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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里的金发女郎读后感10篇
日期:2022-03-26 03:33:04 来源:文章吧 阅读:

混凝土里的金发女郎读后感10篇

  《混凝土里的金发女郎》是一本由[美]迈克尔·康奈利著作,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59,页数:384,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混凝土里的金发女郎》读后感(一):有点模糊重点的推理小说

  小说看完了,先说优点,首先是真实感很强,通过许多小细节:警察办案时的一些小习惯,大家默认的一些小规则等等,还有案件本身,让人感觉就是一个现实世界;其次,博斯的塑造还是很成功的,一个带着过往伤痛、有些疲惫但依然有使命感、正义且能力很强(相对于其他)的警察。再说我觉得不足的地方,虽然小说整体述叙还算吸引人,但是这个是一部推理小说吧,可是关于开庭部分我觉得太多了,推理寻凶部分太少,那个废物律师的描写也太多了,而真凶在前80%部分只提了几句,到最后所有可疑的人都排除了,才轮到他,感觉整体有点避重就轻,最后草草收场的感觉。

  《混凝土里的金发女郎》读后感(二):值得一读

  律师+变态杀手,是我最爱的类型,无疑了。

  看这本小说的时候,脑子里会浮现出当年看过的N多电视剧《金装律师》《lie to me》《犯罪心理》《犯罪现场调查》,所以觉得非常激动人心,热血沸腾。

  !!前方剧透预警!!

  看书的全程都在提心吊胆,担心是博斯错杀了丘奇,怀疑真正的凶手另有其人;担心西尔维娅会被杀,或者他们俩最终还是会分手;担心博斯其实内心也住着一个猛兽,只是他自己毫无察觉而已。

  而我发现,这些担心全是依赖律师钱德勒的游说,就像书里一再强调的那样,她是一个好律师。所以,事实的真相比较重要,还是人们表达他的方式比较重要。对于司法体系更为完善的美国来说,采用陪审团制,也未必能把案件审明白。

  从怀疑是否错杀人,到怀疑有两个杀手,到怀疑莫拉,到怀疑洛克,到怀疑布雷默,每一步都很像冲进一扇门,惊险刺激。有时候警察办案就是得依靠直觉,可是如果直觉错了就责备于他也太不合情理了。

  Anyway,还是很喜欢很推荐这本书。

  最后,书上有句话说:“心理分析师说每个受害者都像一条受伤的鱼,释放出看不见的信号,必然会招来鲨鱼。”这很像在学校遭受霸凌的孩子,他们身上有一种“我是弱者”的信号。

  《混凝土里的金发女郎》读后感(三):推荐指数:五颗星——《混凝土里的金发女郎》

  我几乎不看英译过来的书,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学生时代看多了英译过来方法论的书,往往总是提一个论点,然后不厌其烦的用一整书的篇幅,从不同的角度,用不同的例子进行讲解,有些受不了。而小说呢,其长的人名,总让人无法找到同在一个空间的代入感。

  当然自己也跟过风,像畅销全球的《哈利波特》和《指环王》这两套书,都有买来看过,如果说前几本‘哈利’让人见识了作者奇思妙想,那么后几本,就叫人想骂一句“伏地魔,怎么还没有死。哈利,你的主角光环都快上天了。”比起书,我更喜欢直白和大场白的英译电影。就算不看情节,炫丽的画面和声效,也足以震撼人心。

  好吧,扯远了。来说说这本书《混凝土里的金发女郎》吧。选这本书只是因为在大多的新书里,只有这一本似乎,好像可以一读。豆瓣评分颇高。

  故事一开始就是警察博斯枪杀了一个全身赤裸的男子(博得读者眼球)

  男子死后被认定为十一女性谋杀案的案犯,并被喻为“人偶师”(人偶师,是媒体取得名字,男子将女人残忍的杀害后,并用女人的化妆品为其化妆。)四年后,该男子的妻子将警察博斯告上了法庭,告他滥用职权杀害无辜。(引起读者关注)

  在法庭审判此案的过程中,一具被封尘在混凝土里金发女郎被挖了出来,让警察博斯也不得不怀疑,四年前他是否真得杀错了人?“人偶师”其实仍然逍遥法外。(勾起读者了解真相的欲望)

  整本书读下来,就像在看一部电影,以法庭辩护为主,穿插案件,即充满着探案的刺激,又有推理的抽丝剥茧和法庭辩论的酣畅,真是相当精彩。

  推荐指数:五颗星。

  《混凝土里的金发女郎》读后感(四):每次点燃的烟,都是黑暗中的微弱的光

  看这本书的时候,不停笑自己也变成了“索隐派”。但是每次被描写抽烟的人,都像是在点燃一丝丝光明,渴求照亮那个似乎笼罩在黑暗中的城市。一如美女律师钱德勒、或是因为正义这破事沦为流浪汉的法拉第,每次他们在“混凝土浇筑的傻妞”雕塑前吞云吐雾时,嘴上是对正义渴望不可得的愤慨,但却在最终选择用自己的力量去维护,只因为心中的一丝光亮。

  两次反转,让我一直以为自己看透诡计的心情得到了缓解,真正的小说家总是知道怎么让你看到最后的。

  从开始孤胆英雄独自面对人偶师继而官司缠身、被人误解,博斯却没有吃一堑长一智的感悟,这个傻乎乎的汉子始终想得是破案破案破案,甚至最后又重演了一遍自己被人诟病的只身逞强的把戏。上帝视角的我们知道主角光环会保佑他,但是生活中的我们也是这样执迷不悔的生物,或许重复着自己心里的坚持,在南墙上撞了一次又一次。

  这种题材总是让我想起《心理测量者》里的场景,因为邪恶的存在,我们需要更为强大的存在来保护自己,但与邪恶的对抗本身又是另一种残酷剥夺,而谁又有资格去审判谁?谁有能够保证不滥用手中的权力?被条条框框限制的正义执行者又怎么能战胜毫无顾忌的邪恶力量?

  博斯也会担心自己与恶龙缠斗过久,也成为了恶龙一条。所幸,他这样担心也正说明他还未被深渊吞噬。可是同为警察的莫拉,勤勤恳恳加班工作失去婚姻最终还是被侵蚀;洛克教授那种对于研究、名望的追求也转为对于犯罪事实的痴迷与疯狂,也难说会不会对犯罪产生心理上的认同;更不要说人偶师与模仿犯早已堕入深渊,成为罪恶满盈、残酷无情的恶龙了。

  “我没想到,西尔维亚。”他说,“我只是盼着。”

  一个工作狂警察的终极深情了。似乎也在解释他并不是一个全知全能的神探,而只是一个渴盼伸张正义的普通警察,怀着悲天悯人的心同情着一个个被生活折磨的灵魂,即使能够让她们死后离开混凝土的黑暗也好。

  《混凝土里的金发女郎》读后感(五):中规中矩的美国悬疑

  如果我没有办法从小说的简介里面来判断这本小说是否值得一读的话,我就会去上豆瓣,根据豆瓣的分数来判断,我是否要开始这段旅程。 我会努力将书籍实物化,虽然书本来也是一种实物,即使电子书,也会有实际展示电子书籍的实物,比如电脑,平板,手机,KINDLE,或者其他什么我没有用过甚至都不知道的东西,不管如何,总要有某种实际的物品来让我读到文字。然后,我利用文字的描述,让自己进入某种课堂,或者穿行于星际空间,古代宫廷,现在商场,残酷战场。这种利用想象来具象化的努力并非每次都能够奏效,如果精神萎靡或者注意力不够集中,往往文字就是文字,甚至文字还不算是文字,那些一撇一捺可以瞬间变成某种图形,在眼前穿行而过,丝毫没有留下哪怕一丝的痕迹,遇到这种情况,我会慢慢地放下书籍,等待一个恰当的时间再开始旅程,否则可能翻了几页甚至几十页后才发现,自己压根都不知道这些文字再讲些什么。 康奈利的小说我是头一回看,豆瓣的评分还算是不错,8分,在悬疑小说中,或者说在所有的小说中,都算是一个不错的分数。文字情节都还在线,以现在的眼光看,套路设计和谜底的揭开,既不会让人提前太多猜到,也不会真的让人惊讶的吓掉大牙。 博斯警探正在面临民事诉讼,4年前他枪杀的连续杀人案玩偶制造者凶手的遗孀告他误杀,请来的钱德勒女士是个非常厉害的律师。可是开庭的同时,新的受害者出现,而凶手,也可能是玩偶受害者。 博斯难道真的杀错了?但博斯坚信自己没有杀错,他一边应付法院的庭审,一边也又参与调查谁在模仿玩偶制造者来杀人。故事由一个人的2条线组成,其中当然少不了将嫌疑犯一个一个地找到,又一个一个地排除,最后,就在宣判的同时,钱德勒律师失踪了,她成为了模仿犯最后一个受害者。 故事的悬疑成分其实并没有那么的浓烈,甚至可以开玩笑说主人公不是在调查,而是在试错,起码在读者这种上帝视角上看,那么几个出场人物里面,主人公努力寻找凶手的成功概率和读者闭着眼睛瞎猜的概率很接近。 我不想在这里将故事的悬疑破坏掉,如果后来的读者想要享受一下美国悬疑大片的旅程,可以尝试阅读一下这本小说,不会让你有太大的惊喜,但绝对不会给你太多的失望,中规中矩的小说,就像方方正正漂漂亮亮的大楼,总会让你有一种美感,这,真实悬疑的魅力。

  《混凝土里的金发女郎》读后感(六):巫婆一样的陪审团

  《混凝土里的金发女郎》读后感(七):正义是混凝土浇筑的傻妞?

  犯罪推理小说《混凝土里的金发女郎》从四年前的一起枪击事件说起。深夜,博斯警探接到报警,受害人称从连环杀手“人偶师”手中逃脱。博斯驾车赶至现场,情势所迫之下决定独自执行任务,行动过程中将拒绝配合的嫌疑人丘奇当场击毙。四年后,针对博斯的行为是否失当、丘奇到底是不是“人偶师”等重重疑问,博斯与丘奇遗孀对簿公堂。就在庭审第一天,又一起疑似“人偶师”案件蹊跷出现。凶手还活着?博斯真的错杀无辜?

  作者迈克尔·康奈利(Michael Connelly),美国最知名的犯罪推理小说家之一,创作了两部畅销系列小说,一部“博斯警探”,一部“哈勒律师”。2014年,“博斯”系列由Amazon改编成每季十集的电视短剧。今年,这部高口碑的冷门剧更新至第五季。

  《混凝土里的金发女郎》是“博斯”系列的第三部小说,发表于1994年。书中数次提及1991年的罗德尼·金案和由此引发的1992年洛杉矶暴乱,让小说略略泛起凝重之感。这部小说的最大魅力不在于悬疑推理,相较之下,作者对社会问题的关注更具闪光点:种族歧视、性别歧视、色情行业。小说流露出作者对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但同时,他对现实的看法依然保持冷静、全面的态度,笔触克制。

  八一下罗德尼·金案吧。1991年3月,尚在假释期的黑人罗德尼·金和他的两个黑人朋友超速驾车。金无视高速巡警的警告,加速逃离,警察出动警车和直升机联合追堵。截停后,金下车,手朝后伸向臀部,这个动作使巡警误以为金携带武器。四名白人警察上前将其制服,并暴力殴打。这一幕被附近居民拍下视频。视频通过电视媒体播出后,在洛杉矶掀起轩然大波。1992年4月,法庭宣判四名警察无罪。判决彻底激怒黑人群体,洛杉矶爆发长达六天的暴乱,暴乱导致63人死亡,2383人受伤。迫于压力,1993年2月,联邦法院重审此案,其中两名警察被判有罪,入狱30个月。而金也因为该案,获得洛杉矶市政府赔款380万美元,一跃成为百万富翁。

  罗德尼·金案等真实案件给予作者很多创作灵感。在成为作家之前,作者担任犯罪新闻记者,丰富的工作经验为他贡献鲜活的写作素材。小说中,警察办案方式这部分写得特别真实,塑造不同的警察形象亦驾轻就熟,庭审部分的唇枪舌剑也是一大看点,但推理略次。

  《混凝土里的金发女郎》读后感(八):警察不易做啊~ 稍有不慎分分钟被人告

  一向都很喜欢推理悬疑类的小说或者影视剧,之前看的都是像金田一,柯南,福尔摩斯,犯罪心理,东野奎吾和阿加莎等类型作品,由始至终都是围绕案件而推进。这是我看的第一本把法庭庭审以及庭外推理查案结合起来一起去叙述的推理小说。

  博斯因这个案件变成被告,又因为变成被告才能发现案中案。

  故事情节一环扣一环,庭内在斗法,庭外在斗智,法庭庭审影响着庭外的推理,而庭外的推理同样对庭审起着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

  每一次都以为找到真正凶手的时候,每一次都失败而归。真正的凶手往往是那个最不起眼的,但又无处不在的人。

  整本书我觉得最搞笑最无辜的是洛克教授,被自己的专业意见坑了,过了一把疑犯瘾......

  另外,这本书令我感悟最大的是:警察真的不容易做。

  碰上危急时刻,如果要考虑走程序,那案件就可能多了一名死者;如果不走程序,直接执法,又要面临着杀错人的后果、市民的控诉以及法庭的审判。

  就像本书的博斯,为了潜在受害人的安全,他没有按着程序来,直接独自入室逮捕疑犯,并在自身生命有可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开枪射杀了疑犯。

  他做错了吗?

  在警察的角度来看,原则上是没有错的。

  但仅凭一名妓女的描述,他便枪杀了疑犯,个人认为这是十分不谨慎的。

  万一警察后来没在疑犯家中搜出那些化妆品呢?博斯是杀害了一名无辜市民的。

  但是,在他多次提示疑犯不要动的情况下,如果不马上开枪,死的可能是他自己了。

  真是进退两难。

  幸好后来又大部分证据证明疑犯真的是凶手。

  他之所以变成被告是因为那些口口声声说要正义的人。家属要告他无非是为了讹一笔钱,钱德勒也是,不外乎是想出名还有从中赚一大笔钱。

  我看到后来法官要求博斯一定要将他的新推断说出来的时候,其实感到很惊讶和失望。明知道会惊动第二名凶手,明知道会影响调查,但他还是要坚持这么做,究竟是为什么?

  最后提一下,我看这本书的时候经常会想到美剧《犯罪心理》,有很多专业名词还有一些做事规则都是剧中有提过的,看的时候搞得我又想重温一遍这部剧了。

  《混凝土里的金发女郎》读后感(九):打赢官司 ≠ 正义

  近期内看的第二部警察抓坏人小说,受害者除了最后那位律师,其他都是应召女郎这种职业的,这个不多与人类史同长的职业一直受到大众的鄙视和唾弃。对于发生在她们身上的悲惨遭遇,大众选择冷漠地视而不见或幸灾乐祸。但若非迫不得已,谁又会选择这种受人唾骂并且连生命都得不到保障的职业呢??这让我想起了美国发生的那个猪场变态连环杀手,他的目标同样也是站街女,是由一个有“过度”正义感的警察发现某区某段时间站街女数量减少而顺藤摸瓜而发现了这一连环杀人大案。 通常大众都不会对这一行业的女子过多关注,再者这一行业的流动率很高,最后妓女≈毒友≈大话精的人设下,发现这类案件难度其实挺大的。

  书里的博斯警探击毙丘奇当晚,本来也是对报案人所提供的情报半信半疑,所以并没有呼叫后援,但是到达后发现嫌疑人丘奇有可能找了另一名受害者进行侵害(即使那也很有可能是站街女),马上果断持枪进屋打算制服凶嫌,先不论其它,这一点还是很值得人敬佩的,比起在原地等后援,万事俱备后再进屋,我觉得博斯警探是一个有正义感的人。但单凭9套被害人的化妆品,并没有其它更加直接的证据(如录像带什么的)就认定丘奇是凶手有点牵强(也许丘奇是人偶师共犯,没有杀人,只是收集化妆品??)。而把模仿犯犯的两起案件也归给丘奇更是过分,既没直接证据,也没在丘奇处发现对应被害人的化妆品就直接把两例案件安到丘奇身上。估计是见丘奇已被击毙,死无对证,顺便把案件归到丘奇身上以免夜长梦多吧。这也为在审判中被钱德勒将一军埋下伏笔。刚开始时我觉得有点奇怪为什么要把博斯被审判的过程写的那么详细,专注于博斯破案部分不就好了吗?当我看完全书,明白了这场审判就是一个巨大的铺垫和引入,由于这场审判,模仿犯由地下(混凝土)转到地上(给警方,律师,记者递纸条)。钱德勒的这场精彩的最后的审判,成功的把博斯驳倒,但最后为她揪出真凶的同样是这个被她称为恶魔的警察,这是多么的讽刺。临终的钱德勒是坚强的,展示了一个高智商律师,一个坚毅女强人的作风,死不交出字条,因为她能够预示到,不管交不交出纸条,她都得死,但她交出了纸条,真凶可能就会逍遥法外,更多的站街女会变成模仿犯的目标。

  贝尔克说,在这里(法庭)上,从来就和真相,正义没什么关系。钱德勒也说,正义女神也不过是混泥土浇筑的傻妞,可见,在这两位律师心中(也许并不止是在他们心中),驳倒对方赢得官司的最终胜利才是追求,至于真相与正义,那不是该律师考虑的事情。想多了话,就会落得在法院外捡烟头的下场吧。

  《混凝土里的金发女郎》读后感(十):“当你凝视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在凝视着你”

  原本只是被简介吸引一时冲动在深夜里下单,却出乎意料地好看。我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废寝忘食地读完一本书了,完全可以将其列为本年度阅读最佳图书之一。

  变态连环杀人案,诡异的手法,首先这个案件本身就很吸引人,推荐语特别突出“推理小说”这一概念,但实际上本书并不以推理见长,还包括法庭戏、政治斗争、警民矛盾等各种社会因素,可说康奈利只是用“人偶师”案件揭开了美国社会的一角,但已足够震撼人心。我仿佛不是在看小说,而是在看一部电影亦或者美剧,情节曲折,节奏很紧张却又给了读者很多细节,人物形象丰满,即使出场人物众多但也绝对不会令读者记混。

  作为一个法律从业者,我不得不叹服,只有美国这种高度法治社会才能产生这样的书。比如丘奇的遗孀在丘奇被认定为有罪的前提下还能将博斯告上法庭索赔,这在很多国家是难以想象的。但哪怕是美国这种国家,公平与正义仍然会有缺席,比如法院门口徘徊的流浪汉的故事,仿佛一则寓言。警察在执法行动中的判断有时是关乎生命的,但在千钧一发的当下,谁也无法断定这个选择是否正确,正如博斯单枪匹马找上丘奇,选择对丘奇开枪,这些事情可能不合规,却是当时任何一个经验丰富且具有强烈责任心的警察所做的必然选择,但是当这一事件在法庭上审理时,原告律师却将博斯的过去抽丝剥茧地展开在陪审团面前,博斯杀过几个人、博斯参加过越战、博斯的心理评估……甚至博斯的母亲是个惨死街头的妓女这一隐秘往事都被展示,所有的这一切是不是造就了博斯嗜血、复仇、凶残的性格,是否导致了丘奇的死亡?但是这一切的一切与博斯当时的选择真的有关系吗?这很难说,法庭上言之凿凿、理直气壮的律师,甚至令博斯本人都疑惑了。

  就像现在网上流行的各种语录所说,看一个男人好不好,不要听他说什么,而是他做了什么。博斯是个典型的美国硬汉形象,意志坚定,话也不多,为了抓住真凶可能会无视规则,但绝对将潜在受害者的性命放在第一位,哪怕受害者是最最底层的边缘性人物。他的形象与最近热播的《长安十二时辰》里的张小敬颇有几分相似。他们身负不幸的过去,他们直面最深的罪恶,他们将打击罪犯作为己任,他们总是将保护民众放在第一位,然而他们却被世人所误解……在我看来,博斯是社会正义的化身,这种矛盾感将其塑造成了一个英雄,类似的还有蝙蝠侠,但那是因为作者给了我上帝角度,如果我身在其中,恐怕也很难对其完全信服,我想这也是本书妙的地方之一。

  原告的律师钱德勒,刚开始看她,简直是颠倒黑白、是非不分,但看下去也不得不承认,她只是以她所知、以其所学,以自己的能力去实现自己认为的公平与正义:丘奇确实没有遭到应有的审判,因为博斯将他杀了,而这一切除参与调查的警察外,怎么看,都很像是警察迫于压力,随便找了个替罪羊,甚至连辩解的机会都没给他。身为一名女律师,她把自己的工作做得很好,并且比大多数男人做得都好,而一名成功的职业女性,往往伴随着各种“性交易”“性贿赂”的绯闻,钱德勒也不例外。就这一点我也很欣赏康奈利,作为一个男性作家,他充分展示了钱德勒的工作能力,并与博斯的男律师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这种对比下,书里偶尔出现的对钱德勒的某些不怀好意的揣测就显得无比地讽刺。

  此外,书里对美国社会零星一角的描绘,细想起来却是信息量极大,比如混凝土里的金发女郎所在地是怎么被烧的?法院门口的流浪汉为什么从律师沦落至此?在办凶案的侦查细节为什么会被公之于众……但作者对此往往只是点到即止,留给读者很多遐想的空间。

  我想,正是上述种种,成就了这完美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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