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事情大致是这样的:
有一天,叶璇陪着一群领导吃饭,席间,被一个商场的董事长逼迫喝酒。
没想到,对方却更加变本加厉的灌酒,甚至骂脏话,开始对叶璇进行人身攻击。
看到这幅场面,我想到了窦文涛在《铿锵三人行》里谈及酒文化时说过的一段话:
“有的人,觉得你不喝酒就是瞧不起他的意思。”
明明人家都已经婉言谢绝一个多小时,你不仅不依不饶,还一言不合就开骂。
知道的以为你们是在喝酒谈正经事情,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们是逼良为娼呢。
通过叶璇被逼陪酒这件事,暴露出了一个中国的粗鄙文化,那就是:
中国式劝酒文化。
求人办事的人,在酒桌上阿谀谄媚。
陌生的人,在酒桌上对你掏心掏肺
当时林志玲出于礼貌就过去给那英敬酒,但是林志玲因为对酒精过敏就没喝自己手中那杯。
可那英却豪爽的说:
“你喝还是不喝?你可是在北京,你知道你不喝的下场是什么吗?”
在这种状态下,林志玲不得不喝了。
没想到喝过以后,她全身起满了红疹,当时被记者拍到她酒精过敏的样子,以为是得了红斑狼疮。
当时那英也很是愧疚,没想到因为自己的一句玩笑的话,闹出这么大的事情。
有的时候,我们觉得不就是一杯酒而已,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
所以就有了那句话:
宁可胃上烂个洞,也不叫感情裂条缝。
02
因为中国式的酒局总是跟现实有着扯不清的联系,渗透在人际关系,职场升迁、金钱交易的每一根毛孔里。
就像那句话说的:
“就没有一顿酒办不成的事。”
刚大学毕业实习那会,因为对接部门的工作,认识了市场部门的主管李哥。
当时只是听起公司的人说他很善于交际,也会讨客户的欢心,基本上公司碰到难缠的客户都交给他来搞定。
有一次,因为一个外地的项目没谈拢,没办法公司只好派他出面去做协调。
没想到跟客户一见面,工作没谈,就直接奔着当地最好的酒店去。
说到这,对方像是“报复式”的,开始一遍一遍的给他灌酒。
期间,我见他去了好几次厕所,身边同事觉得不对劲,跟过去后才发现,他一直在扣自己的嗓子眼催吐。
当时同事劝他说算了,但他还是甩了甩手,接着又进去喝了起来。
整场下来合同还没签,他就喝了不下2斤白酒。
客户为了考验他的诚意,接着又转场去了KTV,这一趟下来李哥又喝了十多瓶啤酒,直到对方把合同签了才罢休。
当时李哥回去后还笑了笑的跟我和同事说:
“这才哪到哪,我喝最多的时候是今天的两倍。”
我不知道李哥后来怎么样了,也没有再去打听他的病情。
但我知道,能把酒往死里喝,并且还喝到住院的人,结果大家心里有数。
03
说到这,或许有人会说我:
“你还嫩着,你不知道这个社会的险恶,很多事情只能在酒桌上解决。”
首先酒跟烟一样,并不是一件什么好的东西。
根据《柳叶刀》的研究显示,饮酒是全球范围内15-49岁年龄段的头号杀手。
特别是对有患肝脏疾病和酒精过敏的人来说,饮酒的行为无异于服毒自杀。
演员傅彪,因为被人骗取30万巨款,被迫去做业务员,每天喝完吐、吐完喝,身体承受不住,最终患肝癌去世。
音乐教父罗文,同样也是因为过度饮酒,导致肝病复发,罹患肝癌去世。
酒能不喝,就尽量别喝。
但话又说回来,今天我们谈的是劝酒文化,并不是在彻底否认掉酒的存在。
其实我挺能理解,有些事情必须得靠“喝酒”才能办成,有的时候人际交往也避免不了会有各种“酒局”。
但有句话说得好:
“小酌怡情,大饮伤身。”
毕竟酒喝多了,是会死人的。
一个本来很简单的行为,根本不用我们去复杂化把他当成了一个艰巨的任务。
当双方利益平等时,所谓的饭局应酬也就成了一场工作内容交流,根本不需要我们通过“拼酒”去让彼此认可对方的价值。
毕竟在职场中,能力才是第一位。
这个时候,我们喝的酒更应该是点到为止。
对方真把你当朋友,我相信他也不会因为你少喝酒或者不喝酒和你断绝往来。
如过你实在觉得亏欠,觉得让他失了面子,那可以从其他方面去弥补。
如果对方根本不考虑你的感受坚持让你喝,那我觉得你可以把他拉黑了。
以朋友的名义,利用“面子”和“感情”来对你进行道德胁迫,把你往死里灌的人,无异于是谋财害命。
不为朋友考虑的朋友,根本不算朋友。
这样的人情,我们凭什么要去买单?
其实,喝酒可以是一件美事
蔡澜先生说:
要喝到微醺
不说了
我要去放飞我的灵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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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干了友谊的这杯小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