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夜城》是一本由(日) 驰星周著作,新星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3.00,页数:36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不夜城》读后感(一):黑暗的无限放大
风格:不夜城可以说是一部很“写实"的作品,所谓的写实的真意是什么?我的理解是不同于一般小说写好的一面,而这部作品却做了相反的事情,将世上的黑暗无限放大,乃至于作品中没有一个真正的好人,而且所有人的关系都是背叛与反背叛,换言之,即人性本恶为作者的主旨之一。
内容:包含了很多工口和暴力描写,但是这是必要的,作为这一类型。最后的结尾的确给人一种冰冷的感觉,用现在 的话则是:满满的负能量,后面看得我的确非常紧张,连夜看到三点钟终于读完,不愧是暗黑系杰作。
解题:不夜城的含义对于我自己的理解是这样的,歌舞伎町权利的明争暗斗永远都会存在,也就是背叛和反背叛就是小说里人与人的主旋律,是不会改变的。
《不夜城》读后感(二):在这不夜的城市里,住着一城池的心事。
在这不夜的城市里
住着一城池的心事
我们为己而眠
为事而醒
我们为生存而作恶
为己而驱魔
我们各怀鬼胎
然后独占一营
早点到来
早点到来
我们还能有过愉悦
不夜城里
虚虚假假
信信任任
怀怀疑疑
利利用用
算算计计
回想起大学时候在图书馆里偶遇见的一本封面浮夸的外文口袋书,当然最吸引人的是作者三个字。笑点低的我掏出手机拍照发了状态,以为很有范地彰显了独到兴味。恍然几年时光已逝,浸染日推多月,由此又接触到这位文风醇烈的当代作家,实感相见恨晚。
《不夜城》是驰 星周(はせ せいしゅう)的处女作,96年一经发表便震惊文坛,收获吉川英治新人奖的同时也在次年入围了直木赏评选(截止目前驰星周前后一共有六部作品获评直木赏,却无一折桂,比小李子冤多了)。本名坂東 齢人(ばんどう としひと),之所以起这个笔名,和我们想的一样,作为星爷的影迷不可谓不忠实。并没有来得及多读几部再码字,却深深被作品本身所震撼。黄金时代的港片在亚洲甚至世界范围内都有着广泛的受众,驰星周就是其中一个。《不夜城》营造的歌舞伎町俨然又一个物欲横流的夜香港,熟悉的银幕影像逆过来以文字重新诠释,作者娴熟不失冒险精神的文学功底呈现给读者的是一派崭新的天地。
主人公刘健一是个中日混血,靠着自己独特的“杂种”身份在鱼龙混杂的歌舞伎町的夹缝里靠自己的生存哲学度日。在一次无端卷入来自中国多地移民帮派的争斗中结识了自称是是夏美的神秘女子,充斥着猜忌与恐惧的相识相知有如看不见一丝光亮的深渊,不敢靠近却也无法远离。竭尽所能策划了一场大戏之后,风波尘埃落定,和健一曾经经历过的一切并无差别,逃不掉的人生只能继续。
小说以第一人称视角截取了短短数日间一个封闭环境里黑帮多方角力的悲情故事。从大佬杨伟民的寓所“药房”到马曼玉挂羊头卖狗肉的“华圣宫”,从北京话上海话闽南话的各路方言到着墨不多的几种出场枪械,这些足以勾起读者兴奋点的经典港片元素,读到忘情处几难分辨此身何方,爽快爽快。故事里充斥着红灯区与黑道、瘾君子、流氓、人妖、非法移民的歌舞伎町游离在人间与地狱之中。靠着一半台湾人的血统与一半日本人的身份勉强依附于台湾帮的老大“爷爷”杨伟民的麾下,健一从小便懂得在刀尖上挣得活命的办法。时值以元成贵为首的上海帮、以崔虎为首的北京帮、程恒生的香港帮、福建帮等以及杨伟民叶晓丹周天文为主的台湾实力群雄割据。因为做掉“自己人”亡命徒吕方而爷爷面前失宠后,健一更加小心的周旋于列强间。犹如一头在弱肉强食的自然环境里孤独的小兽,不依赖任何人,不相信任何人,凭自己的判断隐匿于黑暗中,吮吸肮脏的嗟来之食,没有选择的活下去。在遇见夏美之后,妄想生命出现转机,结识可以爱和被爱的人,不断否定、肯定、再次否定过去的自己。从《不》的结局来看,健一并没有任何地成长与蜕变,十数年血雨腥风里摸爬滚打形成了三观迄会因为一场没有结果的际遇而颠覆。故事里歌舞伎町的黑暗并非只表面那些冷热兵器下迸射出的暗色的血,而更多的是永无宁日的江湖秩序,山头换了新大王,如健一一样活在底层的却仍旧逃不过命运的枷锁。
小说对人物的刻画力求写实的同时也颇具挑战精神,怪力乱神之处着实拍案。主角刘健一自不必说,背景出身的每个细节都有在剧情推进中发挥作用,没有及时言明的部分也穿插行文里让读者把握全貌亦不会觉得啰嗦。配角个个跃然纸上。外强中干的流氓头子崔虎,几次出场都给健一造成不小的麻烦,贪得无厌的泼皮嘴脸让人咬牙切齿;出场人物中形象最积极正面的小弟周天文,作为杨伟民的宠儿,贪恋健一的事实以文字呈现出来的时候读者丝毫不会觉得意外;健一结识的一系列狐朋狗友,恋童癖极客金、赌徒远泽、车行瘾君子、偷窥狂流浪汉次郎每一个都不是善茬,却都兼容在主角的人脉里。他们作为健一能够立足歌舞伎町的分子,共同织就一个性格顽劣、充满兽性的混血杂种黑夜里的幻梦。无数次他妄想可以靠这些因利益聚集起来的关系网杀出一条血路,却发现少了必要的互相信任,任谁都不能独自苟活。
笔者看来几乎是以魔女为印象第三人称描绘的女主角夏美(小莲),在找到认同为同类的健一后,用身为女人的武器摧毁着每个遇到的男人的防线。无论是亲人的大哥和吴福春、还是那些试作临时工具的小混混们,都无一幸免。健一能够最终逃过劫难靠的还是作为依然透进骨子里的谨慎,那唯一的一颗子弹显得那么可笑可怜。结尾的枪声击碎主角的美好想象的同时,也将读者重新拉回深渊一般的现实,在这个没有底线没有信任的世界里,爱情根本就是水中月镜中花,没有任何存在的支点。看到的,只有一头叫健一的、真实的野兽。
《不夜城》读后感(四):不夜难眠
一个日本作家所写的发生于日本歌舞伎町的中国黑帮故事。
读来总有一种电影桥段的感觉,主角的言行似乎都会在脑中自行补出一些港片特有的经典画面,所以一番酣畅之后,总想去找与之对应的影视作品来填补心中留存的遗憾。
繁华落尽,当最后合上书本的时候,总会想,这究竟讲了一个什么故事?富春带着夏美的归来,对刘健一到底意味着什么?是生活的波澜,又或是暗黑社会的平常起伏。风云变幻,曾经叱咤风云的人物终究化为一阵硝烟的殉葬品,盛极必衰是人生的必然。
一个中日混血的“杂种”,不经意间遇到同类,从一个以出卖他人以获求安全感的异类到渐渐的回归再到由内心不安中溃裂出的绝望的无奈,看似不过是又回到了原点,但文末健一的独白或许有看到他对夏美的些许爱恋。
人性是丑恶的,我始终在想如果夏美不在最终关头背叛健一,他们能否一同去温泉享受人伦?或许就是命运的无奈吧。
正如驰星周所喜欢的那部电影《无间道》一样,刘健一他所面对的也是一个必须历尽无数孽罪的无间地狱吧。
通常,人们为一处所在命名,都会依据那里最丰富的事物来确定,比如芝加哥多风,便被唤作风城,而哈尔滨严寒,也便被叫做冰城;当然也会有所例外,当某地极度缺乏什么的时候,人们也会不由自主地用那缺乏的东西来命名,以期能博得命运的眷顾,比如本书故事发生的地方,明明就是多少人工的灯光都无法照亮的永夜,却有着一个灯火通明的名字——不夜城。
我总在想究竟什么才是真正的勇敢,是永不妥协还是彻底妥协,是永不改变还是彻底改变,是永不放弃还是早已放弃。所以,我读完了整个故事,也没有弄清楚男主角刘健一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有时看起来很有种,生死关头仍能够谈笑风生,千钧一发也可以逃出生天;但是他有时又很没种,自私现实、随波逐流,既保护不了自己的兄弟,更保护不了自己的女人,更可悲的是有时他根本就没有想过要保护这两者。
刘健一的存在有时就像他的血统,身上叠加了太多复杂的东西,让人无法看得清楚。但他更多的时候就像书的名字一般矛盾,明明所处的世界就是一片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却要叫做什么不夜城,这样的矛盾几乎从故事的开头纠缠到结尾,我想也还会纠缠到他至死吧?
虽然我想我还不足以充当任何人的人生导师,但是我在读书的时候也能感觉到刘健一对自己的生活一定也感到痛苦,甚至是厌恶,而他唯一离不开这样的生活的原因就是他已经习惯了,就像温水煮青蛙一般可怕,明知自己早晚会被吞噬,却还依旧沉溺其中。这就是他身上巨大的矛盾,不敢跳出自己现在的世界,却敢面对终将会把自己毁灭的生活。所以,他究竟是太勇敢,还是太懦弱呢?
故事中的其他人物似乎也都是围绕着刘健一这个矛盾的漩涡在运行着,不过有时也真的很难说清楚究竟是因为漩涡的存在才造成了周围的一切加速运行,还是周围事物的助力才让漩涡越来越快、越来越大。本书的故事像极了香港阴暗的黑社会电影。跋扈的老大一定会被做掉,夹缝求生的小角色最终会丢掉了救命的稻草,即便是自以为是的幕后操纵者也难以全身而退,没有大团圆的欢乐结局,无论如何所有的人都要失去点什么才能餍足那个永夜的饥饿世界。
更可怕的是其中的人都明白这个道理,但事到临头时,却依旧如同失忆、如同着魔、如同神力加身一般,要与那个世界对抗,妄想自己可以是最后的赢家。这又算不算是太勇敢呢?勇敢得枉送了自己或者他人性命,只是人有时就是这么一种动物,不到死到临头的时候,不会有人觉得自己在玩一个注定会输的游戏,尤其是在那个叫不夜城的地方,尤其是像我们的男主角那样的人。
有个小说家叫驰星周,他的处女作叫《不夜城》。
最近我把这本书读了好多遍。
从文学价值来说,它不值得翻来覆去地读,但读过石田衣良的《池袋西口公园》系列的人,自会明白精彩的故事往往来源于引人入胜的江湖。
文人很容易自诩为”精神贵族“,这类人要么沉醉于自己广袤的精神疆域,要么带着遗世的气质,要么自认具有悬壶的情怀(众人:你真的不是在说你自己吗?==II)。其中不乏真正的才子,不过大部分都是自视甚高的文艺混子罢了。
驰星周不是”精神贵族“,他身上没有不可一世的文人气,也没有那种酸臭腐败的作协味儿。为什么?因为他自幼不是读书,而是看港片看得如醉如痴,笔名“驰星周”即代表他是周星驰的超级大粉丝,他是象牙塔的另一端,身上江湖味儿很重。
我欣赏他的想像力,和对异域文化的痴迷。伍尔芙说过“最自信的作家敢于、并且有能力创造出一个完美的世界,他们有能力虚构故事。”在驰星周这个日本人的小说里,中国男女的说话处事毫不违和,黑帮械斗画面感极强,一如我们看过的港片,崔健、王菲、艾敬的音乐穿插其间。身为北海道人,他的生活环境与新宿歌舞伎町相距遥远,但他能轻易带读者深入一个华人党同伐异的黑社会的世界,把故事写的如此精彩,因为耳濡目染多年,这是他从小浸淫的江湖。
驰星周不是“贵族”,而是“浪子”,他字里行间爆发出的野性与张力与学院派全然不同。有些像北野武,但北野武还是有些沉郁,驰星周更鲜明直接。浪子早年往往跨过学校,直接接触社会,也就更早了解世界的真面目,他们的作品虽然粗粝,但没有浮夸矫饰,事态的猝不及防与人性的诡变莫测让人不寒而栗,这就是他们文字的力量,也是他们自身的力量。谈不上尊敬,这类人也值得尊重:有胆有识,头脑灵光,他们懂得如何于各种权利做制衡,主宰人生,并更好地立足。
个人向来不主张把纯文学与通俗文学搞的泾渭分明,很多通俗文学的冲击力比纯文学强烈的多,影响也更广泛。《不夜城》把一些现实剖开:不论我们处在表面多么井然有序的世界,安然上班下班,但一切祥和的真面目依然是坑蒙拐骗、弱肉强食,与歌舞伎町的黑帮争斗无二。而一旦涉及最狰狞的暴力,女性的主观能动性就非常有限,这一点,是艾玛-沃特森无论在联合国做多少次女权主义演讲,都改变不了的两性差距。
人生最多的,是无奈。
大江健三郎一个就够了,但文坛需要更多的驰星周。文学反映人生,而人生绝不止是在地铁里看漫画,或者在黑格尔和康拉德的讨论会上唧唧歪歪。
很想看金城武主演的同名电影。
《不夜城》读后感(七):野狗生存法则
作为出道作,驰星周的笔力是值得称道的。也正因为是出道作,完成度方面,以及情节的细部还是有许多值得推敲的地方。1996年的推理类畅销榜第一名,卖出200万本,的确是值得骄傲的数字,为后续获奖作的推出奠定了受众基础,给各路文学奖项的评审留下了不错的印象。
一股浓浓的港台电影的怀旧气息在阅读过程中若即若离飘忽不定,很享受这种对人生的不确定性和无方向性的随意感。阅读中的轻松感像走在秋日夕阳下的林荫大道,微微的凉意伴随恍若隔世的疏离感,不用去考虑今天的得失,不用去计较明天的规划。
好吧,这这就是安慰剂的作用,心理上舒服了,实际上没有起到多大作用。
刘健一是一个弃儿,是歌舞伎町的弃儿,被父母抛弃,被养大自己的杨伟民抛弃,如果顺着这个路数走下去,也就没有后来的故事了吧。健一没有在日本人和中国人的身份中沉沦,毫无归属感的他也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生存之道,称之为野狗生存法则。只要能活下去,任何手段都可以付诸实践,任何人都可以出卖,甚至杀死。 他看透了这个世界的炎凉和寡情,在鱼龙混杂枭雄当道的歌舞伎町浮浮沉沉,用自己不甚光彩甚至卑劣的手段做着倒买倒卖的黑商生意。
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这句话就是对黑道上各路人马的最终注解。任凭上海帮如何势力庞大,任凭北京帮如何肆意叫嚣,任凭杨伟民如何老谋深算,健一在夹缝中游走,绞尽脑汁,兵行险招。
夏美,抑或小莲,体内流淌着和健一一模一样的血液,而且连眼神都如此相似,畏惧中带着憎恨,同样将生存作为人生的第一守则,什么伦理纲常,社会道德,在他们眼中是不名一文的废纸,是专门用来践踏和蹂躏的对象。
健一爱夏美吗?连健一自己都回答不了这个问题。夏美爱健一吗?书中并没有提供答案。或许这两人,真的就是茫茫人海中的两滴水,极其相似,是远在星辰之外的运气让他们相遇,炽烈的燃烧着彼此的生命,最后走向轰轰烈烈的毁灭。
纠结于健一和夏美的爱情,感慨于歌舞伎町黑道的惨无人道,这一切都是驰星周笔下的迷乱世界,像大麻飘散开来的氤氲烟雾让人醉心,让人迷失,让人无法自拔。
《不夜城》读后感(八):暗涌
这故事与“城”无关,讲来讲去,无非是人与情。不夜城里的夜灯那么亮,却照不穿这一对人的心,只有爱情曾闪过那么一刹那。
夏美还没出现的《不夜城》只是本脏兮兮的小说,无论题材还是人物都洋溢着浓浓的地下风情。若不是金城武曾演绎过刘健一,我压根无法感受到这家伙的魅力。走街串巷,坑蒙拐骗,说些不入流的俏皮话,幽默冷得无趣。故事进展得很慢,夏美像个路人般出现,神秘面纱厚重得甚至连神秘的气氛都遮挡住了。事后再想,真要给她的演技竖起大拇指。
这是本爱情小说,至少我这么认为。健一要是真想保住性命,唯一的办法就是别坠入爱河。这道理似乎现在也说得通,一谈情就得做好万劫不复的准备。所以我特别想问刘健一,相比较死和爱,你更怕哪一个?最后他用行动回答了我,我的心在冷了一瞬之后居然释然,安心感油然而生,这么个大帅哥终于理智地选择了自保而舒了口气。
但是,这感觉真是太糟糕了!
夜晚是用来睡觉休息的,但这座城里的每个人都太精神了。以至于心被夜色浸得冰凉,点多少盏灯都照不亮。除了黑暗,还有烟雾。每个人用嘴里吐出的烟遮蔽自己的脸、包裹说出的话,让一切看起来不真切,听起来似是而非。曾有人尝试从烟雾里跳出来,尝试去信任,却败得像个傻子。女人们都想找个男人靠着,说着甜言蜜语,伸出手想抓住看似强壮的手腕。然后伸出手去,想抓住另一个看似更强壮的手腕……
健一错过了一次被救赎的机会,富春错过了一次逃过一劫的机会,元成贵错过了一次复仇的机会,孙淳错过了一次坐享荣华的机会,薛虎错过了一次翻身的机会,秀红错过了一次短暂幸福的机会,夏美错过了一次享受被爱的机会……我们总爱说自己错失了什么,若不是怎样,现在就不会这样。一旦错过得次数太多了,就会如健一所说,把这些都归为命运。他说:“我身为一个杂种,上天只赐予我一个杂种的人生。”
这座城在上演循环戏码,风水轮转得精准得如同每周二开奖的六合彩。每个人都得跟着转,每个人却都以为自己是掌舵手。是花一般艳丽的夏美稍微改变了转动的轨道。
我毫不怀疑夏美的魅力,虽然头脑中没有实际的影像。但每当他们对视,我都仿佛透过健一的眼睛看到了夏美的眼,那双翻涌着暗潮的眼。
那双眼睛是这样的:
一片黑暗在她的双眼里扩散,像条绵延不断的隧道。
夏美静静地凝视着我,那对眼眸如同漂浮在黑暗中的黑曜岩。
我默默地凝神着夏美那双黑宝石似的眼睛,看到那双眼里闪耀着憎恨与愤怒的光芒。
眼神,是一种催眠。
催眠后就是走向深渊。
健一终于在这座不夜城里睡着了。他急切地想抱紧夏美,急切到脱光了护身的铠甲,赤身裸体,在烟雾弥漫的城市中央奔跑。他闭着眼,以为只要往前冲,就有出去的路。或者哪怕死,至少怀里还有夏美。
却会错了美意。到头来,这城里的雾是不会散的,睁眼闭眼,眼前都是一片黑暗。
成了规矩的事,即便偶尔脱离轨迹,也不会偏离太久。人也一样,犯傻只是一时。打个响指,刘健一就醒了。咂咂嘴,回味一下上一场春梦,差不多也该半点儿正事儿了。
但我其实是期待他们幸福的,凝视另一个人的眼睛,从中看到光,这样的体验何其美妙。我多希望他们一直相拥,在那个已经记不得是不是在下雪的夜晚,然后就到了天荒地老。
是不是写得像歌词?它就是歌词。
就算天空再深 看不出裂痕
眉头 仍聚满密云
就算一屋暗灯 照不穿我身
仍可反映你心
让这口烟跳升 我身躯下沉
曾多么想多么想贴近
你的心和眼 口和耳亦没缘份
我都捉不紧
害怕悲剧重演 我的命中命中
越美丽的东西我越不可碰
历史在重演 这么烦嚣城中
没理由 相恋可以没有暗涌
其实我再去爱惜你又有何用
难道这次我抱紧你未必落空
仍静候着你说 我别错用神
什么我 都有预感
然后睁不开两眼 看命运光临
然后天空又再涌起密云
谁来拨开密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