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火街头2》是一部由陈维冠执导,胡杏儿 / 郑嘉颖 / 李灿森主演的一部剧情 / 爱情 / 犯罪类型的电影,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观众的观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怒火街头2》观后感(一):《怒火街头2》之香港法律笔记(更新至第六集)(楼主受不了,太烂了,看不下去,已弃剧……)
文/公元1874
注:
看剧集,学法律。
本文根据每集出现的案例进行整理,目的旨在从《怒火街头2》里出现的案件来探寻香港法律。
欢迎大家查缺补漏。
第一集
1.闯红灯
行人违章过马路,不尊重红绿灯交通规则,警察有权告行人,最高罚款2000元。
若某个红绿灯转换时间太快,老弱病残等行人来不及过马路便已转灯,可致信管理红绿灯的运输署进行投诉。
至于驾车闯红灯,驾照扣五分,定额罚款六百元。如司机因冲红灯而酿成交通意外,警方可根据现行法例及视乎个别案情,控告司机不小心驾驶、危险驾驶、甚至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等罪行。
2.随地吐痰
行人若在公众场合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警察有权告行人;最高罚款5000元加监禁3个月。
但在香港郊区乡村,此法律可以酌情放宽。
3.最低时薪
2010年底,香港特区政府正式推出了法定最低工资,将标准定为时薪28港币。
4.街头小贩
在香港街头的流动摊位小贩(也就是摆地摊),必须要在食物环境卫生署处领取流动小贩牌照。牌照目前分五类:
近年来香港政府已经极少发放牌照。政府并且在回收牌照。回收的补偿有两类:
领取一笔特惠金三万元;或自选一个政府提供的空置固定摊位。
第二集
1.师爷、大律师
罗力亚因为大律师执照被吊销,因而只能以师爷身份上庭。
师爷的来源,最早要到香港开埠初期,律师绝大部分是英国人,每有官司纠纷在非要对簿公堂不可的时候,找律师就成了一般中国人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因此,师爷这一行业就应运而生。跟所谓的中介人的性质相似,主要替雇主介绍案件,充当翻译,靠从中抽取佣金为生。
此外,律师行里还会有事务律师、助理律师,协助上庭的大律师处理案件。
2 藐视法庭
师爷在法庭上没有发言权,若擅自发言,会被法官警告,并有可能被控告藐视法庭。
在法庭上录音、漠视法庭传票、在法庭上喧闹,均有机会构成该罪行。
第三集
1 偷拍证据
言外之意就是,除了非法的言辞证据以外,其他证据都是合法有效的。
例如,刑讯逼供,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是无效的证据,但是根据他的供述,找到他的作案工具之类的实物证据,还是可以作为定案依据的。
在香港采取的是普通法原则,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获得的证据,在法庭是无效的,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不过,如果该证据并不直接对案件本身的诉点构成证据,那么可以作为辅证。
在庭审未宣判期间,如果原告/被告其中一方的律师接触对方当事人都是违法行为。
第四集
1 暂委法官
第四集里,米佐治当上了暂委法官。
所谓暂委法官,就是暂时被特区政府委任的非常任法官。
香港的法官制度分两种:常任法官和非常任法官。其中,非常任法官有特委法官和暂委法官。
根据不同的裁判庭,常任法官和非常任法官的任职资格也都不一样。
第六集
敌意证人
本集里,制药厂CEO在庭上反水,被辩护律师称为“敌意证人”。
香港法律归属于英美法系。
英美法系将证人划分为控方证人和辩方证人,由哪一方申请传唤出庭就属于哪一方证人。所以,一般来说,在一个案件中,一方申请的证人都会对申请方做有利的证词,这样就是普通的证人,其证人证言的效率很难确认。
但是,当一方提请法庭宣召某一证人出庭作证时,该证人却做出了与传证方预测相反的证言,致使本方主张受到严重打击,申请证人作证目的落空。这时这样的证人就可视为是该方的敌意证人。
如果提证方认为本方证人故意作反叛性陈述,就可以向法官申述理由后请求法官宣布其为敌意证人。
《怒火街头2》观后感(二):怒火观众
刚开始看的时候给了4星,毕竟第一部还算是相当ok,光同情分就3星起步了。大结局后果断2星吧还是,因为我一定要表现出我对于“第二部明显拉低第一部档次”的不满!
LAW霸,你明明决定和王思苦在一起了还那么不避嫌的和美女医生搞暧昧。而且俩都对你有情有义的话怎么没见你痛苦啊!你很享受是不是??
王思苦,你这次算是挂着主角头衔的高档酱油吗?总觉得不温不火的。
美女医生,那么大只还装什么小鸟依人啊?你那千里寻夫的经历根本就是在变相自杀吧!而且在大结局的时候还搞了这么一出……人品立现!
阿丁,基本上就是天上天下唯我独圣了。
钱心心更扯好不好?莫名其妙就出现在各种状况之中变成了目击者或者当事人。你不是很爱钱吗?你不做生意啦?你不是精分吧?
好吧,娘爆……存在感超低,要不是有那么一段警察杀人事件,我觉得这个角色完全就是人肉背景墙了。
其实,不光是角色很牵强,就连里面一些情节都让人感觉是为了迎合某种精神而刻意为之,也就是说,硬伤比较多。
情节设置也很奇怪,挺严重的事儿说教几句就解决了,更可怕的是还有个亲儿子造了反,全因为“正义”二字。
看到有人说这部剧看起来就像是刚开头就结尾了,我想说的是:我宁愿它没有开过头。
《怒火街头2》观后感(三):看完第二集就差不多可以器具了
这是我所看到过的最重口味的TVB剧,
大量的SM镜头配上郑嘉颖那张YD的脸(YD在这里是可爱的意思),真是相得益彰啊!
郑嘉颖左手蛋挞,右手答辩状(答辩状手势见海报),口中一边咀嚼着鱼蛋一边口若悬河为民请命,也不放过调戏每个人的机会不忘顺带说说黄色段子,郑嘉颖好忙哦。。。这样的男主我最爱了,可惜TVB就是TVB,不安插个前妻不来段狗血就会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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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我已经器具了,拍到18集该剧撒尽狗血,大概是从12集的开始我都是拖着看的,从12集30分钟拖完到19集10分钟拖完,太多的莫名其妙,东拉西扯和乱编乱造。这剧也完成了自己的自毁史。老子看第一集时太激动给了4星,到第十五集时修改到三星,现在已经只剩一星了。。。。从侧面也能看出TVB现在的制作团队是有多浮躁。。。。
续集无可避免地少了新鲜感,人物方面也没什么再可以说了,于是就把故事集中在各个案件和官司里,也把其他配角的戏份加多了,成了只是由单元故事组成的法律类电视剧。某些故事还是有温情和煽情的,只是跟第一辑比起来自然会逊色和平淡了些。罗力亚在前面几集似乎有些浮夸了,幸好后面控制得住不至于过火。王思苦依然不甚讨好。
只是继上一辑的半露股沟后,这次罗力亚不但被扯下裤子露出内裤,还要赤膊走在街上。第一次的“露”可以说是要凸显人物的形象,可是这次这两场戏,实在看不出“露”的意义在哪里?
最后的结局,如果能够提前30秒至一分钟结束应该会更好。交代了各个人物的抉择和去向就好了,何必硬要加一场接到电话然后全队人员出动的戏?这伎俩尤其在职业类的戏剧里很常出现,第一次看到是新鲜,第二次看到就腻了,再多看几次就觉得很多余兼无聊。
也许是因为在近期内得以追拍续集,所以成功保留了大部份的人物,包括众街坊。TVB 应该为它的演员而自豪,无论是演配角或客串的,好戏之人比比皆是:郭峰、刘丹、麦长青、曾伟权、程可为、冯素波、石修、秦煌。。。就连饰演公公婆婆或一众街坊的临时演员,能够独挑大旗演独角戏的人也不少,很多是对观众来说有着熟悉的面孔却说不出名字的。真的应该好好为这些默默耕耘的演员们鼓掌。
《怒火街头2》观后感(五):华丽与没落。
不得不说,TVB的职业剧与警匪剧一向是很有口碑的。当然这其中也包括了律政剧。TVB从早起到现在律政剧很多,而在这些很多的律政剧中,经典的又有很多。
怒火从第一部到现在,没有走过很长的时期,也没有经历风雨,但是突然却炙手可热。也许是因为男女主角,也许是因为题材很好。不得不说,第一部确实给了我们一些启示,关于爱情,关于追求的真谛。
怒火第二部,本来应该是万众期待的片子。第一部郑嘉颖的演技得到了突破,第二部突然间不知道为什么一众演员的演技开始浮夸。只能说,不论从男女关系或者演技方面,都是让人感到看不下去的缘故之一。而之前的实力派滕丽名、陈敏之也没有出现。只是最近很多片子中不断出现的苟芸慧、贾晓晨还是出现了。
也许不仅仅是这部剧。之前的一些剧也是这样。
很早就有人说TVB开始走向没落。但是我们依然坚守着这份对于曾经的挚爱。也许,我们对于TVB的情结会很深,也许是因为它留下的是曾经的美好,也许是那些曾经的人与故事的交汇。港剧时代的华丽,也许只是仅仅留存于某一个时刻,而这个时刻,在每个人的心中会是不同的答案。
而现在,也许就是那个时刻。不在乎你承认与否,不在乎别人所谓的不好看就别看啊。的确,那些都是心理安慰的,那些都是执着于一个或者是另一个男女主角为偶像的。也许,我们都可以继续找一个理由,TVB仍然还是曾经的它。但是,事实是,并非如此。
说剧情,说人物,抑或找另外一个理由去找寻最初的痕迹。
《怒火街头2》观后感(六):第一次碰到一个想吐的剧
看了3、4集,快进了几集。第一次看一个剧看到想吐,弃掉,删盘。剧情狗血,演技差,这样的一群人小心被雷劈。先说剧情,千里寻夫,等了10多年,终于找到了,寥寥几句话之后把这10多年的纠葛一笔勾掉,当成没发生,算了。一个打工妹,三番四次被李灿森误认为是失足妇女,被出言侮辱,正常人应该会生李灿森的气吧,这个狗血剧不这么认为,不但不生气,还和他对眼,算了。曹永康,那个警察,演警察的话不知道警察要上班的吗?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个假警察,不过我没看完,还真不知道他是个真警察还是假警察。打官司,每次到没办法定罪的时候,总会有一个犯罪集团的关键人物站出来承认一切,喂,都这样打官司,还要你这个law霸干什么?剧情狗血忍了,再看看演技,每次郑嘉颖吃东西,不知道它是不是属牛的,知道吗?一吃东西它就嚼个不停,不吞下去,一边嚼一边讲台词,前后可以超过5分钟,满口全是稀巴烂的食物和口水的混合物,看到这个人有多恶心,谁能理解我?郑嘉颖,如果你怕吃东西你就别在镜头前面吃东西嘛。干吗非得要一直嚼个5、6分钟不停。李灿森,老演员了,不知道他在这部戏是个什么定位,天天死爸?还是天天被鸡jian?面无表情,你比剧组时混盒饭还要差。不想写了。
《怒火街头2》观后感(七):怒火街头2
男人在选择老婆和情人二选一的时候,到底是选择一个和你每天都会小打小闹甚至伤害感情但时常有温馨的老婆还是选择宁愿放下面子、自尊、一直支持你、爱你、关心你的情人呢?罗力亚最终选择了王思苦,也就是他选择了和他朝夕相处的女友,而没选择曾爱他10年的前女友景伶俐。我认为他所做的选择是对的,因为他更爱王思苦,王思苦更适合过日子,而过日子自然就少不了磕磕绊绊,但双方平时有默契、有真情流露、有爱,罗力亚会想到王思苦生气一定有她的理由,她不是毫无原因地生气。这证明罗力亚更智慧一些,因为智慧所以冷静,而王思苦缺少这样的智慧所以才总是发脾气。
罗力亚是个好男人,他看到王思苦生气了,就去哄,女人是要哄的,哄哄她,她就开心了,男方先主动认错,女方才会开心嘛。为什么哄呢?因为你还爱着她,你还在意她呀,你希望她和你在一起的时候她是快乐的,因为你想让她快乐所以你才哄,她快乐了,你会更快乐。
如果要我二选一的话,我也会选择王思苦而不选景伶俐,因为你和真正喜欢的人过日子的时候,会发现你们之间只是有一种浓的不能再浓的感情但好像缺少了缺少默契,而男女关系最少不了的就是默契,因为有默契所以相信对方,过日子不仅是要有感情作为铺垫,价值观、工作、原则、信仰等诸多问题不会都协调一致,情人或许可以迁就,但如果你要与一个人长期相处,这些问题就不能回避。默契是在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里积攒起来的,也许王思苦受不了罗力亚用微波炉烘干内裤和袜子这件事,罗力亚知道这样做惹人厌下回就会改,而情人却在很多时候不会表达出自己的想法,只表达自己的喜乐而不表达怒哀,只是一味支持自己喜欢的人做他喜欢的事。景伶俐为了救罗力亚出了车祸,在医院里,她哭着对罗力亚说“我那么爱你,为什么你不爱我?”她这句话的潜台词就是:我那么爱你,为什么你不会像我那样爱你似的爱我?在这里我想说,你无法使对方像你那么那么爱他那样爱你,因为他不是你,爱一个人不是要得到对方同等程度的爱,如果是这样那不成了交易了吗?还有一点是你爱的人要看你值不值得爱,你付出了那么多,你为他付出了那么多,他如果不领情的话,只能证明你爱错人了,你并没有失去什么,相反你更加有了爱的能力,你会在你下一个喜欢的人身上同样去付出。这就像阿钉和心心,贞贞对阿钉付出了很多,阿钉同样对贞贞也付出了很多;大兵对心心付出了很多,心心同样对大兵也付出了很多,在这里你们会很直观的看到,他们四个人都没有索取对方的爱,而只是付出,最后阿钉和心心都遇到了最好的伴侣。虽然景伶俐也是一个好女人,但选择结婚对象不合适,不过景伶俐最后选择了护心油王子,我还是很欣慰的,因为通过我的观察,护心油王子也是一个好男人,他不是占有景伶俐,而是希望景伶俐获得幸福。虽然当他得知自己喜欢的女人还惦记着罗力亚,他也会稍微吃醋,但他没有特别强烈的占有欲,而只是表达自己有一点失望。希望景伶俐和自己在一起,当这个希望落空,只是失望;而强烈要求景伶俐和自己在一起,当目的没达到,就不是失望而是愤怒,这二者的区别相当大,很多就是因为不明白真爱,所以控制自己与自己喜欢的人,不允许自己喜欢的人和别的异性在一起,这样做的目的不仅自己的自由没了,自己喜欢的人的自由也没了。真爱一个人并不是非要得到对方或者占有对方,而是真心希望对方获得幸福。不是说我有多爱你,你就一定要和我在一起,选择权在对方不在你这里。
这部电视剧我认为最好的看点就是阿钉和心心在阿钉的死去的女友贞贞的墓前的对话,心心说的那番话就阐释了真爱,如果贞贞真爱阿钉,那么她肯定不会看到阿钉现在这样颓废的样子,如果阿钉遇到自己喜欢的人,她一定是祝福;不是说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就一定要忘记自己以前喜欢的人,你可以和你喜欢的人在一起而无需忘记以前喜欢过的人,就好像大兵在死之前告诉心心的话“你要找到自己的幸福。”如果你真心喜欢一个人,那么你是想让你真心喜欢的人幸福,他、她如果找到了幸福,应该为他、她祝福。在电视剧刚开始的几集里,我还认为导演不能拍出这么深刻的道理,而看到心心对阿钉的那番话之后,我对这部电视剧有了一个重新的认识。
这部电视剧的每一个善良的人我都喜欢,最重要的是不断提升自己的智慧,使自己不情绪化,我也希望更多像王思苦那样的女人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改正自己的不足。王思苦代表了很多已婚的成年女性,可能你的丈夫未必有罗力亚那么优秀,但是请不要随意发脾气了,如果你的丈夫找不到你发脾气的原因,如果你们夫妻之间缺少默契,那么感情破裂就是早晚的事儿了。我也希望更多的丈夫能向罗力亚学习,学习他身上的优点,罗力亚虽然内心强大但是他的心也是肉长的,即便他理性但是也经不起你三天两头对他的狂轰滥炸,我们作为观众可能会以旁观者的角度去看问题,自然理智和冷静,因为旁观者清嘛,可我们一旦成为了当事人,事情就做的不够好,不但伤害了自己和对方的感情,还无法解决自己和对方之间的问题,于是选择逃避,越逃避感情越淡。
看电视剧的目的在于使自己的生活更好更快乐,吸取电视剧的营养为我所用,我再用我所学的知识于生活中,这样不仅使我快乐,我周围的人也会被我影响而快乐,在家里和谐相处,在外面更会和人打交道了。我非常赞同心心对阿钉说的话,她说:你做的每一件好事都会在人们内心内心种下一颗爱的种子,你要相信你的付出一定会获得回报,我看到这句话很感动,因为这就是蝴蝶效应。虽然我做的并没有阿钉那么多,但我也在努力在做,我的目的和阿钉有些不一样,阿钉没认识到他所做的会得到回报,但好在有心心的提携和点醒。我做的是利己利人的事情,是对自己和别人都好的事情,每一个人内心都有自私,那么就会有智慧的自私和愚蠢的自私,智慧的自私就是利己利人,愚蠢的自私就是损人利己,阿钉在我看来有点损己利人,他是一个特别好的人,但一定要注意身体。我种的是智慧的种子,我通过与人们分享书而等待他们改变,因为启蒙民智很重要,有太多的人的智慧被蒙尘了,所以好奇心没有了,导致相信了太多不应该相信的事情,如果有了智慧就会分辨出对错了。这部电视剧要比读心神探更好,反应的社会现状更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刻不容缓,或许我们能做的还有更多······
《怒火街头2》观后感(八):亮点之后必有狗血满脑浇灌。
这部剧属于乘胜追击类,它的上一部短小精悍,不仅感动因素足量,更加有有特色的讨喜的人物形象塑造,让人眼前一亮。
这部剧,依旧试图把亮点再接再厉给保持甚至强化,兄弟情更加萌,爱情尺度更大,案件的猛料十足,甚至有些堪称惊悚的剧情,并且有大厦爆破的诚意,这些不可否认是亮点。其中,出狱后那一集最好看,看毛片那一段我很喜欢,孕妇藏毒那儿我觉得很惊悚。
可问题在于,我也不知道这个编剧是不是感情戏特别薄弱,在这点亮点之后,大盆大盆的让人无法接受的违和的感情戏让人吐槽无能。原配的出现,让我觉得本来很讨喜的男主有了贱男的品质,而原本迷人的爱情,只能让我悲哀的觉得只见新人笑,不见旧人哭。这也造成了重要角色人格上的分裂,哪有一个人,一半是情种,一半是浪子的呢。
而这部戏把狗血和谐的凯歌高唱到底,道德圣母而虚伪,孕妇藏毒案那个孕妇的初恋母子能把人感动么?我只觉得是一群神经病。
对了,就是这个感觉,太圣母的人物情感塑造,我觉得是一群神经,比如彻底的正义,比如坟墓蒲公英那一段的肉麻。
一个圣母,足矣摧毁一部剧。何况是一群圣母。
《怒火街头2》观后感(九):第一部和第二部对比
一口气看了第一二部的《怒火街头》,觉得不写点东西真是太浪费了。所以我决定把第一步和第二部来个对比。
总的来说,我还是比较喜欢这部剧的,很大原因是law霸这个角色。在我印象中的港剧,都是比较老土的,好人就是好人,坏人就是坏人,最多就是坏人会在大结局的时候来个反转,认识到做好人的必要性,最好成为了一个好人。我的意思是港剧里面的人物形象比较单薄,性格很简单。但是law霸这个角色是一个突破。law霸毫无疑问是一个好人,大好人,至少在剧里面是(现在进行时),但是他不符合一般好人、大律师的形象——衣着整洁、光鲜、讲究等等,他很邋遢、很市井,如果你不知道,还以为他是一个街头小混混,但是他随时都会摇身一变,变成一个为小市民伸张正义的大律师。这种鲜明的反差,令人物的形象更加丰满,有血有肉,而且收到了很好的喜剧效果。
但是,对比之下,我比较喜欢第一部,第二部我觉得只是“麻麻”(一般般)。
首先是配角。第一部里面有毕直,第二部变成了梁包升;第一部里面的梁师奶,第二部是Grace;第一部的何利贞,第二部是钱心心。上面列举的第一部的三个配角,都比第二部的配角性格鲜明、形象丰满。
law霸帮帮贞贞投诉那个搜他身的警察时,毕直和law霸吵了起来,大家互揭对方伤疤,吵得不可开交,几乎要绝交的样子——多么仗义,又多么鲁莽;law霸三个让毕直帮他们查根嫂的情况的时候,毕直的反应,将他那种在熟人面前爱逞强,实际上没多大本事的小市民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还有很搞笑的一个细节:毕直问law霸是不是收藏有黄色漫画书不给兄弟看,他脸上那种既焦急又有点生气的表情很是让人忍俊不禁——原来这个便衣还有点好色,但只是限于有色心没色胆那种……总之,毕直这个角色就是那种当了很多年低级警察,没什么大志、但是胸中还是有一腔正义感的小市民形象。
再讲贞贞。贞贞和阿钉,阿钉的父母还有警察、其他妓女、王思苦等等的各个角色都有很多场对手戏。警察搜身那场戏,将贞贞的正义感凸显了出来。王思苦知道她是妓女之后,对贞贞带有很大的偏见,不愿意为她作证,证明警察侮辱了她;但是贞贞无论别人怎么不相信,也不论姐妹怎么劝她“算啦,当他吃霸王餐罗”,始终坚持要那个侮辱她的警察道歉。贞贞是个很有原则的人,她的原则很简单:我有手有脚,不会要人家不明不白的钱,就算是做妓女,也要用自己的双手双脚赚些明白钱,然后实现自己的梦想。虽然听起来很不可思议,也被很多人误解,但是她始终坚持着自己的信念,在遇到王思苦误解时也好,在阿钉的父母拒绝她的时候也好,她由始至终都没有放弃过自己的原则和信念。可能是因为经常不被理解,贞贞很直率、很坦荡、很有义气,有点像那种江湖侠女。如果你不理解我,随便,我不会强求你去理解我,但是我希望你尊重我——这是对待王思苦的误解时贞贞的态度。至于贞贞和阿钉的爱情,注定是不能结果的。因为世俗始终是难以理解一个大好人怎么会和社会的“渣滓”——妓女走在一起,世俗会认为妓女是低等职业,是不好的人家,不配和一个正常人家走到一起。更何况,阿钉的父母也不是什么心胸宽广到可以包容和理解自己的儿子和一个妓女的爱情。所以,贞贞的下场只能是“死”——在一部合乎逻辑的狗血电视剧里应该是这样的。
梁师奶就不多说了,滕丽名的演技是足以胜任这个角色的。而且在这个角色身上发生的两场官司,足以给这个任务一个完整、丰满的形象。
第一部里面有蒋状,第二部就有个King状。但是第二部的King状最后竟然反转了,变成了好人。我勒个去,编剧必要不要这么老土啊?你看第一部的PK坏得多么彻底,这样的坏人才有意思的嘛!
至于第二部的配角们,我真的不想讲了,因为我实在想不到第二部这几个配角有什么特点,太过普通、太过单调,只是千篇一律的配角中的几位。角色本身没什么特点,演员也不够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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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作为一部讲律师题材的剧,本身就是一个又一个的案例的叠加。对于这样的剧,案例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剧本身的精彩与否。也不知道是第二部的案例本身就很乏味还是因为审美疲劳,总之觉得第二部的案例实在没什么新意。最坑爹的是最后戴超龙的案例,不带符合实际,让我有种港剧这十年来都没有进步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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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第二部的主题,真是,又是那两个字——老土。
“无论最后结果如何,你都不可以对法律失去信心,法律就是要来维护公义的”我想law霸最后对思苦说的这番话就是第二部的主题吧。但是第二部由始至终,我只看到了law霸和思苦这两位是坚持用法律还原事件的真相而不是帮有钱人打掉罪名的。我觉得还是那句经典台词比较贴合实际“香港的法律始终是有钱人的游戏”。至于主题,还不如是“虽然在大多数情况下法律都是有钱人的游戏,但是像王思苦、law霸MJ这样的好律师,像阿钉这样的好人还是有很多的,所以千万不要对社会失望、不要对法律失望”。现实,往往是灰色的,不是全黑,也不是全白,有好人,就总会有坏人。太过假大空的主题,只会让人觉得“娘爆”(老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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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还是挺喜欢这部剧的,喜欢law霸这个角色,正义但不失幽默,还有很多很有个性的小角色——MJ、阿钉等等。也算是近年来比较好看的港剧吧。
《怒火街头2》观后感(十):怒火街头2:情与法的依归
20集的《怒火2》依然很短促,虽然存在各种各样的争议,但仍然瑕不掩瑜。从某种程度来说,在题材深度的挖掘上,第二部比第一部略为优胜。
《怒火》系列回归草根阶层,赢尽了口碑。正因为弱势群体始终挣扎在社会的底层,所以胜利总是来得大快人心。邪不胜正,是最纯粹也最阳光的道德励志。
所以LAW霸的故事才会在第一部里就赢得那么多人的心。
在第二部里,案件的性质有所升级,不再简单肤浅地表述草根之苦。对法律的剖析,虽然有些说教,却上升到了人生信仰的高度。或许在真正的社会现实面前,这样的信仰显得有些苍白,但却是一股强大的支持力量。支持着我们崇善抑恶的信念,也是我们每个人安身立命的依归。
至于狗血无聊的三角恋情,就一笑了之罢。
一、含菌成药
在中国人必须练就百毒不侵的当下,这个案子无疑很写实。
在大陆,即使有层出不穷的曝光,不为我们所知的黑洞依然深不可测,得不到有效惩治的结果就是事态将继续恶化,将继续有人受害,直到无可挽回、引发众怒。而在香港,任意一起都是不可轻恕的商业罪案。
最终良心发现的庄正洪,坦然地接受了自己应该得到的判决。其实怎样的惩罚,都不如良知的忏悔。
躺在病床上奄奄一息的小丽憧憬着自己健康将来的一番话,感动了所有人。
熏心的利欲,是以夺取他人一生的代价来获得自己的满足。这样的无良,仅仅只受谴责未免太轻,若是得以逍遥法外,更是可恨。
八百万的赔偿金,赔不来小丽损失的健康,也赔不来亲人焦灼的担心。就是到了这个地步,还要被对方说成是贪婪!
这是怎样一种扭曲恶毒的心态和强词夺理的说法?
LAW霸在庭上的辩论并不争锋相对,却字字铿锵。义正词严自有力量,能令恶人心虚胆寒。
在我们现今的生活里,需要的不就是这样的声音么?
突然想起了胡庆余堂的“戒欺”店训,二百多年前富甲一方的红顶商人胡雪岩就说过:“凡百贸易均着不得欺字,药业关系性命,尤为万不可欺。余存心济世,誓不以劣品弋取厚利,惟愿诸君心余之心,采办务真,修制务精,不至欺予以欺世人,是则造福冥冥,谓诸君之善为余谋也可,谓诸君之善自为谋亦可”。
如今世风日下,正是因为人心不古。
二、孕妇藏毒
阿Wing最终放弃抗辩,选择入狱,不是含冤,而是赎罪。这样的心清如镜,让人感佩万分。
裸身也要逃离贼窟的准妈妈,为了肚子里的孩子甘冒一切危险。她的可怜,是此时的走投无路。她的可恨,是当初的一念之差。
其实没有人本性就是坏的。
社会万象之所以众态纷呈,是因为太多的不可选择与不公平。每个人的出身皆不可选择,有些人生来锦衣玉食,有些人却三餐不继。每个人的遭遇亦皆不公平,有些人要风得风,有些人就连亲情都彼此寡淡。
现实是一个染缸,命运将你抛至何处,你都得独立对抗。于是自然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所谓意志,有时候在现实的面前,不过扯淡。
阿Wing的遭遇令人同情,但却也是自己前因所至。
现实是冷冰冰的,它取决于太多前缘后事。每个人曾经做过的错事,都是不可抹去的痕迹,每个人也都必须为此承担其后的结果。
所以阿Wing的勇气,不在于与毒贩的决裂和对抗,而在于承担起了自己曾经的错误。
也正是因为这样,她的将来才可以浴血重生。
三、错手枪击
如果不是LAW霸追根究底的探查,在所有人印象里的傻强,大约依然是个神经质的混混。
谁知道他的脆弱、愤怒和委屈?
阿娴声泪俱下的哭诉,真正是亲人骤失的肝肠寸断。
有时候正义不代表凛然无错,警察也不代表锄强扶弱。若不是法庭上的王思苦有些偏执成狂,或许很多人都会义无反顾地站在阿娴一边。
手无寸铁的弱势群体,遭受了太多的偏见、歧视和冷遇。除了自己和身边人,其中的苦大约是无人理会无人知晓的。
性格偏激暴躁的执法者,本身何尝不是一个施暴者?
这是一个巨大的悲剧。
何永强的反抗是误会,梁包升的开枪是错手,过失杀人的结果是一条性命的无可挽回。破碎的家无可弥补,活着的人备受自责。
娘爆的那一枪不得不开,可傻强的那根树枝却可以不插落——如果叶辉不是对他有那样根深蒂固的偏见的话。
还是因为不够宽容。不然,这所有的一切,原本都不会发生。
四、塌楼事件
对LAW霸在庭上说的那段话记忆犹新。
有些人把自己包装成一个良心企业家,实际上却并非如此。而事实往往是,他们对外所说的那些话,分明是赏给现实中他们自己的一记响亮耳光。
所以外在的太多表象,都绝不可信。若是以之为励志,就更是盲目了。
没有人会对戴超龙的死感到惋惜,且不谈这个案子的其他漏洞百出和不近人情,但恰是这个死法令人太多非议。
王思苦的信仰动摇在情理之中。法律是什么?在很多时候,法律并不能保证坏人一定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有权有势如戴超龙,只要不顺了他意,他可以动用暴力,血腥恐吓,甚至是草菅人命、杀人灭口。谁都知道是他做的,但是没有证据。没有证据的结果就是有人愿意为他卖命,有人愿意为他顶罪,而他依旧逍遥法外、为所欲为。
讲究证据的法律奈他不何。所以最后口口声声一定要相信法律的罗力亚,还是用了最直接的方法:以暴制暴。
高尔夫球杆挥落的瞬间,击碎的不仅是一条人命,更是对法律的信仰。
法律不是万能的,它有这样那样的不足。可它是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但它依然不足以保护每一个善良弱势的人。如果罗力亚没有这样做,或许要赔上的是另一条无辜的人命。
法律在那一刻,对于王思苦来说,真的是无助的。能帮到她的,或许还真的只是这一枝高尔夫球杆。
情理与法理,有些时候确实难以两全。
罗力亚最终的无罪释放,是法理不外乎人情。在正义的抉择面前,法理最终还是依归于情理。
对此有所异议的观众,恰是深信着法律、不赞成以暴制暴的人。可如果设身处地站在罗力亚和王思苦的角度换位思考,或许每个人又都找不到更好的处理方式。
如果不相信法律,又还能相信什么?这是这个案子留给每个人思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