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人(408字)
文/宋劲
苟一匆匆来到车站警务室,对接待他的警察说:“我的行李丢失了!”
警察拿过来一张纸一支笔做起了笔录:“什么颜色的?”
“黄色。”
“尺寸?”
“30厘米宽、60厘米长、30厘米高左右。”
“内装何物?”
“钱包内装有多少钱?”
“贰仟伍佰叁拾壹元。”
“确定?”
“确定。”
“这不算啥大案。”做笔录的警察松了一口气
“啥?那钱可是我一年省吃俭用才剩下的。”苟一急了。
旁边一警察说:“这点钱真算不了什么。若丢了个人可就是大案了。”
苟一一拍脑袋瓜:“是啊,我咋没想到呢,我娘和行李放一块,她也丢了。”
警察瞪了他一眼:“你咋不早说。”接着问,“年龄?”
“忘了。”
“着装?”
“忘了。”
“忘了。”
“她到底是不是你娘?”
“可你啥也不记得。我们也不好找啊!”
“确定?”
“确定!我记得很清楚,有一次我逃学,她想追上来揍我一顿,不小心让石头绊倒……”
“娘养育你十多年,啥也没记,只因逃学追打你一次,却记到现在,你可够丢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