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份杂碎》是一本由[美]安德鲁·科伊著作,北京时代华文书局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5.00,页数:345,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来份杂碎》读后感(一):民以食为天
从中国近代史一直到北京奥运会,它围绕中餐,讲述了中美饮食文化观的碰撞,近代的丧权辱国条约,中国园林,袁枚,华工在美的不幸遭遇,不走寻常路的美国波西米亚人,白奴,皮箱藏尸案,从中国的炉灶,到太平洋河流,到美国的铁路边,第一代美国华人将中餐推广到了美国的各个角落。本书覆盖范围极广,文化底蕴深厚,是一部耐读之作!
《来份杂碎》读后感(二):只求一口热饭
美国的著名中餐“杂碎”,大概绝大多数土生土长的中国人都不曾品尝过。好尴尬啊~
《来份杂碎》读后感(三):来份杂碎
这是一部中餐在美国的历史,这又不仅仅是中餐在美国的历史。虽然每一节都仿佛在讲杂碎,其实是中美关系史。从清朝第一批到达广州的美国人,到后来的美国华工,再到基辛格和尼克松,有我们熟悉的所谓左宗棠鸡,到我们不是太熟悉的杨步伟。学语言的学生都知道赵元任,但是没几个人知道赵元任的太太杨步伟写了一本中餐菜谱吧。中餐在美国从“老鼠肉”到唐人街上价廉物美的酒店,其实就是美国人眼中的中国人从劣等民族到平等地位的转变,虽然我不理解美国人为什么觉得中餐难吃。有趣的是在于,针对广东人的地图炮从那个时候就开始了,当时说中国人吃老鼠吃猫吃狗,现在说广东人吃福建人(误),不过现在戏谑的意味更多一些。美国人曾经对华人如此恐惧,就像现在他们对拉美人的恐惧一样,都是由于巨大的文化差异。但是现在华尔街的肉夹馍大受欢迎,中国的麦当劳肯德基必胜客塔可钟也越来越多,关于杂碎的偏见大概已经消失了吧。
《来份杂碎》读后感(四):我倒真想去尝尝这道知名的美式中餐
《来份杂碎》 一位美国学者通过美国视角讲述美式中餐的历史。 作为一名地道的中国吃客,竟然第一次听说“炒杂碎”这美国中式名菜,真是枉在吃喝界摸爬滚打这么多年啊。 杂碎就是用猪肉片或鸡肉片混合豆芽、洋葱、芹菜、竹笋和荸荠等等炒出来的一锅杂菜。这道所谓的“名菜”原本是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一道农家菜,根本没有什么固定的做法,里面的食材换成鸡肝、鸡胗、土豆、萝卜等等也没问题,基本上就是手头有什么就可以炒什么。就这样一道菜,却在一百多年的时间里被美国人认为是中国的“国菜”,想一想,似乎有点匪夷所思。 作者从望厦条约的签订,李鸿章访美和尼克松访华三个中美外交上的历史节点梳理了美国的中餐史,让我们看到了文化传播的一些有趣现象。70年代以来,中美关系改善,沟通增多,中餐也有了新的发展。但美国的中餐其实并没有摆脱廉价饮食的地位,这也意味着,真正深刻的文化交流具有相当大的难度,双方也都有很长的路要走。
《来份杂碎》读后感(五):不仅仅是中餐这么简单
昨晚拆的封,晚上就觉得很有意思,白天陪女儿击剑一直在看,终于看完了。从美国人第一次来华接触中餐,到尼克松来华访问,到2008年奥运会的美国人对中餐的态度。
其实整本书不止是中餐,还有历史,美国排华史,中美建交史。
反正我是搞明白了左宗棠鸡,以前在纽约,头一次听说左宗棠鸡, 幸运小饼,这种叫人摸不着头脑的中国菜。在中国城看见了孔子像。也被餐馆老板建议,作为单身女性,早点离开唐人街回家。
我一直觉得美国人矫情。请法国人吃饭就没那么啰嗦。美国人非给你来一个,我是素食主义,或者我不吃blablabla...
欧洲人接受度明显比美国人好很多。还是只能说他们自打跟英国分了家就没什么食物方面的讲究了,倒是成就了麦当劳、肯德基了。
看完这本书正好看见美国对中国公民持有10年签证的还要在网站登记更新信息,还要付费。目前只针对中!国!人!这届中国政府应该请美国总统吃什么好呢?只是,是请奥巴马吃?还是请克林顿?或者Trump?要是Trump,估计不去美国也行。昨天Trump初选超级星期2获胜,美国人都把加拿大移民局的网站搞瘫痪了,高潮就是他在麻省获胜的时候。
《来份杂碎》读后感(六):哪里有华人,哪里就有中餐。
有一句话叫做,哪里有人哪里就有华人,哪里有华人,哪里就有中餐。饮食即是文化的一部分,也是文明的表象符号。当人还在为四大菜系泱泱大国上下五千年的食谱满满自豪时,而清帝国摧枯拉朽式的崩塌,外商、传教士的进入,一场饮食与文化的冲突拉开序幕。
从第一个华人踏上美利坚的国土时,他必定带着大米、酱油、海鲜干。因为即使来到了一个全新的土地,但是饮食并没改变。从《望厦条约》的签订,到李鸿章访美再到中美建交。美国人用了200多年,接受了中餐。而远渡重洋的华人们也用了200年时间,在异域文化的浸染下,改良出了让美国人接受的美式中餐。
有时候饮食并不仅仅是饮食,还与当时的环境有关。早期华人去到美国,以低廉的劳动力与低价的餐饮发展出自己的华埠,甚至略带嘲讽的是如此大篇幅的描写杂碎,其实杂碎就是剩饭剩菜炒在一起,或者说今天我们的蛋炒饭吧!但可笑的是,也是杂碎带着中餐走上了风靡之路。但也是因为杂碎,所以导致中餐在美国人的文化意识里,就是低价、便宜。在后来100年里,华人也在努力使中餐馆变得高端,试图扭转美国人这个根深蒂固的印象。
整本书更像一本历史书,很多历史事件都以很详实的文字还原了,甚至很多报纸刊登的事件作者一一阐述了。是一本客观了解饮食发展的书籍。并且角度也很客观,站在一个现代美国人的角度回顾近200年的中餐发展,非常值得一读。
《来份杂碎》读后感(七):来份杂碎
在1900年之前,大部分白人都还不能接受中餐。但情况在1900年有微妙的变化,相比于之前如同贵族阶层的严格管教一般把中餐是为洪水猛兽,吃中餐这事在这个时间点有了一点点的冒险意识,它开始象征着人们对新鲜事物的尝试。虽然这是由追求自由散漫的波西米亚人开始的,但还是可以想像,一位异域风情的女子在听说一位先生吃过中餐之后,原来认为肮脏低下,极其厌恶,现在却会开始略带惊喜甚至是羡慕的说:"you dirty man",好吧这就算进步了。
整本书都是用这样的角度和节奏在按照时间轴前进。虽然是讲中餐在美国的进程,但起止其实都不只是吃。事情起于鸦片战争中后期美国对华贸易开始的交流,如果这些都是国恨家仇之类的,谈及文化,事有点大。那也至少是起于第一批华人在旧金山登陆美国开始淘金热时对美国当地的影响---"他们吃猫狗老鼠,在菜地里用大粪"这种会产生巨大震慑力的所谓生活习惯。
中间纯粹关于吃的历史,其实是最无味的。
当故事发酵到,纽约地区的唐人街小伙,杀人装箱,而且美国社会把惨剧联系到低俗肮脏的唐人街和杂碎店,这时候才最有意思。而到1913年,《时尚芭莎》,注意是《时尚芭莎》,不是餐饮杂志,开始刊登中餐食谱,茶点,教大家怎样准备一次正确的中餐宴会。这已经不是吃,而是文化入侵了。
整本书基本上结束于70年代尼克松/基辛格的访华宴会。
书本身是一部严肃严格的论文,有细致的引述,文献,也可以看出写作是基于大量的史料查阅。但比起同类书,比如孔飞力的《叫魂》,无论从立意还是写作上都还差一个层次。我又开始奇怪,这些如此写书的鬼佬外,是什么动力让他们长期扎根于复杂细密的中国相关史料当中去,筹备出这样那样的作品的呢?兴趣爱好?不管怎样,真得感谢他们的认真工作,哪怕仅仅是史料堆砌,都有无比重要的意义。让我们得以清楚明了的了解世界,这在当下中国尤其难能可贵。
关于文化入侵:严歌苓的《扶桑》历史背景也是第一批在旧金山登陆的中国探险者,开创者和劳工们。于今天不同的是,他们似乎从没想过要融入美国社会,他们一直用自己满脸堆笑的卑微坚持着,最终立足。两本书也都提到中国人的到来,导致整个美国西部白人工作机会锐减而最终产生的屠杀事件。为什么?白人早餐后,喝过咖啡,看过报纸才去上班,而中国人5点钟已经送货备菜,劳作完毕,然后才回家吃口早饭......这是本质区别,中国人会凭借这样的性格入侵全世界么?而现在的中国人是否还具有这样的性格?
我脑子都是一个瘦弱黝黑的清朝男子形象,他拥有满脸堆笑的卑微。
《来份杂碎》读后感(八):6
1783年,美国独立战争结束。第二年2月份,一艘名为“中国皇后号”的帆船在纽约港扬帆出海,目的地是地球另一端的中国。船上载有价值2万美元的西班牙银元和30吨人参。美国虽然已经独立,但强大的大英帝国还是对他们进行封锁,不允许他们进入欧洲或加勒比海域,不过他们可以进入太平洋。以外贸为主要收入来源的美国商人纷纷计划到地球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去做生意,然而他们没人了解中国,就像中国不了解他们一样。这些商人从一些游记里知道中国人用人参做药材,就囤积了大量人参来中国贸易。经过了6个月的航行,他们到达广州,第一次尝到了传说中的中餐,惊讶于筷子的使用和中国的食材、烹饪方式。美中贸易的序幕就此拉开。
中英鸦片战争后,美国人听说两国签订了条约,忍不住也要来分一杯羹,大使顾盛来到广州,发誓无论如何也要跟中国签一个类似的条约,“即使这样意味着不得不在中国的宴席上吃饭也在所不惜”。钦差大臣耆英在澳门接待了他,宴会上,宾主双方推杯换盏,中方官员出于礼节,不停用筷子给美国人夹菜,美国人只能“瞪大眼睛,张开嘴巴,假意傻笑,然后无奈地把菜吞下去”,出于报复,美国人也给中国人嘴里塞食物。礼尚往来,美国人回头也设宴款待了中国人。在两次宴会里,双方都觉得对方很满意自己的饭菜,暗地里对对方提供的饭菜骂个不停。美国的大使回国后,把带回去的东西做了展览,并作了关于中国的演讲,使得美国人相信,中国人一定都是火星人。
1848年,广东人听说美国西海岸发现了金矿,纷纷到美国淘金。时间久了,中国人开始开饭馆,很受各国的移民们欢迎,大家都觉得“人”的东西美味又便宜。几年后就有人赚得盆满钵满,衣锦还乡,又刺激越来越多的华人去加州冒险。这时候,华人就开始被排挤、被歧视了。华人在海湾里打渔,美国人觉得他们把海里能游的全捞完了。华人还开垦荒地,种庄稼、种蔬菜,不仅自己吃,还能拿来卖。华人一直被认为什么都吃,包括老鼠肉、狗肉、猫肉。除了外来游客因为好奇去体验,本地人很少到中餐馆吃饭。胆子大的人,尝试过中餐以后有时候会说一句:我居然还活着!有人约朋友到中餐馆吃饭,说:7点去吃,把洗胃手术预约到9点。对于美食家或者“贫民区观光爱好者”们来说,吃中餐就像“乘坐热气球旅行,坐潜水钟沉潜或者被绞死”一样危险而刺激。
之后的几十年里,华人也慢慢渗透到了东部的纽约以及美国中部。纽约人没有特别地排挤他们。美国人开始渐渐喜欢上了一道名为“chop suey”的中国菜。chop suey是“杂碎”的英文音译,把猪肉、鸡肉、蘑菇、竹笋等放在一起炒,我想这就像东北大乱炖一样,吃了又能饱肚又有营养。杂碎终于让中餐馆在美国打开了局面,成为经典美食。连饮食禁忌颇多的犹太人也忍不住到中餐馆吃饭。随着李鸿章1896年访美,中餐又热了起来。以至很多人认为是李鸿章把杂碎引入了美国,所以后来有“李鸿章杂碎”。杂碎迅速火遍全美,连歧视华人最严重的西海岸也抵挡不住这股热潮。甚至被餐饮公司制作成杂碎罐头,还有人在浴缸里栽培豆芽,再做成罐头,同样地还有蘑菇、炒面、中式酱。杂碎甚至发展成一个概念,以至有杂碎圣代和山寨版的美式杂碎。杂碎后来还被拍进电影,写进歌曲,例如一首歌名字就叫:当我走了,谁来帮你切杂碎?
二战以后,杂碎面对越来越多的挑战,肯德基、必胜客发展迅速。随着新加坡、台湾、马来西亚、越南等地的华人涌入美国,中餐也变得丰富多样起来。沪菜、闽菜、潮州菜、新疆菜、东北菜、川菜、湖南菜都被带到了美国。慢慢地,杂碎变成了文化遗产。
《来份杂碎》读后感(九):中餐在美国的流变
最早把中餐带入美国,主要是来自珠三角的劳工群体,饮食多是各种可用食材采用乱炖做法烹制,再加上各种以讹传讹,中餐蛇虫猫鼠无所不吃,让美国主流群体对中餐避之不及。中餐进入美国主流视线主要得益于几个因素
一是潮流群体的尝鲜。19世纪末,美国处于镀金时代中期,城市处处弥漫着金钱的味道,新旧权贵为了社会地位相互撕咬。雄心勃勃的新贵们一心想爬到社会的高层,旧贵们使出浑身解数试图将其挡在门外。沃德.麦卡利斯特将上流人士的名额限定在400人以内,也只有这些人才有资格参加阿斯特太太家举办的舞会。尽管上流人士引领社会文化的风尚,但不是所有纽约人都乐于跟风模仿。有一类人自称波西米亚人,源自于亨利穆杰的小说《波西米亚生活》,他们乐于选择不一样的用餐地点,体现自己的不同。他们领头带着美国人跨越了口味的边界。
二是名人效应。第一次是1896年李鸿章访美,美国视其为中华改革的主梁。美国媒体全程报道,甚至派了记者到下榻的华尔道夫酒店厨房记录随行四个厨子的一举一动。李每吃一口食物,都有记者密切注视。李在美待了一周多,与此同时,纽约掀起了一股中国热,人们纷纷涌入唐人街淘古玩、吃杂碎。第二次是尼克松访华,美国各大电视台直播国宴,尼克松夫妇用筷子进食。 “中国人喜爱他们的菜肴”尼克松夫人读道,“因此,如果你听到混杂的咽汤声和饭后的打嗝声时,便不应该动怒。这些都是无意识的用餐习惯,而且也是被中国社会所接受的”。当然在席上,人们还会相互敬酒—提取高粱精华而酿造的53度茅台白酒。有人提醒尼克松,敬酒时不要真正将酒喝下肚,只需轻轻用嘴唇抿一下就够了。最后便是微妙的餐桌交际。和桌旁的长征老兵谈些什么好呢?不用问,当然是食物无疑:“尽管许多国家的人都认为自己国家的菜肴是世界上最好的,但中国人比绝大多数人更有依据。当听到别人夸赞中餐味道多样、口感不一且香味各异时,他们会很开心。”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并不喜欢某种菜肴,便最好不要称赞它可口,或‘有趣,因为这样一来,热情好客的主人就可能会给你夹很多这种菜,你也会因此尴尬无比”始终谨记一个世纪前顾盛等人“瞪大眼睛,张开嘴巴,再狠狠吞进肚里”的经历吧,这便是最好的前车之鉴。
三是价廉物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数十年里,中餐店靠不断适应外部变化维持着生意。它们追随美国人的步伐,将饭店从中心城市扩展到新的郊区,比如纽约州的莱维敦和伊利诺伊州的帕克福里斯特,但是在那里,中餐店却遭遇了来自新兴快餐汉堡摊、炸鸡店和比萨店的竞争。由于后者充分迎合了饥饿忙碌的美国人的口味,中餐厅为了赢得市场,便再次发挥起自己的历来优势,开始给客人提供量多价低的食物它们的“主打菜”是“家庭套餐”,里面共有多道菜肴,并且价格便宜,深受中国广东裔美国人的喜爱。譬如在美国田纳西州的诺克斯维尔市,曾有一家名为新叙英楼(New Joy Young)的饭店,店里最便宜的双人套餐共包含四道菜:一份馄饨或青菜汤、一份芙蓉蛋或炒饭、什锦炒面以及蛋卷,价格仅为3加美元(有些饭店将菜目划分为几栏,因此许多人都将选择一道A栏菜加一道B栏菜”与这一时期的餐馆联系在一起)而一份炒饭、蛋卷配鸡肉炒面加起来总共才1.25美元。此外,在这些地方,人们可以随意点餐,如粤式龙虾、蘑菇鸡片、美式牛排纽堡龙虾和三明治等。无论在何种情况下,这些便宜熟悉的中餐馆总是能招揽到最多的顾客。四是华裔移民越来越多。20世纪的30、40年代期间,美国的华人们一直通过开饭馆和家庭洗衣业谋生。但现在,竞争来了。大型机械洗衣店迫使许多华人洗衣工丢掉工作。同时,随着美国人开始学做杂碎和炒面,华人也逐渐失去了在这两种食物上的主导地位。加上禁酒令解除,非华人夜店的竞争又使得大型杂碎舞厅的处境愈发逼仄。尽管全国上下仍有站处华埠,但唯有旧金山和纽约的唐人街人口数量还还在增长。现在,旧金山最大的中餐厅发生了一场惊人的逆转,不再以肮脏古怪的隔离区形象而闻名,而是转变为了―处明亮的现明亮的现代化旅游热点。
四是历史悠久的中餐不仅仅只有杂碎。首次揭示中餐并非只由一小批粤菜所构成,是一本食谱书籍。1945年,华人移民杨步伟(女)在美国出版了一本名为《做、吃中餐》的小书,系统介绍了中国人安排饭食的方式,从家庭饭食到饭馆宴请,包括用餐方式和各种礼节。除此之外,还介绍了中国大量的地方菜系。很多时候,问题都在于顾客并不清楚中餐里有哪些东西才是好吃的,所以他们总会点一些中国人不常吃的食物,而饭店老板呢,则试着提供他们自认为顾客会喜欢的东西。就这样,美国的中餐与中国本地中餐形成了截然不同的传统。随后北京菜、四川菜、湘菜陆续引入。
《来份杂碎》读后感(十):来来来,把这份杂碎满上
已经忘了怎么样关注上《来份杂碎》这本书的,反正就躺在我豆瓣想读书目里面,可能只是觉得名字好玩,正好趁着京东满减的时候,买来一本翻翻,扔了也不可惜。万万没有想到的 是,这本书从头到尾都是惊喜。本应该是一本非常严肃的学术书籍却被作者写成了幽默短篇。
看到这本书的时候让我想到了彼得海斯勒的《江城》,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中国人,彼得海斯勒笔下的中国小城市对我来说也是足够的陌生,陌生倒不是源于城市不一样,陌生是源于由于太熟悉了而忽略,由于太过熟悉而不会停下脚步去观察。而彼得海斯勒做到了,看到《江城》有时候总是非常的温馨,觉得他的笔下就是在讲我的家乡,他呆的那个师范大学就好像是我们家乡的师范大学。每一个人都有足够的代入感。这种陌生感同样适用于中餐,作为一个浸淫在中餐环境中的我们往往忽视了中餐本身的存在。
回到《来份杂碎》,正是因为天天吃着中餐,浸淫在中餐中,往往忽视了中餐背后的一切。作者给了我们一个非常好的视角,见证了中餐在美国的发展,同时展示了中餐自身的历史。
写这类书非常容易陷入两个陷阱,要么是像一个历史学家一样的去堆砌素材,从头到尾客观冷静精确,谁都知道大英百科全书牛逼,但是又有谁会乐于阅读呢?亦或者像一个纯粹的吃货一样,带着一种猎奇的心态为大家介绍中餐,满足一下西方读者对于中餐奇怪的想象,在他们的意淫中再添一把火。这本书避开了这两种可能性,找到一种给你讲故事的方法,从一碗小小的杂碎汤聊起,告诉读者,中餐如何在美国破冰,如何通过食物来消除民族、国家之间的偏见。
在书中反复讲述两种文化之间差异造成的误会,这种误会不但是美国文化对中国文化的误会,同样也有中国文化对于美国文化的误会。
两种饮食文化的碰撞,书中有一段特别的好,分别记录了一个中国人初次到美国吃饭的经历,和一个美国人初次来中国吃饭的经历。中国人在美国会觉得美国人好粗鲁,狗居然能和人在一个屋子,女人居然还能与男人一起吃饭,简直是大逆不道。美国人对中国饮食有一个非常粗暴的评价——旧地毯上的烂蒜。两种文化冲突一览无遗。而这本书最让我感到欣喜的莫过于有许多留白,作者只是展示者,并没有过多的评论这两个故事本身,让读者自己去体会故事背后的故事。
既然在说中餐,那绕不开话题就是中国人种菜的水平。记得那会《火星救援》在美国上映的时候,马特达蒙把土豆种出来的时候,所有美国人都惊呆了,这TMD也太牛逼了吧。而到中国来的时候,吃瓜群众们纷纷表示,怎么只带了土豆?多单调,应该再来点韭菜,吃完了一茬还有一茬,最好在配点黄瓜西红柿就完美了,最后,既然都这样了为什么不养两只鸡?耕种的情结深深地刻在中华文明之中,而这种情结,对于美国人来说却是无法接受的,因为我们施肥用的是粪便,在让土地变得更肥沃,而在美国人严重这却是恶心和瘟疫传播的代名词。事实上正是因为中国需要粪便施肥,所以自古以来城市中的粪便都是集中回收处理,用来施肥,所以相对西方的粗狂处理方法,阻止了很多病毒的扩散,这就是为什么中国没有爆发过类似于欧洲那种大规模的黑死病和鼠疫。
这里面也谈到了华人在美国悲惨的遭遇,19世纪中后期到美国的华人像所有探索西部的美国人一样,为了淘金为了赚钱。中华民族坚忍的气质体现的淋漓尽致,华工为美国修铁路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原来基本上所有华工去修铁路是为了赚钱,给家里寄钱,不是很多历史书上说的被骗来的,并且华人面对的恶劣工作环境是每一个修铁路的人都在面对的问题),并且由于工资低,吃的少占据了极大优势,引发了白人的巨大不满,造谣中餐,并且开始排斥华人,最终导致排华法案的诞生,以至于普通美国人也对中餐敬而远之,因为在那样的政治环境下声称喜欢中餐是一件极为危险的事情。中餐也在美国遭遇了寒冬。
当然,既然有寒冬就有高潮。两次美国人对中餐的集体狂欢源于李鸿章访美和尼克松访华。尤其是尼克松访华,这个不但代表着对中国食物的认可,更代表着对一个闭关22年文明古国的认可。
最后说一个书中我认为最有趣的一件事吧。一个到中国传教的神甫在在一件餐馆里面吃饭,对于其中一道菜的兴趣极大,想知道这是什么肉,但又不知道该如何进行表达,于是就对着老板“嘎嘎嘎”,老板也用同样精练的方式回馈了他“汪汪汪”。不知这位神甫当时心中作何感想。
这本书写的极好,现在的世界信息太便捷以至于人们几乎忽视了相互的差异,而这种差异不会因为信息的便捷而消失。依然有太多的误解没有被消除,一本书改变不了什么,但是这本书为我们提供了一种互相了解的可能性,也许政治的分歧大家不关心,文化的碰撞我们懒得学习。但是对于“吃”,世界人民是有着心有灵犀一般的共识。我们可以看见彼此,在吃的道路上达成一种美妙的共识。
正文部分结束,以下是题外话:
这本书的装帧是我最近见过最好的一本
首先,没有腰封,腰封绝对是一个莫名其妙的发明,用来当书签都觉得low,发明腰封的人应该被沉猪笼!
1
其次,没有外加一层封皮,精装书籍有个封皮我还能理解,不知道为啥现在非常多简装书籍外边还加了一层封皮,套上影响阅读质量,取下来不知道放哪好,扔了有些封皮还挺好看。
最后,这本书是简包装,很多精装书非常的影响阅读体验,这本书本身的阅读体验非常好,纸张粗糙有感觉,并且在封面上浅浅的印了一个中英对照的中餐菜单,不放在阳光底下还不容易注意,算是一个彩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