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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一下子就到了秋天”
日期:2018-09-03 09:17:03 作者:欢晌 阅读:

“忽然一下子就到了秋天”

  2018/9/03

  图片/电影《滚烫的爱》

  作者/贪欢

  前几天出门的时候,还在犹豫穿长袖的连体裤还是吊带短裙,一看手机,还是32度,心里想着什么时候天气才会凉快起来。

  结果昨天出去,随便套了件之前穿过的旧衣服接触到屋外空气的刹那,竟觉得有些许凉意,于是把衬衫裹得更紧了一些。

  不知不觉,就到秋天了啊,再也不是那个不涂防晒不打伞,就要低着头缩着脖子,像个鹌鹑一样夏天了。

  我很喜欢秋天的,秋天能让人想起很多好事情

  比如南瓜色的指甲,脏橘色的口红,比如渔夫毛衣可爱小脚裤,比如和朋友一起去西山郊游,带着自己的小餐盒,里面有精心搭配的三明治和早起现榨的甜果汁

  北京的秋天特别短,短到来不及思考该买那件厚些的毛衣还是薄一点的风衣,倏忽就成了冬天,其实冬天也很好,豆沙色总是显得很温柔,但是不一样,有关冬天的美好记忆,往往属于温暖的小火炉,而没有那些和寒冷天气作斗争的时刻

  但是秋天啊,秋天是不需要抗争的,它很能照顾人的情绪,能够找到最合适相处方式,伴随着我,度过一个周,或者最多不超过三个周的好时光

  之前工作的时候,我常感到不平衡,周末的天气总是很差,不是下大暴雨,就是高温天气,就算硬着头皮出门,也不过是在一家店排队,被催赶着抓紧吃好饭,好让出来衿贵的座位,给到其他疲倦人们,再匆匆赶往另一家店。

  可上班的时候呢,好像每天都是好天气,蓝天白云,体感温度舒适,我总是趁着老板不在的时候大喊“怎么办,好想出去玩”,然后引来身边一阵共鸣的哀嚎,于是,总有种奇怪思想,好像自己为了钱在浪费有限生命,把最舒服日子奉献给了工作,自己切断了与它相处的一万种可能

  我们公司就在胡同周围,大一的时候我最爱逛周围的胡同,其中方家胡同那里,有家很可爱的店,叫做胡同食堂

  店面很小,只能坐三四桌人,但每次去都有种熙熙攘攘热闹感。很便宜的,一份套餐最多不超过30块,有糖醋小排,有肉末豆腐,有烫青菜,有水果,有花生米,有茶,有番茄蛋汤。

  其实味道很一般啦,甚至肉还有点腥味,远远够不上“特别好吃”,但我就是很喜欢,喜欢到每次经过都要去吃,喜欢到会和身边的每个人说起它,甚至带他们一同前往。

  大概是因为每次去的时候,满头白发的上海奶奶总会在旁边扇扇子,说些我不太懂的方言大意就是这个好吃,要我多吃一些。我能感知到一股温柔的力量,心里萌生出一种主动信任的情绪,这种积极的情绪,很让我喜欢,好像自己,也连带着温和了起来。

  记得最后一次去的时候,也是个秋天,我和朋友在纠结吃糖醋小排还是红烧肉,奶奶说,吃红烧肉吧,糖醋小排下次再吃,总还有机会的。

  我微微点头,笑着说好。

  但下次再路过呢,店已经关了,换到对外经贸那里继续做了。我总说着要再去吃一次,但因为路途遥远,工作又忙,总归是没再去过。

  又是秋天了,不再工作的我,很想去看看

  有人说秋天意味离别,我也在秋天送别过许多朋友,有道是愁是离人心上秋,似乎秋天,总有些悲凉的味道。

  我想这应该不是秋天的错,只是秋天太好,厌倦了这一程的人,总想着在这样一个季节,前往下一程。

  只是对于留下的人而言,偶尔显得有些残忍,毕竟这么好的秋天,只剩下自己独自品尝,就像是一块垂涎已久的蛋糕,早就想好了和那个人一起吃,最后只有自己,再多美味也只能是吞咽了。

  于是,只想与很少的人产生交集,最好这一辈子也不必分离,手挽着手生活,住一栋楼的两件房子,左右不超过一碗热汤的距离

  是太天真,但尚有幻想权利

  还想占用一整个昏黄的下午打盹,读一本有趣又毫不晦涩小说,俄国的不行,法国的也不要,直到夕阳西下,倦鸟已归去,毕竟秋天如何浪掷,都算不上是浪费。

   

  舔一口月光吧,是蛋黄味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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