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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逐太阳的男人》经典读后感10篇
日期:2018-09-24 03:03:02 作者:文章吧 阅读:

《追逐太阳的男人》经典读后感10篇

  《追逐太阳男人》是一本由翼走著作,东方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4.00元,页数:228,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追逐太阳的男人》读后感(一):跨越昼夜爱情

  我忽然意识到跨越昼夜的爱情之所以容易动人是因为没有经历日常鸡毛蒜皮的摩擦。跨越时空宇宙、昼夜的艰难让大家相信情感坚韧 永恒和不朽,让我脱离了渺小星辰如我 在平凡世界经历百转千回感情撕扯的羁绊,是个治愈的故事……人人都有追求太阳的梦想啊。向日葵虽然俗气,但它起码永远不会缺乏维他命D。

  《追逐太阳的男人》读后感(二):我的一些话

  多年前,我刚开始杂志发表小说时,喜欢在网上搜自己笔名看看别人对我的评价。有一次,有一位读者着实惊到了我。

  倒不是因为他发表了什么惊人看法,而是因为发言的场合却有些奇怪。那是在某个伪娘女装贴吧里,贴子的主题讨论女装时应该穿什么样子内裤。有的人觉得只要普通男性内裤就可以了,而这位读者却坚持认为应该从里到外都保持一致。在争论中,他似乎认为自己的坚持被当作了异类,于是就拿出我一个吸血鬼想成为人类的故事作为例子,顺便带推荐了一下我的作品

  那只是一个吸血鬼想成为人类的故事而已,并不包含任何LGBT元素。我至今都觉得很神奇,为什么会被这位读者在这种场合提出来呢?

  我想,大概他是真的很喜欢那个故事

  近来还有一件事,让我直接地感受自己的故事对读者的影响

  那是今年元旦时,有一位高中生读者突然跟我说他被确诊为少年痴呆症,除非发生奇迹不然可能再过半年就会变成彻底的痴呆。我搜索了很久,依然不是很明白这种病是怎么回事深切地感到自己无能为力。我能够为他做的,也就只是抓紧时间在当天晚上写了一篇小短文当作新年礼物祝愿他能够好转。

  说实话我觉得自己写得不好,非常粗糙,甚至觉得有些对不起他,但他很惊喜。过了一个月后,他告诉我医生说他稍微好转了,说他会不时拿出我写给他的故事看。这是我最后一次跟他的交流

  一直以来,我写小说大体上都是为了自己。说为了读者而写未免太过于自负了,应该并不会有谁在特别期盼我写点什么。但不时遇到的这些人和事,也会让我思考自己的作品能够给读者带来什么。一个令人印象深刻体验,一个让人感到治愈的经历,又或者是一个打发时间的消遣?

  我不知道。

  但我的作品确实在我所不知道的地方,影响到了各式各样的读者,甚至有些情况超乎了我这作者本人的意料。也许这就是小说的生命力所在

  我所擅长的只有写作,我能做到的事只有写小说。不管这本书是否能大家满意,我在写小说时都尽我所能,将那些能够带给我感动鼓舞精神写成故事,呈现在大家的面前。如果能有人从我的故事中得到某种力量或是一丝温暖,那么我所付出的一切努力也就都是值得的。

  希望大家能喜欢这本书。

  《追逐太阳的男人》读后感(三):“你好,我白天的同桌。”

  2018年9月20日晚,上海大雨,我在下班前点了一份牛杂煲准备吃好晚饭等雨小一些再回家。

  拿到饭的时候公司几乎一片空荡荡,翻了翻kindle,发现竟然没有一本想在吃饭时看得书,于是打开豆瓣阅读,下载了一个小短篇。嗯,科幻爱情?拿来下饭吧。

  故事设定自然的让我想到郝景芳那篇《北京折叠》,老生长谈的资源控制,人根据“能够为社会创造多少价值”被分成三六九等享受不同长度和不同时段的生活,我先入为主了「不过如此」的想法

  但还是被朝舞打动了…如果说故事里反乌托邦性质的资源控制只是一种超脱现实幻想,反观我们的现实生活,已经开始出现这种意味了:忙碌着只因人工智能尚不能够取代(但终会被替代)的工作枯燥重复的工作耗尽了我们大部分时间和精力人们关心的,渐渐不再是自己所处的世界,而是在影视综艺八卦里消遣珍贵闲暇时间。像故事里那些麻木的人——他们不在乎自己看的是什么,不在乎自己借了什么书,反正看什么都能够打发时间。

  朝舞妹子的出现,在我就显得格外珍贵了。生活于阳光日间,好奇月亮看起来是什么样子。我仿佛看得到她冒着被严重惩罚风险,依然安静等待着迟到的晚久,脸上带着一丝倦意,心里却那么坚定。也好像看得到她被降格为「三小时人」之后,每天利用电梯开合的短短几十米,像羚羊般拨开人海,冲到大图书馆纪录册上留下一笔,再在电梯关闭前跑回去。

  这让我想起自己曾经非常痛苦的一段时光毕业后辞了第一份养老般的工作,来到一家广告公司上班。骤然从一个早九晚五双休的养生小白变成一个时常加班到深夜,几乎没有周末的人。星期天午夜12点在公司加班,抽空看了看朋友圈,看到喜欢的女孩儿和她的朋友们开心玩耍,也只能自嘲地苦笑。“你没有时间。”我对自己说。最夸张的是冬天半夜打车回到家外套也没脱,蹬掉鞋子直接栽倒在床上睡过去。那段时间我唯一的快乐就是每天在从家里到公司的公交车上,看书。好像越是忙碌,越渴望感知工作以外的一切。有次破天荒7点钟下了班,我在家附近的咖啡店买了杯海盐咖啡,跑到隔壁上海书城泡了几个小时。当时走在街道感到幸福心情,多年以后依然还记得。

  我喜欢这个故事,更喜欢故事里的人。朝舞眼睛里太阳初生的地平线,在之后的人生里也会一直治愈我。

  《追逐太阳的男人》读后感(四):推荐序:你来人间一趟,你要看看太阳

  推荐序:你来人间一趟,你要看看太阳

  夏笳

  还记得高三那年,学校发给我们每个毕业生一本日历,发黄的廉价纸页上用红黑油墨印有日期、某种口服液的广告语,以及一句“离高考还有XX天”的提示。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会每天撕下一页,在背面空白处用铅笔画一幅漫画,画完后便藏进课桌抽屉里摞成一叠。又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每天早上来到学校后,我都会在前一天撕下的日历另一面发现一幅新的画。

  那时候我上的是理科实验班,班上同学大多是从十里八乡考来的学霸,且以男生为主。他们都住学校宿舍,晚上吃过饭后会在教室里上自习。画画的同学多半是机缘巧合坐了我的位置,发现了我的小秘密,也忍不住留下几笔。我画的都是些姿态各异的少女,他画的则是剑士、装甲与巨龙。二者画风迥异,却又隐约有某种对话关系

  这段经历并没有发展为一个浪漫爱情故事,却依旧是难忘记忆。多年后再看那些小心保存下来的纸页,感觉熟悉而又陌生,仿佛考古学家审视史前洞穴中留下的壁画,试图破译其中传递信息。那时候我们的确像生活在暗无天日的洞穴中,对外面广大的世界所知甚少,也无法想象未来将会怎样。我们无法从成年人角度把握支配这个社会运转的种种规则,更难以理解电视新闻报道的那些重大事件会如何影响每个普通人衣食住行。我们所能追求的,不过是一点点偏离正轨之外的、别样东西,但这样微不足道的小小抗争,是否有可能真正在黑暗石壁上凿一个洞,透一点光?

  按照时下流行青春故事套路答案必然否定的。故事主人公只能在迈入中年之际蓦然回首,带着几分自怜自伤,甚至几分自恋与自得之情,对年少时那些荒唐胡闹唏嘘玩味一番,然后心安理得继续过自己不算好也不算坏的小日子。这样的故事往往很煽情,却也显得犬儒。世间事大抵如此,不服又能怎样。对待人生,好像能说的也就是这些。

  《追逐太阳的男人》最初的灵感,或许也来自于类似的青春情结,但作者似乎从一开始就下定决心,不管整个故事基调有多么沉郁,都要在结尾处打破黑暗,放一道光进来。也似乎唯有在科幻故事的逻辑中,这样的结局才显得合情合理。因为科幻总告诉我们,世间事并非从来如此,总有变革可能性总会有人不服,会有人在追寻光明的漫漫长路上求索,会有志同道合伙伴彼此相遇,携手前行。科幻的边缘和小众,或许正与这种特质有些关系,而它最浪漫动人之处也由此而来。

  小说中的世界设定,会让人想起近年来的几部科幻电影:《时间规划局》(In Time, 2011),《逆世界》(Upside Down, 2012),《太空旅客》(Passengers, 2016)。不可逾越阶级鸿沟、日益紧缺的生存资源,以及迫在眉睫末日危机,说到底,这不过是我们早已熟知却又无可奈何的社会现实。但与好莱坞科幻片中“草根男追白富美”的套路不同,在《追逐太阳的男人》中,主人公的人生际遇心路历程更具有中国特色,也更有一份清醒悲凉意味。单凭个人奋斗往上爬是不可能的,并且也是无意义的。真正的自由解放的希望不在这些兢兢业业计算和修补系统的“有用者”身上,而只可能来自那些系统之外的“拾荒者”。从这个角度来看,男主角与两位女性之间的情感线,就不仅仅是“傻白甜”与“恶毒女配”二者择其一的俗套,而真正体现难能可贵抵抗革命姿态。

  海子曾在诗里写道:“你来人间一趟,你要看看太阳。和你的心上人,一起走在街上。”这不是什么岁月静好式的浪漫,而需要一种以命相搏、置之死地而后生觉悟

  除了《追逐太阳的男人》之外,这本选集里还收录了主题与风格各不相同的几个故事。《自由日》讲述了三个身无所长小人物如何被困在永恒的一天里,又如何想尽一切办法逃离,字里行间写满荒诞;《我与双生少女的末日时光》令人想起《最终兵器彼女》,算是治愈向的世界系故事;《乐园之毒》是一则关于文明寓言,生存与进化的代价,本身正是当代中国科幻中反复出现的主题;《二重心音》则是关于宿命和如何打破宿命的残酷青春故事,读来略有几分虚渊玄的味道

  读翼走的作品时,我时常会想起其他一些近年来新涌现的青年作家。他们都具有流畅娴熟的讲故事能力,擅于吸收化用各种幻想元素(特别是影视、日系轻小说和ACG作品),而不仅仅局限于某几本“科幻正典”。他们吸引了更多的读者,带来更加多元化的阅读期待批评标准,也为当代中国科幻的版图开拓出更多模糊地带。对于这种模糊,不同读者和批评者的态度可能千差万别。有时候我也忍不住会想:科幻写作对于他们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与其他类型之间是否存在区别?辨析这些问题又究竟有何意义?转念再一想,许多年前自己刚开始发表作品时,面对的不正是同样的疑问吗?那时候其实并没有任何头绪,只能按照自己喜欢方式,写一篇算一篇。但写着写着,我却不知不觉将这些问题带入自己的写作中,并逐渐形成自己的立场思路,形成对“何谓科幻”与“中国科幻何为”的独特理解。

  或许一切与写作有关的问题,都需要在写作自身中寻找答案。因此我对翼走和其他新人作家们今后的创作充满期待。既然时间足够,总会有人在漫漫长路上求索,会有志同道合的伙伴彼此相遇,携手前行。无论前路如何,这过程本身已足够浪漫。

  2017年9月12日

  《追逐太阳的男人》读后感(五):在那个时刻,我非常喜欢这座城市,以及职业所带给我的生活 | 编辑手记

  第一次单独约双翅目见面我紧张要命,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她是一个拥有鲁迅手办(对!)的超级酷的人。

  见面之前我不确定我的知识储备是否足以跟一个哲学博士聊天,结果最后根本停不下来,我们聊了新媒体艺术视觉和异化、useless machine、未来主义、会画画的 AI、涌现……这种全方位的知识刺激令人快乐,就和阅读她的《公鸡王子一样,我感觉我们应该早两年认识。那次见面双翅目赠与我一幅拼图,说买的时候有好几个图案,觉得我会喜欢这一款,结果竟然恰好是「离线」logo 的原型,埃舍尔的《天与水》……我们怕不是两年前其实已经见过了,只是还没有相认吧!

  双翅目有一点像纳博科夫,(不完全是因为都具有抓虫子和解剖虫子技能,)他们都是那种把知识融会贯通的人,特酷。——始终保持对世界的好奇心,这看起来简单甚至有点老土,其实太动人了,并且很容易被日常的琐碎消耗掉。双翅目打动我,不仅因为她的作品能让硬核科幻迷震颤不已,还因为我好喜欢这样的人,这样热爱世界的人。

双翅目送给我的埃舍尔拼图,渐变的鱼鸟兽,我觉得双翅目的作品也像埃舍尔的画一样,是一座螺旋迷宫,模糊了认知边界。不知知/摄双翅目在花鸟市场买到的鲁迅,陶瓷的,太酷了!一个拥有鲁迅手办的女人!双翅目/摄

  而翼走,翼走有很多故事。他在典当行工作过,光是讲每天干些什么、收些什么当品,我就能听一天,更别提他还见过赌鬼和败家子,听过人情冷暖的故事。在写科幻之前,翼走还写过网文,是活的「日更三万」的写手。我觉得翼走可真是太有趣了!而他自己却认为这些都很普通,他愿意就坐在那里每日写小说,就像人每天都要吃饭。把其他的都交给读者来评判。

  在中国,很多读者因为《三体》而开始读科幻;在豆瓣阅读,我私心觉得翼走的《追逐太阳的男人》也做到了这一点,成为很多读者读了并且喜欢的第一篇科幻。想和大家分享豆瓣阅读的读者 @fox.psd 的评论:

太浪漫了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要哭了!为什么这么浪漫!果然科幻小说才是最浪漫的文体!!

  当我在豆瓣上给《追逐太阳的男人》写短评的时候我突然明白了——喜欢读翼走,就因为他的故事让人开心,因为他写了一个真真切切的好故事。其实就是这么简单的原因。

书影。封面插画是知名旅美插画师岑骏为我们画的,很喜欢,觉得传达了一种姿态和期许。豆瓣书店/摄手绘星空折页,图画来自 1870 年代的天文及昆虫学家 E.L.特鲁夫洛,正反两面,每张中间打了拢线,可以撕下来成为小卡片。豆瓣书店/摄

  我还偷偷为「豆瓣方舟文库·新科幻」这个书系做了一个小折页,就是上面这个,一些渠道有送。在照相机还没普及的维多利亚时代,特鲁夫洛仅能通过 6~26 英寸的折射望远镜来观察星空。然而正是那十分受限的镜头,让特鲁夫洛的天文图拥有仪器摄像无法替代的艺术性和感染力。他在其中加入了对宇宙的理解、热爱,甚至还有一点点希冀,画作深刻的包容性和人文气息彰显出艺术、科学、技术如何塑造了彼此。正是这些让天文学动人起来。特鲁夫洛一生中总共绘制了 7000 余幅天文插画。它们就像一本浪漫的科幻,借助一点想象力,在纸上重现出宇宙的容姿和光泽。这份小礼物代表了我对这个系列的盼望。「看不清的比看得清的更辽阔。」

  做一本书要打通一万个环节,联络一万个人;书出来以后复盘,也总能找到一万个没做好的地方。每一个编辑都有高光时刻和憋屈日子。当双翅目最后对我说,「没想到做得这么好,说实话超出预期,」那一刻我感觉过程中的所有战斗全都值得了。感谢双翅目和翼走对我的无条件信任,这两本书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惭愧。

  四月时,征文大赛的颁奖典礼结束后大家在酒馆小聚,很累的我从头到尾也没机会跟我的两位作者说上一句话。临走前同事老鱼和翼走过来道别,老鱼说翼走你知道这是你的编辑吗?翼走说,没机会聊,但早就在网上聊过啦。然后我们两个社恐相视一笑,(我觉得)我们就此建立起确认过眼神的友谊了。

  那一晚我和出版这两本书的伙伴,东方出版社的好朋友聊到半夜,第二天我刷到她的朋友圈:

豆瓣阅读的小伙伴和作者们诚恳、生动,在泥沙俱下的现实生活里,试图寻找提炼那条自我的秘密之路。活动结束后,大家在77门口的小店里喝酒(和养生姜茶),零点才渐渐散去。我最后一个离开,看到街角有个人在独自练习甩火球,一场小型的火树银花。在那个时刻,我非常喜欢这座城市,以及职业所带给我的生活。

  写得真好,我也是这样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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