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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江湖》读后感10篇
日期:2018-09-25 03:00:02 作者:文章吧 阅读:

《街道江湖》读后感10篇

  《街道江湖》是一本由王占黑著作,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5.00元,页数:264,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街道江湖》读后感(一):平庸之作

  小说内容可以平庸,写庸人俗事很正常,许多伟大经典也是描摹众生的日常生活。但是,文学内涵质地不能平庸,在表面的庸常之下必须折射出幽微世道人心,有所批判或者悲悯。

  这本书从题材文字到内涵质地,都是平庸至极的不入流之作。状写蝼蚁小人物鸡毛蒜皮,没有任何深层次思考和指涉,打个比方,就像用手机随便拍一张路人即景发朋友圈,而且还是像素不高的那种。在照片背后,空白一片,一无所有

  《街道江湖》读后感(二):把人写活的占黑小伙

  《街道英雄》写的是上海“都市”和“乡村”之间半拆半建、半新不旧的老城区发生故事作者对该群体给予真实细致且平视的呈现,书写了一批有意思人和动物,有小区看门人、拾荒者、送奶工、水果老板养老院老人、卖鸭脖和早点的小商贩、养鸡的老太太,还有几只出色的狗。他们或许称不上什么“英雄”,只是努力活着的一个个普通个体,但正如张新颖序言中说的“英雄不是高于或脱离了这个生活世界人物,而是在其内部、构成了生活本身的人物”。

  王占黑笔下的某一个平头百姓,也许有着张三的相貌,李四的性格,王五的语调,赵六的遭遇,他们均来自她的经验世界,然而现实可能并没有这样一个真实存在的、具体的人,而你却觉得他是活生生的。

  故事中涉及到当下社会常见的养老、代际和历史包袱问题,显示了写作者的社会责任感,有承载和表现生活世界的担当。

  《街道江湖》读后感(三):【豆瓣鉴书团】这个江湖里,只有老病弱残

  一个90后作家占黑小伙,笔下却全是孤寡老人。今年读的第一本让人感到无比扎实的书是《我的叔叔李海》,但也觉得那本书之所以出色,在于作者使用的是陈旧是非观、或者说用了早已成熟的写作模式——写作者在那样的故事里应该做什么,应该同情谁都像是彩排过的画面。写旧的、瓜熟蒂落的故事,是如今不再能打的大作家为了不暴露创作上的黔驴技穷也常干的事,这是读占黑小伙的书回避不了的印象小孩骑大马,看起来也的确虎虎生风。但这却并不能说写作者对现实的逃避,占黑选择描写的群体实在太过特殊,在这些老人这里,过去和未来似乎在同时发生,也可以说,时间不再转动。

  他们正在经营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但因为天大动静所能影响的也只剩下了身旁的几位相同境遇的人,也就不免从任何语境中所指代的当下脱离了出去。他们的状态,我想和占黑小伙的这个写作计划相似的性征:它既是一种难得的对现实性的专注,又同时是一场轰轰烈烈全面退场;是一位还在成长的作家,在一个无人打扰的疆域自我保全,练习自己的武力,在对这个人群的描写中尽力做到了真实和完整,不像见个新鲜的大梁抗上去,走了半里路压趴了,之前的也全白忙活。

  《小偷家族》上映的时候,见到一个有意思评论大意是有人把大格局事情研究的很透彻,而是枝裕和研究透彻的是小格局,他是个非常合格的小区管理员,尽管格局小,却也同等重要,没有谁好谁坏的区分。不过视角的选择,有时候却也挺重要的,干起来的感受肯定不同的。

  像占黑小伙这位90后的写作者,把目光聚焦在了城市边缘地带的小区里的大伯大妈,和边缘境遇的打工者,文学里对边缘人物的关注,向来都是加分的,更何况从那淡淡的第一人称讲述中,我们可以嗅到占黑在搜集素材中的那份真诚,她是真正地愿意贴近那些人物的。

  她常常以官腔打趣他们的鸡毛蒜皮,这似乎是必要的,小区里的这些事就是再也不可能上升到任何官方高度了,使用官方语言端着去戏谑,就出了挠人咯吱窝的反差。像《阿明的故事》,中了毒上了民生新闻,也还是让人感到滑稽无足轻重,这样凋零的生命,怎么去赋予他们重量呢?所以也能看到占黑发出的一种相当复杂的情感:在《老马的故事》一篇,坐在小船里话也不怎么说话的大妈,”这样活着,好像跟死了一样,但又分明是好好活着。”而那个被生活摧残的,却一直在反击的老马已经裸身死去。

  她的确写出了某种近在咫尺遥远的现实,在衰老、边缘的世界中,无解和难以去评判错乱

  像自己也住在上海的边缘小区里,每天傍晚老人们把小区门口围堵的水泄不通,显然并不是只有小区门口适合聚会,他们的在此处的聚集像是想要同世界建立一种联结。而年轻人多半就是附近的打工者,他们逃离故乡,造成故乡的失语,但在整个异乡小区生活的体系中也是完全失语、空缺的,他们不想参与到这里的故事中,也不指望它变好或变坏,甚至最直白的意思,他们不会发出任何声响,每天早晨傍晚只是老人家在叽叽喳喳。

  在城市的这块边缘,它呈现出了和遗弃的乡村非常相似的实质。那些老人的前尘往事、生来病死,也从来不会是这些年轻人会去聚焦的点。占黑小伙的写作是带着这股社会意识的,自然也有她的善意

  这片街道中又确实有江湖,年轻人把自己要闯荡的江湖视作整个世界,但老人们的全部江湖也就是这个街道了,把那些看似无足轻重的事当成人生要义,是一条脆弱的生命尚不会出现危险亢奋。因为他们中的许多人竟然还要算计着这些来维系生活,所以这片江湖里连一条野狗的养法都要讲究门道。

  尽管认为占黑对同龄人直面书写的那份自我、尚未盖棺定论的当下是一种回避式的拒绝表态,她也通过对这群人专注的书写全程侧写了这部分,比如他们全程巨大的缺席,他们的当下,在自己的父母嘴里都变成了难以启齿不敢详谈的存在,他们去了更加广阔天地,老人们记住的是他们童年时的那种温顺,而当老人被嫁接到今天,自然也迎来了孩子长大后断代式的反叛。他们的孩子化身一种巨大的集体意识,摧毁了父母依恋的边郊地带,编织了更加精彩更加魔幻的未来,从这点来说,占黑又写出了一个新的社会议题,在未被温习的时代面前,让他们如何衰老和死亡,没有一个妥帖的安置。

  占黑小伙用吴语方言,一种趋近非虚构写作的模式,尽可能地记录了这片江湖,赋予了其完整性。然而即便读后便意识到小区中那些每天一大早就“聒噪”的老人恐怕各有各自纷呈的小江湖,他们的整个身世多半是不可追的,但当前的算计和欲望,却可以被获悉,但我却不可能、没心思去多探听一个故事,他们的故事于我而言,没有半分意义,我这种无法回避的诚实,也许可解释许多人慌乱地向前迈进时,并无暇顾及我们正在创作的时代身处被动的那些人,如何连他们的死亡都显得悄无声息

  年轻作家在纷乱议题迷失创作方向,占黑的这份别具一格的关注,是一份别样可贵,却终究是退一步的回望,不过这也许是她成长所需要的一次必要的蓄势。

  《街道江湖》读后感(四):后记社区、(非)虚构及电影

  很多人引过Graham Greene的说法,写作者的前二十年涵盖了其全部经验,余下的岁月则是在观察。他认为写作者在童年和青少年时期观察世界,一生只有一次。而其整个写作生涯,就是努力用人们共有的“庞大公共世界”,来解说其私人世界。

  我曾在领一位北方朋友重游我的儿时故地时,讨论类似话题。他看着半拆半建的老城区,认为我们之间的区别或许在于经验和知识的获取顺序上。对我而言,确实是经验在前,知识在后的。

  八九十年代,人们从弄堂搬进单元楼,逼仄的螺旋空间变为敞亮的两室一厅,这是一种令人兴奋居住更新体验。然而很快的,人们又匆忙搬出单元楼,去往更高的公寓,更大的户型。于是小区成了老小区,工人新村成了旧新村,留下来的,多是老人,穷人,以及外来务工的新居民,这构成了旧型社区在新世纪钢筋水泥,也恰好代表着三种不容忽视的社会角色:衰败的工人群体,日益庞大的老龄化群体,以及低收入的外来务工群体。他们共生于一处,以迟缓脚步追赶城市疯狂发展速度,吞吐着代际内部的消化不良接受一轮一轮的改造,也等待着随时可能降临的淘汰,这使得旧社区本身所具有的地方性、时代感更加五味杂陈——它属于历史与空间的纠缠,既是连贯的,也是破碎的。它看似沉睡的躯壳里不停歇地涌动着复杂事件关系情绪,而这些无不是基于老子儿子房子票子,基于遍地皆是的生老病死

  我的经验,就在这些老社区里。

  我的写作从童年模糊的弄堂、河岸记忆中走出来之后,就一头扎进了这个独立于“乡村”和“都市”之外的半新不旧的空间。它来自小城市平民阶层创造熟人社会。它的容量是庞大的,存在感却不相符地异常低下。我希望给予它一种真实、细致且平视的呈现,大约就是沈从文所说的“贴着写”。

  最初是写一对在马路口给人补衣服修伞的老夫妻,打赌房子不会拆迁的故事(《预言》)。接着写一个小区看门人(《小官》),是当作平民英雄来写的。过了几年发现,去看这个空间内群体生活的凋敝,远比追溯往日的荣光和真善更要紧,便决意再写看门人的故事(《小官的故事》),偷吃狗肉,被年轻人打,去美容店,这时“街道英雄”的反英雄元素已经显现了。此后接连写了二十来个“街道英雄”,有人,有动物,清一色都叫 “XX的故事”。

  比如棋牌室常客(《麻将的故事》),彩票玩家,比如卖水果(《水果摊故事》),卖菜的(《老菜皮》),做早点的(《阿祥早点铺》),开杂货店的,五金铺的(《阿金的故事》),剃头店的(《小花旦的故事》)。比如跳广场舞的,协管社区杂务的(《美芬的故事》)。他们大多是下岗再就业或退休工人,离开单位制的依附,努力营生或浑浑度日。所谓“男保女超”,男的当保安,女的打超市零工,说的就是这一批老居民的生存状况

  再如环卫工人,送牛奶工(《光明的故事》),以及老知青(《春光的故事》),是熟人空间里操持别种语言的特殊角色,他们所拥有地域文化和气质,比如吃苦耐劳或孤高自傲,不时与外部环境产生互动,有些融入其中,有些仍在适应,但确已归属于本地空间内了。新旧、出入之间的变化关系,十分有趣

  当然我最感兴趣的仍是老年人群体。一来老年人同小孩似的,本身具有相当大的创造性可能性,二来这也是老龄化社会必将面临的问题。比如务农的老人无处可劳作(《百步桥的故事》),扎堆闲聊的和疲于奔命的两厢对比(《老马的故事》),捡垃圾成瘾(《阿明的故事》),病痛中的忏悔与冒险(《偷桃换李记》)等等。其中涉及到的养老、代际和历史包袱,无不出自皱纹拐杖之中,并催生出另一类有关动物的故事。

  在熟人社会中,每一只晃荡的猫狗鸡鸭都有自己的地盘名号,他们是这片土地上的另一群霸主,拥有完整的江湖。小区里的动物辈分不一,生着高高低低的喉咙,也有各式各样脾气,就像小区里的人一样,有的活得长久,有的说没就没了。《狗司令》、《来福是个兽》,说的就是这样的故事。

  这又牵扯出政策带来的风波,比如抓捕黑户(《鸡飞狗跳记》),禁燃烟花(《空响炮》)等。

  社区是一个持续饱和且不断溢出的容器。每个人存在关联,彼此参与或见证。写着写着,我渐渐发现这几乎是一种“云”的状态,也便走出了一种较为狭窄的生命经验,去寻求当代社会中一种普遍的状况和民生联系——每个小区都有这样的人,每个城市都有这样的社区,它们或许彼此能互为当代城市丛林样本

  既是市井民生小说,我习惯以大量地方语言和以口头化为主的日常表达来呈现。民间白话词汇是非常形象的,比如一个人走来走去打发时间,就说他是“一根卖不掉的甘蔗”。瘦得皮包骨的人,就说他是“薄皮棺材”。自来熟的,叫做“韭菜面孔”。东西多不叫多,叫“多到造反”。走开不说走开,要说“拍拍屁股走开”。如果说街道是一种江湖,人们则以绰号行走其中,这个名号要叫得响,还要能遗传给下一代诸如此类,恰恰展现了不上台面的口头语言所具有的高级的文学感,可谓一笔深厚宝藏

  对话中的引号也是刻意去除的,为的是取消日常对话中并不常见的正经感。口语的两种特色利落简短,冗余重复,都是对话情绪的体现。但脱口而出之中,却不乏深奥人情心思。话不讲透,或啰嗦不得点,都是民间叙述的留白特色,值得去细想。

  这样的处理往往让我的故事没有太多的戏剧冲突,故事几乎是在波澜不惊情况下悄悄推进的。很多人觉得太过平缓,太散文化了。实际上这和人物的生活过程如出一辙,在看似平静实则一言难尽的一生中走到老。哭哭笑笑是有的,人们习惯了平平常常地讲给邻居听,你们也不妨一听。

  或许因为太过平常,总有人误以为我在从事非虚构写作。然而我必须承认这是一种小说。作萧红研究的时候,我曾经提出过一个“不受限的文学世界观”。想象/回忆的世界,真实的世界,文学创作的世界,彼此间是互相可触的,畅通无阻的。走在路上,人物裹挟着画面感袭来的时候,他同时就成了走在故事里的人,姓名住址对不对,早无关紧要了。鲁迅所说的东南西北的鼻子眼睛捏出一个人,桑塔格所说的 “需要把自己和其他东西一起当作素材来出借,真的存在那样一个世界,而我真的置身其中。”也是这样的意思。文学的真实和虚构可以暂时(或永久地?)模糊界限,而非虚构也绝非最真实的一种。

  九十年代的大陆电影常常给人一种强烈的小说感,许是出于对当代文学的及时改编(即便那会儿并没有IP这种极具野心的商业化概念),现实主义中不乏荒诞、魔幻和讽刺,场景转变和镜头语言也和同期的小说状况十分相似,可以说是非常良好的关联互动了。新世纪以来,这种关联被削弱一些,然而一种寻根姿态在艺术电影上却做得更加积极,比如从贾樟柯到李睿珺、从《路边野餐》到《八月》为代表的故地景象。这两个时期的大陆电影都是我所爱好的对象,尤其是后者的观看视角。我始终觉得青年一代能为自己所成长的时代作出的最高反馈,就是用艺术的方式去呈现它,去献给我们的父辈。这是一种致敬,也是一种自我梳理。

  我几乎是以分镜练习的方式开启了写作尝试。很多时候画面常常是先行的。这大概同我喜欢上街看来看去有关,视觉冲击总是优于其他感官,有时一个场景就是一个故事。走在路上看,眼睛是很贪婪的,一边看,脑子一边兴奋,眼睛才会饱。我甚至会为我的故事寻找一张肖像,它不一定是直接关联的,只是展演了某种相同的信息或情绪。

  小区也好,街道也好,走到哪儿,谁一起身,留下一只茶杯在长凳上,就留下了一副街道英雄的背影。

  《街道江湖》读后感(五):街道里的不是老头儿,是英雄

  上海书展的最后一天,展览中心已经不用怎么排队了。先前在豆瓣看到青年作家蒲末释与王占黑将在这天有场活动,一位豆友转发表示要去捧捧场,我留言答应也去,也幸亏那天能从繁忙的工作中抽身,才没有食言,在夏天的尾巴见到了。

  上午与同行的两个朋友在书展闲逛,在“上海文艺出版社”展区又发现了王占黑的(在豆瓣,读者更习惯称她“小伙”)第一本书《空响炮》,买来想去蹭个签名。其实这本书早在四月初便读过了,后来借给了一位在超市工作、有时会抱怨家庭婚姻的阿姨,她很像《美芬的小世界》里的美芬,我觉得她会喜欢这本书,她也就没再把书还给我。

  活动上,占黑小伙一直在捧蒲末释的哏,他们本来也就计划说成双人相声的。小伙看上去像名高中生,背的书包还放在了讲台上。她托腮听着搭档的发言,不时侧目关注台下稀稀拉拉离开的人群。要签名时,不好意思让写其他内容,没想到她还是多写了四个字以及笑脸符号:“你的豆友:)”,暖到不行。

  因为曾在浙江嘉兴工作生活了两年时间,也跟上海的阿姨们学了几口上海话,《空响炮》读起来格外亲切带感,不隔,顺溜,且颇有金宇澄的《繁花》滋味。从工作岗位翘班而来的豆友,更是对占黑小伙的笔力盛赞有加,一本书不少地方划上了荧光笔线,这是她很少会做的。

  占黑小伙笔下的那些人物,他们的生活,我们并不陌生,也可能我们的长辈、熟悉的邻居也就活成了故事中的那副模样。男保女超,麻将棋牌,混沌而超脱地把余下的日子消磨完。但极少有人关注他们,更不会有人像小伙一样带着虔诚和端正的敬意书写他们。读完那本书的一段时间,我一直有一个现在看来有些蠢钝的问题想问作者,为什么不写写同代人的故事呢。

  在被上架建议到“青春文学”的《空响炮》的序言中,复旦大学教授张新颖写道:“她和她这一代的许多人,是在这样的社会空间和人际关系中成长起来的,这也是她们自己的经验。她没有隔离和排除这样的经验,而是从中发掘和领会与自我密切的方方面面。”在书写毫不费力的年代,我们似乎都太过关注经验匮乏的自我了,文学应该是更宽广、更无私的。王小波在读完《大卫.科波菲尔》后,给李银河的信中写着:“他们对人怀有多深的情感啊,现代作家们对別人永远不及对自己的八分之一关心。我因为这个恨他们,他们写自己的满腹委屈,写自己的无所事事,这怎么可以呢?人不能不爱别人啊。

  占黑小伙不仅关心那些老人,也关心陪伴她长大的小猫小狗,街道风景。在她的眼中,可能没有什么是不值得关心的。前几天跟一位编辑聊到一部作品,作者写的虽是边缘苦难的人物,但我们感受不到作者对笔下人物发自内心的爱,我们也就对那些人物提不起什么同情。

  《街道江湖》便是张新颖在序中提到的占黑小伙的另一部小说集了,我本以为这两部小说集是相似的,但《街道江湖》更像是营销宣传上写的中国版《米格尔街》。它是一个有意识的书写计划,把整条街道里的真假英雄揪出来,以“我”在他们的岁月中穿针引线,认真地一篇篇写下来。这种动机实在太可爱了,大概许多人都曾有过类似的想法,想为自己的故乡、亲人立传,但多数不了了之,或只够到了私人性质的书写。

  小说中时隐时现的“我”,也跟奈保尔一样已经离开了他的“米格尔街”,她走出了大铁门,离开了街道。本来是高中时代计划写的那些街道英雄,很久以后才续下来,也便被拦腰砍成了两半。一部分在作者儿时的记忆里头,生龙活虎,尚有力气。一部分在当近的现实面前,他们死了,老了。“我”在那个街道常常是隐身的,她勤勉地尝试复刻重现英雄们的生活,不多加干扰,一心服务人物。但有时也会把控不住积累的情感,不再是旁观叙述,“我”开始以自己的意愿去想象他们的生活。

  《空响炮》中收录的短篇,如果没有“我”的第一人称叙述,它们几乎都是独立成篇的。《街道江湖》中的人物则是可以从街头溜达到街尾,作者把目光聚集在他身上,他便百般武艺好好杂耍讲述一番,等作者完成了刻画,他也甘心回到街道的背景中,为其他人做个尽责的配角儿。形象不乱,动作雷同(徐爷爷在哪都是一个大招手),在谁的故事里都保持高度统一。要是沿着其中一个人物的路线读下来,你还会发现一些饶有趣味的事物。他们的百无聊赖,他们生活的静态,哭笑不得的悲怆之感,都凸显出来,却没有了悲喜剧主角的光环。当我读完《街道江湖》,再翻读《空响炮》一些篇目,找寻老王的身影时,心头一下苦味不堪。

  这些小说几乎都分出了八九十来个小节,像徐徐展开的古代卷轴画卷,也像移步换景的电影镜头,运镜娴熟自如。这种写法有特别独到的美感,读下来不累,光彩夺目,但有时也显得不那么像小说了。例如有些篇目人物还未登场时,作者对生活场景的描述,撇去小说的印象,可当成散文纪实来读,甚至与后面的故事文风脱离开了。萧红的《呼兰河传》开场便是这般,那是她对呼兰河那片土地的深情,她只接受自己这样写。这样做可能会牺牲小说的一部分模糊与留白,得到的回报是人物变活了。

  占黑小伙太会写人了,她形容那些看热闹的中老年妇女们是“卖不掉的甘蔗,一根根东倒西歪倚在墙边”,或更刻薄的“母瓜子们”,“韭菜面孔”,她是怎么想到这些的呢!寥寥几笔,几声话语,人物的“丑态“”性格毕现。现实生活中,我们对一些古怪举止的老头老太,总是摆出不可思议的态度,加上嫌弃冷眼躲开。但占黑小伙选择理解他们,把他们的经历原原本本道来,让这个人物变得可信,读者不再厌恶反而珍惜喜欢上这个人物。像是卖劣质水果的老黄,捉垃圾弄得浑身酸臭的阿明。好比他们是我们身边的人,身上的戾气,一堆毛病,相处久了,我们都能接受,甚至觉得他们迥异的行为习惯,执拗脾性万分可爱了。

  不光是人,就是一堆流浪狗,占黑小伙也不惜笔墨,一条一条写得棱角分明,能听到它们不同音调的吠叫。但是不是也有挑剔的读者,觉得人物故事中混入这些狗狗很是奇怪呢?只有四页篇幅的《花花的故事》,只讲了一个片段,老王跟孩子似的担心一只没吃饭的小狗,结尾是:“也许你觉得这根本不是一个故事,可是对老王来说是件大事。”腰封上也有一张有爱的图片,是一只小黑狗,蹲在地上嘀咕:“老王怎么还不下班?”他们缓慢的时间流里,已经没有什么重要的事项了,小鸡小狗便是大事。

  读完了这本书,告别了街道里的那些老头老太们,似乎也能理解了占黑小伙为什么要写他们,又不免担心素材用完了怎么办?(要是没有新的想法,就不写了,干点别的。<文学奖访谈>)我们都会变老,而且马上就会变老。老龄化社会,我们越来越需要跟老人打交道接触,抢夺分配社会资源。这个过程当中,老一辈不会作声了,他们的故事也随之湮灭了。《春光的故事》中的老知青春光,不愿再回上海,在小区扎下根来,他和同事望着城市新建的楼房,口中念叨的却是它以前的位置是什么丝厂,电站。世界已天翻地覆,没有给老人留任何念想。他们也没有用途了,成了子女的累赘。春光喜欢捯饬他的小花园,喜欢树木。在他看来,树比人好看多了,人老了就会生病、糊涂、健忘,有太多不适意,来瓦解维持了一辈子的尊严。

  占黑小伙写他们的故事,总是闹气腾腾的,从不见悲苦气。活着就是喜悦与不如意各自参半,在没人看见的时候多咽两口苦水,在人面前还装装样子(但碰到小说家就会露馅,四川人赵光明总是说回去一趟的钱还不如买点吃点喝点,可他多年不回家乡,也不见他买点吃点喝点)。他们活到那个岁数,生活的劫难、不顺心的破事还不完,能坚持下去都是英雄好汉。终于看到他们垮台倒掉,也最多像老王淡淡地讲一句:这都是命,没什么可难过的。

  读《阿金的故事》时,我突然想起小时候,身边也有一些阿金样的小老头儿,喜欢狗猫,孩子。有几个老头儿,每次看到我总会停下来,和我说话,逗逗,非常有礼貌,想让我与他亲近。渐渐我也会傍着这些老头,和他们在田野喂羊,等太阳落山。哪天传来这些老头儿的死讯,我会乍一下想起这些老头儿面善的模样,但很快抛之脑后。读了占黑小伙的小说,我竟然有些想念那些老头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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