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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粉世家(全三册)》读后感10篇
日期:2018-08-01 05:29: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

《金粉世家(全三册)》读后感10篇

  《金粉世家(全三册)》是一本由张恨水著作国际文化出版公司出版的1127图书,本书定价:68.00元,页数:2013-7,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金粉世家(全三册)》读后感(一):你愿住在山上吗?

  夫此书亦覆瓿之物而已,然若干年月,或尚有存者,于其时读者取而读之,索吾于深林古庙间乎?索吾于名山大川间乎?仍索吾于明窗净几间乎?甚至索吾于荒烟蔓草间乎?人生无常,吾何能知也?书犹如是,序文犹如是,人之将来,不可测矣。

  ——《金粉世家》原序

  1

  四月初,北京开始降温。走在路上,每吸一口气都是清冷的。心里略微感慨了一下,这种日子很像秋天。因而,也很自然地想到一个书中的人名冷清秋。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原来柳永的一句词就把这名字囊括其中了。

  书看完已经有一阵子。当时看完小说后,特别想看电视剧版的大结局,因为小时对这一版结局印象很深。印象中,《金粉世家》在一个寒假首播,大结局似乎播出于过年前后。那天,轮到爸爸那方的亲戚来拜年,一个表姑说起《金粉世家》昨天是不是放了大结局,我和姐姐开始抢着说昨天大结局里演了什么,而且,我们还争论燕西在火车站拥抱清秋是不是一种幻觉,我认为是的。那时年纪很小,可不知道为什么会理解错过,从燕西渐空的拥抱中,从背道而驰火车中,充满感伤

  其实,重看了剧版的结局后,我感觉反倒不如小时好看了。因为只有两个主演演绎和最后那一点结局的处理,我是比较认可的。特别是饰演燕西的陈坤,当他从火中救出的匣子里取出清秋昔日的照片时,笑着笑着又变成了哭,努力抑制的哭。最让我不满的是剧本,因为剧本让燕西成了一个“浪子回头”的形象,所以,在这一集中,燕西既向秀珠表白求婚,又在遭拒并得知她是仇家后,转而念起清秋的好来。“浪子回头”并不是不好,想起之前不言君说,当一个人犹豫徘徊之后蓦然回首,悬而未决感情会得到突然释放。清秋何辜,是燕西变心导致了感情的破碎,我当然希望清秋可以被重新理解。然而,这些转变被放置在一集中实在突兀生硬。况且,他们的感情距离小说原著已经非常遥远了。在原著中,燕西去海外读书,后来当了导演,拍了一部电影叫《不堪回首》,有点影射自己亲身经历意味。他没有谅解清秋,永不回头。

  电视剧与小说原著把结局都处理成悲剧,看起来很相似,然而内涵并不相同。前者呈现出一种错过的遗憾,以及生命的某种奇特体验——它有时像一条奔流的河,你可以逆流而返,却不能变更河流本身的方向,总有一些事情随同流水远去,无法挽回。后者呈现出的却是繁华的凋零,这繁华包括爱情的枯荣、家族的盛衰,这凋零中有寂灭,寂灭之中有美。

  2

  记得大一上现代文学史课时老师提过张恨水。他说,张恨水最好的小说是《春明外史》,而不是大家所熟知的《金粉世家》。而且,张恨水的小说都只写一个主题:齐大非偶。当时我不懂这个典故,查过之后才知道典出《左传》。齐侯想把女儿嫁给郑国的太子,太子拒绝了,因为齐国大国,他不想高攀。看《金粉世家》时,这个词也经常出现。不过,读书时也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正如燕西的母亲太太曾说“我们娶的是人家女孩儿,不是门第”,虽然书中常写金、冷二家的贫富对比,但当时社会风气尚且开明,尤其金家的几个儿子都是由自由恋爱结婚。似乎,门第之低会让清秋敏感多心,却也并非是最大的压力。甚至可以说,与同一时期现实主义小说相比,在《金粉世家》中看不到巨大的压力、激烈矛盾

  “齐大非偶”一词经常出现在清秋的自语中,在被燕西辜负之后,她时常叹息,当时受了这个纨绔子弟诱惑,没有看出他是个靠不住的人,明知齐大非偶,却依然接受了燕西的求爱。但是,清秋的道德感很强,她对感情的总结也是出于一种道德的阐述,因此,“齐大非偶”这种有训诫意味的总结并不可靠。而且,张恨水在小说序言中谈及自己创作小说,只是供读者茶余饭后的消遣而已,可以有益,也可以消闲。因此,他写《金粉世家》的意图也并非是告诫女孩子不要轻易受纨绔子弟的诱惑。再者,小说中属于“齐大非偶”的恋人并非清秋这一对,小怜与柳春江、吴蔼芳与卫璧安、金梅丽与谢玉树,他们的门户也不相当,却始终相爱如一(至少前两对是如此)。况且,张恨水对清秋、燕西爱情的本身也着笔甚多。

  爱情的形态本身就很丰富,其中不仅包括心灵契合型。可以说,清秋与燕西彼此间的心灵并不契合,清秋接受燕西,一方面是因为燕西不断示好,还未展示出不可靠的行迹,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他实在要算一个很随意有趣的人,用他自己的话说,即是可收可放。例子么,则是有一次二人在西山上喝红酒,清秋喝不完自己的那一份,于是燕西把清秋的酒倒入自己的酒杯经过混合,再倒一小杯给清秋。这个举动无疑是亲昵,而又有趣的。

  清秋与燕西的定情离不开西山,西山也是整部《金粉世家》每次转折发生背景所在。在决定第一次携手同游西山时,清秋是勇敢可爱的。当时他们并未对外公关系,因此清秋对于两人一起出门多有顾虑,顾虑之一在于如何向母亲寻求托辞。犹豫再三,清秋还是决定答应燕西的邀约。在西山之上,燕西同清秋表白,并要求她报以确定答复。然而,清秋是很害羞的。于是,燕西提议,不如用英文来表达吧,他说“I love you”,清秋只用说“yes”就好:

清秋笑道:“当真光说一个yes吗?那或者行。”燕西道:“不要或者两个字,要光说行。”

  当时我看到这里,不由得在侧边标了一句:只要must,不要may。燕西的咬文嚼字当真好玩。不过,尽管燕西执拗不已,这场表白的收尾仍是特殊的:

燕西于是将清秋的手举起一点儿来,他也微微的伸出无名指意思是让她戴上戒指。燕西便道:“I love you.”清秋早是格格地笑起来,哪里还说得出话。燕西道:“怎么了,你不答应我吗?”清秋被他逼不过,只得点点头。燕西道:“你这头点得不凑巧好象是说不答应我呢。”清秋道:“别麻烦了,我是答应你那句英文呢。”燕西道:”点头还是不成,你得口中答应才行。我再说过一句,你可得接上就答应。“正说着,遥见山脚下,有一群男女遥遥上山而来。清秋道:“人来了,别闹了。”燕西道:“人来了也不要紧,要答应了,我给你戴上戒指。”于是又含着笑道:“I love you.”清秋笑着低了头,轻轻说道:“是的。”百忙下把那yes一个字,又忘记了。

  张恨水的笔触真是细腻,写清秋的含羞,连一个“yes”都说不出来,只剩下点头。而我不得不承认,轻轻点头这个动作,是极适合清秋的。

  如果说第一次西山之行标志着她们感情的顶峰,那么第二次西山之行则暗示这段感情的衰落,因为两人出现了好几次会错意的事情:

燕西道:“我并不是躐等。我是想到哪里,就是说到哪里。”清秋道:“惟其如此,你说到哪里,也就忘到哪里了。你说是不是?” 燕西笑道:“你这话有根据吗?”这时候车子已经到了玉泉山。清秋目视窗外山顶上的一列古屋,几层小塔,越来越迎上前来,正出了神,燕西问她的话,她却没有留神。燕西又以为是自己的话或者逼得太紧了,她说不出所以然。因此,也就不愿向下再说。

  清秋注意到古屋与古塔,只是出于一种审美,然而燕西却误以为这场沉默代表了谈话的紧张,他进行了让步。或许是我多心,但燕西同清秋交往,自始至终是非常在意谈话中所体现势力对比。在他追求清秋时,他愿意谦让,不多言,不以语言强压对方。然而,待他后日冷落清秋之时,他开始把清秋的忍让视作施压,把弱势看作强势。燕西的脑子里始终有势力这个概念存在。确实,金家的儿子们都是由自由恋爱而结婚,但他们实际婚姻里却存在一种夫妻双方各自妥协形成的“势”,而且多半都是女强男弱。

  西山上有金家的一处房子,因为长期无人居住,金家把它租给了外国人。清秋听到以后,心中一动。燕西表示,房子可以收回来。接着,他问了一句:“你愿住在山上吗?”这是小说中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清秋是个娴静温厚的人,她喜欢一切古朴沉静之物,在一个强调健康/不健康、积极/消极这样二元对立的文化语境下,她的审美带了一份衰飒,一如她泛着凉意的名字,会让人有某种忧虑——这样的态度无益于生活。“住在山上”既是一种同热衷繁华不一样的审美,也是一种关怀——一个人可以保有她自己的生存空间。因此,我喜欢这句话,不在于它是燕西的问话,而在于它似乎抛出了一个问题:你愿和别人不一样吗?或是,你愿是你自己吗?

  第二次西山之行后,清秋与燕西的感情开始有裂缝了,尽管他们还未结婚。比如燕西爱玩,有一次中秋节他没有去看望清秋。尽情玩乐一夜后,他有点后悔。他的后悔并非来自对清秋忽视的歉意,而是害怕清秋会怪他,不好交代。这也是一种势力对比,他已默默把清秋视作强势的一方。

  清秋与燕西感情的冷却,可以总结出许多原因。所谓的心灵不契合,是一个方面。而大家庭生活则是摧残感情的另一个原因。喜欢“住在山上”、喜欢读书的清秋进入了一个大家庭,是不可能独善其身的。这个大家庭虽然表面开明,但也处处存在着前文提到了势力对比,夫妻之间、父子之间、妯娌之间。一个存在强弱势力对比的环境很难真正实现个体生存空间的尊重,而清秋也很少考虑要如何适应这种环境,去维护自己的生存。不必说三嫂玉芬因为秀珠的缘故处处给清秋设绊,燕西的母亲金太太对清秋也有极深的误解。她觉得清秋喜欢念书,有学问对待燕西难免自傲、拿架子。最后,一场大火烧掉了清秋所住的阁楼,她从火里出逃,下落不明。金家在报纸上刊登寻人启事,清秋写回来一封信,信中有对负心人燕西的诀别,有对朋友深情(燕西的几个姐姐非常喜欢清秋,她们是很好的朋友),也有对金家正直的劝诫。这样一封真诚的信,金太太在意的却不是内容,而是担心清秋会让这封信落入记者手里,刊登出来毁了金家的颜面。燕西与他的母亲很相似,他们都是生活在势力对比保护之下的人,眼中只有强弱之分,一旦觉察自己身处弱势,就开始警惕强势的反扑,尽管强势的对象往往只是一个假想。

  其实,清秋与燕西爱意的消失还有一个更普遍的原因,爱本身是易碎的。当初燕西为了追求清秋,故意买了她家隔壁的宅子,做她的邻居。这当时燕西最爱清秋的时候吧。想起来,徐璐有一篇小说叫《永不凋零的春天》,里面有一个男生喜欢植物,他说他想做花儿的邻居。我的一个朋友很喜欢这个幻想——做花儿的邻居。在《金粉世家》中,“邻居”也是清秋与燕西拥有过的最美的距离吧。他们后来商量婚事时,燕西表示自己要搬回去住了,他不能再做清秋的邻居了。读到这里,心中微微有些遗憾。

  我相信张恨水写这些,是有意要写出一段感情的生长与枯萎的。

  3

  在小说中,清秋家住落花胡同,金家住在乌衣巷,而柳春江留给小怜的联系地址则是绮罗巷。这些都会使人想起南朝,一个绮丽如梦的时代,也是一个因之背负了后代不少道德教训的时代。南朝的衰落凝结了无数繁华落尽的缩影

  张恨水说,他写清秋与燕西,是要从这份爱情中写大家族的衰落。其实,我会想,如果金家不曾衰落,那么清秋和燕西的爱情,或者家庭,是否会延续下去呢?

  金家的衰落其实是出于无常。首先是金老爷突发中风而死,身为国务总理,他的突然过世给了金家以沉重一击,因金家的几个子弟都是游手好闲,靠吃老本的。此后,金家的势力迅速倒台,内部面临分家的问题。而加速分家的,则是那场无由的火灾人人都料不到金老爷会突然去世,而在面对大火时,人人都手足无措狼狈逃窜。张恨水不写社会矛盾的激化,他偏喜欢写这样无形力量打击。在天意面前,人无能为力

  其实,“无常”经常会诞生出一些哀感顽艳的故事来。因为无常,所以常以梦作为人生的比喻。《南柯太守传》就是这样一个浮生若梦的故事,起起伏伏一生,不过是蚁穴里的一场梦。在蚁穴里做的梦,已经经历了从繁华到衰落,而那承载梦的蚁穴,又是何其微弱外力可以随意破坏

  在小说的结尾,金家分家四散之后,金太太决定上西山的宅子里,皈依佛祖,一人独居。有一次,女儿们来看望她,伴着夕阳,她又送女儿们下山,就不由得想起南柯太守的故事:

看看京城,在夕阳烟里笼罩着,雾沉沉的,一圈圈影子。北海的塔,正阳门的城楼,在一圈黑影中,透出两个黑尖。金太太回头对二姨太道:“你看,那乌烟瘴气的一圈黑影子,就是北京城,我们在那里混了几十年了。现时在山上看起来,那里和书上说的在蚂蚁国招驸马,有什么分别?哎!人生真是一场梦。”二姨太用手一指道:“你看,那不是他们的汽车?”金太太顺着她手指的所在看时,只见人行大道上,黄尘滚滚,果然有一辆汽车风驰电掣而去。到了远处,便只看到一道黄尘,看不到车子了。金太太叹了一口气道:“这些孩子们,兴高采烈地还正在那里作梦呢。”

  《南柯太守传》的动人之处在于,淳于棼一梦而醒,回到现实。他第一个想到的是去看蚁穴,蚁穴的存在似乎可以说明梦境的真实。看到蚁穴后,他又不忍破坏。他留恋梦,即使梦境非真。《金粉世家》让我流泪的地方也在于金太太对梦的留恋。本来,大家庭分崩离析,目睹了家族从兴盛到衰落,几个儿子又不成器,她已经心如槁木,潜心向佛。可是,那天在西山上,当几个女儿前来看她,并向她辞行时,她的内心开始松动:

金太太和二太太见这四个花枝儿似的姑娘齐齐的走着,很是动人怜爱。然而下山之后,马上天涯海角,就各自分飞,看到也就不免心里难受。

  女孩子的美让金太太产生了对美的珍视。我想对美有过体会的人,都会在面对美时有一种强烈的失落与感伤。因为美只在一瞬之间,一经发现,就是要衰败的。后来,金太太在佛堂里坐禅,女仆在帘外看金太太收不住心,泪水一滴一滴地往下落。她的心已经被女儿们牵住,她想起往日的种种繁华,尽管她看破繁华是空,但她仍然留恋,忍不住的。

  张恨水在小说的序言中提到,他写这本小说花了六年。书刚写成,陪伴他写书长大的小女儿就过世了。他还记得小女儿在自己写小说时向他讨钱买果子吃的撒娇。这也是张恨水人生中的无常吧。他曾如此回顾自己的人生:

忆吾十六七岁时,读名人书,深慕徐霞客之为人,誓游名山大川。至二十五六岁时,酷好词章,便又欲读书种菜,但得富如袁枚之筑园小仓,或贫如陶潜之门种五柳。至三十岁以来,则饱受社会人士之教训,但愿一杖一盂,作一游方和尚而已。顾有时儿女情重,辄又忘之。

  “顾时有儿女情重,辄又忘之”。不知是张恨水影响了笔下的金太太,还是金太太影响了写书的张恨水。他们都经历过人生的浮沉,勘破过其间的虚幻,但仍忍不住为儿女情重所牵扯,留恋这时常残酷的梦境。

  在《金粉世家》的结尾,故事似乎打了个卷儿,又回到了开头。只是人换了。当初,在通往郊区的道上,相逢的是清秋与燕西,这次,在同一条路上,燕西的妹妹梅丽与贫寒清俊的谢玉树相遇了。爱情故事的开头总是那么相似,但小说就此戛然而止。

  公子王孙芳树下,清歌妙舞落花前。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金太太最后住在了西山上。你也可以去问她一句:你愿住在山上吗?

  金太太也许会说,她愿意。但她也低头留恋这世间。

  4

  最后,稍微提一点小说的技法。

  小说从结构上看多线并行,比如前半部分一边写清秋、燕西的故事,一边又不忘发展小怜与春江的感情。但张恨水在一个章回里只专注于写一条线,因此实际上仍是单线作战。

  我喜欢小说的结构模式,首尾以文丐的见闻起止,清秋的故事被嵌套于其见闻中,似真似幻。在尾声中,文丐的友人向他询问,这些小说人物最终的下落,连小说中那些丫环的结局也想知道,因为在阅读中,他已与她们成了可爱的朋友。这是书中一处颇有人情味的读者互动。文丐在楔子中作为故事的叙述者,也是颇富人情色彩的。他见到以书春为业的清秋,有些同病相怜的感觉。最后追至清秋家中,想多付一点资费。掏钱时,他稍稍犹豫了一下,因自己断无如此接济别人的能力,但又念及清秋境况更为窘迫,且同为斯文一脉,便多掏了三元钱。恻隐之心慢慢占上风的过程,很真实。

  小说中有一些闲笔,使我无端觉着可爱。暂列一部分于此吧:

这天气还没有十分凉爽,小怜端了一把藤睡椅放在长廊下,便躺在藤椅上闲望着天上的银河,静静儿地乘凉。人心一静了,微微的晚风,带得院子里的花香,迎面而来,熏人欲醉,就这样沉沉睡去。院子里越发现得沉寂,小怜养的那只小猫机灵儿,正睡在竹帘影下,它那小小的鼾声,都听得那么清楚。因她是低着头的,映着阳光,看见她耳鬓下的短发和毫毛,并没有剃去。那话匣子在北屋门口一张茶几上放着,清秋端了一张小凳,双手抱着膝盖,坐在树底下听。因之燕西站着,她倒反而默然无声地拿了一块橡皮,似有心似无心的,去擦磨表上的格子,擦出了许多纸屑,低了头只管吹着。燕西不但是对于这位妹妹,对于全火车站的人,可以说都舍不得离开。这其间,惟有燕西作的法儿最令人注意,他用几十丈的小纸条,卷成了个小纸饼,早是把纸饼心里的一个纸头怞了出来,交给车下站的道之,他在车窗子里捧着纸饼。火车开了,纸条儿由里抽动,拉得挺长。不过几十丈长纸条,终于不够火车一分钟的牵扯,当梅丽看着发呆的时候,道之手上,兀自捏着在地上拖长了的纸条一端。纸条儿拉不住火车,火车可把靠窗眺望的金燕西,载出了东便门。燕西在火车上先是看不见家人,继之看不见北京的城墙,他与北京城的关系,从此停顿一下了。

  《金粉世家(全三册)》读后感(二):道是多情似无情

  道是多情似无情 看完整部《金粉世家》已经凌晨两点,为了缓解眼睛的压力,起来在客厅的窗子边站着,最近正值春季,我所在地方的天气老是阴晴不定,晚上春风灌进来,吹得人心摇动。春天易多梦,这《金粉世家》就好像一个梦,一百一十二回,一场民国大家族从纸醉金迷到繁华落尽的大梦。 很多人知道这个故事,大概是因为十几年前的那部电视剧,英俊潇洒的七爷,单纯清雅的冷清秋,一脸骄傲的白秀珠,和着一堆形形色色的人物。那时候的我还很小,每天回家做完作业便跟着母亲看电视,看电视的同时也看着母亲在一部又一部的电视剧里欢笑流泪。剧情哪里还记得那么多,只记得大片大片的向日葵、百合花,只记得金燕西到学校里追求冷清秋时拉下来的横幅,只记得火车站里两人相遇又错过后金燕西怅然若失的神情,就是这神情让我十多年来都觉得,金燕西是爱着冷清秋的,然而我在书里,饱尝了失望的味道。 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中曾写过一句大家都耳熟能详的话:“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多么苍凉刻薄,多么清醒深刻。电视里以为白秀珠和冷清秋是这白玫瑰与红玫瑰,孰不知,这其中之一是冷清秋,另外一枝玫瑰却可以是很多人,是白秀珠,也是邱惜珍,更是白莲花、白玉花······ 金燕西在追求冷清秋时可以花很多心思,租房子、开诗社、送大礼,甚至费尽心力赢取自己家人同意,让父母办了一个无比盛大的婚礼,将从前的女朋友白秀珠抛在一边,纵然从前有过多少亲密的关系,写过多少浓情的话语,相见时更多的是厌恶心情。与冷清秋成婚后,因为性格不合,时常争吵,金燕西便出去捧白莲花白玉花两个戏子,期间时不时还想要通过白秀珠的关系获取一点利益,全然记不得曾经与冷清秋之间的爱意,就连冷清秋在一场大火中跑出了金家后,他也不甘不愿地在家人的督促下登报寻人,称她为“冷先生”,好不讽刺。 冷清秋读过一些书,文笔和字都非常不错,难免带了一些文人的傲气,并且家庭比较贫寒,与金家实在不能相比,嫁到金家之后常小心翼翼,做人做事不得不察言观色,其中有一个场景总让我想起林黛玉来。林黛玉进贾府这一回被选入高中教材是非常有必要的,不仅因为它是经典,更因为这一回,将林黛玉在贾府中将来的境遇交代得清清楚楚,并透过林黛玉的视角来真实还原贾府的一切情况,物尽奢侈,人事繁杂,繁杂到现在我都没有把这本书看完。有一个场景我记忆十分深刻,说的是几个人在贾母那吃饭,林黛玉不知道规矩,但她又十分聪明,先看别人如何做,洗手漱口擦手等等,一步一步,跟着别人学,唯恐自己出了错。这冷清秋婚后遇到过年,到金母房里挑礼物后要到大厅去行礼吃年夜饭,她十分担心自己会有做得不对的地方,书中这样写到:“虽然不知道有些什么礼节,好在自己排最末,就是行礼,也要到最后,才摊派到自己头上来,到那时候,看事行事就得,也不必预先踌躇了。”这样一看,倒是和林黛玉的境况如出一辙了。 越是察言观色、小心翼翼,就越是要出问题,冷清秋毕竟年岁尚轻,本就是青春灿烂的年华,又因为生长在小家庭,很多人情世故并不十分懂得,进到这个大家族中,有人欣赏她也有人不喜欢她,欣赏她的是金燕西的两个姐姐和一个妹妹,道之、润之和梅丽,不喜欢她的是两个嫂子,大嫂佩芳和三嫂玉芬。因冷清秋说话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由此便生出了诸多误会,加上冷清秋有时又对金燕西的纨绔行为直接点出不妥之处,所以久而久之,新鲜感一淡,缝隙渐渐产生,矛盾不断升级,由此,便是生疏了。生疏到冷清秋写决绝信回来,写到:“行矣!燕西。生生世世,吾侪不必再晤。此信请为保留,即作为绝交之书,离婚之约”时,金燕西的内心都不起一丝波澜了。这红玫瑰最终成了“蚊子血”,谁也不知道最后娶了邱惜珍的金燕西有没有把她当成那“朱砂痣”。我只要一想起,那晚他们在西山之中赏月谈话、玩闹定情的场景,就不免一阵心酸。那晚景色颇美,云淡月高,薄雾笼罩,都说“人生若只如初见”,开始越是欢乐到极致,最后就越是伤感到极致了。 如此一番深情,算是白白付与。情深意切的金燕西,对众人都是如此,看似是真真的一个有情人,实则多情的人最是无情。 整本书当然不岂止只描写了这几个人之间的纠葛,有人把它比作“民国的《红楼梦》”,这算是一种肯定和称赞。这当中对民国时期这个大富人家的描写是很详细具体的,每一个人物形象都很饱满,人情世故从一场酒席、一个舞会、一场麻将、一个家庭聚会就可以通通展现于人前,诗词戏曲,礼尚往来,莺莺燕燕,好不热闹。这能够让后人更多感受到那个时代守旧与变更共存的一面:虽是传统式的大家族模式,但也有了很多新兴观念,比如一夫一妻,比如尊重女性,比如打破门第阶级的婚姻观,比如打破传统的未婚先孕事件,甚至最终金家散尽之后都按照西方习惯各自建立了小家庭模式······这都体现出那个时代的特点。 整个故事节奏缓慢,平淡讲述,唯一的高潮点就在金冷二人的那场婚礼上,极尽奢华,让人心生羡慕,冷清秋看着这么一个金碧辉煌的金家,觉得不可思议,像在做梦,梦中酣畅淋漓,也总有不甘的梦醒时分。 这一个金家,在金铨突然去世后,就开始分崩离析,一场大火,终结了冷清秋和金燕西曾经的热烈爱情,也终结了这个繁极一时的盛大家族,就像红楼里的那场大火一样,“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一梦醒来,书中个人也有了各自结局,张恨水当如我一样喜欢冷清秋,所以给了她决绝果敢的性格,给了她不委屈求全、保持人格独立的结局,让她脱离了一个没有担当、不付责任的男人。不知最后她是否能一直以卖字画为生,也不知她是否能和已成为电影明星的金燕西重逢(当时的电影明星地位是非常低的),都无所谓了,反正直到故事的最终,金燕西仍然是不懂得冷清秋。反正,故事到这里便结束了,说到这里,我的梦也该醒了。 感谢这世界有这么多美好书籍的存在,让我这样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人能感受一个又一个不同的人生。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二日凌晨 于不二居中

  《金粉世家(全三册)》读后感(三):道是多情似无情

  道是多情似无情 看完整部《金粉世家》已经凌晨两点,为了缓解眼睛的压力,起来在客厅的窗子边站着,最近正值春季,我所在地方的天气老是阴晴不定,晚上春风灌进来,吹得人心摇动。春天易多梦,这《金粉世家》就好像一个梦,一百一十二回,一场民国大家族从纸醉金迷到繁华落尽的大梦。 很多人知道这个故事,大概是因为十几年前的那部电视剧,英俊潇洒的七爷,单纯清雅的冷清秋,一脸骄傲的白秀珠,和着一堆形形色色的人物。那时候的我还很小,每天回家做完作业便跟着母亲看电视,看电视的同时也看着母亲在一部又一部的电视剧里欢笑流泪。剧情哪里还记得那么多,只记得大片大片的向日葵、百合花,只记得金燕西到学校里追求冷清秋时拉下来的横幅,只记得火车站里两人相遇又错过后金燕西怅然若失的神情,就是这神情让我十多年来都觉得,金燕西是爱着冷清秋的,然而我在书里,饱尝了失望的味道。 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中曾写过一句大家都耳熟能详的话:“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多么苍凉刻薄,多么清醒深刻。电视里以为白秀珠和冷清秋是这白玫瑰与红玫瑰,孰不知,这其中之一是冷清秋,另外一枝玫瑰却可以是很多人,是白秀珠,也是邱惜珍,更是白莲花、白玉花······ 金燕西在追求冷清秋时可以花很多心思,租房子、开诗社、送大礼,甚至费尽心力赢取自己家人同意,让父母办了一个无比盛大的婚礼,将从前的女朋友白秀珠抛在一边,纵然从前有过多少亲密的关系,写过多少浓情的话语,相见时更多的是厌恶心情。与冷清秋成婚后,因为性格不合,时常争吵,金燕西便出去捧白莲花白玉花两个戏子,期间时不时还想要通过白秀珠的关系获取一点利益,全然记不得曾经与冷清秋之间的爱意,就连冷清秋在一场大火中跑出了金家后,他也不甘不愿地在家人的督促下登报寻人,称她为“冷先生”,好不讽刺。 冷清秋读过一些书,文笔和字都非常不错,难免带了一些文人的傲气,并且家庭比较贫寒,与金家实在不能相比,嫁到金家之后常小心翼翼,做人做事不得不察言观色,其中有一个场景总让我想起林黛玉来。林黛玉进贾府这一回被选入高中教材是非常有必要的,不仅因为它是经典,更因为这一回,将林黛玉在贾府中将来的境遇交代得清清楚楚,并透过林黛玉的视角来真实还原贾府的一切情况,物尽奢侈,人事繁杂,繁杂到现在我都没有把这本书看完。有一个场景我记忆十分深刻,说的是几个人在贾母那吃饭,林黛玉不知道规矩,但她又十分聪明,先看别人如何做,洗手漱口擦手等等,一步一步,跟着别人学,唯恐自己出了错。这冷清秋婚后遇到过年,到金母房里挑礼物后要到大厅去行礼吃年夜饭,她十分担心自己会有做得不对的地方,书中这样写到:“虽然不知道有些什么礼节,好在自己排最末,就是行礼,也要到最后,才摊派到自己头上来,到那时候,看事行事就得,也不必预先踌躇了。”这样一看,倒是和林黛玉的境况如出一辙了。 越是察言观色、小心翼翼,就越是要出问题,冷清秋毕竟年岁尚轻,本就是青春灿烂的年华,又因为生长在小家庭,很多人情世故并不十分懂得,进到这个大家族中,有人欣赏她也有人不喜欢她,欣赏她的是金燕西的两个姐姐和一个妹妹,道之、润之和梅丽,不喜欢她的是两个嫂子,大嫂佩芳和三嫂玉芬。因冷清秋说话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由此便生出了诸多误会,加上冷清秋有时又对金燕西的纨绔行为直接点出不妥之处,所以久而久之,新鲜感一淡,缝隙渐渐产生,矛盾不断升级,由此,便是生疏了。生疏到冷清秋写决绝信回来,写到:“行矣!燕西。生生世世,吾侪不必再晤。此信请为保留,即作为绝交之书,离婚之约”时,金燕西的内心都不起一丝波澜了。这红玫瑰最终成了“蚊子血”,谁也不知道最后娶了邱惜珍的金燕西有没有把她当成那“朱砂痣”。我只要一想起,那晚他们在西山之中赏月谈话、玩闹定情的场景,就不免一阵心酸。那晚景色颇美,云淡月高,薄雾笼罩,都说“人生若只如初见”,开始越是欢乐到极致,最后就越是伤感到极致了。 如此一番深情,算是白白付与。情深意切的金燕西,对众人都是如此,看似是真真的一个有情人,实则多情的人最是无情。 整本书当然不岂止只描写了这几个人之间的纠葛,有人把它比作“民国的《红楼梦》”,这算是一种肯定和称赞。这当中对民国时期这个大富人家的描写是很详细具体的,每一个人物形象都很饱满,人情世故从一场酒席、一个舞会、一场麻将、一个家庭聚会就可以通通展现于人前,诗词戏曲,礼尚往来,莺莺燕燕,好不热闹。这能够让后人更多感受到那个时代守旧与变更共存的一面:虽是传统式的大家族模式,但也有了很多新兴观念,比如一夫一妻,比如尊重女性,比如打破门第阶级的婚姻观,比如打破传统的未婚先孕事件,甚至最终金家散尽之后都按照西方习惯各自建立了小家庭模式······这都体现出那个时代的特点。 整个故事节奏缓慢,平淡讲述,唯一的高潮点就在金冷二人的那场婚礼上,极尽奢华,让人心生羡慕,冷清秋看着这么一个金碧辉煌的金家,觉得不可思议,像在做梦,梦中酣畅淋漓,也总有不甘的梦醒时分。 这一个金家,在金铨突然去世后,就开始分崩离析,一场大火,终结了冷清秋和金燕西曾经的热烈爱情,也终结了这个繁极一时的盛大家族,就像红楼里的那场大火一样,“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一梦醒来,书中个人也有了各自结局,张恨水当如我一样喜欢冷清秋,所以给了她决绝果敢的性格,给了她不委屈求全、保持人格独立的结局,让她脱离了一个没有担当、不付责任的男人。不知最后她是否能一直以卖字画为生,也不知她是否能和已成为电影明星的金燕西重逢(当时的电影明星地位是非常低的),都无所谓了,反正直到故事的最终,金燕西仍然是不懂得冷清秋。反正,故事到这里便结束了,说到这里,我的梦也该醒了。 感谢这世界有这么多美好书籍的存在,让我这样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人能感受一个又一个不同的人生。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二日凌晨 于不二居中

  《金粉世家(全三册)》读后感(四):一个大家庭的衰落也与教育有关

  这一部书上中下够三本了,故事很长,纨绔子弟金燕西娶了寒门小户冷清秋,当然不曾爱惜,仍然花天酒地胡混生活。后来金铨中风过世,金家也算树倒猢狲散了,燕西分了几万块钱家产开始继续花天酒地,清秋不管不问反而受气,清秋圈楼为牢囚禁自己,后来金家失火,清秋抱了孩子走了。金家分家的分家,上山的上山,出国的出国,也是各自自谋生路各自过活。 想起林则徐的话,子孙若如我,留钱做什么;子孙不如我,留钱做什么。再大的家业也不够子孙挥霍无度,还长了好吃懒做花天酒地的恶习。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给子孙留下许多钱财不如教他一条谋生之路。所以教育还是大事,一个大家庭的败落也与教育有关。

  《金粉世家(全三册)》读后感(五):一玄妙不可捉摸之悲剧

  今日阅毕《金粉世家》,真是茫茫百感,不知从何说起。每每读完一本酣畅淋漓的书,总能对“写作”一事油生感慨:在结构、文体、质感的种种作用下,一个足不出户的人能沐浴到北极的日光;用高科技买下的书,可以让一个现代人体会到上个世纪业已成灰的荣辱变迁。但骨子里又是叛道的人,思维深处的两个禁区:一曰“神化”,二曰“妖魔化”。所以怎么也不能承认自己的“灵魂”被文学“洗涤”,“精神得到升华”,有位辩手说辩论是“唯一一项可以全方位恶心人又不挨揍的活动”,那对我来说,阅读大抵是“唯一一项可以全方位满足八卦心又不遭嫌的活动”。

  按照自己的阅读计划,这个寒假的第一本书,是福楼拜的《情感教育》,可惜译者水平有限,实在难以接受:这么优秀的作家怎就被翻译成了这样?于是暗自许下“有机会一定要学法语以读懂福楼拜”的无稽之愿后便将此书搁置一旁。

  常觉得读书眼光高也不是什么好事。一向尊敬的作家说,“年少时喜欢的作品现在看只是一堆错误。”福楼拜说感动只是低俗的专利,“歌德的作品从未令我有落泪的冲动,有也是因为赞赏。”曾经让我心神荡漾的诗句,如今读来也许仍有触动,但他们已不足以令我感伤一个下午那样漫长的时间。而除去韵脚、内涵、逻辑,还有语言本身:惊叹过“既见君子,云胡不喜”的幽微低回,就不会对“既然琴瑟起,何以笙箫默”提起兴趣;回味过“曾因酒醉鞭名马,生怕多情累美人”的余韵,就再难落入“世间安得两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的窠臼。当然这也没什么值得炫耀,毕竟真正幸福的,总是那个刚刚发现晒太阳很舒服就兴高采烈禀告国王的人。

  在这样的时刻,我遇到了《金粉世家》。张恨水不像现代许多作家,在环境铺陈和生字上下足了功夫,其实根本挠不到痒处,他从不用多余的字,颇有些“冰山原则”的中国运用。

  读完上卷,心下一奇:公子哥恋上学生妹,不惜重金但求一遇,冷落交际场及未婚娇妻,此书有何异于《何以笙箫默》之于吾辈—一不入流的言情小说,地摊文学的战斗机。谁承想不到一百年,竟以“经典文学”供奉,还非有点功底的文学爱好者不可翻阅。在众多古今之比中,文学素养的持续下降大抵是最无可争议的一条。设若胡适之、陈独秀一干人预见过当今文学的衰败之相,他们是否还会固执地发起那场运动?不得而知。

  再读中卷、下卷,竟几番掩卷流泪(许是为清秋这一场错付,但古今中外,谁的眼泪不是为了自己?借他人之遇,饮自身之泣耳)。张恨水就像拿着一把越来越锋利的剪刀,将所有在上卷中卷铺就的温情面纱一点点剪断、撕碎……

  冷清秋是何等孤傲的人,这里的孤傲,还不是识得几个字后就对俗世斜睨的那双眼,也不是走路时高高抬起的下巴,更不是当今言情剧中惯用的“冰山美人”、“高冷女神”,而是“行矣!燕西”的隐忍和宽容,是“已识乾坤大,犹怜草木青”的温柔和慷慨,是“君子交绝,不出恶声”的清高和悲悯。可叹聚也孤傲,散也孤傲。当初令燕西驻足回首的,也就是这一晶莹剔透的人儿周身散发的清洁气质,而夫妻情分既失,燕西每会错意而口出恶言时,她不肯为自己辩驳一句的心气,又成了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一个女子,若全是孤傲,还着罢了,清秋偏是多情的。她给他自由,因为知道改变是那样遥不可及,塑造更无从谈起,才会选择接受与隐忍。他却每负于她,她哭,整夜地哭,及至婆婆来问,又忙着替他圆谎;燕西彻夜不归,她哭,哭出了病,及至母亲赶来才召回了燕西——怕母亲忧心自己的景况;她的诀别信,虽然决绝,却处处留余地,不给他难看,他却一笑置之;他回国后成电影明星,把他俩的往事搬上荧幕,不遗余力地丑化她,泯灭最后一点温情,她只默默流泪,无一恶言。

  燕西其实仍是燕西,他还是那个一掷千金、爱面子、好美色、无能、软弱、任性的少爷,就像清秋自己在病中的回顾:“去年这个时候,燕西为着接近自己,在落花胡同租下房子,那一番铺张扬厉,真个用钱如泥沙般。那个日子便不觉得他浪费,只觉得待人殷勤,终于是让他买了这颗心了。清秋由这里一想,自己是个文学有根底,常识又很丰富的女子,受着物质与虚荣的引诱,就把持不定地嫁了燕西。再论到现在交际场上的女子,交朋友是不择手段的,只要燕西肯花钱,不受他引诱的,恐怕很少吧?女子们总要屈服在金钱势力范围之下,实在是可耻。”清秋是理智的女子,尚且迟迟看清燕西的面目,可见贫穷与交恶是使人暴露本性的捷径。

  为什么那么多人痴迷于韩剧、言情小说?在我看来,他们迷恋的是一种甜蜜的借口:离开我不是因为不爱我,而是不想连累我;和别的女人亲昵不是移情别恋,乃是挣扎着让我放手……在他们的世界里,人心是一定不移的,梦想是一定成真的,情是一定比金坚的。

  可是,走出了编剧导演为你营造出的梦幻世界,现实依然瘦骨嶙峋:情变两字,是很轻巧的;多情是总被无情恼的;阶级是不可超越的,就算是真情,你又如何在一千口唾沫里存活;相濡以沫只是一场想入非非,相忘于江湖更是笑语。

  哀哉!情知缺憾破碎方为人生之常态,然以哀叹之态示人又往被冠“悲观”之谑号,况行事作风亦生偏差,何以抱持乎?何以坚守乎?

  还是张恨水说得好,“人生宇宙间,岂非一玄妙不可捉摸之悲剧乎?”

  一玄妙不可捉摸之悲剧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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