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女儿之名》是一部由文森特·贾洪执导,丹尼尔·奥特伊 / 塞巴斯蒂安·科赫 / 玛丽-乔西·克罗兹主演的一部剧情 / 传记类型的电影,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观众的观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以女儿之名》观后感(一):好
要认死理的人物为主角的故事。最加分的地方是它竟然很短。尤其很感动导演以Andre为主线,而对国际法、性犯罪判定、欧盟关系、媒体等容易在其他同类型片子被放大的元素都做了最轻的处理。看到Andre心中说Kalinka现在应该44岁了,那个时候看到了一个最原始、最单纯的父亲形象,哭成狗。
《以女儿之名》观后感(二):社会
当我看到父亲无能为力的样子真的很心痛,为了女儿想尽一切办法,为了女儿不惜一切代价,这个世界是残酷无情的,但是我们的心是炙热的,法律不是完善的,真正的正义应该在人心,法律需要靠我们不断的去完善,去执行。我可以去原谅一个真正悔过的人,但绝不能原谅一个践踏人心,钻法律漏洞,甚至无视正义的人。
《以女儿之名》观后感(三):是正义吗
真实案例 30年的时间这位父亲都没有放弃对自己对女儿的承诺也没有丧失理智十年二十年败诉再上诉 一直走法律程序去为女儿寻求一个公正 “我从未想过亲手裁决”电影可能是想说无论多么不公只要坚持正义只会迟到永远不会缺席 但是有多少正义真的会来呢 三十年的漫长岁月只换来罪犯15年的刑期 也是公平吗
《以女儿之名》观后感(四):司法和人权
电影中父亲为了女儿最终伸张了正义,采用了从合法到非法的手段。司法和人权发生冲突时,以司法为准绳还是以人权为准绳?该电影非常优秀的表现了这个矛盾最终的解决方案。这也是欧洲白左控制了社会权力导致的一个结果。窃以为,这也是黑社会组织存在的必要吧。。。。。。。。。。。。。。。。。。。。。。。。。。。。。。。。。
《以女儿之名》观后感(五):以女儿之名
法国的法律没有给继父定罪,接下来十几年里他的生活重心都在为女儿的死亡查明真相。他先后跑了很多地方,试了很多方法,甚至经常得到警察的警告。他不相信法国的法律,所以来到德国,辗转到奥地利,警察才抓住女儿的继父,可是按照法律他们需要将男人送回法国,回到法国男人又被无罪释放了。谁也想不到,这场仗一打就是整整30年。
《以女儿之名》观后感(六):以女儿之名
影片根据法国的一个真故事改编,1982年7月的一天,男主得知了女儿的死讯。他的女儿只有14岁了,在去世之前在德国和妈妈、继父一起度假。不过很快,她的死亡状况出现了疑点。生父为了女儿的真实死因跟法国法院和德国检察院纠缠了30年,但德国一直不肯引渡女儿的继父到法国进行审判,最后还是生父把他绑架到法国,才得以审判
《以女儿之名》观后感(七):以女儿之名
影片根据法国的一个真故事改编,1982年7月的一天,男主得知了女儿的死讯。他的女儿只有14岁了,在去世之前在德国和妈妈、继父一起度假。不过很快,她的死亡状况出现了疑点。生父为了女儿的真实死因跟法国法院和德国检察院纠缠了30年,但德国一直不肯引渡女儿的继父到法国进行审判,最后还是生父把他绑架到法国,才得以审判。
《以女儿之名》观后感(八):我的女儿
电影最感人的在于父亲的爱和坚持,最悲哀的是母亲对于爱情的盲目自信。
死亡最可怕的是这世上无人在记得我,在母亲和弟弟都已经相信女孩子的死亡是一件意外的情况下,父亲决绝的坚持是伟大的,即便被多个国家拒绝入境,即便放弃生活也不能放过杀害女儿的凶手。
影片中最落泪的一幕是母亲得知真相后绝望的哭泣(´;︵;`)
《以女儿之名》观后感(九):可笑的“民主”和“法治”
实在让人绝望,民主是什么?法制又是什么?公平又是什么?民主国家倡导每个人都有重新开始的机会,所以死刑少之又少,但是当一个人奸杀14少女,毫无悔意,后续又强奸了很多少女的时候,重新开始是指什么,任意他去犯下滔天罪行,而法律却要保护他?!这种制度我无法接受。在我看来,你杀了人,有悔意,留你一条命;无悔意,直接枪毙,这叫法治,这才叫公平。
《以女儿之名》观后感(十):几点杂谈
2、生活永远比戏剧更戏剧,作为未排除嫌疑的人竟然可以参与尸检工作,甚至拿走了受害人一部分器官(证据)
3、父爱如山,三十年如一日的自学法律、不断找证据上诉,坚持为女儿讨回公道,最后虽然以身犯法绑架罪犯,也没有动用私刑,而是交给法院审判,可敬可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