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是一本由[美] 菲利普·罗斯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60.00,页数:21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事实》读后感(一):事实
“这本书讲述的是如何以数据作为根治无知的良方,以理性作为心灵平静的源泉,因为这个世界并没有你所感觉到的那么糟糕。”作者通过自己多年的教学经验,通过大规模的抽样调查发现了人们普遍存在的错误本能,通过13个问题串联起来,分析我们所存在的十项错误本能,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在作者身上,我看到了对这句话最好的诠释。
《事实》读后感(二):假面舞会的裸面告白
现在回想起我的高中生活,印象最深刻的是这么两个场景。其一是当时的语文老师时常以鲁迅的小说《药》为例,她带着确切的表情迅速地在黑板上画下所谓的思维导图,那思维导图在两年间以着不变的措辞、不变的内容不断地出现。还有一个是历史老师,他长得圆滚滚的,小眼睛里总带有一丝挑逗的意味,因为眼睛受过伤,他戴着一副褐色的眼镜。每当提到辩证唯物主义时,他的嘴角连同褐色眼镜下的小眼睛会一齐讥笑反问,历史这小姑娘怎么能任人打扮呢。其实我当时也不过是成天在抽屉里偷看安妮宝贝、郭敬明的小毛孩,但这两个场面至今都让我心生恐怖。直到大学快毕业,迟钝的我才明白它的恐怖所在,讲台上的他们以一种强势自负的姿态强硬地宣判了某种事实的必然成立,这或许也是他们的职业成就得以成立的认知依据。可跳脱出基础教育阶段的唯一哲学(即马哲)来重审这两个命题,就会发现,历史就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在这个意义上,事实、历史或曰真相并不存在。
其实,这并不是什么新鲜奇特的伟大发现,而是基础性的常识认知,但有意思的是,深谙此道理的菲利普·罗斯却反其道而为之,大张旗鼓地将其自传命名为《事实》,并在开头写给祖克曼的信件中自白道,“我以这样的散文体来毫无掩饰地袒露自己”、“再让体验回到虚构前的原始真实”和“保持坦率”。罗斯似乎是下定了决心,在年过半百之际,带着重返历史现场的决心向过去回溯,并且力图“返回原点”。
于是,在《事实》中,罗斯通过回忆重新言说了一系列故事,有一条看不见的虚线将其生命的相关事实串联了起来,而其在犹太人与美国人、情人与丈夫、作家与儿子等种种交错身份之间的挣扎也随之显现。在自传的主干部分,罗斯追溯了从犹太小镇男孩到小说家的人生轨迹:布拉德利海滩合租房屋所遭遇的残酷的“种族骚乱”,使其在十二岁时决心要成为一名保护弱者的律师;纽瓦克足球场上的反犹太迫害逃亡;亟想甚至愿意不惜一切代价脱离家庭的青春期;和波莉偷尝禁果,开始了情色冒险的梦想;当然,还有和乔西剪不断的情爱纠葛,以及匪夷所思的骗婚、不间断的法院传票诸此种种。可以说,罗斯非虚构的自传的精彩程度一点也不逊色于其虚构小说。
作为自传,罗斯似乎应该就此搁笔,毕竟他已经以书写的方式成功地建构了属于自己的历史。但最具文学性,同时也是最迷人的地方正在于,罗斯在强调其自传的“去神话化”努力的同时,也强调了“去神话化”的不可能。“对过去的回忆并非对事实的回忆,而是对你想象中的事实的回忆。”记忆的冲动来自于建构,而回忆的本质却是解构。因为事实是不可知,更不可在追溯中确切抵达,而诸种言说更近乎是一种容器。
于是,在自传的最后,祖克曼给罗斯回复了一封信,在信中,祖克曼残酷地将其此前的建构一一消解,尖锐地质问“在展示他或她的行动和思想时,是为了袒露相关情形的本质,还是为了匿影藏形?”,进而指出“你只有依靠掩饰,才能将之披露出来”,以此宣告罗斯“返回原点”、“原始真实”的彻底溃败。但更值得探讨的问题在于,祖克曼何许人物?如果说“计划中的自我暴露,其主要对象还是我自己”的话,那么为什么需要依靠他者来确认事实?很大程度上,祖克曼除了开展上文所指出的事实解构的实践以外,很重要的是,他在追问这事实与反事实中间为何而空白?
祖克曼惊讶地发现了罗斯言说事实时呈现出了异样且罕见的“温柔”、“和解”以及“感伤冲动”,而这柔和顺从的一面与其在公众领域中所主张的反叛、颠覆、独立、自由恰恰是相反的,于是他发问“但身为抗争者的你,你的抗争在哪里?”也就是说,在事实的言说中罗斯抽离了“抗争”,无意识地向他曾经不计一切代价决心脱离的价值回归。直接的导火线是罗斯五十岁时遭遇的身体疾病。遗传性的疾病让罗斯回到了父亲第一次陷入生死博弈的记忆(故而自传也以其为叙述起点),罗斯也恰是在世袭般的死亡恐惧中获得了真实体验老父亲生命的契机,而这种体验的致命之处在于它让罗斯不得不承认并且拥抱他所刻意漠视的来自家庭的爱与温暖,以及“犹太家庭是不容侵犯的避风港”的犹太传统。以此为契机,罗斯重审与乔西的情感纠葛时,他也窥见了自己内心深处的脆弱,以及对于爱的极度渴望。
而这些价值的回归和情感的体认对于震呼反叛传统的罗斯来说无疑是痛苦的。罗斯惊讶地意识到决意从犹太家庭传统中独立出来的自我不仅不是英雄,而且实际上并未斩断与传统的联系。也就是说,他从与传统的分离开始,经由对传统伦理的反叛、否定和重构之后,最终又回归到了自我与传统的联系之中。他悲哀地发现,所谓的反叛意识仅仅是一种意识。(这让我想起鲁迅先生的“中间物”)
在这个意义上,祖克曼是与罗斯共处的另一个“我”。换句话说,罗斯与祖克曼实际上是灵魂的一体两面。于此再去讨论虚构与非虚构的问题显然已是多此一举。而罗斯作为文学创作者最迷人之处正在于他在事实与反事实的空白处隐蔽地彰显了内面的自我,以及预言了自我不可逃脱的悲剧性,这亦是文学性的永恒之处。
《事实》读后感(三):作家的生活不止有“事实”
“凡是不能杀死我的,将使我更强大。”这句现在在中文网络风行的流行语,原文的出处其实是尼采的《善恶的彼岸》。我相信菲利普·罗斯也同意这句话,不过他引用的是约翰·贝里曼:“对于作家来说,没有将他置于死地的折磨都棒极了。”最终诗人约翰·贝里曼忍受不了折磨,跳河自尽,而菲利普·罗斯逃过了浩劫,幸免于难。
菲利普·罗斯怀有理想主义和浪漫倾向,年纪轻轻就展露头角,自认为是文学天才。26岁他的第一本小说出版就颇受关注,一时风头正劲。这时候的他希望生活风起云涌,希望艰难、危险的事发生在他身上。天遂其愿,第一次婚姻给了他沉痛的打击,在离婚后,他为支付大笔的赡养费和诉讼费用而颇感头痛,同时玛格丽特(书中的乔西)持续不断的纠缠他。诸多闹腾,让他有三四年时间没办法写作,而他当时的身份已经是一名职业作家。1962年至1967年他没有一本书出版,要知道,菲利普·罗斯的一生可是以高产闻名。在那段时期,他处在崩溃的边缘,为了做精神分析他向编辑乔·福克斯举贷,后来他夸张地回忆到:“要是没有心理辅导我可能就出去杀人了。”
在《事实》这本书中,菲利普·罗斯用一半的篇幅讲述了第一任妻子玛格丽特的故事。他将玛格丽特化名为乔西,讲述了与乔西的相遇,以及她的意外死亡。乔西带有骑士精神般的勇敢,作为一个受害者对所在阶层的逃离,这些特质深深地吸引了罗斯。乔西先是想通过罗斯找到一份出版界的工作,后来谎称怀孕,像救命稻草一样抓住罗斯。而似乎是犹太人的责任感起了作用,最终罗斯与乔西结了婚。离婚以后,罗斯以她为蓝本,写就了新书《当她是好女人的时候》,并给主角安排了一个死亡的结尾,让她因为愤怒作出了错误的决定,最终冻死在雪地里。让罗斯震惊的是,在书出版一年后,乔西意外死于车祸,发生了某种不可思议的重叠。
《事实》这本书的副标题叫做:一个小说家的自传,其实这就是菲利普·罗斯版本的《一个青年艺术家的肖像》。在美国中下阶级的犹太家庭出生的罗斯,在成长过程中感受到了美国文化和犹太文化的差异和矛盾。他的童年生活平淡无奇,唯一的特长是口若悬河,这或许就是一个当作家的天分。在学校时期以及步入文坛之后,作者叙述了三段恋情,以乔西为主,这些经历帮助他不断重新认识自我,认识到一个作家的可能性。可这本书里面有多少是事实呢?书名不过是又一个讽刺游戏,作者、主人公、叙述者这三者的身份是如何重合,又是如何分离的呢?这只有作者才知道。在梅勒型的积极暴露和塞林格型的与世隔绝中,菲利普·罗斯选择居中,他只把小说的独立现实看成是唯一重要的。在这种伪自传和自我分身的多重裂变中,罗斯不断地在追寻自身与美国社会的诸多问题,试图去还原其中的过程,以期形成某种理解。
作为书中的另一个角色祖克曼,这可以说是另外一个罗斯,也是作家在采访中提到过的“反罗斯”式的读者。祖克曼反对这本书的出版,并就此书的简单片面化、可能造成的误解与罗斯展开争论。祖克曼的出场让自传具有了小说色彩,同样,也很好地规避了自传本身的自说自话的特质。要注意的是,祖克曼不过是作家的另外一个分身,在众多分身中,读者无从分辨哪个是真的罗斯。作家用虚构之笔,将真实的生活嫁接于小说之中,完全模糊了两者之间的分别。
在结构上,菲利普·罗斯用了书信对话作为开场和收尾,并且巧妙地安排了一些事情的出场顺序,把乔西的死,放在马丁·路德·金和鲍比·肯尼迪被暗杀的叙述之后。同时他又故意隐去了一些重要事件,什么时候离的婚,什么事情是导火索,那段时期他的生活又是怎么样的。罗斯避而不谈,在书中直接安排了梅的出场,用梅的对比进一步凸显乔西的存在。在写作手法上,可以看到陀斯妥耶夫斯基的影响,罗斯的叙述中有大段的内心独白,不遗余力以一种批判性的姿态,展开自我的剖析和社会评判。在罗斯的独特声音中,他带领着读者重返事发之地,讲述当时的心境,找到分崩离析处的裂痕,指明并标示出来。
菲利普·罗斯年少成名,26岁出版的第一本短篇小说集《再见,哥伦布》就让他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在业内收获赞誉,认为他年纪轻轻就已经羽翼丰满,具有一名成熟小说家的特质:风格化的语言、重大的主题、独特的叙述语调和结构能力。《波特诺伊的怨诉》的出版,让他成名在美国大众读者之间。美国三部曲的问世,让他一跃成为美国一流作家之列。但是,自第一本书出版以来,他就受到来自部分犹太人、文学评论家的攻击。继承传统还是被同化?他把这些写进了以后的书中,并进一步形成了自己的独特主题。在虚拟与现实之中,罗斯找到了很好的平衡。按照约翰·厄普代克的话来说,菲利普·罗斯在现实主义边界上活跃地漫游度步,然后再穿越。
2020.3.16
《事实》读后感(四):如果生活是事先张扬的虚构
by 谷立立
1984年,在接受《巴黎评论》采访时,菲利普·罗斯把小说称为“扮演他人的艺术”。很多时候,他的人物代替他行使着作家的本分,而他自己则隐身在故事背后,伪装成“知名文学评论家”。那么自传呢,当然是另一种伪装了。好比参加假面舞会,“造出假的生平,假的历史,从我生活中真实的剧情里调制出半想象的生命”。似乎是对上述言论的回应,罗斯写了《事实:一个小说家的自传》(以下简称《事实》)。这意味着,当他提起笔来,一笔一画地描绘他的前半生,他总是不由自主地拿起美颜相机,调用柔光、磨皮、美白等滤镜,把本该真实的自传弄得无比“梦幻”。毕竟,如纳博科夫所说,小说家的话并不可信,哪怕他信誓旦旦地保证他笔下的每一个字都是如假包换的“事实”。
《事实》有一个首尾呼应的结构:开篇和结束分别是两封信,夹在当中的则是罗斯的“自传”。前一封信,由作家罗斯写给虚构人物内森·祖克曼(熟悉罗斯小说的读者不会不知道他是《祖克曼三部曲》的主角,也是罗斯的第二分身)。信中,罗斯袒露心声,告诉祖克曼,他厌倦了角色扮演,决定以文字破除神话,为自我祛魅。后一封信恰恰相反,是祖克曼写给罗斯的回信。他用文学评论家不容置疑的语气,对这份手稿进行文本分析,推翻罗斯的说法,告诉我们这是百分百的虚构。于是,就像在玩“真心话大冒险”的游戏,两个罗斯一真一假、一前一后,开始了他们的隔空论战。
没有谁会知道,《事实》究竟是“真实的小说”,还是“虚构的自传”,除了罗斯本人。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人到中年的他如何看待自己的前半生。毫无疑问,《事实》是他的《追忆似水年华》。这一次,罗斯带着普鲁斯特式的热情,重返生命的最初,回顾他被父母过度保护的童年、过度自由的大学时代,以及让他深受重创的婚姻。故事开始于1944年。彼时,罗斯年仅11岁,对成年人的世界没有太多认识。这本该是父子和谐、感情深厚的年龄。可偏偏,他与父亲并不融洽,“虽有不同的人生经历,却有同样的不耐烦和任性,相互碰撞,徒增紧张”。
恰逢此时,父亲患病入院。年幼的罗斯第一次知道了“死亡”的确切含意,终于明白父亲早已不再是必须用尽全力去抗衡的庞然大物:突如其来的腹膜炎让他迅速衰弱,他鼓起的肱二头肌渐渐萎缩,道德约束似乎也派不上用场,“他皱缩的脸庞简直就是我们老祖母的拷贝”。正是在这样的危机中,年幼的罗斯要开始他的成长。他还记得父亲给他讲过五个叔叔的坎坷人生:破产、疾病、亲家争执、婚姻纠纷、不良贷款、子女麻烦……就像最初的文学启蒙,他从父亲口中找到了未来的自己,以及日后那些让他享誉盛名的小说的影子。
“他(罗斯的父亲)的知识的表达形式就是叙事,但他的叙事内容从不丰富:家庭、家庭、家庭,纽瓦克、纽瓦克、纽瓦克,犹太人、犹太人、犹太人,有点像我自己的叙事。”说起来,罗斯的“叙事内容”的确算不上丰富。他出身于纽瓦克犹太社区,毕生所写都离不开纽瓦克的疆界。《事实》里有一章名为《安全的家园》,写的正是纽瓦克的旧事。显然,纽瓦克并不“安全”。这里是他“不可侵犯的家园”,这里也是歧视的孵化器。为了保住饭碗,父亲邀请犹太上司到家里做客。多年以后,罗斯还记得当年的情景,只是回忆起来多少有些走样。一家大小收拾得整整齐齐,不仅从壁橱里翻出了绿色毛毡,还在餐厅里挂上了卢浮宫油画的复制品。
父亲称呼上司为“老板”,毕恭毕敬地询问他是否需要一份饮料。如此殷勤款待,总是让年幼的罗斯感觉不适:他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坐在自家的客厅,还是在陌生人家做客。一时之间,虚幻、疑惑接踵而至,竟不知道“我”究竟是“我”,还是某个不知姓名的替代者。当然,歧视并不仅仅针对成年人,孩子之间的敌视更让人难以忍受。常常为了自保,男孩菲利浦不得不变身为现实里的阿甘,时刻准备着迈开双腿,转身就跑,“我在黑暗中飞奔到最近的围墙,悬空跳下约六英尺,在霍布森街上落地,继续前进,穿越小巷、车库、后院篱笆,最后抵达家门,花了不到五分钟”。
成年后的罗斯当然很清楚,父母所谓的体面,不过是“一块用来保护自己的盾牌”。而他自己,则更愿意洗去身上那点“淡淡的外国残余”,做一个地道纯粹的“美国小孩”。但直到大二那年,罗斯离开当地大学,转学到宾夕法尼亚州的巴克内尔大学,这个愿望才有了实现的可能。那时,他编辑杂志、创作小说、与非犹太裔的女子交往,“亲自体味美国现实与犹太小镇的差异”,进而找到了自己的学习对象。于是暗暗立下宏愿,要成为学识渊博的英语教授,或是“书好不赚钱”的严肃作家,“我会是一个穷光蛋,却是纯正无瑕的”。
只是,穷光蛋也好,纯正无瑕也罢,到最后都成了浪漫的想象。至少,罗斯从来没有得到真正的新生。其后,在芝加哥求学、任教期间,他结识了育有两个孩子的乔西(她的真名是玛格丽特)。书中,罗斯把这段经历比作一出黑色电影。他自称“天生喜好戏剧性的比照”,熟悉并精于“自我解嘲和喜剧夸张”。在与乔西相处的每一天,他都试着“扮演一名完美的犹太骑士”。不得不说,他还是太理想了。因为比起“狡谲的小镇女子的小心思”,再多的喜剧夸张、再谦恭的骑士精神,都是徒劳无用的。相反,为了逼他结婚,乔西花了两美元从黑人孕妇手中购买尿样,谎称她怀了孕。
这里不难读出罗斯的自嘲。文学教授的专业素养告诉他,现实往往比小说更为荒诞。此时此刻,除了用“反生活”来描述这一切,似乎也没有更好的词语了。“它使我在大学里学到的关于虚构可能性的传统概念,以及我吸收的关于均衡、间接、得体的詹姆斯式优雅,统统变成了绝对的荒诞”。如罗斯所说,《事实》就像一部时间机器,它穿越时间的阻隔,带他回到少不经事的从前,换一种姿态看待记忆里如烟的往事:如果生活注定是一种事先张扬的虚构,那为何不干脆放下冷静,静静等待一部虚构自传的诞生?因为虚构,恰恰是他身为小说家的本能。
《事实》读后感(五):藏身在自己笔下
对自我进行深入剖析,这是菲利普·罗斯贯穿了一生的写作路数,他似乎永远都在和镜子里的另外一个自己在搏斗、辩论、嬉戏和对峙,他似乎永远都无法走出以自身作为出发点来书写的那个看上去狭窄、实际很宽广的领域,而这反倒成就了菲利普·罗斯的写作意义与文学价值。
《事实》文 | 戴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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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读什么书?
《事实》。
2012年11月,年逾八旬的美国当代作家菲利普·罗斯宣布不再写书,这意味着其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文学创作画上了句号。罗斯表示,“现在我不想继续写作了,我把一生都献给了小说,读小说、写小说、教小说。我已经将拥有的天赋发挥到了极致。”他拿起自己的作品重读一遍,想确认自己是不是浪费了光阴。最后,他借用了美国著名拳击手乔伊的一句话:“就这样,我已经尽力了。”近些年来,除了每年十月诺贝尔文学奖即将颁发的那些日子里,我们能在赔率榜单上看到这位作家的名字,罗斯就如同他笔下的那位洛诺夫一样,活得像个隐士。据说罗斯封笔之后在上西区家中的电脑上贴了一张即时帖,上面写着:“与写作的战斗结束了!”有人问他要做什么,他回答道,“除了死亡,再无忧虑。”2018年,这位作家的一生也画上了句号。据外媒报道,菲利普·罗斯于当地时间5月22日去世,享年85岁。这一天,也是法国作家维克多·雨果逝世的日子。
罗斯在《人性的污秽》里写道,没有任何东西得以恒久存在,然而也没有任何东西转瞬即逝。但罗斯却在短暂的一生中留给我们无数的文学精品。1959年,年仅二十六岁的罗斯以一部中短篇小说集《再见,哥伦布》一举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轰动美国文坛,由此开启了他五十多年的文学写作生涯。罗斯是美国文坛不折不扣的长跑健将,生前一共留下了二十八部长篇力作,一直站在美国文学的前列,他的文学成就为其赢得了美国文坛“3L”的称号——Living Literary Legend(当代文学传奇)。在文坛叱咤了半个世纪,罗斯几乎拿遍所有的美国文学大奖,包括两项国家图书奖、两项国家图书评论界奖、一项普利策奖等等,也连续多年成为诺奖呼声最高的作家之一,可惜这终将成为遗憾了。
关于菲利普·罗斯的写作,其实是个永无止境的话题。在美国作家里,菲利普·罗斯称得上是一位社会学观察者,几乎每个时代都可以从他的小说中找到印记,比如著名的“美国三部曲”,涉及到了美国麦卡锡主义对社会的危害。而“祖克曼系列”与“罗斯系列”更可以看到作者的自我投射,与其说是小说,倒不如说就是自传。当许多作家在小说中尽力隐藏自我的时候,菲利普·罗斯反向而行,他的不在意来自于他需要释放自我的困惑与挣扎,与所有同此情境的读者共同面对未知。罗斯的文风粗豪干脆,敢于揭示被掩盖在生活表层之下的人性的复杂和虚伪,并具有自我审视和批判的力量,这使得他的小说具有着独特的内省面貌,尤其能以自我审视的方式来观照美国新一代犹太人的灵魂和精神世界。罗斯不仅借助小说探讨“到底是坚持一个犹太人还是作为一个背叛的作家”、“到底是美国人、犹太人还是成为美国人希望的犹太人”这样的问题,也让犹太人的很多问题变成了所有人的问题。
然而在国内读者圈,菲利普·罗斯的受众一直不多,或者说鲜有关注。除了没有诺奖光环加持的外部因素外,更深层次的原因恐怕在于罗斯作品中那种犹太性无法让中国读者感同身受。另一方面,罗斯的写作主题主题多涉及衰老死亡、身份认同、家庭伦理、两性关系等,内容贴近个人生活与内心世界,这种过于袒露自己欲望、指向自我批判的书写,让多为保守内向的国人无所适从。罗斯是一个并不太向往光明的作者,而他的小说里常常有自己的影子,在每个故事中静静地观看着一众角色,亦介入故事之中。那是一片灰蒙蒙的天空,罗斯就是孤独小屋里那个寂寞的男子,用一面镜子映照着似长实短的人生,其中有悔恨、欲望、欢愉和悲哀。我们习惯了批判别人,而不是自我批判;我们习惯了书写别人,而不是把自己变成书中的主角。罗斯的写作打破了中国人太多的“习惯”,阅读感受可以说极具冒犯性。
除此之外,罗斯作品在中国混乱的出版顺序进一步为其阅读与传播造成了障碍,不同的译者和出版社,无疑给读者带来了不小的麻烦。罗斯的作品版权在国内经历过多个出版社,但都未能顺利将全集推出。出版一个作家的全集是颇费周折和勇气的,所幸2019年上海译文出版社获得版权后决定出版菲利普·罗斯的全集,其中之前从未在国内出版过的大约有10多种,“罗斯系列”恰在其中。该系列作品是菲利普·罗斯带有自传性质的著作,不仅是他创作高峰期中的经典,也是我们了解菲利普·罗斯非常重要的文字途径,因此不得不说其在中国“被释放”得太晚。
无论自传还是他传,读者爱读名人传记;无论亲自操刀还是他人代劳,名人爱写传记。菲利普·罗斯也不能免俗。经历30年创作生涯后,罗斯于1988年出版了第一部自传性小说《事实:一个小说家的自传》,该作品也成为其后续共五本“罗斯系列”的首作。在《事实》中,罗斯集中描绘了自己人生的五个阶段:他的童年时代,大学时代、热恋时期,文坛首秀《再见,哥伦布》惹来的争议以及《波特诺伊的怨诉》这部天才之作的创作。小说用大量惊心动魄的细节来拷问自我的灵魂,语言质朴直白,在生活和艺术之间、现实和虚构之间、理想和欲望之间进行了很好的呈现,描述了一个作家的肉体处境和精神上的困境。
罗斯的这部作品在文体上很有特点,是由一篇论述文学的论文与一个小说家的自传结合而构成的,表面看似乎是一本探讨小说怎么写得圆的小说,但在小说里,菲利普·罗斯的文学化身“祖克曼”又复活了,继续和作者、也就是活着的菲利普·罗斯进行着对话和反诘,不断地对美国的文学、生活、历史和现实进行着分析和批判、嘲讽和挖苦。
在菲利普·罗斯一生的小说写作中,对自我的审视、与自我的纠缠,大部分都是以祖克曼这个分身来衬托和书写的。据研究者说,以祖克曼为主角和配角的小说多达九部,可见其壮观。个人以为,“祖克曼系列”完全可以和约翰·厄普代克的“兔子系列”小说相媲美,甚至更为丰富,它是以伪自传和自我分身的“精神分裂”的方式,清晰地呈现了菲利普·罗斯对自我的理解和对美国社会与史清理的全过程。
回到《事实》这本小说,其开头和结尾分别由两封信构成,第一封信是由传主罗斯写给他多部小说的主人公祖克曼,向他解释写作自传的初衷、自己对自传写作的看法和写作中的顾忌,还请他直言该传记是否应该发表。因此,结尾那封信顺理成章是祖克曼写给罗斯的回信。在这封长达35页的信中,朱克曼直言不讳,他对罗斯这部只有短短150页的自传主要内容一一发表了看法。比如内容失真,没有如实汇报自己的经历,比如尽管记述了一些成长事实,但忽略了内心动机和感受等等,并最终提请罗斯不要出版,因为罗斯 “‘准确地’汇报自己的生活不如写我(祖克曼)写得好”。
《事实》完美展现了一名笔耕多年的文坛巨匠应有的风采,罗斯从标题设置到结构编排上都有意反向利用自传和小说解读契约调动读者。对自传,作家突出其小说家编故事的虚构性,而对小说,罗斯又采用与署名相同的叙述者,铺张地写作自己的生活经历,给读者以纪实故事的假象。结构上,罗斯用往来信件、前言、后记以及“致读者”等形式时而强调真实、时而宣称虚构,以这些部分相互矛盾的反讽表现主题的复杂性。内容上,对遭受了前述读者激烈反应委屈的罗斯来说,“自传还部分地存在于那些观点之间的冲突、事实和虚构之间的张力以及理解的自传冲动和虚构本能间的矛盾”。将其自传命名为《事实》,罗斯表达了毫不妥协地面对生活真相的决心,并用了整整一章《都是一家人》叙述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读者风波,展示了当初承受的各种形式的压力,也揭示了这一经历给予自己创作灵感的过程。罗斯在给祖克曼的信中写道:“这本书稿体现了我的另一种生活,是集中体现在想象的你身上所有假想的解药和答案。”
“所有小说都有自传的因子,所有自传都有小说的成分,对于小说大家,尤为如此。”话虽如此,但绝大多数作家在其虚构作品中都千方百计抹掉自己的生活痕迹,菲利普·罗斯却反其道行之,大张旗鼓地谈论、运用自己的生活经历,可以说热衷于在创作中自我指涉和自我想象。对自我进行深入剖析,这是菲利普·罗斯贯穿了一生的写作路数,他似乎永远都在和镜子里的另外一个自己在搏斗、辩论、嬉戏和对峙,他似乎永远都无法走出以自身作为出发点来书写的那个看上去狭窄、实际很宽广的领域,而这反倒成就了菲利普·罗斯的写作意义与文学价值。
在《巴黎评论》的专访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作为一名一生都献给小说写作的作家,罗斯对小说的作用却很悲观,他说他不相信在所处的社会中,人们会因为读了某本小说而发生什么显著改变。小说的作用只是“让读者有些东西可以读。最好的状况是作家改变了读者的阅读方式。这对于我来说是唯一的现实的期待。同时对于我来说也足够了。阅读小说是一种深层的独一无二的快乐,它是一种让参与者全情投入的神秘的人类活动,不需要任何附加的精神或政治理由”。这是一个写了一辈子书的小说家的肺腑之言。
是为读书笔记。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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