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布拉多鸭的诅咒》是一本由[加拿大]格伦·奇尔顿著作,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7.00元,页数:271,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拉布拉多鸭的诅咒》读后感(一):木有诅咒,倒是觉得很幸福
一个自由的国度才可以有这样执著疯狂的追寻者。虽然教授一路遇到各种搞笑滑稽惨兮兮的事,但是仍然觉得他很幸福。阅读它的时候觉得自己也很幸福,自己也从事着喜欢的工作,当然也会遇到各种难处,非常能理解教授对于这次旅程又爱又恨的感觉。
《拉布拉多鸭的诅咒》读后感(二):做一只鸭子是很幸福的
这个可以的。
看到这个封面,看到这个书名,就勾起了我的久远回忆:达Q拉伯爵。有木有?
然后就随着这位神经质的作者一起探险,深入亚马逊热带雨林深处,如同一次真正的私奔,小心脏扑通扑通地跳,不可遏制地向前进向前进,却又不停回头,仿佛情人的老公就在身后紧追不舍。
《拉布拉多鸭的诅咒》读后感(三):跟着鸭子环游世界
一向只知道拉布拉多犬,没想到还有“拉布拉多鸭”,哈哈,好搞笑的一本书。作者是个很权威的鸟类学家,超级执著,超级敬业,可是超级爱吐槽。一点小挫折就能让他怪话连篇。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嘴角一直是向上牵着的,不时能遇到爆笑的槽点,总之是很治愈系的一本书,还让人开眼界,对鸟类学和博物馆收藏有了一点浅浅的了解。很赞~~
《拉布拉多鸭的诅咒》读后感(四):酒鬼鸟类学家的滑稽旅行
封底评价:
“格伦•奇尔顿是一位有趣的作家,还有一点神经失常,感谢上帝。”——埃里克•维内尔(《纽约时报》最畅销旅游实录作者)
“一次曲折生动的野鸭探寻之旅(所有的鸭子都是死鸭子并且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鸭子)。格伦•奇尔顿,目前我最喜欢的酒鬼鸟类学家,一个出色的向导,结合了著名兽医作家吉米•哈利和著名游记作家比尔•布莱森的文字。”——A•J•雅各布斯(美国著名专栏作家,《纽约时报》排行榜、亚马逊网站排行榜常客)
“我自己也参与过一些奇特的探险,但没有一次能和格伦•奇尔顿经历相媲美。这是一个情节紧凑、妙趣横生的故事。”——威尔•弗格森(畅销书《如何成为一位加拿大人》作者)
“格伦•奇尔顿将作家法利•莫瓦特和比尔•布莱森的风格糅合在一起,加上对死鸭子的狂热,然后踏上征途寻找全球所有的拉布拉多鸭标本和鸭蛋。30座城市,130,000千米,我能说什么呢?这是我多年来读到的最滑稽的旅行。”——肯恩•麦克古干(加拿大Drainie-Taylor传记奖获得者)
《拉布拉多鸭的诅咒》读后感(五):神说:你要治理这地
在《圣经》中,上帝用了六天时间造了世界及其中的万物,在第七日休息。世界万物在上帝的言说下从无到有,各从其类。后面有我们所熟知的挪亚方舟的故事,大洪水将原先的世界冲刷洗净,而物种也因为进入方舟得以留种保存。今天,据科学家预测,每小时有三个物种灭绝,而如果以现在的速度,到2050年,全球将会有四分之一到一半的物种与我们挥手告别,人类可能已经迎来了第六次物种大灭绝时代。这似乎是一个相当沉重的话题,特别是对于一个孩子而言,当格伦•奇尔顿正好奇地将他的小手探进茶叶包装盒时,他在触及那些绘有北美濒危野生动物卡片的同时触及了它。而鸟类学家罗杰•托瑞•彼得森为这套卡片所撰写的“凄惨”判语又比任何咖啡与茶叶都更使人神经敏感。于是,敏感出了今天的鸟类学家格伦•奇尔顿。
我对鸟类的认识很浅薄,除了成天见到的麻雀鸽子、长相奇特的猫头鹰,以及有“一技之长”的鹦鹉,当然还有企鹅、孔雀,或者再加上餐桌上的鸡和鸭,其他鸟类都识不出几种,我一直觉得比起养喵星人与汪星人来,养鸟是一件让内心比较纠结的事儿,因为总觉得鸟不应该待在笼子里,而应该在枝头、在天空,在属于更自由的地方。
奇尔顿或许与我有相同的看法,所以才会在字里行间里透露出对拉布拉多鸭灭绝的惋惜。而不止于此,他绕了地球3.3圈,遍访全球30多座城市,找到了所有55件拉布拉多鸭的标本,当然,我希望这里不用“所有”一词,因为奇尔顿悬赏10000美金给发现新标本的人,我当然希望成为那一个幸运者,只是概率低了些罢了。是什么动力持续推动他这么做呢?当然,他需要完成一个相关课题,不过,我觉得那只是给了这位偏执者一个疯狂的理由而已,否则他不会在旅途中那么享受,他也没有必要找到每一只拉布拉多鸭标本。读着书的时候,我几乎可以看到他带着亢奋的语调手舞足蹈地和他的美女同行者窜街走巷,遇到过采蛋贼、差点被拘捕、被臭鸭蛋味熏得呕吐过……而目标,没有别的,是为一只死了上百年的鸭子。我相信是作为鸟类学家对于鸟类的天生热爱。我不想,奇尔顿也不会想,将这一份简单的爱拔高到什么程度以期换来谁的一掬热泪,那样不是有些矫情么?所以他只是像上足了发条的兔子一样,一直兴奋地蹦跶着找寻下一个目标,达成,再下一个目标,如此。简单得就像一个孩子。或许科学“怪人们”都有这样的特质,面对这样的他们,只想拍拍他们的肩膀说:“好样的,伙计,去吧!”从来没有想过要打断他们,那样就显得有些古板与无趣了。所以你便跟着他一站又一站,一次又一次,经历悲喜。像是光脚撒欢似的在地里奔跑,光影婆娑、跃动,风呼的越过耳际,愉快而酣畅淋漓。
沉重的主题可以在滑稽之间被表达得更好,就像舞台上的小丑逗乐了观众也挖苦了自己,使人有所深思。否则沉重的沉重就成了说教而降低了可读性,幽默的魅力就在于此,不可否认,奇尔顿是幽默的,他并没有站在一个道德的制高点来控诉,而是以一种巡礼的方式向每一只死鸭子致敬,这行为本身就已十分滑稽,更不用说他诙谐的语言本身。
当然,在捧腹不已的同时,我也会为他是否能出色完成任务而捏一把汗,要知道像这样珍贵的标本,即使博物馆拥有,也可能是束之高阁或者借故不予观测。而且博物馆还是在全球各地,大的小的,首先要找到那些地方都得靠一些运气,更不论其他。奇尔顿做到了,或许是上帝希望如此,在物种折半之前,给人一些警示,不在梦里造方舟。
上帝将那人安置在伊甸园,使他修理看守。
《拉布拉多鸭的诅咒》读后感(六):转帖:拉布拉多鸭的魅力
转引自《中国科学报》 (2012-09-14 B2 读书)
□ 不得不说《拉布拉多鸭的诅咒——对濒危物种的执著探寻》是一部非常轻松有趣的科普书。当然,你也可以说它是一本滑稽的旅行日志,甚至,你还可以把它看做是一部不错的治愈系作品。阅读体验新鲜快乐,笑点一个接着一个。作为国际知名鸟类学家和行为生态学家,格伦·奇尔顿教授能有这样幽默的文字,还真是不多见的;译者能将这文字中的幽默准确挖掘并呈现出来,也自然是不多见的。这本书是少数的例外。
从理论上讲,我们应该期待科普书或科学文化类的图书比学术著作具有更强的吸引力。奇尔顿教授没有让人失望。他追踪拉布拉多鸭围绕地球旅行了3.3圈,是个执著而特立独行的人。我尤其喜欢他爱吐槽的个性,恰当而幽默地吐槽是一种不可多得的能力,他的这一能力出色地将他的学术研究全景而细致地展现给了读者。看他的书,你不仅可以知道拉布拉多鸭是一种什么样的动物,还可以感受学术研究能给人带来的精神享受和喜悦,当然也有遗憾、失望和艰辛。不过,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 这大概是我们写阅读体会以来,你头一次一上来就描述你愉快的阅读体验,连上次那本我很喜欢的《颜色的故事》也没有受到这样的待遇呢。这次的推荐是凭直觉,我赌了一把,当时我自己还没有读过——虽然我看了它的介绍。更主要的是,我看到了这套“新视野人文丛书”中各种有趣的书名,比如《痴愚百科全书》《地狱为什么充满了硫磺的臭味》《卑微的套套》等等。很让我吃惊,上海文艺出版社也出版科普读物。
在科普图书领域,“哲人石”丛书当之无愧引领着高端科普图书市场,“开放人文”系列也占据着市场,我个人的阅读口味让我非常喜欢三联的“新知文库”,比如那本《颜色的故事》我愿给它所有我的赞美之词,去年注意到华东师范大学的“六点半文丛”也非常诱人。“辞海译丛”更是让我接触到康宏逵老先生这样的奇人,其实他译的《这本书叫什么》,早年上海译文出版社出过,已经大受欢迎。《龙骨山》确实过了一把我自己的考古梦,第六章的精彩程度足可拍案叫绝。上海交大出版社不久还将推出NATURE杂志的选文译本,值得期待。一路看下来,各社选文的眼光不同,但科普书在走进大众的视野。
□ 说老实话,我的确更喜欢这本书,你一眼就看出来了。文艺出版社的风格果然是不一样的。作为科普著作的责任编辑,你对科普图书市场状况的了解显然比我要多得多。在我看来,不同的出版社当然有不同的选题取向,不过,选择能让公众接受、喜欢甚至热爱的书,应该作为其考虑的首要内容。因为这既有利于公众理解科学,亦有利于出版社自身的长远发展,一箭双雕的好事自然是应该做的。当然,这需要他们拥有敏锐的洞察力和愿意做好科普的雄心。
回到这本书,读完之后人们或许会觉得“哦,原来科学家也是普通人,做科研也不是那么神秘的事情嘛!”尽管格伦先生有着鸟类学家和行为生态学家的头衔,但你会发现他的确是个普普通通的男人,有时会生出一些邪恶的小念头,但优点是能坦白交代并且及时扼杀。
他常常会为了省下几个子儿而去坐廉价的航班,看到不同城市的风土人情,好的坏的,都会顺嘴评论两句。有时的吐槽显得很可爱,比如他所认为的“巴黎生存十法则”;有时的挖苦让人觉得有点刻薄,比如他对乔治·桑的十条介绍;有时的描述则让人忍俊不禁,比如他对卡特里娜及荷兰下水道的评价,真是让人捧腹大笑。总之,他可能解构了人们关于科学家或学者的一切想象。
另一个可能留给公众的突出印象是“为了55只灭绝了百余年的鸭子花了那么多银子跋山涉水走了那么多的路,结果只是量量尺寸,观察观察形态,这样的研究有什么用啊?”是的,有时候作研究并非都要“有用”,尤其是并非都要对提升GDP“有用”。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之一。
■ 拜托,你倒是先说说这书到底是写什么的啊!一个加拿大鸟类学家不远万里,行走路线加起来绕地球三圈,为的是一种灭绝了一百多年的海鸟。他到世界犄角旮旯探寻存世的55只拉布拉多鸭子的标本,除了见证这些标本之外,这个加拿大人没有其他目的。举个例子,1844年11月,尼古拉斯上校在纽约州普拉姆岛南端伊普斯威奇河河口射杀了一只公拉布拉多鸭。只有这条线索,但这只鸭子最后是被吃得剩下了骨头还是被制成了标本或者变性生了蛋以及那堆蛋壳去了哪,这些就是这个加拿大人踏破铁鞋要去弄清楚的事情。
真是要了命了!一共有55只拉布拉多鸭标本的线索啊!更要命的是这个加拿大人不但腿勤,眼珠子、嘴巴、脾气,没一样闲着,一路叨叨个没完没了——通常,叨叨是很惹人厌的,但是叨叨得得人心思时,那境况可大不相同了。这个加拿大人的叨叨逗乐了所有人,美编特意为他做了一个精神写照用在封面上。一路探访下来,看的人已经不关心拉布拉多鸭了,可一路的见闻和吐槽内容,却都记住了,比如萨克斯诞生在比利时。我又想到了《颜色的故事》,一个寻找人类颜料的自然出处,一个探访灭绝动物的标本,又都吐槽得深得人心。我还是觉得这两趟行程都是孤独的,所以才有自言自语自娱自乐式的吐槽,毕竟这些内容都太偏门了,“毕竟12个人曾站在月球上,而他是唯一一个见过每一只拉布拉多鸭的人”。
□ 如果非要作比较的话,《颜色的故事》更有人类学的意味,人文色彩也更浓烈一些。做学问和行走一样,往往只因孤独,才更能发现美丽的风景。孤独需要勇气和耐心,现在人们最缺乏的东西里就有这两样。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并非它多么有思想性,内容有多么深刻,而恰恰在于作者在字里行间所散发出来的那份宁静和执著,尽管他一路上叨叨个没完。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才能做得好学问,同时还有点幽默感,这样的学者是可爱的人。
将科研和娱乐结合得这么好,理当是格伦先生值得骄傲的地方;能让人有如此愉快的阅读体验,更是他的大本领。如今,愿意阅读的人越来越少了,愿意阅读科普作品的人当然就更少了。但这样一本轻松的小书,会让你发现阅读也可以是一种享受,科普也可以有大魅力。
■ 对的,他研究拉布拉多鸭,实在是偏到不能再偏的门了,但是我们都乖乖跟着他折腾了一路。初见这书时我正在看《物种起源》,达尔文观察毗邻小岛上燕雀的习性让他生出联想推测它们有共同的祖先,我觉得这本书会是一个逆推过程——先有拉布拉多鸭的定义,而后去寻找并判断实物的真伪。读完全书后,我不再执著于去把这两本书比较,但达尔文的工作思路还是时不时会显现脑海。
所以,我想得多的是科学书籍与科普书籍的现状和意义。对99%的人来说,《物种起源》的意义在教科书中——人是从猿猴进化而来的,这结论是在这本书中表达的吗?并不是。对99.9%的人来说,拉布拉多鸭也是没有意义的,但也许你从中知道了鸟类的标本是怎样制作的——并不是光光去掉内脏,也知道了鸟蛋标本其实只是蛋壳。知道这些其实也没什么意义,还有吐槽,吐槽的魅力在于作者用最迅捷的思路告诉了你他的思维方式和转瞬的念头,像每一条数学公式都有自己的性格一样。
科普书的意义是给你一个视角,告诉你可以这样看待世界。所以成功的科普一定是有魅力的,故事的魅力,个人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