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在客体的精确定义:一个本身并不存在的原因-它只能呈现于一系列的结果之中,但总是以某种扭曲的、位移的方式呈现出来。如果实在界是不可能的,那么,要借助于其结果去把握的,恰恰就是这种不可能性。
2、我只是我,我就是那个不可言述的东西,我就是那个把一切符号性的委任都减去后所留下的剩余-我只是那个残余、那个废料; 我只是一个残渣,一个渣滓;根本上说,我只是一个“人渣”,一个不可符号化的,无名的遗落物:我在这样一个位置,从那里,我可以听到这个声音:“宇宙是纯净的无中的一个缺陷”
3、在镜像阶段之前,婴儿只能感受到其碎片化的躯体,其力比多活动尚处在一种无法确知的混乱状态,还无所谓真正的欲望。到镜像阶段时期,力比多的投注以某种自恋形式出现,原初的性欲力比多发展成为自我力比多,自我亦由此而形成。自我是力比多投注到镜像或他人身上的结果,自我的构型本质上是对镜像或他人的一种想象性认同,通过这一认同,自我获得了自身的同一性,破碎的身体被整合为一个完整统一的躯体。
4、在镜像阶段,自我与力比多之间有一种类似于跷跷板的游戏。自我本来是力比多投注的结果,可它一旦形成,自身便成为力比多的贮存库,不仅把自己想象为一个理想的“我”,还进而以这个理想形象占据他人的位置发挥其功能,以自我的欲望形式去想象自我与他人和世界的关系,把异于自身的世界想象为一个内在于自身的统一世界。殊不知这个自我本质上就是一个他人,这个自我的欲望其实就是他人的欲望,当它以自已的欲望形式来想象他人和世界的时候,那其实已经是一种误认。也正是因为这个误认,在自我与他人和世界之间就开始了一场无穷无尽的求证过程,自我总想从他人那里辩认出自身,殊不知其本身就是一个他人,而对他人形象一次又一次的认同带来的并非自我欲望的满足,而是欲望在他人那里的一种达成。
5、自我和主体都是被构成的,前者是想象界的自恋性认同的产物,后者是象征界的符号性认同的产物,在它们的构成中,都有一种他性的结构,所以,它们的存在、它们的思、它们的言说,都不是自身所主导的
6、正是由于男人和女人的功能的象征化,正是由于那一功能真正地脱除了想象的领域而进入了象征的领域,任何正常的和完整的性别位置才得以实现。
7、实言即是充实的言语,这种充实性当然是源于其对主体之真理的揭示。可为什么实言能够揭示主体的真理呢?根本在于:首先,在拉康看来,主体的真理不是主体的自我认识——那一认识根本上是误认——而是主体对自身欲望或欲望之成因的认识,这一成因是处在无意识中的,就是说,主体的真理不是在自我的同一性幻觉中,而是在别处,在无意识的空白中,主体的历史是在另一个场景中形成的;其次,实言是一种行事的(perform)言语,一种创建性的言语行为,拉康说:“确实,言语如何能穷尽言语的意义?……除非是在产生言语的行为中。因而歌德对起源处的言语在场的颠倒——‘太初有为’——本身应再颠倒过来:当然是太初有言,而我们就生活在它的创造中。
8、人啊,听着,我要告诉你们那个秘密。我,真理,在言说。
9、能指链乃是拉康对能指的差异性运作的一种拓扑学描述,其意思无非是说:能指链是一个差异系统,在其中,各能指按照差异性的原则构成能指的链条,形成一个硕大无比的能指之网。拉康说,只有在能指和能指之间的这种关联中,我们才可以为意义研究提供标准。
10、阉割意味着原乐必须被拒绝,为的是在欲望之大法的相反层级上可以得到它。
11、一般等价形式是价值的一种形式。因此,它可以属于任何一种商品。另一方面,一种商品处于一般的等价形式(第三种形式),是因为而且只是因为它被其他一切商品当作等价物排挤出来。这种排挤最终限制在一种特殊的商品止,从这个时候起,商品世界的统一的相对价值形式才获得客观的固定性和一般的社会效力。
12、原乐的律令就是召唤我们尽情地去享受/享用我们的欲望及随欲望满足而来的快感,可问题在于,我们的欲望总是他者的欲望,是对他者之欲望的欲望,我们的欲望满足总是因为他者的介入而落入空无。这也就是说,我们的原乐或者说欠的求原乐意志总要受到他者及他者的原乐的纠缠。
13、欲望产生于要求的彼岸,因为在将主体的生活与其条件联系起来的时候,要求删除了它的需要;但欲望在要求的躲闪中也被挖空了,因为作为对在场和缺席的一种无条件的要求,要求以三种无(nothing)的形式唤起了存在的匮乏,而这个无又为下面三种要求提供基础:爱的要求,恨的要求——这种恨甚至会发展到否定他人的存在的地步,以及对在它的恳求中不为所知的东西的不可言喻性的要求。
14、弗洛伊德有关原始父亲以及子民谋杀父亲的神话的修正,言说主体的原乐是被禁止的,这被禁止的原乐实际就是原始父亲所享受的那种原乐,那是一种超越于原始大法之外的纯粹原乐——至少在神话性的回溯意义上看是这样——而在原始大法即乱伦禁忌确立之后,主体的原乐就只有借助菲勒斯能指的法则亦即通过接受父法的阉割才有可能。
15、本质上,我们认为有效验的移情其实是言语行为。每当一个人以诚恳]充实的方式向另一个人言说时,就会有真正意义上的移情-象征的移情,在那里所发生的事将改变两个在场存在的性质。
16、无意识的主体说到底也是欲望的主体,只是这两种说法的切入角度稍有不同,前者更多地是从无意识的语言构成来讨论主体的结构化,后者更侧重于从无意识的驱力机制来揭示主体的命运,前者是构成论的,后者是动力学的,就是说,对无意识主体的动力学阐述根本上就是对欲望的阐述,由此可以想见,欲望理论在拉康的精神分析学中必将占据核心地位,就像埃文斯说的:“如果说有一个概念堪称是拉康思想的核心,那就是欲望概念。……欲望既是人类存在的中心,也是精神分析学的核心。”
17、从其所朝向的对象的观点看,主体的欲望只有通过一种竞争,通过同他人的一种绝对敌性才能达一关系中得到确证。并且每当我们走近某一给定主体中的这一原始异化,最根本的侵凌性就会出现--这就是欲望他人消失,因为他支撑着主体的欲望。所谓人类共存的书面是不可能的,这并非社会现实意义上的,“欲望他人消失”并不是真的要去对他人实施谋杀,它指的是自我的那种侵凌性,是停留于想象的自恋中的主体的无意识之“思”--社会现实中人与人之间的尔虞我诈就是这种无意识思维的体现。
18、实言是瞄准、构成真理的言语,因为它是在某人为另一人所确认的过程中建立起来的。实言是行事(perform)的言语。
19、能指的逻辑实际就是一种差异性逻辑,能指的运作就是一种差异性运作,能指是通过指向另一能指来呈现其意指功能的。
20、我不是诗人,我是诗。
21、能指不表征所指,所指只是能指运作的意义效果;能指优先于所指,能指的运作独立于所指;能指与作为意义效果的所指的结合是不确定的、临时的、偶然的。能指是没有所指的空洞能指,符号是没有意义的能指符号,意义则是众能指运作的临时产物。
22、就他者作指之宝库而言,主体是在追他者之来欲望的,可这个他者是有欠缺的,总有一个能指在那里错失,所以主体在他者之中的欲望总要借助一个替代所指,由此而行成一个欲望的转喻链条。但另一方面,并不存在一个他者的他者,就是说,他者本身是有欠缺的,其在主体身上的运作总会产生出一个纯粹的意义剩余即对象a,主体因这个剩余而再次把自已投向他者的欲望。
23、这个物总是由空所代表,这恰恰是因为它不能为任何别的东西所代表,或者确切地说,是因为它只能为别的某个东西所代表。
24、对于拉康所讲的这种“不对称性”,我们需要在最充分的意义上来理解,因为它恰好显示了笛卡儿的我思主体的逻辑困境:在笛卡儿那里,由“我思”指向“我在”是通过一系列的自我确证来完成的,虽然“我思”的确定性是通过所谓的“普遍怀疑”获得的,可这并不能保证“我思”的主体和“我在”的主体是同一个主体。
25、精神分析治疗的目标就是让受分析者在象征的维度去确认其欲望的位置,在精神分析实践中,重要的是教会主体去命名、表达、阐述他的欲望。
26、笛卡儿式的我思主体也好,自我心理学的统一自我也罢,它们都是被结构的,都来自存在的一种误认,是存在的幻象。
27、原乐:第一,所谓原乐,指的是人对过度亢奋状态的追求,是主体对使兴奋降低到最低限度的快感原则的追求;第二,原乐是对因欠缺而来的欲望的享受,所以是维持欲望的东西;第三,原乐是一种僭越,是对法或者说法的僭越,对快感原则的僭越,故而也是一种罪、一种纯粹的恶;第四,法、能指、快感原则等属于象征界的一切固然是原乐的禁止,可也是激发原乐追求的祸因,正是建立限制的法令和法则为原乐的僭越提供了参照和方向;第五,原乐的产生与弗洛伊德在《图腾与禁忌》中描述的子民对原始父亲的谋杀有关,与父亲功能所代表的阉割和乱伦禁忌有关,所以也与菲勒斯有关,“匪勒斯是赋予躯体原乐的东西”
28、被菲勒斯能指禁止的原乐和通过拥有菲勒斯能指而获得的原乐。
29、只需稍微提及菲勒斯的功能,就可以暗示出主宰两性关系的结构。 这些关系是围绕着一种成为(a being)和一种拥有(a having)展开的,因为它们关涉着一个能指,即菲勒斯,因此而产生了矛盾的效果:它们一方面在这个能指中赋予主体一种现实性,但另一方面又使得被意指的关系虚化了。
30、但这个他人也是一个欲望主体,他也欲望被承认或被认可,同时,人要真正地成为人,就必须超越保存生命的单纯动物式的关注,甘愿为了他作为人的欲望而冒付出生命的危险,这就导致了主体之间为获得对方的耳鬓厮磨代号确认而进行的生死之战:谈论自我意识的“起源”,就必须谈论为了得到“承认”的生死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