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大学生的聚集地
我不太喜欢凑热闹,但这不妨碍我喜欢看热闹,双十一要来了,各大电商平台早早就开始预热,营销手段更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想到曾经在学校拿快递排队的场景,身体就不自觉地打了个寒颤。从那以后,我就再也不愿意躺那蹚浑水了。
但对于喜欢热闹的人来说,这丝毫不是事,他们真的是图便宜吗?如果真是图便宜,交易额就不会每年翻倍增长,其实他们图的是氛围,是那种上到80下到5岁的全民狂欢,这是一种仪式,更是一种跟风。
近些年,游戏在慢慢影响我们的生活,游戏成为了一种社交手段,你不玩,你就会被孤立、淘汰。游戏的更迭就像粘贴复制,玩家每次都可以快进快出,从一个场地置换到另一个场地。他们喜欢的是游戏本身吗?我不知道……
王者荣耀大火时,男女老少一人一部手机,打野、补刀、ADC、忙得不亦乐乎。吃鸡线上,风靡全球,所到之处无不战火四起,大吉大利,今晚吃鸡。
总之,哪里的风浪大,他们就在哪里快速地聚集。我也加入过他们大军阵营,只是自己终究不是游戏的狂热粉,很快就败下阵来。
01
高中时,人人都喜欢追明星,聊八卦,很难想象会有人会对京剧情有独钟。小艾从不遮遮掩掩他的喜爱,但也从不到处宣扬,这在很多人看来,他就是一个十足的装逼范,故作清高。
小艾在一次校内文艺演出中,以专业的技巧,丰富的表情,字正腔圆的声音征服了在场的所有人,舞台上那双不大的眼睛,好像会发光。班上那些曾经对他嗤之以鼻的人转变了嘴脸,以仰慕的神情整日围着他转,像个哈巴狗似的敲着尾巴问东问西。
小艾的内心十分复杂,面对别人突如其来的热情,内心很想推倒堵在自己心中的那堵墙,向他们表现自己对京剧的狂热与喜爱。但心中总是有另一个声音,让他克制了自己。
他害怕别人亵渎了自己心中的那块神圣之地,很想让心中的珍贵公之于众,可他又搞不懂,那些穷追他的同学们,真的出于兴趣,还是图个乐趣。
他不能,也不敢。
我理解他的那份不安,对我来说,什么歌曲、影视剧我都能接受,也乐于分享给别人,这些我都无所谓。一旦涉及到动漫,对于网上或别人的推荐,我都置若罔闻。遇到自己极其喜欢的番时,内心特别矛盾,不想让它就此埋没,却又不想让不懂的人随意置喙。
很多人不懂,因为他们不够喜欢,而小艾因为太喜欢,所以比别人更加珍惜。
02
我很喜欢,可我并不想与更多的人共享,如果真的到了那一天,舍弃,便是我最后给予你的珍惜。
笑笑说,刚开始自己喜欢的东西,发现的人很少。像董子健,我是从《青春派》开始关注,看着他慢慢地成长,又陆续参演了《乘风破浪》,上了很多热门的综艺节目。本来我该高兴的不是吗?可自己觉得不想喜欢他了,即使他演技再好。
就好像拥抱时,把对方轻轻地推开,与他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就在那一瞬间,发现自己好像不太喜欢了。
朋友阿白对我说,他很喜欢音乐,在网易上中意了一首冷门但好听的歌很久。后来,他看到这首歌的评论从99+到999+,再到9999+的时候,不知为何感觉心里很不是滋味。他由衷地希望它能一直冷门下去,最好只有他一个人知道。
他说,我并不是强求它不要成长,只要一小部分喜欢就好,自己曾经喜欢的一首歌被抖音炒火后,就再也没有听过。
我不知道,是不是只有在少数人喜欢的情况下,才会有“拥有的感觉”。被很多人喜欢后,突然冒出的想法连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既然你已经有那么多人喜欢了,也不欠我一个人的喜欢”。
那种看着它一点点的成长,然后大火了起来,就像是“吾家有女初长成”,心情喜忧参半。没有谁能体会。
03
有个人,大家都称呼他为“晃晃”,总爱在别人面前显摆自己的优越感,其实大家都心照不宣,没想戳破那张薄纸罢了。
那时还没有什么“小鲜肉”,只记得班上的女生像疯了似的着迷EXO,整日窝在一起闲聊八卦,“晃晃”喜欢在旁边冷嘲热讽。
我好奇地跑过去问她,你就一点都不激动吗?女生们齐刷刷的目光投了过来。
她放下《博尔赫子全集》,起身擦了擦黑板,回到座位继续看书,神情很是高傲。
她转过头来说,有啊,我男神是周恩来,这样我们还有交谈的必要吗?
女生们虽然被泼了一盆冷水,却更加激起了她们的好奇心,小小跑过去问了她三遍为什么。“晃晃”没回,倒是反问了小小。
小小站在她的面前,把EXO成员灿烈祖宗十八代都阐述了一遍,连穿什么内裤都一清二楚,其实一些细节就可以看出一个人对一件事物的关注。
“晃晃”听得一愣一愣的,全班的双眼盯着她,等着一句答案。她低着头支支吾吾了半天,没说出个所以然。
那次之后,她还是自诩自己的高逼格,我们觉得可笑又可悲,她的那份喜欢与小艾截然不同。
她只是想站在一个很高的台阶上,彰显自己的与众不同,但终究是在自欺欺人,遮蔽了自己的内心。
04
人的内心住着一个小恶魔,随时都可能出来作祟,让人觉得有点小别扭。
恋爱时,我们特别希望只有自己知道对方的优缺点,看到对方很受欢迎时,心里五味杂陈,想要别人都知道对方的优秀,回过头时又想要把对方的优秀永远的藏匿起来。
一位朋友曾向我安利过一部很受欢迎的民工漫,起初内心有点抵触,并不乐意接受。有一天自己无聊时,翻出来看了一下,结果欲罢不能,未曾想自己最终比朋友还要喜爱它。
我喜欢它,是忠于剧情,忠于制作,忠于声音,却因为它够火够热差点错过了它。
其实我们抵触和讨厌的不是它,而是它背后的那些跟风者,那些装腔作势的无脑者。
曾经有一位女作家说,“当知道《麦田里的守望者》是一本畅销书的时候,我的心里竟然有些失望。在此之前,我一直以为它只是属于我一个人的。
可终究它属于任何人,也不属于任何人。
如果有一天我们倦了,变得不那么喜欢,也一定要记住自己喜欢时的初衷。不是跟风的喜欢,也不是炫耀的喜欢,只是自己真心地喜欢才去喜欢。
那便是对自己最大的宽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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