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默小西 图 | 网络
◆ ◆ ◆
天凉了,挂念了——
转眼秋天也快要过去了,时间过得真快。我站在卧室中间,正在回想着那个被我收起来的暖风机去哪了。
“啊,好像是,谢谢你啦,”我搬来一张椅子,摆在了衣柜面前:“抱歉,又要踩你了。”
“没关系,你比以前轻多了。”随后椅子摆平了身子,我对它笑了笑,然后稳稳当当地踩了上去。
我努力伸手,往衣柜顶部摸索过去,终于,摸到了被旧衣服包好的暖风机。我小心翼翼地拿下来,外层布料上面铺上了一层薄灰,索性,将那旧衣布料直接扔了。
“嗨,你终于想起我啦!”暖风器在重见天日的那一刻兴奋地开口说道。
“恩,抱歉,冷落你这么久啦,之前是太热了……”我有些愧疚,顺手帮它擦了擦灰。
“所以你宠幸了空调那么久?”
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这暖风器醋意还真是大,见我不说话,暖风机大度地说了句:“算了,”接着它又环视了一周,“不过,怎么就你一个人了?我记得去年好像有个男的。”
“恩,他走了。”
“他去哪了?”
“不知道。”通电之后,我打开了开关,暖风机呼呼地吹出温暖的风来,真是感到活过一条命。
“记得去年你把我拿出来,也没见着用过几次,光靠他给你取暖了。”
“是啊,他说你费电嘛,2000瓦的功率,可贵了你。”
“嘻嘻,不过,外面下雪了吗?”
“没啊,才十月底呢。”
“那你可真怕冷啊,这么快就用上我了。”
我莞尔一笑:“没办法,体寒嘛。”
“那你将就一下吧,我估计没你那男人温暖。”
我笑了笑不再回话,我往沙发上一躺,头又开始疼了,我随手拿过茶几上的药瓶,倒了几粒放在手上,正准备拿起那个还剩半杯水的玻璃杯时,它说话了。
“别喝了,都凉了,去烧点开水吧。”
我没空理会它,我头疼的厉害,我只想快点吃下这止痛药,我端起水杯,吞下药粒,仰头一饮而尽。
“唉,”玻璃杯在我面前不断叹气,“那小子在的话,绝对不会让你喝凉水的,你说你这胃都被你迫害成什么样了。”
小时候就有这能力了,能听到各种东西的声音,大多是使用已久的物品,像那些一次性产品,零食饮料什么的,基本上都是死物,没有灵魂。
所以从小,我都很孤僻。小时候的我,并不知道这是项特殊能力,我以为大家都和我一样,直到我上了小学,同学们都笑我和桌子椅子自言自语,我才知道,这是一个只有我才拥有的奇怪能力。
爸妈早就看过我和家里的玩具自说自话,他们那会只是觉得我在扮家家。直到小学班主任把我的情况告诉了他们,他们才察觉到不对劲。
一开始,他们把我当精神病,带我看了各种医生,可我各方面正常,医生的诊断是我想象力太过丰富。
是啊,就这么认为吧。后来,我再也没让人看见过我这能力,所以,大家也都认为我“痊愈”了。
可我也很想有个说秘密的人,我希望他能相信我所说的,万物皆有灵魂,可每当我尝试着告诉别人时,他们都只会认为我在开玩笑。
我也笑着说,是啊,就是玩笑。知世故而不世故,很难做到,孤独又不是与生俱来的。
等周围的一切都闭嘴后,我打开电视机,电影频道正在播放老电影《重庆森林》,梁朝伟的颜还真是百看不厌。
“前阵子还看你好好的,怎么一下子胖这么多啊?虽然她不在,你还要见人啊,你不要自暴自弃嘛,不要再放纵自己了,减肥!”
电视里的梁朝伟,对着一块肥皂自说自话。以前从来不曾觉得这个电影好看,如今却觉得颇有深意。
“长安,”电视机突然也开了口:“你和梁朝伟还挺像的,在别人眼里,都是对着东西自言自语。”
“是吧。”我笑了笑,是很像。
“恩。”随后,啪嗒一下,房间黑了,黑得可怕,“你还是打开吧。”
“你不是有一点光都睡不着的吗?”台灯一边问我一边又重新打开了自己。
“我一个人怕黑。”
“好吧。”
我又拿起手机,屏幕显示此刻已经凌晨一点,只能睡七个小时了……
我打开微信,翻到了宁渊的微信,朋友圈早就看不见了,我只是想看看他的头像,那张笑得像孩子一样的照片,是我在迪士尼乐园帮他拍的,头上还戴着米奇的发箍。
我点开头像放大了看,那张图瞬间又变成了一只猫的网络图片。他把头像换了。
“他把你拉黑了。”手机开口说道。
“我知道。”
拉黑了好,证明他真的狠下心了。宁渊本来叫宁卓,本是一个很普通的名字。三个月前,他向我求婚的时候,他带来了戒指和花束,还有自己的户口本,户口本上的名字改成了宁渊。
“我宁愿付出所有,也要许你一世长安,顾长安,嫁给我。”
当时正是炎炎夏日,他额头上的汗水也不知是因为紧张的,还是因为热的,我听着他这番求婚说辞,觉得好笑,哪有人求婚还改名来求的。
“你就答应了吧,你别看我身上这钻小,也近一克拉了,你男人可在商场里还了老半天价了。”举在我面前的戒指估计看我迟迟不答应,搭起了帮腔。
在商场里还价,这对于宁渊这种要面子的人来说,确实是件难堪的事了。
“好啊,我答应你。”
他欣喜地站起来,帮我戴上了那枚钻戒。那个时候,我本以为我们可以一直这么幸福的,可就在三天前,就在这个房子里,他气冲冲地指着我和我身边的人破口大骂道:“奸(*)夫*淫(*)妇,不要再让我看见你们。”
从那天起,我们的一切,都断了。回忆越是汹涌,枕头越是潮湿,又一次在悲伤中睡去。
第二天起来时,太阳已经照进阳台,我拿起闹钟看了看,已经十点多了。
“抱歉,我叫了你的……”闹钟愧疚地向我道歉。
“没事。”我赶忙起身换衣,顺便打了个电话给老板,解释没有用,我就实话实说了,还好老板大度,估计是看我从来不曾迟到的原因吧。
“我明天多设几个,一定会像他那样把你叫起来的。”闹钟依旧心怀愧意,我笑着拍了拍它的头,起床刷牙洗脸。
出门之时,天空下起了大雨。我又返回房间找伞,我最近总是能够忘记这些小东西放在哪了,每到这时我才感受到能和物品交流的好处。
我撑着伞,小心翼翼地走着,生怕鞋子进了水。
“你说,为什么人们都讨厌我呢,对我避之不及。”伞外头的大雨哭诉着。
“因为,你会打湿人们的身体啊。”
“可是,我也能够滋润万物啊,你看着路边的花草树木,没有我,它们也不能开得如此茂盛。”
我顺眼看了看路边的绿植,此时正是桂花盛开的季节,甜美地气息飘香万里。
“可能这并不关我们的事吧……”我低了低头,不再望过去,“要不,你去西北吧,那边需要你,那里的人对你求之不得。”
一到公司,就被老黄喊到办公室,我知道,我这几天一直不在状态,做什么事都会出点小差错,这不是生理可以控制的错误。
“小顾啊,你这两天是怎么了?心不在焉的,你是有什么心事吗?”
此刻的老黄似乎没有以往大老板的姿态,他眉宇间关切的皱纹,反而更像一个父亲,其实我正在想,老黄为什么不臭骂我一顿,而是选择这样跟我谈心。
“我失恋了。”
“失恋了?你不是都要准备结婚了吗?”
“是啊,分手了,前几天的事了。”
“什么原因啊,我记得你以前天天在公司撒狗粮的啊,怎么说分就分了呢?”
我深吸一口气,盯着老黄看着,他一本正经地把手靠在桌子上,身子还往前倾了倾,我以前怎么就不知道我的大老板如此八卦呢?我思前想后了一番,最后,我决定告诉他。
“我劈腿了。”
当我说完这句话时,老黄眉间的褶皱不再那么深,那般心疼的表情不复存在,眼里满是疑惑甚至带点鄙夷。
沉默了良久,他才开口说道:“不管你什么原因,影响工作就是不对,出去吧,好好反省反省,再有下次,奖金就没了。”
看着老黄那般严厉地语气,我又把一肚子的苦水又吞了回去,“黄总,我可能过几天要请一个长假。”
“做什么?”老黄不耐烦地问了一句,这翻脸比翻书还快啊……
又熬过了一天。自从那天起,每天的日子不是在过,而是在熬。
走到写字楼底下,外面的雨还在不停地下,我再一次撑起伞,走进了雨里。
“你怎么还在啊?”其实我也不喜欢雨,它让我总是感到心情很糟糕。
“想来跟你道别,我决定接受你的建议,去西北了,去一个有自我价值的地方。”
走着走着,大雨好像渐渐小了,再之后,好像就停了。看来它是真的走了。
我收起了雨伞,站在书咖的门口,抖了抖雨伞上的雨水,门口的保安大叔递给我一个装伞的袋子,我道谢着接过袋子,把伞装了进去。
“你能不能别待太久?我这么湿闷在塑料袋里头很容易发臭的。”雨伞在自己完全被塞进塑料袋时开口要求道。
“行。”我叹了口气,有时候觉得这种能力真的很烦人,平常要照顾身边人的情绪就算了,我还得照顾一些东西的心情。
走进书咖,拿起上次没有看完的那本《毕业前的杀人游戏》,又点了一杯咖啡,挑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开始发呆。
其实我是真的不喜欢看悬疑小说,是宁渊喜欢,他崇拜东野圭吾,也许是爱恋强行养成的习惯,我逼迫着自己也喜欢这样的东西。
已经过去三年多了,那时我还是大三的学生,这家书咖的地理位置非常好,以书咖为中心,四周有三所大学,我就读于南面的二本学校,他在东面的一本理工大学,扎实的理工男,喜欢刑侦小说。
我每天都会一如往常的钻进这家书咖,奇怪的能力使我一直没有朋友,或许书籍是我最好的朋友,书咖就是我的避风港。
那天,书咖人气爆棚,四周环视已然没有了位置。我背靠着书架,捧着本书,看得出神了,也就不觉得这个姿势累了。
“同学,你前面的那个书架的男孩子应该是喜欢你吧,他每天都这么偷偷看着你呢,就那个穿灰衣服的那个。”
正读得出神,手里的书说的话让我产生了好奇心,我抬头一看,前方确实是有个穿灰衣服男生,在我抬头的瞬间似乎眼神躲避地低下了头,我定眼打量了一番,并不认识他。
“你一本书你怕什么丑?再说了,人家指不定是在看别处。”
“嘿,你还不信我,这小子看了你好久了,你这几天捧着盯着我看的时候,我可是正对着他的,我都每天能看见在你前边或者右边,又或者左边,反正都有这人,不信你去问问他?”
我被这本书弄得非常不耐烦,就快结尾了都不让人好好看完,“问就问。”
我合上这本《人间失格》,往前边那个书架走去,男生好像又立马低下了头像是在躲闪一样,我走到他面前,他又抬头惊恐地看着我,我举起手中的书——
“这本书说你每天都在看我,是真的吗?”
男生皱了皱眉看了看我,又看了看书,或许是我太鲁莽了,暴露了我的秘密,我心想着算了,一时冲动,一时冲动……
“这本书告诉你的?”没想到这个男生居然反问了一句。
“对,是这样吗?”
“它怎么告诉你的?”
“就这样跟我说的啊。”我总是喜欢说得这么理所当然,全然不觉得这是什么稀奇的能力。
我本以为男生会觉得我很奇怪,悻悻地离开,或许走之前还会骂我一句‘神经病’,却不想他经露出看到了宝贝一般的眼神,“妈呀,太神奇了吧,怎么做到的啊?”
“我……”我竟一时语塞,这是我第一次遇到这种反应的人,按正常人来说,不是说‘你没毛病吧?’要不就是‘你撒谎也撒个像样点的。’每每如此,可眼前这个男生,似乎瞬间就相信了我的话。
“就,小时候就有的能力了,身边的东西,基本上都能听到它们说话……”我的理直气壮居然在他面前如此逊色。
“真的假的?那你帮我问问……”接着,男生往自己的身体上下打量了一番,“问问我这双鞋,你问它有没有什么话想对我说的?”
“没有,”它脚下的球鞋语气好像不是很好,“求他赶紧回去洗脚,刚打完球就跑来这里,熏死人了。”
我听完不禁笑出声,“它让你赶紧回去洗脚,刚打完球特别臭,哈哈哈……”
“太酷了吧,”男生似乎并没有尴尬的感觉,“那你岂不是能知道天底下很多小秘密?”
我仔细想了想,确实是如此,就好比如刚刚那会,他脚底下的球鞋就已经告诉我他叫“宁卓”了。
“可以这么说吧,不过,你还是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你真的每天都在看我吗?”
“是是是。”男生的兴奋劲还未过,他一边回答,一边点头。
“你喜欢我?”
“是是是。”他倒是毫不掩饰,大大方方的承认了。
那天开始,我有了第一个朋友,又过了一小段时间,我有了第一个男朋友,后来,我经常和他一同出入这个书咖,从而也开始喜欢看悬疑刑侦类的小说,尽管每次都是直接跳到结尾看,又或是直接去看小说改编的电影。
我本以为,他打破了我的孤独,把我从寂寥无边的小黑屋中拉扯了出来,即使长时间待在黑暗里使我畏惧屋外的阳光,可他拉着我的那双手,就如一颗定心丸。
可如今,他走后,我愈发的孤独了。阳光已使我的荒凉,成为更新的荒凉。
至于真正的原因……我暂时对任何人都说不出口,或许,我习惯了一个人默默承担。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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