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博物馆》是一本由张晓晗著作,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6.00元,页数:248,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既然定价定那么高好歹弄几个彩页什么的啊,一页就放几百个字排版还那么丑就拿出来卖怎么对得起读者么……
除了开头那句 男人会变老永远不会长大什么的还有点意思,整本书都不知道在讲什么。。。
我不是张晓晗黑啊,我一个的每一本书都买回来了,好长一段时间里我都特别喜欢她写的故事,微博上那几个我有一个朋友的故事其实我觉得写得还挺好看的。
但这个少年博物馆也实在是太扯淡了吧,胡编乱造的碎碎念,自我意识的穿插,不完整的故事,不完整的剧情。
之前看女王乔安 虽然觉得跟陈白露很像,但这语言风格还是挺有意思的啊,怎么现在就变成这样了呢~~~~~~~~~~
除了少年博物馆弄个噱头出来 拜托你好好写字可以吗。。。。。
虽然韩寒最近写的东西也是纯粹糊弄读者,但张晓晗显然还没到那水平啊。。。真不知道五星好评是哪里来的。。。。
《少年博物馆》读后感(二):少年博物馆--集齊七個召喚出神龍
少年博物馆--集齊七個召喚出神龍
我今年22歲
正式談過3個男票
那時候覺得他簡直是男神
我們談戀愛的時候
只能用轟轟烈烈來形容
兩個人都對對方付出了很多
後來談戀愛才發現其實是個男神經
現在基本上沒有聯繫
只是去年同學聚會兩個人不巧都參加
還是會尷尬
我很愛第二任
他是我高中時認的哥哥
對於他不想談太多
和他一起經歷的事情
仿佛像是個夢
如今時不時他會和我聊天
但我不會主動聯繫他
第三任是大學同學
在班上很多同學慫恿下談了22天
一直覺得對不起他
雖然我對他很好
最近都很少聯絡
:
初中和堂哥的同學關係甚好
補習的時候被兩個男同學追過
高中被班上兩個好基友追過
其中一個到現在他們家所有人都喜歡我
高考之後參加閨蜜同學會被她基友追得很兇
大學軍訓被同系的不同專業的音樂男追
醫院實習被學長追現在猶豫要不要答應
《少年博物馆》读后感(三):张晓晗的一百零八将
我真的挺喜欢队长,真的,可是这本《少年博物馆》我真的觉得太快销也太快消了,能一会儿就能将这本书看完,但是看完了也就看完了,不知道这本书到底说了什么。
哦,说了一百零八个好汉啊不,是一百零八个少年的故事,可是这一百零八个少年给我的感觉还是而纬的,太平面化,不够立体,不够深刻,和《女王乔安》根本不能比。
但可能这也是博物馆的一个特征,展品毕竟是展品,你只能隔着玻璃窗观赏,不能摸不能碰,更不能带走,所有对这件展品的了解只能来自旁边小小的介绍,这也是这本书的局限性,毕竟,字数有限,要是展开延伸来说,估计又能出一百零八本小说啦!
但是,还是支持队长,因为喜欢她这个人,喜欢她处心积虑地想装出碧池范儿但不小心变花痴范儿的白痴样,喜欢她的单纯天真,喜欢她屌屌得“老子就是这个屌样啊,我没逼你喜欢我,反正你不喜欢我有人喜欢我”的自信,所以,她的作品我都会支持的,哈哈。
所以,出了少年博物馆,想去少女博物馆看看,怎么走?
《少年博物馆》读后感(四):出卖少年之——喜欢跟风的男生
跟风男生一直很跟风,七岁的时候他迷恋武侠小说,大夏天把他爷爷的绿色军大衣披在身上,伸手摆开了架势后跟我很严肃地说:
“我觉得龟派气功波比较厉害,你裹得那么严实是怕被我的龟派气功打死吗?“
”我觉得热一点可能我的九阳神功会更厉害,可能我就会有更多老婆。“
他16岁的时候Homosexual很红,他一年交往了七个男朋友,从公务员到旅游局小开,桃花朵朵开。
七个男朋友里他最喜欢的那个骗了他的钱,他最不喜欢的那个他却为他哭过。
我问他:“你明明不喜欢他你哭个蛋啊?“
”可是他是对我最好的啊。”
“哪里好了,那种中年大叔。”
“他才27啦,我们刚见面他就送我东西了。”
”他送了你什么?“
“一条内裤。”
他十七岁的时候流行原宿风,眼球星空和五颜六色的渐变很流行,他激情地买了捅蓝色油漆说要把他的天花板漆成星空,还好他妈拦着,所以他没有被他爸爸揍成一个傻逼。
19岁的时候他宿舍流行搓麻将,他就买了台小麻将机在宿舍哗啦啦啦搓到晚上三点,直到他意识到这样下去不行,玩麻将还没玩到走出国门他就会先被收垃圾的大爷收尸,他才放弃这一伟大的国粹。
二十岁的时候我们都是暴脾气。我们吵得天昏地暗,然后老死不相往来。
他跟风跟了那么久,我已经不知道哪个才是他自己,或许跟风的时候他才找到他自己。我在想他是不是还会在某个半夜打我的电话,叫我的名字跟我讲他的事情,然后笑着跟我用脏话聊天。
他之所以喜欢跟风,不过是因为他太寂寞了。
我很想他。
《少年博物馆》读后感(五):#痞子少年#
据他自己说 他是要一路向北的人
身为同班同学 刚认识就能看出他满身痞子气息 他有一个长得一模一样的弟弟 他们的妈妈大概满怀期待 一个叫明 一个叫亮 但我认为他一点儿也不清澈 除了那双眼睛 所以他老是骗人 我也相信他——当然这里的人主要指我自己 我搞不清楚他的大多数举动—— 热爱摇滚 戒不掉烟 崇尚暴力 强势并且固执 认为自己是百年孤独的 这是我年少时无比羡慕的 我们有共同喜爱的东西 我记得他的细腻温柔 也记得他的冷酷无情 即使他是不负责的 但是义无反顾还是想要和他在一起 因此免不了被抛弃的命运 可是不会让人委屈
hey 我思念你到如今 痞子少年
向喜欢《女王乔安》的女友热情推荐《少年博物馆》,才提到这是“108个少年的故事”。女友瞬间眼放精光:乔安的后宫108将?最爱重口味的女尊文啊!(╯﹏╰)囧了个囧
羡慕这个长腿瘦胸的23岁美少女,她上辈子一定是拯救了银河系,这辈子才能得意洋洋地荣任宇宙银河系少先队大队长,小小年纪名利双收,彻底贯彻执行“出名要趁早”,同时,又能清醒理智的告诉自己“少年得志,有多重要,能好下去当然最好,要是以后落魄了,还能憋着一口气爬回去,这样的人才死不了!”
每个人的内心,都是座迷宫。为了遗忘,为了保护,为了所谓放下,为了所谓更好的生活,我们学会自欺欺人,不断地给已足够复杂的迷宫添砖加瓦,如同希腊神话里,建筑师代达罗斯为限制巨怪弥诺陶洛斯,设计建造迷楼,将巨怪关进去,结果自己也出不来,迷失了本心。
迷失后怎么办?最好的祭品,永远是健壮美丽的少年。召唤生命中曾出现过的少男少女,让他们的形象一一浮现而清晰,成为迷宫的地标,指引着找到迷宫的出口,从少年的眼睛里读懂世界,然后读懂自己。
如何召唤?不需集齐七颗龙珠,只需买这么一张《少年博物馆》的门票,挨个看里面展览的108个少年,和你玩着过家家然后一起长大的男孩,幼儿园里向你求婚的跷跷板男孩,让乖乖女们表面不屑又偷偷期待的小霸王男孩,考试时偷偷递纸条解救你于极度危难的骑士男孩,总忍不住控制你给与各种指导要求的辅导员男生,没有任何缘由的让我爱上但就是不爱我的男孩。
甚至是从未见过面听过声音不知姓名从未相逢的便利签男孩,在咖啡店的留言板里,男孩写下“我要好好工作以便给你更好生活”,一句话,背后有无限的故事。而结局,又总是似曾相识。
深夜里打错电话的男孩,只是为了对着曾经爱人的手机号码进行倾诉,仿佛分开的时间从未存在。来不及听到反馈便已被挂断,那端只传来“嘟嘟”的回应。
无论如何,共同点就是,他们都已走远,走远到,似乎从未进入过你的生活。大爱最后的“代后记”。凭借着108个男孩的指示牌,顺利从博物馆走出来,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终将能修炼成人渣粉碎机,恰恰好遇到博物馆出口处的人渣,堪称天造地设。
感谢生命中曾出现的,纠缠的,偶遇的,相望的男孩。亚洲蝴蝶拍拍翅膀,会使美洲几个月后出现异常猛烈的龙卷风。曾向你挥着翅膀出现的他们,为你带来了怎样的改变。临睡前,翻翻这本书,细细想:
当一辆车消失天际
当一个人成了谜
你不知道
他们为何离去
就像你不知道这竟是结局
在每个繁星抛弃银河的夜里
我会告别 告别我自己
因为我不知道 我也不想知道
《少年博物馆》读后感(七):出卖少年之——黑道少年
黑道少年有点胖,看上去既不潇洒也不叛逆。夏天一起出去,从没有见过他穿人字拖以外的鞋。
最后一次跟他见面是前年暑假,我刚刚成为他的第n+1任女友一个月。那段时间他正好跟妈妈闹翻被赶出来,和朋友一起在外面住小旅馆。
他确实不是一个好少年。经常和兄弟们进老派,抽烟打架干所有小混混会干的事情,他妈拿他根本没办法。他跟朋友们一起去吃饭,在街上遇见同学弱弱地问他是不是去打群架。
我们同年级不同班,第一次见到他是在校篮球队的比赛上。被换下场的他坐在地上喝水。周围所有人眼里他不过是个混混,是被同班男生评价以“差劲”“人渣”的人。唯独在我眼里诚实又善良。
那年暑假我转去外地读书,我们将近一年不联系。感谢腾讯微博,我从没断过他的消息。
黑道少年金盆洗手不再因为伙同朋友偷家里东西卖钱而被警察叔叔抓,也不会再因为在夜店里亲了黑人老外而差点被揍。意料之中的黑道少年没有再读书。但出乎我意料的是,他找了份工作,做了一名房产中介。很难想象黑道少年穿着全套的西装推销房子是什么样的画面,我坐在电脑后面捂嘴偷笑。
再后来我们重新联系上,知道了他早已辞掉中介的工作,做一些港货代购、卖电灯泡卖电脑之间毫无关联的事情,或许之后也会继续去读书。
黑道少年慢慢也找到了黑道之外的路,我在心里默默为他按了个赞。
他不是一个好少年,幸好我也是一个只喜欢坏少年的好少女。
《少年博物馆》读后感(八):我的少年博物馆
《少年博物馆》是一本小书,小书的意思就是结构简单,内容易懂,阅读方便。在图书馆看到这本书,在做题的间隙,花了总共不到两小时的时间就看完这本书了,张晓晗的博物馆里陈列的少年们,也和我这一路遇到的少年们大同小异。
听着五月天的歌跑步的夜晚,就会想起陪我去看演唱会的少年;看到有人打篮球,就会想起十四岁时写过很多情书、满满填满少女心的少年;每次去健身房,都会想起旅行途中遇到的鼓励我健身的少年;在图书馆看书,总会想起教会我爱的那个少年;前几天有个小学同学加了我微信,也是问我还在读书?我说是的。有多少当年混混的少年,觉得我优秀到他们都不好意思跟我说话……还有十年都在身边却时常吵到拉黑的少年、晚上十点捧着一大束花站在楼下给我的少年、考研的时候忍受我情绪化陪在我身边鼓励我的少年、说完“做我女朋友吧”又不再联系的少年、每天晚上发晚安短信称呼我为女神的少年……太多太多,岂止一百零八个。
很早以前我就想过,我要把我遇到的人,一个个的写出来。但是关于写东西,真的是我人生中唯一拖延的事情吧,一直拖,一直拖,然后再没有时间写,也没有时间想起来。
好吧,我也把出现在我生命里,一点一点改变我,让我变成如今这个我的少年们,统称为一百零八将吧。他们出现在我二十五年的某些不定的时间里,陪我走过一段,或只是停留了一会,或明或暗,或长或短,对我的影响有大有小,让我成为现在的我。然而他们也成为了只能陈列在我心里博物馆里,不再见的人。或许后来会再见,但也不再是我心中的那个少年了。
人生的路,大概就是这样吧。不断的遇到,不断的分离,在一次次毫无预见或是正儿八经的告别里成长。
最后的end是,张晓晗遇到了她的人渣少年,走出了博物馆。过上了棋逢对手的美好生活。
一直觉得,人和人能保持长期关系的前提,就是棋逢对手。祝我早日遇到棋逢对手的人,走出我的少年博物馆。
跑步+瑜伽后,要去好好睡觉了。让自己变得更好,为了遇到更好的你。晚安。
《少年博物馆》读后感(九):宠物小精灵要进化
首先,这是本闲书。也是我的厕所读物。这种时候特别适合酝酿感情,让自己矫情一把。
和他在一起的时候读了这本小女生看的书。
他有一副精致的皮囊,有恰当的幽默感,每方面看起来都好像很优秀,唯一缺点是他不在乎我。
“不爱我的男生”写得贴切,说每个女生都要爱一个不爱自己的男生才完整。不清楚他的圈子不知道他的生活也找不到他,他需要你的时候就像召唤宠物小精灵一样狠狠地摔在地上我就会出现,这么找虐是为了体验他后来喜欢上自己而自己不再需要他并且毫不留恋地甩掉的满足感。
当时觉得病态,现在想更是没道理,这样的男生甩他根本没有什么最佳时机,无数次的机会都摆在面前让自己放过自己。
喜欢作者的恋爱状态说再混蛋如我的姑娘都会遭到人渣的报应,再人渣如他的男孩子也会碰上我这样专业的人渣粉碎机这种被我当作和他恋爱时的座右铭几个月也没忘记。
喜欢那个不眠男孩带她熬通宵看着日出说不害怕失眠是因为看到过白天来所以夜晚不可怕。
也喜欢gay蜜那样率真的男孩子像游乐场有眩晕症的旋转木马这个可爱的形容。
最后喜欢作者温情地引用了小兔子和糖果店的故事说每一颗糖都会去到它该去的地方的熨帖。
借作者的文字阅男无数,我再也不该在失恋的晚上喝醉酒在宾馆房间不停大笑到没法换气到别人来捂我的嘴,寂寞这种东西不能用来排遣而该用来消化,因为越是在乎就越会把它无限放大,所以就让它们像自然肥一样腐败在土里成为成长的肥料。
《少年博物馆》读后感(十):我们给出的那些糖是不是已经到了该去的地方。
前几天入手了『少年博物馆』。
第一次接触它,还是在每晚的one上。看到过几个少年的故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只少年,有给他们建造的博物馆。
大概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遇到一个永远做不了超人的少年。
因为他永远爱穿四角裤。
你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遇到一个老男孩,永远会在下班路上听完两遍周华健『明天我要嫁给你』。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遇到一个“不好先生”,在你不管说什么的时候他永远回答你的只有“不好”,然而在你犯贱对他说“你消失好不好”,他依然坚持不懈的说着“不好”的时候而窃喜,然后王子和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不管你曾经是不是想让他浪子回头来到你的怀抱,还是在你失眠的时候“蹭”一声出现一只失眠少年,开车穿越大半个城市爬到山上看到日出,让你再不怕失眠,他们永远都藏在你为他们建的展馆里安静的待着,免费让你参观。
他们不会在意那几年你的糖他们有没有吃到,也不会在意那些糖是否是美味,他们只想永远在你的展馆里被陈列,被怀念,被你瞻仰,或是成为你下一个故事中的对比品,亦或是成为你后代们口耳相传的反面教材。
可是你,只有你才关心你的那些糖是不是都去了该去的地方,他们是不是还会日后回味你的那些口味,模糊记得可能是柠檬味,可能是草莓味,随意什么口味都好,不过一颗糖,吃过就不用记得,吃完了还会有。
可是你只有那么多糖,给完了就没有了。
如果你的糖留不到最后怎么办。
如果最后留不到最后一颗,那就等他给你吧。
你一定会遇到只给你糖的那个孩子,你永远也不用担心会出现最后一颗糖的孩子。
但愿你们的糖只有草莓味,没有柠檬味和苦瓜味。
不过。
在你还没给我糖之前,我自己买糖。
晚安,少男少女们。夏天就快过去了。很快就会吃糖不腻口了。