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藻海无边》是一本由[英]简﹒里斯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11.00元,页数:15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藻海无边》精选点评:
●淘宝上买的绝版书,字里行间充满了阴郁。过分甜蜜的山间景色浸润着阴毒的咒语和诡计。有人为爱流离失所,有人为钱谋杀似年华。谁又能想到这么胸有城府的人会再廿年后爱上一个相貌平平的家庭女教师呢?谁知道呢
●从机场出来,在深圳12点最后一趟地铁上,感慨万千的读着结局
● “色彩倒是非常鲜艳,非常奇特,可是对我毫无意义。就连她,我要娶的姑娘,对我也毫无意义。我终于同她见面那会儿,我鞠躬,微笑,亲她的手,跟她跳舞。我扮演大家期望我扮演的角色。她同我根本没有什么关系。我一举一动都是勉强做出来的,有时我真奇怪,居然没人看出这点来。” 魂淡呀。。
●早看完了忘了标记 让我知道了简爱背后的故事 呵呵根本没有那么简单 佩服这个作者 能够去找悲剧角色背后的故事
●初中的时候,各种看不懂。。
●作者的想象力和逻辑真的太强大了,选择为一个不起眼的疯女人发声,用她的悲剧彻底击碎了简爱中白人极力维持的体面和虚伪。
●去年暑假爷爷突然拿出了这本书,说让我看看。简爱前篇,然后我现在居然有点儿忘记了细节。就大概记得森林,房屋,阳光和衣服的片段,好像罗切斯特也没那么优秀???情节呢???怎么都忘了呢???
●与《简爱》无关,有多少夏洛蒂勃朗特的本意在里面不说,但这个罗切斯特绝对不是《简爱》里的罗切斯特,安托瓦内特绝对是不是《简爱》里的伯莎,她是独立的安托瓦内特。就算不作为《简爱》前篇它也是一部优秀的作品。但因为太爱《简爱》了所以读起《藻海无边》不免有太多偏见与先入为主,阅读时不断提醒自己《藻海无边》就是《藻海无边》与《简爱》无关。如果不借着《简爱》名头《藻海无边》会更优秀。
●阴冷沉郁,心理描写行云流水,“我安安静静坐在那儿。我不知道坐了多久。后来我回头看看天。天空一片红,我整个一生都在这里面了。”结尾的梦境写的太棒。
●1909 慕名已久,今天终于读完。小说氤氲着巫术和梦境,有一种热带岛屿性的魔幻主义色彩。叙事由安托瓦内特和英国男人两种话语的穿插建构起来,有通过对比来反观西方殖民话语之意,反而比单方面用弱者话语书写起到更强烈的解构效果,也让故事层次更丰富,对男性殖民者傲慢与虚伪的讽刺更深刻。里斯用精致的意识流的笔法带我们时而深入热带丛林和无边藻海,时而进入梦魇与幻境,时而邂逅诗歌,营造出一个美轮美奂又脆弱虚空的异域世界。小说为《简爱》里被妖魔化的那个"鬼影"正名,让安托瓦内特被逼发疯的凄惨故事重见天日,从而映射出几个世纪以来殖民地被蹂躏、剥削、“污名化”的历史。
《藻海无边》读后感(一):算是:可怜之人
不做标题党,因为此书本身并不吸引我,高中时的闲暇佐料,甚至不能满足我的基本温饱~
写评语是因为发现看过这本书的人少到个位数,出于半吊子的自豪感,来抹个字~
给的评价是在豆瓣的第一个四星,或者我们都比较苛刻,对那些不在正统路上的都不给正眼。
我不知道作者构思写作的意图为何,但至少现在我再看和当时我在看的感受应该会完全不同,我那么认为着!
因为,作者是认真在写的,写一个她心里真实的故事。
脑子里死命搜索整个故事,只是记起了《简爱》里那双充满血丝的大眼睛,那么可怕地瞪着她所看到的世界,那个如魔鬼般的邪恶形象,可以至简爱于死地的邪神形象。
同时清楚地记得,藻海无边中这个疯女人的可悲,和罗切斯特的可鄙。
都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那么勃朗特是写了后半句,而里斯不服,阐述了前半句。
从一个很正常的人到一个疯癫的人,作者对主人公的心理的刻画可以说是作者赋予给了足够多的爱心了,天真烂漫,半人半鬼。
这到底是真的基因遗传导致,还是外在条件下的必然结果。
为什么看完整本书,觉得主人公就像是被所有的人愚弄了一般,从出生到死去,所有所有,好像从来没有被相信过。
她甚至于都不知道自己所做的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在还纯洁的时候便被拷上了撒旦的外衣,至死都是愚昧的!
我不知道为什么里斯会这么写,始终不知道,或者她见过那样的人,她理解那样的人,她只是想为那些人辩解,辩解她内心一个很重要的人,曾经那么痛苦地存在过,又在所有人的期盼中消失,写出来,是作为对那个人,那些人的灵魂的救赎。。。。。。
抑或,是我多心了。。。。。。
抑或,是我在凑字数了。。。。。。
《藻海无边》读后感(二):中间地带的话语与疯狂
虽以“藻海”入题,小说中直接描写“藻海”的段落却并不多,显著之处出自男主人公叙述视角:
那条路一直往上。一边时绿树屏,另一边是直抵山下深谷的陡坡。我们勒住马,浏览一下群山和碧绿的藻海。虽然有温暖的和风吹拂,可是我明白了为什么搬运夫称这里是荒凉的地方。不但荒凉,而且险恶。那些山竟把你团团包围
此处位于西印度群岛,是他与新婚妻子蜜月之地,风景柔和,但在他眼中却是把人“团团包围”的逼仄之处,不适之感可见一斑。
然而,他有仆从服侍左右,又有充足财产,为何不适不禁引人深思。从他与仆从的交流来看,对方使用的土话、克里奥尔英语于他而言是陌生的话语,来自英国文化传统的他于当地而言仍旧难以摆脱“殖民者”身份,因此,他所面临的陌生话语,实则是一种对文化权威的挑战。正是这种话语的挑战令他感到紧张、逼仄与不适。
对于从小生活在西印度群岛的白人安托瓦内特而言,英国文化传统和西印度群岛黑人本土文化共存于她的思维之中,也令她置身于两股文化力量的中间地带,身份认同混乱,失去归属感。而这片藻海所在的地方,于她而言却是安宁所在。小说的最后,当以伯莎之名被带到英国的她在疯狂中烧毁庄园时,火光在她眼中便成了故地的幻影:
后来我回头看看天。天空一片红,我整个一生都在这里面了。我看见了那座落地大钟,柯拉姨妈的拼花床罩,五颜六色的都有,我看见了兰花,千金紫藤花,茉莉花还有生命树,都在熊熊烈火之中……可我用手挡住火苗,它又旺了,照亮我一路沿着黑暗的过道走去。
霍米·巴巴(HomiBhabha)曾以“楼梯井”、“裂隙通道”等词语来说明身份的建构。他认为,身份的认同过程就像在楼梯井里行走一样,总是一个不断变动的过程。在向上或向下的运动中,行走者可以靠近其中一个顶点而同时远离另外一个顶点,但永远不能完全到达两者中的任何一个。所谓“混杂”身份,正是这样一种“过程中的、变化中的身份”。以此理论为基础,“一路沿着黑暗的过道走去”或象征她最终对一种文化身份的认同,而之前故地的幻影,则将这种认同指向黑人本土文化。于此同时,在与《简·爱》的互文中,“阁楼上疯女人”死亡的结局再一次论证了霍迷·巴巴的理论,即身份认同是处在不断变化之重的,因此固定的选择只有与死亡并存。此前的疯狂至少意味着“生”,也意味着在这条过道上的徘徊。由此看来,在两种刚刚从对抗中平息的文化中处于中间地带,或许是“疯狂”的一个诱因。
然而,在霍迷·巴巴的理论下,每个人都处于过道中而非过道的任意一端,为何“疯狂”偏偏降临在安托瓦内特身上呢?她丈夫在描述藻海时冠之以“险恶”,对仆从们的土话嗤之以鼻,显然已将安托瓦内特所处的文化看作为“他者”。这意味着:他坚定地使用着自己文化的话语,不在此话语体系统摄下的语言自然成了“他者”,成了包围他的、令人紧张的“险恶”力量。
相反,安托瓦内特却始终没有确认过自己使用的话语。比如,小说中虽然流露出她对曾经与蒂亚的友情之珍视,但在小说第一部直接描述她和蒂亚相处的情节时,她却曾脱口而出“黑鬼”。话语之外的世界对于主体而言或许是尚未认识到的,因为主体除非能说出他或她的认识,否则就构成不了认识。安托瓦内特虽然使用着两种文化的话语,却时常陷入“失语”之中,只能选择“疯狂”作为除却话语之外的另一种表达方式。无奈,若没有《藻海无边》,她的疯狂,便只能在《简·爱》中被冷落地处理成“疯狂”,而非在“失语”时不得以的表达。
就此看来,小说题“藻海无边”未尝不象征着欧洲中心话语之外的广阔天地,此中自有一种力量。
《藻海无边》读后感(三):《Wide Sargasso Sea》拙评
故事以双重叙述者的方式展开,在西印度群岛和英国的双重文化背景下,书写了女主人公安托瓦内特走向疯狂的过程……
小说虽以“藻海”入题,直接描写“藻海”的段落却并不多。以下出自男主人公叙述视角的描写:“那条路一直往上。一边时绿树屏,另一边是直抵山下深谷的陡坡。我们勒住马,浏览一下群山和碧绿的藻海。虽然有温暖的和风吹拂,可是我明白了为什么搬运夫称这里是荒凉的地方。不但荒凉,而且险恶。那些山竟把你团团包围。”此处位于西印度群岛,是他与新婚妻子蜜月之地,风景柔和,但在他眼中却是把人“团团包围”的逼仄之处,不适之感可见一斑。 从他与仆从的交流来看,对方使用的土话、克里奥尔英语于他而言是陌生的话语,而他来自英国,在当地人眼中难以摆脱“殖民者”身份。因此,他所面临的陌生话语,可看作对殖民者文化权威的挑战。正是这种话语的挑战令他感到紧张、逼仄与不适。
对于从小生活在西印度群岛的女主人公安托瓦内特而言,英国文化传统和西印度群岛黑人本土文化共存于她的思维之中,把她推到了两股文化力量的中间地带,以致身份认同混乱,失去归属感。而这片藻海所在的地方,于她而言却是安宁所在。因此在小说的最后,当以伯莎之名被带到英国的她在疯狂中烧毁庄园时,火光在她眼中便成了故地的幻影:“后来我回头看看天。天空一片红,我整个一生都在这里面了。我看见了那座落地大钟,柯拉姨妈的拼花床罩,五颜六色的都有,我看见了兰花,千金紫藤花,茉莉花还有生命树,都在熊熊烈火之中……可我用手挡住火苗,它又旺了,照亮我一路沿着黑暗的过道走去。”
霍米·巴巴(Homi Bhabha)曾以“楼梯井”、“裂隙通道”等词语来说明身份的建构。他认为,身份的认同过程就像在楼梯井里行走一样,总是一个不断变动的过程。在向上或向下的运动中,行走者可以靠近其中一个顶点而同时远离另外一个顶点,但永远不能完全到达两者中的任何一个。所谓“混杂”身份,正是这样一种“过程中的、变化中的身份”。以此理论为基础,结尾处的“一路沿着黑暗的过道走去”或许正象征着她在生命最后对一种文化身份认同的选择,而之前故地的幻影,则将这种认同指向黑人本土文化。于此同时,在与《简·爱》的互文中,“阁楼上疯女人”死亡的结局再一次论证了霍米·巴巴的理论,即身份认同是处在不断变化之中的,因此固定的选择只有与死亡并存。此前的疯狂虽然意味着在这条过道上徘徊,但至少意味着“生”。由此看来,在两种刚刚从对抗中平息的文化中处于中间地带,或许是“疯狂”的一个诱因。
然而,在霍米·巴巴的理论下,每个人都处于过道中而非过道的任意一端,为何“疯狂”偏偏降临在安托瓦内特身上?她丈夫在描述藻海时冠之以“险恶”,对仆从们的土话嗤之以鼻,显然已将安托瓦内特所处的文化看作为“他者”。这意味着:他坚定地使用着自己文化的话语,不在此话语体系统摄下的语言自然成了“他者”,成了包围他的、令人紧张的“险恶”力量。 相反,安托瓦内特却始终没有确认过自己使用的话语。小说中虽然流露出她对曾经与蒂亚的友情之珍视,但在第一部直接描述她和蒂亚相处的情节时,她却曾脱口而出“黑鬼”。话语之外的世界对于主体而言或许是尚未认知到的,因为主体除非能说出他或她的认识,否则就构成不了认识。安托瓦内特虽然使用着两种文化的话语,却时常陷入“失语”之中,只能选择“疯狂”作为除却话语之外的另一种表达方式。无奈,若没有《藻海无边》,她的疯狂,便只能在《简·爱》中被冷落地处理成精神疾病,并未被理解成“失语”时不得已的表达。 就此看来,小说题以“无边”修饰“藻海”,未尝不象征着欧洲中心话语之外的广阔天地,此中自有一种力量,一种对“中心和边缘”二元对立思维的解构力量。若以“多异”的思维突破“二元对立”之窠臼,中间地带的失语与疯狂或可有所缓和。
《藻海无边》读后感(四):我们本应是面容相似的彼此
藻海无边:
如何定义疯狂?其实你也知道你在固步自封,而他们只是尊重一套,你全然不会认同的体系。
你又敢不敢真正去爱,你所好奇的东西?不被别人认可倒是无关紧要的,最重要的,你是否会卑躬屈膝,失去自我地出卖尊严,依恋于这份爱。
女孩子童年的火一直在燃烧,烈火之后,弟弟死亡,母亲疯狂,养父抛弃了她们。
她的睡梦中有一只螃蟹蛰伏,如同癌症。她奉命接受一桩无爱的婚姻,甚至不敢质问这个男的是不是只在觊觎她的财产。热带躁动多情,长夜无边,纠缠蔓延。渐渐有无边的藻海,他们都开始体会到彼此的不同。于是相处的枝节中,牵绊多了起来。最终她疯狂,并被他囚禁。在阁楼上狂笑。可那是他的阁楼,她自甘自愿,离开了温暖燥烈的故土,点头依从,与故乡每个人珍重告别。她选择了荒寒枯索的阁楼。是啊,他的阁楼。
很多年以后的某一天,他扮演成一个吉普赛人,闪烁着命运的魔咒,出现在一个中规中矩的家庭女教师面前,却被女教师一眼拆穿。这个女教师呆板刻薄的身形下,有一颗同样热烈而散漫的灵魂。他看到了你,年轻时候的你桀骜不驯的样子,在海船漂泊后,浅灰色的层云里。他以为自己可以挽回。
而你知晓了一切,开始觉得,不如让我童年时候,就死在那场火里。
那这一生,至少是圆满的。
你从阁楼顶跳了下来,在漫天火海中。他试图在你身后呼救,却徒劳无功。
你们本该何其相似。你是在加勒比被排斥的白种蟑螂,在英国被鄙视的热带下种人。他是一个看似有绅士地位,其实毫无继承可能的边缘次子。你们本该可以相爱。
有了《藻海无边》,《简爱》这本玛丽苏突然深刻了起来。
其实安托完全可以幸福,只要最后没有登上和他回国的船。与奶妈克里斯托弗在一起,让女巫奶妈教自己算命。这样,生意不好就卖芒果,卖榴莲,生意很好就只摆个算命摊。看看天边混沌的落日,一生也就这样平静过去。当然,也可以在丛林中,找自己喜欢的男孩子女孩子,亲密地闭上眼,任日影从眼皮上流过,蚊虫飞来盯去。
哪一种,都比做阁楼上的疯女人要好。
那不过是在一个狭小黑暗的空间,漫无目的的流浪,且永远不会有出口。离开了他,虽然在加勒比海岸上,也不过是在流浪,不过风景要好一些,说不定也会碰上一个出口。
我时常觉得,爱情是一件过分危险的事情。如同吸毒嗑药一样,能给你带来狂喜,但你很有可能戒不掉。失去之后,就只能空洞麻木下去。所以,还是一开始就不要碰比较好。
简·奥斯汀那句俏皮话说得实在可爱:“这是一个毋庸置疑的公理。一个有钱的单身汉,总会想着找个老婆。”
那么奥斯汀没有说出来的半句,差不多应该是:“一个没有钱的单身汉,无形中是被阉割的。”
如同需要食物才能生存,人类进化这么久,其实还是逃不过,有了食物才有力气做爱。只是而今的食物,已经扩展到财富,名誉,甚至美貌,因为美貌可以商品化,同时带来财富和荣誉,过度被象征,以至未必出于本能。
所以,罗切斯特千里迢迢来到加勒比海岸,迎娶安托,缓解自己失去继承权之后的经济窘迫。他对自己,是厌恶的吧。毕竟在岸上时,还在批判对加勒比的殖民。他自己甚至在第一眼见到她时就昏倒。(是的,还是有美好的瞬间的,哪怕后来那样不堪。唱:时间,过一分一秒,还是觉得相遇,太美好。——郭顶《保留》每每听到这句就泪目啊麻鸡)
男权社会给了他们尊严,也给了他们尊严之后的刻薄与自满。他们不会因为被认可,而对别人,对别的不被认可的人有更多宽容同情,更多时候,是在处心积虑小心翼翼维护自己的高高在上。恶在生长,自私与占有在生长,他开始扮演一个自己都不认识的角色。有一种遇到极度的渴望,而将自己封闭起来的感觉,因为知晓——如果不这样自保,自己一定按捺不住,就会粉身碎骨,万劫不复。此后不管多么热烈温存之后,他都会陷入对自己无能感深深的失落——我不可能那样爱她的吧,一定是她在用巫术。如同他过分在意女奴的一句:我为你感到悲伤。你凭什么对我感到悲伤,我是一个高度文明世界里的白种男人!可只有他自己知道,他为什么这么敏感——自卑的人总是敏感的。可娶了她,似乎为了财富出卖了贞洁,那种自视甚高的优雅,再也找不回来。
我觉得应该补充一个罗切斯特先生的童年。游手好闲却有继承权的哥哥,仁义道德却也不会真切疼爱自己,从不会稍微对抗法律而让自己不至于颠沛后半生的父亲。他一方面是男人,一方面又是被剥削和摧残的次子。如同中国的臣,在帝王面前是女人(那么多宫怨诗写自己的怀才不遇),在自己的女人面前才是个男人。权力关系硬梆梆在那里,每个人都可能需要辗转于不同的角色。罗切斯特打小就知道,这个世界上有温暖的阳光和甜蜜的果酱,可阳光最好的房间和果酱最厚的吐司是属于哥哥的,他可以看到,却永远不能拥有。
这个麻烦的社会还有一整套道德,他要维持自己的绅士风度,唯一彬彬有礼的赚钱方式就是继承。【当然本质上而言,罗切斯特还是一个孬种,因为他到死也没有脱离被包养的命运(简·爱最终可是继承了大笔财产,回身找老罗的)。】娶了安托,有种飞来横财的不安感,终于发现这女人很有可能是个疯子,悲剧的宿命论又一次席卷了他从小就不安的内心。终于爆发在莫名其妙的琐事上,其实内心在感叹,不是个疯子,才不会被我这样的垃圾娶吧。甚至出轨女仆故意让安托听到,也是在拼凑自己侥幸的尊严。我觉得上女仆不难理解,甚至我觉得他真心喜欢这个女仆,毕竟老罗眼里,大家都是一样脏一样下贱的人,在她身上有更强的归属感。(还有那个最近很火的祁同伟)可是人渣是不值得被这样解读和同情的,因为每个人都需要对自己的选择负责。既然你只有一身一体,那么其实你只能一心一意。
矛盾的高峰在于哥哥的死亡。老罗突然有钱了(他也是这个时候上的女仆),但是他想听清所有解释,证明女主不是疯子,好匹配尊贵的自己的时候,发现没用了,因为他唯一主动的一次被女主唾了一脸。他甚至明白,自己或多或少造就了疯狂,可他很满意自己的作品,想要带回去收藏。(其实啊,说什么不想让女的为自己哭自己疯,拉倒吧。为什么一哭二闹三上吊管用,不是因为怕麻烦把事情闹大,而是女的无能到这个地步,男的终于特别满足,获得了强大的inner peace,好了那就随你。)他有自己的道德,但道德是一系列品味的产物,不能让别人知道自己有个加勒比的卑贱妻子,更不能让人知道他一开始身无分文,娶她谋财的软饭行径。虽然带她在身边,但永远见不得光,他对此也感到暴怒,甚至收养了背叛自己的法国交际花的非亲生女。(是啊,法国,原配的口音)甚至后来四十几了还对一个家庭女教师感兴趣。他开始集邮,拼贴碎片,哪一个,都不再可能是当时赤着脚和黑人女孩对舞的安托。
我知道这样美化罗切斯特有点一厢情愿。可我还是觉得他们相爱过,否则没有必要在简爱面前说:我们有过短暂的相爱。
安托,她知道自己疯了,她疯了才会选择出卖尊严,留在他身边。而不去选择在海岛上卖芒果,卖榴莲,摆个算命摊。唯有疯狂才能卑微地保全自己珍惜的每一个碎片。她是简爱的另一面,甚至是简爱自己——流浪颠沛,简单执着,纵情热烈,有了财富后不问目的,也不问他是何种模样,更不去买芒果,买榴莲,投资一个算命摊。只想奉予深爱的人让他幸福。所以,她才会仁慈地想施予一把火,让这个女孩,在未陷入可怕的爱情之前,就悄无声息地死去。
罗切斯特人到中年,终于对别人好了一些,有了可爱的朋友,忠诚的仆人,成为一个令人敬羡的男主横空出世于夏洛特·勃朗蒂笔下。人性的善良,需要漫长的滋养,欲望满足后的孕育。看过许倬云一个观点,中国南方诞生老庄这种轻松洒脱,自然无为的理念,因为南方气候好,人不用努力也能吃饱活的很好,老死不相往来大家其实挺乐呵。北方却只能强调集权和秩序,因为人不好过,需要组建社会通力合作,所以一系列的规制责任,孔子就是这一派。
很多年以后,他殷实而宽厚,可爱起来了,她没能等到那个时候。只等来了一个瞬间,就是他在大火中不惜 熏瞎自己的双眼,也要救她的时候。可这一切已经不重要了,对吧。谢谢你终于学会了我最爱的善良,给你珍惜的人吧。我的肉体涅槃于这场大火之上,我的灵魂飘摇便可重回故乡。在那里,卖芒果,卖榴莲,摆个算命摊。
拜拜嘞您那。
还有一组值得探讨的关系,就是殖民地与母国的矛盾。如同一个男人驾临一个女人,哪怕这个女人给他提供了丰沛的物质与无秩序的自由,母国还是会带着满足自己秩序感的目的,强行卑贱化这片肥沃土地上的生民。故事一开始,那场奴隶叛乱,放火烧屋,就是因为继父对奴隶多有侮辱,才让别人忍无可忍。可受伤害的是弱者孩子,疯狂的是女人,被侮辱的是黑人,他们男人不对自己的错误,付出任何责任。
这也有种后现代主义,极力反思文明阴暗面的意味。自诩文明的强势一方看似为了别人好,其实是在剥夺了别人之后,让别人不得不俯身于脚下,卑微地感恩。不仅要物质上的占有,还有精神上的驯化。可是当两种文化,两个种族,甚至男女相遇,只能分高下,抢资源,定尊卑,而不能心平气和,看云看山看水吗?
如果喜剧的内核是悲剧,那么相应的,悲剧的内核一定是美好。
其实所有人,所有国,都难以预料关系会怎样发展。但这个故事里,有这样一个一闪而过的瞬间,提供了一种心境与可能:
他们刚结婚的时候,一起去婚房的路上,安托满足而开心地看着自己的爱人。她此时是上帝,提供了伊甸园给罗切斯特,还未预料到他可能的背叛。
喜欢就是喜欢,像这天上的云一样漫无目的,像这身侧的林一样深沉壮阔。
她折叶为杯,掬了石隙中的泉水给他——我的爱人啊,逃离你的秩序,忘却所有财富,我们所有的拥有,都是巧合中神的赐予。不必贪婪也不去嫉妒,未来我们还有很多清晨与黄昏,水光在海岸边一直蔓延。那时你可能爱我,也可能进入我却无意于我。我们可能切近而无法拥有彼此,斤斤计较着相爱,情深不寿地疏远,陷于他人指摘后以疯狂诀别。可是此刻,这甘甜的泉水,我奉上。你满意吗?这样足够吗?足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