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5.27/ 陪你的第 878个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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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幂被偷拍了!
偷拍者的摄像头正对她的裙底。
前几天,杨幂在赶往片场的路上,一如往常地被摄像头包围了,原本这对自带流量的当红明星来说,应该是见怪不怪了。
可这次不仅仅是娱乐八卦记者跟拍,或者粉丝追星那么简单了,因为对准杨幂的摄像头从头顶安排到了脚底。
她上楼梯时,那从通道楼梯旁的棚布后伸出的拿着手机的手简直可怖,身着紫色上衣,白色短裤的她,直接被拍到了大腿。
如果不是杨幂本就拿着一件外套作为遮挡,如果不是她那天刚好穿的是裤子,那后果真的不堪设想。
偷拍女生裙底?
这手段可真下作!
可比偷拍行为更让人不齿的,是那些不分青红皂白,就脱口而出的“受害者有罪论”。
“为什么不穿长裤?”
“她都穿这么短了,还介意别人拍吗?”
真可笑啊!她穿得短就活该被拍吗?
这跟“谁让她穿裙子,活该被性侵”的歪理邪说简直是如出一辙的逻辑!
这让酱姨想起了前几天被热议的发生在杭州的“穿吊带不让上地铁”事件。
有网友爆料,自己在杭州乘坐地铁时,因为身着一件吊带裙被拦下,工作人员给出的理由是“衣衫不整不允许进地铁”。
但事实上这位网友身着的吊带裙,是非常常规的款式,根本就没有违反相关“禁止赤膊、赤脚者进站”的相关规定。
网友怒不可遏,这都2020年了!为什么身为女性连基本的“穿衣自由”都没有?
因为面对这样的不公平待遇,除了地铁工作人员无法自圆其说的回应,更是有网友毫不避讳地发表自己的高见:
“毫无公众意识,冲击男人视觉,引诱男人犯罪!女人可以自由乱穿,男人却要为此买单!”
2017年,一位衣着靓丽的女孩子乘坐网约车时不小心睡着,结果遭到了司机的偷拍。
大腿、裙底都没能逃过那恶魔之眼一般的摄像头,甚至这些照片还被发到了司机群里共享。
本该谴责恶行,可事情曝光后 ,很多人竟然把口诛笔伐的矛头对准了那个被偷拍的女孩子。
“正经女孩子,谁会穿成这样?”
她明明是受害者啊,怎么她背负的辱骂甚至要比恶意偷拍者还多些呢?!
2017年4月27日,26岁的她在家中自缢身亡。
原本就家境优渥,自己也是事业有成,家庭美满啊,这样的一个人,为什么想不开呢?
后来,大家从她那本字字泣血的《房思琪的初恋乐园》里,找到了事情的真相。
原来这不是小说,句句都是竭力控诉啊!
高中时候,林奕含送作文给自己的语文老师,却遭遇到了那所谓“园丁”的性侵。
他对着一个不谙世事的女孩子露出了自己最邪恶的一面,他算准了一向听话的学生不敢反抗,他料定了在自己的引导之下她会闭口不言。
确实,那个十几岁的受害者甚至向施暴者说了“对不起”。
因为她被一遍一遍地灌输着:“我们没有做不对的事,你不能责备我的爱,也不能责备你的美。”
她甚至暗示自己:“我想出唯一的解决之道了,我要爱上他。”
可悲吗?一个正值青春的姑娘,遭遇了这样毁灭性的打击,却只能独自在顺从和反抗中反复挣扎。
最终精神崩溃,重度抑郁。
尽管她又熬了八、九年,尽管她学会了把写作当成是情绪输出的端口,尽管她好像看上去已经被治愈了。
可如她所言:“已经插入的,不会被抽出来。我的痛苦,不能和解。”
她还是选择用离开结束这一切。
肯定会有人会问:“为什么她不寻求帮助?”
是啊,为什么?
那本小说里房思琪和妈妈的对话,大概给了我们答案:
“听说学校有个同学跟老师在一起。”
“谁?”
“不认识。”
“这么小年纪就这么骚!”
我终于懂了为什么林奕含会说:“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屠杀,是房思琪式的强暴。”
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你看过那痛到令人窒息的电影《素媛》吗?
酱姨甚至不敢看第二遍。
8岁的小姑娘素媛在独自上学的路上,遇到了一个行为异常,满身酒气的男人。之后,她被拖入到教堂厕所,遭遇侵犯。
她反抗过,可她毕竟是一个只有8岁的孩子啊,那个恶魔非但没有放过她,恼羞成怒之下还殴打她,甚至咬下她的脸!
酱姨真的想骂人啊,心揪着疼。到底是怎样的恶毒,才能对一个孩子这般残忍?!
可更加让人觉得愤怒的是,那个恶魔为了不留下证据,他把大量的自来水灌入到了女孩子的下体内,试图洗干净自己残留的jing液。
那可是12月啊!
凭着最后一点力气,那个可怜的小姑娘爬出公厕,被人发现送去急救,保住了一条命。
不过也仅仅是保住了一条命。
因为她腹部骨盆骨折,大小肠流出体外坏死,肛门和性器官80%损坏,需使用人工肛门,终生携带尿袋,有可能无生育能力!
而以上这些,我描述的不是空想的电影情节,是实实在在发生的,是电影《素媛》所依据的真实案件。
我怎么都忘不了,电影中那个被伤害的小女孩儿眼含泪水,怯生生询问的样子。
“我做错了什么吗?”
你没错啊孩子,你没错!大雨里给一位大叔撑伞,这又是什么错呢?
是善良被辜负了啊!是孩童被恶魔欺侮了啊!
鲁迅先生曾说:真正的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撕碎了给人看。
这便是了吧。
只是我想对那些站在道德制高点的人说一句:“你可以不夸她,但也请别再指责她。”
受害者有罪论,真的和性侵恶行一样可怕!
一个摧毁身体,一个折磨意志。
去年由戚薇主演的电视剧《没有秘密的你》大火,其中有这么一个情节:
一个年轻漂亮的普通职工,以长期性骚扰为由,把她的老板告上了法庭。
有人不以为然,在她看来,职场里的不公平比比皆是,性骚扰根本不算什么。
有人冷嘲热讽,字里行间恶意满满:“穿那么短的裙子,被骚扰活该!”
这让想起了印度街头采访时,那如出一辙的回答:
“晚上,女孩儿就应该在家待着”
“她们抽烟喝酒还穿小裙子,就有男生做坏事”
“因为特别性感火辣,就会有人去强jian她!”
这是什么道理?难道女性白天就应该身着长袍,头戴面纱,晚上就活该待在家里吗?
这恐怕就是骇人听闻的14年奸杀11名女性的“白银案”发生后,那个小城十几年都没有人敢穿红裙子出门的原因吧!
关于这无休止责怪受害者的言论,戚薇曾在剧中有一段醍醐灌顶的台词:
“强奸罪与她行为sao不sao,没有半毛钱关系。就算她今天光着屁股走在街上,也没有任何一个男人有权侵犯她!”
话糙理不糙!
地铁里偷拍的手机;
公交车上的咸猪手;
还有那大街上不怀好意的指指点点……
如果说性侵是极端事件,那这些在生活中就真的很常见。
可还是有太多人,会用一句“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来为恶意开脱。
推特上曾有一个推文得到很多人的支持,写道:
如果强奸事件是受害人的错的话,那么911事件就是建筑物的错了,因为它实在高了,一副想被撞的样子。
就像南昌红谷滩事件,案子发生后,有很多人去臆测受害者的过错,可事实是那个姑娘只是平平常常地和朋友在逛街,却遭此不幸。
是无差别犯罪的受害者。
我们不能想当然地把罪责让被伤害的人来承担啊!因为这根本就是二次伤害,会让受害者沉默,会让加害者猖狂。
每每有性侵案件发生,总有人会习惯性地问:“性侵当天,你穿的什么衣服?”
比利时曾有一个特殊展览便以此为名,展出了18位曾遭遇性侵的女生当天所穿的衣服。
你会发现,是丝毫不暴露的长袖、T恤、牛仔裤……唯一一件泳装,是因为姑娘当天在划船,进帐篷换衣服时遭遇了不测。
还要穿得多保守,才能保证安全?
错的从来不是衣着,坏的一直都是人心啊!
关于以上种种,我想用电影《一个母亲的复仇》中那句经典台词来总结:
“我教了我的女儿二十年让她知道怎么保护自己;而你却一秒都没有教过你儿子不要伤害他人。”
不伤害,才是杜绝一切悲剧发生的根本所在。
而关于那些被恶意伤害的人,你可以不走近抱抱她,但也请你别站在远处辱骂她。
请尊重,请尊重,请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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