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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枝》读后感10篇
日期:2018-09-24 04:25:01 作者:文章吧 阅读:

《金枝》读后感10篇

  《金枝》是一本由(英)弗雷泽著作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88.00元,页数:1247,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金枝》读后感(一):维吉尔的金枝

  随笔

  存在了一百年的学术书,内容没得说,一本从学术高度研究和归类人类巫术的巨著。书从解释一副19世纪油画开始,慢慢展开人类巫术自古至今的图景,并对其讨论总结,行文非常流畅结构清晰阅读起来也非常有乐趣

  书中最精彩部分在于对各式巫术背后人思维共性特征分析,弗雷泽的阐述让人脑洞大开。作为论据,弗雷泽也列举出了令人眼花缭乱的各地民俗活动可惜对于中国民俗弗雷泽似乎知之甚少,只零星提到过关于风水的一些例子。这是件憾事!作为迷信大国,我们民族完全能力提供应有尽有的研究样本,且保证精彩哦。。。也必须承认,书中罗列的那些世界各地的迷信风俗,其荒唐可笑程度,也绝对能让有着五千年迷信传统的华夏儿女肃然起敬

  吐槽一下商务印书馆的这个版本上下两册硬皮精装,叠起来也有了学术名著该有的厚度,可惜好几处错别字啊,让端庄严肃外表显得有一点可笑。

  阿康康康于柏林

  《金枝》读后感(二):对“巫术论”的思考

  第一次读《金枝》是四年以前,因为《金枝》是专业必读书目,导师强调了一遍又一遍,才去阅读它。记忆中这本书很厚,断断续续,前前后后花了很久的时间才勉强读完。由于自己知识储备欠缺,对于书中的内容也是前读后忘,并没有太多的理解消化。只是对书中关于习俗仪式神话传说的内容还稍微敏感,毕竟自己在学习专业的同时,还是在一个全民信教的气氛里浸泡大的。

  第二次走近《金枝》是今年回到母校,看到研究中心书柜里新进的一批书里,有这本书,是新的,并且上下册。我拿起它,随手翻了翻,又放回到原处。可能觉得目前的学业都该读与“美术”或者“艺术有关书籍,才是最要紧的事一样,与宗教,民俗有关的书籍暂且放一放的念头

  再次与《金枝》相遇,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而随即觉得自己对学科概念的理解是如此狭隘。一本流传一个世纪的书,应该是值得每一个人阅读吧。一本好书能称为经典,可能因为是文学艺术宗教哲学思想集于一身的好著作。一个尊重过去,也对未来充满信心作者,一本好书,对人类的贡献借鉴多方面,多学科,多角度的。可能,在求学的路上,作为做了半辈子学生的我,缺的就是静下心来在漫天泛滥的“书”中,找到那些经典,多读几本经典吧。因此,怀着一颗虔诚的心,再次翻开《金枝》。

  在此我想谈谈前人研究《金枝》的基础上对美术的起源——认为美术起源于巫术,也就是“巫术论”这个观点的一些浅显想法。由于自身知识积累和时间的原因,不尽如意之处请多包涵。

  《金枝》开篇就以一幅特纳的同名画来做了引入。把特纳的《金枝》意境给予了很高的评价。由此引出了画中的主题有关狄安娜的传说。如果以一个最简单逻辑来看,特纳的画《金枝》来自神话传说。通过自己近一年来对美术学科粗浅的了解发现绘画作品中以宗教神话传说故事寓言题材做主题进行绘画创作画家和作品很多,并且同一个题材多个画家笔下焕发出各种绚丽色彩,给人以美的享受

  那么回到这些美术作品的本源问题,美术到底起源于什么呢?

  通过查阅有关书籍,对于美术的本源普遍的观点是:游戏说、巫术说、劳动说。

  其中萨洛蒙•赖纳克在研究弗雷泽《金枝》的基础上认为美术起源狩猎巫术,它是作为一种能控制狩猎活动实践手段发展起来的,目的在于保证狩猎的成功,因此,美术是一种被深思熟虑过的祈求手段。理论家吉德表示类似看法,认为在“连续不断的对动物轮廓探索达到的熟练中有一种共同的持证,即原始人想通过这种被认为是实际有效的图型来达到对他所垂涎的动物在巫术意义上的占有”。当原始人愈是时时陷于饥饿困境,他也就愈沉迷于对猎物幻想,因此,用幻想的巫术方式去弥补一些现实的狩猎手段的不足就成为这种狩获得巫术的主要内容。原始人的一次巨大围获猎,很多猎手一起围捕,胜败都地无法挽回,但是如果这种围猎的部署事先通过了某种原始宗教仪式,用动物形象来事先作一番研究和预习,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的狩猎从巫术实际上有可能成为人类最早的符号操作。法国的高姆洞穴画在危险地方不是为了欣赏可能而是以巫术为目的。

  如果说原始社会生产活动通常与原始宗教崇拜仪式联系在一起,而宗教美术常被运用到这类活动中。原始宗教艺术的混融性特点十分明显,一方面,因为原始宗教艺术活动的涵盖面十分广泛,另一方面,原始宗教美术、音乐舞蹈几乎都是交融在一起。

  《金枝》第三章交感巫术里提到,许多人都曾企图通过破坏或毁掉敌人偶像伤害或消灭他的敌人。他们相信,敌人将在其偶像受创伤的同时,本人也会死去。费雷泽提到这种习俗在全世界流传广泛和持续年代非常久。费雷泽还提到马来人如果想使某人死去,首先会收集这个人身上的每一个部分的代表物,然后从蜜蜂空巢中取来蜂蜡,将它们粘在一起做成此人的蜡像。

  首先不讨论巫术与宗教的关系,从书中讲到的这个巫术我们联想宗教,以伊斯兰教为例,伊斯兰教教义是禁止偶像崇拜的,因此在伊斯兰世界里看不到像佛教世界那样丰富佛像造型艺术,以及佛陀画像等有关偶像的美术艺术。以我熟知的穆斯林群众中,在家里是禁止挂有人像的画,一般也不摆设偶像塑像。据传说,在麦加进行的宗教战争里,伊斯兰教首先做的就是毁坏偶像。

  当巫术惯用的造像、绘画、舞蹈等我们现代人认为的艺术形式,在渐渐脱离了巫术的内涵,上升到现代人的审美享受领域的同时,我们追溯艺术的根源,绝对不能把艺术与原始宗教或者巫术分开。如果按这个推论,在伊斯兰世界有关宗教美术方面,偶像题材的艺术形式相对于其他宗教美术基础薄弱,当然这个推论我并没有考证过。

  《金枝》里用一章的内容讲述了杀死神性动物,介绍了许多仪式,这里面当然涉及到了舞蹈艺术。在伊斯兰世界里有动物图腾崇拜,以突厥民族图腾狼来说,在美术作品中可以多看到狼的身影,当然在民族里有关狼的传说也很多。在少数民族史诗《乌古斯可汗》中,就有一头狼为乌古斯可汗带路的传说。传说里,狼可以和乌古斯可汗对话,也是神化了的动物形象,因此在乌古斯汗的族群里开始以狼为神灵,求它保护族人防御邪恶。并且有关狼的礼仪很多,佩戴狼牙,狼踝骨等,以此来祈求狼的庇护。以狼为图腾的民族中的绘画作品中,则常见狼的形象,这不简单是动物主题的作品,也是有着深刻的图腾崇拜观念

  在《西班牙美术史》课程里,老师展示了许多岩画,尤其令人瞩目的是“手形”的岩画。这让人想到,在传统的伊斯兰宗教节日古尔邦节里,会宰杀羊作为祭祀,并且家里的主人用手沾上宰杀的这头羊的血,在自己家门的上方清晰的印上自己的手指,以此来让神明知道自己家做了祭祀活动。门上方的用羊血印上去的“手形状”画和西班牙岩画上的那些手型是酷似。因为我认同那些岩画的来历可能是与宗教有关。

  因为在读《金枝》的过程中,我认同美术的起源是“巫术”这个观点。当然巫术和宗教的关系是非密切的,巫术和原始宗教可能也不分彼此。

  《金枝》读后感(三):简单说一下,《金枝》让我又回来了

  简单的说一下,大学毕业后就不怎么涉猎这类型的书籍了,事实上除了一些快餐小说诗歌,许久没关注社科类的主题。这就直接导致了再次拿起这类型的书产生很多认知上的困惑,读了很遗憾的发现并没有。读之前担心自己不再有求学时的那股好奇和胡思乱想的劲儿,所幸这是天生的,并不是时间可以消磨损失的,所以读起来还是和以前一样带感!才有了以下的想法颇多。这也是一个良好的开始,我也不用怀疑出了这个圈就走不进这个圈了。

  很早就知道弗雷泽的《金枝》,并且一直在我的书单中有位置,但是其厚度和深度一直让我没多大勇气拿起,这要感谢魏舒同学,她的鞭策和我拿起书就得读完的蛇精病让我消灭了这桩遗憾!

  在我看来弗雷泽是用一生完成的这本书。“金枝”是一部研究原始信仰和巫术活动的著作,在世界范围内研究古老习俗及其有关信仰、观念的专著,佛雷泽用一生搜集了丰富的人类学资料,用三版完善该书,这点让我很钦佩。本书内容源自于一个早已不复存在的古老习俗,佛雷泽通过收集对此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研究和诠释

  在这里我得说说这个故事。“金枝”缘起于一个古老的地方习俗,一座神庙的祭司被称为“森林之王”,却又能由奴隶担任,然而其他任何一个奴隶只要能够折取他日夜守护的一棵树上的一节树枝,就有资格与他决斗,杀死他则可取而代之。在读这本书之前单听这样的一个故事,只有无趣的紧,但是一本一千多页的书籍由这个故事展开,那就是欺负人了。

  弗雷泽目光遍及世界各地,收集了世界各民族的原始信仰的丰富资料,运用历史比较法对之进行了系统的梳理,来探索这个古老习俗的缘起与存在,从中发展出一套严整的体系,并对巫术的由来与发展作出了说明和展望,也就是宗教和科学的探索。毫无疑问这是一部巨著,它是一本关于巫术、宗教和科学对于人类思想发展的重要性的研究论著。

  在弗雷泽的《金枝》中,他认为在人类的精神发展中,巫术发展先于宗教。而这样的发展有三个阶段.在第一个阶段里:人类对自然界神秘现象和宗教仪式之间的因果关系有着错误认识,然后有了巫术;而宗教出现于第二阶段,人类对自然界的神秘现象和宗教仪式之间的因果关系有着持续错误的认识;科学则是第三阶段的产物,这个时候自然界没有了不可知的神秘现象,而宗教仪式变得单纯

  弗雷泽还将巫术归结为两种类型,模仿巫术和接触巫术“如果我们分析巫术赖以建立的思想原则,便会发现它们可以归结为两个方面,第一是同类相生或果必同因;第二是物体一经互相接触,在中断实体接触后还会继续远距离的互相作用。前者可称为‘相似律’,后者可称为‘接触律’或‘触染律’。巫师根据第一原则即‘相似律’引申出,他能够仅仅通过模仿就实现任何他想做的事;从第二个原则出发,他断定他能通过一个物体来对一个人施加影响,只要该物体曾被那个人接触过,不论该物体是否为该人身体之一部分。基于相似律的法术叫做‘顺势巫术’或‘模拟巫术’。基于接触律或触染律的法术叫做接触巫术。”以上选自于人类学概论,也就是弗雷泽定义了巫术。

  无论是模拟巫术还是顺势巫术或者接触巫术,作者都列举了大量的事例来说明和解释这些巫术的具体含义和作用,然而弗雷泽在书中就曾谈到其对于巫术的本质的认识,他认为巫术本身就是不科学的,是一种伪科学,不会起到任何效果。当然就这点我有些许的不认同,落后不是不先进理由生产力的不发达制约着认知,但任何一个时代人们需要未知的各种解释,无论这样的解释科学与否,它是一个时代生存的人们的心理追求。弗雷泽指出巫术是一种扭曲了的对自然发展规律的认识,这种行动准则本身是错误的。然而我们现在以科学角度来看这种对于巫术的解读,可以发现并不是完全正确的,尤其是从心理学角度不难看出,关于顺势巫术脱离身体治病的这一点其实是具备一定的科学性的,因为这是一种有效的心理暗示,很多时候人的心理暗示对于病情的有效治疗是有着积极作用的。《金枝》在列举大量关于各种传说以及所谓的巫术的事例的同时,并没有具体写到这些巫术在实际运用过程中所达到的效果,这方面是有点缺失严谨性,直接导致了诸多质疑。

  然而,在落后的原始社会中生存的人类的思维里,自然界本身就是依照已经安排好的秩序在向前推进,事件与事件之间都是遵循着一种规律相继发生,也就是所谓的秩序,而这种秩序的存在是不受任何事物的干涉或者控制的,对于这一点,弗雷泽觉得巫术之于现在的科学而言其实是一样的,只不过巫术是对这种规律的错误认识,错误并不一定就是不合理,错误的认识也是人类对于客观世界的认识,我觉得我们不能要求人类初发展时就达到多高的文明水平,所以要容许这些我们现在看来错误的理解,并且理解他们的理解,这也是我对人类学的认知。

  弗雷泽花了近五十年的心血研究大量史实资料而写成《金枝》,他的资料和事例来源主要是通过阅读大量的相关资料以及倾听别人的讲述,道听途说来形容其实并不为过,但是那个时代你让佛雷泽到处跑其实挺过,所以当时有书桌前的人类学家,而现在因为学界通用的认知,书桌前做田野显然不被认同,但是我从来没固执的认为书桌前做不了田野。书桌前做田野的这种研究方法和一向重视实际调研且要求有相关数据说明的人类学专业的通常做法背道而驰。如此这般没有经过田野考察,只是依靠对文本加以比较得出的结论往往被认为是不可靠的,而且更大程度的被理解为作者自己臆想的表达,带有虚构性特征。在我看来书桌前如果做的足够的话这两种研究方法最终得出的结论并没有那么分明的区别。在田野考察过程里所进行的那些技术性部分,我认为并不是最关键最重要的部分,最应该提起重视的部分是人类学者自身所具备的知识体系,这直接影响了田野的调查时如何选择、演绎、归纳其所了解到的事实。其实研究方法是可以在书桌前进行的,这也是现当代还有一部分学者不出田野能够做人类学的的宽容。

  我并不认为研究方法是能够局限一个学科怎样去研究的理由,也许明天就有一种新的被学界认同的方法大行其道。而现有的研究方法能给学界产生认同也是有其可取的地方,不反感不抵制去发展去超越才是我辈有志于某个学科而要奋斗的。

  到这里我突然意识到自己有点跑偏了,说好的对巫术、宗教和科学的认知变成了现在就研究方法的斤斤计较。其实上边也多多少少有一些我的基本想法,自认为还是比较辩证的,当然用辩证这个词就显得不辩证了。落后不是不先进的理由,我认为时代和时代之间是没有可比性的,文明有水平高低,时代则更多是一种心理,有其出彩也有其低劣,没有完美的人同样不会有完美的时代。

  《金枝》读后感(四):远古巫术19条:他肚子里的玫瑰花蕾会使老鹰发痒

  新几内亚西面有一个岛

  那里的人有一个规矩

  子弹上膛前必须含在嘴里

  最近在读的这本书叫《金枝》,是J·G弗雷泽在1920年出版的研究人类巫术活动的一本书。所谓“金枝”是指罗马神话中,刺杀者继任祭司或王位时,从树木上折下一根代表权利的树枝。

  英国人J·G不愧是摩羯座,书里除了为数不多的理论外,几乎收集了世界各地琳琅满目的各种巫术,从马达加斯加到南非,或者东南亚,或者中国,也有巴拿马以及巴伐利亚……

  有人吐槽他书里各种例子实在太多了,他自己也说,巫术不过是一种人类对于规律的错误探索,可是这些弥漫着树木崇拜与远古回响的奇妙举动,却像一种对于神秘力量的邀宠,让内米湖畔的狄安娜女神一直闪着奇异光彩。

  我在想,如果谁要写小说,其实可以看看这本书。下面收集了书中很有趣的远古巫术数条,你会发现,过去的人怀着一种极其朴素的诗意和残忍在生活着。

  ·№·

  ⊕ 秘鲁的印第安人用脂肪和谷粉捏制出他所讨厌或惧怕的人的塑像,并在那位受害者将要经过的路上把它烧毁,他们将此称为“烧掉那人的灵魂”。

  ⊕ 中西伯利斯群岛上的人们相信,正如九片叶子从树上掉下来一样,也会有九头野猪掉入陷阱。

  ⊕ 当一个柬埔寨人已经下了网而毫无收获时,他就脱光衣服走一段距离,然后溜达到网前,假装没有看见它而让自己被网住,并大声喊:“哎呀,这是怎么回事?”

  ⊕新几内亚西面有一个岛,叫做哈尔马赫拉岛,那里的人有一个规矩:子弹上膛前必须含在嘴里,意味着你在吃那颗子弹所击中的猎物。

  ⊕当一个布莱克福特印第安人代捕猎老鹰又正好发现一只鹰,无论如何也不能吃玫瑰花蕾。他解释说,如果他吃了,他肚子里的玫瑰花蕾将使那只鹰发痒,它就不会去吃诱饵而只愿左爱那里搔痒。

  ⊕马达加斯加的士兵不得吃公牛膝,免得他像公牛一样膝盖变软不能行军。

  ⊕墨西哥的珲科尔印第安人把一种吃了后会使人陷入恍惚的仙人掌当做神物。男人出外寻找仙人掌期间,女人们聚在一起向“火神爷”(印第安人崇拜的一种神)坦白她们从童年到现在都爱过哪些人,一个也不能漏掉。

  ⊕图林根地区种植亚麻的人用一个从肩到膝的长带子运送种子,并且跨大步走路,是的袋子在他背上来回摇摆。据说这样一来,长出的亚麻就会在风中摇摆。

  ⊕苏门答腊内地,稻子是由女人播种的,为了使稻子长得又高又密,女人们播种时,将长发松散下来搭在肩上。

  ⊕希腊和罗马人甚至把孕妇作为牺牲奉献给谷物女神和土地女神。

  ⊕加勒拉人相信如果把一根香蕉在火里烧焦了,你就将变得健忘。

  ⊕在欧洲,有一种“神奇之手”具有特别魔力:那是一只风干了且用盐腌了的被绞死者的手。这只死人的手本身就是蜡烛,在盗贼抢劫之前,点燃它会让屋里的人都沉睡,这种邪恶的灯火只能用牛奶来熄灭。

  ⊕印第安人喜欢蛇背上的美丽花纹,因此当一位妇女编织或者刺绣时,丈夫就捉来一条蛇,用一根一头裂开的棍子将它夹住,让这位女人用一只手从头到尾地去抚摸这跟爬虫的脊梁。

  ⊕在东非苏法拉地方的卡福人最害怕诸如芦苇稻草之类的东西打到身上,如果一个人被空心的东西打过,他的内脏就会萎缩。

  ⊕在马达加斯加有一种抵制命运动荡不安的办法,就是把一块石头埋在沉重的房基下面。

  ⊕在中国,寿衣要选择闰月来制作。

  ⊕….多雨的十一月是眼泪之月。

  ⊕毕达哥拉斯教的信徒有一条箴言:当你起床之后一定要抹掉床单上你睡过的痕迹。

  ⊕在印度教的古书里记载着一条规则:在新婚之夜,新郎必须和新娘安静地坐在一起,从太阳落山直到天空星光闪烁。

  ⊕…我们的原始哲学家,当他的思维之船从其古老的停泊处被砍断系绳,而颠簸在怀疑和不确定的艰难海上时,在他原来的那种对自身以及权力的愉快信心被粗暴动摇之后,他必曾为此悲哀、困惑和激动不已...

  文字 选自《金枝》

  图片 严明 《大国志》

  《金枝》读后感(五):《金枝》:它也是自由与真理之母

  原文地址:http://www.qh505.com/blog/post/4816.html

内米的圣林中有一棵大树,无论白天黑夜每时每刻,都可看到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人影,在它周围独自徘徊。他是个祭司也是个谋杀者。他手持一柄出鞘的宝剑,不停地巡视着四周,像是时刻提防着敌人的袭击,而他要搜寻的那个人最后将要杀死他并取代他的祭司职位。——《第一章 林中之王》

  如果对着直射的光线偏离几度,银色的封面会闪烁出点点黄金的色泽,这一种色泽正好诠释了封面上“金枝”这个书名,当世界需要在角度的偏离中被发现,是不是反而将一种仪式化的命名隐藏在其中?“因为它本身就是金黄色的”,弗雷泽在蕨孢子里发现了黄金,但是他却认为这种金子般的性质是次要的,“保存它的人永远不乏黄金”,当那种金黄偏离了黄金般的诱惑,它其实是一种烈火似的闪光的隐喻,那么,所谓的仲夏节或者圣诞节,是不是就变成了古代异教徒庆祝的节日?

  不管如何,必须从仪式开始,在被塑封包裹着的封面,无论如何也无法看见隐匿在光线之外的金黄,于是轻轻地撕去,缓缓地偏离,然后慢慢地打开,就是用一种手势和目光启动一个仪式,上下两册,精装本,1247页,即使是从十二卷本变成了两卷本的节本,弗雷泽十二年辛勤耕耘的这部著作,以它辑录的丰富资料,阐述关于巫术、宗教和科学的辩证关系,以及人类学和民俗学的开创性研究,它一定是一部经典。用仪式来开启经典,就仿佛看见了如黄金一样的光泽,照耀我的阅读世界。

  可是为什么会有“下让灵魂离体”的句子?为什么谷物女神的人称变成了“他”?为什么图宾根和图林根混用?甚至为什么从第405页到437页会出现太多的空白页——一页是文字,翻过去是空白,再翻过去是文字,又翻过去是空白,有文和无文间隔出现在文本里,那么无文是不是变成了另一种内容?当塑封包裹着的时候,你无法看见金黄的光泽,也一样无法发现这许多的空白,空白是缺失,是中断,是仪式的取消,是阅读的停滞——一本“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图书,竟然隐藏着许许多多的错误。

  前言中说,这本书最早由徐育新在上世纪60年代开始翻译,但是因病谢世导致手稿散失,之后刘魁立邀请张泽世石和汪培基补译了文稿,所以这一本经典既有先前的旧译,又有遗漏的补译,而且不同的人翻译不同的篇章,也只是最后通稿而成,“译者水平有限,兼之参考书籍不足,疏漏舛误,在所不免”,我以为是一种谦虚,却原来变成了事实——或者其中字词句以及空白页的错误并不是译者的缘由,而是出版社粗心导致,但是当一部历史十余年创作的人类学著作以如此拙劣的方式被出版,那一种阅读的仪式感怎会存在?

  而错误的背后是不是也有一种巫术在控制着?“总之,巫术是一种被歪曲了的自然规律的体系,也是一套谬误的指导行动的准则;它是一种科学,也是一种没有成效的技艺。”弗雷泽注解了巫术之本质的谬误,而这种注解就在那不忍直视的空白中变成了怪异的文本。就像那个有着圣殿的内米森林,那个有着“狄安娜的明镜”的奇幻世界,那个闪烁着想象力金色光辉的“金枝”里,却有着令人毛骨悚然的人影,有着出鞘宝剑制造的谋杀,有着奇特悲剧的演绎。

  意大利明媚的蓝天不见了,蓊郁的夏日林荫不见了,阳光下的粼粼碧波不见了,一切的和谐幽美变成了凄凉和死亡,变成了挽歌和悲剧,英国画家特纳的那幅浸透了非凡心灵的画作在那里?“树枝发出闪烁的金辉,好像严冬森林里的槲寄生——寄生在大树上的植物,绿叶扶疏,金黄果实,绕树累累——似乎是浓荫圣橡上的茂叶金枝,在微风中沙沙作响。”维吉尔的诗歌在何处?那么回到既存的文本里,回到弗雷泽的世界里,以想象来弥补缺失,“正是这种习俗的粗暴和野蛮,使人们产生想要解释它的期望。”粗暴和野蛮的习俗是关于奇怪的祭司承袭制度,而在展开之前,它的确是风景秀丽的,是幽静和谐的。内米的这片森林是出于对狄安娜的崇敬,一个传说是这样将这片森林变成了狄安娜的圣殿,迈锡尼王阿伽门农被妻子和妻子的奸夫杀害,他的儿子奥列斯特便由姐姐送到了父亲好友处收养,奥列斯特长大后杀死母亲为阿伽门农报仇,但是被复仇女神追究,于是女神雅典娜解救了他,宣告他无罪,并且在回国后让他继承了王位。而在这过程中,奥列斯特曾经和姐姐逃到了意大利,他们把狄安娜伸向藏在一捆柴禾中随身携带。奥列斯特死后,他的尸骨从阿里奇亚运往罗马,葬在卡彼托山坡上康科德庙旁的萨图恩庙前。

  狄安娜的崇拜由奥列斯特创始,在意大利的这片内米森林中就建有圣殿,而在圣殿附近有一棵特殊的树,它的树枝是不允许砍折的,只有逃亡的奴隶才被允许折断,而如果他做到了这一点,他就有了和守卫圣殿的祭司单独决斗的机会,如果能杀死祭司,那么她可以接替祭司的职位并获得“林中之王”的称号,而这根决定命运的树枝就是“金枝”。对狄安娜的崇拜,使之成为一个圣地,祭司之存在,就是维护这种神圣的地位,但是为什么祭祭司承继制度必须以死亡的方式延续?为什么这闪耀着金色光辉的森林会成为悲剧的场所?所以弗雷泽从传说中提出了两个问题:“为什么内米的狄安娜的祭司,即林中之王,必须杀死他的前任祭司?第二,为什么这样做之前他又必须去折下长在某棵树上的、被古代人公认为就是“维吉尔的金枝”的树枝?

  “这类故事包含着一个更深的哲理——即是关于人的生命与大自然生命之间的关系。这个可悲的哲理导致了悲剧性的行为。”副标题“巫术与宗教之研究”,弗雷泽就是从这个悲剧性行为出发,探讨巫术和宗教之间的关系。在他看来,世界充满了一种神力的观念,而未开化的人则在关于自然法则观念形成胚芽之前,却先期出现一种巫术观念,他把巫术分为顺势巫术和接触巫术,而不管是那一种都是交感巫术,通过一种看不见的“以太”把一物的推动力传输给另一物体,而这个传输过程,是一种纯粹是“联想”的错误应用,它以歪曲自然规律的方式建立体系,又以谬误的行动建立准则,不管时积极性的法术也好,还是消极性的禁忌也罢,巫术“一种奇怪的应用是对受伤者实行法术。”

  但是当个体巫术过渡到公众巫术,当部落的福利造就了巫师,当巫师具有了影响和地位,取得了和首领或国王一样的权势,其实就变成了“人神”,而这标志着早期宗教的产生。更具巫术意义的人神是一个凡人,他拥有不同一般的权力,比如在控制天气时会用仪式来求雨,这种权力是小范围的,但是当从巫术的人神变成宗教的人神,凡人则变成了不同于人却超于人的存在,而且是化身在一个人体里,通过血肉之躯做出的奇迹和预言来显示超人的威力和智慧,肉身只是一个脆弱的、尘世的、寄居着不死神灵的驱壳,他的神性来自神祇,于是这种人神就变成了宗教意义的神——巫术以一种非人力量控制着具有人格的对象,而宗教作为一种“对超人力量的邀宠”,统治世界的力量是有意识的,是具有人格的。

  巫术信仰呈现了单一性、普遍性和永恒性,宗教信仰则呈现了无穷多样性和多变性,这是一种发展和过度,弗雷泽认为,其实巫术和宗教具有某种同源性,甚至巫术和科学一样都是“自由与真理之母”,因为巫术“把人类从传统的束缚下解放出来,并使人类具有较为开阔的世界观,从而进入较为广阔自由的生活”。而在同源性之外,巫术和宗教却也形成了冲突,弗雷泽认为:“巫术与宗教之间在原则上的根本抵触,足以说明在历史上为存在祭司经常追击巫师的这种毫不放松的敌意。”

  当巫师从个人意义发展到公众意义,从非人力量控制变成人神控制,他拥有了和国王一样的权势,而正是这种权势,国王变成了祭司,也变成了作为人神之间的中介而受到尊崇的神灵。当人被赋予神性或超自然力量,巫术便退居到了后面,甚至沦为了妖术,而宗教信仰便开始在祭司的世界里形成了祈祷与祭祀的仪式。树身崇拜就是仪式之一种,那种人神的力量也延伸到了自然界,凡是有生命的花草树木都具有了灵魂,弗雷泽认为,这是人类宗教思想史上的一个重大进步,因为树木从树神的身体变成树神灵魂随意居住的住所,是由泛神论到多神论的转变——无论是人还是树木,或者自然界的一切,都是一种神,而这种神就在狄安娜崇拜中具有了繁殖和婚姻的意义,“她经常被比作希腊的阿尔忒弥斯,总管自然的女神,特别是生育繁殖女神。既然原则上繁育女神自己必须是能繁育的,所以狄安娜应该有一个男性伴侣。他们结合的目的大概就是为了促进大地、动物以及人类的繁殖。”

  生命之繁殖,象征着王位的嬗替,于是在罗马就有了通过竞赛赢得新娘的“奔逃”仪式,甚至演变成了在殊死决斗中获得王位的做法,神的代表“很容易被废黜或死于任何能以铁臂利剑证明自己有神圣权利居此王位的勇敢者的手下”。当然还有一种解释,那就是当国王和祭司拥有了超自然能力,那么它们的一举一动都可能影响公众利益,“他是世界平衡的支点,他身上任何极微小的不合常规的地方,都会打破这种微妙的平衡。”于是这种“王位的重负”便有了国王和祭司的禁忌,禁忌包括不能露出面孔、不能离开王宫等禁忌的行为,包括酋长和国王、悼亡人、战士等禁忌的人,包括铁器、血、头发的禁忌等禁忌的物。

  这种禁忌象征着灵魂可能遇到的危险,“我们必须知道威胁这位国王生命的危险的实质,那些奇怪的限制正是要保护国王免遭这些危险。”也正是这种免遭危险的观念,出现了“杀死神王”的信仰,在他们看来,人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神,人注定是要死的,那么人的创造物也处于同样可悲的境地,“此处是死去的狄俄尼索斯,塞墨勒的儿子。”狄俄尼索斯墓碑上的这句墓志铭,正是表达了神之死亡。而当死亡不可避免的时候,杀死神王变成了对于灵魂走向危险的一种救赎,“人、畜,以及植物的繁盛据信都依赖于神王的生命,并且神王都死于非命,不论是单独械斗或是其他办法,为的是要使他们的神性传给精力充沛的、未受老病衰颓影响的继承者,因为,在神王的崇拜者来看,他如有任何这类的衰退,就会引起人、畜和庄稼相应地衰退。”同样,自然界的一切都有生命,都有灵魂,所以也必须处死衰老的树神。

  避免衰老而处死,并不是制造死亡,而是避免灵魂的危险,同时实现神灵转世的目的,就像在希卢克人,“杀死神王的做法以典型的方式流行着,他们有一条基本信念,即该朝代的神灵创者的灵魂存在于每一个被杀的继承者身上。”也就是人神的死亡是为了复活,“这绝不是神灵的消灭,不过是神灵的更纯洁、更强壮的体现的开端。”无论是阿多尼斯的祭祀仪式,还是阿帝斯的神话的祭祀仪式,无论是东方诸神,还是西方宗教中的神,无论是女神伊希思,还是酒神狄俄尼索斯,都在死亡中复活,都形成了一种神的复活仪式。而在杀死神性动物仪式上,还有一种转嫁灾祸的作用,达到驱邪的目的。

  所以到此为止,弗雷泽关于米内森林里的祭司要杀死前任的做法有了合理的解释,“这样,通过强壮的替身连续他一脉相承,神灵生命就可以永葆青春年少,这样也就保证了人畜一代一代地传下去,保持青春,播种和收获、春天和夏天、雨水和阳光,也永远不会失调。”那种恐怖和悲剧就变成了复活的仪式。但是为什么祭司要折下金枝才能杀死祭司呢?弗雷泽从北欧神话人物巴尔德尔那里得到了启示。巴尔德尔是善良美丽的神,他是诸神中最聪明、最温和、最受爱戴的神,但是在死去而复活的信仰中,如何让他死去?在众神大会上,瞎了眼的神霍德尔用槲寄生树击中了巴尔德尔,把它刺了个穿胸透,倒地而死。”

  在欧洲,槲寄生一直是迷信崇拜的对象,他们相信这是上帝选中的东西,一旦发现他们就举行隆重的仪式然后采集,而且采集者必须是身穿白袍的祭司,他爬到树上将槲寄生割下来之后,人们在树下用白布接住,之后就献祭牺牲,祷告赐福。但是弗雷泽提出了有一个问题,如果说神的生命寄托在槲寄生里面,那么他又怎么会被槲寄生击中而死呢?他的解释是:“如果一个人的死亡系于某物体之内,那么用该物击某人,某人就必然死亡,这就十分自然了。”而这种击中的方式在他看来是天神朱比特乘着闪电降落在人间时制造的崇拜,也就是雷电寄生在金枝中,所以本身的金黄色,是一种像烈火般的闪光,而不是蕨孢子里的黄金。

  杀死神王是为了复活,复活是为了承继,人神观念已经超越了巫术而具有宗教意义,而金枝作为槲寄生之存在,在仪式中也变成了对于自然现象的神化解读,巫术是联想的错误应用,宗教是人类对于神的委身,巫术是假定自然界现象具有不变的规律性,而科学是在假说中寻找规律性,于是巫术、宗教和科学都变成了一种关于思想的论说:“科学取代了在它之前的巫术与宗教,今后它本身也可能被更加圆满的假说所更替,也许被我们这一代人想象不出的、写记录宇宙这一荧幕上的影像、看待自然界一切现象完全不同的方式所更替。”他用黑线表示巫术,用红线表示宗教,用白线表示科学交织起来的王,人类的思想就是在这不同的纺线中编织了一个复杂却多彩的网,当林中女神的殿宇已荡然无存,林中之王也不再守卫在金枝之旁,但是在内米的丛林里,那晚祷的钟声,国王驾崩的消息,似乎还穿过罗马的平原和沼泽,在人类的世界里成为不断探索自由和真理,不断在思想的道路上前行的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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