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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为良心增加负担
日期:2018-04-03 09:55:57 作者:沈栖 来源:东方网 阅读:

不能为良心增加负担

  “不能为良心增加负担

  一介老夫,我保持一种平和心态,似乎对天下事不再有情感冲动而动容。然而,近日读了《读者》杂志上刊出的一则事迹——贵州打工仔王冬骑电瓶车撞倒老人的前前后后,却感动不已,且感慨良多。

  2012年11月6日晚上7时许,正在四川崇州打工的王冬上街买些礼物准备老家探亲。初冬的天很黑,路灯昏暗,他急驰电瓶车不留意撞倒了一位过路的老人。老人没纠缠他,让他走,但王冬执意留下,叫了救护车把老人送到医院检查结果,老人颅内出血,要转入重症监护室并马上手术,王冬即刻回家取出仅有的三千多元,再向同事借了一千多元,赶往医院等候。老人出院后,王冬让妻子带着没断奶的婴儿从老家过来悉心照顾老人,直至老人康复

  王冬撞倒老人之后,他没有惧怕而逃逸;摔倒在地的老人起身后让他走,他仍没有离开;送到医院,发现后果严重,要一走了之也是有机会的,但王冬依然坚守了下来,甚至请妻子来照料老人。王冬周围的人讥讽他“傻”:“在你确认没人看见时,也就是天知地知你知了,何必揽下责任,费时费神又费财。”听听王冬是这么回答的:“对,是天知地知,但是,我知道还有一句话,叫‘人在做天在看。做人做事最起码要对得起良心,不能为自己的良心增加不必要的负担。我不走,是保护了我的良心。”这番话语简洁纯朴,但其中蕴含着深刻哲理和隽永的伦理

  时下,社会上撞倒人后常见情形是,肇事者经不起避责的诱惑逃之夭夭。王冬则不然,在既无街沿探头,又没路人见证情况下,毅然决然地摒弃避责的诱惑,主动承担起救护老人的责任,而且负责到底。

  一个打工仔,论社会地位,论工作报酬,甚至論知识学历,无疑都是低层次的。但是,一个人是否具有良心却不是以社会地位、工作报酬及知识学历来衡量的,它是一个人素质品行产物。行笔于此,我忽而想起了药家鑫。那个深秋的夜晚,念大三的药家鑫开车撞倒了一个骑电动车的女孩,药家鑫没去问她的伤情,而是想到自己的“麻烦”——她可能会记下车牌号告诉警方,自己由此会承担责任,没完没了地为她支付医药费。药家鑫想到的是,倘若她死了,“麻烦”就随之消失,自己也就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了。于是乎,他回车上取刀捅死了被撞的女孩。与王冬相比,药家鑫受过正规教育,知识学历自然高矣,但是他丧失了良心,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责,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古希腊哲学家芝诺说得好:“与良心相比,财富、地位、声望等等都显得微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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