持法国大革命,但后来成了反对法国大革命的托利党员。
[iii] Lakers: 即Robert Southey和Wordsworth 、Coleridge三人,他们居住在英格兰湖区一带(the Lake District of England),世称“湖畔诗派”(Lake Poets)。查译本注释说:三人都是先激进后反动。
[iv] four and twenty blackbirds in a pie
[v] Which pie being open’d, they began to sing
[vi] A dainty dish to set before the King
以上这几句出自一首古老的英国童谣《Sing a Song of Sixpence》:
ing a song of sixpence,
A pocket full of rye.
Four and twenty blackbirds,
aked in a pie.
When the pie was opened
The birds began to sing;
Wasn't that a dainty dish,
To set before the king.
The king was in his counting house,
Counting out his money;
The queen was in the parlour,
Eating bread and honey.
The maid was in the garden,
Hanging out the clothes,
When down came a blackbird
And pecked off her nose.
这首童谣的起源和最初的寓意似乎已经很难考证,一开始有说法认为这首童谣是十八世纪的英国文学批评家George Stevens所写的,用于讽刺当时的桂冠诗人Henry James Pye(Henry James Pye在1790~1813期间担任桂冠诗人,曾被形容为“respectable in all except his poetry”)。不过这种说法后来被推翻了。具体可参见如下内容:
The poem Sing a Song of Sixpence, it first appeared in print in Volume II of Tommy Thumb's Pretty Song Book, published around 1744. There is only one known copy of Volume II, which is kept in the British Museum and is generally agreed to be the earliest existing book of nursery rhymes. The claim that it was written by the literary critic George Stevens, to satirize the poetry of Henry James Pye, the British Poet Laureate from 1790-1813, is ruled out by the chronology, as the rhyme pre-dated Pye's birth. However, Byron plays on the rhyme in the scornful Dedication of his Don Juan to the next Laureate, Robert Southey.
而关于童谣中的pie,则据说是十六世纪欧洲的一种菜肴,把活的小鸟夹在馅饼里,一切开馅饼,小鸟就边飞边鸣叫,用于给宴会增加乐趣。具体可参见以下内容:
In its analysis of the same rhyme, The Straight Dope states: According to the Oxford Dictionary of Nursery Rhymes, an Italian cookbook from 1549 (translated into English in 1598) actually contains a recipe "to make pies so that birds may be alive in them and fly out when it is cut up." The ODNR also cites a 1723 cook who describes this as an earlier practice, the idea being that the birds cause "a diverting Hurley-Burley amongst the Guests."
根据诺顿出版社的批评本拜伦诗文选中的注释(A pun on the deceased poet laureate Henry James Pye)和网络上的资料,拜伦在此处引用这几句童谣的目的,应该是借这首童谣中蕴含的前桂冠诗人Henry James Pye的典故来讽刺同为桂冠诗人的骚塞。
[vii] flying fish:飞鱼。是一种具有滑翔能力的鱼类。人们利用它的趋光性,夜间在船上挂盏灯,飞鱼就会像飞蛾扑火一样飞来,然后撞昏在甲板上。
[viii] dry bob:诺顿版批评本里注释说是a slang for orgasm without emission.
三个译本
查良铮译本
1
鲍伯·骚塞呵,你总算是桂冠诗人,
诗人之列中足可称为表率;
虽说你摇身一变,当上托利党员,
您这种情形近来倒不算例外。
头号的叛徒呵!你在做何消遣?
可是和“湖畔居士”们在朝野徘徊?
依我看,都是一窠里卖唱的先生,
倒像“两打画眉挤进一块馅饼”;
2
“馅饼一切开,他们就乖乖地唱,”
(这支古谣作为新喻确很适宜,)
“正是一道可口的菜,献给皇上,”
或给馋这道菜的摄政王也可以。
最近,请看科勒律治也展翅而飞,
可惜像矇眼的鹰,为头巾所蔽,
他尽拿一套玄学来向国人解释——
我希望他把“解释”再加以解释。
3
鲍伯呵!你可知道你有些狂妄,
只因为不够称心便蛮干到底:
你原想在那道菜里唯我独尊,
把其他啾啼的众生一一排挤;
岂不知你用力过猛,鸿图未展,
倒使自己跌一交,像一条飞鱼
落在甲板上喘气。因你飞得太高,
又缺水分,鲍勃呀,你可就死于干燥!
吴兴华译本
1
包勃·索齐!你是个诗人——桂冠诗人,
同时又是整个民族绝好的代表,
虽然说你最后终于变成了一名
保守党,——同样的事近来也不少:
如今,我史诗的叛徒!你跟你那群
湖友,不管成不成,要那里去胡搅?
一堆好唱的人,在我眼里看起来
正如“二十四只乌鸦在饼里发呆;”
2
“等饼一打开,他们立刻就引颈高歌,”
(这个旧曲和新的比喻还很恰当),
“一顿美餐供国王陛下任意吃喝,”
摄政也行,这种食物他准不推让;——
柯勒利治,近来也想要鼓翼逃脱,
可是好像被颈巾妨碍的鹰一样,——
一个劲的给全国讲解他的玄学——
我愿他把他的讲解再讲得清楚些。
3
你呢,包勃,你知道你一向最傲慢,
因为想要超过下面一切的歌者,
独自一只乌鸦把整顿每餐霸占,
可是等一看这个愿望毫无结果;
因此多半是愤激过度了,没法办,
扑通跌下,像一只飞鱼,又渴,
在甲板上喘息,你是飞得太高了,
缺乏湿气,干硬的,这下可摔着了!
朱维基译本
1
鲍勃·骚塞!你是一个诗人——桂冠诗人,
而且是全民族的代表;
固然你终于摇身一变,成为王党的一员——
你这种情况近来倒是很普遍;
请问,我的“史诗的叛徒”,你在干什么呀?
同着那班“湖畔诗人”在湖边出没么?
他们是一群善歌的人物,在我看来
就像“一块馅饼里的二十四只画眉;
2
“这块馅饼一被剖开,它们就拉着嗓子唱”
(这旧歌和新喻用在这里倒适宜),
“一盘精美的食物,可以端奉给皇上”
或是摄政王去品尝,他就喜欢这类东西;
还有柯尔律治,他最近也在拍翅膀,
但是像一只鹰遮上了眼罩看不见事物——
他还在向全国讲解形而上学——
我希望他能把他的“讲解”再讲解一下。
3
鲍勃!你要知道你变得有些傲慢无礼,
都因为你自己达不到自己的愿望,
你想尽取天下的歌鸟而代之,
你想做那盘馅饼里的独一无二的画眉;
于是你使自己紧张过度,还是怎么的,
像一条飞鱼一般翻落下来,
在甲板上喘息,因为你飞得太高,鲍勃,
而且由于缺乏水分,你倒在那里十分干瘪,鲍勃!
三译本比较阅读
第一节
第一行:
ob Southey! You’re a poet—Poet-laureate,
鲍伯·骚塞呵,你总算是桂冠诗人,(查)
包勃·索齐!你是个诗人——桂冠诗人,(吴)
鲍勃·骚塞!你是一个诗人——桂冠诗人,(朱)
吴译和朱译是字对字的直译,标点符号也没改,而查译对原句的结构调整比较大:前半行把感叹号改为感叹词“呵”,后半行则省去了一个“诗人”以及破折号。对于查译的这种调整,我认为他一方面是出于想使句子结构更整齐。假如重复翻译“诗人”再加破折号,这一行就会过长,显得累赘。而原句中重复“诗人”并以破折号连接,目的在于强调骚塞“桂冠诗人”的身份,查译的处理方式是以“总算”二字来表现这种强调。而查译前半句之所以添加感叹词并删去感叹号,应该也是为了和下面第三、五行的结构保持一致,形成基本对称的前后两段。
(其实不仅在此处,查译本整体都比其他译本整齐,每一行的字数都差不多,一方面在形式上,与原诗每行五步相对称,另一方面也避免了过于累赘而导致不像诗。)
第二行:
And representative of all the race,
在诗人之列中足可称为表率;(查)
同时又是整个民族绝好的代表,(吴)
而且是全民族的代表;(朱)
三译本的差异首先在于对race的理解。吴译和朱译都译为“民族”,而查译为“诗人之列”。结合上下文,我认为是查译准确,因为:第一,拜伦这几节都是在讽刺作为诗人的骚塞、华兹华斯、科勒律治;第二,上一行强调了骚塞是桂冠诗人,这里自然也是说他是诗人中的表率,而并非说他是民族的代表。
其次,是对representative的翻译。朱译为“代表”,不及查译的“表率”来得精准,表率不仅有典型的意思,还有榜样、模范之意,结合上文,更有明褒暗贬的味道;而且,朱译这一行字数过少,不够整齐。吴译为“绝好的代表”,意思也有了,但又太大白话。
查译的“足可称为”几个字,一方面丰满了这行的字数,另一方面则可以替代and。And作为连词,在这里表示递进关系,所以吴译用了“又”,朱译用了“而且”,但查译更不落窠臼。
第三、四行:
Although ‘tis true you turn’d out a Tory at
Last,—yours has lately been a common case,—
虽说你摇身一变,当上托利党员,
您这种情形近来倒不算例外。(查)
虽然说你最后终于变成了一名
保守党,——同样的事近来也不少:(吴)
固然你终于摇身一变,成为王党的一员——
你这种情况近来倒是很普遍;(朱)
查译与朱译相似度极高,应该是借鉴了朱译。
但是对Tory的翻译,查译直接音译为“托利党员”,毫无疑问比朱译的“王党的一员”和吴译的“一名保守党”,要更准确。
第三行,查译沿用了朱译的“摇身一变”却省略了“终于”,应该是为了防止像朱译一样过于冗长,而“摇身一变”这个贬义词则突出了对骚塞变节的无耻行径的讽刺。第四行里朱/查译用“倒”一字比吴译的“也”要更表达出一种不屑之意,查译还把“你”变成“您”,又加深了讽刺味。
第五、六行:
And now, my epic renegade! what are ye at?
With all the Lakers, in and out of place?
头号的叛徒呵!你在做何消遣?
可是和“湖畔居士”们在朝野徘徊?(查)
如今,我史诗的叛徒!你跟你那群
湖友,不管成不成,要那里去胡搅?(吴)
请问,我的“史诗的叛徒”,你在干什么呀?
同着那班“湖畔诗人”在湖边出没么?(朱)
第五行里首先是对epic的理解。这里,epic作形容词,我想,拜伦是在双关:一方面字面上对应《唐璜》这部史诗,另一方面则用一种夸张的反讽的口气惊叹骚塞是个超级大叛徒。吴译、朱译取了字面的意思,所以不通,什么叫“史诗的叛徒”?查译作“头号的”,则是取了深一层的内涵,译文更为通顺。
这行的后半行what are ye at虽然简单,三个译本却大不相同:朱译“你在干什么呀”过于白话,吴译为了凑韵译为“要那里去胡搅”更显粗俗,查译“作何消遣”则既斯文又不失讽刺。
第六行里拜伦把Lake poets戏称为Lakers,而查译将Lakers译为“湖畔居士”正可谓神来之笔:“居”有居住之意,“湖畔居士”字面上看恰好和laker字面的意思一样,住在湖边的人;而“居士”在中文里又特指有德才而隐居不仕的人,尤其查译又把in and out of place译为“在朝野徘徊”,很巧妙地点出了拜伦一直讽刺的骚塞等湖畔诗人自居为清高的文人隐士却又追逐权势名利的虚伪。固然,“在朝野徘徊”看起来是一种意译,但细究其本意,却并不偏离原文:in and out of,有频繁出入之意,译为“徘徊”非常巧妙;in place/out of place则是指在适当或不适当的位置上,言下之意就是批评骚塞等人本为隐居湖畔的诗人,却经常出入朝堂做自己不该做的事:为权贵歌功颂德。
相比之下,朱译的“湖畔居士”“在湖边出没”的直译只能说是平庸,而吴译的“湖友”“不管成不成”则更是草率。
第七、八行:
A nest of tuneful persons, to my eye
Like “four and twenty blackbirds in a pie;
依我看,都是一窠里卖唱的先生,
倒像“两打画眉挤进一块馅饼;”(查)
一堆好唱的人,在我眼里看起来
正如“二十四只乌鸦在饼里发呆;”(吴)
他们是一群善歌的人物,在我看来
就像“一块馅饼里的二十四只画眉;(朱)
查译最妙的是对a nest of tuneful persons的翻译。他把a nest译作“一窠”,比起朱译的”一群”、吴译的”一堆”,不仅精准,而且把原文的暗喻巧妙地再现出来:因为下文里拜伦把骚塞等人比作鸟,所以这里用了nest鸟巢;而“tuneful persons”,也是暗喻, tuneful对应了下文中那些在王公贵族宴会上唱歌助兴的鸟儿,实际上则是讽刺骚塞这些为权贵歌功颂德的诗人,查译用了“卖唱的先生”很漂亮地点出了其中的讽刺味,而朱译的“善歌的人物”、吴译的“好唱的人”则看不出。
第八行里吴译为了凑韵,添加了原文没有“发呆”,是为败笔;朱译平庸无奇。而查译一来用“两打”取代“二十四只”更显利落,二来把介词in替换为动词“挤进”也使得译文显得更生动,又突出了原文的讽刺味——英文里in a pie在后,和前面的二十四只鸟形成对比,表现出一种拥挤的景象,以讽刺骚塞等人的汲汲营营。查译用一个动词“挤进”突显了原文中的“拥挤”之意。不过,童谣中双关Henry James Pye的这个典故和内涵,则无法在译文中看出来了。
另,关于blackbird,网上有篇论文《语文学作品中鸟名汉译的考证——以blackbird的译名为例》(作者:金静)很详细的考证了blackbird到底指什么鸟。作者的结论是这个词具体指什么鸟还需要根据说话人的语境来判断,所以他认为泛泛地译为“黑鸟”最好。不过这里因为是在英国,而且是唱歌很好听的鸟儿,那么应该可以确认为是鸣禽乌鸫。而吴译为乌鸦,查译、朱译为画眉,则都属误译。
第二节
第一行:
Which pie being open’d, they began to sing”
“馅饼一切开,他们就乖乖地唱,”(查)
“等饼一打开,他们立刻就引颈高歌,”(吴)
“这块馅饼一被剖开,它们就拉着嗓子唱”(朱)
查译用“乖乖地唱”突出了骚塞等人的听话、顺从;而吴译“引颈高歌”、朱译“拉着嗓子唱”则突出了骚塞等人的积极、急于表现,都是为突显原文的讽刺味,但译者的理解各有倾向。
不过吴译为“打开”,应属误译。根据资料(参见上文注释),这种饼应该是cut up。
第二行:
(This old song and new simile holds good),
(这支古谣作为新喻确很适宜,)(查)
(这个旧曲和新的比喻还很恰当),(吴)
(这旧歌和新喻用在这里倒适宜),(朱)
朱译和吴译简单的把and译为“和”,中文里这种表达就有点莫名其妙;而查译用动词“作为”替代原文的连词and,才是这句话在中文语境下的真实意思。
第三、四行:
“A dainty dish to set before the King,”
Or Regent, who admires such kind of food;—
“正是一道可口的菜,献给皇上,”
或给馋这道菜的摄政王也可以。(查)
“一顿美餐供国王陛下任意吃喝,”
摄政也行,这种食物他准不推让;——(吴)
“一盘精美的食物,可以端奉给皇上”
或是摄政王去品尝,他就喜欢这类东西;(朱)
a dainty dish指的就是pie这道菜肴,吴译为“一顿美餐”是误译,朱译意思准确,但太生硬,不及查译流畅简洁;
第四行查译用了一个“馋”字来译admire,妙极,相比之下,朱译、吴译不及查译简洁且精准。
第五、六行:
And Coleridge, too, has lately taken wing,
ut like a hawk encumber’d with his hood,—
最近,请看科勒律治也展翅而飞,
可惜像矇眼的鹰,为头巾所蔽,(查)
柯勒利治,近来也想要鼓翼逃脱,
可是好像被颈巾妨碍的鹰一样,——(吴)
还有柯尔律治,他最近也在拍翅膀,
但是像一只鹰遮上了眼罩看不见事物——(朱)
take wing,吴译为“鼓翼逃脱”不准确,原文并无“逃脱”的意思。朱译为“拍翅膀”,既庸俗又令人不解其意;查译为“展翅而飞”,方才表达清楚了:结合第六行就可以看出这句话是用展翅欲飞的鹰来形容科勒律治的跃跃欲试。
第六行里吴译把hood译为“颈巾”应为误译。这里指的是给鹰戴的遮住眼睛的头罩。而朱译补充解释的“看不见事物”,则是画蛇添足,查译为“矇”“蔽”才更简练准确,具体理由请看对下面两行的分析。
第七行、第八行:
Explaining metaphysics to the nation—
I wish he would explain his Explanation.
他尽拿一套玄学来向国人解释——
我希望他把“解释”再加以解释。(查)
一个劲的给全国讲解他的玄学——
我愿他把他的讲解再讲得清楚些。(吴)
他还在向全国讲解形而上学——
我希望他能把他的“讲解”再讲解一下。(朱)
这两行讽刺的是科勒律治为他自己的玄学所困,把连他自己都搞不清楚的理论向国人去解释宣讲,自然只能是晕头转向、不知所云。所以第六行并不是说他看不见,而是说他的蒙蔽昏聩。再仔细看查译这两行翻译,“尽拿……向国人解释”、“把解释再加以解释”的表达不仅比朱译、吴译更凝练,也更有讽刺味。
第三节
第一行:
You, Bob! are rather insolent, you know,
鲍伯呵!你可知道你有些狂妄,(查)
你呢,包勃,你知道你一向最傲慢,(吴)
鲍勃!你要知道你变得有些傲慢无礼,(朱)
insolent,吴译、朱译都为“傲慢”,查译为“狂妄”,贬义更重。而且这行查译也比吴译、朱译都要简洁。
第二、三、四行:
At being disappointed in your wish
To supersede all warblers here below,
And be the only Blackbird in the dish;
只因为不够称心便蛮干到底:
你原想在那道菜里唯我独尊,
把其他啾啼的众生一一排挤;(查)
因为想要超过下面一切的歌者,
独自一只乌鸦把整顿每餐霸占,
可是等一看这个愿望毫无结果;(吴)
都因为你自己达不到自己的愿望,
你想尽取天下的歌鸟而代之,
你想做那盘馅饼里的独一无二的画眉;(朱)
这几行英文的语序是倒的,所以朱译的直译在中文语境中完全不通。吴译和查译都打乱了原文的语序后重排,使得意思更通顺。
第二行的at being disappointed in your wish,朱译为“因为你自己达不到自己的愿望”,吴译“等一看这个愿望毫无结果”,相比之下查译“只因为不够称心”毫无疑问是更符合中文表达习惯、更流畅的翻译;而查译看似自行添加的“蛮干到底”其实是在重复下文的意思来补足第三行,使得此处意思通顺。具体可以参见后面对下文的分析。
第三行的supersede,吴译为“超过”,朱译为“取……而代之”,查译为“排挤”,结合第四行的意思,是查译最精准。查译对warblers的处理也更见匠心,“啾啼的众生”既可指鸟,又可指骚塞等人。
第四行的be the only Blackbird in the dish,吴译为“独自一只乌鸦把整顿美餐霸占”,结合吴在上文里多次错误翻译的“在饼里发呆”、“饼一打开”、“一顿美餐”等,可以看出吴并不了解拜伦引用的《Sing a Song of Sixpence》里这几句古谣的背景,以至于完全误解了其中的意思。朱译为“你想做那盘馅饼里的独一无二的画眉”,实在是太累赘了;试看查译,“想在那道菜里唯我独尊”,表达干脆利落,也与第一行里说骚塞“狂妄”相互呼应。
第五、六、七、八行:
And then you overstrain yourself, or so,
And tumble downward like the flying fish
Gasping on deck, because you soar too high, Bob,
And fall, for lack of moisture quite a-dry, Bob!
岂不知你用力过猛,鸿图未展,
倒使自己跌一交,像一条飞鱼
落在甲板上喘气。因你飞得太高,
又缺水分,鲍伯呀,你可就死于干燥!(查)
因此多半是愤激过度了,没法办,
扑通跌下,像一只飞鱼,又渴,
在甲板上喘息,你是飞得太高了,
缺乏湿气,干硬的,这下可摔着了!(吴)
于是你便自己紧张过度,还是怎么的,
像一条飞鱼一般翻落下来,
在甲板上喘息,因为你飞得太高,鲍勃,
而且由于缺乏水分,你倒在那里十分干瘪,鲍勃!(朱)
这几行,首先是有个关于飞鱼的比喻,此外,根据诺顿版批评本的注释,第八行里拜伦用了双关,dry bob是一个俚语,指没有射精的性高潮,所以我想这几句是在讽刺骚塞白费劲空欢喜。不知道译者们是否明白这个双关,因为这很难用译文直接表现,而只能从拜伦的本意上来把握。
看吴译,应该是不知道有双关,而且也并不理解飞鱼这个比喻,所以这几行翻译得比较离谱也不通。朱译把overstrain解释为“紧张过度”,指骚塞因为紧张才失败,这个理解并不符合上下文意思,因为上文说骚塞狂妄,想要一人独尊,他又怎么可能紧张过度?而且这几行里还把骚塞比作飞鱼,这说的是飞鱼经常扑上甲板而撞昏的情况,而非因为“紧张”而“翻落”。飞鱼的比喻讽刺的就是骚塞的冒进蛮干,也就是查译在第二行所加的“蛮干到底”几个字;因此,查译把overstrain 译为“用力过猛”,更加妥帖,他后面又补了个“鸿图未展”,第八行则译为“(飞得太高,)又缺水分,鲍勃呀,你可就死于干燥”,几句话的逻辑非常顺畅,意思就是在讽刺骚塞野心勃勃、急于求成反而落得一场空。
《查良铮译唐璜》读后感(三):一起读诗——《唐璜》
我们读诗写诗,非为它的灵巧。我们读诗写诗,因为我们是人类的一员。而人类充满了热情。医药,法律,商业,工程,这些都是高贵的理想,并且是维生的必需条件。但是诗,美,浪漫,爱,这些才是我们生存的原因”,电影死亡诗社中的经典台词,生动诠释了精神世界的意义;马尔克斯也曾说“诗歌是平凡生活中的神秘力量,可以烹熟食物,点燃爱火,任人幻想”;路易斯·卡多索-阿拉贡更将诗歌定义为人类存在的唯一实证。人生在世,需要一点高于柴米油盐的品相,这也是我读《唐璜》的原因。 唐璜是中世纪西班牙传说中的人物,据说在西方家喻户晓,派生出的艺术作品众多。先于拜伦的有莫里哀的《石宴》,莫扎特的歌剧《唐璜》,拜伦之后的萧伯纳借其故事创作了舞台剧,除了这些大师之作,与唐璜相关的电影、音乐、话剧更不胜枚举。这些作品中,唐璜始终是生性放荡、玩世不恭的形象,歌剧魅影中Phantom的剧本《Don Juan Triumphant》,在我理解是他在讽刺子爵不过是唐璜般的花花公子,而christine则受到了蒙蔽。拜伦对唐璜这些形象作了颠覆性的重塑,长诗中的唐璜天真、善良、富有正义感和人情味,海上求生与伊斯迈之战中,大多数人抛弃道德、伦理近乎魔鬼,唯有唐璜尚能保持理智和人性,如查良铮在序中所言“从登徒子变成了英雄”。
起初《唐璜》是我午睡前的催眠读物,然而,随着情节展开却逐渐入迷。叹文字、意境之美,对人性的见解之深刻,拜伦毫不留情地对所谓“上流社会”的浮华、虚假进行讽刺和批判,也婉转表达了他所认同的高尚人格,以及心目中“理想国”的轮廓。通篇读罢,掩卷而思,诗歌的某一个片段,营造的美感和意境仍真切的漂浮在脑海,为拜伦妙笔折服。个人认为《唐璜》的意义在与其艺术价值、社会价值和理想价值三方面,这三者具有一定独立性,又彼此关联。
作为一部艺术作品,《唐璜》首先创造了美,跟随主人公的脚步,与之交互的世界被诗意化,无论赋予历史以独特的沧桑感,或是寥寥几笔勾勒的寻常景物,均将人类始终秉持的亲情、爱情等普遍情感融入其中,使之得以物化与升华。拜伦的长诗以文字凝聚成一股坚实的力量,给世界平添一份美感。这种美,属于精神世界的美,是纯粹脱离于物质之外的一种享受,正如诗中所言“据柏拉图说,那是唯美的感受,是感官的无微不至的扩散,它纯属于精神,博大而神奇,自星空降落,就充塞与天地间;要没有它,人生会显得太沉闷”。也因此,这种抽象的美在尘世之中可能难以寻觅,那它究竟又有何现实意义?我想,借用纳博科夫在《洛丽塔》中的观点“欲望和行动是创造充满活力的世界的两个因素”,它的益处正在于激发人的欲望,提升发现美的意愿和欣赏美的能力(尽管生活中的美和诗意之美在许多方面存在差异),当然,这个过程是潜移默化的。拜伦的文字营造了意境之美,按此逻辑,陀氏有“神秘之美”,老马有“孤独之美”.......。奥古斯丁所说“你若寻找他,他必使你寻见”,我也确信可以在生活中真切的探求并捕捉到这些美。废话有点多,不如摘录几段,静下心感受《唐璜》的文字与意境之美。
他想到自己,也想到整个地球,想到奇妙的人和天上的星星,真不知道都是怎么形成;他又想到地震和历代的战争,月亮的圆周究竟有多少哩,怎样用气球探索无际的苍穹;在这些事情上他费尽了脑筋,接着又想起来朱丽亚的黑眼睛。这一段极为传神,真正的思念可能便是如此,无论你在想什么、或是做什么,一旦停下来,脑海里立马会浮现出“那个影子”,无法选择,也无从逃避
这封短柬是用镶金边的信笺写成的,落着新鸦翎笔精致的笔迹;费了几许力量她的素手才够到;那烛火,像磁针般不停地颤抖,然而她忍住泪水,并不让它溢出;印章是朵葵花,"让她永远跟着你",这封箴言是刻在一块白玉上,朱红的封漆也是上好的质量。唐璜远赴他乡后,朱丽亚给他写的最后一封信。我们时常说起浪漫,又往往无法用语言准确表达,也许想尽一切办法,将内心的温柔转化为一份唯美的呵护,再将它传递给对方,是对浪漫的一种解释吧。
我记得,大不列颠的海岸是白的,而异方的海岸却不是一览无余;他越远越神秘,泛着一片蓝色,望着望着,你就已寄身于海波。直到看过电影《赎罪》,我突然明白诗中那营造孤独意境的白色海岸,可能是指位于英国南岸知名的七姐妹崖。“美得像世界的尽头,逃离了时间与追逐”短短四行文字,将少年唐璜独自踏上漂泊异乡的船时,那种茫然与惆怅,读来仿佛也跟随他寄身于起伏颠簸的海面,眺望未知的远方
海黛和初升的晨曦面面相对,她显得更红,因为在她的面颊,有一股热炽的血自心房冲出,在脸上受阻,就泛滥成为红霞;好像阿尔卑斯山的一道泉水,湍急的奔来,却被阻于山脚下,于是汇成湖,涌出圈圈的水波,或者像红海——但红海不是红色。想不到能用文字将“脸红”表达的如此形象,如此具有神韵。
海黛的嘴唇好似溪水在喃喃,发出无序的乐曲,她的脸被梦,熏得像风吹乱的玫瑰一般红。这一节也如梦幻一般
他们抬头看天,那火烧的流云,像一片赤红的海,广阔而灿烂;他们俯视着海,映得波光粼粼,圆圆的一轮明月正升出海面;他们聆听浪花的泼溅和细风,他们还看到含情脉脉的视线。那是一天逐渐凉爽的时刻,一轮红日正没入蔚蓝的峰峦;大自然鸦雀无声,幽暗而静止,好像整个世界已融化在其间;他们一边是平静而凉爽的海,一边是有如新月弯弯的远山,玫瑰色的天空只有一颗星,它闪烁着,很像是一只眼睛。随着感官的无限延伸,五彩缤纷的世界最终都汇集在想象的洪流中,那些美景就仿佛真切的浮现在眼前,而比日出和日落的光影交织更美的,是他们凝望彼此的目光,强烈而唯美的画面感
好似雕塑得栩栩如生的石像,那主导的热情还留贮于其中,虽然凝固了,但秀丽的维纳斯,一经大理石定住,却永葆姿容;罗马角斗士临死前的神态,和拉奥孔的痛楚之所以永恒,就在于那生的情致使之流传,虽然又非生,因为已泥固不变。 公元前一世纪阿哥桑德罗斯根据希腊神话创作的雕塑,被誉为世界上最完美的作品,现存梵蒂冈美术馆中:雅典娜派出两条巨蟒,把正在祭坛祭祀的拉奥孔的儿子缠住,而拉奥孔为了拯救儿子,自己也牺牲拉奥孔的故事,让我理解了诗人所说的那传说中“终结的一瞬间”,如何定格为永恒,第一次体会到冰冷的雕塑里有鲜活而热烈的永生的灵魂,他们奋力挣扎,为了不复存在的生的希望,与命运不屈的抗争。
他又走过柏林、德累斯顿等地最后到了城堡林立的莱茵河辉煌的中古景色啊,你是多么引动幻想:那灰色的一片城垛生锈的矛,或碧绿的古城废墟,都能使我神往,好像悠然飘过那隔开古今两世界的子午线,像醉酒似的,游荡在虚无缥缈间。诗人营造出的那种穿越时空的沧桑感让人无限神往,瞬间想起了提尔之手、北郡修道院和暮色森林里的小教堂...
院落里有一座哥特式的喷泉,它很匀称,只是雕刻有些古怪,那石刻的人像在假面舞会上,有的像圣徒,有的丑得像妖怪。清泉从大理石的嘴里喷射出,成为万点明星,朝池中落下来,又打起了无数水泡,好似人间空虚的荣华,和更空虚的忧烦。圣徒或妖怪仅仅是个面具,荣华和忧烦也都是虚无缥缈的,无论外在的繁华看上去多么“万点明星”,落下后也不过变成“无数水泡”,做真正的自己或许很难,但最少要明白什么才值得追求,并做出必要的取舍。
美国往事中有段话“当我对所有的事情都感到厌倦时,我就会想到你,想到活着,存在着,我就愿意忍受一切”。全诗中最喜欢,也是个人认为最唯美的片段是海黛与唐璜的爱情绝唱。暴雨来临前总是安静祥和,纵情欢愉之后迎来的也许将是腥风血雨(凡事也大多如此,就像冰与火之歌的血色婚礼......),海黛的父亲最终了拆散他们,一个被贩卖为奴,一个则失去记忆。很难说谁更悲惨,天真无邪的海黛什么都已遗忘,成疯成魔,但只要一息尚存,也还记着唐璜,“上帝爱的人死的早”,可怜几天后海黛便郁郁而终;唐璜虽然活了下来,可据我所知回忆更加蚀骨。说来凑巧,读海黛之死那几节时,正在听《去往清澈之泉》,“思君良久兮,永不能忘”的歌声一直回响在耳边,两者具有相同的神韵。我想这也是为何诗亦为歌,它是可以唱出来的,文字是音符,诗人是歌者。为他们的爱而不得心酸,也为诗意之美沉醉(虽然是悲剧之美),都不忍心再腾挪到这里,留待有心之人在书中体会吧。
《唐璜》之美想来无可争议,对大多数作品而言,能达到这一步已经可称之为“成功”。然而,艺术之美固然重要,却仅是我们理解拜伦和《唐璜》的一个起点。《唐璜》前六章的浪漫是拜伦真性情的自然流露,然而,如果长诗到此为止,《唐璜》也还是一个关于“花花公子”的故事,虽仍不失为一部“成功”甚至优秀的浪漫主义作品,却也仅此而已。第七章起始,拜伦让缪斯暂且歇息,他在开篇写道“有必要对这些家伙段然提出挑战,我知道这是以卵击石,但战斗必须进行,它终将有益于人类,不管对冒险战斗的个人怎样”。读到这里突然觉得似曾相识,与《良知对抗暴力》序言中那段对卡斯泰利奥形象的描写如出一辙。至此,拜伦扔下了花与酒,他将举起手中矛,刺向虚假和罪恶的上流社会,这位英勇无畏的manchela骑士登场了。
我现在为了要在后面郑重说教,而着手描述的这一隅繁华社会,至今还没人写过,理由很简单:因为尽管它看来悦目而显贵,它所有的珠光宝气,锦衣貂裘,却是千篇一律,令人感到乏味,引人注目者多,有价值的却少,能感人和流芳百世者则毫无;一切弊病都粉饰得漂漂亮亮,连他们的罪恶也脱不了庸俗。虚伪的热情,索然寡味的机智,谈不到真纯天性的自然流露;只有一种单调而圆滑的性格,假如某些人有所谓“性格”可说。那么,为什么作为内幕显要(指诗人)之一,他们还不能把它写得蔚然可观,使上流人物的一切真相毕露?拜伦曾是十九世纪英国“上流社会”的座上客,厌恶了充斥于繁华表象之下的虚假和罪恶。师出要有名,长诗中这三节正是他对“上流社会”进行无情批判的战斗檄文,也是他为什么要写《唐璜》的自白。
当巴克莱主教说:“不存在物质”,而且证明了——别管他怎么说吧,据说他的体系精深得驳不倒,就连最玄妙的头脑也是白搭。但谁又信他呢?我倒想把物质都敲碎,连铅石都叫它碎成渣,好找出世界是精深;虽须保留我的头,我也只当它已经没有。批判唯心论,巴克莱是主观唯心主义的代表。
假如拿破仑胜了滑铁卢之役,那就是“坚定”;但如今他是“顽固”。难道这一切全凭事态来抉择?究竟怎样做是对,怎样是错误?批判成王败寇的历史观。客观评价历史人物的功过是非,首先应当衡量其是否推动社会向更高一层的文明发展,是否促进政治民主和社会自由的进步,而非仅以成败论英雄。
只见战地上飘着血红的十字,但那不是救世的血,燃烧的街道投影在河水里,像是一片月光被染得赤红,在血海中倒映。我说不朽的战功在“日落西山”,意思是指:每个世代,每一年,甚至每一天都被迫滋生一个乳臭的英雄,说来叫人黯然;等有朝一日把他的生平事迹对人类幸福的贡献核算一番,他不过是个做大买卖的屠夫,害得青年人一阵眼花和糊涂。历史只是从总的方面去记述;假若把事情了解得详详细细,也许,在我们衡量得失的时候,就发见战争夸不上什么功绩;它为了少许残渣,掷去多少真金!所得的不过是重划一些疆域。实则擦干一滴泪比到处流淌汪洋的血海更值得美名传扬。在那儿,苦难才真是花样翻新,而且是层出不穷,使人们随处都可以看到人间地狱的景象,多敏感的心灵也会变为麻木。呵,那呻吟,那在泥土里的翻滚,那深眼眶里翻上去的白眼珠——这就是对你们千万士兵的酬报,其他的,也许就荣佩丝带一条!译注中有一段莎翁《哈姆雷特》的台词“我羞愧地看到两万人面临死亡,他们受幻想和声誉勾引,便走入坟墓,好似走上床一样”,这与茨威格等诸多作家反战思维是相通的。人类历史也是一部战争史,而文学历来就是反战主义的阵地。近代以来,特别是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之后,反战主义得到广泛共识,文学功不可没。无论是揭示战争本身的残酷,还是刻画战争中的人性温暖,其意义都在于引发思考,究竟是什么让人化身恶魔残杀同类?在我看来,在所谓战争“荣誉感”背后,往往藏着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他们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会营造出一种集体的狂热感,个人一旦身临其中,观点易被左右,感情易被煽动,受其影响难免会失去理性跟着癫狂,就像人感冒发烧,会头脑发晕,满嘴胡话。战争总有各种不同的高尚缘由,但其后果无非是普通民众的卑微牺牲,并以此为统治者和权贵换取载入史册的丰功伟绩。王小波在《知识分子的不幸》中引用了一首日本军歌,正说明这一点:“跨国大海,尸浮海面,跨过高山,尸横遍野,为天皇捐躯,视死如归。”(他还引了一首四十几年前的歌曲,由于特殊的原因,不便再做摘录)。拜伦写唐璜亲历伊斯迈之战,描述战争的毁灭性,也是为了揭穿战争的谎言。虽然身处和平年代,但只要社会依然缺乏理性,战争的危险就仍然存在,所以,我们仍应时刻警惕这种狂热,牢记“善良的意图,却为地狱铺了道路”。
不过对一个爱国情殷的民族(不但爱国,又如此爱它的国王),那总不失为兴致崇高的题目——所以,缪斯呵,别摔开它而飞翔!别管“虐政”那群蝗虫怎么吃掉你的绿野,也别管爱尔兰怎样饥荒遍野——反正饿不到皇上,伟大的乔治还是体重两百多磅!爱国没有错,错的是盲目、狂热的爱国主义,以国王和君主作为体现爱国的载体则是错上加错。这节诗正应了中国的古语“兴百姓苦,忘百姓苦”。
第一次吐血,立刻证实有上帝,第二次,我相信神奇的纯净受孕,第三次,流行的恶源说十分对,第四次吐血使我对三位一体深信不疑,自觉已得其精髓还有一桩地租的讼事和一桩什一税的——这当然最使人红眼,足够使“宗教”恼火得挂出战表讽刺宗教的内核及形式,批判其世俗化和功利化(当然,宗教自有其可取之处)。上帝和魔鬼并存,纯净受孕说,恶源说,三位一体都是基督教教义中的非理性论点;而什一税源自《圣经》中“农牧产品的十分之一属于上帝”的说法,从公元6世纪到20世纪(英国于1936年废止,拜伦所处的年代仍在征收),教会向民众征收什一税竟长达1300多年。
假如我们不提,那就是因为我们对于政客们以及他们的口是心非表示鄙夷。他们凭撒谎吃饭,但又扭扭捏捏,远不如女人可爱下议院变成了敛赋税的圈套;我看过小丑戴上了王冠治国;我看过一个会议什么坏事都做;我看过有些民族,像负荷的驴,一脚踢开过重的负担——上层阶级。批判国王、议院和政客。虽然“女人”又无辜躺枪了(相信他没有贬低女性的意图),但拜伦形容政客的丑态的确入木三分。在非公意(卢梭提出的政治哲学概念)的社会,一切的制度设计和相应的立法和权力机构,不过是贪婪的君主、政客用来愚弄和压迫人民的工具,拜伦对此看的很透彻。最后两句指西班牙资产阶级限制王权的革命和意大利烧炭党领导的反奥地利统治的民族解放运动(《牛虻》便以此为时代背景)。
而在这巨大的城市所繁殖的各色人中,却找不到他的标本(正直的人)那么,这宝贝之所以未能发见,绝不能归咎于灯火的不明。我一生都在观察什么人正直,但我看到:上流社会全是律师。拜伦对所谓社会正义的最后底线——“司法”体系也不抱希望, 在所谓“上流社会”,打着灯笼都找不到一个正直的人,尤其是律师。这里并不是说三权分立本身是错误的,而是他在特定的时代背景和环境下,也存在瑕疵。
例如“本星期四有盛宴,出席者勋爵甲、乙、丙”等,还有官衔、勋位,吃一餐的扬名不下于打胜仗,而就在这消息下面,在同栏内。是法尔茅斯讯:“驻防在本地的众所周知的骁勇善战的联队,在最近一役中不幸伤亡不小,据悉缺额业经补齐,——详见公报。”紧接着,拜伦把矛头指向作为“第四权力”的媒体。受权贵控制的报业,对出席盛宴的名门望族,事无巨细地布告世人,却对为国捐躯的普通将士的生死淡然视之,这不就是柏杨所说“只为帝王唱赞歌,不为苍生说人话”?
呵,黄金!为什么说守财奴可怜?惟有他们的乐趣才从不变为;黄金辖制一切,像铁锚和缆索把其他大小的乐趣都锁在一堆。谁要说自己不爱财,我第一个骂他。“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古训,我就很喜欢,只要是劳动所得,不偷不抢,大可以穿金戴银,还能自诩君子。如何取得财富是方法论的范畴,更重要的是切换到价值观的层面,思考财富的意义。易普生说“金钱可以是许多东西的外壳,却不是里面的果实。它带来食物,却带不来胃口;带来药,却带不来健康;带来相识,却带不来友谊;带来仆人,却带不来他们的忠心;带来享受,却带不来幸福的宁静”。我是学理的,把这段话用数学语言转述后大致如下:结论一,金钱是幸福的必要条件,除了印度的独行僧外,这点应该没有争议;结论二,金钱是幸福的非充分条件,就是说,金钱不等于幸福,财富也不等于宁静。由第一个结论也可以推得,欲望是永远填不满的沟壑,金钱解决个人生活就够了,过多有可能反成祸害;由第二个结论还可以推得,能处处寻求快乐的人才是最幸福的人,不过这点哲学家梭罗早已总结过。古今中外,像梭罗一样的智者,不厌其烦的教化人们放下贪欲,追求人生真谛,不知废了多少心思,可即便如此,总有人铁了心做守财奴。他们对财富的贪欲不能说完全一无是处,最起码提供了反面样板,让更多的人看得更清,好和他们划清界限,去勇敢追求黄金之外“其他大小的乐趣”。拜伦作诗讽刺他那个时代的守财奴,我摘抄则是为了批判这个时代的拜金主义,这也是我的切身感受,人生很多乐趣的确与金钱关系并不大。
还有年轻的押韵诗人,刚刚问世,也要作为明星在文坛照耀六周;还有庇罗勋爵,自由思想的权威,和约翰.海碗爵士,伟大的酒鬼。批判学术、艺术界的浮躁之气。拜伦对上流社会各色人等的批判一针见血,戳穿他们的虚伪,也批判社会的浮躁、肤浅的价值导向,一如现今社会
不同的是:在古代,人造成风尚,而今是风尚成了造人的模子,全社会像一群被管束的绵羊,人人都得被剪毛,谁能免于此?我们知道,小波怀念那只特立独行的猪,是因为那只猪敢于无视对生活的设置,从另一个角度来讲,他更批判“想设置别人生活的人”,所以,这份怀念里无疑承载着小波坚定的自由主义精神。拜伦在此把人比作甘愿被剪毛的绵羊,也意在批判普遍存在于社会生活方方面中的专制。无论科学的发展、艺术的繁荣甚至社会和文明的进步,哪一样都离不开自由的氛围。记得某次和朋友探讨电影时,他说道“为什么某国极少有经典传世的电影,并非导演编剧水平有限,也不是后期技不如人......,甚至不是明星片酬太高的原因,这些问题的确都存在,但不是最主要的。你有没有考虑过,艺术创作需要自由的环境,没有自由的环境,怎么可能出好的作品?”。欧洲历史上文艺复兴,并不能简单归功于艺术家,而是整个社会从漫长而黑暗的中世纪,从天主教会的神权神专制下得以解放,人们摆脱了禁欲主义的束缚,才能在现实中张扬个性和自我,最终促成无与伦比的艺术兴盛。自由如空气,我深以为是。
是谁掌握世界的枢纽?谁左右议会,不管它倾向自由或保皇?是谁把西班牙赤背的爱国者逼得作乱?使旧欧洲的杂志报章一致怪叫起来?是谁使新旧世界或喜或悲的?谁使政客打着油腔?是拿破仑的英灵吗?不,这该问犹太人罗斯察尔德,基督徒巴林!《人类的群星闪耀时》(茨威格著作)中“滑铁卢的一分钟”一章提到,拿破仑兵败的消息,罗斯察尔德比英国政府信使知道的更早,并进行大宗证券投机买卖获利百万,伴随旧帝国的毁灭,是新的金融资本帝国的崛起。国内可能更多是通过《货币战争》了解罗斯察尔德,该书认为左右一国命运,煽动政治事件的幕后操手是统治世界的精英俱乐部,他们以金融手段分配社会财富、主导历史进程。有些人批判作者宋鸿兵是在宣扬阴谋论。如果宋的论调是危言耸听、断章取义,那么与罗斯察尔德同一时代的拜伦也持同样观点,又该作何解释?最起码说明这本身还是有一定事实根据的,并非完全空穴来风。另一个问题是,这些又有何现实意义?不妨让我们收窄视野,观察下今日社会,同样不乏“能人”以令人眼花缭乱的股权、资本运作、金融手段攫取惊天财富。尤其是居于庙堂之上的“能人”,利用掌握的资源消无声息地将社会财富窃为私有,不仅手段更隐蔽、程序可能还合规。拜伦质问的好:是谁让媒体怪叫?又是谁让政客打油腔?可他毕竟还知道该让罗斯察尔德回答,而我们又该找谁来回答?
此外,拜伦也将“恶习铲除会”纳入批判对象。简单地说,“恶习铲除会”就是向下层阶级宣扬如何忍受苦难生活的组织。如果说那不过是特定时期的历史产物,我们不妨来看看现今,“恶习铲除会”是否改头换面、乔装打扮后依然存在?比如一度受“主流”舆论欢迎追捧的于某人,不过是脱离社会现实,无视民众疾苦的学术超女。大众厌恶其不学无术倒在其次,更主要的是她的思想论调是与现代文明和价值观逆向而行的,是“上流社会”需要这么一个酸腐学者站台罢了。说她是鲁迅笔下的帮闲文人,是学术界的相声大师,我看一点都不为过。不仅如此,她还是旧时代的幽灵,是死灰复燃的拜伦笔下的恶习铲除会。
拜伦在教育上的观点,现在看来也很有意义,“再者是人们所谓‘惟一的孩子’,他们长大了仍只是孩子,因为古语有云:独子必然娇生惯养;如果不加引申,这句话倒很对。只要他们的家教,不管慈或严,超过了爱子女的适当的范围,那么失教者,不论是失于情育或智育,事实上也是孤儿无疑”。现实中,有多少此类的父母,就有同样多的孤儿。
上流社会好似棋盘,上面也有什么国王,王后,主教,骗子,小卒,是自己牵线,全是自愿去充数。我的缪斯呵,你怎么像只蝴蝶有翅而无刺,尽在半空中飞舞而不着边际?——假如你是只黄蜂,恐怕就有不少的罪恶要喊痛。拜伦认为以诗歌为武器揭露罪恶,虽则嬉笑怒骂间直抒胸臆,酣畅淋漓,但终归不痛不痒,改变不了什么,这算是他的自嘲吧。
生活总是有美好的一面,也必然存在丑恶的一面,只见美好会让人浅薄,而只见丑恶难免使人愤世嫉俗。拜伦发现并追求美好,也对丑恶有清醒的认识。《唐璜》的后半部从浪漫转为批判,批判对象从价值观层面(唯心主义、战争观、历史观、宗教观、爱国主义等)到政治层面(议会、政客、司法、媒体等)再到社会层面(拜金、浮躁、专制、婚姻、教育等),几乎无所不包。毫无疑问,批判体现的是作品的社会价值,而批判的核心总离不开人性。虽然历经石器时代、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到现在的高科技社会,相比远古的先祖,我们的生产力有了质的飞跃,身处的物质世界也早已翻天覆地,但作为居于社会之中的个体,有一样特质却仿佛始终如一,顽固地坚守着最原始的形态,那就是人性的贪欲、虚伪、世俗、功利、盲从......。拜伦所处时代的社会弊端和人性弱点,现今也依然存在,这正是现实意义上《唐璜》的社会价值:批判带来触动和共鸣,引发我们的思索,对今日的社会人性看的更清,无形中也改变我们观察社会问题的角度和为人处世的的方式。我总认为,理科解决的是速度问题,而文科则是方向问题。五四至今马上百年了,赛先生安家落户,德先生却仅逗留了片刻,我们就像一艘动力十足却没有罗盘的巨轮,究竟会驶向何方,谁又说得准。
拜伦在《唐璜》中营造的美好,是对残酷世界的温柔抗议;而其深刻的批判性,也毫不留情地揭露了社会的丑恶;这些已经足够使拜伦称得上“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然而,拜伦仍未就此打住,他在进行批判的同时,也给出了一些解答:思想层面,旗帜鲜明的崇尚言论自由;政治上,歌颂如希腊将军厄帕敏南达和米国国父华盛顿般不计名利、为自由而战的真英雄;就生活方式而言,推崇那位“美国的隐士”;人性上,称赞堂吉诃德式的狭义,欣赏独立人格,追求深刻;品味上,则力主活泼和有趣,也钟情于长存而稳定的事务;而对待压迫、剥削,他则鼓舞人民要勇于奋起反抗。需要说明的是,这些不过是从长诗的只言碎语中捕捉到的,《唐璜》毕竟是叙事诗,拜伦没有刻意、系统的阐述这些思想,但这不经意间的三言两语,也许正勾勒出了诗人心目中的“理想国”。更进一步地了解拜伦其人,他不仅是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更捐献家产组建军队,奔赴希腊投身民族解放运动。1824年,这位左手握笔,右手持剑为理想战斗一生的勇士因患热病死于军中。《唐璜》的第十七章是在他去世后在行囊中找到的,死亡带走了这位骑士,但光荣与梦想却永远留给了世间。拜伦本人便是所谓“拜伦式英雄”最好的注解,他的浪漫情怀和理想主义并非浮在云端,虚无缥缈,他的伟大不仅在对于对艺术的非凡贡献,更体现在他是一位在绚丽多彩的精神世界和残酷无情的现实世界之间自由穿行的勇士。
我宁可孤立,也不愿把我的自由思想和王座交换。是的,无自由毋宁死
一个独立的人格既不应招怨,也不怕受人冷落。凡心灵自由的人都落落寡合,唱得最甜的鸟儿只成双而栖,雄鹰独自高飞,而乌鸦和海鸥像世人一样,只围着腐尸不走。正如鲁迅所说,猛兽从来独行,牛羊才成群结队。
我倒很想挽救世道,对人们的堕落不是惩罚,而是予以遏止,可是塞万提斯在《吉诃德》一书中却指出那一切努力都是冬烘。呵,那确实太真实而可悲的故事!尤其可悲的是:它竟使我们发笑;吉诃德是正确的,他惟一的目的是防恶锄奸,而他得到的报酬是众寡不敌,美德倒使他发了疯!凡激烈的事物总是转瞬即逝,这也可见于一切自然的现象。最狂暴的事务怎么能稳固呢?谁想看电闪不断地闪在头上?所以,不管是否得罪谁,我主张对任何事都请人来自由争论;因为世代总是后浪推着前浪,而后一代总爱责备上一代人冥顽不灵,说他们明明是枕着针毡而无感,实在是麻木不仁!过去的邪说成了现在的真理或正统的东西——路德就是一例。新教的理念是违背基督原教义的。
伟大的伽利略找到太阳的方位,可是因此倒见不到它的光明;他被囚禁起来,只为了防止他揭示地球是怎样绕太阳运行。他被折磨了一个够,人们这才发觉不必敲碎他的头,——而如今还是他对了,他的学理到处流传,这对他的骨灰倒真是一种慰安。理性有别于尊卑有序的“权威”,它是一种无法被压制的权威,真正的权威
所以,伟大的名字不过是虚名,荣誉的爱好是寄奢望于虚无,仿佛人竟想从那埋葬一切的万劫不复中标明自己的灰骨。但那没有关系,——自有“天佑我王!”和国王们!因为天若不加以护佑,我恐怕人民已不会护佑得久了——我仿佛听见鸟的歌说,待不很久人民就会强大;连羸弱的老马假如被鞍具压得它痛入骨肉,也不会再往前拉的;而贱民们终于会厌倦去学约伯的耐心。这段又让我想起《红色骑兵军》中那匹不堪重负的哥萨克战马,何其神似啊...
拜伦在《唐璜》中引用了众多哲学家、戏剧家、诗人的言论、圣经故事、以及古希腊、古罗马神话等等,这些都是西方文学(乃至西方艺术)中不可或缺的内容,体现了其思想和文化上的传承;长诗从上古的传说到19世纪英国的晚宴,涵盖了历史,爱情,战争,艺术,人性多方面内容;还描述了当时希腊,土耳其,西班牙,俄罗斯的风土人情;谈古论今,非常庞杂,是一座精神上的宝库,读诗的过程不仅有趣,也开阔视野,增长见识。当然,在读什么书和怎么读书的问题上,观点不同,收获也会不同。就比如读唐璜,看到的是唐璜的风流,还是唐璜的深情,读伊斯迈之战,是觉得战争的荣耀,还是感受到战争的残酷,全在个人理解。此外,必须要说穆旦的译本独具韵味,读罢《唐璜》,我才明白“查良铮先生的译诗,是我终生学习的榜样”这句话的含义,王小波对译者的赞誉客观公允。
现在社会流行“娱乐文化”,相比读诗,刷抖音可能更有乐趣,工作生活已够辛苦了,何必选择追求深层次的意义,快餐式的乐趣和更花费时间的快乐,两者本身没有对错高下之分。但浅层次的快乐毕竟来去匆匆,并不会给我们留下什么,流行的东西注定只是调味剂,人生还需有点底料。
有一阵子,当我以手不离诗的老男人形象出现在众人面前,他们的目光里会不经意间流露着疑惑和鄙夷(我猜他们或许在想,不看伟光正,起码也看点“有用”的书),我并不很在意,甚至感觉还挺好。一直以来我坚守这样的观点:每个人都是孤独的个体,快乐和悲伤并不相通,所以不随意对别人的悲喜品头论足,也从不奢求他人能真正理解你。读诗也许很不入流,但这份快乐是属于自己的,借题发挥写这篇文章,图的也不过是自娱自乐罢了。
最后,仍以《唐璜》中一节诗作为这篇呓语的结尾:
而我的消遣就是要追索一下我所看见或想到的,忧郁或欢乐,我把我所写的掷在时流之中,任它沉浮,——至少我做了我的梦。有梦的人生才有意义,有梦的人都是可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