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民族史(全四册)》是一本由[英] 温斯顿·丘吉尔著作,南方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48.0,页数:1254,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英语民族史(全四册)》精选点评:
●主要围绕上层政治和军事展开,对社会经济涉及过少。
●第一遍:2008.12.6 - 2009.4.18
●英语民族史
●就看了第一本,实在是太艰难了看的。。。我读“隐之书”的时候也没觉得这么难读下去= =
●翻译的质量还是不错,只是错别字多一些,校对做得比较差
●伟大的政治史传统
●20140212
●“未来尚不可知。但过去应使我们对未来充满希望。至于最终实现大同的具体条件如何,我们现在无法得出明确的答案。”——历经三个半月的艰苦跋涉,丘吉尔首相160万字的《英语民族史》终于被我攻克。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在读
●1评论不多。我喜欢看丘吉尔的评论。2“英国总是超脱于冲突之外,等战争快结束的时候加入要胜利的一方”——这是我一直对美国的印象,原来英国传统如此啊。
《英语民族史(全四册)》读后感(一):从政治的角度看英语民族的发展
作者首先确定了一个基点,“民主与自由”是时代发展的先进(虽非最优解)。
基于这一点,观察在“民主与自由”上最为先进的英语民族的发展是必须且必要的,尤其是在政治演进和民族性的变化上,同时这一发展过程本身及其基于现代价值观的是非判断,也成为前者的佐证。
本书的现代意义,一个以北大西洋宪章为基础,以英美特殊关系为轴心,环北大西洋的英语民族正在形成。虽然它还面临着种种困难和文化的形成中的波折,但始从它的诞生就已证明了其生命力的无比强大。与此同时,以汉语文化为基础的东亚文明却错过了它所结合的最佳机会,但是,当我们认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做和做什么呢?
《英语民族史(全四册)》读后感(二):要多读几遍..
这四本书,我花了很长时间才把它读完..一方面没有时间,大部是在每天坐公交车上看得,另外,刚好又碰上回家结婚的春节..所以...前后看完...三个月了吧.
我觉得翻译者的水平很高,一些句子译得非常精彩,用了很多漂亮的形容词,而且读起来很上口.
但是唯一遗憾的是,太多的外国人名我记不住...呵...看来.还要多读几遍.
总得来说,作者的写作水平及译者的水平都不错,对于那些要了解英语的发展情况与历史过程,是很有帮助的....
UNSHINEBAMBOO
《英语民族史(全四册)》读后感(三):第一册
主要讲的是不列颠从远古到中世纪的变迁,写的和流水账似的,不过一部严谨的书么也不可能有什么传奇的骑士小说色彩。对于经济和法律的介绍很强大,原以为不列颠在工业革命之前和欧陆比就是蛮荒之地,不过看来贵族为国王的限制而产生的大宪章比欧陆同期理念还真先进。英格兰虽说和同期的东方比如何如何矮挫丑,但是就像农村凤凰男一样,有了发展的基础,为未来的全球帝国打下基础。
西欧普遍比东欧先进并不仅仅在冷战以后,或是现在,而是可以追溯到中世纪(当然很大程度上西欧以前受到罗马人的影响)。以盎格鲁撒克逊文化为代表的日耳曼文化今天成为世界主流不是偶然。
本书名曰英格兰的历史,其实必要联系半个欧陆,不列颠的统治者向来是西欧或是罗马的强者,就连丘吉尔也是半个美国人,看这本书还是比较值的,更是被西方社会的巨人一笔一笔描述的,的确是理解西方的必看书籍。
《英语民族史(全四册)》读后感(四):译者是故意地特立独行还是稍欠些常识?
说实话,就我目前读到的部分来说,这套书译得还算不差,至少语句流畅,也没冒出什么英式汉语来,不过译者对一些专有名词的翻译实在不敢苟同。
Celts,欧洲古民族,通译为“凯尔特人”,至少对于NBA的波士顿的球队和苏超联赛格拉斯哥的一支球队都是这么译的,这里却成了“克尔特人”。如果说“克尔特人”的译法谁不主流但也确实有人用的话,那么继续:
ero Claudius Drusus Germanicus,古罗马的著名暴君,中文通译为“尼禄”,这套书里却冒出“尼罗”来。
Gaius Aurelius Valerius Diocletianus,开创了四帝共治制度的罗马皇帝,中文通译是“戴克里先”,这里却成了“狄奥克利迪安”,btw,无论是百度还是谷歌,如果加上引号搜索“狄奥克利迪安”,均是没有搜索结果。
Constantine,罗马有不止一位皇帝叫这个名字,最有名的当然是Constantine the Great,通译“君士坦丁大帝”,不知道译者为何弄出一个“君士坦狄”来,再去搜索了一下“君士坦狄”,谷歌和百度都只有一个条目,均指向了新浪读书的一本书,《英语民族史》。
Common Law,稍微有一点西方法制史或者法理学常识的人都应该知道什么是英美法系,从而知道什么是英国“普通法”。这里Common Law却翻译成了习惯法。习惯法,根据维基百科的解释,是“在特定社会环境之下,可以被客观辨认出来的已经被建立的行为模式”,与普通法判若云泥,英语是Custom Law。每个国家都有其习惯法,而普通法是英美法系特有的法律体系。
King Arthur,英格兰传说中的国王,神话般的传奇人物,圆桌骑士团的首领,通译“亚瑟王”,这里成了“阿瑟王”,比较搞笑的是,就在同一页的一张插图的说明文字里,明明白白写着“亚瑟王”。
拜托,这几位译者先生女士,如果您真想搞特立独行的话,至少把英语注在专有名词的后面,免得读者去搜索“狄奥克利迪安”却一无所获。
《英语民族史(全四册)》读后感(五):还是听听人家自己人是怎么说的吧
现在有人在批判说英语强奸了中国青年。不管这种说法是不是真的,或者仅仅是哗众取宠,至少从目前看来,英语已经成了中国青年人中间的一门逃不掉、避不了、拒不开的东西。学习语言,必然应该了解一下人家的文化。而现在,我们对英语文化的汲取,更多地是来自于美国。有人说,中国青年对于美国的了解甚至已经超过了美国人自己。
但是美国实际上并不能代表英语文化。我们可以嘲笑一些守旧的英国绅士,说他们那种对美国文化不屑一顾的态度是固步自封。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英语之所以还叫英语(虽然已经有美语的说法,但是毕竟还是English,而不是Amglish哦),是说英语的根还是离不了英国的。
有人说,没有读过莎士比亚的人是不懂英语的,那么没有了解英国历史的,又有多少真正了解英语呢?我觉得,对《英语民族史》一个最现实的目的就是:既然学了那么多年的英语,那么,就了解一下英语民族的形成、发展的过程吧。
我的朋友们有时说,丘吉尔的书就是又臭又长。但是我觉得,与丘吉尔的一战回忆录和二战回忆录相比,这套〈英语民族史〉真的可以说是短小得多了。在字里行间,洋溢着这位二十世纪杰出政治家的一种由衷自豪。要知道,丘吉尔的文笔还是相当不错的。只要稍稍有一点耐心,跟着这位老兄的笔,就会发现,这次超越时空,超越民族的旅行会是非常值得的。
我觉得,读这本书最深刻的印象有点出人意料,那就是,英语民族形成的历史实际上也是一部妥协的历史。这和二战中丘吉尔先生给人的那种坚韧不拔的抗争形象截然不同。我认为,英语民族带给当今世界最大的财富是那么一种独特的制度,而形成这种制度,是需要集体性的大智慧的。恰巧,丘吉尔本身正好是一位非常杰出的政治家,他驾驭这个题材,分析这个题材正好是得心应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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