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子午线》是一本由[美] 科马克·麦卡锡著作,九州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66.00,页数:424,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血色子午线》精选点评:
●越到后面越荒凉,仿佛整个人类史展现在这片荒漠之中。
●什么后现代、意识流真的既不新颖也不高级,持续性高潮不怕肾衰竭吗?白描很酷的话大家都当色盲好了,虚构的世界过于单调的话再残酷也麻木了。+1星送译者,难为你替作者挨这么多骂了。
●无法理解
●看到一个评论说残酷的诗意,就觉得非常贴切,写的是血腥暴力的西部世界,读起来艰难又晦涩但是非常有画面感
●写一篇短书评吧
●景物描写太好了 爽利的剥落 被净化。
●...这翻译感觉是网文,很难受。救命。
●看得纠结
●“而此时猎户座像巨大的带电风筝在西南方升起” How does he do it?
●读一半后就弃的书。太过于表现主义的写法,太过于客观的描述残酷的美国西部世界,读不下去。下一本《人类群星闪耀时》
《血色子午线》读后感(一):烈日长空,干裂的头皮,迎着风。
麦卡锡的笔是疯子吧,从没读过那么美的荒漠,苍山,厉石,墨夜。一路头皮赏金猎人的杀戮,是文学的一镜到底,比《发条橙》厉害很多的暴力美学。
“因为你们的理念可怖而你们的心灵脆弱。你们的怜悯、你们的残忍荒诞,焦躁不安永无止息,仿佛不可抗拒。最终,你们害怕鲜血,越来越怕。你们害怕鲜血与时间。” 我也渐渐相信了理性的虚假与不可靠,时间是流动的,鲜血也是,这座建造在科学的当代世界所极力摆脱的一切,也许才是真正不需要意义和解释的终极答案。
“人无法逃脱自己的宿命,法官说,总之你身不由己。一个人,如果因为认清了自己的命运,而因此选择某条相反的道路,最终只会在同样的指定时间到达同样的位置,因为每个人的宿命都和他寄身的世界一样大,其中也包含着各种对立。这片多少人为之屈服的沙漠十分广袤,只适合坚韧的心脏,但它也终归是空虚的。严酷,贫瘠。它的本质是石头。”
《血色子午线》读后感(二):末日景象
展现了一个毫无人性的荒蛮西部世界,故事其实比较简单,独特的是作者的描写手法,不厌其烦的对每个环境地细致描写,尤其是对战争杀戮时的描写,经常会用到没有标点的长句、需要读者自己去断句,这在阅读时会造成非常有趣效果,突然间会改变你阅读的节奏让你感到紧张喘不过气极带画面感的描述让你目不暇接眼睛经常没有适应放慢速度而需要重读几遍。读这本书的速度不会太快,因为这样详细的场景描写会让你不停的想象,基本等同在看电影,难怪科恩兄弟说写老无所依剧本时候,就是一个字一个字把小说抄下来而已。
整本书就是一副末日景象,在这里适者生存是唯一的法则,文中仅有的一点文明却也让我印象深刻,一个是铁匠不愿锯断那把他认为很漂亮的枪,一个就是主角快死的时候却被一群印第安人救了。
虽然终章的诗句中已经暗示了代表战争机器的法官将继续跳舞、而主角必须沉睡,我更愿意相信结局是开放性的。
《血色子午线》读后感(三):讓人誤以為是個成長小說
現代英美文學殿堂級作品中,把《血色子午線》的兇殘暴力減半後,它還是最為兇殘暴力的一本兒。再把道德評判翻倍,依然是它最讓人感覺不到道德感。
看《血色子午線》幾十頁之後再看一集《冰風暴》或《漢尼拔》,會感覺跟看《唐頓莊園》差不多。
故事發生在十九世紀四五十年代的美墨邊境,一個十四五歲的小孩兒從田納西的家裡逃出來加入了一個燒殺掠奪的隊伍,之後被土著幾乎殺光,他又緊接著加入了另一個隊伍“頭皮獵人”。
故事情節大致由騎馬和殺人兩項活動構成。他們的隊伍里有個法官,陰森的躲在每句話後面。在法官身上,麥卡錫創造了一個可以跟文化史上任何一個邪惡化身比嚇人的邪惡化身。他身高兩米多,全身沒有毛髮像個嬰兒,什麼語言都熟練掌握,喜歡光著身子到處溜達,還經常開即興小講座,宣揚他的暗黑達爾文主義和癲狂的尼采超人幻想。
在閱讀《血色子午線》時如果不停的被那些獸行所震駭,就是你還沒有讀進去。但如果你在這本書的預設中待得過於舒服,也就是認可了人在特許之下與嗜血的禽獸無異,那麼書中一場接一場的慘怖情節讀起來不免又會有些厭倦。
《血色子午线》读后感(四):人类最初的荒蛮和最后的堕落
说实话这书写的还是不错的,但是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所以给了三星而不是四星,主要是我不喜欢荒野西部的类型。当然说这个是历史小说也可以,说是末世小说也行。之前看了他出的另一本《长路》,觉得那个还是符合胃口,读着也流畅。这本书里面的长句好多,一开始很不适应,但是后来就习惯了。整个故事写得一贯的黑暗,从糟糕的背景年代的设定,到悲惨的人物出场,再到踏上一条死亡之路,到处都是毫无秩序可言的景象,暴力是唯一的权力。这七拼八凑出来的队伍在踏上寻找杀害印第安人的路上可以说毫无乐趣可言,他们纠结成的队伍也只有一个目标,就是杀人,但每个人内心的目标却没有直白的说明,直到后来书中将宗教、哲学等等一系列东西都混杂着表现出来,才使得故事有了新的意境。作者在环境营造方面的功底真是深厚,荒原的景象非常直白和立体,而行走其上的人却显得荒蛮而又孤单。文中的法官是一个从头到尾都很神秘的存在,似乎有点像上帝的形象,也许他就是上帝,来让人类疯狂而已。而年轻人的存在则是对法官的对抗,在这条路上一面行走一面成长,内心戏不多,但活到最后已经很不容易了。那些善良的人们和希望保护自己群落或者家族的人们在故事中并没有什么好结果,在冲突的年代里,善良是没有意义的,而战争和鲜血才是对时代的最大印记。人类体现出来的是荒蛮与堕落,这黑暗之面是在懂得了一切以后的最终沉沦还是动物性即将丧失前的疯狂,谁知道呢?!
《血色子午线》读后感(五):荒野中人类的绝望绵延无穷
超五星推荐。哈罗德·布鲁姆的推荐并未落空,这部恐怖的小说充满了令人震骇的原创性和预言性。我甚至怀疑作者一边创作,一边同时盯着《启示录》的文本。小说将一支猎取印第安人头皮的杀人狂军队置身于蛮荒的西部,任凭他们在完全的道德沙漠里大肆屠戮。“正午的白日下,他们就像荒野上的一支幽灵队伍。”这种幽灵性,主要体现为军人们对生命的完全的轻蔑(对他人,对自己),在一个骇人的猎杀现场,作者写道:“在这些暗血滩中,每一个里面都有一个完美的小太阳。”荒诞的光明对恐怖的幽灵,乃是极致的悲剧与反讽。这支杀人队伍的精神核心,乃是体量惊人的法官,他超越于一般军士之上的,既是他的残酷,也是他对历史的兴趣(他会记录岩石上的文明成果)和深刻的反省。法官说,“战争经久不息。在人类存在之前,战争就已在等候。终极的行当等候终极的从业者。”这是在为他们的屠戮行为寻找借口。法官说,“道德法则乃人之发明,旨在为弱者而剥夺强者的权利。在每一个拐点,道德法则无不被历史法则推翻。无论用何种终极测试,都无法证明道德观点是对是错。”这是对历史残酷性的深刻剖析。在某些时刻,法官对人类的命运进行了终极启示,“如果上帝打算阻止人类堕落,那他为何至今还不出手?哥们儿,狼群会消灭不合格的成员。还有什么其他生物会这么做?难道人类这一物种不是更具掠食性?世界的规律是枯荣生死,但在人类的事务中,却没有衰退出现,而人类繁荣抵达正午,夜也就开始了。取得了顶级成就时,其灵必然也已耗尽。当他抵达制高点,其时代也已走到天色渐暗的傍晚。”他在发出预言时,在残酷之上还漂浮着某种轻浮和不屑,也许作者将法官视为了上帝的逆臣撒旦。但整部小说最美妙的地方在于,作者虽然进行着经典对照般的写作,但他从来没有过分地进行文本切入,始终保持着他的原创性。在某些瞬间,文本上升到诗歌的高度,那时,虚无主义不仅战胜了道德,而且也战胜了历史。任何一个读者读到如下这段文字,是断然不能忽略的,因为这是文学永恒价值的充分展示。“小雄驹低头倚着母马,母马注释大海,那边对人类而言也是未知的,群星沉落,鲸在黑暗无痕的海中摆过巨大的身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